执行疑难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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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疑难问题解答

执行疑难复杂问题解答

一、关于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的问题。

1、案件在审理时诉讼保全某公司的到期债权,该公司的财务人员在诉讼笔录中认可欠被执行人工程款。但在执行中收到法院的履行债务通知书后提出异议,认为与被执行人没有经济往来即不差钱。请问执行法院可以审查吗?

2、诉讼中已保全某公司在某开发区的债权(工程款),并已签收,手续完备。执行中要求某开发区协助划款,某开发区提出异议,认为不欠该公司任何工程款,法院能否继续要求其协助?

这两个问题都涉及到对第三人到期债权的执行问题。最高法院关于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规定第63规定:“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对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由于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是否存在,如果存在,数额多少,这都是实体问题,必须经过审判确认,因此,如果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到期债权的实体争议,执行法院是不能执行并进行实体审查。但最高法院对第三人在诉讼期间承认欠被执行人到期债权,而在执行期间否认欠被执行人债权,没有作出明确规定,而这类问题在执行实务中普遍存在,必须作出统一规定。

在诉讼期间,第三人承认欠被执行人到期债权,有的在庭审笔录中签字确认,有的单独向法院书面确认,这种确认对第三人具有拘束力,类似于诉讼中的自认,不能随意反悔,除非在执行期间向执行法院提出

了足以推翻确认债权的证据,否则视为第三人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没有异议。第三人先行承认后在没有提供证据的情况下随意反悔是规避执行的行为,应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的角度,驳回第三人的异议。

关于自认是指当事人对不利于自己事实的承认。它分为诉讼中的自认和诉讼外的自认。诉讼中的自己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不利于自己的案件事实的承认。诉讼外的自认是当事人在诉讼外对不利于自己事实的承认。诉讼中的自认有约束当事人的效力,对方当事人就自认的事实不再需要举证,作出自认的当事人也不得在诉讼中提出与自认事实相矛盾的主张;其次,诉讼中的自认有约束法院的效力。当事人的自认可以成为法院确认案件事实的依据,所以正常程序中涉及自认事实部分的调查和辨认不再进行。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和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不受当事人自认的约束。

自认不能简单地归属或等同于当事人的陈述,也不同于普通的证人证言,自认具有如下特征:(1)自认必须发生在诉讼过程中;(2)自认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的承认;(3)自认必须是明确表示;(4)自认必须具有合法性。当事人的自认不能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利。

自认对当事人与法院所产生的约束力是自认不得随意推翻和撤回的重要原因。当事人在法庭辨认终结前经对该当事人同意后撤回自认;当事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其自认无效。

第三人在诉讼中承认被执行人对其有到期债权,类似于诉讼中的自认。(1)第三人是债权人的利害关系人,类似于当事人的诉讼地位;(2)第三人在诉讼中是明确表示的;(3)第三人的自认具有合法性,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利益。第三人的自认在法庭辨认结束前既没有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撤回,或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在执行过程中随意撤回。

如第三人财务人员在诉讼中陈述欠被告100万元,但经对第三人所在公司财产进行财务审计,发现只欠被告80万元,如果财产审计是合法、真实的,执行机构应当采纳第三人的反悔意见,这属于第三人对债务数额的重大误解。但第三人没有向执行机构提供充分的证据,只是口头否认欠款,参照自认不得随意撤回的规定,执行机构应当驳回第三人的异议。

针对两个问题进行分析。

因此,最高法院执行规定第63条应当增加第二款,即:“第三人虽然在指定的履行期间提出异议,但第三人在诉讼期间已对到期债权作出承诺,在执行期间又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推翻承诺,应视为第三人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没有异议,人民法院可以对第三人强制执行”。

二、关于债权分配问题。

3、有限公司资不抵债,无当事人启动破产程序,公司资产已全部变现。法院执行分配时,对未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是否纳入分配程序。劳动工资和税收优先受偿,但是否也必须要有执行依据(仲裁或判决等)?

4、被执行人为有限公司,执行时发现其资产总值不够支付欠款,是否可以将全部资产拍卖后支付给已知债权人,还是通过破产程序解决分配?

这两个问题涉及三个问题:能否破产,破产申请的僵局;不能破产的情形下如何分配公司财产;哪些债权人可以参与公司财产分配。

这两个问题有一个共同点,被执行人都已资不抵债,资不抵债的情形下,债权人或债务人都没有向法院申请破产,没有取得执行依据的已知债权人能否参与执行分配,实践中做法各异。最高法院执行工作若干规定第89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其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可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被执行人破产”。但是,已采取保全措施的债权人或被执行人都没有动力向法院申请破产,债权人申请被执行人破产必然会减少分配的财产,对债务人而言,执行分配还是破产分配没有不同的影响,除非债务人通过破产和解或破产重整有望恢复经营的,债务人才会有申请破产的积极性;对被执行人资产状况不清楚的债权人无法申请破产,如何执行,最高法院执行工作若干规定对此没有进一步的规定。首先要区别法院执行与破产分配的不同。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都有资格参与分配,而在执行程序中,只有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才有资格参与分配,没有经过诉讼或仲裁或正在诉讼、仲裁过程中的债权人不能申请执行,法院执行是个别分配,破产程序强调所有债权人的平均分配,这是两种不同的程序。而破产程序必须由债权人或债务人申请才能启动,我国的破产法采用的是申请主义,法院不能依职权启动破产程序。

因此,没有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不能参与分配,没有取得执行依

据的已知债权人无法参与财产分配。有的法院在被执行人资不抵债的情形下,通知所有的债权人参与分配,如果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没有意见,这种做法并无不妥,因为,被执行人的所有财产是所有债权人的一般担保,债权人获得平等清偿是公平合理的,在被执行人资不抵债的情形下,执行分配对没有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是不公平的,法院可以动员债务人申请破产,使所有债权人参与分配,从而达到债权人利益的平衡。

职工工资和税收是否优先于普通债权,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没有涉及这个问题,但在执行程序中我们无法回避,被执行人的资产大于债务,执行法院不用考虑职工工资和税收,但被执行人处在资不抵债状态,就必然发生债权人与职工、国家税收的冲突,这是个破产程序中遇到的问题。我个人认为执行法院应当参照破产法第113条的规定执行,职工工资和税收优先于普通债权。参照破产法的规定,职工工资和税收不需要经过诉讼或仲裁确认,执行法院核对公司会计资料确认并公示核对,如果职工有异议,再经执行法院诉讼确认;税收数额由税务机关申报,法院审查确认。

5、一被执行人以个人名义拥有一套豪宅,该住宅先后被数家法院查封,在执行中已依法评估拍卖。按现有高院执行若干意见处理时,应按查封的顺序先后受偿。现有一家债权人认为,该被执行人被扣卖的房产系其为唯一资产,要求按比例受偿。问题:该债权人的理由成立吗?

有数个债权人先后或同时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时候,就会出现对执行财产以何种原则进行分配的问题。分配原则有优先主义、平等主义、折

衷主义和混合主义几种立法例。

(1)、优先主义。优先主义是指在数个债权人就债务人的同一财产为强制执行时,首先对该财产申请强制执行的债权人的分配权在清偿顺序上,优先于就同一财产后申请强制执行的债权人受偿,以德国为代表。如扣押动产取得扣押质权。最高院执行规定第88条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该条采用了查封优先主义。

(2)、平等主义。以平等主义原则,各债权人于执行程序参与分配时,否认查封措施之先后或者是执行申请先后,一律以其分配权数额按比例受偿。其法理依据是,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为其全部债权人债权共同担保,其卖得价款除个别债权人享有优先权以外,应当按各债权人的债权数额的比例清偿。以法国、日本为代表。最高院执行规定第90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执行规定第96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其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参照本规定90条至95条的规定,对各债权人的债权按比例清偿”。

这两条采用了附条件的平等主义分配原则。

(3)、折衷主义。折衷主义是平等主义与优先主义的折衷,是指强

制执行程序进行过程中,在一定时期内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为一个团体,对该阶段财产分配优先于后申请执行的债权人,按该阶段的各债权人债权额比例,平均受偿;前一团体的债权优于后一团体债权受偿。以瑞士为代表。最高法院执行规定没有体现折衷主义。

(4)、混合主义。混合主义是优先主义与平等主义的并用,它以我国现行法为代表,根据被执行的主体的性质以及财产状况的不同,决定采用优先主义还是平等主义。

最高法院执行规定第88条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该条规定采用了优先主义的立法例,这一条是在被执行人资产足以清偿其债务前提下适用。

执行规定第90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

由于破产法没有规定个人破产,这一条类似于个人破产的规定,一定程序上弥补了破产法欠缺个人破产的不足。

第94规定:“参与分配案件中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对享有优先权、担保权的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优先受偿后,按照各个案件债权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96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其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参照本规定90条至95条的规定,对各债权人的债权按比例清偿”。

最高法院关于民诉法司法解释第297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或者已经起诉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执行规定第90、94、96条,民诉法第297条体现了平等主义的原则。

上述问题不适用查封顺序确定清偿顺位。而是按照各债权人的债权比例分配。

什么情况下采用平等主义,什么情况下采用优先主义,我个人认为执行规定第88条条相对于第90条、96条而言是一般条款,第90条、96条是特殊条款,特殊条款优先于一般条款的适用。本案中,既有查封先后的事实,也有被执行人作为个人财产的唯一性的事实,同时满足了适用执行规定第88条和第90条的条件,按照特殊条款优先于一般条款适用的原则,本案应当适用执行规定第90条的规定,由债权人按比例分配财产。

例如,江苏、天津、浙江三地法院分别对天津某公司财产先后采取了保全措施,天津公司在法院查封后一年多没有正常的经营活动,其资产经天津法院拍卖所得价款为二亿五千多万元,而其负债远远超过这个数额。天津法院查封在前,江苏法院查封在后,但江苏法院对天津公司的抵押设备进行的查封登记,浙江法院轮后查封,浙江债权人在拍卖后

仍未取得执行判决。问题:该案债权如何分配?

天津法院认为应当按照执行规定第88条规定采用查封优先分配原则,江苏法院认为登记查封优先,并提出天津公司已歇业一年以上,负债大于资产,已经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应当适用执行规定第96条规定按照债权比例分配。浙江法院未有机会参与分配。经过两地法院协调,主持分配的天津法院基本上按照两地债权人的债权比例进行了分配。在同时满足执行规定第88条、第96条时,优先适用特殊条款第96条的规定。登记查封优先动产主要是指对法律规定必须登记的机动车、船舶、民用航空器,对这些特定动产进行登记查封取得优先权,抵押动产登记是为了对抗第三人,不是法律规定必须登记的特定动产,因此,本案不适用登记查封优先的规定。

三、公司法问题

6、一人所开公司,现公司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法院能否追加一人公司的夫妻个人为被执行人?

一人公司分为自然人一人公司和法人一人公司,一人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一人公司对外承担有限责任,以其公司资产对外承担责任,公司股东只要出资到位,对债权人不承担责任,因此,执行法院不能追加自然人股东为被执行人,股东不能追加,自然人股东的夫或妻也不能追加。

问题是,如果一人公司的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或股东与一人公司人格混同,如以一人公司作保证,向银行贷款,借款用于个人,银行债务由公司偿还,执行机构能否追加其为被执行人,这是个复杂的实体问题,执行机构对此实体问题不作判断,应当由相关审判庭审理。审判庭对公

司人格否定一般持慎重的态度,执行机构不应涉足。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是公司制度的基石,人格否认制度是有限责任制度的补充,滥用公司人格否认会冲击公司基本制度,最高法院民二庭一起持慎重的态度。因此,涉及一人公司或其他公司人格否认,执行机构都不要介入。

7、能否要求工商部门限制公司变更法人代表?

在执行过程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了规避法律的责任和处罚,变更法定代表人,对此情形,执行机构应当向有关工商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工商部门限制变更法人代表。

如果工商部门对公司恶意变更法人代表不作限制,执行机构可以将原法人代表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待。当然,原法人代表必须要符合公司法第217条第(三)项的条件,即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以国洪起案为例说明实际控制人。绿口机场起诉国洪起及与绿口机场订立委托理财合同的某公司,法院判决国洪起及某公司归还绿口机场三个多亿。国洪起因合同诈骗被无锡中院判决15年刑期。在执行本案时,国洪起控制的若干公司控制了主要的财产,而国洪起与这些公司没有投资关系,都是由国洪起的小姨子等亲属作为法定代表人或公司股东在经营。但这些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都是由国洪起控制和决定的,公司股东和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国洪起公司对外运行的工具。按照判决当事人执行,无财产可供执行,必须将国洪起实际控制的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才能执行到财产。与国洪起协商减刑至5年,其交换条件是由绿口机场与国洪起实际控制的公司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后,由法院制作调解

书,最后绿口机场的债权全部得到清偿,避免了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实际控制人的特征:不是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其控制公司经营活动的方式是多样的,本案中是通过亲属关系控制的;最实质的特征是实际控制人决定公司重大的经营活动。如公司对外投资、利润分配、从事任免等。

公司法没有规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18条、19条规定了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清算过程中恶意逃债的法律责任。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公司实际控制人实施了恶意逃债、规避执行的行为,执行机构可以对他进行制裁。

四、关于房产、土地使用权问题。

8、被执行人以首付款加向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产公司交纳了所有的房款。在交房之前,法院查封了房屋和售房款。现法院要求房产公司交房评估拍卖,房产公司以被执行人向银行贷款时,由房产公司提供担保,而提出异议,认为房子未交付,产权为房产公司,此时法院如何处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之一是被执行人有无取得房屋的产权。购买房屋应当由购买人与房产公司订立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人向房产公司支付房款,房产公司向购买人交付房屋,这里的“交付”是指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而不是交付使用,如果房产公司没有进行产权变更登记,那么,房屋产权仍然是房产公司的,购买人与房产公司是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本案中,被执行人支付了房款,但没有到房产管理部门去进行产权登记,房屋的所有权仍然是房产公司的,被执行人是房产公司的债权人,执行机构不能对查封的房屋进行拍卖,除非对被执行人购买的房屋进行强制变

更登记后进行拍卖。

本案争议焦点之二是售房款的执行。该售房款是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由于该到期债权明确无误,且已被执行机构查封,执行机构直接扣划,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

本案争议焦点之三是房产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保证人,由于银行并没有向被执行人追偿,保证人的责任尚未确定,因此无法在售房款中分担。在银行贷款到期后,被执行人履行了还款义务,房产公司的保证责任消灭;如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还款义务,银行起诉被执行人和房产公司,房产公司在承担责任后,向被执行人进行追偿,可能会面临追偿不能的风险。

9、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将被执行人自建无产权证的房屋归申请执行人所有,并要求法院裁定该房屋归申请人所有,法院能否下裁定?

10、对农村集体土地上无两证的房屋能否进行拍卖?

这两个问题涉及到执行标的物的合法性问题。执行标的物必须是合法流转的动产或不动产或货币,法律、政策禁止流转的标的物,执行机构不能裁定使其合法化。如走私的汽车,是不能买卖的,但经法院裁定后就可以合法化。无产权证的房屋是不能转让的,当事人之间可以以房抵债,但法院不要下裁定,下了裁定债权人也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如宅基地房,当事人之间可以以宅基房抵债,但法院不能随意下裁定,除非债权人符合受让宅基地房的政策条件。如受让人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符合分配宅基地条件。

无两证的房屋禁止转让,执行机构不能拍卖。

11、案件是08年4月份诉讼的,08年8月立案执行,法院查封房屋;09年1月被执行人将房屋赠与其侄儿,并在公证处公证,时间为2008年5月8日。现申请执行人要求撤销该赠与,请问:①是否可以撤销?

②是执行局审查异议撤销,还是诉讼方式撤销?

第一个问题是本案中的赠与行为是否可以撤销。法院查封的房屋被执行人是不能处分的,被执行人的赠与行为应当确认无效;被执行人赠与行为发生在法院查封之后,而倒签的时间在法院立案之前,其目的是转移财产,规避执行,被执行人与其侄儿恶意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符合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应当确认为无效。当然,如果被执行人的侄儿并不知情赠与行为倒签的目的,或者其侄儿是个无行为能力或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对此情形无法作出正确判断,那么可以适用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由申请执行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

合同无效与合同撤销是不同的法律概念,合同无效是指当事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违反了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该条内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民事法律关系恢复到原来的状态,法院不经当事人请求,也要对无效合同作出认定;合同法第74条规定了撤销合同的内容,该内容为:“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

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合同的情形与合同无效原因不同外,非经当事人请求,法院不能主动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当然,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结果是一样的,恢复原状。

无效或撤销之诉按照审执分离的原则,应当由审判庭负责处理,执行机构不作审查处理。

这是常规的处理方法。但在被执行人转让财产、规避执行证据确凿无疑的情形下,我们是否可以步入实体法的领域,对实体问题作出初步的审查判断,当然,该初步的实体判断并不是终局的,仅是初步的,执行机构只能在实体法边缘徘徊,依据民诉法第204条的规定,案外人不服法院裁定,对执行标的物主张所有权或其他实体权利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相关审判庭提起案外人异议之诉,由审判庭对实体问题作出终局的裁判,审判庭裁决生效后,执行机构的初步判断失效。

本案中,执行机构对此实体问题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确认赠与行为无效,或撤销赠与行为,对被执行人的房屋进行评估拍卖。

第三种思路是,执行机构对被执行人的交易欺诈行为确认无疑后,不直接作出无效裁定,而是就当被执行人交易行为没发生,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案外人提出异议,再依据民诉法第204条的规定作出确认裁定,并交待案外人异议之诉的权利。

这个案例引起我们思考的是如何进行反规避执行,第一种思路是常规的做法,没有风险;第二、三种思路引入到民诉法第204条框架内

操作,执行机构主动侵入到实体领域,必须遵守审执分离原则,最终的实体判断权一定要交给审判部门。否则,主动的反规避行为是越权行为。

12、法院已查封被执行人名下房产,但发现该土地在第三人名下,该房屋和土地均未设置抵押。问:法院可否对房屋单独进行拍卖?

一是房地一体化问题。房地的关系,房与地具有紧密的物理关系,罗马法规定房屋是土地的随着物,是土地的一部分,日本法律允许房地分离,我国法律采用房地不可分原则,房地分离不利于物的价值最大化,审判和执行中均应遵守地随房走或房随地走的原则。物权法第182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战胜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物权法第200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这两条体现了地随房走或房随地走的原则,实现资源配置的最大化。

因此,本案中,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属不同的人所有,执行机构应当依据地随房走的原则,一并拍卖房屋和土地。

执行实务中,可能有几种特殊的情形:一是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执行。房地拍卖之前,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征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将集体建设用地征用为国有建设用地后一并拍卖。如果集体建设用地不能转化为国有建设用地,在拍卖之前必须要与集体建设用地所有人协商使用该土地的费用,协商不成,按照当地土地租价确定土地租金。

避免出现竞买人接受房屋后,集体土地所有人恶意抬高土地租金,造成竞买人无法经营的局面。

如果是国有划拨土地,依照法理,执行机构无须征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拍卖后将土地出让金交付给土地管理部门就行了,但实践中,都要征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后才能拍卖。

如果土地管理部门不同意出让国有划拨土地,依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由使用土地的房屋竞买人向土地管理部门交给土地收益或租金。

五、执行程序问题

13、申请人甲,被申请人乙,案外人丙。甲与乙案执行,争议:一套房屋被查封准备拍卖。在执行过程中,丙以与乙有合同,内容是争议的房屋已卖给丙,要求过户向另一法院起诉并受理。而丙又提出案外人异议。现我院已裁定驳回。案外人如何救济?

需要讨论的问题:第一,丙在向执行机构提出案外人异议之前,已经在另一法院提起确权诉讼,执行机构在驳回裁定中是否交待案外人的诉权。如果依据民诉法第204条规定,执行机构在裁定中应当给予案外人提起异议之诉的权利,案外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间内向执行法院起诉,否则,裁定生效后,执行机构可以执行乙的房屋。但丙就同一事由重复诉讼,违反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如何协调诉讼冲突。丙提起普通的合同之诉,向另一法院起诉,另一法院是有管辖权的法院;丙向执行法院提出案外人异议,执行法院驳回其异议,按照民诉法第204条的规定,案外人不服异议裁定,可以向执行法院的审判庭提起案外人异议之诉,另一法院与执行法院受理了同一案件,如何协调,有几个法院受理同一

案件的,通常有最先受理的法院审理,民诉法另外规定一般管辖要服从专属管辖,民诉法第34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针对执行标的物所有权主张所有权或其他实体权利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案外人异议之诉的范畴,这类诉讼专属于执行法院管辖,这样规定有利于审执协调,同时减少案外人的诉讼成本,其他法院没有管辖权,其他法院在先受理的案件应当移送执行法院,或由案外人撤诉。

在执行案件立案之前由执行法院之外的法院受理的案件,是否要移送或撤诉,值得探讨。我个人认为,这类案件并不是案外人异议的案件,没有执行案件,谈不上案外人,因此,当此类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执行法院考虑执行中止或申请执行人提供足额的担保后续继执行。

丙应当向执行法院提起案外人异议之诉,同时向另一法院撤回起诉,或另一法院将案件移送执行法院并案审理。

第二,本案的房屋未过户给丙,房屋产权属于被执行人乙,丙与乙之间是债权债务关系,执行机构驳回丙的裁定是正确的,但应当交待诉讼权利。执行法院依照民诉法第204条的规定,作出了实体判断,但这个实体判断只是初步和临时的,如果案外人不服必须给他实体救济的路径,而不是民诉法第202条的复议权。

14、抵押物不动产被其他法院先予查封,其他法院怠于行使权利,本院是否可以处理抵押物?若不能处理,抵押权人优先受偿何以实现?

最高院执行规定第91规定:“对参与被执行人财产的具体分配,应当由首先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法院主持进行。首先查封、扣押、冻结

的法院所采取的执行措施如系为执行财产保全裁定,具体分配应当在该院案件审理终结后进行”。该条在立法上存在漏洞,没有全面地考虑实践中不同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抵押物价款大于抵押债权,首先查封的债权人和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就会快速地启动被执行人财产分配程序,尽快实现首先查封债权人的利益;

第二种情形是,如果抵押物价款小于抵押债权,首先查封的债权人申请拍卖所得全部优先分配给抵押权人,首封债权人一无所得,因此首先查封的债权人和法院就有可能怠于行使权利,如果在诉讼阶段,可能会久拖不决,但执行规定第91条规定对参与被执行人财产的具体分配,应当由首先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法院主持进行,其他查封法院无权主持财产分配。司法解释将主持财产分配的权利给了有可能怠于行使职权的法院,造成抵押权人的权利迟迟得不到实现,执行案件陷入僵局。因此建议最高法院在原有条款之外,增加一款,即“首先查封的法院怠于行使权利(包括诉讼判决)超过半年的,由轮后查封的抵押权人所在地法院主持被执行人财产的分配”。我们可以首先在省内法院之间作此规定。涉及省外的案件,需要最高法院来规范。

当然,抵押权人的查封之前还有若干个普通债权人的查封,为什么给抵押权人申请法院分配的权利,道理是一样的,抵押权人之前的普通债权人与首先查封的债权人处境是一样的,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物都无法实现他们的利益,他们都没有积极性去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物,帮助抵押权人实现利益。

15、甲公司欠银行5000万元,借款到期未还,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归还借款本息。法院判决甲公司归还5000万元借款本息。甲公司在银行起诉之前(将近一年)将其唯一的房产价值6000万元转让给乙公司,并变更了房产登记,乙公司是甲公司的股东之一。银行申请法院执行时,要求法院查封甲公司转让给乙公司的房产,问法院能否查封属于乙公司的房产并对此房产进行执行?

16、苏州某台商企业在债权人申请执行之前,将价值500万元精密设备以200万元转让给了上海的一家台商,双方订立了设备买卖合同,上海台商按照合同约定向苏州台商支付了200万元,苏州台商将设备交付给了上海台商。债权人在申请法院执行时,要求法院查封该转让设备,法院对此进行了查封,上海台商向法院提出案外人异议,认为该设备是其合法购买的,向法院提供了买卖合同、支付价款凭证,要求法院解除查封。法院去上海对上海台商进行了调查,证实了苏州台商低价出让设备的原因是苏州台商另外约定了作为上海台商企业股东参与分红。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设备并拍卖该设备清偿苏州台商的债务。问题:此案如何处理?

这两个案例放在一起分析,主要是它们有共同的特点,被执行人都是在资不抵债的时候,转让资产,规避执行。

第一个问题是保全问题。执行法院在查封财产时,首先要对财产的权属进行识别,依据物权法的规定,动产是看誰占有,以及动产占有的转移;不动产看登记,登记在誰的名下,该不动产就是誰的。第一案中,执行法院在查封房产时,该房产已经过户到乙公司名下,该房产的所有

权属于乙公司,而乙公司属于案外人,执行法院不能对此查封。第二案中,执行法院在查封该设备时,设备所有权已转移给了上海台商,而上海台商是案外人,因此,法院不能对此设备进行查封。

但在目前市场主体诚信缺失、债务人恶意逃债严重的情形下,执行人员不能机械适用法律,而要从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建立社会诚信体系、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高度来考虑这个问题。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滥用权利。我们对上述两案作出这样一个判断,甲公司与台商在资不抵债的情形下,恶意转让资产,应当确认无效,执行法院经债权人申请应当对转让的房产和设备进行查封。

第二个问题是执行法院如何处理。查封不是目的,是实现债权人利益的手段,关键是按照什么程序处理。甲公司与乙公司是关联企业,关联企业之间存在正当与不正当的交易,甲公司将其唯一的财产转让给关联企业乙公司后,甲公司丧失了对银行的偿债能力,银行巨额的债权清偿落空,可以推定甲公司与乙公司的房产交易为不正当的交易,应当确认无效。

两个台商之间转让设备同样缺少正当性,表面上分析,两个台商之间订立了合同,上海台商支付了对价,但在交易的背后,另有交易,因此设备买卖合同确定的价格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也是当事人双方串通一起,恶意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应当确认无效产。

誰来确认合同无效。是审判庭或执行机构,苏州某区法院动员最大的债权人在该法院提起了撤销之诉,一审判决撤销该设备买卖合同,上海台商不服上诉到中院,二审经过八个月的审理,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

行政许可法疑难问题解答一

行政许可法疑难问题解答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布以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陆续收到地方、部门有关具体条文如何理解的问题。按照国务院领导的要求,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地方、部门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行政法室就有关问题的处理提出了具体意见。现将有关问题及答复意见刊登如下,供地方、部门理解和执行法律时参考。 今后,我们将继续刊登有关行政许可法问题的答复。 行政许可法疑难问题解答(一)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04年1月2日) 一、总则 1.判断行政许可的标准有哪些?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许可,按照行政许可法第2条、第3条、第12条的规定,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行为,不包括对民事权利、民事关系的确认。因此,植物新品种权的授予,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的注册,产权登记,机动车登记,婚姻登记,户籍登记,抵押登记等,不是行政许可;而城市规划管理中选址意见书的批准,土地管理中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批准,是行政许可。 二是,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的外部行政管理行为。外交部门对地方政府外事办公室、有外事审批权的国务院部门颁发因公护照权、护照签证自办权等的审批,不是外部行政管理行为,不是行政许可;而公安机关对公民申请因私出国护照的审批,是外部行政管理行为,是行政许可。 三是,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审查后决定其可以从事有关活动的行为。因此,行政机关采用检验、检测等手段对市场产品的日常监管不是行政许可。

2.行政许可法第5条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应当公开。这里的“公开”具体指什么? 行政许可实施过程的“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活动,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外,都要公开。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的公开包括:(1)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以及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的机构名称要公开;(2)有关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的规定以及需要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要公开;(3)行政机关在审查行政许可申请过程中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以及举行听证、招标、拍卖、考试、考核、检验、检测、检疫,要公开进行;(4)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要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3.小煤矿的关闭、各种营运车辆的取缔是否适用信赖保护原则? 对依法取得采矿许可的小煤矿、依法取得营运许可的车辆,如果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被许可人取得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撤回小煤矿的采矿许可证、车辆的营运证。由此对被许可人造成财产损失的,作出撤回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4.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文化娱乐场所的文件,某市文化市场办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将该市130个娱乐游艺场所压缩到80个,这一行为是否属于撤回行政许可?文化部门是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还按经营条件的优劣决定哪些娱乐游艺场所予以保留?不予保留的,是否给予补偿? 对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娱乐游艺场所,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撤销行政许可。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依法撤回没有违法行为的被许可人取得的行政许可的,对被许可人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 5.某城市为控制大型批发市场(食品、药品、建材等批发市场)重复建设,要求新建批发市场报政府审批。问:对批发市场的数量进行控制,是否可以认为属于“公共资源配置”? 对这类事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2条和第13条的规定,不应设定行政许可,也不属于公共资源配置。 6.法律的隐含性规定,如种子法第45条规定,种子检验员应经省级以上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是否可以视为设定了行政许可? 这要看种子检验员是否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如果种子检验员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则不是行政许可;如果种子检验员不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且未经考核合格,个人不得从事有关种子检验服务,则属于行政许可。 7.《旅行社管理条例》第6条规定:“设定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三)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是否可以视为设定了旅行社经营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前厅部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前厅部常见问题处理 1、当自己正在接听宾客电话,又有宾客来到面前时,怎么办? 1).首先点头示意,以示与宾宾打招呼让宾客稍等之意。 2).同时要尽快结束通话,以免让宾客久等而产生厌烦情绪。 3).如果通话方为内部职员亦可请其留下联系电话,稍候回电。 4).放下听筒后,首先要向宾客道歉:“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5).不能因为自己正在听电话,而对宾客来到面前也视而不见,毫无表示,冷落宾客。 2、当一位客人没有预订而前来入住,但房间已满,应如何处理? 首先向客人表示歉意,“先生(小姐),真对不起,房间刚刚安排满了,我马上为您联系附近其他酒店好吗?”征得客人同意后,为其联系,然后告诉客人“一旦有退房,我们会与您联系的,欢迎您下次光临”。 3、如果客人进房间后,打电话来说他不喜欢这间房,要求转房,怎么办? 了解客人转房的原因,“先生(小姐),不知您喜欢转到什么样的房间?”视情况为其调整合适的房间,若是房间设施方面的问题,马上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维修;若是服务的问题,应尽快报告当值主管并登门道歉,若一时无法解决,应表示歉意,并做好解释,“真抱歉,现暂时没有房间,一有房间,即刻通知您好吗?”使客人觉得他的要求受到重视。 4、客人嫌房价太高,坚持要较大的折扣,应如何处理? 首先做好解释,如介绍客房设施,使客人感到这一价格是物有所值的,并礼貌地告诉客人“您今天享受的这一房价折扣,是我们首次破例的,房间设施好,而且是最优惠的”。如客人确实接受不了,可介绍房价稍低的客房给客人。 5、一位非住客,请您转交一包物品给一位有预订但又未到的客人,应如何处理? 应礼貌地告诉客人“很抱歉,我们很难掌握预订客人准确的入住时间,请留下您的详细信息和联系电话,客人到达后,我们会马上告诉他(她)同您联系”。若属特殊情况,可做特殊处理。 6、一位非住客请我们转交一包物品给一位有预订而尚未到达的客人,应如何处理? 1).了解物品的更多详细信息,违禁品、贵重物品则谢绝。 2).请客人写委托书,包括物品名称、数量、取物人、联系地址、电话等。 3).在客人的订单上和电脑系统中留言 4).客人到达时,及时通知他领取物品,并写下收条。 7、深夜,客人来电话抱怨隔壁的客人很吵,无法入睡,该如何处理? 首先向客人表示歉意,问清房号包括隔壁吵闹房间的房号,并安慰客人这样的事很快会得到解决的,然后,通过电话礼貌劝告吵闹的客人:“您好,打扰您了,夜已深了,其他住客都休息了,请把您房间讲话的音量放低好吗?以免影响其他客人的休息,谢谢您的合作!”若是来访客人,则告诉:“按规定来访时间已到,如果还有事的话,请到大堂吧再述,需要留宿,请另开房间。”如客人仍不听劝告,通知大堂副理处理。 8、如何处理寄给住客但此客人已离店的信件(包裹)? 先查客人是不是有交代如何处理其离店后的信件,如有则按交代的去办,如没有交代,对特快专递、急件应转寄一站式客人家址,或立即退件。

2010年版GMP疑难问题解答-国家局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应当涵盖影响药品质量的所有因素,包括确保药品质量符合预定用途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 【第三条】本规范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 问题1:企业该怎么执行,检查员该如何检查?质量风险管理是否每个文件都要涉及,大多数的行为、方法都需要进行风险评估?GMP检查时会不会检查这个系统,还是只检查GMP部分?企业是否只需要参照ISO9001(“ISO”是“International Standards Organization”的缩写,国际标准化组织。ISO9001是ISO9000族标准所包括的一组质量管理体系核心标淮之一,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在1994年提出的概念,是指由ISO/TC176(国际标准化组织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国际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QMS)?需要做ISO9OOl的认证吗? 答:质量管理体系是由若干内容组成的,如:人员、设备、环境、实验室检验、质量保证等。第二、第二条是原则,如果在检查中发现有违背上述原则的问题,可以认为企业没有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或者没有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不一定每个文件都要进行风险评估,而是每一个生产和质量管理的文件都可以用质量风险评估来确定其有效性。 企业在完全符合GMP的前提下可以按照ISO去建立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但是不强制要求做ISO9001认证。 点评:尽管ISO体系与GMP体系有很多相同之处,但是两种体系的目标范围有所不同。GMP是针对制药企业而且是强制执行的法规文件,而ISO体系是不强制要求制药企业建立的。企业可以在执行GMP的过程中同时参考ISO体系,来充实、完善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 问题2:质量活动所包含的具体范围有哪些? 答:与药品生产质量有关的所有活动。

资源勘查工程专业模板

资源勘查工程专业 专业简介 学科: 工学 门类: 地矿类 专业名称: 资源勘查工程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综合分析研究区域地质与矿产地质特征、矿产分布规律及工业价值, 进行资源评价与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因为供小于求的大气候, 该专业就业状况良好。因为资源勘察在工业化过程中处于先导的地位, 择业时也可选择交通、电力、冶金、机械、水利等工程专业相关行业。 专业排名 专业信息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地质学的基础理论知识, 掌握地质调查与勘探的室内、外工作方法, 具有对矿床地质、矿床分布规律等综合分析和研究的初步能力, 能在资源勘查、开发(开采)与管理等领域从事固体、液体、气体矿产资源勘查、评价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在学习数学、物理、化学、外语、计算机等基础课程的基础上, 主要学习基础地质、应用地质和现代资源勘查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 受到资源地质调查和找矿勘查室内外工作等方面的基本训练, 具有综合分析研究区域地质与矿产地质特征、矿产分布规律及工业价值, 进行资源评价与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能力。本专业在培养方向上能够在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评价与管理等方面有所侧重。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掌握基础地质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掌握进行区域地质调查、矿产资源普查勘探的室内外工作方法; ◆具有对区域地质、矿床地质、成矿地质条件、矿产分布规律等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的初步能力; ◆具有对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勘探等现代化勘探方法的结果进行地质解释和运用的初步能力, 具有对资源环境作出评价和规划的初步能力; ◆具有矿产资源经济分析、综合评价和管理的初步能力; ◆熟悉国家有关矿产资源及环境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了解现代地质学的理论前沿及现代资源勘查技术的发展动态;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和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主要课程: 矿物岩石学、古生物地层学、构造地质学、矿床学、能源地质学、资源勘探学、应用地球物理、应用地球化学、资源管理与评价等。

疑难问题汇总答案

疑难问题汇总答案 1.小学生常常出现好心办坏事的现象,其原因主要是()。 A.道德情感不深 B.缺乏合理行为技能 C.道德认识不足D.道德意志力不够答案:B 2.(判断)我国目前教师职业正处于追求专业化阶段√。 3.在对待师生关系方面,新课程中教师的教学行为强调( A ) A.尊重、赞赏 B.帮助、引导 C.反思 D.合作 4.资本主义社会,教育与生产劳动关系到底是什么?相结合 5.班主任工作总结一般分为__全面__总结和__专题__总结。 6.概念弄混,一个是榜样示范法,陶冶教育法,有什么关键点去区分吗?榜样示范法一般题干中老师就明确指出这是要学习的榜样 7.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体现的班主任工作的原则是( d) A、全面教育、全员负责原则 B、尊重信任与严格要求相结合原则 C、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原则 D、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原则 8.光荣榜是采用了德育的哪种方法?榜样示范法 9.(单选)课外校外教育中具有普遍性的组织形式是(a) A群众性活动 B小组活动 C自发活动 D个人活动 10.先学平行四边形再学菱形。属于下位学习里面的相关类属还是派生类属?答案:派生类属(菱形是特殊的平行四边形) 11.(多选)循序渐进的“序”是指(bd) A 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 B 学科的知识逻辑 C 课堂的组织顺序 D 学生的认识顺序 12.研究性学习和探究性学习易混 (单选题)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自学自练、自得自悟、互动交流,自评自纠,通过自己的努力去陶冶情操、培养能力、掌握方法的是_____ B A: 探究性学习 B: 自主性学习 C: 合作性学习 D: 研究性学习 13.(多选) 评价一个学生发散思维发展水平的标准包括() A流畅 B变通 C新颖 D精致 答案:AB 14.教育学形成独立标志(A) A夸美纽斯大教学论B赫尔巴特普通教育学

企业竞争模拟疑难问题解答

企业竞争模拟疑难问题解答 以下是同学上课或参加比赛时提出的问题,带有普遍性,现分类回答如下:一.【市场营销类】 1.1问:市场容量是不是不一定的,换句话说,是不是每期的市场销售产品总量都是一样的? 答:市场容量不是一定的。如果大家都抬价,顾客就少买;反之,顾客会多买。但是,市场的总容量也不是无限的。 1.2 问:广告费是一共40000 元,还是每个市场40000 元?答:广告费是对产品的,但影响各市场。 输入的数不是每个市场多少钱,是整体数量。 同理,投入某市场的促销费用是整体数量,对该公司在此市场销售的各种产品起作用。 1.3问:如果有的公司在定价时给出特别的低价或高价,对我们正常定价的企业会有什么影响? 答:如果某公司定价过高或过低可能影响市场的平均价格。但是,平均价格是按照各个公司在该市场上可以销售的产品数量加权计算的,不是价格的简单平均值。如果该公司价格奇特,但没有供货,该价格对其他公司没有影响。 如果该公司在市场上有供货,定价过高主要影响他自己产品的销售,造成积压,对其他企业可能有一点好的影响,因为他们的相对价格显得低了;如果该公司定价过低,比如1 元,一方面能使其他公司相对价格变高,不利于销售,另一方面,1 元的低价能刺激很大的需求,若该公司不能满足需求,有些需求可能跑到其他公司那里去,综合起来,对其他公司的影响不一定是负面的。 程序对出现异常定价已经给予了考虑,但并不采取限价政策。 1.4问:企业时间序列数据中显示的订单列中的数值代表的含义是?答:企业时间序列数据中显示的“订货”列中的数值代表的是因为供不应求转为对下期的订货。参加模拟规则中的“预订” 。因为在供不应求时只有部分需求转为订货,所以,“订货”多并不是好事,意味着定价不准,企业的利润受到损失。 1.5问:关于促销的作用,假设某期我在市场1 投入100 件产品,促销10万元,如果下期投入400 件产品,为了达到同样的效果,是否就要40万元的促销呢?答:促销费用并不要求按比例增加。

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外语

专业外语复习题英译汉、汉译英: 1)abnormal high formation pressure 异常 高地层压力 2)reservoir drive 油藏驱动 3)hydrostatic pressure gradient 静水压 力梯度 4)geothermal gradient 地温梯度 5)dolomitization 白云岩化作用 6)rollover anticline 滚动背斜 7)unconformity trap 不整合圈闭 8)faulting trap 断层圈闭 9)salt plug 盐丘 10)the use of well logging 测井应用 11)stratigraphic trap 地层圈闭 12)Permian sandstone reservoir 二叠 系砂岩储层 13)the late petroleum generation hypothesis 晚期石油生成说 14)organic-rich shale 富含有机质页岩 15)buoyancy 浮力 16)clastic or detrial rock 碎屑岩 17)the strike contours 等值高线 18)transgressive sequence 水进层序 19)desgressive sequence 水退层序 20)sequence stratigraphy 层序地层学 21)well-sorted sands 分选好的砂 22)secondary growth of quartz 石英 次生加大 23)the capacity of a fault 断层封闭 24)growth fault 同生(生长)断层 25)fluvial facies 河流相 26)Carboniferous limestone石炭化石灰岩 27)Cretaceous dolomite 白垩纪白云岩 28)fan-delta 扇三角洲 29)insoluble organic matter 30)a potential source rock 潜在烃源岩 31)evolutionary stages of kerogen 干酪根的 演化阶段 32)secondary pores 次生孔隙 33)petroleum migration 石油运移 34)hydrocarbon accumulation 烃类聚集35)kerogen 干酪根 36)porosity 孔隙度 37)permeability 渗透率 38)water-saturation 含水饱和度 39)hydrodynamic condition 水动力条件 40)oils and source rocks correlation 油源岩 对比 41)effective porosity 有效孔隙度 42)types of reservoir drives 油藏驱动类型 43)lens of sandstones 砂岩透镜体 44)sedimentary facies 沉积相 45)minor structure 微幅构造 46)subsidence or depression belt 沉陷带 47)nose structure 鼻状构造 48)reservoir heterogeneity 储集层非均质性 49)high point of structure 构造高点 50)oil-field water 油田水 51)original reservoir pressure 原始储层压力 52)salinity 盐度(矿化度) 53)anticline 背斜 54)syncline 向斜 55)normal fault 正断层 56)reverse fault 逆断层 57)geological mapping 地质制图 58)organic matter 有机质 59)residual oil 剩余油 60)primary pore 原生孔隙secondary pore 次生孔隙 61)coarse-sandstone 粗砂岩 62)fine-sandstone 细砂岩 63)silt stone 粉砂岩 64)mature stage of hydrocarbon source rock 烃源岩成熟阶段 65)structural strike contours 构造等值线 66)absolute permeability 绝对渗透率 67)arkoses 长石砂岩 68)elaborate geological description of oil pools 油藏精细地质描述 名词解释: 1、Fossils:are the recognizable remains or traces of animals and plants that were preserved in

临床试验疑难问题解答

临床研究实操进阶500问 第一期: 01 临床试验中,出现妊娠事件应该怎样处理? 【回答】 妊娠事件本身不属于SAE,但是如方案或SOP要求快速报告,应按照快速报告的要求执行。若该试验以妊娠为目的,受试者进入随访期,若该试验不以妊娠为目的,该事件应作为妊娠事件报告相关部门,但是妊娠的过程或结局可能出现符合SAE的情况,比如因为并发症住院、流产、早产、死产死胎、婴儿出生有先天缺陷等等。如符合SAE标准,则应作为SAE进行报告和处理。具体可参考:药物临床试验安全性评价-广东共识(2018)7.5妊娠报告的收集与处理。 02 伦理审查会议律师必须参会吗? 【回答】 现行法律法规未对此做出具体规定,伦理委员会的组成需符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规章要求,《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第二十二条:伦理委员会应规定召开审查会议所需的法定到会人数。最少到会委员人数应超过半数成员,并不少于五人。到会委员应包括医药专业、非医药专业,独立于研究/试验单位之外的人员、不同性别的人员。综上所述,伦理审查会议需满足以上要求,但律师不是必须参加人员。 03 SAE发生时间该怎么确定?案例:10月18日,受试者有头痛、流涕症状;10月20日,发烧,自服退烧药;10月22日,门诊输液治疗;10月30日,CT显示肺部大面积感染;11月05日,住院治疗;11月30日,死亡。 【回答】 不同研究方案对不良事件发生时间的界定可能不同。在研究开始前,与申办方沟通,确保了解申办方的判断标准。有的研究以不良事件的“疾病诊断时间”为准,但以“出现症状的时间”作为不良事件开始时间更为多见。从安全性评价的保守原则出发,以“出现症状的时间”作为开始时间更不易遗漏安全信息或低估安全隐患。

常见执法疑难问题解答 (1)

常见执法疑难问题解答 管辖权 1、对于非药品冒充药品宣传或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药品监管部门可否进行处 罚? 答:根据国家局《关于非药品涉及药品宣传等有关事项的处理意见》(国药监市[2003]47号),对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非药品”违反《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应移交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对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非药品”违反《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应由对该产品具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对于其他部门批准的食品、保健品、消杀用品的查处,可参照国家局《关于含中药成份的保健用品能否按药品查处问题的批复》(食药监市函[2006]5号)进行处理,对此类产品的处理可移送其审批部门。对于陕西等省局批准的陕食药监健用字产品,国家局已经要求该省进行清理整顿,具体处理办法国家局将进行进一步研究。 对于没有取得产品批准文号或假冒批准文号的产品,如果根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确认属于药品的,应该依法予以查处。 对于使用药品名称的食品如何查处的问题,根据国家局《关于药品行政处罚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函[2007]41号),目前可暂不做处理,因涉及问题情况比较复杂,待国家局研究后决定。 2、对于医疗美容机构、单采血浆供应站、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药品购进和使用行为, 药品监管部门是否应进行监管? 答:对于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美容机构或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监管,应。。。。。。。对于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的原料血浆的采集、供应和血液制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按此规定,单采血浆站的监管应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单采血浆站目前正在转制过程中,但是日常监督管理的职责并没有转移。因此,对单采血浆站的违规问题应移交当地卫生部门处理。 3、异地生产、经营企业或个人在本辖区内的违法行为当地药监部门是否有权处罚? 答: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如何理解违法行为发生地,是实施行政处罚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应当说,行为人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在其实施过程中任何一个阶段被发现,该地方都可以成为违法行为发生地。如贩卖假药的违法行为,李某在甲地制造假药到乙地销售,运输过程经过丙地、丁地,依照本法的规定,甲乙丙丁四地都可能成为违法行为发生地,当地的行政执法机关如发现了这一违法行为都有权对其实施行政处罚。但是如果这一违法行为是在乙地销售假药时才被查获,只需由乙地的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就可以了,甲丙丁三地的行政机关不应再实施行政处罚,因为行为人在前几地实施的制造和运输假药的行为在此只能看作是销售假药行为的前期准备,当然,乙地行政机关在对该销售假药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应考虑到行为人实施了制造、运输假药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并处处罚。但是,如果制造假药和销售假药的不是同一个人,情况就有所不同。甲地制造假药的人是王某,李某是从王某处收购了假药后到乙地销售,乙地的行政机关查获后对李某销售假药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同时对王某制造假药的行为还必须给予行政处罚。当然,对于王某制造假药的行政处罚是由乙地的行政机关作出还是由甲地的行政机关作出,从法律规定看都是可以的,但应考虑便于行政处罚的实施,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的原则。 根据国家局《关于药品生产企业在异地发生违法行为管辖权问题的批复》(国食药监市〔2005〕197号),在本辖区内查获经营、使用单位存在质量问题的产

省厅疑难问题解答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操作 相关问题解答 一、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操作问题解答 1.为什么新建卡片暂存后,不能批量入账? 答:卡片信息没有录入完整才需要暂存,必须录入完整后才能批量入账。 2.报表数据已完成上报后,能否修改往年的资产卡片信息? 答:上报年度以前的卡片信息原则上不能修改。确需修改的需上级部门同意并退回报表后才能修改。 3.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非必填项应如何处理? 答:对非必填项可以不予考虑,显示“审核错误”不影响下一步操作。 4.为什么新建单位录入资产数据后,不能直接删除单位? 答:因为该单位还有数据存在,需将资产数据全部删除后才能删除单位。 5.为什么部分单位登录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后,只显示部门调整、人员调整、存放地点调整、卡片调整模块,不显示系统主页页面?

答:出现上述情况是因为迁移数据未完成调整确认,需先调整并确认卡片后才能进入系统。 6.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如何处理报废资产卡片信息? 答:2014年12月31日前报废的资产可以直接删除卡片,2015年以后的资产报废需按资产处置流程进行。 7.无预算代码的单位如何进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答:无预算代码单位需新增用户后才能进入信息系统进行相关业务操作。无预算代码的行政事业单位需由本级财政部门新增单位,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由其主管事业单位新增单位。 8. 对资产量比较大的单位是否可以从原单机版资产系统导入数据? 答:可以通过EXCL导数模板导入数据。 9.环卫垃圾车等无车牌号的车辆如何进行卡片操作? 答:可在车牌号栏直接填写“无”。 10.能否在资产卡片查看界面增加人为选择显示固定资产卡片条数功能? 答:待系统进一步调优稳定后会开放此项功能。 11.能否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增加催办提醒、文件传输等功能? 答:下一步系统升级时将逐步增设上述功能。 12.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为什么不能同时打开两个或者两

江西高院执行局民事执行实务疑难问题解答(二)

江西高院执行局民事执行实务疑难问题解答(二) 1、动产经过流拍两次、不动产流拍三次并经变卖不成交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愿意承受或者依法 不能接受拍卖财产以物抵债,致使被执行人财产无法变现的(含已裁定终本案件),法院能否决定再次拍卖和变卖?答:为了实现债权债务清偿最大化,在此种情形下,申请执行人又重新申请启动拍卖、变卖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以行使自由裁量权决定启动再行评拍卖、变卖程序。其中,在拍卖财产原评估报告有效期内申请的,仍以原评估报告确定价格的保留价进行拍卖、变卖,降价幅度分别依照传统拍卖或网络拍卖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重新确定;在原评估报告已超过有效期后申请的,应当重新评估后再依法启动再行拍卖或者变卖程序。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按照评估报告载明的期限确定。进入拍卖程序后,评估报告有效期届满不影响后续拍卖、变卖和以物抵债程序的继续进行,但是拍卖时间过长或者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评估。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评估报告已过期,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均无异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仍可以参照该评估报告确定拍卖保留价。为提高执行效率,重新评估应以委托第一轮拍卖时的评估机构评估为原则,双方约定另行委托其他评估机构的除外。 另外,如果人民法院决定启动再行拍卖时,原执行拍卖标的

物已经解除查封、扣押措施的,启动之前应当先查封或者扣押。 对于变卖的价格,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对变卖财产的价格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价格变卖,该约定价格包括第三次(动产第二次,下同)流拍的价格;无约定价格但有市价的,变卖价格不得低于市价;无市价但价值较大、价格不易确定的,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价格进行变卖。按照评估价格变卖不成的,可以降低价格变卖,但最低的变卖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的二分之一。对于金银及其制品、当地市场有公开交易价格的动产、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季节性商品、保管困难或者保管费用过高的物品,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决定公告变卖,不受拍卖时间和流拍次数的限制。 但是,人民法院决定启动再行变卖、拍卖程序的,不得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的禁止性规定。 【分析依据】民事执行的最终目的是使申请执行人经生效裁判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益得以实现,在被执行人没有主动履行使申请执行人的上述权益得以实现前,被执行人就负有继续履行其所负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被执行人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情形下,被执行人就负有以其全部财产继续偿还债务的责任。这里的“全部”财产当然也包括“经三次拍卖一次变卖而处置不成的财产”。故对于“经三次拍卖一次变

疑难问题解答1

一、计算题 1.图示丝杠螺母驱动系统,已知工作台的质量m =200Kg ,丝杠螺距t =5mm,丝杠长度L =0.8m,中径为d =30mm,材料密度为,齿轮齿数分别为z 1=20,z 2=45,模数m =2mm ,齿宽b =20mm 。试求折算到电机轴上的总等效惯量J 。 2.试设计一数控机床工作台用滚珠丝杠副。已知平均载荷F m =3600N ,丝杠工作长度l =1.25m ,平均转速n m =120r/min ,每天开机6h ,每年250个工作日计,要求工作10年以上。丝杠材料为CrWMn 钢,滚道硬度为58~62HRC ,丝杠传动精度要求为±0.03mm 。 二、分析题 一数控系统如图所示,试说明图中的各个部分分别属于机电一体化系统的哪一基本结构要素。 答案: 一、计算题 1.图示丝杠螺母驱动系统,已知工作台的质量m =200Kg ,丝杠螺距t =5mm,丝杠长度L =0.8m,中径为d =30mm,材料密度为33/g 108.7m K ?=ρ,齿轮齿数分别为z 1=20,z 2=45,模数m =2mm ,齿宽b =20mm 。试求折算到电机轴上的总等效惯量J e ? 解:(1)计算各传动件的转动惯量

材料密度33/g 108.7m K ?=ρ,齿轮的计算直径按分度圆直径计算,丝杠的计算直径取中径。 由 工作台折算到丝杠上的转动惯量为 (2)折算到电机轴上的转动惯量 2.试设计一数控机床工作台用滚珠丝杠副。已知平均载荷F m =3600N ,丝杠工作长度l =1.25m ,平均转速n m =120r/min ,每天开机6h ,每年250个工作日计,要求工作10年以上。丝杠材料为CrWMn 钢,滚道硬度为58~62HRC ,丝杠传动精度要求为±0.03mm 。 解: (1)求计算载荷 由题设条件,查表3.4取K F =1.2,查表3.5取K H =1.0,假设丝杠为D 级精度,查表 3.6,取K A =1.0。 则计算载荷 F c =K F K H K A F m =1.2×1.0×1.0×3600=4320 N (2)计算所要求的额定动载荷C a ′ 预期使用寿命 L h ′=6×250×10=15000h 并代入 n m =120r/min ,F C =4320N N 2056310 67.11500012043201067.13434=???=?'='h m c a L n F C (3)根据C a ′的值选择滚珠丝杠副 设选用FCI 型号系列,按照满足C a ≥C a ′的原则,并考虑各种因素,查表3.7选出合用的滚珠丝杠型号规格为FCI-5006-3,其主要参数尺寸: 328142l d md J πρ==2 54311092.33202.004.0108.7m kg J z ??=????=-π2 3432100.132 02.009.0108.7m kg J z ??=????=-π2 4431096.4328.003.0108.7m kg J s ??=????=-π2422102.12005.02002m kg t m J G ??=??? ??=??? ??=-ππ()() 4432 5221102.11096.4100.125.211092.31----?+?+?+?=+++=G s z z e J J J i J J 241058.3m kg ??=-

2019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就业方向与就业前景

2019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就业方向与就业前景 1、资源勘查工程专业简介 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培养具备地质学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资源勘查与开发的各类工作方法,具备对资源形成理论及分布规律等综合分析和研究的基本能力,能在资源勘查、开发、管理、规划、保护等领域从事固体矿产、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勘查、评价和管理方面工作的高级研究工程技术人才;学生主要学习地球科学基础知识,资源勘查和评价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及工作方法,具有综合分析区域资源分布特征、规律及工业价值,进行资源评价、资源管理及科学决策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2、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就业方向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到资源勘查、开发(开采)与管理等领域从事固体、液体、气体矿产资源勘查、评价和管理等方面工作。 从事行业: 毕业后主要在建筑、互联网、新能源等行业工作,大致如下:1建筑/建材/工程 2互联网/电子商务 3其他行业 4新能源 5房地产 6环保

7计算机软件 8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 从事岗位: 毕业后主要从事地质工程师、技术工程师等工作,大致如下: 1地质工程师 2技术工程师 工作城市: 毕业后,上海、广州、杭州等城市就业机会比较多,大致如下: 1上海 2广州 3杭州 4南京 5北京 6宁波 7深圳 8温州 3、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就业前景怎么样 勘探技术与工程在资源勘查和工程勘察两个方向上有所侧重。资源勘查,顾名思义是对资源的寻找和勘察,工程勘察则重在研究和查明工程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 由于采掘技术等原因,曾一度出现资源短缺和地质行业的效益滑坡,而随着技术的提升,开采也从过去的浅层矿发展到现在的深层矿,新一轮的资源开发正在进行,地质行业又恢复了勃勃

英语疑难问题解答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cd16262782.html, 英语疑难问题解答 作者:隋晓英 来源:《广东教育·高中》2013年第04期 1. Books printed on paper are ________ (easy) shared and retold by anyone. 问题:系动词后面通常用形容词作表语,答案为什么不是easy?(学生沈维康) 解答:在做题过程中,一定要看完全句,然后再仔细分析,确定句子成分。本句的谓语 动词是are shared and retold,这是实意动词share 和retell 的被动形式。在句子中修饰实意动词作状语,应当用副词,因此,本题的答案是easily。 2. One father found _______ unique way to show his kids’ growth over the years. 问题:unique是元音字母开头的,应该用an,为什么用a?(学生张宇) 解答:首先我们判断出此空应填不定冠词,因为way是可数名词单数,表示“一种”方法,故此空填不定冠词。然后判断用a还是用an,不是看下一个单词的首字母是不是元音字母,而是看下一个单词读音的第一个音素是不是元音因素。因unique的第一个音素是[j],是辅音音素,所以答案应该是a。 3. Thinking of what would be fun and how the toy would look __________ (mean) that the inventor has to be creative. 问题:句中look应是系动词,其后应当用形容词作表语,为什么答案不是meaningful?(学生廖兴顺) 解答:做题过程中,一定要看完全句,然后再仔细分析,确定句子成分。通观全句,我们可以看出thinking of what would be fun and how the toy would look 是句子的主语,what would be fun and how the toy would look是介词of的宾语,would look 是宾语从句的谓语动词之一,而不是整个句子的谓语动词,系动词look 的表语是how。由此,我们判断出:此空应为谓语动 词,结合宾语从句中谓语动词has为一般现在时,并且动名词做主语,谓语动词应为第三人称单数,因此,答案为means。 4. We’ll find there are so many people who were born__________ (able) but they are confident in life while we even complain about some chores. 问题:who were born,句子成分完整,应用副词来修饰,答案为什么是disabled?(学生梁敏)

客户心理分解与解答

客户心理分解与解答 客户消费心理分析 家庭装修设计人员所面临的客户 ,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消费群体 ,家庭装修消费同样是一种特 殊的消费。家庭装修消费之所以特殊,关键在于其消费寿命的长期性和多样性。 当客户进行其他消费时, 他们能够在具体的商品面前进行细致的比较和挑选, 然后才决定是 否进行消费, 而当客户进行家庭装修消费时, 他们不能够在具体的商品面前进行细致的比较 和挑选, 在他们决定是否进行消费或是将工程首期款交给家装公司时, 他们所能见到或拿到 的不过是一个纸合同, 工程预算报价单, 部分工程施工图纸。 所以, 客户在进行家装消费时, 往往是在臆测中进行的,他们的消费心理上也就必然存在着许多顾虑。 家庭装修设计人员在接待他们时, 首先要了解他们的消费心理, 然后才能最大限度的满足他 们的需求。 那么,他们的消费心理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当客户进行家庭装修消费时,由于他们不能够在具体的装修结果面前进行细致的比较和挑 选,所以设计人员就必须具有彻底打消客户消费疑虑的能力。 当客户进行家庭装修消费时由于他们对家庭装修行业的不了解, 致使他们会在前期咨询阶段 向设计人员提出大量的问题和见解; 从表面来看, 他们似乎是在逐渐成为所谓的行家, 但是, 当你讲解设计意图时,他们所表现出的无知将会使你捧腹不止。 如果你是一名纯属外行的家庭装修消费者,那么你将会怎么样进行家庭装修消费呢? 我想你很有可能像他们一样, 先把设计人员问个底儿掉, 然后挨家挨户的不停咨询, 当你感 到疲惫不堪时,再也没有精力去进行更深层次的询问时,你的消费心理又会如何呢? 换位思考所带来的绝妙之处就在于角色互换,他能够使人们设身处地的为他们进行镇思。 如果我是准备进行家庭装修的消费者, 我首先要考虑的是资金使用问题, 然后, 我会考虑工 程是否得到保证, 再往后, 我还会考虑到设计问题, 这是一个家庭装修消费者的标准思维方 式。 因为我的财力是有限的, 所以我很注意设计人员除外的工程预算报价单的总金额, 但是, 我 同样注意施工质量, 这就引发了一个矛盾: 在家装行业中投资金额完全制约着施工质量的现 实条件下,如何才能既不增加投资金额又能保质保量的完成装修工程呢? 如果我是一名设计人员, 我将把客户的全部需求按照其重要性进行顺序排列, 即:1 、质量; 2、价格; 3 、设计效果 为什么要进行如此排列呢? 提示, 如果我们从设计方面解决了投资问题那么他们将成为我们真正的客户。 所以,从深入 分析客户的真正消费需求出发,我们不难看出他们的真实消费需求顺序只能是: 1 、质量; 2、价格; 3 、设计效果。 了解他们的真正消费需求,设计人员也就应该有了相对应的营销策略。 第二节 设计人员回答客户咨询时应遵循的原则 在客户进行家庭咨询时,我们的设计人员往往在随着客户的不断发问而进行着机械的回答, 这常常是我们设计人员丢失客户的最佳途径。 我们所面对的大部分客户, 几乎都是对家装行业一无所知的纯外行。 设计人员要想尽快的说 服客户, 就必须详细的了解客户的消费心理, 善于引导客户的消费心理, 从而利用客户尚不 成熟的消费心理,达到良好的营销目的。 了解客户的消费心理, 我认为首先应该了解客户前来咨询的目的。 那么, 什么是客户前来咨 我认为, 质量是家庭装修消费者生命的切实保 障, 计效果是客户的追求居住环境美化程度的 梦想, 不注重工程质量, 而是实在难以承受资价格是客户所能支付的起点费用标准, 设 客户之所以把价格放在首位, 其用意并非是 客户难以承受资金压力的事实反而给我们以

资源勘察工程专业毕业实习周记范文原创全套

资源勘察工程专业毕业实习周记全套 (本人在资源勘察工程专业相关岗位3个月的实习,十二篇周记,总结一篇,全部原创,共6500字,欢迎下载参考) 姓名:杜宗飞 学号:2011090118 专业:资源勘察工程专业 班级:资源勘察工程专业01班 指导教师:赵晓明

第1周 作为资源勘察工程专业的大学生,我很荣幸能够进入资源勘察工程专业相关的岗位实习。相信每个人都有第一天上班的经历,也会对第一天上班有着深刻的感受及体会。尤其是从未有过工作经历的职场大学们。 头几天实习,心情自然是激动而又紧张的,激动是觉得自己终于有机会进入职场工作,紧张是因为要面对一个完全陌生的职场环境。刚开始,岗位实习不用做太多的工作,基本都是在熟悉新工作的环境,单位内部文化,以及工作中日常所需要知道的一些事物等。对于这个职位的一切还很陌生,但是学会快速适应陌生的环境,是一种锻炼自我的过程,是我第一件要学的技能。这次实习为以后步入职场打下基础。第一周领导让我和办公室的其他职员相互认识了一下,并给我分配了一个师父,我以后在这里的实习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都可以找他帮忙。 一周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原以为实习的日子会比较枯燥的,不过老实说第一周的实习还是比较轻松愉快的,嘿嘿,俗话说万事开头难,我已经迈出了第一步了,在接下去的日子里我会继续努力的。生活并不简单,我们要勇往直前!再苦再累,我也要坚持下去,只要坚持着,总会有微笑的一天。虽然第一周的实习没什么事情,比较轻松,但我并不放松,依然会本着积极乐观的态度,努力进取,以最大的热情融入实习生活中。 虽然第一周的实习没什么事情,比较轻松,但我并不放松,依然会本着积极乐观的态度,努力进取,以最大的热情融入实习生活中。 第2周 过一周的实习,对自己岗位的运作流程也有了一些了解,虽然我是读是资源勘察工程专业,但和实习岗位实践有些脱节,这周一直是在给我们培训那些业务的理论知识,感觉又回到了学校上课的时候。虽然我对业务还没有那么熟悉,也会有很多的不懂,但是我慢慢学会了如何去处理一些事情。在工作地过程中明白了主动的重要性,在你可以选择的时候,就要把主动权握在自己手中。有时候遇到工作过程中的棘手问题,心里会特别的憋屈,但是过会也就好了,我想只要积极学习积极办事,做好自己份内事,不懂就问,多做少说就会有意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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