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达斡尔族人与异类婚配型故事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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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斡尔族民间传说_2000字

达斡尔族民间传说_2000字

达斡尔族民间传说_2000字作文初中作文高中作文小学作文作文网达斡尔族民间传说故事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达斡尔族以往历史阶段的经济形态、社会生活、宗教信仰、人情风俗等方面的一些情况,在某种程度和意义上讲,它是达斡尔族社会演变过程的缩影,对于我们了解达斡尔族在过去时代的概况有一定的帮助。

一、达斡尔族传说故事所展现出的民族特征之一,就是它深深地打上了民族信仰的标记,即具有浓厚的萨满教信仰的色彩。

(萨满教是以万物有灵为基础以及一系列狩猎、捕鱼、巫术活动相结合的原始信仰,它是原始社会渔猎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反映达斡尔族先民曾从事捕鱼、狩猎等物质生产活动,同时也反映了他们的原始世界观。

)从而形成了达斡尔族传说故事的独特风格。

1、达斡尔族传说故事中,有很多自然崇拜的内容。

在大自然崇拜中,崇拜天体、动物是比较典型和突出的。

在他们的观念中,长生天具有至高无上的特殊地位,他们称“长生天”为“腾格日”。

有关对天体崇拜的传说故事如《天为什么下雨降雪?》、《天神战胜满盖》等。

2、达斡尔族传说故事中,还有“翁古热”(神灵)崇拜的内容。

阿尔泰语系与通古斯语系各族的萨满教,均将崇拜的神灵称之为“翁贡”。

达斡尔人称“翁古热”。

他们崇拜的“翁古热”很多,概括起来有三类:动物类翁古热,主要有雄鹰、熊、老虎、狼、羚羊、马等等。

植物类翁古热,其主要特征是对大树的崇拜。

如:老松树、稠李子树、老柳树、桦树等,均为崇拜的对象。

英雄祖先类翁古热,这也是古代达斡尔萨满教的特征之一。

他们把自己的英雄祖先视为威力无比的神明加以崇拜。

后来,崇拜英雄祖先越来越突出,使达斡尔族民间文学充满了“英雄主义”的色彩。

二、达斡尔族传说故事的又一个民族特征,就是歌颂英雄的故事很多。

这些富于战斗性和反抗性的故事,在达斡尔族故事传说里是比较精彩的,深为本族人民注意和喜爱。

三、在艺术形象的塑造上,引起人们注意的还有三个形象:恶魔“满盖”、骏马和白那查(山神爷)。

元朝的婚姻制度汉蒙婚姻与外族通婚

元朝的婚姻制度汉蒙婚姻与外族通婚

元朝的婚姻制度汉蒙婚姻与外族通婚元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朝代,它的婚姻制度也相当独特。

在元朝,汉蒙婚姻和外族通婚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探讨元朝的婚姻制度以及汉蒙婚姻与外族通婚的情况。

一、元朝的婚姻制度元朝采用了一系列特殊的婚姻制度,既有吸收了汉唐婚姻制度的因素,也有蒙古族的传统习俗。

首先,在元朝,婚姻是由家族和官府协调安排的。

尤其是皇室成员的婚姻,更是由皇帝亲自决定,以达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

在元朝的婚姻制度中,选亲制度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选亲制度要求上层社会的人们,特别是官员和贵族,通过亲戚关系来维系权势网络,巩固自身地位。

因此,在元朝,亲戚之间的结婚是极为普遍的现象。

这种选择亲戚为配偶的婚姻习俗在后来的明清时期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此外,元朝还有“饰谷”的传统。

所谓“饰谷”,就是婚前男子在指定时间内提供丰富的贡品及礼物给女方家庭,以示对女方家庭的尊敬和诚意。

这种传统在元朝被广泛采用,旨在确保婚姻的成功,强调男方对女方的尊重和关心,并显示出家族的财力和地位。

二、汉蒙婚姻元朝是一个由蒙古族建立的帝国,蒙古族的婚姻制度在元朝的整个社会中发挥了重要的影响。

元朝时期,汉族和蒙古族之间的婚姻被称为汉蒙婚姻。

这种婚姻不仅带来了族群间的融合,也促进了政治和经济的交流。

汉蒙婚姻在元朝时期比较普遍,尤其是在上层社会。

元朝的皇室成员和贵族亲王们通常会选取汉族女性作为自己的配偶,以巩固中央政权与汉族士人的关系。

这不仅体现了统治者对汉人的重视,也加强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联系。

此外,汉蒙婚姻还在两个不同文化之间促进了文化和艺术的交流。

汉族女子嫁入蒙古族家庭,带去了汉族独有的文化和传统,同时也学习蒙古族的语言和生活方式。

这种婚姻的交融不仅使两个族群的关系更加和谐友好,也对元朝的社会进步和文化交流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三、外族通婚元朝在婚姻制度中也采取了外族通婚的政策。

元朝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对于各个民族之间的婚姻非常开放。

达斡尔族

达斡尔族
达斡尔族,一个有着丰富文化和独特传统的民族。在婚俗方面,他们恪守氏族外都充满了浓厚的民族特色。体育活动在达斡尔族人的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射箭、摔跤、赛马等都是他们喜爱的项目,这些活动不仅锻炼了身体,更传承了民族文化。除此之外,达斡尔族还有独特的居住习惯和禁忌,以及丧葬习俗和文学作品,这些都体现了他们对生活的热爱和对传统的尊重。值得一提的是,达斡尔族对离婚持谨慎态度,离婚仪式庄重而严肃,反映了他们对婚姻的珍视。总的来说,达斡尔族的文化和传统是多元而独特的,值得我们深入了解和尊重。

中国民间幻想故事中的异类婚故事研究

中国民间幻想故事中的异类婚故事研究

中国民间幻想故事中的异类婚故事研究
中国民间幻想故事中经常出现异类婚的情节,如人妖婚、蛇妖婚、狐狸婚等等,这些故事中奇特的婚姻形式和异形婚配让人惊奇和神秘。

本文以中国民间幻想故事中的异类婚故事为研究对象,探讨其中的文化内涵、社会意义和心理特征。

首先,异类婚故事是中国民间幻想故事中的一种重要类型,其文化内涵丰富多彩。

这些故事通常描绘了人类与异形妖怪之间的奇特婚姻关系,展现了民间传说中奇妙的神话世界和人类与自然、人类与妖怪之间的关系。

这些故事中的婚姻形式和异形婚配体现了中国民间文化的独特性和多样性。

其次,异类婚故事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

这些故事中的异形妖怪往往代表了社会上的异类、弱势群体或被社会排斥的个体。

婚姻关系的建立则表达了对这些群体的尊重和关怀。

此外,在一些故事中,婚姻关系的建立还体现了人类与妖怪的和谐共处和互相理解。

最后,异类婚故事中的心理特征也值得探讨。

这些故事中的人类角色往往具有勇气、智慧和包容性,他们敢于接受异形妖怪,并愿意与之建立婚姻关系。

同时,他们也需要克服自身的恐惧和困难,才能最终获得幸福。

故事中的异形妖怪则往往表现出孤独、渴望爱情、不被理解的心理特征。

综上所述,中国民间幻想故事中的异类婚故事是一种富有文化内涵、社会意义和心理特征的故事类型,它们展现了中国民间文化的独特魅力和多样性,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探讨。

《蒙古族生育习俗变迁研究》范文

《蒙古族生育习俗变迁研究》范文

《蒙古族生育习俗变迁研究》篇一一、引言蒙古族是我国重要的少数民族之一,拥有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文化传统。

其中,生育习俗是蒙古族文化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蒙古族生育习俗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本文旨在研究蒙古族生育习俗的变迁,分析其背后的原因和影响,以期为保护和传承蒙古族文化提供参考。

二、蒙古族传统生育习俗蒙古族传统生育习俗具有浓厚的民族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婚配观念:蒙古族重视家族和部族的团结,讲究门当户对、家族世交等。

因此,婚姻大多在家族或部族内部进行,跨部族的婚配较为罕见。

2. 孕育准备:在怀孕期间,蒙古族女性需接受严格的照顾和护理,如营养摄入、环境适应等方面都有一定规定。

此外,还要举行一系列的祈福仪式,以求得母子平安。

3. 分娩习俗:蒙古族妇女在分娩时需遵循一定的习俗,如避免在特定的日子分娩、保持室内清洁等。

同时,还要举行一些仪式来祈求顺利分娩。

4. 命名与满月:婴儿出生后,蒙古族家庭会为其取名并举行满月酒等庆祝活动。

这些活动不仅是对新生命的祝福,也是家族团结的象征。

三、蒙古族生育习俗的变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化的交流,蒙古族生育习俗也发生了变化。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婚配观念的改变:现代蒙古族对婚配观念的看法逐渐开放,跨部族、跨民族的婚姻逐渐增多。

这种变化使得蒙古族的文化基因得以更加丰富地交流与融合。

2. 医疗保健的普及:随着医疗保健的普及和人们对健康的认识提高,蒙古族对孕妇和婴儿的照顾更加科学和规范。

传统的祈福仪式逐渐被科学的医疗保健所取代。

3. 庆祝方式的转变:传统的满月酒等庆祝活动虽然仍然存在,但庆祝方式已经发生了变化。

现代蒙古族家庭更倾向于采用现代的方式庆祝新生命的到来,如举办家庭聚会、拍摄纪念照片等。

四、变迁原因及影响分析1. 社会发展的推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化的交流,蒙古族人民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发生了变化,这直接影响了生育习俗的变迁。

2. 医疗保健的普及:医疗保健的普及使得人们对健康的认识提高,传统的祈福仪式逐渐被科学的医疗保健所取代。

内蒙婚俗现状分析报告

内蒙婚俗现状分析报告

内蒙婚俗现状分析报告内蒙古自治区作为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区,拥有丰富多样的婚俗文化,各民族在婚礼仪式、婚俗习惯等方面都有独特的传统。

本报告旨在分析内蒙古自治区婚俗现状,以便更好地了解该地区的民族文化特色和社会发展。

一、婚俗仪式1. 蒙古族婚礼:蒙古族传统的婚礼仪式较为庄重,通常由蒙古族族长主持。

新郎披着蒙古袍,戴着马蹄帽,新娘则身着华丽的蒙古服饰。

婚礼上进行的环节包括祭天祈福、点蜡烛、提炉取火等。

2. 满族婚礼:满族的婚礼充满富有东北传统文化的特色。

新郎和新娘要依次舞刀、舞剑、跳狮子舞等表演节目。

之后,新郎要挑战蒙古脱勒吉,通过此项测试,显示自己的勇气和能力。

3. 鄂温克族婚礼:鄂温克族的婚礼仪式中,男方需要向女方送上选婚具和礼金等物品。

在婚礼上,新娘要换上美丽的鄂温克族传统服饰,并进行舞蹈表演。

4. 鄂伦春族婚礼:鄂伦春族婚礼上,男方要经过许多难题的考验,以证明自己的才能和爱情的坚贞。

而女方则需表现出对未来丈夫的崇拜之情。

二、婚俗习惯1. 宁夏回族:回族婚俗中最特别的是“家外套”习俗,即新娘不论贫富都会穿上由丈夫家族几代人亲手制作的外套。

2. 达斡尔族:达斡尔族婚俗中有丰富的歌舞诗词,婚礼上有着丰盛的宴席和热烈的舞蹈表演。

三、婚前准备1. 内蒙古各族群体重视结婚时的彩礼问题,一般是男方给女方一定金额的钱财,以表示尊重和诚意。

2. 婚前准备中,新房的布置也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都注重在新房中摆放吉祥的物品,以祈求来日幸福。

四、影响因素内蒙古自治区位于中国的北部,因此受到了冷凉的气候影响。

此外,不同民族的宗教信仰和地域文化也对婚俗产生了影响。

五、未来发展趋势当前,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发展,许多婚俗仪式和习俗已经发生了一定程度的改变。

但内蒙古自治区的婚俗文化仍然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意义。

在未来,我们可以预见内蒙古自治区的婚俗文化将继续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并在维护本土文化传统的基础上,与全国各地的婚礼习俗相互影响,实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浅析婚姻禁忌与卫拉特蒙古传统文化

浅析婚姻禁忌与卫拉特蒙古传统文化论文关键词:卫拉特蒙古婚姻习俗传统禁忌文化论文摘要:从择婚、议婚、嫁娶婚、新娘禁忌等方面论述了卫拉特蒙古在婚姻习俗的诸多禁忌现象。

卫拉特是蒙古族的一部份,元朝称为斡亦刺惕,明代称为瓦刺,清朝称为厄鲁特、额鲁特。

咱们通常所说的西蒙古也主要指卫拉特蒙古。

历史上,卫拉特蒙古曾从事狩猎经济,信仰原始的萨满教,活动于叶尼塞河上游地域。

至13,14世纪,才逐渐迁移到阿尔泰山及整个北疆草原地域,社会经济也由狩猎转变成畜牧,宗教信仰也逐渐改成藏传佛教(又称喇嘛教),但萨满教在人们的生活中仍存在较大的影响。

现今新疆的蒙古族,大部份都属卫拉特蒙古,他们主要散布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布克赛尔、乌苏、精河等地,仍然从事畜牧经济,维持着喇嘛教的宗教信仰。

他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活动中,形成了自己绚丽多彩的文化传统和独具特色的风俗习惯,下面咱们谈一谈卫拉特蒙古在长期的社会实践活动中所形成的婚姻禁忌与传统文化。

蒙古族始源于古代望建河,今额尔古纳河流域的一个部落,以“蒙兀室韦”之名初见于《旧唐书》。

蒙古族形成后,其婚俗既有“蒙兀室韦”的承传,又有突厥的承传,形成了独特的婚俗惯制。

据《多桑蒙古史》载:“其人妻妾之数,任其娶取。

能供养若干人,即娶若干人……各妻各有其居帐,为子者应供养其父之诸寡妇。

除其生母外,常能娶其父之寡母为妻。

兄弟亦应供养寡居之嫂娣。

”由母权制进入父权制以后,婚姻习俗已从偶婚过渡到了一夫一妻制,可是那些特权者和富有者仍然实行着一夫多妻制。

对此,《马可波罗游记》中曾有过这样的记叙:“糙粗人实行多妻制”。

婚姻是人类社会的最主要的一面,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部落都有其婚姻形式。

婚姻就像利用火、语言和工具一样普遍。

婚姻关系的缔结给卫拉特蒙古族带来了庞大的影响。

由于咱们充分理解婚姻这两个字的内涵,所以在婚姻的全数进程和礼仪方面就形成了不同的规矩,从择婚、订亲(说媒)、议婚、嫁娶婚等方面形成了诸多的禁忌现象。

《古代北方几个民族民事婚姻习俗》范文

《古代北方几个民族民事婚姻习俗》篇一一、引言古代北方地区,多元的民族分布使得各地的民事婚姻习俗丰富多彩。

这些习俗不仅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文化、经济和宗教观念,还对现代社会的婚姻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重点探讨古代北方几个民族的民事婚姻习俗,分析其特点及背后的文化内涵。

二、古代北方民族的婚姻习俗(一)蒙古族蒙古族婚姻习俗中,最为显著的特点是“抢婚”和“包办婚姻”。

在古代,男方可以通过“抢婚”的方式获得女方,但这种行为后来逐渐演变为双方家长商议的婚姻。

此外,蒙古族还注重婚姻的“三媒六证”,即需要媒人和证人的参与,以示婚姻的合法性。

在蒙古族中,婚姻还与家族的荣誉和地位密切相关。

(二)满族满族的婚姻习俗中,最为重要的是“门当户对”和“父母之命”。

满族人重视家族的荣誉和地位,因此婚姻往往需要得到双方家长的同意。

在满族的婚礼中,有丰富的仪式和礼仪,如“定亲”、“送大礼”、“拜堂”等。

此外,满族还注重“回门”仪式,即新婚后新娘必须回娘家拜见娘家亲戚。

(三)汉族汉族的婚姻习俗多种多样,但大多数地区都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在古代,双方家长通过媒人商议婚姻,新婚夫妻往往在婚前未曾见面。

此外,汉族的婚礼中还注重礼仪和喜庆氛围的营造。

如婚礼中的“拜堂”、“敬酒”、“喜宴”等环节都体现了汉族对婚姻的重视和祝福。

(四)其他民族除了蒙古族、满族和汉族外,北方地区还有许多其他民族如鲜卑、匈奴等。

这些民族的婚姻习俗同样丰富多样,各具特色。

如鲜卑族的“部内婚制”,即在部落内部实行一定程度的“换亲”或“招亲”制度;匈奴族的“长者优先婚配制度”,即在多个部落间按照年龄和地位进行婚配。

三、文化内涵与影响古代北方各民族的婚姻习俗背后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

这些习俗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宗教信仰、道德观念、家族观念以及社会结构等方面的特点。

同时,这些习俗也影响了当时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融合。

四、结论古代北方各民族的民事婚姻习俗丰富多彩,各具特色。

【doc】从蒙古语“女婿”、“媳妇”称谓来源看婚俗的变迁

从蒙古语“女婿”、“媳妇”称谓来源看婚俗的变迁黑龙江民族丛刊一九九六年蔓二塑垫蔓里±里塑2民旗学-从蒙古语"女婿","媳妇"称谓来源看婚俗的变迁哈斯巴特尔有些亲属称谓词的来源直接反映着当时人类社会中的某种婚姻习俗,因此,通过对某些称谓词来源的研究,可以了解到操该语言的民族的一些婚姻习俗以及它的变迁.蒙古民族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古老民族之一.她同其它民族一样经历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并在其漫长的历史过程中留下了自己清晰的脚印.语言作为伴随人类社会而出现的社会现象,它象一面镜子一样将人类社会的每一个发展和变化又如实地反映在民族语文中.蒙古语"女婿","媳妇"两个称谓词来源就分别反映了蒙古族先民的两个不同的婚俗习惯.关于"女婿"称谓词"女婿"的称谓,在蒙古语中用Ktirgen的词形表达,它指女人的丈夫.现今的蒙古族中,"女婿"采用着两种婚居形式:一种是女婿住在自家,将妻子娶到自己家中的从夫居形式,它是主要的一种婚居形式;另一种是女婿到妻子家里八赘的从妻居形式这一种婚居形式是比较少见的一种婚居形式,而且它还受一定条件的限制.一般来说.从男方看,男方家庭生活困难而无力娶妻,或者由于家中有兄弟几个而又生活困难无力娶妻的情况下男的入赘到女方家;从女方看.女方家只有一个女儿,没有继嗣的儿子,或者虽有姐妹几个但没有男儿,在生产劳动中没有能够出力气干活的男儿等情况下,招来女婿.除这些情况外也有因其它情况而采用从妻居的.由此可见,在蒙古族中虽然还保留着从妻居的婚居形式,但是它已变成残留形式的同时已经被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经济的外衣了.可是从下述资料看,现在所残留的从妻居形式却是一种由古老的婚居形式继承而来的婚姻形式,而且它同女婿的称谓来源直接有联系在中世纪文献《蒙古秘史》中保留着如下记载:帖木真九岁时.他父亲也速该将引他往母舅斡勒忽讷兀惕氏处索女儿与帖木真做妻……(61节)到他家里,见了他女儿长得好也速该心里喜欢.第二日也速该向他索这女子.德薛禅说,……我将女儿与你儿子,你儿子留在这里做女婿,两家相从了.……就留下他一个从马做定礼去了(66节).这段记述反映丁如下两件事:一是帖木真做女婿时不是将姑娘娶回自己家中,而是他自己留在姑娘家里做女婿.这当然是一种从妻居的婚姻形式,而且这种形式不是以男方娶不起妻子为前提条件,也不是因为女方家里没有男儿实行从妻居的,它纯粹是一种习俗;其次是帖木真做女婿时将自己从马送给了女方,作为定礼,这也是一种做女婿时的习俗类似的记述也见于其它段落中.例如在155节中,成吉思汗派人寻找也遂夫人时,也遂夫人"正与被与了的女婿一同在林里."这里的女婿为什么称为"被与了的女婿''呢?我们认为因为他也是被送到女方家实行从妻居婚居形式的女婿,所以他才被称为"被与丁的女婿.一在《史集》中也有这类记载;92土救——篾年是成吉恩汗的七世祖,蒙古人把七世祖称做塔浑.……他的儿子们娶了各部落的姑娘[为妻]后.便按照习惯上的权利.[从一个部落],去到[另一个]部落."……小#L~SK叫海都,在坚不兀部落做女婿作客.在此之前,他的叔父[纳臣]也按照前记中所述的原因.做女婿到了这个部落"这段己述也反映了当时所实行的从妻居形式.现在在新疆地区的卫拉特蒙古人中实行着一种在男女双方的家中轮流居住的婚居形式在这段时间里所生的子女要平等地分给双方.我们认为,在卫拉特蒙古人中所实行的这种轮居形式是从妻居形式之后出现的一种婚居形式,是从妻居形式变成从夫居形式时的一种过渡性质的婚居形式.从妻居形式作为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婚居形式,它也被保留在其它一中,例如在我国壮旗中保留着"姑娘结嫱后不居夫家"的习俗.;在西双版纳地区的傣族中实行着一种从妻居婚居形式是从妻居的时间有几种,有一生从妻居的,也有长期从妻居的,还有短期从妻居的,以及在男女双方家轮居的".此外+在达斡尔族,黎族,汉族等中也不同程度地保留着从妻居形式.大家知道,家庭在其发展过程中曾经历过(1)血缘家庭,(2)普那路亚家庭,(3)对偶家庭+(4)一夫一妻家庭等0.其中,血缘家庭处在原始人群阶段;普那路亚家庭处在母亲社会阶段;对偶家庭横跨母系社会和父系社会两个社会并实行过两种婿居形式.即:对偶家庭[差蓁萎二嚣曩而一夫一妻家庭基本处在父系社会阶段.这时的婚居形式已经变成了以从夫居为主的同时从妻居形式也不同程度地被保留在一些民族中.由此认为,从妻居形式开始于母系社会.那么.从妻居的婚居形式与kiirgen"女婿"之间叉存在什么联系呢?人类学研究指出,在婚姻家庭出现以前,人们实行着群婚制.初始在氏族内部实行群婚制+以后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这种族内婚被禁止,取而代之的是氏族外的族外婚这时,婚姻家庭还没有出现+所以就婚姻形式而言仍处在群婚制阶段.由于实行的是族外婚,所以男方必须到女方的部落发生婚姻关系.最初,这种关系仅仅是一种性关系,男女双方互相不承担任何义务又由于这时仍处在群婚阶段+因此他们种性关系也很不稳定.所以,"它不是婚姻关系,称他们为'女婿','妻子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只能称作性伴侣因此.这时还不可能有"女婿"这种称谓以后,随着人们狩猎手段的进一步改善和狩猎技术的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猎获物也有所增如,从而人们开始除了能满足自己的基本生话需要外还有了一定的剩余.于是.男的去女方部落时往往带上一些东西,以便讨好女方.人类学着作中称它为"礼品交换".这种"礼品交换"行为在客观上起到了如下作用:(1)送来的礼物.对女方生活起到了一定程度的补充和帮助作用,从而分担了她对其子女的抚养重担i(2)由于上述原因.加深了男女之问的感情联络,从而起到了稳定的确定他们之间业已存在的性关系的作用.由此可见+送礼行为将原来的单纯性关系提高到了一个近似于婚姻家庭性质的关系.实际上现今社会中存在的男女双方定婚时送礼行为就是上述礼品交换行为的遗留.对于上述情况可以参考一下如下资料.在南印度的那雅尔(Ha,P)人中实行着一种婚姻制度+在每隔几年都要举行一次具有血缘关系的不同氏族之间的典礼,期间,"七至十二岁的未成93年姑娘都在同一天按照宗教仪式嫁给同这个母亲氏族保持着血缘关系的其它母系氏族中的男人.之后他们就单独在一起过三昼夜,……第四天,宗教上的丈夫离开住宅,从此对于自己宗教上的妻子再没有任何义务""典礼之后,姑娘就算成为成年女人了.她到了成熟期以后,就可以同其它血缘关系的氏旗的男人发生性关系"."为了成为一个女人的经常性的伴侣,男人必须对她承担一定的由习惯规定的义务在缔结伴侣关系的时候,按照惯例噌送给女人一块纺织品,其尺寸要足够她做一件衬衫.以后在三个一年一度的节日时每个节日他都必须送她一件不大的礼品.如果男伴侣不迭礼品了,那就表示他们的关系终止了".从这一段引述中可以着到那雅尔人中不但保留着送礼习俗,而且它在稳定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联系那雅尔入的送礼行为来观察《蒙古秘史》中的也速该将帖木真留做女婿时将"一匹从马做定礼"的现象.可以发现它们在实质上是属于同一种性质的行为.同时它也说明.在蒙古族的先民中也曾存在过男的到女方家人赘做女婿时也送礼物的习俗.对于送礼行为,汉语女婿的婿"字的构成也很有参考价值."婿"字还可以写为"坪".比较"婿"和(.婿"两个宇中的偏旁"女"和"土"时发现它们是形旁,是较晚期后加的.所以原有的字是"胥"对于"胥"的字,在《说文解字》中解释为"蟹盐也,从肉疋声".在《角川新字源》的字典中对"胥"字解释为,它是由"肉"和音符"疋"构成,原来表示沾在盐水中的肉,借来表示"爱","看"的意思.那么为什么用"盐肉"来表达"爱","看"的意义呢?它们为什么又演变为表达称谓意义的称谓词?对此可以从如下方面去理解:在母亲社会时期还没有出现家庭,所以也没有"女婿"谓.在当时实行着族外婚,这一部落的男人到另一部落的女人处过两性生活.在当时的生产条件下盐肉娃一种相当高级的食物.将这种食物作为礼物送给与自己保持两性关系的女人,并借此表达对她的爱意或看望.这样,随着时隹玎的推移.盐肉'渐有了爱"的语义用法.实际上.现代社会中类似现象也不乏见到如男方送给热恋中的女方或项链,或戒指,以此来表达对她的爱慕等.因此,"胥"字的构成给我们形象地震示了一幕原始社会时期的如下情形,有一位体格健壮的男人手提着盐肉,高高兴地去到另一个部落的女方家,将盐肉送给他所喜欢的女人,表达对她的爱慕.可以想象,这种走访女人的方式在当时是一个相当普遍的现象久而久之,送盐肉的人逐渐有了盐肉的称呼,即"胥";又随着家庭的出现,这种走访女人的形式也被固定下来,于是就出现了从妻居的婚居形式.如上1分析正确的话?汉语中的"婿"与"送礼"行为有关系,但是它不是直接来自"送",而是来源于"盐肉".有趣的是,结台汉语的情况再来看蒙古语"女婿"的称谓词kargen时发现,ktirBel1同该语言的表达"送"意义的kargen一词完全一样.例如在《蒙古秘史》中: kelekargen"传话",(直译为kele"话"k~rgen"送")(169节).kargenyorciya"咱送去,(直译为kfirgen"送".yorc[ya"去咱")(169节)对于k~rgen"女婿"的称谓词与动词"送"的ktirgen的相同现象,如果联系上述情况虑的话,这两个词形式的相同关系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同源词.它们之所以有了不同的语义,是因为它们分别具有不同的文化背景和语义发展.于是,我们认为蒙古语kargen"女婿"来源于送礼行为,其产生时间大约是在母系社会时期.94?关于"媳妇"的称谓词蒙古语"媳妇"这一称谓用beri的词形表达.beri这一称谓的起源与早期抢婚习俗有关.蒙古族中曾实行过抢婚制.这一习俗可以从下述资料中得到了解:在中世纪的《蒙古秘史》中有这样一些记叔:"勃端察儿哨到那里,将他一个怀孕的妇人拿住问他,……(68节)""那怀孕的妇人,勃端察儿将他做了妻,生了一个儿子,名字唤做札只喇台"(40节)".这个被抢来的妇人就是札术舍的五世祖母.在101节,102节中还记叙了三种篾儿乞惕抢走了成吉思的夫人孛儿帖兀真和别勒亩台的母亲的情况.这是因为"三种篾儿乞惕在先也速该于赤列都根前夺要河额仓的冤仇(102节)"才将她们抢来了.在《出使蒙古记》中也有抢亲的记叙:"当任何人同另一个人达成一项交易,娶他的女儿为妻时,姑娘的父亲就安排一次宴会,而这位姑娘则到亲戚家里躲起来.这时父亲就宣布:'现在我的女儿归你所有了,你在哪里找到她,就把她带走l于是他和朋友们到处寻找她,直到找到了她;这时他必须用武力把她抢过来,并把她带回家去,佯装使用暴力的样子."它是精心安排的一场抢婚过程,虽然这里已经看不到真抢实夺的残酷场面了,但是它实在是古老的抢婚习俗的一种遗风.联系抢婚习俗,如下习俗属于该习俗.在甘肃省的蒙古族娶媳妇时,当娶亲人来到女方家门口时,女方家的人们围在门口阻止娶亲人进入;而在接姑娘时则乘新娘不注意时突然把她抱起放在马上,这时新娘才哭叫着进行反抗.可以认为,前者反映了抢婚者与被抢婚者之间的一种抗争行为;而后者则直接反映了抢婚行为.直到解放前,在土族中还流行着一种抢婚习俗大致情况如下:男女双方虽然定了亲,但是男由方于家庭围难而出不起彩礼迎娶新娘时,小伙子选择一个日蚀或月蚀的时候乘一匹快马.怀里揣着红布包裹的梳子,来到姑娘家门El.将红布包的梳子扔上姑娘家的房顶之后大喊:"快把许配给我的姑娘送来j"如此几遍后调转马头就往回跑.这时姑娘家的人也闻声呼喊着追出来.因为大家都清楚地#道这是一种习俗,所以只做出追赶的样子后便圊家去.第二天,男方家就请媒人和几位年长的老人到姑娘家将姑娘娶回后不办婚宴就可成亲了.0看来它也是从抢婚习俗沿袭下来的一种习俗.再如在东乡族中,当新郎与陪伴人娶亲来到姑娘房前时,姑娘家的人和左邻右舍的乡亲们便团团围住娶亲人,"惩罚这些人".惩罚的办法是用木条石块等抽打坐骑,使马受惊而摔下马背上的人.这时跌伤了也不能生气,而是要老老实实地认罪..这大概反映了抢婚竞争中女方胜利时的情况..除蒙古族以外的其它民族中也有抢婚习俗.例如在我国云南西部地区的盈江,梁河,潞西陇川等地中存在如下婚俗:热恋中的男女双方结婚前约好时间和地点(一般选在傍晚时分和姑娘经常经过的地方)男的约好十来名身强力牡的小伙子手持木棒等武器藏在约定的地方在约定时间里姑娘假借洗衣,担水的理由经过约定的地方时,守候在那里的小伙子们一拥而上,架起姑娘就跑.这时姑娘大呼"救命j"姑娘家里人闻讯后也拿着棍棒等从后面追赶但是这只是一种样子,不真追第二天,媒人去女方家商定姑娘的身价,又请一位中年妇女给姑娘换上媳妇的装束后送回娘家.之后再择吉日置办酒宴娶来姑娘完婚.095类似婚俗也见于哈尼族,侗族,普米族以及世界其它民族中.上情况表明,抢婚习俗作为一种婚姻形式在人类社会的某一发展时期曾在各民族中普遍存在过.抢婚习俗的产生匣固大概如下:人类社会从母亲社会过渡到父系社会后,男人的社会地位和权力普遍得到提高,在社会生活中逐渐起到主宰作用在这种情况下舅人们已不愿再过从妻居婚姻生活了.可势力的影响下女人们也拒绝去男方家过从夫居的婚姻生活.在男的不愿去,女的又不肯来的情况下只有一种解决矛盾的办法.那就是男人依仗自己体力上的强壮这一优势,用暴力的方式将女的抢到自己家中.当然这种方式在其当时是残酷的,暴力的,其抢劫方式也是多种多佯的.各民族,各地区所流行的不同的抢婚形式就是它的反映以后,这种抢婚行为逐渐演变成一刊t习俗而在各民族中固定下来的同时.那些暴力行为也被和平的象征性的方式所取代了.所一抢婚制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的一种婚姻形式,它是在从妻居之后出现的具有从妻居形式过渡剥从夫居形式的过渡性质的一种婚姻形式.一些民间传说也可以进一步证明上述提法.饲如在我国布依族中流传着这样一种传说.据说,布依族的祖先不是男的娶女的,而是女的娶男的.被娶到女方家的文婿没有任何自由,他绦奴隶般地受苦受累.有一天舅的上山打柴,实在很累,就坐下来想俅息一会儿,可是一坐下便睡着了,还做了一个梦.梦中来了一位神仙,传授给他如何摆脱奴隶般苦役的办法.他按照神仙的指点做了.果他得到了自由,成了家里的主人.从此以后不再女娶男.而变成了男娶女了.0这个传统反映了从妻居形式变成从夫居形式的情况其中夹杂了一段种话情节,隐去了那些抢婚的暴力行为.尽管如此,我们仍能隐隐约约感觉到从妻屠过渡到从夫居时所段艰难的过程.社会的变革必然在语言中得到反映.当时的抢婚形式在蒙占语中也留下了自己的烙印.蒙古语中的beri"媳妇"这一称谓来源于蒙古语表达"拿,取,抓"语义的bari词.对此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在使用方法上,蒙古语中"娶妻"采用"拿来的"形式表达,例如在《蒙古秘史》中; bariluabuqsanemebfile(41节)拿着要了的女人有来dundakeeliteieme--yibariju(38节)半孕肚皮有的妇人行拿着bodon~arboqdoyinbar~juabuqsaneme(1-91节)人名贤名的拿着要了的妇人这种说法反映了当时的抢亲习俗,就是说妻子是"拿来的~抢来的".对此,还可以从另一方面作分析:在从妻居形式时期,姑娘住在自己家里,即使她成婚,成为人妻后,她仍住在自己家里这种情况下,她在该家里的社会关系,社会地位等都不发生任何变化.她还是该家庭中的一个成员,母亲还叫她为女儿,兄长还叫她为妹妹,弟妹等还称她为姐姐等这就在客观上她还没有改换另外一种称呼的需要.所,这一时期不可能出现beri"媳妇"这一称谓.但是,当她被另一部落的人抢去作为人妻后,情况就不同了.姑娘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关系等都需要重新调整,对她的称呼还需要另起,因为她是该部落中新增加的成员.这时不能不考虑到如下情况:姑娘是不同部落的人.根据当时的情况,他们互相不认识,她是被暴力手段抢来的一个陌生人,所以当然也不可能知道她叫什么名字.这种情况下怎样称呼这个新人呢?这里96?不妨参考一下如下情况:当我们见到一位陌生人,或是山上打柴的^一或是放牧的人,那么我们一般以其职业或某种特点来称呼他,如将打柴人称"樵夫".放牧的人称为"牧人"等a 比较这一称呼方法,再回过来看被抢来的人时.将被抢来的人称为"被抢来的人"或者"抢来的人"就不难理解.《蒙古秘史》中就有这种用法:bariuabuqsanerllebiileef41节)"抢来的妇』,"由此认为,在当初,被抢来的姑娘被称为"被抢来的^",即barir~abuqsanq,rlle或barinabuqsan.但是作为一种称呼,上述叫法是比较麻妖的,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上述称呼逐渐被省略,由barinabuqseme-~barinabuqsan~gbarin的方式变成了单词barin"媳妇".同时其语义也由原来的"被抢来的人"逐渐变成了"媳妇"的语义.之后,barin"媳妇"中又发生了一些语音变化.一个是元音a变成了e.另一个是同尾脱落.a>e的这种元音交替现象在蒙古语中比较多见.例如:andaqu/endekU"弄错",barjiyar/beriiger"粗糙的",qarlyal(<qariya1)/keregtil"骂iN/吵桨(<吵骂)"等我们认为上述元音交替现象同barin-4herin的情况相同,而且,在有的情况下就存在着bari一-4beri的现象,例如:beriye"把儿".其词根beri一同barl一是同源的.以后,herin的词尾一n脱落了.词尾一n的脱落现象同morin-4mor[马",fergen-4terge "车"等词中的一n脱落属于同一性质的现象.所以,beri"媳妇"一词是由barin"拿,取,抓"一词通过berin-4beri的形式变化来的正因为如此,在莫戈勒信中至今还保留着与bari一基本相同的形式,即bairi"新娘"所以蒙古语表达"媳妇"的称谓词来源于表达"拿,取,抓"的动词barin.以上研究表明,蒙古民族也曾经历过母系社会的从妻居婚姻形式.他也曾有过从母系社会的从妻居婚姻形式过渡到父系社会的从夫居婚姻形式时的那一段痛苦的,暴力的抢婚制形式蒙古语"女婿"的称谓词形成于母系社会的从妻居婚姻形式时期,它来源于送礼行为.词源来自动词kargen"送";蒙古语"媳妇"的称谓词形成于父系社会早期的从夫居婚姻形式时期,它来源于抢婚制形式,词源来自动词barln"拿.取,抓".所以,"女婿"的kiirgen的形成时期早于"媳妇"的beri的形成时朔.它们分别反映了两种婚姻形式.0[波斯]拉旋特主编(史鞋),第一卷第二分册.18—19页.商务印书馆,1g86年,北京@0王琦{蒙古旗婚姻形式及萁习佑》.西北民族学院(哲学社尝科学版).1985年弟4jc9.@0是存浩《中国婚姻习俗,.83—96页,2页山东』,民出龌祉.1988年.国@张去废(傣旗的从妻居和抢亲'.中央民旌学院,1916年1期@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疆掊斯选矩.弟四卷31--57页,人民出版杜.北京.0程落祺'原始杜台韧探》,91页,69页.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8年.北甫.⑦@?"谢苗诺夫t婚姻和家庭的起源,.182页,270页.中国仕台科学出版社.1083年,北京.@[英]道森蝙吕浦译周蛊臂住'出捷蒙古记}.122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北京.@马国忠.马自祥《东乡族的婚姻翩,甘肃民援研究,1981年.@缘华龙,束菊芬{中国民INN,倍传说冲的{男嫁女怎样酋成女嫁男》,云南』,民出脏社,1985年作者单位: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大学蒙古语文研究所责任编辑:姜洪波97。

达斡尔人的民族成分识别问题

达斡尔人的民族成分识别问题1953年,达斡尔人有近5万人,主要分布在黑龙江省(2.5万人)和内蒙古自治区(2万人)交界处的嫩江及其一些支流的两岸,还有1千多人居住在新疆塔城。

从达斡尔人的语言、居住地域、经济生活和社会文化、心理素质等方面来看,都与汉族不同,一向被认为是少数民族。

20世纪50年代初,黑龙江、新疆两省设立了“达呼尔自治区”。

达斡尔人的民族成分识别问题,主要是内蒙古自治区内达斡尔人与蒙古族的关系问题,即他们究竟是蒙古族的一支,还是单一的少数民族?1953年8月至10月,在中央民委领导下,中央民族学院派出了达斡尔族识别调查小组,在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达斡尔人地区进行识别调查。

要解决达斡尔人的族属问题,除对蒙古族、达斡尔人的现实民族特征进行调查研究并加以比较分析外,还必须追溯其历史源流,弄清达斡尔人的民族形成、历史发展情况以及其与相邻民族的关系等。

(一)从民族特征上与蒙古族的比较1.从民族名称看达斡尔人自称“达斡尔”( daur ),历史上曾译为“达呼尔”(《清史稿》、《满洲源流考》、《八旗姓氏通谱》)、“打虎儿"(《清实录》)、“达瑚尔”((圣武记))等,新中国建立初期,往往译作“达呼尔”。

1950年国庆期间,内蒙古达呼尔代表到京参加了开国一周年庆祝活动。

1952年8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在达呼尔人民要求下,成立了“龙江县达呼尔族自治区”。

1954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了新疆塔城县原来因包括在清代“索伦营”之下,而一度被称为“索伦族”的达呼尔人的要求,恢复他们固有的族称,并建立了“瓜尔本设尔达呼尔族自治区”。

莫力达瓦旗和布特哈旗的达呼尔人也一致要求改译本民族名称为“达斡尔”。

其实用“达斡尔”才比较接近本民族自称的本音。

“达斡尔”名称最早见于《蒙古源流》,在明代万年历年间(公元1573年-公元1620年)蒙古土们扎萨克图汗在东方攻打过一个“达奇鄂尔”部落,有人认为这个部落就是“达呼尔”名称的语源,过去有由“大贺”氏(辽代先世族体的名称)、“达后部”、“达豪尔”等词转来的说法,这都是单从语音方面所做的推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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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族、达斡尔族人与异类婚配型故事比较研究
本文运用了比较故事学的理论与方法,对蒙古族、达斡尔族的人与异类婚配
型故事进行了类型和母题的比较研究。在母题比较的基础上,揭示了两个民族人
与异类婚配型故事的类同性和差异性以及其形成的原因。
通过系统的比较研究,揭示了两个民族故事所蕴涵的信仰、仪式、习俗等方
面所呈现的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正文由三章组成,其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蒙
古族、达斡尔族的人与异类婚配型故事的概况。
人与异类婚配型故事与人类起源神话、氏族起源神话、传说有着密切的联系。
根据其内容,可分为人兽婚配型故事,人与变形兽婚配型故事,人与变形植物(妖
怪)婚配型故事等三个类型。
在本文当中,根据与人婚配的异类的性别,把蒙古族和达斡尔族的人与异类
婚配型故事归纳为“神奇的妻子”和“神奇的丈夫”两个类型。第二章,把蒙古
族和达斡尔族神奇妻子的故事分类成“天鹅仙女故事”和“龙女故事”,并进行
了比较研究。
两个民族的天鹅仙女故事在故事情节、结构、母题等方面有一定的类同性,
如两个民族的故事都采用了阿尔泰语系民族英雄史诗的某些母题,多数故事有喜
剧性的结尾。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如蒙古族自古以来就有天鹅图腾信仰以及
有关图腾神话、传说,因此其天鹅仙女故事的系统是比较完整的。
蒙古族故事呈现出印藏故事的特点;而达斡尔族故事则呈现出蒙、汉、满-
通古斯诸民族故事的特点,其文化因素是复合性的。蒙古族故事在某种程度上反
映了喇嘛教和萨满教之间的斗争,而达斡尔族故事始终贯穿着萨满教思想。
蒙古族和达斡尔族的龙女与穷小子婚配型故事在结构、母题等方面有一定的
相似之处。但蒙古族故事直接受到了印度龙宫故事的影响,而达斡尔族故事基本
上受到了汉族故事的影响,因此两个民族的故事各有各的民族特点。
蒙古族和达斡尔族神奇的妻子型故事当中出现的解决难题的母题都与主人
公的婚姻有关,那些难题可分为姑娘之父提出的难题,有权势者提出的难题,父亲
和兄弟提出的难题等三种。第三章,把蒙古族和达斡尔族神奇的丈夫型故事分成
青蛙儿子故事和蛇郎故事等两个类型,并进行了比较研究。
两个民族的青蛙儿子故事是属于同一个类型—北方民族文化区起死回生结
亲型故事,该类型包含了AT425、440A、433D等类型故事的某些母题,并吸纳了萨
满教思想而形成的特殊的类型。蒙古族和达斡尔族的蛇郎故事都是汉族蛇郎故事
不同地区的变异形式,但较之汉族故事其故事情节已经简单化了。
同时,蒙、达两个民族的故事又有各自的特点。蒙古地区流传了433D和433A
两种类型的故事,而达斡尔族当中则流传着433D和433E型故事。
在神奇丈夫的故事里青蛙儿子和蛇郎的故事中的地位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青
蛙儿子在故事中起主导作用,是故事的主人公,而蛇郎在故事中已经失去了主人
公的地位,是以次要的形象出现的。对蒙古族和达斡尔族的人与异类婚配型故事
进行比较研究并揭示其深层的文化内涵,是比较故事学的崭新的课题。
这项研究对弄清蒙、达两个民族的起源和历史关系等能够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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