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司公益捐赠中的法律问题
慈善捐赠相关论文

慈善捐赠相关论文企业慈善捐赠面临的尴尬与破解企业慈善捐赠是企业主动担负社会责任的高尚道德行为,也是国内慈善资金的最重要来源。
然而,现实中的企业慈善捐赠面临着许多尴尬局面。
究其原因有多种,除了企业存在的内因,本文还探讨了外部环境对企业慈善捐赠的影响,并就此提出了完善与企业慈善捐赠相关的制度和机制。
一、企业慈善捐赠面临的尴尬公众对待企业的捐赠行为,更多的是从社会和其他的角度看,若站在企业和企业家们的角度,你会发现,当今的企业在慈善捐赠面前往往会面临以下几种问题的困扰。
一是捐不捐的问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随着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日积月累、不断提高。
贫富差距也在拉大、困难群体也在增多;再加上自然灾害、环境污染、粮食问题导致的生存危机等不和谐现象的存在,仅仅依靠原有的制度机制和职权部门发挥作用,总有“失灵”或“未及”的区域,由此需要我们每个人贡献一份爱心,操守德义之举来填充和弥补这些空白。
个人尚且如此,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主要成员,更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这是道德应然所求。
慈善捐赠拉近了企业和社会的关系,更为企业带来了最大限度的其他社会利益。
无论是出于“自愿”还是“被自愿”的角度考虑,适当的捐赠不会给企业带来负价值,相反,会带来一些正收益,企业慈善捐赠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形式。
但问题是,如果企业刚在起步成长阶段,本身面临资金运转等因素的困扰,摊派迫捐带来的只有尴尬。
企业根据各方面因素考虑选择捐赠,是一种超道德义务行为,不捐,也是企业本身应有的权利。
不能把公众的期望当成一种规定,那本身对一些企业就是一种不公平。
二是捐多少的问题。
企业进行慈善捐赠活动,到底捐多少才好?一个什么样的捐赠数字才符合公众的期望标准?这个对要选择慈善捐赠的企业来讲,将是下一步的难题。
企业选择捐多少可以以公众群体的心理标准为参考,但也要结合企业自身的发展状况、经济承受能力及法律政策、慈善决策机制等外部环境综合考虑。
强捐或裸捐有“作秀”之嫌,少捐或不捐会招来“为富不仁”的责骂。
乐捐_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乐捐,即自愿捐赠,是指个人或单位基于道德、慈善、公益等目的,向需要帮助的个人、家庭或社会公益事业无偿提供财物、资金等行为。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乐捐活动日益增多,成为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乐捐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捐赠资金使用不规范、捐赠信息不透明等。
为了规范乐捐活动,保障捐赠者和受捐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从乐捐的定义、法律法规体系、捐赠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乐捐的定义及法律法规体系(一)乐捐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条,乐捐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需要帮助的个人、家庭或者社会公益事业提供财物、资金等行为。
(二)法律法规体系1. 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鼓励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2. 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是我国慈善事业的基本法律,明确了慈善组织的性质、慈善活动的范围、捐赠管理、法律责任等。
3. 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捐赠法》规定了捐赠人、受赠人、捐赠管理机构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捐赠资金的用途和管理。
4.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
三、乐捐捐赠管理(一)捐赠管理机构的设立1. 慈善组织:慈善组织是开展乐捐活动的主要载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规定,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如:有明确的宗旨和章程、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等。
2. 捐赠管理机构:捐赠管理机构是指负责接受、管理、使用捐赠资金的机构,如基金会、慈善会等。
(二)捐赠管理规范1. 捐赠资金的使用:捐赠资金应当用于符合捐赠人意愿的公益事业,不得挪用、侵占或者私分。
2. 捐赠信息的公开:捐赠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捐赠信息,包括捐赠人、受赠人、捐赠资金数额、用途等。
3. 捐赠资金的使用监督:捐赠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捐赠资金使用监督机制,确保捐赠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遗嘱中的慈善捐赠法律规定与税务优惠

遗嘱中的慈善捐赠法律规定与税务优惠在社会发展进步的过程中,慈善事业不仅仅是国家的责任,也是每个人应尽的社会责任。
人们为了支持慈善事业,经常通过遗嘱中的慈善捐赠来实现自己的意愿。
然而,遗嘱中的慈善捐赠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规定与税务优惠,对此进行了解,能够帮助人们有效规划遗产,并最大化实现自己的慈善意愿。
一、遗嘱中的慈善捐赠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个人可以通过遗嘱设立慈善基金,用于资助慈善事业。
遗嘱中的慈善捐赠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 合法的慈善组织:遗嘱中的慈善捐赠必须指定受益人为合法注册的慈善组织。
只有合法的慈善组织才能合法地接受和使用捐赠,保证捐赠的安全和有效。
2. 捐赠金额限制:根据法律规定,个人在遗嘱中设立的慈善基金的金额不得超过自己全部财产的50%。
这一规定保证了个人遗产的合理分配,避免因单一慈善项目过分捐赠而影响其他个人合法权益。
3. 符合公共利益:遗嘱中的慈善捐赠必须符合公共利益的要求。
即捐赠的用途应当符合社会公共福利事业的发展需求,例如医疗卫生、教育、扶贫救助等。
4. 约束力:遗嘱是一种具有合法约束力的文件。
遗嘱中明确的慈善捐赠意愿应当依法得到认可和执行,确保个人意愿能够得到有效实现。
二、遗嘱中的慈善捐赠税务优惠除了法律规定,遗嘱中的慈善捐赠还能够享受税务优惠政策。
税务优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遗产税优惠: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个人通过遗嘱向慈善组织捐赠财产,可以减少遗产税的征收。
具体优惠政策根据不同地区的相关法规而定,但一般来说,慈善捐赠的财产可以享受较低的遗产税税率或免税政策。
2. 所得税优惠:遗嘱捐赠的慈善组织在接受捐赠后,如果对所得进行再投资,并使用于公益事业,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这一政策鼓励慈善组织将捐赠用于推动社会进步,提高慈善捐赠的效益。
3. 捐赠税优惠:在遗嘱中设立慈善基金的个人,可以在所得税申报时享受捐赠税的优惠。
即个人可以将捐赠金额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减少应交的所得税金额。
学习慈善法 规范慈善捐款运作

学习慈善法规范慈善捐款运作作者:王前进来源:《慈善》2016年第05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16日通过,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
慈善事业被经济学家称作“社会的第三次分配”。
发展慈善事业,对改善贫苦和困难群体的生存状况、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提升社会凝聚力、增进中华民族的团结与融合,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大力发展全面推进中国慈善事业是一个必须的方向,对于当前涌动的慈善冲动以及因慈善而引发的各种矛盾,必须从法律上给予保护、支持和廓清,也就是要进行必要的规制。
否则,很可能将会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对人们热心慈善事业的积极性造成打击。
本文就慈善法部分章节学习,针对规范慈善捐款运作,谈些粗浅体会。
一、慈善募捐的主体资格慈善募捐,是指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募捐。
什么是慈善?个人能不能发起慈善募捐?网络募捐、公益众筹怎么做?慈善具有公益性,是利他的,必须使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受益。
为某个特定的陷入困境的个人筹集款物的活动,是利己的,称为“个人求助”。
例如,因为救助受灾居民的需求,慈善组织向社会筹集资金,这属于慈善募捐。
但是个人需要一笔钱治病,向大家筹钱,这是属于个人求助。
慈善法第三十三条明确指出: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
个人不能发起公开募捐,有两层意思:第一,慈善募捐的主体是慈善组织。
慈善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
……由民政部门直接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第二,个人在自身面临困难时向社会求助,属于社会救助行为。
简而言之,慈善募捐的发起者不适用于具体个人,但可以公开求助。
慈善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论我国上市公司公益性股权捐赠关联交易的监管

论我国上市公司公益性股权捐赠关联交易的监管摘要: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通过股权捐赠实现公司社会责任。
股权捐赠的实质就是被捐赠财产的所有权从捐赠者向基金会转移,即将个人财产变为公共财产。
现阶段我国股权捐赠主体的特殊性、捐赠对象的特殊性以及公益慈善捐赠税收制度的特殊性,导致上市公司公益性股权捐赠易产生关联交易。
因此,应通过加强公司治理控制控股股东权利、强化信息披露制度、提供救济途径等手段保证上市公司公益性股权捐赠合法有序进行。
关键词:股权捐赠关联交易公益性社会团体信息披露法律救济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企业以股权特别是上市公司以股份、利息或者分红支持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成为公益慈善领域的一个热点问题。
2009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企业公益性捐赠股权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213号,下文简称《通知》),修改了此前“企业持有的股权不得用于对外捐赠”的规定,这一新规定对于引导非国有企业规范开展公益性股权捐赠、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但由于该通知对于股权捐赠的具体细节并未进行规范,造成股权捐赠存在不稳定性,也为上市公司通过股权捐赠进行关联交易提供了可乘之机。
上市公司公益性股权捐赠涵义及功能(一)公益性股权捐赠的涵义所谓的公益性股权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自己合法拥有的股权捐赠给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用于捐赠协议所规定的公益事业。
股权捐赠的实质就是被捐赠财产的所有权从捐赠者向基金会转移,即将个人财产变为公共财产。
其本质与股权转让并无差异,但由于公益性股权捐赠的无对价性和公益性,实践中股权捐赠的法律障碍和法律漏洞也就不可避免。
从2006年蒙牛乳业在港交所发布捐赠股权公告开始,到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曹某捐赠5.9亿股福耀股份成立慈善基金会,股权捐赠成为慈善公益领域的新趋势。
2003年财政部下发通知明文规定,企业持有的股权和债权不得用于对外捐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释义法条内容:第九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选择符合其捐赠意愿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进行捐赠。
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
释义内容:【释义】本条是关于捐赠主体可以选择受赠对象捐赠其合法财产的规定。
一、捐赠主体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多年来,境内境外的捐赠对促进我国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及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境内的捐赠主体主要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境外的捐赠主体主要有国际组织、外国民间组织、海外华侨华人以及港澳台同胞。
为更好地鼓励捐赠,保护捐赠人的积极性和合法权利,有必要明确捐赠主体的范围。
捐赠法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是进行公益事业捐赠的主体。
这里的自然人和法人都是民法上的概念。
1.自然人。
自然人是相对于法人而言的,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个人,不仅包括境内的公民个人,也包括外国人、华侨以及港澳台同胞。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捐赠具有自愿和无偿的特点,因而判断某一公民捐赠行为的法律后果时,必须考虑捐赠人是否具有法定的民事行为能力。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因而他实施的捐赠需由个人承担法律后果。
十周岁以上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因而由他实施的捐赠行为只有在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情况下,才由其本人承担法律后果。
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以及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只能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实践中,一些学校动员未成年学生实施捐赠的情况并不少见,这样的捐赠在充分尊重未成年人意愿的情况下,还必须符合民法有关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
2.法人。
所谓法人,是指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乐捐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乐捐,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捐赠财产给他人或者用于公益事业的行为。
在我国,乐捐行为受到法律的严格规范和保护。
本文将从乐捐的法律规定、乐捐的效力、乐捐的税收优惠、乐捐的监管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乐捐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法》是我国慈善事业的基本法律,对乐捐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慈善法》第二条规定,慈善事业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捐赠财产用于救助困难群体、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活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规范民事合同关系的法律,乐捐行为作为一种民事合同行为,受到《合同法》的调整。
根据《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对乐捐行为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规定。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对公益事业捐赠行为进行了规定,包括捐赠财产的范围、捐赠方式、捐赠合同的签订、捐赠财产的使用等。
三、乐捐的效力1. 捐赠合同的效力根据《合同法》规定,捐赠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捐赠合同依法成立,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捐赠财产的效力捐赠财产属于捐赠人所有,捐赠人有权决定捐赠财产的使用。
捐赠财产一旦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即取得捐赠财产的所有权。
3. 捐赠行为的效力捐赠行为是捐赠人自愿的行为,捐赠人有权决定捐赠财产的数额、方式等。
捐赠行为一旦实施,对捐赠人和受赠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乐捐的税收优惠1. 个人捐赠税收优惠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 企业捐赠税收优惠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将其利润对教育事业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业慈善捐赠行为的影响因素及对策研究
企业慈善捐赠行为的影响因素及对策研究随着社会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积极参与慈善和公益活动。
企业慈善捐赠不仅能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也能提升企业社会形象和公众认可度。
但是,企业慈善捐赠行为存在许多影响因素,需要企业和社会共同努力解决。
本文将分析企业慈善捐赠行为的影响因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影响因素1.企业财务状况。
企业财务状况好坏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慈善捐赠行为。
资金充裕的企业,往往更愿意参与慈善捐赠活动。
缺乏资金的企业则可能因为其他经济压力而无法进行慈善捐赠。
2.文化背景。
不同企业的文化背景不同,会对慈善捐赠产生不同的影响。
一些企业对于慈善捐赠有较高的文化认同,更能够体现出慷慨和善良的品牌形象,这将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社会认可度和品牌美誉度。
3.政策环境。
政策环境也是企业参与慈善捐赠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些政策会给企业慈善捐赠带来优惠,例如税收减免等政策,这将对企业的捐赠意愿产生积极的影响。
而一些政策限制或限制企业为慈善捐赠提供的资源或开支,也会对企业的捐赠行为产生不利的影响。
4.慈善项目透明度和合理性。
企业在选择慈善项目时,一定要对项目的透明度和合理性进行评估。
如果慈善项目存在质量问题、缺乏透明度或值得怀疑的项目,企业可能会因此而在慈善捐赠上投入更少的资金。
5.公众的态度和反应。
公众的态度和反应将直接影响企业的慈善捐赠行为。
如果公众对企业的慈善捐赠持正面态度,企业可能会更积极参与捐赠活动,否则,企业可能会减少捐赠资金。
二、对策1.建立良好的慈善捐赠文化。
企业应该从文化和价值观角度开始,鼓励员工和员工家属参与慈善捐赠活动。
企业可以通过设立奖学金、资助教育等途径,响应社会呼声。
通过此种途径,可以培养企业的慈善文化,并在内外部间创建更好的互信关系。
2.发挥企业社会责任。
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企业可以通过慈善捐赠、环境保护、员工福利、社会公益等方式,展示自己真正的社会责任。
企业应该坚持遵循商业原则,弘扬传统文化,重视消费者对企业实施的“文化审查”,充分展现企业的品牌形象。
公益事业捐赠法释义- 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
公益事业捐赠法释义- 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规范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保障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本法在总则中对捐赠财产的监督管理作了原则性规定,本章是对这些原则性规定的细化。
关于捐赠财产的使用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法定使用,二是协议使用。
关于捐赠财产的监督管理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受赠人的管理,二是政府监督,三是捐赠人监督,四是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受赠人接受捐赠后,应当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将受赠财产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释义】本条是关于受赠人接受捐赠后,应当出具收据,将受赠财产登记造册,妥善保管的规定。
一、出具收据和登记造册受赠人接受捐赠后,向捐赠人出具的收据既是捐赠人享受优惠的凭证,也是政府有关部门对受赠人进行监督和审计的主要依据。
收据的出具应符合两个方面的要求:1合法性。
是指应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出具收据,不得开具本单位的收据,不得打白条。
2有效性。
是指收据应具备全部的形式要件,未经签字盖章的收据无效。
受赠人应按照受赠财产的性质、种类等登记造册并制作会计帐簿。
目前多数地方都规定,受赠人对受赠财产应当登记造册,开具有效收据,并向审批机关和侨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有的地方还规定大额捐款,应当向主管部门申报。
捐赠财产用于特定项目或用途必须履行报批手续的,应当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二、受赠财产的妥善保管受赠人对受赠的外汇或人民币,应在银行专项储存,专款专用。
需要进行外汇调剂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捐赠物品的,要有专人保管和储存,并不得挪作他用。
捐赠工程项目的,受赠单位一般应当成立筹建机构,并委托建设监理机构对项目实施建设监理。
第十七条公益性社会团体应当将受赠财产用于资助符合其宗旨的活动和事业。
对于接受的救助灾害的捐赠财产,应当及时用于救助活动。
基金会每年用于资助公益事业的资金数额,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公益性社会团体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积极实现捐赠财产的保值增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释义:第八条
第⼋条国家⿎励公益事业的发展,对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营利的事业单位给予扶持和优待。
国家⿎励⾃然⼈、法⼈或者其他组织对公益事业进⾏捐赠。
对公益事业捐赠有突出贡献的⾃然⼈、法⼈或者其他组织,由⼈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表彰。
对捐赠⼈进⾏公开表彰,应当事先征求捐赠⼈的意见。
【释义】本条是对国家⿎励公益事业捐赠的原则规定。
国家⿎励捐赠、⿎励公益事业的发展的原则和措施,是本法中的重要内容。
国家对公益事业的⿎励,根据本条的规定,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第⼀,国家对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营利的事业单位给予扶持和优待。
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营利的事业单位作为受赠⼈,担负着募集资⾦、合理使⽤资⾦,兴办公益事业,实现公益⽬的的责任,在公益事业中起着⾮常重要的作⽤。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国家和社会各个⽅⾯的⽀持。
作为国家,特别是各级⼈民政府应当为公益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在⼀些具体问题上,应为他们解决困难,做好服务⼯作。
这也是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转变职能的体现。
第⼆,国家⿎励⾃然⼈、法⼈或者其他组织对公益事业进⾏捐赠,对有突出贡献的捐赠⼈,由⼈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表彰。
国家对捐赠⼈的⿎励体现在两个⽅⾯:⼀是在经济上,根据本法第四章的规定,捐赠⼈捐赠财产⽤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税收⽅⾯的优惠。
⼆是政治上,各级⼈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对于在公益事业捐赠中有突出贡献的捐赠⼈,应当给予公开表彰。
应当注意的是,在捐赠中,有的捐赠⼈出于种种考虑,不愿接受公开表彰⽐如有的捐赠⼈认为做好事应当不留名,不愿张扬⾃⼰的捐赠⾏为;有的华侨不愿让居住国知道⾃⼰向国内捐赠财物;有的怕捐赠后引来各⽅⾯的摊派,等等。
因此,⼈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在表彰有关捐赠⼈时,应当事先征求捐赠⼈的意见。
如果捐赠⼈确实不愿公开⾃⼰的捐赠⾏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尊重捐赠⼈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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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司公益捐赠中的法律问题
作者:王小薇
来源:《慈善》2012年第03期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慈善事业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但在公司公益
捐赠活动中却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捐赠公司与受赠(单位)人的法律关系,慈善捐款
被挪用、被贪污等等。这些问题都极大地影响着受益(单位)人和捐赠公司对慈善事业的信
心。因此,应当明确公司公益捐赠的法律关系和地位才能更好的发展我们的慈善事业。通过有
效的监管,使得捐赠人的钱物来去透明,使得慈善事业的公信力得以建立和加强,更好的促进我国
慈善事业的发展。
我国慈善事业的定义
慈善事业通常是指人们在没有外在压力的情况下自愿地奉献爱心与援助的行为和从事扶弱
的一种社会公益事业。慈善事业可以分为现代慈善事业和传统慈善事业。根据慈善事业的现实
意义,慈善事业主要指现代慈善事业,应该将其更为准确地定义为,在自愿和信任的基础上,
合法的社会组织(主要是慈善组织)以募捐和接受捐赠等方式,把捐赠人所捐献财富集中起
来,再根据一定的条件,通过一定的程序向特定人或特定的组织进行捐赠,运用于社会公益事
业的系统化、规范化社会公益事业。
对慈善捐赠的认定问题
一,慈善捐赠的目的应以扶贫、帮困、助他、利人为主要内容。一切不符合此目的的捐赠
应被排除在慈善捐赠的范围之外。这里,需要加以区分的是赞助与慈善捐赠不同。
二,慈善捐赠的对象应是具有慈善公益性质的机构等。被捐赠对象若是社会机构则应是教
育、医疗等机构;被捐赠对象若是个人,则应是处于社会的底层、急需资金而又无力加以解决
的人员。
三,慈善捐赠的决策者不能与被捐赠者有利害关系。如果双方有利害关系,则难以保证符
合慈善捐赠的目的,很可能是为了其他私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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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捐赠决策者没有因捐赠获得个人利益。公司的慈善捐赠主要涉及的是股东、公司和社
会三方面的利益,捐赠制度的具体设计也是为了平衡股东、公司和社会的利益,公司捐赠决策
者(个人)不应因此受益。
公益捐赠的基本法律特征
一, 公益捐赠是诺成性合同。所谓诺成性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
的合同,也是当事人双方一旦承诺就必须履行的合同。公益捐赠作为赠予合同的一种特殊赠
予,对捐赠承诺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由于赠予合同特别是有关公益事
业如;救灾、扶贫等社会性质的捐赠合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由其在遇有数额较大的捐赠财产
时,应当提倡捐赠人与受赠人根据具体情况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协议一旦订立就具有法律效
力。
二,公益捐赠受赠人的范围具有特定性。规定的受赠人是指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
利的事业单位两种,该法律将其他一些可能成为公益捐赠受赠人的主体排除在其调整范围之外
(政府在特殊情况下作为受赠人的例外)。公益捐赠活动所产生 法律关系主要有两个,即捐赠人
与受赠人之间的赠与关系;受赠人与受益人之间的转赠关系。受益人一般和捐赠人之间没有权
利义务关系,并没有义务了解捐赠人的情况,属于公益捐赠合同的第三人。
公益捐赠主要通过捐赠协议的方式来执行,捐赠企业可以与受赠人就捐赠财产的种类、质
量、数量和用途等内容订立捐赠协议。捐赠人有权决定捐赠的数量、用途和方式。受赠人按照
捐赠人的意愿使用财产,实现公益目的,是受赠人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如果受赠人违反捐赠协
议,在捐赠财产的使用中违反捐赠人的意愿,将捐赠财产用于非公益目的或者没有用于捐赠人
指定的财产用途,捐赠人有权解除捐赠协议。
三,公益捐赠享受税收优惠;公司和其他企业依照相关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依照相关的规定捐
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通过具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组织的捐赠,才能获得税收
优惠。实际上是将对捐赠人的税收优惠转化为公益组织是否具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问题。现
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都秉承了这一做法。
公司公益捐赠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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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蓬勃发展,公司公益捐赠活动日益增多,公司公益捐赠中的程序
性规范,股权捐赠两个问题进行分析论证,对完善公司公益捐赠行为的相关立法提出建议,以
期推动公司公益捐赠立法的完善。
一,关于公司捐赠的程序规范程序是制度的前提,没有具体的程序规则,不会有制度的健
康运行及法律所调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平衡。因此严格规范捐赠程序,能够保障公司做出理性
的捐赠决策,保护各利益相关人的权利的重要法律手段。我国法律没有对公司公益捐赠的程序
作出规定:在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应该如何确定公司捐赠决策机构呢?作者认为:从
表象上看,股东控制公司捐赠的决策权能最直接地维护股东利益,防止管理层滥用权力实施公
司捐赠。公司捐赠的一般决策权归属于董事会更为合适,对于由董事会决定捐赠的公司,为防
止危害公司和股东权益,对于公司捐赠的具体程序、数额及总高额度等都应有公司章程加以确
定。再次,公司的捐赠决定要做出书面的报告,注明捐赠的方向、善款的来源,如果是互利型
捐赠,还应有后续效果的报告。
至于由董事会行使捐赠决策权所引发的,对董事滥用权力、损害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担
忧,可以结合目前我国法律中的相关规则予以平衡捐赠的效力、债权人的撤销权、赠与的任意
撤销权和拒绝履行、涉及公司财产的无效与可撤销行为、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可撤销之诉
讼、董事义务以及股东代表诉讼。
二,公司股权捐赠的操作规程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企业持有的股权特别是上市公司
股票,流动性越来越强,以股利、股息体现的投资收益也越来越稳定。公益事业单位可通过转
让受赠股权或者分红,获得从事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
从财产权利转移的角度来看,股权公益捐赠是把捐赠股权的所有权从捐赠者向受赠人转
让,变成该受赠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公益性非盈利事业单位的公益财产。股权捐赠除了具有公益
捐赠的一般特性,同时还具有股权转让的法律特性。因此,股权转让对股权捐赠的实践操作具
有指导意义,应遵循股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不能机械地按照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操作
股权捐赠。可见,法律在股权捐赠的具体操作还没有跟进,还有待制定细则规范赋予股权捐赠
有效性的保障。
综上所述,虽然近年来我国在慈善捐赠方面取得的成绩是令人鼓舞的,各类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对慈善事业的引导和规制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但是与日益蓬勃的公益事业相比,我
国的公益慈善捐赠的法律还是明显滞后,在实践过程中迫切需要一系列操作细则和税收政策等
法律法规作为依据,我国是典型的成文法国家,法律条文是法官裁决案件的依据,因此,我国
下一阶段的慈善立法要充分考虑慈善事业法律规制的可操作性,充分考虑到慈善事业发展过程
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在保障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前提下,具有可操作性的慈善事业法律规制能促
进法官更好地处理情与法的关系,及时、有效地解决相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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