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四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0.13•【字号】黑政办发〔2016〕116号•【施行日期】2016.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116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0月13日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效率和可及性,增强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经过长期发展建设,我省已建立了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由于历史原因,我省市政和企业(森工、农垦、煤炭、油田)分别建有一套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1241个,其中医院100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8725个、公共卫生机构1453个、其他机构58个;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开放床位202225张,其中医院172463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9762张;全省医疗卫生人员212469人,基本建立了能够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014年,全省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5.28张、卫生技术人员5.54人。
全省共有执业(助理)医师81419人,注册护士77807名,公共卫生人员25821人。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黑政办规〔2021〕47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黑政办规〔2021〕47号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黑龙江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2月31日黑龙江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交通运输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是服务人民美好生活、促进共同富裕的坚强保障。
为加快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根据《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我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综合交通网络建设成效明显、交通运输服务水平整体提升、行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总体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1.综合交通网络不断完善。
全省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五年累计完成投资2190亿元,发挥了行业基础设施投资“压舱石”的作用,为全省“稳投资”作出积极贡献。
铁路、公路、机场等短板加快补齐,截止2020年底,综合交通网络总里程达到18.5万公里(不含城市道路及航路里程),实现了由“瓶颈制约”向“总体适应”的跨越。
快速交通网加速成型。
高快速铁路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达到995公里,建成哈牡客专、哈佳快速铁路等,开工建设牡佳客专、铁伊客专,基本形成以哈尔滨为中心辐射大庆、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的“一小时、两小时”交通圈。
2023年黑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PDF版】

2023年黑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PDF版】黑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尊敬的全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各位政协委员,女士们、先生们:值此2023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之际,我代表省政府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9年工作回顾2023年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一年。
面对各种复杂困难和风险挑战,我们坚持稳中求进、积极应对,全力以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稳定经济运行、促进高质量发展,各项事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是经济保持稳定增长。
全年GDP增长率达到7.3%,超过预期目标。
民间投资增长明显,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9%,外贸进出口额增长10.2%,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二是改革开放取得新突破。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的创新发展。
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2.8%,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量有所增加,外资合作项目取得进展。
三是民生改善显著。
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5%,住房保障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5%。
四是生态环境改善。
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等工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五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果。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厉打击腐败行为,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
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包括产能过剩、环境污染严重、城乡发展差距大等。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努力解决这些问题,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2020年工作目标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
全省市场主体培育和发展活力将持续增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经济增长率预计在6.5%左右,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民生福祉进一步改善。
具体目标如下:一是经济发展目标。
稳定经济增长,预计2020年全省GDP增长率在 6.5%左右。
继续坚持稳定外贸、稳定投资、稳定消费,培育市场主体,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智慧矫正”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智慧矫正”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20.11.06•【字号】黑司通〔2020〕57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区矫正正文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智慧矫正”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司通〔2020〕57号各市(地)司法局:为全面开展“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快“智慧矫正”建设步伐,特制定《黑龙江省“智慧矫正”建设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司法厅2020年11月6日黑龙江省“智慧矫正”建设实施方案“智慧矫正”是将现代信息技术与社区矫正工作深度融合而构建的信息化体系,是“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开展“智慧矫正”建设对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全面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司法部统一部署要求,并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制定我省“智慧矫正”建设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司法部“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和“智慧矫正”建设部署要求为蓝图,以社区矫正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为主线,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我省“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的社区矫正信息化新格局,推动我省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统筹规划,协同建设。
坚持全省“智慧矫正”建设一盘棋,结合我省实际,完善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形成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信息化工作机制,整体推进我省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
需求导向,服务实战。
深入挖掘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应用需求,以解决实际问题和提效减负为出发点,将建设与应用同步推进,不断提高信息化实际应用水平。
资源整合,高效运行。
充分利用已有的信息资源,处理好现有业务系统和新建系统应用之间的关系,将存量整合与增量投入有机结合,发挥信息系统最大效益。
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方案

2019年下半年,总务部节能科准备在全公司建立能源管理体系,但需要公司主要领导的支持!黑龙江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每年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中有多项建立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并且企业建立完整的能源管理体系对节能降耗有非常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企业要想真正做到节能降耗就必须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是能源管理工作的总抓手1、节能降耗首先应本同期对比分析现状,发现问题。
2、分析各种能耗增长问题中各种影响因素。
3、找出影响能耗增长问题的主要原因。
4、针对主要原因,提出解决的措施并执行。
5、检查执行结果是否达到了预定的目标。
6、把成功的经验总结出来,制定相应的标准。
7、把没有解决或新出现的问题转入下一个PDCA循环去解决。
一、什么是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并实现能源方针、目标的一系列相互关联要素的有机结合,包括组织机构、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等。
企业在管理能源方面,借鉴其他体系模式,结合能源利用管理特点,提供优化管理模式,建立系统完整管理标准规范,促进企业最大限度降低能耗提高能效。
二、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的作用:利用节能贯标机制、节能技术进步机制、节能文化促进机制、全过程管理控制机制,持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三、能源管理体系核心思想:【过程方法】均以过程为基础,着眼于每个具体过程,对其输入、输出进行有效识别与控制,对各个过程及其作用进行识别、策划和管理;【管理的系统方法】着眼于整体和实现总目标,促进用能单位策划的各个过程相互协调匹配。
四、能源管理体系特点:1、强调对能源利用实施全过程控制;2、强调对主要能源使用的运行控制;3、强调建立目标指标体系是建立运行能源管理体系的前提。
五、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主线:六、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步骤:1、确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边界和范围;2、最高管理者要重视,并作为战略性选择;PDCA循环是全面质量管理所应遵循的科学程序。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8.12.24•【字号】黑政发[1998]118号•【施行日期】1998.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发〔1998〕118号)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黑龙江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998年12月24日黑龙江省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一)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稳步推进住房商品化、社会化,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我省实际情况的城镇住房新制度;加快住房建设,促使住宅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消费热点,不断满足城镇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
(二)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发展住房金融,培育和规范住房交易市场。
(三)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在国家和省统一政策目标指导下,各地市县分别决策,因地制宜,制订方案,根据本地财政和单位的经济承受能力,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坚持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坚持“新房新制度、老房老办法”,平稳过渡,综合配套。
二、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四)1998年12月31日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原则上只售不租。
职工购房资金来源主要有:职工工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及由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转化的住房补贴等。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0.03.23•【字号】黑林草联规〔2020〕12号•【施行日期】2020.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林草联规〔2020〕12号各市(地)人民政府,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工集团:按照《黑龙江省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总体实施方案》总体工作安排,及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召开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推进工作会议要求,制定了《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实施方案》,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3月23日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我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重要步骤,是配合生态红线划定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重要衔接。
通过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以解决我省各类自然保护地存在相互交叉重叠、范围划定和功能分区不科学不合理、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各种矛盾冲突尖锐等问题。
在此基础上,实现空间布局合理、功能定位准确、边界四至清晰、区划科学合理、运转管理高效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以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具有龙江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二、原则和依据(一)基本原则1.科学评估,尊重历史。
以生物多样性评估为基础,建立科学评价体系。
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解决现实矛盾冲突和历史遗留问题。
2.应划尽划,应保尽保。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统筹推进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统筹推进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0.25•【字号】黑政规〔2017〕29号•【施行日期】2017.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统筹推进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规〔2017〕29号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黑龙江省统筹推进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17年10月25日黑龙江省统筹推进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实施方案为加快高等教育强省建设,根据国务院《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5〕64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教研〔2017〕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我省全面振兴发展战略,坚持需求导向和建设基础并重,统筹推进全省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
通过项目实施,完善与国家发展战略和我省全面振兴相适应的高等教育宏观布局,建立与产业结构和市场需求紧密衔接的学科体系,推动若干所大学和一批学科进入国际、国内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行列或前列,以更加强大的高等教育引领创新驱动,推动全面振兴。
(二)基本原则。
突出特色,争创一流;服务需求,支撑发展;改革驱动,创新引领;择优建设,整体带动。
(三)建设目标。
到2020年,1所高校进入世界一流大学行列,6所左右高校进入国内同类院校一流大学行列,20个左右学科领域进入世界一流行列,40个左右一级学科进入国内一流行列。
到2030年,重点建设高校分别进入国际、国内同类院校一流大学前列,重点建设优势特色学科分别进入国际、国内一流学科前列,有效带动全省高等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大幅提升,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
哈尔滨市商务局、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哈尔滨市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市商务局、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哈尔滨市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19.07.10•【字号】•【施行日期】2019.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哈尔滨市商务局、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哈尔滨市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有关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为确保我市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项目验收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按照商办流通函〔2017〕337号文件精神和哈商务规〔2018〕2号)、哈商务发〔2018〕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试点工作实际,制定了《哈尔滨市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项目验收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为做好哈尔滨市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项目验收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验收范围和申报主体按照哈尔滨市商务局《关于下发哈尔滨市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建设任务书的通知》(哈商务综〔2019〕10号)和《关于下发哈尔滨市供应链体系建设第三批试点项目建设任务书的通知》(哈商务综〔2019〕80号)所确定的物流标准化、供应链平台、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其中国药集团尚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因企业原因已申请退出物流标准化项目试点。
上述项目建设单位是本次试点项目验收申报主体。
二、项目验收内容和时间安排我市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验收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9年7月-8月进行试点项目投资审计和建设内容验收。
第二阶段:2019年10月-11月对投资达标试点项目进行绩效验收。
三、有关要求(一)有关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要按照《哈尔滨市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项目验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自身职责,认真组织开展辖区试点项目相应的验收工作。
(二)有关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与同级财政局按照试点验收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好试点企业项目验收初审工作。
指导试点企业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商务局”专栏下载本通知和《哈尔滨市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项目验收申请报告范文》等规范格式附件,试点企业按要求形成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验收申请报告材料,装订成册后以纸质(骑缝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十份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进行初审。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2.31•【字号】黑政规〔2019〕11号•【施行日期】2019.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规〔2019〕11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19年12月31日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年)实施方案为持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2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坚持全民参与、共建共享,聚焦重大疾病、突出问题和重点人群,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行为、提供健康服务、优化健康环境,提高健康预期寿命。
到2022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水平持续提升,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一)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面向家庭和个人普及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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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四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一、概述
为促进黑龙江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加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产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特制定了黑龙江四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该方案旨在推动黑龙江省发展,加强区域竞争力,促进经济繁荣。
二、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1.建设高速公路网络:在全省范围内规划建设高速公路网,促进城市间的联系和经济流动,提高运输效率。
2.优化公共交通体系: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出行服务。
3.拓展铁路运输系统:加强对现有铁路线路的维护和改造,增加线路数量以及运力。
4.加强水运体系建设:优化港口布局,提高港口吞吐量,发展内河航运,加快航道改造。
三、教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1.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2.优化中小学教育管理体制:改进学校管理机制,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3.推动高等教育发展: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
4.提高职业教育水平:加强职业教育与产业需求的对接,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四、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1.完善医疗服务网络: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2.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推进医学院校和培训机构的建设,增加医疗人才的培养规模和质量。
3.改善医疗设施条件:加大对医疗机构设施的投资,提高医疗设备水平,满足医疗需求。
4.完善医疗卫生管理体系: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推动医疗服务的规范化和综合化。
五、文化体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1.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加大文化场馆建设力度,增加文化活动的举办频率和质量。
2.加强文化产业发展:培育一批优秀文化企业,促进文化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3.提升体育设施建设水平:完善体育场馆建设,提供良好的体育锻炼场所。
4.加强青少年体育训练:加大对青少年体育培养的投入,提高青少年体质素质。
六、总结
通过实施黑龙江四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将有力推动黑龙江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交通运输体系的完善将促进区域间的联系和经济流动;教育体系的建设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医疗卫生体系的提升将改善人民群众的医疗条件;文化体育体系的发展将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和体育锻炼方式。
相信在各个体系的共同努力下,黑龙江省将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