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的兽药残留
兽药残留对食品安全性的影响

兽药残留对食品安全性的影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安全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然而,在养殖业中,为了提高养殖效率和保障畜禽健康,兽医师常常会使用一些兽药,而这些兽药残留则可能会对食品安全性的影响产生负面影响。
本文将从毒理学、营养学和法律法规等角度来探讨兽药残留对食品安全性的影响。
一、毒理学影响兽药对人体的毒性主要分为急性毒性和慢性毒性两种。
急性毒性是指在短时间内暴露在高浓度兽药下导致的毒性反应。
而慢性毒性是长期暴露在低浓度兽药下产生的慢性毒性反应。
常见的兽药残留对人体的毒性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对神经系统的影响某些兽药残留可能会对人体的神经系统产生危害。
比如使用硝基呋喃类、环磷酰胺等药物,可能会导致中毒和神经系统症状,如失眠、头痛、肌肉抽搐等。
2. 对肝脏和肾脏的影响某些兽药残留可能会对肝脏和肾脏产生慢性危害,如转移酶升高、肝损伤、肾损害等。
比如,在牛羊肉中常常会检测出氯霉素、恩诺沙星等药物残留,长期摄入会对肝脏和肾脏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3. 对生殖系统的影响某些兽药残留可能会对生殖系统产生影响,如降低男性精子质量、影响女性生育等。
比如,大量使用激素和雌性激素类药物的畜禽,会导致其体内雌激素水平过高,从而影响人体性腺发育、性分化和性成熟等。
二、营养学影响兽药残留对食品安全性的影响还表现在对食品营养含量和质量的影响上。
1. 营养成分丧失使用兽药可能会对畜禽身体产生一定的压力,从而影响其营养成分的吸收和利用,导致肉类中的营养成分丧失。
同时,某些兽药残留还可能造成肉品中脂肪、蛋白质等营养成分含量的变化,进一步影响人体的吸收和利用。
2. 重金属、抗生素等残留物质使用兽药还可能导致兽药残留物质、重金属、抗生素等物质残留在食品中,对人体产生危害。
比如,抗生素残留会破坏人体益生菌的平衡,进而增加人体易感染细菌的风险。
三、法律法规我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中的兽药残留进行了明确禁止,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养殖业中使用未经批准的兽药。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危害及其原因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危害及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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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三致”作用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危害及其原因
三致”作用包含致突变、致畸、致癌。 残留“三致”作用药品动物性食品被人体 摄入后,人体内会不停蓄积药品,进而出 现染色体畸变或基因突变,常见药品包含 呋喃类、雌激素等,其致癌作用显著。
苯并咪唑类抗蠕虫药品能对细胞活性 形成抑制,含有潜在致畸性和致突变性。 近期研究中发觉含有“三致”作用还包含 四环素类、氨基糖苷类等。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危害及 其原因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危害及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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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Content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危害及其原因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原因 兽药残留危害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控制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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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原 因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危害及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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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生素药品滥用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危害及其原因
加工动物产品废弃物在未经处理情况 下向自然界中排放,环境中会连续蓄积有 害物质,进而严重污染环境。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危害及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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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动物性食品兽药残留控制办 法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危害及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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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兽药残留监控体系,强化兽药残留监控
主动建立国家、部、省三级兽药残留监 控机构,并对国家残留监控计划进行落实。 相关行政部门应该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 理条件》《兽药管理条例》进行深入落实, 并对企业经营生产行为进行规范,防止市场 中进入兽药残留超标产品,严厉处罚超标者, 切断兽药残留超标产品市场和销路,引导养 殖户合理用药、恪守要求,进而实现对兽药 残留控制。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危害及其原因
国家对牛奶中兽药残留的法规

国家对牛奶中兽药残留的法规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牛奶已经成为许多家庭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食品。
然而,牛奶中兽药残留问题一直是消费者十分关注的话题。
为保护消费者健康和贸易安全,国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规范牛奶中兽药残留问题。
一、《食品安全法》和《兽药管理条例》2015年10月1日,《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这是新中国出台的第一部全面规定食品安全的基础法律。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非食用物质、农药、兽药、环境污染物等有害物质残留在食品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食品标志、标签、说明书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食品的名称、配料、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藏条件、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等内容,并且不得标示或者标示虚假宣传成分、功效等。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禁止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兽药和经过注册或者备案但未经规定安全性、有效性等指标检验合格的兽药投入动物体内,不得将兽药用于非标明适应症的动物。
二、国家标准《乳及乳制品中农药残留限量》和《兽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乳及乳制品中农药残留限量》(GB 2763-2019)和《兽药残留限量》(GB 31650-2019)分别规定了牛奶中农药和兽药的残留限量,商家生产、销售牛奶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在国家标准的规定下,规范了兽药残留限量问题,使得牛奶中兽药残留问题得到了基本解决。
三、特别规定除了以上的法规和国家标准,还有一些特别的规定,明确了牛奶中兽药残留问题的处理方式。
例如,《质量监督检验抽查管理办法》规定,对于检出兽药残留超标的牛奶进行处理,包括责令企业召回、销毁不合格产品、责令停产整顿等。
此外,国家有关部门还定期对牛奶进行抽样检验,发现问题立即通报并处理。
综上所述,国家对牛奶中兽药残留问题非常重视,不断出台相关法规和标准,明确兽药残留限量,加强质量监督检验抽查力度,力图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
作为消费者,我们也应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牛奶,并关注牛奶生产企业的信誉和质量品控措施,确保自己和家人吃到健康安全的牛奶。
我国食品进出口贸易中的农兽药残留问题研究

我国食品进出口贸易中的农兽药残留问题研究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食品贸易国之一,在全球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食品贸易的快速发展给消费者带来了许多便利和多样化的选择,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不良影响,其中农药、兽药残留问题是较严重的一个。
本文将从我国进出口食品贸易的角度出发,对我国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
一、我国食品进出口贸易的现状我国作为农业大国,食品出口规模逐年增长,在全球食品进口和出口中处于重要地位。
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2019年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32.2万亿人民币,其中食品进出口额达20337亿元,同比增长3.3%。
我国食品进口主要来源于巴西、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阿根廷、新西兰等国家和地区,其中大豆、猪肉、牛肉、奶粉等为主要进口产品。
而我国食品出口的主要目的地为美国、日本、新加坡、韩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主要出口产品为水果、海鲜、肉类、蔬菜等。
根据国际贸易规则,出口食品必须符合目的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农药、兽药残留限量和检测方法等。
然而,在实际进出口贸易中,我国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有数百起食品安全事件,其中不乏因兽药、农药残留等问题引发的事件。
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我国食品出口的形象和信誉,也给消费者带来了安全隐患。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的成因食品中的农药和兽药残留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生产过程中的化学物质残留,二是食品进口中的污染物质。
在生产过程中,农药和兽药的使用对农畜产品的生长和产量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但若使用不当,就会留下安全隐患。
一方面是因为农药的极易抗性和长期残留,另一方面是因为未按照正确方法使用兽药导致的兽药残留。
而进口食品可能会受污染的原因包括:监管不严、生产条件落后、不良生产习惯、灌溉水源不洁净、野生动物、环境污染等。
我国食品中的农兽药残留问题已经走到了一个亟需解决的关键时刻。
对此,政府和相关部门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2019年,国家发改委、中央扫黑除恶办、农业农村部、商务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严禁非法添加“三无”农药,加强农药市场管理,严打假农药生产贩卖。
食品药剂残留的概念界定

食品药剂残留的概念界定食品药剂残留是指在食品中或食品生产过程中残留下来的各种药物、农药、兽药、激素、抗生素、防腐剂等化学物质的残留物。
这些化学物质可能来源于农业生产、兽医治疗、食品加工等多个环节,其残留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
食品药剂残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食品药物残留”和“农药残留”。
首先是“食品药物残留”。
食品中常残留有各种食品添加剂、防腐剂、色素等化学品,这些物质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但部分可能在食品中残留,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
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包括防腐剂、色素、甜味剂等,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可以起到保鲜、美观和口感等作用。
但是,过量使用或者不合格的添加剂可能会导致其在食品中残留超标,引发人体健康问题。
另外,食品中也常含有抗生素、激素等药物残留,这些药物通常来源于禽畜养殖过程中的药物治疗或者生长促进剂的使用,然而这些药物在动物体内或体外可能留下残留,如果这些残留物被人体摄入,也会对健康造成危害。
其次是“农药残留”。
农药是农业生产中常用的化学物质,用以防治病虫害,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
农药残留则是指在农产品上残留的农药及其代谢产物,可能对人体健康带来威胁。
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超标是食品安全的一大隐患,不仅可能对人体健康带来慢性危害,同时也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和信心。
特别是对于水果、蔬菜等表面有较多微细结构和被动物饲料,以及空气等因素,导致农药在采收、种植、贮藏、销售、运输过程中产生残留。
在我国,食品药剂残留是食品安全的重要问题。
虽然国家和地方部门对农药使用、兽药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等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但在实际生产和销售中,仍有一些企业和生产者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况。
农药和兽药滥用、过量使用等问题时常被曝光,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也影响着食品安全。
此外,国内外贸易中对食品药剂残留的认证标准也不尽相同,这也为食品药剂残留问题的管控增加了难度。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我国对食品药剂残留的监督管理重视起来,并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兽药残留限量标准

兽药残留限量标准
兽药残留是指在兽体内或兽体组织中残留的兽药及其代谢物,是兽药使用后可
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重要因素。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各国纷纷制定了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对兽药残留进行监测和控制。
兽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是基于兽药残留对人体健康的潜在风险和食品安全的
重要性。
通过科学评估,制定出合理的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可以有效地保障食品安全,降低兽药残留对人体健康的潜在风险。
兽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兽药的毒理学特性、兽体
对兽药的代谢和排泄情况、兽药残留对人体健康的潜在风险等。
在制定兽药残留限量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兽药残留限量标准的监测和控制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
各国食品监管部
门会定期对食品中的兽药残留进行监测,确保其符合限量标准。
对于超出限量标准的兽药残留,相关部门会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包括召回食品、停止生产销售等,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
兽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和执行需要相关部门、科研机构、生产企业和消费者
的共同努力。
相关部门需要加强监管和监测力度,科研机构需要加强兽药残留的风险评估和监测技术研究,生产企业需要加强自律和自查,消费者需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总之,兽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至关重要。
各国食品监管部门、科研机构、生产企业和消费者需要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和监测,确保食品中兽药残留不超过限量标准,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
兽药残留检测国家标准

兽药残留检测国家标准
兽药残留是指在动物体内或体表组织中残留的药物及其代谢物。
兽药残留对人
体健康和环境都会造成一定的危害,因此需要建立相应的检测标准来保障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
我国针对兽药残留制定了一系列的国家标准,其中包括《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GB 31650-2019)、《兽药残留物质的检测方法》(GB/T 15666-1995)等。
这些
标准主要从兽药残留的限量要求和检测方法两个方面进行规定。
首先,兽药残留的限量要求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食品中兽药残
留限量》规定了各类食品中兽药残留的最大允许限量,如瘦肉中氧氟沙星的限量为0.1mg/kg,鲜奶中氯霉素的限量为0.3μg/kg等。
这些限量值的制定是基于对兽药
残留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评估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确定的,可以有效地保障食品安全,减少人体对兽药残留的摄入量。
其次,兽药残留的检测方法是保障兽药残留限量得以执行的重要手段。
《兽药
残留物质的检测方法》规定了兽药残留的检测样品的处理方法、检测仪器的使用规范、检测步骤的操作要求等内容,确保了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这些方法的制定是基于国际通行的兽药残留检测技术和我国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可以满足不同食品中兽药残留的检测需求。
总的来说,兽药残留检测国家标准的制定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
部分,对于保障食品安全、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需要不断完善这些标准,结合最新的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进步,确保兽药残留的限量要求和检测方法与时俱进,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身体安全服务。
食品安全知识如何避免食物中的兽药残留

食品安全知识如何避免食物中的兽药残留食品安全是人们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而食物中的兽药残留是一个严重的隐患。
兽药残留不仅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威胁,也影响着食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减少兽药残留的风险,人们应该了解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并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
一、兽药残留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兽药是用于动物疫病防治、促进生长和提高养殖效率的化学药物。
然而,使用不当或滥用兽药可能导致兽药残留在食品中。
兽药残留对食品安全带来以下主要影响:1. 人体健康风险:某些兽药对人体有毒性,长期摄入或过量摄入可能引发慢性疾病,如肝脏损害、免疫系统紊乱等。
2. 跨界传播病原体:部分兽药可能携带病原体,如细菌、寄生虫等,通过食品链传播给人类,导致食源性疾病的暴发。
3. 破坏食品行业形象与信誉:兽药残留问题严重影响了食品行业的信誉,使消费者对食品质量产生怀疑,对食品企业造成负面影响。
二、食品安全法规与监管措施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各国采取了一系列法规与监管措施,从源头控制食品中的兽药残留,在全球范围内确保食品质量与安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食品安全法规与监管措施:1. 食品安全法规制定:各国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和标准,限制兽药在食品中的使用和残留量。
2. 兽药注册与审批制度:兽药需要经过严格的注册和审批程序,确保其安全有效,并保证使用符合法规和标准。
3. 定期食品抽样检测:政府机构会定期对市售食品进行抽样检测,以确保食品中兽药残留量在合理范围内。
4. 加强兽医监管:兽医应严格按照兽药使用说明,合理使用兽药,并对兽药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与报告。
三、公众应如何避免食物中的兽药残留食品安全是每个人都应该关注的问题,公众应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观念,采取以下预防措施,避免食物中的兽药残留:1. 合理选择食品:购买来自正规渠道的食品,特别是有机食品,尽量避免食用含有兽药残留的食品。
2. 定期了解兽药信息:关注兽药的使用禁忌、剂量与剂型等信息,了解食品生产过程中可能使用的兽药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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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基呋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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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方法介绍—概述
液相色谱法(HPLC):喹乙醇、克球酚
常 用 方 法
LC-MS/MS:磺胺类、喹诺酮类 仪器联用
GC-MS:双甲脒、溴氰菊酯
酶联免疫法(ELISA):链霉素、新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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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方法介绍—瘦肉精
瘦肉精
介绍 一类药物的统称
休药期:指自停止给药到动物获准屠宰或其动物性产品获准上市的间隔时间
4
兽药概述—兽药残留的种类
其他 8 抗病毒类 金刚烷胺、利 巴韦林(病毒 唑) 抗寄生虫 驱虫或杀虫,如左 旋咪唑、克球酚 激素类 主要用于提高动物 的繁殖和加快生长 发育速度,使用于 动物的激素有性激 素和皮质激素,而 5 以性激素最常用 喹诺酮类 7 2 1 抗生素类 临床应用最多的一类抗 菌药物,青霉素类、β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 大环内酯类、四环素类、 氯霉素类等 磺胺类 主要用于抗菌消 炎,如磺胺嘧啶、 磺胺二甲嘧啶 毒副作用大, 因具有致癌和 致突变作用, 已禁止用作饲 料添加剂
A
B
88 31
D
94 9
C
8
标准法规介绍—中国
235号公告中各类动物性食品中双甲脒的限量要求
牛/羊/猪的肌肉 禽ug/kg 肌肉 不需要制定残留限量 脂肪 副产品 10 10 50 不得检出 水生食品动物 的所有可食组织
农业部《2014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
兽药残留
6 3 硝基呋喃类
5
4
特点抗菌谱广,杀菌力 强,如诺氟沙星、氧氟 沙星等
第一PPT
兽药概述—兽药残留的危害
毒性:急性中毒、慢性中毒 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
耐药性:动物体内耐药性菌株通过食品传递给人,给治疗带来困难
激素:潜在致癌、儿童性早熟等 污染环境、影响生态:兽药排入环境后,仍然有活性,对土壤微生物、水生
生物等造成影响
6
标准法规介绍—概述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3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56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7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93号 农业部《2014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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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法规介绍—日本
沿用原限量标准
MRLs 暂定标准 日本肯定列表 豁免物质 68种
2470条限值
51392条限值
制度 一律标准 0.01ppm
15种
禁用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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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法规介绍—日本
国质检食函【2006】308号 关于加强应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工作的紧急通知
目的:确保我国对日出口食品和农产品能顺利进入日本市场
主要内容:确定了主要食品和农产品中的农业化学品残留的重点检测项目和推
荐检测方法(19类)
附表12 输日禽肉及其制品重点检测项目和推荐检测方法
药物类别 药品中文名称 呋喃西林 呋喃唑酮 呋喃妥因 呋喃它酮 恩诺沙星* 环丙沙星 喹诺酮类 氧氟沙星 诺氟沙星** 磺胺类 氯霉素 磺胺喹噁啉*** 氯霉素 Ofloxacin Norfloxacin Sulfaquinoxaline Chloramphenicol 0.05 0.02/0.1 0.05/0.1 ND 0.01 0.01 0.01 0.0001 药品英文名称 Nitrofurazone Furazolidone Nitrofurantoin Furaltadone Enrofloxacin Ciprofloxacin 日本限量 (mg/kg) ND ND ND ND 0.01/0.1 一律标准 检测低限 (mg/kg) 0.001 0.001 0.001 0.001 0.01 0.01 检测方法 SN/T1627-2005 SN/T1627-2005 SN/T1627-2005 SN/T1627-2005 SFB0110-2005 (山东局) SFB0110-2005 DB32/T 713-2004 (江苏地方标准) SFB0110-2005 (山东局) SFB0110-2005 (山东局) SN 0208-1993 SN/T1604-2005
作用
加生长速度 提高饲料转化率 提高瘦肉率 肉色鲜红
毒性
猪:四肢震颤 无力,心肌肥 大心力衰竭
特点 化学性质稳定
曾经用于治疗支 气管哮喘
人:面颈、四 肢肌肉颤动, 头晕,乏力
一般方法不能 将其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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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方法介绍—瘦肉精
食安办〔2011〕14号《“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 实验室瘦肉精检测能力汇总
兽药残留检测套餐介绍
套餐索引 实验室兽残检测能力汇总 国内相关产品套餐 出口至日本相关产品套餐 大客户常用套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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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克伦特罗、沙丁 胺醇、莱克多巴 胺、西马特罗 标准方法
GB/T 5009.192-2003 GB/T 21313-2007 GB/T 22286-2008 SN/T 1924-2011
仪器 HPLC(实际做不了) LC-MS/MS LC-MS/MS LC-MS/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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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的兽药残留
JUDY ZHU 2015.2.3
1 *
1
兽药概述
2
食品中的 兽药残留
4
标准、法规介绍 检测方法介绍 套餐介绍
3 4
2
兽药概述—兽药和兽药残留
兽药:用于预防和治疗畜禽疾病的药物; 具有某些功效的动物保健品或饲料添加剂
主要用途:防病治病、促进生长、提高生产性能、改善食品的品质
兽药残留:动物用药后,动物性食品中含有的某种兽药的原 形或其代谢物以及与兽药相关的杂质的残留
3
兽药概述—兽药残留来源
治病用药 饲料中加入的添加剂 动物性食品保鲜
休药期过短——另一个造成动物性食品兽药残留过量的重要原因
9
标准法规介绍—日本
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肯定列表制度) Positive List System
出台背景:频繁出现国内外农业化学品超标事件,产生严重的信任危机;农业
化学品监管处于失控状态,严重威胁日本食品安全
主要内容:加强食品中农业化学品(包括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残留管理
日本
肯定列表制度
7
标准法规介绍—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35号
目的:为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工作,保证动物性食品卫生安全 A.不需要制定最高残留限量的药物:88 B.需要制定最高残留限量的药物:94 C.可以使用,但不得在食品中检出的药物:9 D.禁止使用,且不得在食品中检出的药物: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