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市府令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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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筑外墙装饰管理暂行规定

厦门市建筑外墙装饰管理暂行规定

各相关单位:非常感谢大家对《厦门市建筑外墙装饰管理暂行规定》立法修改工作的大力支持。

在上一轮的修改征求意见中,大家都提出了非常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根据大家的建议,结合上海、深圳、成都、江苏、重庆等各地关于外墙饰面、空调设备、外墙清洗、沿街立面改造等相关规定,形成了《厦门市建筑外墙装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一共有十一章,八十七条,请大家认真组织进行审阅。

我处将于近期组织专家进行讨论,对该规定进行逐条修改,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准备,具体讨论时间另行通知。

几个需要大家认真思考的问题:1、规范、国标或省、市已经有明确规定的条款,是否要纳入本规定重申。

2、有些条款的规定,可能需要有其它的文件进行支持,是否一并配套完善。

3、条文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可操作性和可实时性。

由于本人水平有限,有些专业术语可能不规范,有些问题可能考虑不全面,请大家尽力帮助,多谢!祝工作顺利!意见:玻璃幕墙、玻璃阳台、阳台内墙面是否属于外墙?厦门市建筑外墙装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外墙饰面第三章玻璃幕墙第四章外墙保温及节能第五章门窗第六章空调设备第七章围护栅栏、雨阳篷、阳台与管线第八章户外广告与灯具第九章外墙清洗第十章罚则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外墙装饰管理,维护人身、财产等公共安全、美化市容和保护环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外墙装饰的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筑外墙装饰是指为达到一定的环境景观要求,对建筑物外立面进行修饰处理以及在外墙上附加各类设备及饰品的活动。

第四条建筑外墙装饰应遵循安全美观、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原则,融历史文脉、地域文化、建筑特色、生态环境、社区情感为一体。

第五条推广使用新型绿色、节能外墙体系,鼓励采用安全、环保、节能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禁止使用国家、省明令淘汰的落后产品。

第六条建筑外墙的装饰标准和材料的选择应与建筑物的性质、功能、标准及其所处环境相适应,并满足建筑防火的要求。

中国建材大厦项目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技术分析报告.pdf

中国建材大厦项目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技术分析报告.pdf

中国建材大厦项目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建设单位:中国建材集团上海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2015年1月东南立面效果图西北立面效果图w ww .e nv i r.go v.c n西南立面效果图南立面效果图 北立面效果图w ww .e nv i r.go v.c n1 项目概况1.1 工程名称建设单位: 中国建材集团上海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国建材大厦 1.2 项目位置本项目位于世博B 片区B02B-06地块,北侧紧贴B02B-03地块、东靠世博馆路、西接B02B-05地块、南临博成路。

世博B 片区为央企集中区,北隔世博滨江生态绿地临黄浦江,生态环境优越;东临世博轴、中国馆、世博主题馆、世博演艺中心、世博文化中心等世博会永久保留建筑,具有浓厚的国际性、高端性和丰富的文化内涵。

图1-1 项目地理位置项目所在位置 项目性质与功能:本项目以商务办公为主要功能,附属有接待及会议空间、地下车库及健身房。

出于对采光、建筑功能、风格等方面的考虑,项目立面设计部分采用玻璃幕墙的形式。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沪府令77号)、w ww .e nv i r.go v.c n《关于开展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论证工作(试行)的通知》(沪环保评[2012]199号)等有关要求,本项目须开展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并进行技术论证。

我院受建设单位中国建材集团上海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中国建材大厦项目”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措施建议,并编制影响分析报告。

1.3 编制依据本分析报告的主要编制依据包括:(1) 《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18091-2000)》(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5); (2) 《上海市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程(DGJ08-56-2012)》(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2012.5); (3) 《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沪府令77号)》,(上海市人民政府,2011.12); (4) 《关于开展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论证工作(试行)的通知(沪环保评[2012]199号)》及附件一、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编制要求(试行),(上海市环保局,2012.6); (5) 《上海市世博会地区会展及其商务区B 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1.9); (6) 《上海世博会B 片区地下空间深化设计研究》(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2011.9); (7) 《中国建材大厦设计说明》(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8) 《关于审定中国建材大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沪规土资许方[2013]第16号),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9) 《关于中国建材大厦初步设计的批复》(沪建交[2013]854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委(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建设厅(建委)、质检局、工商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为加强建筑安全玻璃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安装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特制定了《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二〇〇三年十二月四日主题词:建材安全管理规定附: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安全玻璃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安装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建筑安全玻璃应用,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制定《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

单片半钢化玻璃(热增强玻璃)、单片夹丝玻璃不属于安全玻璃。

第三条国内所有从事建筑安全玻璃生产、进口、销售和建筑物建设、设计、安装、施工、监理单位,应执行本规定要求。

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城市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的新建、扩建、改造、装修及维修工程等构筑物,应按本规定要求使用安装安全玻璃。

第四条国家质检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对建筑安全玻璃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国家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进口安全玻璃检验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建筑物使用、安装建筑安全玻璃的管理监督工作。

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应通过引导企业遵守行规行约,实行自律,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督促企业执行本规定。

第五条安全玻璃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所有出厂的安全玻璃产品应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对进口安全玻璃按照国内同类产品的强制性技术规范实施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进口。

建设、施工单位采购用于建筑物的安全玻璃必须具有强制性认证标志且提供证书复印件,对国产安全玻璃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对进口产品提供检验检疫证明。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安全玻璃的使用安全和有效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建筑物的玻璃幕墙、窗户、门窗等建筑安全玻璃的管理。

第三条建筑安全玻璃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标准,并具有相应的建筑安全玻璃产品合格证书。

第四条建筑安全玻璃施工前,应由专业施工单位进行合理的设计和计算,并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进行施工。

第五条建筑安全玻璃的安装应采用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施工方法和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安装质量。

第六条建筑安全玻璃的质量检验应由相关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并出具合格证明。

第七条建筑安全玻璃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无损。

第八条建筑安全玻璃发生破损、裂纹等情况时,应及时更换或修复,并在更换或修复后经专业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九条建筑安全玻璃应定期进行冲击试验,以检验其强度和安全性能。

冲击试验合格后应出具相应检测报告并及时公示。

第十条建筑安全玻璃应设有应急措施,如玻璃开启功能、断电保护等,以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及时进行疏散和安全救援。

第十一条使用建筑安全玻璃的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建筑安全玻璃的管理责任主体为建筑使用单位,其应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建筑安全玻璃的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由相关管理部门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玻璃幕墙谢幕?

玻璃幕墙谢幕?

玻璃幕墙谢幕?“潘石屹建的房子外墙全部用的是玻璃幕墙,固然好看,却是典型高耗能的垃圾门窗!”在日前举行的第四届中国德州太阳能开发利用博览会上,“未来屋”总设计师、皇明集团董事长黄鸣向房地产大佬开炮,炮轰房地产建筑能耗惊人。

文/ 许洁继上海、江苏、福建等省市在部分建筑中对玻璃幕墙加以限制乃至禁止之后,又一城市对玻璃幕墙说“不”。

深圳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的《深圳市建筑设计规范》于今年8 月1 日起正式实施,其中第五章明确规定,以下三种类别的建筑部位禁用玻璃幕墙,包括住宅、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教学楼、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新建和改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等二层以上部位;建筑物与中小学校的教学楼、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等毗邻一侧的二层以上部位;处在T 型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的建筑物。

自我国第一座幕墙建筑——北京长城饭店首次在国内采用全玻璃幕墙的建筑。

此后,玻璃幕墙作为一种新的建筑风格,在国内得到迅速发展。

成为超高建筑中的“不二选择”。

然而作为世界第一玻璃幕墙出产和使用大国,风靡一时的玻璃幕墙随着各地政策的出台被限制使用,难道在城市中挥之不去的玻璃幕墙即将谢幕?城市标志的痛一直以来土木砖瓦建筑的基本原料,随着水泥、钢筋的出现,建筑变得越来越高。

然而,地基的承重能力是有限的,有专家说,四五十层以上的超高层建筑,对地基的承重要求相对较高,同等情况下,不得不采用重量较轻的玻璃幕墙做外墙。

于是玻璃幕墙就夹带着时尚的力量闪亮登场了。

一时间,玻璃幕墙打破了传统建筑墙和窗的界限,成为现代建筑的象征。

如今装备玻璃幕墙的高层建筑已经成为城市标志。

世界主要城市均有宏伟华丽的玻璃幕墙建筑,如纽约世界贸易中心、芝加哥石油大厦、西尔斯大厦都采用了玻璃幕墙。

公开资料显示,自1981 年广交会展馆第一次将一整面墙覆盖上了玻璃以来,中国迅速成为玻璃幕墙大国:每年生产7000 万平方米的玻璃幕墙,占世界产量的75%;现有玻璃幕墙两亿平方米,占全世界的85%。

玻璃幕墙安全管理规定

玻璃幕墙安全管理规定

玻璃幕墙安全管理规定一、规范概述本规定旨在规范和加强玻璃幕墙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使用、维护和管理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减少事故和风险的发生,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二、安全管理要求1.设计要求:–玻璃幕墙的设计应符合相关国家或地方的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保证结构安全、抗风能力和耐久性。

–设计方案应考虑外部环境和气候条件,合理选择材料和适当增加防护措施。

–设计应考虑施工和维护的可行性,设置合理的安全通道和操作空间。

2.施工要求:–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证书和经验,并遵循施工规范和标准操作。

–施工现场应设置合适的警示标识和隔离措施,确保人员和施工物品的安全。

–施工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保玻璃幕墙的安全性和使用功能。

3.使用和维护要求:–玻璃幕墙的使用和维护必须有专门的负责人进行管理和操作。

–定期进行设备和结构的巡检,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玻璃幕墙的安全性。

–维护过程中应采取安全措施,如使用安全带、安全网等,保证人员的安全。

–维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严禁无资质人员进行维护工作。

4.应急响应要求:–设立玻璃幕墙应急管理小组,明确职责并定期组织演练。

–编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和处理流程,减少事故损失。

–配备应急设备和器材,如逃生绳、灭火器等,保证应急响应的有效性。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人员安全,并及时报警和报告相关部门。

三、责任与处罚1.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未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的,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并可能面临停工整改等处罚。

2.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将被责令停工整改,并追究法律责任。

3.使用和维护单位未按规定进行管理和维护的,将被责令整改,情节严重者将面临行政处罚。

4.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或隐瞒事故真相的,将面临法律追究和行政处罚。

四、附则1.玻璃幕墙安全管理规定应向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专业素养。

各地既有幕墙管理办法

各地既有幕墙管理办法
一、北京市幕墙管理办法
北京市幕墙管理办法自2020年6月1日起生效,共9章54条。

主要内容包括:
1. 安全管理:幕墙施工必须在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设立专门人员协调管理,确保施
工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落实,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幕墙要及时进行维修或整改。

2. 设计与施工:幕墙的设计、施工、验收必须按照国家和市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承担,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3. 使用与维护:幕墙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幕墙维护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幕墙的安全使用。

4. 监督检查:市有关部门将定期对幕墙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问题
及时进行查处和整改。

二、上海市幕墙管理规定
1. 幕墙建设单位:幕墙建设单位必须在施工前完成工程设计和备案手续,并委托具
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2. 幕墙施工单位:幕墙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落实安全措施。

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简本)

上海越剧艺术演艺传习中心新建工程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简本)建设单位:上海越剧艺术传习所(上海越剧院)评价单位:上海环科环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2019年02月项目东南视角图项目西南视角图目录1.工程概况 (1)1.1工程名称及项目由来 (1)1.2工程所处位置 (1)1.3建筑物性质、地上部分建筑使用功能 (1)1.4建筑高度、层数和层高 (1)1.5建筑各平面的形状和尺寸 (2)1.6项目单体的主体结构形式 (2)1.7幕墙玻璃在各单体各立面上的高度、位置、面积 (3)2.玻璃幕墙类型及选材 (4)2.1玻璃幕墙类型及其设计要点 (4)2.1.1玻璃幕墙类型 (4)2.2玻璃性能参数 (4)2.3幕墙材料与国家和本市建筑材料标准的相符性分析 (4)3.建筑所在区域情况分析 (5)3.1项目周边环境情况和区域环境特点 (5)3.2敏感目标汇总 (5)3.3潜在的遮挡建筑和敏感目标识别 (6)4.玻璃幕墙光反射评价依据 (7)4.1法律、法规 (7)4.2评价对象和评价范围 (7)4.3评价标准 (7)4.4评价方法 (7)4.4.1计算太阳位置 (8)4.4.2照度和亮度计算 (9)4.4.3反射光入射角(θ)计算 (9)5.玻璃幕墙反射光影响分析 (9)5.1计算参数 (9)5.1.1计算日期 (9)5.1.2计算时间 (9)5.2敏感建筑影响分析 (10)5.3敏感道路影响分析 (10)5.4二次反射光影响分析 (11)6.反射光防治措施及遮挡分析 (12)7.结论 (12)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及项目由来项目名称:上海越剧艺术演艺传习中心新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上海越剧艺术传习所(上海越剧院)项目由来:本工程为上海越剧艺术演艺传习中心新建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8807.6 m2,总建筑面积2334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312 m2。

本次项目评价范围内为一幢地上5层的单体建筑构成,建筑高度24m。

中国核建上海科创园建设项目

沿街商业、酒店、住宅,建筑限高 60 平方米。
1.2 总平面布置与建筑单体设计
项目 3 幅地块组成,分别为 31 -03 地块、22-01 地块和 35 -02 地块,总共有 25 栋单体建 筑。31-03 地块有 5 栋单体建筑,分别为 A1、A2、A3、A4、A5 楼; 35-02 地块有 10 栋单体 建筑,分别为 B1、B2、B3、B4、B5、B6 、B7、B8、B9、B10 楼;22-01 地块有 10 栋单体 建筑,分别为 D1、D2、D3、D4、D5、D6 、D7、D8、D9、D10 楼。项目建筑单体的平面 形状和布置见下图所示
22-01 地块:在本地块内,沿盘龙路南侧布局 D10 楼,为一栋 12 层酒店。底部设 2 层裙 房。沿会鼎路布置 D1、D2 两栋住宅,为 11 层小高层住宅。D3 楼为 16 层保障房和 18 层社 会租赁用房双拼建筑。D4 楼为社会租赁用房,位于本地块东北角,建筑层数为 19 层。中部 D5、D6 为两栋 8 层住宅。沿盈港东路布置 D7、D8、D9 三栋住宅,层数为 8 层。沿公共绿 地设置变配电和门卫,高均为 1 层,没有采用玻璃幕墙。
3 幅地块总用地面积为 90741.2 平方面,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 195198.1 平方米,地 下总建筑面积 173908 平方米。地块地势平坦,建筑室内标高为±0.00 为基准进行设计, 建筑±0.00 标高离建筑入口处的室外道路的高差为 0.30m。
31 -03 地块用地面积为 27431.4 平方米。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 68578.5 平方米, 包 含核产业总部办公、 文化展示馆、沿街商业、酒店、核产业总部办公,建筑限高 80 米。 地下总建筑面积 48992 平方米。
中国核建上海科创园建设项目 (31-03、35-02、22-01地块)

9 关于上海建筑幕墙结构安全性评审

关于上海建筑幕墙结构安全性评审 萧愉 2013年7月3日
1,上海市近年建筑幕墙发生了一些事故 1-1,幕墙玻璃破碎坠落 1-2,石材幕墙装饰构件脱落 2,上海市政府2011年77号市长令 2-1,禁止、限制玻璃幕墙的采用范围 2-2,新建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评审 2-3,既有建筑幕墙检测评估和维修
3,关于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评审
4
4-9,若干新增条款 4-9-1 隔热型材 第12.2.8条 隔热体,不应承受或传递荷载等 4-9-2 转角立柱 第12.5.8条 平面转角或突变处 的立柱 最不利作用,最小W、I方向补充验算 4-9-3 玻璃面板 第10.2.15条 验算承托件强度、挠度 支承处的连接强度 4-9-4 钢铝组合型材 第12.3.8条 铝材参与和不参与情形 防腐蚀 、温差膨胀、全长、多点接触 装配中不损坏、移位 4-9-5 薄楼板 侧埋?顶埋受力?实测 预埋件 第9.5.8条 后置埋件问题,交叉布置、焊接问题
6,关于突破现行规范 工程设计问题
6-1 ,77号市长令是预防幕墙工程技术风险和整理幕墙设 计技术市场的行政措施。相信是一项正、负效应皆有的 混合效应。 整体利益的实现总包含某些局部利益的牺牲 长远利益的追求总包含某些暂时利益的舍弃 为了全面发展就要遏制片面发展 为了协调发展就要限制畸形发展 有一个“合法不合理”的表现。中国幕墙市场发展太快、 问题太多。1997年41号令并不 支座—构件—连接—计算—参数,重点在大跨度、大悬 挂、大面积、结合部受力、传力及路线,荷载、应力、变 形 。 特殊,特别的连接。中、大型幕墙与钢结构结合、 联合、合作较佳,上海中心幕墙工程例
5,关于近来采用的几种新型材料的辩证认识
5-1,低铁(超白)玻璃 优点 含铁量低 共生镍少 自爆率低1/万 可见光通透性高92% 反射近红外线 缺点 辐射热红外线高通透92% SHGC0.76(太阳热获得系数) K 4.6 SC 0.88 不反射远红外 只反射近红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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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 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沪府令77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7号 《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2月26日市政府第1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市长 韩正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 (2011年12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7号公布)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本市建筑玻璃幕墙建设和使用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减少光反射环境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玻璃幕墙,是指由玻璃面板与支承结构体系组成的、可相对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或者自身有一定变形能力、不承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筑外围护墙。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立面改造工程中建筑玻璃幕墙的采用、设计、施工(以下统称为玻璃幕墙工程建设)和已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建筑玻璃幕墙的使用维护(以下统称为既有玻璃幕墙使用维护)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和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玻璃幕墙工程建设和既有玻璃幕墙使用维护的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所辖区域内玻璃幕墙工程建设的规划控制。 市和区、县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所辖区域内玻璃幕墙工程建设的光反射环境影响论证。 本市发展改革、房屋管理、质量技监、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禁止采用玻璃幕墙的范围) 住宅、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教学楼、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得在二层以上采用玻璃幕墙。 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不得采用玻璃幕墙。 第六条(幕墙玻璃的采用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在二层以上安装幕墙玻璃的,应当采用安全夹层玻璃或者其他具有防坠落性能的玻璃: (一)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区域内的建筑; (二)临街建筑; (三)因幕墙玻璃坠落容易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坏的其他情形。 2 / 5

采用前款规定玻璃的,玻璃幕墙设计时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设置应急击碎玻璃。 第七条(行政管理部门的告知) 市和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建设项目时,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玻璃幕墙工程建设和使用维护的相关规范。 市和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核定出让土地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时,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玻璃幕墙工程建设和使用维护的相关规范。 第八条(规划控制) 对拟采用玻璃幕墙的建设工程,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对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二款情形或者采用玻璃幕墙不符合国家、本市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不予通过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对前款规定的工程,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就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对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情形或者采用玻璃幕墙与周边环境、建筑风格不协调的,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不予通过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对拟采用玻璃幕墙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明确玻璃幕墙的型式,并予以注明。 第九条(结构安全性论证和光反射环境影响论证) 对采用玻璃幕墙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初步设计文件阶段,编制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报告,并提交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论证。 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图设计文件阶段,委托相关机构对玻璃幕墙的光反射环境影响进行技术评估,并提交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论证。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分别建立由符合相关专业要求专家组成的专家库。专家抽取、回避等规则,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 设计单位应当在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时,落实结构安全性和光反射环境影响的评估和论证意见。 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提交结构安全性论证报告、光反射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报告和专家论证报告。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满足结构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通过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变更玻璃幕墙设计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第十一条(从业资质) 承担玻璃幕墙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设计资质。 承担玻璃幕墙施工、维修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 本市鼓励玻璃幕墙的设计、施工、维修,由同一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设计要求) 对采用玻璃幕墙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结合建筑布局,合理设计绿化带、裙房等缓冲区域以及挑檐、顶棚等防护设施,防止发生幕墙玻璃坠落伤害事故。 第十三条(建筑材料的要求) 玻璃幕墙工程采用的建筑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标准以及工程设计要求。 3 / 5

对按照规定应当取得强制产品认证或者生产许可的玻璃幕墙建筑材料,供应单位应当提供相应的强制产品认证或者生产许可等证书。 对按照规定应当进行检测、检验的玻璃幕墙建筑材料,供应单位应当提供产品质量的检测、检验报告,出具质量保证书。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玻璃幕墙建筑材料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十四条(施工要求)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技术标准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玻璃幕墙的施工。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编制玻璃幕墙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五条(监理要求) 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玻璃幕墙专项监理细则,对玻璃幕墙工程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并对玻璃幕墙建筑材料实行平行检验。 监理单位应当出具玻璃幕墙专项监理报告。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不符合国家、本市的技术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或者合同约定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发现存在质量和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改正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立即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玻璃幕墙使用维护手册) 采用玻璃幕墙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设计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玻璃幕墙使用维护手册》。 采用玻璃幕墙的建筑销售时,建设单位应当向买受人提供《玻璃幕墙使用维护手册》。 《玻璃幕墙使用维护手册》应当载明玻璃幕墙的设计依据、主要性能参数、设计使用年限、施工单位的保修义务、日常维护保养要求、使用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七条(保修责任)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玻璃幕墙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玻璃幕墙防渗漏的保修期不低于5年。 玻璃幕墙工程竣工验收满1年时,施工单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其中,对采用拉杆或者拉索的玻璃幕墙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时,进行一次全面的预拉力检查和调整。经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应当及时予以维修。 第十八条(既有玻璃幕墙的安全使用维护责任主体) 既有玻璃幕墙的安全使用维护责任,由建筑物的业主承担。 本市鼓励业主投保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的相关责任保险。 第十九条(日常维护保养) 业主或者受委托的物业服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技术标准以及《玻璃幕墙使用维护手册》的要求,对玻璃幕墙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受委托的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发现玻璃幕墙损坏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告知业主,并督促业主采取相应措施; 4 / 5

(二)发现玻璃幕墙损坏或者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但业主拒绝采取消除危险措施的,物业服务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立即报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房屋行政管理部门。 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督促物业服务单位按照规定协助业主维护玻璃幕墙的使用安全。 第二十条(定期检查) 业主应当委托原施工单位或者其他有玻璃幕墙施工资质的单位按照下列规定对玻璃幕墙进行定期检查: (一)玻璃幕墙工程竣工验收1年后,每5年进行一次检查。 (二)对采用结构粘接装配的玻璃幕墙工程,交付使用满10年的,对该工程不同部位的硅酮结构密封胶进行粘接性能的抽样检查;此后每3年进行一次检查。 (三)对采用拉杆或者拉索的玻璃幕墙工程,竣工后每3年检查一次。 (四)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继续使用的玻璃幕墙,每年进行一次检查。 定期检查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实施。 第二十一条(安全性鉴定) 既有玻璃幕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应当委托具有玻璃幕墙检测能力的单位进行安全性鉴定: (一)面板、连接构件、局部墙面等出现异常变形、脱落、爆裂现象的; (二)遭受台风、雷击、火灾、爆炸等自然灾害或者突发事故而造成损坏的; (三)相关建筑主体结构经检测、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 (四)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但需要继续使用的; (五)需要进行安全性鉴定的其他情形。 进行安全性鉴定的单位应当出具鉴定结论。 第二十二条(维修) 经检查、安全性鉴定发现玻璃幕墙存在安全隐患的,业主应当及时委托原施工单位或者其他有玻璃幕墙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 需要进行玻璃幕墙大修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 第二十三条(防护措施) 对采用钢化玻璃等存在爆裂、坠落伤害事故风险的建筑玻璃幕墙,业主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粘贴安全膜、设置挑檐或者顶棚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粘贴安全膜的,应当将安全膜固定于周边结构上。 采用的安全膜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技术标准。安全膜的供应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承担安全膜的产品质量责任。 设置挑檐或者顶棚的,所采用的建筑材料应当具备抗高空坠物冲击的防护性能。 第二十四条(技术资料) 对玻璃幕墙进行定期检查、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将玻璃幕墙定期检查、维修的相关技术资料,移交给业主。 既有玻璃幕墙建筑的业主应当于每年12月将当年玻璃幕墙定期检查、安全性鉴定、维修以及采取防护措施等情况的技术资料,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专项维修资金) 新建建筑的玻璃幕墙专项维修资金,由建设单位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前,按照规定缴存至指定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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