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确保完成国务院下达我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改善全省大气环境质量,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山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发[2014]130号),按照“政府鼓励、部门协作、市场引导、金融参与”的原则,对非营运类高污染车辆“鼓励更新、限制使用”,对营运类高污染车辆“按期报废、强化监管”,采取综合措施,加强部门协调,完善配套政策,严格落实责任,加快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进程,促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推动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2014-2017年)

2014年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21.6万辆。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类黄标车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2015年、2016年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2017年基本淘汰全省范围内的黄标车。

2014年各设区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分解见表1。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各年度的淘汰任务将根据国家下达

我省的任务适时分解至各市。

表1 2014年各设区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分解表

序号设区市淘汰任务(辆)

1 太原市37981

2 大同市14725

3 朔州市8191

4 忻州市11757

5 吕梁市35622

6 晋中市13092

7 阳泉市17625

8 长治市8168

9 晋城市9283

10 临汾市33673

11 运城市25890

总计216007

二、主要任务

为实现黄标车及老旧车(黄标车及老旧车定义及识别方法见附件一)淘汰目标,需采取加强监管、市场驱动和经济激励等综合性措施。

(一)开展黄标车限行,加强道路监督执法

2014年底前,各市需完成建成区黄标车限行和禁行区域划定,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由各市人民政府发布黄标车实施限行、禁行措施的通告,并组织实施。所有黄标车不得违反限行

时段、禁行区域有关规定。加强黄标车及老旧车路检路查执法力度,对黄标车闯限行、禁行依法进行处罚。加强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车辆上路行驶及未进行注销的执法力度,力争做到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处理一辆。未按规定时限淘汰的营运类黄标长途客车、旅游客车严禁驶入黄标车禁行区和限行区。(各市人民政府、公安交管部门、环保部门、交通部门)(二)提高检验频次,严格执行强制报废标准

提高黄标车环保、综合性能检测频度,每季度检测1次;对环保尾气检测不合格的,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不得参加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对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严格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强制报废。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车辆,发布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予以强制注销。加强报废车辆监督管理,确保应报废车辆正常报废回收。(公安交管部门、环保部门、交通部门、商务部门)(三)严格黄标车及老旧车监督管理

每年开展营运类黄标车清理整顿行动,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不得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未按规定时限淘汰的营运类黄标客货运输车辆,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不予办理黄标车转入手续。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黄标车、老旧车非法交易,坚决取缔“黑窝点、黑市场”。交通运输部门和环保部门联合对出租车、公

交车进行每年两次重点检查。(交通部门、环保部门、公安交管部门、商务部门、工商部门)

(四)加强机动车安全、环保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监管

加强机动车安全、环保检测机构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监管,严格机动车检测过程管理,避免检测流于形式。组织各市开展机动车安全、环保检测机构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整顿违规检验机构,对违规行为从严查处。逐步建立机动车安全、环保检测机构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常态化监管机制。(公安交管部门、环保部门、交通部门、质监部门)

(五)出台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政策

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工作按照“省奖补、市补贴”的原则实施。省级财政2014年安排3亿元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奖励补贴资金。各市政府根据本辖区淘汰任务量安排提前淘汰的补贴资金,并参照《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参考标准》(附件二)及《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不同淘汰时段补贴系数参照表》(附件三)制定本辖区的补贴办法。设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一站式”服务窗口,负责办理提前淘汰及车辆补贴工作。办理流程可参考《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领工作参考流程》(附件五)。鼓励在有条件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设立“一站式”联合服务窗口。各服务窗口办公地点、办公电话、办理

流程、补贴办法和补贴资金领取点须向社会公开。

本方案实施之日起至2016年底,提前淘汰的黄标车及老旧车享受补贴资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提前淘汰的黄标车及老旧车不予补贴。提前淘汰车辆补贴期限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各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商务部门)

(六)鼓励车企实行让利营销

落实国家鼓励车企让利销售有关政策,鼓励车企对提前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后购买新车用户进行让利等优惠措施,让利额度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自行确定,根据不同车型及销售价格划分档次。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车主购置新车时,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出具的让利凭证,冲抵购车款。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对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后的车主购置新车给予信贷支持。(发改部门、财政部门、商务部门、金融办)

(七)建设省、市两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

统筹整合现有机动车管理资源,搭建和完善国家、省、市三级黄标车及老旧车排污监控、淘汰更新信息平台,实现各部门黄标车相关信息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各市政府应建立黄标车及老旧车台账。鼓励各市环保部门通过监控平台对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更新信息进行审核,对有关生产企业让利车型进行公示,审核符合条件的车主办理补贴和发放企业让利凭证。(环保部门、公安交管部门、交通部门、商务部门)

(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率先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

省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黄标车及老旧车2014年底前全部淘汰,市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黄标车及老旧车2014年底前淘汰50%,其余50% 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县书记、市县长负总责,环保、公安交管部门具体负责,发改、财政、交通、工商、质监、商务和国资委等部门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办公室设在公安交管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实施,实行周报制度,严格工作督查。

(二)严格任务考核

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考核。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严格兑现奖惩。对未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市、县及相关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如果某市、某县黄标车没有完成任务,这个市、这个县的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省公安厅、省环保厅、市县公安环保都要实行一票否决,并且追究责任,其他部门按责任大小再来追究责任。如果是省属国有企业,省国资委及企业上级集团也要跟着一票否决。

(三)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各有关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协

调会,及时解决发现的突出问题。尽快建成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和各部门信息定期交换制度。各市政府及省级相关职能部门每月5日前向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办公室报送上月淘汰工作进展情况及淘汰车辆明细表。

(四)加强宣传动员

通过网络、广播、新闻、报纸等多种媒体形式,及时宣传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工作,使公众多渠道了解国家及省、市政府关于提前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的相关政策规定及激励补贴措施,提高公众提前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的积极性。倡导绿色出行、低碳出行,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和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的自觉性,争取广大车主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黄标车及老旧车定义及识别方法

2、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参考基准标准

3、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不同淘汰时段补贴系数参照表

4、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参考申请表

5、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领工作参考流程

附件1

黄标车及老旧车定义及识别方法

一、定义

(一)黄标车:指排放水平低于国1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3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二)老旧车:指使用时间较长,污染控制水平较差,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

二、黄标车及老旧车识别方法

(一)黄标车识别方法

1、2000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微、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货车;

2、2001年10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

3、2003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4、2001年9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燃气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5、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小型载客汽车;

6、2009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轻型载货汽车;

7、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二)老旧车识别方法

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包括微、小、中、大型载客汽车;微、轻、中、重型载货汽车;中、重型半挂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等。

1、2000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微、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货车;

2、2001年10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

3、2003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包含:中、重型半挂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

4、2001年9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燃气的中、重型载货车汽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包含:中、重型半挂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

5、2007年12月31日之前,所有登记注册的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

附件2

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参考基准标准

(实施之日-2014年12月31日)(单位:万元)

注册登记年限

2006年及以后2004-2005年2002-2003年2000-2001年1999年及以前车辆类型

重型载货车 1.98 1.65 1.43 1.1 0.88

中型载货车 1.43 1.1 0.88 0.66 0.55

轻型载货车0.99 0.77 0.55 0.44 0.33

微型载货车0.66 0.44 0.33 0.22 0.22

大型载客车 1.98 1.65 1.43 1.1 0.88

中型载客车 1.21 0.99 0.77 0.55 0.44

小型载客车0.77 0.66 0.55 0.44 0.33

微型载客车0.66 0.55 0.44 0.33 0.22

—10 —

附件3

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不同淘汰时段补贴系数参照表

提前淘汰时段补贴系数2014年10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1.00

2015年1月1日-2015年3月31日0.96

2015年4月1日-2015年6月30日0.92

2015年7月1日-2015年9月30日0.88

2015年10月1日-2015年12月31日0.84

2016年1月1日-2016年3月31日0.81

2016年4月1日-2016年6月30日0.78

2016年7月1日-2016年9月30日0.75

2016年10月1日-2016年12月31日0.72

备注:1、以附件一为基准补贴标准;2、不同淘汰时段的补贴额度=不同注册登记年限、不同车型补贴基准标准×不同淘汰时段补贴系数;3、补贴系数按照季度递减,即淘汰时间越提前,补贴系数越高,额度越大。

—11 —

附件4

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参考申请表

车主信息

姓名代办人

代办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邮编邮箱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卡号

车主签字年月日

淘汰车辆信息车辆类型车辆型号

车架号/车辆

识别代码

使用性

燃油种类

货车

(含载重

总重量)

千克客车长度米

客车核

准人数

机动车

发动机号

机动车登

记证书

注册登记日期

道路运

输证

环保部门

(公章)年月日

商务部门

(公章)年月日

公安部门

(公章)

年月日

附件5

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

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领工作参考流程

环保部门

领取补贴资金

公安部门商务部门

申请人

携带

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

须持委托书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

“一站式”服务窗口

1、审核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

2、审核企业或个人提交的相关证件,签署审核意见2、市商务部门审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签署意见1、报废黄标车或老旧车的单位或个人将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拆解

3、车主个人或者委托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四联呈递当地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申请注销1、预审机动车回收企业提交的申请注销登记和相关资料,告知办理注销登记相关事项

2、审查机动车注销证明,在补贴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

山西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确保完成国务院下达我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改善全省大气环境质量,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山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发[2014]130号),按照“政府鼓励、部门协作、市场引导、金融参与”的原则,对非营运类高污染车辆“鼓励更新、限制使用”,对营运类高污染车辆“按期报废、强化监管”,采取综合措施,加强部门协调,完善配套政策,严格落实责任,加快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进程,促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推动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2014-2017年) 2014年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21.6万辆。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类黄标车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2015年、2016年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2017年基本淘汰全省范围内的黄标车。 2014年各设区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分解见表1。

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各年度的淘汰任务将根据国家下达我省的任务适时分解至各市。 表1 2014年各设区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分解表 序号设区市淘汰任务(辆) 1 太原市37981 2 大同市14725 3 朔州市8191 4 忻州市11757 5 吕梁市35622 6 晋中市13092 7 阳泉市17625 8 长治市8168 9 晋城市9283 10 临汾市33673 11 运城市25890 总计216007 二、主要任务 为实现黄标车及老旧车(黄标车及老旧车定义及识别方法见附件一)淘汰目标,需采取加强监管、市场驱动和经济激励等综合性措施。 (一)开展黄标车限行,加强道路监督执法 2014年底前,各市需完成建成区黄标车限行和禁行区域划定,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由各市人民政府发布黄标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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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实施方案》要求,到20xx年,淘汰全国范围“黄标车”。 为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20xx年11月25日,襄阳市人 民政府出台《襄阳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方案》(襄政办发〔20xx〕73号),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进行补贴。为体 现公平合理,对不同注册年限的黄标车提前报废给予差别化补贴:20xx年底前注册的黄标车执行对应补贴标准;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的黄标车在对应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提 高10%;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的黄标车在对应 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对经过技术改造达到环保标准的 黄标车车主给予15000元补贴。 我市现有“黄标车”1076辆,老旧车1005辆,严重影响着广大群众的生活环境和切身利益。为不断改善我市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委、市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在我市全面开展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20xx年9月30日前 全面完成淘汰工作。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黄标车”淘汰工作,广泛宣传,及时办理报废淘汰手续,领取补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市城区禁止黄标车通行,对未进行淘汰的“黄标车”,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路面查控、处罚、提高检验频次、停止核发营运许可证等措施,督促提前淘汰。请广大车辆所有人积极

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促进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有关工作的通知03 文档

公司新闻行业动态 请选择分类 您现在的位置:重庆汉登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新闻中心 >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促进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有关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 理,促进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发布于:2014-08-10 15:42:23 文字:【大】【中】【小】 摘要: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促进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 2014-08-06 08:39 文章类型:原创内容分类:政策2014-08-06 08:39 文章类型:原创内容分类:政策 商办建函〔2014〕606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23号)要求,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促进黄标车、老旧车淘汰进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淘汰黄标车、老旧车是国务院推动节能减排、实现低碳发展

的重要举措,对促进空气质量好转、改善民生、扩大消费具有重要意义。回收拆解是淘汰黄标车、老旧车的关键环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行业管理等有关工作,为推进淘汰黄标车、老旧车提供有力支撑。 二、要严格按照《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强化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其回收网点的监管,做好经常性检查,形成常态化机制,督促和引导企业规范回收拆解行为,如实登记回收车辆信息,及时拆解报废车辆,防止已淘汰的黄标车、老旧车重新流入社会。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虚开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等违法行为,对有倒卖报废汽车、拼装车违法行为的,一律提请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三、要进一步做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回收服务网络,通过各种渠道公布辖区内依法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其服务网点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要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做到车辆收购价格公开透明,杜绝变相压低报废汽车收购价格和拒收报废车辆等行为发生。要鼓励企业拓展服务功能,优化回收拆解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收购淘汰报废车辆后按规定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向车主出具回收和注销证明。 四、要按照财政部商务部2014年第6号公告、《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会同当地财政部门抓紧部署,统筹协调,加强一站式联合服务窗口管理,确保2014年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受理和发放工作正常运行,做到应补尽补。要通过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信息管理系统

全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全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XX〕37号)、《XX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基本淘汰黄标车,加快淘汰老旧车,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对象 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家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 老旧车:是指使用时间较长,污染控制水平较差,尾气排放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Ⅳ”标准)的车辆。 二、工作任务 到XX年年底,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各县(市、区)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待自治区下达我市淘汰目标任务后另行分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手段,全力支持“营转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梳理辖区内未淘汰黄标车台账,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发动基层,通过短信、电话催告及上门动员等多种形式,做好点对点的宣传,全面掌握辖区内黄标车车主情况,并联合机关单位、企业、乡镇、街道办或村委会开展政策宣传,集中上门告知,送达书面告知函,宣传告知国家有关政策,鼓励引导车主主动、提前办理报废手续。使用性质为“营转非”的黄标车,拆解时间在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期间的(以交警部门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的注销时间为

准),可按照《XX-XX年XX市鼓励提前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奖励补贴实施办法》(河政办发〔XX〕9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强制淘汰属于黄标车的公务用车。各单位要结合市公安交管部门筛查属于黄标车的公务用车(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台账,开展自查工作,对尚未淘汰报废的车辆,XX年8月1日前必须主动到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应注销的车辆,到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后,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规定办理,并到同级财政部门办理车辆编制核销手续;逾期未到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强制注销,并要求相关单位领导向同级人民政府说明。 (三)严格登记管理。一是严格限制黄标车办理车驾管业务。拟从外市迁入我市的黄标车,不予受理注册登记。二是严格报废注销管理。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和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发布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予以强制注销,同时督促车主将车辆送至具有资质的报废车辆拆解企业进行报废拆解,完善注销手续。 (四)严格管控,挤压营运黄标车使用空间。一是对正在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和新申请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营运车辆,严格核发程序,属于黄标车范畴或未取得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手续,不配发《道路运输证》。二是加强客、货营运企业管理。对全市客、货运企业做好黄标车淘汰相关政策宣传工作,督促企业制定计划并按计划淘汰营运黄标车,定期开展黄标车专项稽查活动,对持未年审的无效道路运输证或无证营运的黄标车进行重点检查。三是加强路面管控力度,开展集中治理黄标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黄标车淘汰工作情况汇报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黄标车淘汰工作情况汇报 篇一:xx镇治理黄标车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xx镇治理黄标车工作进展 情况汇报 xx镇按照县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推进会议的相关部署,就辖区范围内14个村(居)委会,80余辆黄标车,进行了摸底清查,制定了治理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人。我镇成立黄标车淘汰治理领导小组,由镇长xxx任组长、分管交通、环保及公安的副镇长、委员任常务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村(居)主任为成员的黄标车治理领导小组。把淘汰任务细化到各村、各人。工作任务责任到人,由村联系领导、驻村干部、村支书为第一责任人,确定完成时限,确保每一辆黄标车都能完成淘汰任务。 二、摸清底数,排查到车。将县交警大队发放的各村黄标车信息统计表,按村进行发放,做到所有责任人每人一份,组织村联系领导、驻村干部下村入户,根据本村黄标车信息

统计表,逐车逐户进行排查、摸底,电话访谈、上门约谈,对黄标车现行运行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类处置。达到报废年限的,通知车主立即进行车辆报废、办理注销手续。确保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扎实开展。对黄标车未在本镇内的,想方设法联系车主,摸清去向,耐心解释。 三、强化宣传,工作到户。利用村宣传栏、横幅广泛宣传黄标车治理淘汰举措及补偿措施,广泛宣传不达标汽车尾气排放对生活环境、身体健康的危害。驻村干部根据村里黄标车信息统计表,进行一户户走访,逐一讲解相关政策,就黄标车的污染危害和提前报废的补助进行讲解宣传。确保黄标车治理淘汰的政策家喻户晓,为治理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篇二:黄标车总结 迈皋桥街道黄标车工作 迈皋桥街道黄标车于20XX年10月份开始正式启动,经过多次业务培训、上门摸牌,迈皋桥街道目前黄标车共1164辆,有人有车492辆,有人无车141辆,无人无车218辆,注销313辆。成效率为26.8%,现把我街道目前的黄标车工作进行简单的汇报。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把黄标车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黄标车工作是一项阶段性工作,也是一项新颖的工作,

黄标车补贴政策

第一部分黄标车淘汰补贴操作指南 1、什么是黄标车? 黄标车是指达不到我国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一标准)的 汽油车,或达不到我国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三标准)的柴油车。由于国家和本市均是按时间段来推进汽车排放标准的实施,对于本市号牌车辆,达不到国一标准的汽油黄标车具体是以下三类: (1)1999年7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6座、总质量≤3.5吨的汽油客车; (2)2001年10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汽油客、货车; (3)2003年7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汽油车。 达不到国三标准的柴油黄标车具体是以下二类: (1)2008年1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柴油车; (2)2008年7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柴油车。 2、符合哪些要求可以申请本次黄标车补贴? 黄标车在本市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类组织;提前一年以上(含一年)报废;定期参加机动车安全和环保检验的。符合以上要求的,可以申请补贴。 公交行业黄标车按照本市有关行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申请淘汰 补贴,不按本规定执行。 外省市号牌黄标车不在本市黄标车淘汰补贴范围之内。 3、黄标车淘汰补贴申领流程

4、申办黄标车补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本次黄标车补贴申请程序须分两步完成: 第一步办理黄标车注销报废手续,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组织机构代码证和IC卡(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和机动车号牌。 第二步办理淘汰补贴申请手续,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上海市黄标车淘汰补贴申请表》(第二联,须签字或盖章确认)

黄标车的危害

黄标车的污染危害 一、什么是黄标车? 黄标车,是新车定型时排放水平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的统称,通常是尾气排放污染量大、浓度高、排放稳定性差的车辆。这类在用车经环保定期检验,达到相关在用车排放标准的,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 二、黄标车认定标准是什么? 环保部经过技术审查、发布公告,在环保部机动车网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和环保标志发放系统中内臵了市场上大多数车型的环保达标信息,通过两套系统查验是最直接、最权威、最主要的判定黄标车的方式。 对于少量无法通过系统进行查询的车型,可以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标准来判定。根据环保部《关于商请报送2014年黄标车和老旧车以及燃煤锅炉淘汰进展情况的函》(环办函[2014]894号)规定,满足如下条件限制的归类为黄标车: (一)2000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微/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货车(北京为1999年1月1日前登记注册,上海为1999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 (二)2001年10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 (三)2003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的

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四)2001年9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燃气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五)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小型载客汽车; (六)2009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轻型载货汽车; (七)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如果再有异议,技术鉴别是最终的判定方式。机动车的尾气排放状况是由车辆的发动机和尾气处臵技术来决定,针对出现争议的车型,应严格对照环保部明确的技术标准,通过技术鉴别方式来确定是否为黄标车。 综上所述,通过系统查询、按注册时间判断、采用技术鉴别是判定黄绿标车的三种方法。 三、对淘汰黄标车的有关政策有哪些?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第一条第三节中明确要求“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2017年淘汰治理黄标车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2017年淘汰治理黄标 车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鹤政办发[2017]45号 【发布部门】鹤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7.20 【实施日期】2017.07.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2017年淘汰治理黄标车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发〔2017〕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鹤岗市2017年淘汰治理黄标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0日 鹤岗市2017年淘汰治理黄标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黑政办规〔2017〕24号)、《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7年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黑公交〔2017〕281号)关于淘汰黄标车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大力推进全市2017年淘汰黄标车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省公安厅关于黄标车淘汰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全市黄标车淘汰进程,积极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施策”的新机制,确保完成淘汰任务目标,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同频同步,和谐统一,确保我市淘汰黄标车工作顺利完成。 二、工作目标 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我市淘汰1009辆黄标车工作任务。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今年黄标车淘汰任务顺利完成,成立鹤岗市2017年推进淘汰治理黄标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旭市政府副市长 徐连斌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同级别按姓氏笔划排序): 王波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雪松市环保局局长 刘兴义市商务局局长

2020年东莞黄标车新规定

2020年东莞黄标车新规定 欢迎来到,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20xx年东莞黄标车新规定,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xx年东莞黄标车新规定 按照东莞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xx"污染减排责任书,东莞必须在20xx年底前基本淘汰全市黄标车。记者从东莞市环保局获悉,为确保完成该任务,今年以来,环保部门加强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仅头两个月便累计淘汰黄标车6255辆。在此带动下,同期东莞的空气达标天数比例增10%,空气质量在珠三角区域逆势上升。 20xx年,包括黄标车淘汰在内的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再次纳入"东莞市政府十件实事"。据市环保局透露,为进一步挖掘黄标车淘汰的潜力,东莞市层面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分工及属地管理原则,其中由市环保局与市公安局共同负责落实约6万多辆私家黄标车淘汰以及到20xx年底按《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依法强制报废符合条件的黄标车;由市交通局负责落实约5万辆营运黄标车淘汰;由市财政局负责落实700多辆公务黄标车淘汰;由市教育局负责落实2400多辆学生接送黄标车淘汰更新;由市城管局负责落实市政黄标车辆淘汰更新。 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街(园区)负责落实各自辖区内黄标车淘汰,着重抓好公务黄标车、学生接送黄标车、货运黄标车淘汰工作,在黄标车淘汰补贴上,从20xx年10月11日起,市环保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商务局正式发布《关于东莞市黄标车提前

淘汰申领财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告》。 对比原补贴方案,新方案将补贴范围扩大到财政供养以外的所有符合提前淘汰的黄标车,同时将补贴额度提高到0.5万元至3万元,并按淘汰时间不同进行差别化补贴,早淘汰多补,晚淘汰少补。 从今年1月1日起,黄标车环保限行已扩大到各镇街中心区。预计到今年底前,环保限行将扩大至全市范围。届时,黄标车在东莞将"无处遁形"。市环保局建议广大黄标车车主尽快主动淘汰黄标车,以获得相应的淘汰补贴。不过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市环保局官方网站公布的最新消息,东莞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领地址将由原市环境保护局办事中心调整为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市环境保护局办事中心原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领窗口自5月1日起停用。 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地址为东城区莞温路温塘西路269号。诸位计划申领黄标车淘汰补贴的车主,可拨打联系电话0706-22631483进行咨询。 东莞最新黄标车报废补贴政策以及年限手续说明 一、补贴范围和条件 (一)黄标车定义 "黄标车"是指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二)补贴范围 学生接送车补贴参照《东莞市校车财政补贴实施方案》(东教〔20xx〕8号)有关规定实施补贴;公交车参照《公交车辆淘汰更新LNG

2017年淘汰黄标车登记表

2017年淘汰黄标车登记表 1、琼D71246 陈泣检验有效期止:2008-12-31 莺歌海镇莺二居委会市仔街东路34队 2、琼D71409 张爱凤检验有效期止:2011-12-31 黄流镇黄东村九队 3、琼D71412 吴金泉检验有效期止:2012-12-31 国营山荣农场二十九队 4、琼D71416 吴金贤检验有效期止:2012-11-30 黄流镇抱二村二队 5、琼D71419 徐伟东检验有效期止:2008-11-30 黄流镇镇远村一队 6、琼D71438 张楚如检验有效期止:2010-1-31 三亚市解放四路劳动就业服务局 7、琼D71449 陈琼积检验有效期止:2009-3-31 莺歌海镇船厂街 8、琼D71458 张文彬检验有效期止:2010-1-31 抱由镇佳西村委会七队 9、琼D71476 潘运升检验有效期止:2011-3-31 利国农械厂宿舍 10、琼D71572 邢泽坚检验有效期止:2010-3-31 大安镇西黎村委会四队 11、琼D71616 陈才玉检验有效期止:2014-4-30 佛罗镇福塘村委会三队 12、琼D71625 符清光检验有效期止:2014-8-31 抱界村委会三队 13、琼D71645 陈武胜检验有效期止:2013-3-31 国营乐中农场胶轮队 14、琼D71652 刘泽文检验有效期止:2010-3-31 万冲镇保派村委会七队 15、琼D71653 谭道佳检验有效期止:2014-8-31 四川省巴中市青木镇城成村6组 16、琼D71701 刘少林检验有效期止:2010-3-31 万冲镇德崖村委会一队 17、琼D71715 舒胜斌检验有效期止:2013-4-30 公安局 18、琼D71738 郑夏廷检验有效期止:2013-12-31 莺歌海镇莺二居委会海建街东路83号 19、琼D71746 钟耀辉检验有效期止:2013-3-31 国营乐中农场机关 20、琼D71750 林志辉检验有效期止:2013-3-31 国营乐中农场机关 21、琼D71779 陈奇夏检验有效期止:2008-12-31 佛罗镇福塘村委会一队 22、琼D71790 邢雪玲检验有效期止:2008-11-30 利国镇中学宿舍 23、琼D71803 蔡庆霸检验有效期止:2008-11-30 国营保国农场3队 24、琼D71860 吉训芬检验有效期止:2009-4-30 利国镇官村村委会七队 25、琼D71863 何丰检验有效期止:2010-2-28 粮食局大院 26、琼D71922 吴开聪检验有效期止:2010-3-31 黄流镇铺村7队 27、琼D71936 陈泽香检验有效期止:2009-4-30 莺歌海镇莺三居委会海建街东路33号 28、琼D71976 郑文辉检验有效期止:2009-4-30 国营抱伦农场六队 29、琼D71992 刘德美检验有效期止:2011-3-31 四川省渠县涌兴镇群益

黄标车淘汰工作情况汇报

黄标车淘汰工作情况汇报 篇一:关于淘汰营运黄标车暨实施“蓝天工程”的工作总结 ****公共交通总公司 关于深入开展“蓝天工程”的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淘汰黄标车暨实施“蓝天工程”环保目标攻坚的精神,不断改善市大气环境质量,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保障公众绿色环保健康出行,20XX年以来,我公司结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创新驱动”的绿色发展理念,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活动,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蓝天工程”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我公司成立了由总经理**为组长的总公司“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强力推进这一工作扎实开展。10月下旬,根据市局统一部署,我公司又印发了《总公司关于淘汰营运黄标车暨实施“蓝天工程”的目标方案》,并召开全体中层干部大会,就该方案的宣贯进行专题部署。 二、加快黄标公交车裁汰进度 “蓝天工程”开展以来,我公司启动了黄标公交车裁汰工作。经技术、营运等相关部门协调,在不影响公交线网正常运营的前提下,20XX 年,公司共封停报废黄标车172台,黄标公交车封停率100%。其中

已报废黄标车166台,下一步,我公司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其余6台黄标车予以报废。 三、提升公交车辆环保技术标准 20XX年以来累计新增、更新的164台公交车辆全部达到国四 排放标准,其中包括新能源混合动力空调公交车105台。目前,全市共有清洁能源公交车315台,清洁能源公交车辆已占到全市公交车辆总数的45%。与传统的汽油车相比,这些车辆一氧化碳(co)排放量减少97%,碳氢化合物(cH)减少72%,氮氧化合物(no)减少39%,每年减少碳氧化合物排放量3800吨,为全市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好转不断贡献力量。 四、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宣传 一是组织公交“小红帽”志愿者分赴文化宫、火车站、中山街等主要站点,充分利用公交车厢、候车站亭等,开展“绿色生活、人人共享”、“节能减排、防止雾霾、你我同行、共享蓝天”等一系列主题活动,引导乘客通过乘坐公交、步行、骑行等方式绿色出行,共创“美丽**”。二是制作“防治大气污染,实现美丽安阳蓝天工程”宣传标语,悬挂在各大车场。同时,充分利用公交车载媒体覆盖率高的优势,在公交车载LEd屏幕上发布各类宣传标语600余条次,大力宣传节能减排的环境保护常识,在全社会营造“蓝天工程”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下一步,我公司将根据市局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蓝天工程”相关宣传工作,将“蓝天工程”各项工作推向 深入。

黄标车治理情况汇报

黄标车治理情况汇报 篇一:黄标车整治表态发言 表态发言材料 我们杨集镇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暨整治黄标车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相关镇直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重拳出击,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效果。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召开由全体机关干部、各村干部参加的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任务量化、细化到各村,责任落实到人。在镇驻地、村街路口显要位置张贴、悬挂宣传标语,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大造声势,同时由派出所、综治办等单位印发关于淘汰黄标车的政策规定和办理流程,广泛深入宣传“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暨淘汰黄标车的重要意义、具体措施和有关政策,教育、引导鼓励车主及时报废黄标车、主动淘汰处理黄标车。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0XX年春节初二,我们镇驻地寺东村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给我们在交通安全意识上上了一堂警示课。为此我们在一些节假日前期都利用各种会议,宣传全镇各级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将交通安全事故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之中,始终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建

立交通事故定期分 析通报制度,加强村级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定期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按期整改到位。针对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校车、农村面包车、渣土车、低速载货汽车等“七类重点车辆”进行户籍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一车一人一档”原则,对在本镇登记和长期在本地使用的“七类重点车辆”进行逐一查排、建档,从源头上加强监控。严查严处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七种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逢疑必查、逢患必除”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路面行车隐患,不断净化城乡道路交通环境。 三、集中突击,狠抓落实 由镇综治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组建专门的“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暨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组。镇两委班子成员分别按区划块,与工作区、村层层签订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人,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规定完成时限。镇党委、政府把此项工作列入5月份考核内容,对工作积极主动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被动、行动迟缓的,进行问责。 总之,我们杨集镇有信心、有决心完成黄标车整治、淘汰任务。 篇二:关于黄标车辆报废相关事宜的报告 关于黄标车辆报废相关事宜的报告 某单位: 根据某某文件指示精神,某处有两部黄标车需淘汰报废,车牌为__

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 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确保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4年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600万辆任务,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政府鼓励、部门协作、市场引导、金融参与”的原则,对非营运类高污染车辆“鼓励更新、限制使用”,对营运类高污染车辆“按期报废、强化监管”,采取综合措施,加强部门协调,完善配套政策,严格落实责任,促进大气质量改善,推动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黄标车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老旧车原则上指未达到现行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到2014年底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600万辆(各地任务详见附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 —4—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为实现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目标,需采取加强监管、市场驱动、经济激励等综合性措施,共8项任务。 (一)加大黄标车及老旧车限行执法力度 1.开展黄标车限行,加强道路监督执法。2014年10月底前,重点区域地级及以上城市完成黄标车限行和禁行区域划定工作;2014年底前实施限行区域黄标车分时段限行,城市核心区域全天禁行;2015年6月底前,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实施黄标车限行、禁行。依法发布黄标车实施限行、禁行措施的通告,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加强黄标车路检路查执法和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车辆上路行驶及未进行注销的执法力度,力争做到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处理一辆。 2.提高检验频次,严格执行强制报废标准。2014年9月起,提高黄标车环保、综合性能检测频度,每季度检测1次;对尾气检测不合格的,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不得参加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对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严格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强制报废。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黄标车,发布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予以强制注销。加强报废老旧车监督管理,确保应报废车辆正常报废回收。 3.严格营运黄标车监督管理。每年开展营运黄标车清理整顿行动,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不得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手 —5—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淘汰尾气排放不达标黄标车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淘汰尾气排放不达标黄标车和老旧报废机动车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共场所与环境卫生 【发文字号】甘政办发[2014]155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4.08.15 【实施日期】2014.08.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淘汰尾气排放不达标黄标车和老旧报废机动车 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4〕15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甘肃省淘汰尾气排放不达标黄标车和老旧报废机动车工作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15日

甘肃省淘汰尾气排放不达标黄标车和老旧报废机动车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防治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加快“黄标车”、老旧报废机动车淘汰步伐,促进氮氧化物减排,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淘汰尾气排放不达标“黄标车”和老旧报废机动车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所称尾气排放不达标“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家第一阶段排放标准(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国Ⅲ标准)的柴油车,此类机动车发放黄色环保检验标志,简称“黄标车”。 所称老旧报废机动车,是指未达到现行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国Ⅲ标准)的营运汽车、未达到现行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国Ⅳ标准)的非营运车辆,燃油消耗量达不到《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和《轻型商务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等标准确定限制的车辆。 第四条加快淘汰“黄标车”和报废老旧机动车。到2015年底,基本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到2017年底,基本淘汰全省范围内的“黄标车”;鼓励提前报

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实施方案

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实施方案Implementation plan of eliminating yellow label vehicles 汇报人:JinTai College

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实施方案 前言:公务文书是法定机关与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又称公务文件。本文档根据公文写作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为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进一步做好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根据《长乐市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乐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2015]127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按照“政府统领、部门参与、齐抓共治、多措并举”的原则,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以完成总量减排任务、实现总量控制为目标,以淘汰高排放黄标车为重点,加大执法监管,扎实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我镇空气环境质量。通过提前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增进人民群众福祉,为生态城镇建设、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出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 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强化在用车污染控制为目的,以采取环保标志限制通行(以下简称限行)管理措施为手段,严格控制高污染车辆通行,减少汽车排放污染,促进高排放车辆淘汰更新,不断改善我镇空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实现“蓝天工程”战略目标。20xx年5月20日年前,完成市政府分配我镇的36辆黄标车的淘汰任务。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3月5日)。层层成立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机构,制订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动员会议。 (二)治理淘汰阶段(3月5日至5月20日)。采取合理利用拆解、“黄改绿”等方式,集中进行治理淘汰,确保按时完成治理淘汰任务。3月31日前应完成相应淘汰任务的50%;4月30日前应完成相应淘汰任务的80%;5月20日前应全面完成淘汰任务。 (三)考核验收阶段(5月5日至5月20日)。对各村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对排名靠后的村进行约谈,做好迎接市政府考核验收的准备。

某市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某市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X年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X政办规〔X〕24号),加快黄标车淘汰进程,圆满完成我市X年黄标车淘汰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统领、部门协作、市场引导、综合施政”的原则,加 快治理和淘汰黄标车进程,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推进,全面提升环保模范城综合实力。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黄标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黄标车淘汰工作。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协助分管副市长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 委宣传部、市信访局、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局、市国资委、市 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以及驻庆中省直企业。领导小组办 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担任。 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组织辖区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 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本行政区内的黄标车淘汰进度。 三、工作目标 黄标车是指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

柴油车。截至X年9月1日,我市现存黄标车22189辆,按照黑政办规〔X〕24号要求,我市X年黄标车淘汰任务量为10647辆,淘汰数量为14个地市之首,淘汰工作进入攻坚阶段。截至9月1日,我市已淘汰5041辆(其中黄改绿2384辆)。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率先淘汰全部黄标车,中省直企业要率先完成黄标车淘汰及 部分柴油车“黄改绿”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全市黄标车淘汰任务。 四、工作职责 (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对辖区内黄标车淘汰工作 负总责,做好本辖区范围内黄标车淘汰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负责黄标车淘汰宣传工作。 (三)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涉及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有关市政 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四)市公安局负责黄标车淘汰实施方案的研究起草;黄标车数据的梳理、分类、汇总;负责机动车注册登记、注销、转移、转入、 检验;负责黄标车禁行区域的划定,禁行标识、标牌设置;对黄标车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负责黄标车补贴资金范围的确定和 测算工作,起草X市X年黄标车提前淘汰奖补政策。 (五)市环保局负责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和外地转入车辆达标检验,负责黄标车的尾气检测及标识发放;负责黄标车淘汰等情况相关总结上报工作;负责黄标车认定工作;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配合下,负责黄标车的路检路查。 (六)市商务局负责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督管理。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方案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 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安全管理 【发文字号】咸政办函[2017]86号 【发布部门】咸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10.23 【实施日期】2017.10.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方案的通知 (咸政办函〔2017〕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咸宁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

咸宁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淘汰黄标车有关要求,确保年底前完成全市黄标车淘汰目标任务,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条件 提前淘汰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黄标车可享受相应补贴: (一)车辆保持完整,没有私自拆除车辆配件的; (二)非财政供养单位的; (三)非财政资金投入购买的; (四)未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 (五)不属于国家强制报废范围的(含连续三个周期逾期未检)。 二、补贴标准 根据环保部提出的黄标车定义进行分类,参照我省其他市州经验做法确定我市补贴标准,即:第一类按照3000元/辆标准补贴,第二类按照6000元/辆标准补贴,第三类按照8000元/辆标准补贴,第四类按照7500元/辆标准补贴,第五类按照7000元/辆标准补贴,第六类按照10000元/辆标准补贴,第七类按照12000元/辆标准补贴。(黄标车具体分类标准见附表2) 三、补贴期限和办理流程 对2017年提前淘汰的黄标车进行补贴。 为简少审批程序,方便黄标车车主申领提前淘汰补贴,我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兑付的具体工作,由市、县(市、区)两级商务部门牵头,会同市、县(市、区)两级环保、公安、财政部门共同负责,具有报废车辆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具体承办,做到“一

商务部办公厅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促进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有关工作.doc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促进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有关工 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商务部办公厅 文号:商办建函〔2014〕606号 发布日期:2014-8-4 执行日期:2014-8-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23号)要求,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促进黄标车、老旧车淘汰进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淘汰黄标车、老旧车是国务院推动节能减排、实现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促进空气质量好转、改善民生、扩大消费具有重要意义。回收拆解是淘汰黄标车、老旧车的关键环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行业管理等有关工作,为推进淘汰黄标车、老旧车提供有力支撑。 二、要严格按照《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强化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其回收网点的监管,做好经常性检查,形成常态化机制,督促和引导企业规

范回收拆解行为,如实登记回收车辆信息,及时拆解报废车辆,防止已淘汰的黄标车、老旧车重新流入社会。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虚开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等违法行为,对有倒卖报废汽车、拼装车违法行为的,一律提请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三、要进一步做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回收服务网络,通过各种渠道公布辖区内依法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其服务网点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要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做到车辆收购价格公开透明,杜绝变相压低报废汽车收购价格和拒收报废车辆等行为发生。要鼓励企业拓展服务功能,优化回收拆解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收购淘汰报废车辆后按规定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向车主出具回收和注销证明。 四、要按照财政部商务部2014年第6号公告、《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会同当地财政部门抓紧部署,统筹协调,加强一站式联合服务窗口管理,确保2014年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受理和发放工作正常运行,做到应补尽补。要通过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有关信息,认真审核相关材料,保证补贴资金发放安全。 五、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途径做好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车主的理解、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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