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股权中心简介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d212430308.html,/

浙江拟建股权交易中心设成长板和创新板

来源:证券时报时间: 2012年08月16日15:21:45 字体设置: 大中小

与上交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后,浙江目前正紧锣密鼓地对相关业务规则征求意见。

据证券时报记者获悉,根据《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主要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显示,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又称“浙交所”)将设立成长板和创新板。非上市公司申请在中心挂牌,可在成长板或者创新板挂牌。

非上市公司申请在本中心挂牌,以具有四个前提条件:其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满12个月;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按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其二,主营业务明确;其三,治理机制健全;其四,股东大会通过申请股份挂牌交易的决议,同意公司到中心挂牌、登记存管并接受监管,承诺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四个前提条件外,在成长板的挂牌还需满足: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1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在创新板挂牌的公司还需满足:最近一个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数为正数。对于拥有核心技术或独特商业模式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可不受盈利条件制约。

自然人投资者范围:

公司挂牌前得自然人股东;通过定向增资或者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因继承或司法裁决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拥有人民币20万元以上金融资产的自然人;中心认定的其他投资者。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金融资产≥20万元

《暂行管理办法》特别指出,若自然人股东不满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拥有人民币20万元以上金融资产”条件时,这类投资者只能买卖其持股公司的股份。【详细】

(二)测试成绩高于80分

代理买卖机构应该根据中心提供的投资知识和风险识别能力测试试卷,组织自然人投资者参加。自然人投资者测

参考网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d212430308.html,/05biz/2011zt2/gq/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股权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参考Word)

附件一: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 股权业务暂行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会员 第三章融资与挂牌 第四章定向增资 第五章股份转让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委托 第三节申报 第四节成交 第五节结算 第六节报价和成交信息发布 第七节暂停和恢复转让 第八节终止挂牌 第六章代理买卖机构 第七章信息披露 第八章其他事项

第九章违规处理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入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进行股权融资转让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融资转让业务,是指本中心及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为公司提供股权融资转让服务并受其委托代办其股份转让的业务。 第三条参与股份转让业务的各方应以协议的方式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四条参与股份转让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先申请成为本中心的会员,并以会员的身份开展业务。 第五条本中心根据浙江省政府的授权对股份转让业务进行自律管理。 第六条参与股份转让业务的公司、中介机构、投资者等应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本办法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七条挂牌公司应按照本中心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可参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自愿进行更为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中介机构在开展股份转让业务时应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第九条参与挂牌公司股份转让的投资者,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可以是经本中心认定的下列机构投资者或自然人投资者: (一)机构投资者,包括法人、信托、合伙企业等;法人企业实缴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人民币,合伙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自有净资产总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二)公司挂牌前的自然人股东; (三)通过定向增资或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四)因继承或司法裁决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拥有人民币50万元以上金融资产的自然人; (六)本中心认定的其他投资者。 第二章会员 第十条本中心会员分为推荐商会员、专业服务商会员和战略会员。 申请成为会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机构或组织; (二)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业绩;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定向增资业务规则

附件六: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定向增资业务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挂牌公司开展定向增资业务,明确参与各方职责,根据《浙江股权交易中心股权业务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挂牌公司拟进行定向增资,应委托一家推荐商会员作为定向增资财务顾问,聘请具有本中心会员资格的专业服务商为其定向增资提供有关专业服务。 第三条推荐商会员应对拟进行定向增资的挂牌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同意定向增资的,应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并向本中心报送定向增资备案文件(以下简称“备案文件”)。 第四条推荐商会员、专业服务商及相关人员不得利用在定向增资业务中获取的尚未披露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定向增资基本条件 第五条挂牌公司进行定向增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

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不存在挂牌公司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 (四)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不存在尚未消除的损害挂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不存在其他尚未消除的严重损害股东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第六条推荐商会员开展定向增资业务前,应向本中心报送预备案登记表。 第三章人员配置及尽职调查 第七条推荐商会员应针对每家拟定向增资的挂牌公司成立专门项目小组,负责尽职调查,起草尽职调查报告,制作备案文件等材料。 第八条项目小组应由推荐商会员至少三名内部人员组成,其中须包括具有金融、财务和法律知识或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项目小组中应有一人为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负全面责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证券、银行等金融业相关工作经验。 第九条推荐商会员应对定向增资的必要性,增资价格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允性,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量、可行性和收益前景等事项勤勉尽责地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督促拟定向增资的挂牌公司及时披露信息并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附部分参会单位名单

附:部分参会单位名单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学院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 兰州分离科学研究所 昌吉州党委信息中心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昌吉州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昌吉州煤电煤化工产业办公室昌吉电视台 昌吉州第一中学 昌吉州第二中学 昌吉州回民中学 昌吉州中医医院 昌吉州中医医院 昌吉州人民医院 昌吉市人民医院 阜康市人民医院 阜康市职业中专 浙江武义市人才交流中心 昌吉市第二人民医院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昌吉州《新疆曲子》剧团 浙江巴奥米特医药产品有限公司浙江派尼尔机电有限公司 新疆亚中(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艾萨尔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金鑫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豪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有限公司 富士康科技集团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深圳市共进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 深圳华强供应链管理公司 深圳市凯信光电有限公司 知己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深圳市旭明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仁豪家具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顺电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永晖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浙江圣奇运动器械制造公司 浙江永晖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北京众信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陕西瑞达沣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西宁润特物资有限公司 甘肃铁一院监理公司 甘肃银河伟业集团 甘肃驰辰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泰昆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名实药业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人才交流中心 浙江赛耐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京润珍珠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市百世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计算机行业协会远标培训中心中国陕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兰州亚太集团股份公司 兰州昱帆集团 甘肃海成集团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 甘肃省经理人协会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上海银色世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交大恒安建筑有限公司 兰州九方数人商贸有限公司 兰州五点梅建材有限公司 兰州仁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兰州佳达商贸有限公司 兰州千盛家具有限公司 兰州华宇空调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兰州卓银家具有限公司 兰州吉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兰州名匠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兰州启元广告有限公司 兰州基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兰州天力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兰州天瑞医疗有限公司 兰州安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兰州安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兰州宝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参股的信托公司

000666 经纬纺机参股中融信托 000563 陕国投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公司 600816 安信信托(中信信托重组,5年仍在继续) 600643 爱建股份上海爱建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600652 爱使股份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600393 东华实业广州市东山信托投资公司 600638 新黄浦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0165 宁夏恒力宁夏伊斯兰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000529 广弘控股广东华侨信托公司鹤山办事处 600020 中原高速参股中原信托 000806 银河科技云南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000030 *ST盛润A 广东国民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600052 浙江广厦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000061 农产品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000935 四川双马省信托投资公司江油办 600327 大厦股份国联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0028 中国石化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600643 爱建股份宁波市金港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0707 彩虹股份西部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600596 新安股份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000652 泰达股份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000586 汇源通信海南蜀兴信托投资公司 600642 申能股份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000897 津滨发展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600483 福建南纺闽北武夷信托投资公司 000426 兴业矿业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0163 福建南纸闽北武夷信托投资公司 000812 陕西金叶西部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000628 高新发展衡平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0051 宁波联合宁波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000623 吉林敖东长春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000561 烽火电子西部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600828 成商集团衡平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000568 泸州老窖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600063 皖维高新安徽国元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0800 ST 磁卡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2124_银广夏财务舞弊事件

银广夏财务舞弊事件 银广夏事件是资本市场上最广 为人知的造假事件。银广夏投资者 的巨额损失,又引发了股民要求建 立证券市场民事诉讼和赔偿机制的 呼声,银广夏案也被称为“中国证 券民事赔偿第一案”。2006年12月 21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解决中小股民诉讼问题的议 案》,决定向特定股东转增 15435023股,特定股东按照人民法 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代公司向中小股 民诉讼原告支付赔偿股份,而这批 股份按照公司2007年5月27日公告所称已经于5月25日完成过户。这也表明,银广夏事件从东窗事发到完成民事赔偿经过了漫漫征途即将收尾。银广夏事件是上市公司中财务造假的一个典型案例。 银广夏事件始末: 1999年底至2000年初,为了夸大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达到增资配股的目的,时任天津广夏(集团)公司财务总监的董博,在原银广夏董事、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兼董事局秘书丁功民的指令和原银广夏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李有强的同意下,在采取虚构进货单位、虚假购入萃取产品原材料、伪造销售发票、进出口报关单、银行进账单等手段的同时,又指使时任天津广夏萃取有限公司总经理的阎金岱伪造萃取产品生产纪录,阎便让天津广职工刘文军、李东、郑娟等人伪造萃取产品原料入库单、产品出库单等,由董博编入天津广夏公司1999年度财务报表中。其中,制作虚假萃取产品出口收入2.39亿元,后该虚假财务报表经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并人银广夏年报,导致银广夏向社会发布虚假净利润1.28亿元。

2000年底至2001年初,时任天津广夏董事长的董博在丁功民的授意、李有强的认可下,伪造虚假出口销售合同、银行汇款单22笔,共计2.45亿元,以及销售发票、出口报关单等5笔,共计4.76亿元,并继续采取1999年度造假手法,虚做萃取产品出口收入7,24亿元,导致银广夏向社会发布虚假净利润4.18亿元。 2001年5月,李有强承诺2001年中期利润分红资金由天津广夏承担。随后制造虚假销售收入,其中1.25亿元以天津广夏利润形式上交银广夏,剩余2500万元由天津广夏自留。 2001年8月2日至9月7日,银广夏因涉嫌违规停牌,9月10日复牌后至1O月8日期间连续出现16个跌停板,直接造成投资者损失68.63亿元。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会员指南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会员指南 ●会员种类 ●会员业务 ●会员基本权利和义务 ●入会条件 ●入会流程 ●会费标准 会员种类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会员是依法设立的机构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业绩,认可并遵守本中心业务规则,并且最近两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会员承担的功能不同,分为三种类型: (一)推荐商会员 推荐商会员主要承担辅导公司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运作,帮助公司寻找合格的投资者,争取公司到本中心挂牌融资,并进行持续督导及相关服务的职能。证券公司及符合条件的投资管理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可以申请成为推荐商会员。推荐商会员在具备相关业务能力的基础上,可以从事推荐公司挂牌、股份报价、代理买卖、私募债承销、投资咨询等业

务。 (二)专业服务商会员 专业服务商会员主要承担给公司提供会计、法律、资产评估等专业服务,确保公司经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专业服务商会员一般由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等组成,可以从事挂牌公司的审计、法律审查和资产评估业务。 (三)战略会员 战略会员主要是指能够给本中心带来客户、信息、渠道、优质金融产品等战略资源的合作伙伴。战略会员一般由银行、信托、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等组成,根据各自的业务特长,可以从事资金存管、股份报价、代理买卖、私募债承销、创新产品、投资咨询等业务。 会员业务 会员根据自身业务能力及战略资源,可以向本中心申请如下业务: (一)推荐公司挂牌 主要承担给公司做尽职调查报告,在公司需要融资的时候,帮助公司寻找投资者,帮助规范公司法人治理,辅导公司到本中心挂牌,并对公司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进行持续督导。推荐业务可向挂牌公司收取不高于50万元的费用。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7-2018学年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7-2018学年 簿册及印刷品采购招标细则 一、招标项目与内容: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7-2018 注:以上合同总价包括运抵使用单位的运费等一切费用。 二、质量及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按招标方要求的数量和质量要求按时供应簿册(纸张要求全部为原浆纸)。如果所供簿册质量低劣,或出现缺页、破损、印装错误等质量问题,投标方应无条件及时予以调换。否则

招标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拒付本学期全部簿册款,直到终止合同。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簿册的质量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数量必须足额;如发现数量不足,乙方必须补足。 2.售中服务: 交货时间与地点:2017年9月1日前送到,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208室。 3.售后服务: 印刷品由于印制产生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作出反应,进行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且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因招生计划变动、学生报到率等原因造成的订购簿册数量发生变化,投标方要保证簿册的按时供应。 4.投标方对本项目另有特殊优惠条件的,应作出书面承诺。 三、招标有关事项: 1.本次招标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管理办法组织和实施,本次簿册招投标采购工作由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小组负责实施。 2.本次招标按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进行,在招标过程中禁止任何不公平的竞争行为,投标方不得弄虚作假、相互串通、哄抬标价,中标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将中标项目支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 3.如果投标方的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论投标过程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4.投标保证金:参加招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不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评标结束后当众退回投标者本人(不计息);中标单位缴纳的保证金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时无息归还;中标单位在交货时间、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若有违约行为,则履约保证金没收。 5.投标书要求: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标记:资信及商务文件包装袋内装资信及商务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2份,技术文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融资挂牌业务规则(重点)

附件四: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融资挂牌业务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推荐商会员推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入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进行融资及股份挂牌转让业务(以下简称“融资挂牌业务”),明确公司、推荐商会员及相关各方职责,根据《浙江股权交易中心股权业务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在本中心进行融资挂牌的,在融资挂牌前应当向本中心备案。本中心接受备案并不对公司股份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判断或保证,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三条本规则所述的推荐商会员是指在本中心从事股份推荐承销业务的推荐商会员。 第四条公司进入本中心融资挂牌,需委托一家推荐商会员作为推荐人,签订融资挂牌协议。同时聘请本中心专业服务商会员为其融资挂牌提供有关专业服务。 第五条公司应当保证备案文件及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第六条推荐商会员应当遵循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公

司进行认真尽职调查,同意其融资挂牌的,应出具推荐挂牌报告,并向本中心报送推荐挂牌备案文件。 第七条为业务出具有关文件的专业服务商会员和执业人员,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对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推荐商会员、专业服务商会员及相关执业人员不得利用在业务中获取的尚未披露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八条公司在融资挂牌时,可采用存量发行与增量发行相结合的模式,存量发行的金额不得超过本次融资金额的50%,同时原股东存量发行的数量不得超过该股东持股数量的50%。实际控制人不得参与存量发行。 第九条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直接挂牌。 第二章挂牌条件 第十条公司申请在本中心融资挂牌,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满12个月;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主营业务突出; (三)治理结构健全; (四)股东大会通过申请融资挂牌的决议,同意公司到本中心融资挂牌、登记存管并接受监管,承诺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广厦2020年一季度财务分析结论报告

浙江广厦2020年一季度财务分析综合报告浙江广厦2020年一季度财务分析综合报告 一、实现利润分析 2020年一季度实现利润为负9,568.54万元,与2019年一季度负 2,505.76万元相比亏损成倍增加,增加2.82倍。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内部经营业务,应当加强经营业务的管理。营业收入大幅度下降,经营亏损也成倍增加,企业经营形势进一步恶化,应迅速调整经营战略。 二、成本费用分析 2020年一季度营业成本为66.93万元,与2019年一季度的748.23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91.05%。2020年一季度销售费用为299.53万元,与2019年一季度的688.63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56.5%。2020年一季度销售费用大幅度下降的同时营业收入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但收入下降快于投入下降,经营业务开展得不太理想。2020年一季度管理费用为436.93万元,与2019年一季度的1,885.66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76.83%。2020年一季度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07.45%,与2019年一季度的113.82%相比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提高193.63个百分点。本期财务费用为-539.3万元。 三、资产结构分析 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2020年一季度存货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出现不合理增长。从流动资产与收入变化情况来看,流动资产下降慢于营业收入下降,资产的盈利能力下降,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资产结构趋于恶化。 四、偿债能力分析 从支付能力来看,浙江广厦2020年一季度是有现金支付能力的。企业财务费用小于0或缺乏利息支出数据,无法进行负债经营风险判断。 五、盈利能力分析 浙江广厦2020年一季度的营业利润率为-6733.05%,总资产报酬率为-10.13%,净资产收益率为-7.99%,成本费用利润率为-3383.45%。企业 内部资料,妥善保管第1 页共3 页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浙江股权交易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加强对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股权交易中心) 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试行)》(证监会公告[2012]2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授权,省金融办依法依规履行监督管理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及其下属机构职责,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第三条企业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从事挂牌、转让、融资、登记、托管、结算等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和参与企业挂牌、转让、融资、登记、托管、结算等活动的各相关主体,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为股权、债权和其他权益类产品的挂牌、转让、融资、登记、托管、结算等提供服务,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职责的企业法人。 第六条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为股权、债权和其他权益类产品的挂牌、转让、融资、登记、托管、结算等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二)制定和修改有关业务规则和操作细则; (三)设立登记结算机构; (四)接受股权、债权和其他权益类产品的挂牌、融资、托管等事项的备案申请; (五)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六)开展投资者培训服务工作; (七)储备上市或挂牌公司资源; (八)协助落实扶持企业上市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供政策参考; (九)组织市场交易活动; (十)省金融办依法依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及 时修订会员管理、挂牌和转让、股权托管、登记结算、信息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07-2008学年优秀学生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07-2008学年优秀学生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07-2008学年优秀学生建工分院:

林宋杰蒋科辉叶丹妮郑俊杨婷婷林海棠周成杨洁杨慧敏周意丁龙艳土木1 费丽渊张少波金伟才马健朱红阳厉孔成胡翔许军敬蒋华润姜琪邦 土木2 齐琳黄礼伟朱恒毅周楷人严鹏程胡宝康卜永宁卢彬琦 翁晓平 徐金波包盼盼郑添栋张钢挺 土木3 王建新黄姝黎朱桥梁胡俊帅张伟峰顾玉龙郑彬何叶平潘重翰建技1 吴向东余伟徐建伟黄佳雨俞小涛贾桂周张维晓陆金飞章刚强 建技2 张伟孝董辉吴中中骆安安刘张飞王昌明林能波金赛帅 林信勇 卢望鑫张旭超蒋姚冬 建技3 潘益军程靖靖杜林杰丁顶吴扬帆孔春明张海波陈荣朱华 建技4 汪锡娜马高翔赵珍辉杨海宝闻志军周磊张玉成谢忠武苏钱郑杭江王冰李方伟建技5 方玉沈高杰鲍晓峰潘海东吴宏恩陈京瑜陈玉旺潘敏韩清华陆利锋建技6 汪玲玲陈峰张键健林敏敏董家瑄潘君杰方正邵捷 建技7 杨琼刘盼枝陈燎君蒋瑜范晓晨郑双双祁亮羽沈建东 吴斌高建陈武 王佳敏戚高迪 钟良峰 高飞熊军鑫 方靖 建技8 刘向红李美红蓝雷蕾卢永杰陈胜周海谢文彬仇宝宝 潘春英 戎其玲屠龙潭管大洪喻清 工民建王春福金鑫金康康周忠平金朝晖盛凯吴海彪杨亚平 王楠吴腾伟 毛庆韦海军张凯 建技1刘晓峰朱波张志超皇甫晨朱金晶陈福基吴晓芳黄小松 童益平 章琪奈李其局 邵文华 邱仁立李文强 陶盈颖 建技2刘向红张丽珍潘桂芳钟月飞施晨光沈志强苏宇黄江涛 王立锋 林贵黄朝足朱红萍卢星涞 建技3龙照华叶继委俞飞燕金建林葛勇彪沈帅锋缪聘杰章权 邵峰 史国兵叶宗来翁津翔徐瑶

建技13曲升级江龙明姜振博金杯马章健王友进宣涤龙颜妙河 张瑜 扶未来袁钰炯叶颖颖卢超超 建技14周城李鑫淼李晓青雷李民岳仁杰任飞胡凤郭逍楠 樊江峰 袁炜杰李小萍蒋鹏於晓霞 市政陈任生刘姣姣吴涛吴治卫邱剑季冯丹应晨陆秀丽王琳波高燕飞王春燕王磊俊园林徐巧萍丁云江淑萍陆方丹史雪云王益福吴晓盼张金金周莹莹张旭栋陈玲翁玉佩许晓莉 建管1方玉胡佳萍张聪颖张宝琨罗鑫浩蒋颖超陈孝军蔡伟 娄杭倪庆文 吕志华王一铮 徐启旺 钟巨龙王鑫芯 朱黎鹏 建管2黄良正陈秋燕丁金辉胡悠悠江土刘敏捷卢涵吴俊姚洁 祝华峰 陈国京袁城龙许常澍 道桥曹燕君施宇杰陈瑶应颖戴倩李龙李佳殷兴城赵文波王智冉 工程监理华秋韵劳力强孙闻杰陆燕燕吴军孙叶周佳楠潘余湖孟金飞章璐谭云俸 朱小玲 蒋月郑小龙 许婷 装潢1吴晶鑫 王蓓蓓叶绮陈美玲许秋芳叶琳蒋云萍兰燕 陈建海姚颖 何少桦丁苑君 装潢2张永玉陈馨郭琴郭银露潘亮广朱旭蓉王潇梁李鹏鲍翔虞锡超蒋溪溪 装潢3郑亚东陈益飞方梦露杨炯顾海明倪婷婷徐华凤蒋颖温学夸 王晶晶 耿振博吴清清 韩敉婷 装潢4何永攀张燕朱露露王俊张丹莹罗夏生汪怡梅叶方兴陈项微蒋丽虞钧雅建技1孙骑斌袁益梅邓伟蒋陈平陈亚波俞宏博何佳高丽丽俞玉婷胡国峰钱丹丹 建技2王邓红边翠玲俞金杰兰小玲朱晓玲周丽娜孙晶晶许鸽 郑巧巧卢巍卫李炳炳 魏杨勇章琼海黄桑龙寿鲁彬 建筑工 程技术1 万正河张磊金凯强刘华东王建南胡炜凯沈超任利斌蒋江伟蔡乐町李磊建技2彭伟黄跃宏章圣乐张振刚赵锐王士赵俊杰陶志华金界树冯天寅陆坜枥冯之江

武汉股权交易中心业务介绍

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公司挂牌(四板)业务介绍 一、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介 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心”)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鄂政函[2011]174号),由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为主发起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出资参股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托管交易平台,落户于“中国光谷”所在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中心定位为中国证监会统一领导下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环节和有机组成部分,是湖北省区域性的场外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创业板和“新三板”的重要补充,是有效满足多元化投融资需求的一个重要金融要素市场。中心挂牌对象为“两非一高”企业,即非上市、非公众和具有较高成长性的企业。 中心建立了管理严格、运作规范、流程简约、风险可控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托管交易系统,搭建聚集投资融资双向信息交流平台,提供风险投资的进退渠道,增强区域内非上市公司股权流动性,促进中小企业融资能力提升,支持实体经济健康成长,服务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和湖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中心为非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提供股权交易场所;办理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交易、过户、结算、交割;办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股权的托管及托管户的非交易过户、挂失、查询、分红和质押、登记咨询服务(不含中介);办理债权、投资凭证、过渡性股权的托管业务。 二、托管交易中心功能 1、促进企业改制 为企业股份制改造提供全程服务,帮助企业完善法人治理,引入战略

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为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提供股权转让平台 对暂不具备条件或不愿意进入全国市场挂牌或上市的企业,中心将为其提供股权合法、有序转让的平台,使企业在中心平台上实现股权的流动和增值,提升企业价值。 3、提供融资服务 一是通过挂牌前的定向募集股份和挂牌后的增资扩股等方式,为挂牌企业提供直接融资;二是通过股权质押融资和发行私募债等形式,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中心将聚集大量的机构投资者和风险投资资本,充分利用资本优势和信息优势,帮助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定向直接融资。此外,中心还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战略合作,为企业间接融资提供支持。 4、提供股权登记托管等股权增值服务 中心作为全省统一的非上市公司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平台,将为企业提供优质而全面的股权登记托管服务,维护股东权益,降低公司股权管理成本,提高股权管理效率和公信力。 5、推荐企业进入全国证券场外市场挂牌 积极落实省、市、东湖高新区各级政府对企业进入全国证券场外市场挂牌的财政奖励政策,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全国证券场外交易市场,帮助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6、提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入和退出通道 中心作为股权转让平台,将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入和退出提供便捷通道,提高投资效率和收益,实现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共赢局面。 三、交易方式及服务特色 1、中心通过协商议价交易模式进行交易,为挂牌公司股权提供合理市场定价和流动性,为合格投资者提供多种交易产品和多样交易方式选择,使市场凸显投资价值,贴近和满足不同层次投融资需求;

浙江新四板挂牌 好处

浙江新四板挂牌好处 第一部分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简介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是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唯一省级股权交易平台,旨在为浙江省中小微企业提供股权、债权的融资、转让服务,帮助企业规范治理,提升企业品牌价值。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是非盈利目的的公共平台,积极对接、培育企业进入全国性证券市场,是中小企业上市的“预科学校”。 第二部分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能给企业带来什么好处? 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能给企业带来以下好处: 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竞争力; 二、开辟融资新途径:定向增资、增加授信、信用贷款(如股权质押贷款)、私募债等; 三、增强股份流动性:股份转让、股权退出等; 四、提升品牌价值:提升公司知名度,增加品牌影响力; 五、实现股权激励:提高管理效率,吸引优秀人才,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获得政府政策扶持。 第三部分企业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相关问题介绍 一、企业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创新板挂牌有哪些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一年;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企业管理规范,依法合规经营; (四)具有突出的创新优势和核心竞争力; (五)本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另外,有股权投资机构参股的企业可优先进入创新板挂牌。 二、企业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挂牌有哪些条件? (一)成立满12个月且注册地在浙江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净资产500万以上; (三)主营业务突出,股权清晰,治理结构健全; (四)股东大会通过申请融资挂牌的决议,同意企业到本中心融资挂牌、登记存管并接受监督,承若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企业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享有哪些扶持政策? (一)挂牌企业作为上市后备企业,符合转板条件的,可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申请转板; (二)对进入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前200家企业,按每家挂牌企业20万元的奖励给推荐商会员; (三)省内各市、区、县对本区域内的挂牌企业分别有20-100万元不等的政府专项奖励,以及税收、土地、培育上市等奖励政策。 四、企业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创新班挂牌有哪些特别之处? 上海拓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8-211-97207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公告编号:临2014-012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五部委要求,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将施行内控规范及实施细则。为使公司全面落实及开展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1-18号》,公司制订了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并于2012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现为切实推进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结合公司内控建设现状以及人员变动情况,经公司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原《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如下: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一)公司情况介绍 公司简称:浙江广厦 股票代码:600052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振兴路1号西侧 公司资产规模:截止2013年 12月31 日,本公司总资产101.6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8.28亿元。201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2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77.30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实业投资,房地产中介代理,园林、绿化、市政、幕墙、智能化、装修装饰、照明工程的施工,建筑材料、建筑机械的制造、销售,有色金属销售,水电开发,会展服务。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持有本公司股份33,70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66%。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楼忠福。

(二)公司组织构架 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部门规定,通过持续规范和优化,形成了较完善的现代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各控股子公司及职能部门构成的内控体系,根据实际情况、业务特点和相关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及岗位分工,明确职责权限,将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具体包括: 1、公司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能够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合法职权; 2、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建立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公司内部的政策和方案;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为董事会提供专业决策支持; 3、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的行为及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 4、公司管理层对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控股子公司和职能部门行使管理职权,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 5、各控股子公司和职能部门具体实施生产经营业务,管理日常事务。 6、组织架构图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结构图

陕西股权交易中心简介及业务介绍

陕西股权交易中心简介及业务介绍 一、公司简介 陕西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股权中心)是陕西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唯一指定股权交易托管机构,也是承接我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职能的机构,肩负着推动省内中小微企业健康成长,加快进入资本市场的社会责任,是我省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以及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股权中心受陕西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监管,在陕西证监局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股权中心由陕西金融控股集团牵头发起筹建,瑞石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全资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西咸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开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陕商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市浐灞河发展有限公司、西安金河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股东参与,注册资本1.2亿元。 股权中心是陕西省股权交易中心及各类金融产品的交易登记平台、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服务平台、中小微企业综合信用信息平台以及对接省内外资本市场的平台,为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债权以及其他各类权益的登记、托管、交易及投融资提供场所和服务;金融产品创新与交易;股权质押融资、私募融资产品、金融衍生产品等金融产品交易;为企业改制、重组、并购、上市、投资等提供政策指导、业务咨询;与上述经营范围相关的产品和服务的信息发布。 二、公司主营业务 股权中心主营业务包括企业展示性挂牌、企业交易性挂牌、股权转让、股权登记托管、股权质押融资、中小企业私募债、金融产品交易服务、企业上市培训辅导等八大业务。 (一)展示性挂牌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融资挂牌业务规则(重点)

附件四: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融资挂牌业务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推荐商会员推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入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进行融资及股份挂牌转让业务(以下简称“融资挂牌业务” 明确公司、推荐商会员及相关各方职责,根据《浙江股权交易中心股权业务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在本中心进行融资挂牌的,在融资挂牌前应当向本中心备案。本中心接受备案并不对公司股份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判断或保证,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三条本规则所述的推荐商会员是指在本中心从事股份推荐承销业务的推荐商会员。 第四条公司进入本中心融资挂牌,需委托一家推荐商会员作为推荐人,签订融资挂牌协议。同时聘请本中心专业服务商会员为其融资挂牌提供有关专业服务。 第五条公司应当保证备案文件及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第六条推荐商会员应当遵循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公 司进行认真尽职调查,同意其融资挂牌的,应出具推荐挂牌报告,并向本中心报送推荐挂牌备案文件。 第七条为业务出具有关文件的专业服务商会员和执业人员,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对所出具文件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推荐商会员、专业服务商会员及相关执业人员不得利用在业务中获取的尚未披露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八条公司在融资挂牌时,可采用存量发行与增量发行相结合的模式,存量发行的金额不得超过本次融资金额的50%,同时原股东存量发行的数量不得超过该股东持股数量的50%。实际控制人不得参与存量发行。 第九条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直接挂牌。 第二章挂牌条件 第十条公司申请在本中心融资挂牌,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满12个月;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 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主营业务突出; (三治理结构健全; (四股东大会通过申请融资挂牌的决议,同意公司到本中心融 资挂牌、登记存管并接受监管,承诺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一条在条件成熟时,本中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挂牌公司进行分类管理。 第三章业务人员设置 第十二条推荐商会员应当建立健全推荐工作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尽职调查工作指引,严格控制风险,提高推荐业务整体质量。 第十三条推荐商会员应对每个项目建立独立的推荐工作底稿,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整个推荐工作的全过程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周”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就“2010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周”活动(以下间称“预征工作周”)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指导精神 《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学厅【2010】4号),《关于贯彻落实2010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会议精神暨工作督查的通知》(教育部教学厅函【2010】11号),以及浙江省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副厅长李鲁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二、活动目的 全面学习、准确把握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优惠政策和工作流程及进程,以预征工作为契机,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国防教育和兵役法规教育,配合有关兵役机构切实做好2010届毕业生的预征工作。 三、工作要求 加大力度、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形成机制。 四、活动内容 (一)成立学校预征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成立由学院分管领导负责,人武部牵头,党办、学生处、发展处、财务处等有关部门、各分院共同参与的学生预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开展有关工作。 组长:蔡汉跃 副组长:顾旭明、王能华、杜德龙、韦彦源、冯文林 办公室主任:韦彦源 成员:俞锡钢、杨立卿、金小华、许朋汝、李天宝、孙灿、张兆龙 干事: 代吉秀、张海龙、章萌、顾佳滨、曹明明、李迎君、张珊 (二)全面开展有关政策宣传学习 1、有关文件及政策内容 1)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

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参动【2009】6号); 2)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征集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暂行规定》(参动【2009】88号); 3)教育部、财政部、总参谋部《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35号); 4)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征集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工作说明》(附后)。 2、宣传方式 1)横幅、橱窗、海报、黑板报宣传 “预征工作周”期间,通过在校园各显目处悬挂预征工作有关横幅,在各宣传橱窗、公告栏张贴有关宣传海报,各分院团总支、学生会制作海报,刊出主题黑板报等方式,在学生中进行预征工作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 2)网络、院报、广播电视台宣传 “预征工作周”期间,在学院网、学院报、学院校园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上,刊出、刊登或播出预征工作有关内容和知识,达到对校内及在校外实习学生的宣传目的。 3)设立预征工作咨询热线 为便于向在校外的应届毕业生提供便利,设立专门的预征工作咨询电话。 4)开展政策咨询活动 针对学院10届毕业生在6月底返校进行毕业生设计、论文答辩,办理毕业手续的工作实际,在6月下旬组织开展政策咨询活动。 5)各班级开展一次主题班会 “预征工作周”期间,组织各在校班级(08、09级)召开一次“我把青春献祖国”主题班会,初步介绍高校毕业生入伍服兵役的有关优惠政策以及预征工作程序等。 对有意向在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学生,各班主任应当提前进行登记造册,做好备忘录,并在学生毕业前(2011年5月份)及时提醒相关学生。 10届毕业生在6月底返校进行毕业生设计、论文答辩,办理毕业手续时组织该项活动。

浙江广厦2020年上半年财务分析结论报告

浙江广厦2020年上半年财务分析综合报告 一、实现利润分析 2020年上半年利润总额为负11,231.48万元,与2019年上半年的126,502.1万元相比,2020年上半年出现亏损,亏损11,231.48万元。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内部经营业务,应当加强经营业务的管理。营业收入大幅度下降,企业出现经营亏损,企业经营形势恶化,应迅速调整经营战略。 二、成本费用分析 2020年上半年营业成本为1,231万元,与2019年上半年的1,897.71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35.13%。2020年上半年销售费用为569.73万元,与2019年上半年的2,118.25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73.1%。2020年上半年管理费用为1,278.15万元,与2019年上半年的2,725.15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53.1%。2020年上半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5.12%,与2019年上半年的47.14%相比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提高17.98个百分点。在营业收入大幅度下降的情况下,管理费用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致使经营业务的盈利水平大幅度下降。要严密关注管理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努力提高其使用效率。本期财务费用为-1,604.24万元。 三、资产结构分析 2020年上半年企业资产不合理占用的数额较大,资产的盈利能力较低,资产结构不太合理。2020年上半年存货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出现不合理增长。其他应收款占收入的比例下降。从流动资产与收入变化情况来看,流动资产增长的同时收入却在下降,资产的盈利能力明显下降,与2019年上半年相比,资产结构偏差。 四、偿债能力分析 从支付能力来看,浙江广厦2020年上半年是有现金支付能力的,其现金支付能力为229,979.21万元。本企业无带息负债,不存在负债经营风险。 内部资料,妥善保管第1 页共3 页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融资研究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融资研究 2012年8月23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试行)》(证监会公告[2012]20号,以下简称”20号公告”),第一次以官方文件的形式承认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区域股权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文件指出:“区域股权市场是为市场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股权、债券的转让和融资服务的私募市场,接受省级人民政府监管。”区域股权市场在中小微企业融资体系中发挥枢纽作用,能有效连接政府、银行、投资基金、高层次资本市场,具备拉动中小微企业融资体系在深度和广度两个方向发展的能力。目前学者的研究集中在对“区域股权市场”的上位概念“场外交易市场”及“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的研究,未将“区域股权市场”视为独立的研究领域;即便是对“区域股权市场”的研究,也集中在对区域股权市场的构建上,而对区域股权市场的融资研究较少。如周友苏(2012)认为现行的场外交易是指独立于证券交易系统并带有明显区域特色的股票交易市场,可分为三板市场和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两大板块。场外交易市场要获得大的发展,需要来自顶层设计的突破和推进。李有星、罗栩(2013)认为场外交易市场的功能定位直接影响制度设计,全国性的交易市场应当定位在投资者交易功

能上,地方性场外交易市场应定位为融资功能,实现企业发行融资与进场交易的分离。陈颖健(2013)认为,区域股权市场采用宽松的准入制度以及较低的信息披露要求,这就决定了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高风险性。为了防止该高风险传递给公众投资者,造成系统性的金融风险,需要对投资者人数、资格作出限定,在交易机制和监管制度上作出相应的设计。 目前,区域股权市场呈现遍地开花、一哄而上的局面,到目前为止共有约10家区域股权市场正式营业,另有部分股权交易市场正在筹备中。由于缺乏统一的法规和监管,区域股权市场出现“跑马圈地”、只注重挂牌企业数量而忽视市场功能的盲目竞争局面,区域股权市场的融资功能没有正常发挥。鉴于此,笔者拟在阐述区域股权市场融资实践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区域股权市场融资现状,进而提出可行性的完善路径。 一、区域股权市场融资实践 (一)天津股权交易所的融资实践 天津股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天交所”)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司制交易所,2008年9月在天津滨海新区注册营业。天交所的融资模式包括挂牌前股权私募融资、挂牌后定向增发,同时通过股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及由直接融资带动的与天交所战略合作银行融资方式的银行授信额度增加等间接融资方式,并开始探索中小企业私募债融资等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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