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税信息第156期 总第1179期(201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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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关于做好2010年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数据更新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关于做好2010年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数据更新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关于做好2010年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数据更新工作的通知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关于做好2010年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数据更新工作的通知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系统自建立以来,经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填报口径日趋完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在推进财政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和有效,现就做好2010年数据更新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信息数据更新1、2010年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数据填报口径与上年保持一致,自治区本级各级预算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根据2010年本单位单位信息和人员信息变化情况,认真做好数据更新工作。

特别是对2009年可疑数据,要认真核实,并在更新2010年数据时进行修正。

2、为做好2010年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数据更新工作,我们已将2010年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与2011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管理系统基础资料中的人员数据进行了同步,请各一级预算单位到主管业务处室专管员处拷贝下发的电子数据,并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单位截止2010年12月末人员情况进行信息数据更新。

3、各级预算单位在对人员信息数据进行更新的同时,请对单位基本信息表和单位基本数字表中的各项数据同时进行核对更新。

特别是对单位基本信息表中的单位性质、经费供给方式、单位类别和人员支出分类等项,以及基本数字表中的人员编制和全年收支情况等数据认真核对填列。

4、从2010年开始,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数据将和部门预算编制相衔接,并作为部门预算编制和财政统计分析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一级预算单位以2011年部门预算系统中的单位信息为依据,对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系统中的单位进行整理、归并、删除和变更操作,确保两系统单位结构保持一致,相关信息数据口径统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系统发票违法行为查处和举报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标 签】举报奖励办法【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文 号】新地税发﹝2009﹞96号【发文日期】2009-03-02【实施时间】2009-04-0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其他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财政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财政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稽查局: 为加强发票管理,调动社会各界举报发票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发票“以票控税”的作用,区局研究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系统发票违法行为查处和举报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发票涉案相关文书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系统发票违法行为查处和举报奖励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大对发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调动社会各界协税护税的积极性,发动社会力量举报发票违法行为,发挥以票控税的作用,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地方税务机关查处发票违法案件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发票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征管法》及《发票管理办法》设定的发票管理规定而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发票违法行为的查处是指对使用地税部门监制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的发票违法行为的查处;举报奖励是指对举报属于地税部门管理的发票违法行为的举报人的奖励。

因发票违法所引起的其它涉税案件的查处和举报奖励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举报人举报发票违法行为的,经查实,由地方税务机关按对发票违法行为处罚金额50%给予举报人奖励。

11年-税收管理--1引言

11年-税收管理--1引言
2013-7-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
专题询问
2010年6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 会议在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2009年中央决算报告时 进行了专题询问。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多位负责 人到会回答询问。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进行专 题询问。2010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2010年将 选择代表普遍关心的问题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专题 汇报,请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 见、回答询问、答复问题。
2013-7-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
车船税改革方案尘埃落定。全国人大关于 车船税修订方案(二稿)的主要内容是,1.0 -1.6L排量的汽车每年为300-540元, 1.6-2.0 排量为每年360-660元。 相对于一稿,分别 下调 18%和50%。考虑到2.0排量及其以下的 车型基本上占到整个汽车总量的86%以上, 所以这个新方案基本上是私家车主对立法部 门的完胜。
2013-7-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合并历程
1994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开始适 用我国统一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管理条例。 2006年12月,新修订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首次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 税。 2007年1月1日,新的《车船税暂行条例》开始实施, 将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合并为车船税,统 一适用于各类纳税人。 2008年1月1日《企业所得税法》颁布,统一了内外 资企业所得税制度。
2013-7-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
购置税减征政策到期停止执行
2010年12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1.6升及以下排量 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到期停止执行的通知》。通知指出,经国务 院批准,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 政策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执行,自2011年1月1日起,对1.6升 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汽车行业的冲击,振兴汽车产业,我国在 2009年1月20日~12月31日期间,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施行减按 5%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并将减征车购税的优惠政策延续至2010年底, 但征收税率在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调整为减按7.5%征收。 2009年我国汽车销量达到1364.48辆,同比增长46.15%,首度成为全球 第一大汽车产销国。今年前11个月,我国汽车销量已达到近1200万辆, 同比增长超过30%。 2010年前10个月,我国车辆购置税共完成1399亿元,增幅达53%,提 前两个月完成了全年1338亿元的车购税预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5号--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5号--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5号--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法规类别】缔结条约与参加国际公约税收征收管理税收违法处理税收优惠【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5号【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日期】2010.10.08【实施日期】2010.09.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5号)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议定书,已于2009年7月15日在澳门正式签署,双方分别于2010年6月25日和2010年9月15日互相通知已完成使该议定书生效所必需的各自法律程序。

根据该议定书第十条的规定,议定书应自2010年9月15日起生效,并适用于2011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纳税年度中取得的所得。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二○一○年十月八日《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议定书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为修订2003年12月27日在澳门签订的《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取消《安排》第二条第三款第(一)项的规定,用下列规定替代:“(一)在内地1.个人所得税;2.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内地税收”)”第二条取消《安排》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下列规定替代:“一、在本安排中,‘一方居民’一语是指按照该一方法律,由于住所、居所、总机构、成立地或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或者其他类似的标准,在该一方负有纳税义务的人。

但是,该用语不包括仅由于来源于该一方的所得,而在该一方负有纳税义务的人。

”第三条取消。

新疆地税新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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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扣代缴个税明细查询
此功能主要用于代扣代缴个税的明细信息查询 输入查询条件,点查询,所要查询的信息会自动带出。 注意:个税明细一次只能查询一个月的数据。税款所属期不能 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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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12万信息查询
此功能主要用于申报过的个人12万数据查询,老版网报是没有此项 功能的 输入查询条件,所申报的12万数据会自动带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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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下载服务 在下载中心中可下载申报个税时文件的模板,及各类浏览器的插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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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查询服务
(一)税费种认定信息查询 此功能主要用来查询税费中认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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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缴款信息查询
此功能用于申报过的税种的缴款信息查询 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后所有可查询所选条件 的所有缴款信息,如不输入查询条件,则默认查 询的是本月的缴款信息
二、excle模板申 报
模板申报增加了导出功能,可直接导出之前申报的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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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快捷申报
1.选择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快捷申报
2.点击“添加”录入工资信息
3.信息录入完成后确认没有问题点击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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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Excle模板上传
点击Excle模板上申报
新网报增加了以前月份数据导出
数据填写完整后,点击下方的“同意”后,点右方的“提交”,申报步骤便完成。
注意:残保金上年职工工资总额填的是上年全年的工资总额,表格会自动生成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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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工会经费
1.点菜单栏下的工会经费申报 2.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计征依据,税额会自动带出 3.确认数据无误后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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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1-12期要目

2010年第1-12期要目

( 2 ) 5・ 1
强化服务
积极作为
增强实力
坚韧奋进 ………( 2 5・ 6)
大胆实践
促进集体经济科 学发展……( 1 8・ 3) 促进行业科学发展
链接 : 中华全 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六届六次理事
会 在 杭 州 召 开 … … … … … … … … …… ……( 2 5・ 9) 大 潮 初起 时
集体经济在创新 中发展
— —
推进 改革创新
— —
发展生产经营
维护稳定
保障民生
历 史不 会 忘 记 ( ) 下
— —
湖 南 省 城 镇 集 体 工 业 联 社 迈 出坚 实步 伐 … …( 4・1 9)
黔 东 南州 城 镇 集 体 工 业 经 济风 雨 历 程 … … …( 2 ) 2・ 2
情 况 综 述 … … … … … … … … … … … … … … … … …(4‘4)
今天
明天…………………( 1・9)
历 史 不 会 忘 记 ( )… … … … … … … … … … … … …( 1 上 1・ 4)
积极发挥职能作集体 工业经济风雨历程 建国6 0年来天津集体经济创新发展 的路径
2 0 第 1 1 1 0年 — 要 目 2期
标题
刊期 ・ 页码
山东省副省长王军 民在山东省 轻工集体企业联社
第 四次代表大会上 的讲话 …………………………( 2・ 1 6)
特 别 关 注
杨 志海 : 在总社 系统办公 室主任暨信息 统计 工作 会议上的讲话 ………………………………………(1‘4) 链接 : 中华全 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系统办公室 主任 暨信息统计工作会议召开 …………………………(1‘8) 步正发 : 推动 《 规划 》落实 加快发展方式转变

邗江涉税信息月报(第12期)

涉税信息月报第12期扬州市邗江地方税务局 2010年12月目录★涉税通知一、本月申报的税种、基金(费)及申报期限二、本月局长接待日活动安排三、本月纳税辅导培训课程安排四、本月在线访谈活动安排五、诚邀纳税人进行网上勤廉测评六、税法宣传志愿者报名★政策公告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三、市地税局开展股东股权转让所得税专项核查的通知★纳税指南一、税收优惠政策系列专题(五)申请股权(权益)性投资损失税前扣除办理指南二、邗江地税办税服务厅集中管理并推行“全功能窗口”办税服务模式三、“网上办税服务厅”操作手册发布四、新版《纳税指南》发布五、办税服务厅作息时间六、12366咨询、举报投诉电话★12366热点问题★维权案例纳税咨询:请拨打江苏地税纳税服务热线 12366-2网上办税:请登陆网上办税服务厅 涉税通知一、本月申报的税种、基金(费)及申报期限申报的税种、基金(费):营业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各税、综合基金申报期限:12月1日-12月15日。

二、本月局长接待日活动安排时间:12月15日上午9∶00-11∶30地点:扬州市邗江地方税务局纳税人维权服务中心接待局长:李德居欢迎广大纳税人积极参与。

三、本月纳税辅导培训课程安排(一)第十九期税收政策通报会时间:12月28日上午2∶30-4∶00地点:扬州市邗江地方地税局辅导专题:税收检查查前辅导(二)新办纳税人辅导时间:12月(具体时间由主管分局通知)地点:地税各主管分局辅导内容:纳税人的权利义务,获取涉税信息的渠道和基本的办税知识等欢迎大学生村官朋友和相关纳税人积极参与。

四、本月在线访谈活动安排时间:12月16日地点:扬州市地税局网站访谈内容: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新政等欢迎纳税人积极参与。

五、诚邀纳税人进行网上勤廉测评12月1日至15日,江苏地税组织开展网上勤廉测评活动,诚挚邀请所有纳税人和特约代表登录门户网站“网上办税服务厅”,对地税部门的服务和地税干部的勤廉情况进行测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20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20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20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1年)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15日止。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自治区林业厅网站(http://)上下载。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黑龙江路12号,电话:************)。

一、概述2010年,是新疆林业的“质量效益品牌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同时也是新疆林业厅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和创先争优活动重要的一年,新疆林业厅积极贯彻实施《条例》和《办法》,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意识,拓宽信息公开的领域,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较好地满足了公众对林业信息的获取和利用林业信息的需求,有力地推动了新疆林业厅机关效能建设,行政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

(一)领导有力,措施到位2010年,新疆林业厅对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了目标考核责任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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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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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
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标 签】免抵退税办法,出口退税登记证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文 号】新国税办﹝2004﹞427号
【发文日期】2004-08-19
【实施时间】2004-08-19
【 有效性 】全文废止
【税 种】出口退税

注释:自2012年7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调整出口
退(免)税办法的通知》 (国税函[2004]955号)全文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
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
通知》 (国税函[2004]955号) 转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

 
关联知识: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我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清理结果已经2010年12月7日第17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将《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税务总局二○一一年一月四日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09-25(86)财税地字第008号第五条,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废止;第二十四条“税务机关审核”的内容废止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1987-03-23(87)财税地字第003号第四条、第五条失效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煤炭工业部所属防排水抢救站征免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的通知1987-05-29(87)财税地字第007号“一、对防排水抢救站使用的房产和车辆,凡产权属于煤炭工业部所有并专门用于抢险救灾工作的,免征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二、产权属于代管单位或改变房产、车辆使用性质的,仍要照章征收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

”上述条款中有关车船使用税的表述失效4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前书立、领受的凭证贴花问题的规定1988-10-13(88)国税地字第13号第二条被国税发〔1994〕25号修改5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12-12(88)国税地字第25号第二十条被国税函〔2007〕629号废止6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核工业总公司所属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若干规定1989-01-25(89)国税地字第7号第三条失效7国家税务局对《关于请求再次明确电力行业土地使用税征免范围问题的函》的复函1989-05-21(89)国税地字第44号第三条废止8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军队系统用地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1989-08-14(89)国税地字第83号第七条失效9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所属单位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1989-08-19(89)国税地字第88号第四条失效10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煤炭企业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1989-08-23(89)国税地字第89号第二条中煤炭企业的塌陷地在未利用之前暂缓征收土地使用税的规定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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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期 总第1179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10年12月2日

吐鲁番地区地方税收首破10亿元
截止2010年11月15日,吐鲁番地区地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
入10727万元,同比增长32.66%,增收24589万元。
今年以来,吐鲁番地区地税系统紧紧围绕求真务实、严格管
理、转变作风工作主题,加强税收征管,深化税收分析,加大税务
稽查,特别是强化一次性税源和个人所得税征管,进一步落实收
入目标责任制,有效地促进了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税收收入在2008
年突破7亿元、2009年突破8亿元之后,目前又一举突破10亿元
大关。税收收入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主体税种增势强劲。1-10月,五大主体税种除城建税同比下
降15.57%,减收1238万元外,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
税、资源税全部呈现增长,其中企业所得税、资源税、个人所得
税增幅高达115.18%、92.97%、18.04%,五大税种合计增收21696

新疆地税信息
2

万元,占全部增收额的88.42%,成为税收增长的绝对力量。其他
地方小税种增势良好。加强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及土地使用税、
耕地占用税清理检查的力度,使得小税种呈现高增长。增幅最大
的耕地占用税同比增长30倍,增收最多的土地使用税同比增收
1379万元,各地方小税钟增收额达到2841万元,对整体税收收入
的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吐鲁番地区局地税局 李桂萍)

额敏地税“三延伸” 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今年以来,额敏县地方税务局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充分利用综合数据管理平台中的税收管理和税负情况,把握好组
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采取三个“延伸”提高基层税务所税收征
管质量。 延伸服务空间。该局将“阳光操作、全优服务”贯穿
于税收管理的全过程,不断优化纳税环境,为纳税人提供全面优
质的服务,进一步融洽征纳双方的关系,优化了纳税环境,营造
了良好的税收氛围。延伸检查重点。以查重点税源及时掌握重点
行业如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交通、水利、重点工程等纳税户
的信息,以查虚开发票、账外经营及虚假纳税申报、长年亏损不
到为突破口,注重收集虚开发票、账外经营、虚假纳税申报的相
关证据,并通过协查、外调、比对等手段对证据进行分析论证。
运用纵向延伸检查重点的方法,对违法证据的提供者和接受方进
行查处,做到查处一个,带出一片。延伸执法范围。开展对税源
管理、纳税评估等方面执法检查时,适度延伸到纳税人,根据税

3

收征管中存在的漏洞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过错行为,进一步验证各
项税收管理政策和措施在基层落实的真实状况。
(额敏县地税局 刘国强)

阿克苏地税认真抓好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创建工作

根据新地税发[2010]222号关于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纠风办
《关于继续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的通知》及阿地
纠办字[2010]9号关于印发《自治区政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创建活
动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
迅速将此文转发至各县市局,并对申报创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以使行风建设示范窗口申报创建工作尽快落到实处。
一是要求各县(市)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行风建设示
范窗口的创建和申报工作。特别是拟申报的地区地税局稽查局、
阿克苏市地税局、库车县地税局、拜城县地税局四个单位,要充
分认识开展创建政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活动对于加强地税系统职
业道德建设、推动行业作风建设、促进税收中心任务完成的重要
意义。
二是严格按照政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的程序、步骤、
标准认真做好每个阶段的工作,积极主动加强与当地纠风部门的
联系,争取当地纠风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促进创建工作的顺利开
展。在申报创建过程中,地区地税局纪检组监察室将对拟申报的
窗口单位进行督促指导和审查,确保行风建设示范窗口的创建工
4

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阿克苏地区地税局 徐岩)
喀什地税积极为喀什跨越式发展培养和储备人才
中央新疆工作会议的胜利召开以及国家对新疆对口扶持工作
力度的进一步加大,使喀什地区迎来了大建设、大开发、大发展
的历史机遇。喀什地区地税局与时俱进,努力适应新的税收形势
和喀什跨越式发展。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进行决策调整、宣传动
员和工作规划。大力加强干部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
开展大规模的人才培养和储备。今年以来,地、县局举办各类培
训班31期,参训1353人次;组织参加自治区地税局举办的疆内
培训班10期,参训275人次;组织参加自治区地税局、国家税务
总局举办的区外培训班13期,参训49人次,合计参加培训1679
人次,年人均参加培训12天,地区局直接投入培训费180万元以
上。根据队伍建设及结构调整需要,通过严格的招录程序,新招
录了43名公务员进入喀什地税队伍,这43人中81%获得学士学位。
同时,深入开展争创岗位能手、先进领导班子等争先创优活动,
开展税收管理员岗位技能大比武等活动。努力为喀什地税跨越式
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喀什地区地税局邓正发 杜昆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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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秦永强 编辑:张兵尚
送: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四处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
区局各位领导、各处(室)、直属征收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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