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治理的法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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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城市社区治理法治化

简析城市社区治理法治化

简析城市社区治理法治化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并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

”由此可见,基层治理实现法治化对于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有着重要作用。

基层,在实际运用中指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直接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而没有中间环节的国家、社会管理体系中的最低层次,在城市范畴内则往往指向社区。

社区是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单位,是现代社会基本关系的聚合处。

社区治理的法治化是对居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也是社区保持和谐稳定的现实要求。

同时,社区治理实现法治化对于国家走向法治,社会走向和谐安定有着基础性的推动作用。

一、社区治理法治化的内涵及特征城市社区治理法治化是指城市社区内,各利益相关主体依照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共同参与社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使社区建设和发展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

从上述表述出发,可以看出社区治理法治化有如下特征:1.治理性质——自治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委会组织法》规定“,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这也就确立了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原则。

社区治理的法治化也必须以居民自治为前提及核心,充分保障社区居民的自治权。

2.治理主体——多元性从居民自治原则出发,社区治理的主体,是社区的居民群众,但是在社区的日常管理活动中,居民的参与往往依托于多元化的具体组织。

在实践中,较为典型的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组织有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业主委员会和社区协商议事会等。

此外,物业公司作为社区内常见的市场组织,是社区事务的重要利益相关者,也是社区治理的主体之一。

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与意义

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与意义

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与意义一、引言法治是一种基于法律的社会治理方式,它通过明确的法律规范、公正的法律程序和严格的法律制裁,实现对社会行为的规范和管理。

在当今复杂多变的社会中,法治已经成为维护社会秩序、推进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

本文旨在探讨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和意义,并以国内外案例为例,深入剖析其具体实践。

二、法治与社会治理法治是现代社会制度的基石,它是现代国家的标志性特征之一。

法治的核心内容是通过法律、法规和司法机制来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民权利、调整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发展。

法治旨在规范社会行为、维护公平正义、推进社会和谐,是一种公正客观、民主法制、效率高效的社会治理方式。

在当前国际舞台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注重法治建设,将其作为国家现代化的关键任务之一。

没有强大的法治系统,就不能实现社会和经济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三、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1. 规范和管理社会行为法律是社会行为的主要规范,通过明确的规范和标准,可以有效地引导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和公正正义。

在社会治理中,法律的作用就是对于社会成员的行为进行约束和管理,使其按照法律的规范和标准来行事,避免恶意行为和不良影响的出现。

2. 平衡利益关系,调整社会矛盾在现代社会中,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不可避免。

法律作为公正中立的第三者,可以通过司法手段来协调和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法律的公正性不仅可以平衡利益关系,还可以制约权力任性,提升社会公信力,消除不公正和不公平的现象。

3. 维护公民权利,保护弱势群体法律的主要作用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自由,构建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

这些权利包括人身自由权、知情权、言论自由等。

通过法律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和守护,可以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弘扬社会人文价值观,促进社会进步。

四、案例分析1. 美国的法治实践美国作为一个西方国家,一直致力于完善自己的法治系统,并以此作为自己的国家特色和优势。

美国的法律系统包括法律规范、法庭审判和司法程序等。

乡村社会治理的法治路径探讨——以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为例

乡村社会治理的法治路径探讨——以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为例

摘 要:乡村社会治理法治化是指坚持在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前提下,将乡村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各个方面都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乡村社会事务。

乡村社会治理法治化面临着一些挑战: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经费保障不足、干群法治素养欠缺、行政执法行为不太规范等,面对这些挑战,乡村社会治理的法治路径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精准普惠优质公共法律服务、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加强乡村普法依法治理、强化乡村司法保障。

关键词:乡村;社会治理;法治;路径一、乡村社会治理法治化面临的挑战(一)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经费保障不足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有160多个村(社区),区财政目前只能支持20万元的费用,不仅如此,市司法局、市总工会组织了法律下基层活动,要求律师事务所为定向企业提供服务,在法律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纳入村(社区)法律顾问经费保障范畴,经费问题变得更加困难;由于经费不足,律师工作积极性受影响,在服务过程中,律师往往还存在被动服务;不能深入解决实际问题,服务形式较为单一;村(社区)工作人员与服务律师配合度不高,出现衔接问题。

(二)干群法治素养欠缺有的单位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治建设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组织领导力度有待加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还存在短板,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工作专业人员缺乏,工作人员身兼多职,与工作要求差距较大。

(三)行政执法行为不太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依法处置不到位的情况还时有发生,电诈警情就占到一半以上,各类矛盾纠纷、社会治安问题、安全隐患、网络舆情事件不断增多;“四大检察”(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发展还不够均衡,检察业务还存在薄弱环节;案件监督管理效果还需要提升,司法权运行制约监督管理机制还需不断健全。

二、乡村社会治理的法治路径(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以“八五”普法开局为契机,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在更高层次上推进全民普法。

科学发展观视野下的城市社区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考

科学发展观视野下的城市社区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考

科学发展观视野下的城市社区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考摘要:科学发展观是新世纪、新阶段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当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科学指南。

深入领会和学习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改进和创新社区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社区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发展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思想政治工作;问题与挑战;以人为本;措施与对策;全面协调发展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500(2013)08-0028-02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面推进,我国城市社区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1]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其特点就是社会管理体制运转有序,如何正确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为和谐社区的建设创造有利条件,继而有助于“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形成,是一个值得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一、城市社区思想政治工作的必要性与重要性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小康社会对创新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

“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创新和改进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当前,社区在加强城市管理、美化人居环境、服务居民生活、提高市民素质、改善人际关系、增进邻里关系、养成文明之风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同时在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巩固执政基础等方面也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首先,做好社区思想政治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通过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可以更好地保障社区的安定与和谐,进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其次,做好社区思想政治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创建文明社区就是把精神文明建设更好地落实到基层,唯有各个社区都相继成为了文明社区,每位居民都成为了文明居民,社区才能成为文明社区,城市才能成为文明城市;再次,做好社区思想政治工作是维护社区稳定的有力保障,社区贴近居民的日常生活,居民无论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的变化首先都会从社区中体现出来,各种问题和矛盾也会在社区中以这样或者那样的形式突显出来,社区是解决问题的基层,把好了这一道防线,才能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的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法治对社会治理的意义

法治对社会治理的意义

法治对社会治理的意义
1. 法治就像社会的安全带,保障着我们一路平稳前行。

比如说在交通中,如果没有交通法规,那马路上不就乱套了吗?大家都横冲直撞,谁还敢出门啊!
2. 法治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呀!想想看,如果没有法律来约束,商业往来中到处是欺诈,那经济还怎么发展?这后果多可怕呀!
3. 法治如同明亮的灯塔,为社会指引方向。

好比在一个社区里,有了法律规定,大家才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生活才能井井有条,不是吗?
4. 法治可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有力武器呢!就像在比赛中,要是没有规则,那还有什么公平可言,谁还愿意参加呀?
5. 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啊!要是没有法律来调和矛盾,人与人之间一点小摩擦都可能演变成大冲突,那多吓人!
6. 法治就像一把尺子,衡量着社会的行为规范。

比如在学校里,有校规才能让同学们有序学习和生活,这道理多浅显呀!
7. 法治是保障公民权利的堡垒。

想想,如果没有法律保护,那我们的自由和财产随时可能被侵犯,这怎么能行呢?
8. 法治好比社会的免疫系统,抵御着各种不良行为。

没有它,社会不就像人失去了免疫力一样脆弱吗?
9. 法治是社会秩序的守护者。

就像一个大家庭需要规矩一样,没有法律,社会大家庭能安宁吗?
10. 法治真的太重要啦!它是一切社会进步的基础。

要是没有法治,那这个世界不就乱成一锅粥了吗?
结论:法治对于社会治理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我们必须坚决维护法治,让它更好地为我们的社会服务。

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思考

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思考

依照法律管理 , 公 民的所有行为依 照法律进行 , 基层 的一 切需 要 和可 以 由法 律 来调 控 的活动 和 工作 , 都 纳
入规 范化 、 制度 化 的轨道 。具 体来讲 : 1 . 基 层治 理法 治化 必 须 围绕法 治 中 国建设 这个 大 局 。建 设法 治 中 国的 目标 不 能靠简 单地 将法 治建 设 的 任 务 切 割 为各 基 层 组 织 、 各行业 、 各 部 门 的任 务来 完 成, 而应统 筹规 划 、 协调 发展 和整 体推 进 。基 层治 理应
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思考
王增 杰
( 中共 河 南省直机 关 党校 , 河南 郑州 4 建 设 中 , 基 层 的依 法 治理具 有基 础性 地 位和 作 用 。党 的十八 届 四 中全会 提 出
了“ 推进 基层 治 理法 治化 ” 的要 求 , 对 于推 进 国 家治理 体 系和 治理 能 力现代 化 、 维护 改革 发展稳 定 大局 ,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具有十分重要 的意义。推进基层 治理法治化 , 必须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进基层治理
法治化 中的关键 作 用 , 必须 增 强基层 干部 法治观 念 和 法治 为 民的意 识 , 提 高基层 干部 依 法 办事 能 力 , 加 强基 层 法 治机 构和 基层 法 治 队伍 建 设 , 建 立重 心 下移 、 力量 下沉 的 法 治工作 机 制 , 大力推 进 法 治干部 队
伍。
然要求 。 “ 九层之台, 起于垒土。 ” 基层是依法治国的根 基 。法治 国家最 终要 体 现 在基 层 , 法 治 政府 最 重要 服 务到基层 , 法治社会最重要落脚在基层 。 一方面 , 法治 中 国建 没的 薄 弱 环 节在 基 层 。基 层 人 口文 化 水 平 偏

社区调研法治报告

社区调研法治报告法治是一个社会的基本特征和重要保障,调研社区的法治是了解社区治理状况及改进方向的必要途径。

本次社区调研旨在探究社区居民对法治的认知、对法律问题的关注以及对法治建设的期望,以期促进社区形成法治共识,推动法治建设的深入发展。

首先,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社区居民对法治的认知和理解。

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居民对法治有一定的了解,认为法治是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基石,是社区治理的重要保障。

同时,很多居民对法治知识欠缺,对维权途径不够了解,对法律问题的判断存在一定的盲区。

因此,有必要加强社区法制教育,提高居民对法治的认知水平。

其次,调研还关注了社区居民对法律问题的关注度及维权意识。

调查结果显示,社区居民对违法行为、侵权问题、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存在一定的关注,希望社区能提供更多法律咨询和服务。

同时,社区居民的维权意识相对较弱,很多人在遇到法律问题时选择沉默或忍耐,缺乏有效的解决和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

因此,要提高社区居民的维权意识,加强社区法律服务能力,为居民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增强居民对法治的信任和依赖度。

最后,调研还了解了社区居民对法治建设的期望。

调查结果显示,社区居民希望社区能加强对法治的宣传和普及,提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同时,居民对社区法律服务的提升也有较高期望,希望社区能建立健全的法律服务体系,提供便利、高效的法律援助。

此外,居民还希望社区能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维护社区的安宁和秩序。

综上所述,通过本次社区调研,我们了解到社区居民对法治的认知水平和维权意识存在一定问题,但对法治建设的期望较高。

因此,社区需要加强对法治的宣传和普及教育,提高居民对法治的认知水平。

同时,社区也应建立健全的法律服务体系,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增强居民维权意识。

只有社区与居民共同努力,才能进一步推动法治建设,为社区居民创造更加和谐、安全、公正的社会环境。

探索社区治理的新思路

探索社区治理的新思路社区治理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重要的议题,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我们需要不断探索新的思路和方法来改善社区治理的效果。

本文将探讨一些新的思路,并为社区治理提供一些新的解决方案。

1. 倡导社区参与社区治理的核心是社区居民的参与和共同建设。

传统的社区治理模式常常是由政府部门主导,而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往往未能得到充分的反映和尊重。

因此,我们需要倡导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治理的过程,鼓励他们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可以通过组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以便更好地倾听居民的声音,理解他们的需求。

2. 引入科技手段在数字时代,科技的发展为社区治理提供了新的机遇和工具。

我们可以考虑利用智能手机应用程序或社交平台来建立一个信息共享平台,方便居民之间交流和反馈。

这样,居民可以随时随地向政府部门提出问题或建议,政府也可以更及时地回应和解决问题。

同时,科技还可以帮助居民了解社区发展的最新动态,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

3. 强化社区自治社区自治是社区治理的根本,而强化社区自治意味着赋予居民更多的决策权和自治权。

我们可以通过设立社区委员会或居民代表机构,让居民参与到社区事务的决策过程中来。

此外,也可以依托居民之间的交流和合作,鼓励居民自发地组织各种社区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凝聚力和自治意识。

4. 鼓励社区共建社区治理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因此,我们可以鼓励企业、学校、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

例如,企业可以提供赞助或支持社区活动,学校可以开展社区教育,社会组织可以为居民提供服务和支持等。

通过众多力量的共同参与,社区治理能够获得更广泛的资源和支持,从而实现更好的发展。

5. 建立社区联动机制社区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需要不同机构的协同合作才能更好地进行管理和发展。

因此,我们可以建立一个社区联动机制,包括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等各方力量,以提供更全面和综合的社区治理服务。

通过协同合作,能够更有效地解决社区面临的问题,提高治理的效果。

关于创新社区治理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关于创新社区治理工作的思考与建议作者:雷梅来源:《经营者》 2017年第5期创新社区治理是开展社会治理的途径之一,是实现社会治理的有效体制。

社区治理的难点,在于基层党委与居委会之间的责任不清、建立的自治机制不完善、人民群众的参与度不足等问题。

社区治理的宗旨,是利用一切有效手段维护社区居民的利益、保护社区居民的民主权利。

社区治理涉及的内容广泛,有社区文化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等,根据相关的内容,找到相应的治理依据,有效地对社区进行治理。

一、社区治理工作的内涵社区是一种有着区域性限制的小社会。

对社区进行治理,是社区的基层党委携同居委会、管理服务站,实行的一套治理机制。

在社区治理执行过程中,基层党组织、社区组织、居民代表等组织,共同参与一个社区的治理事务,对社区进行建设、管理、服务等一系列问题,以满足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在社区治理开展过程中,应优化社区的各项运行机制,包括组织架构的搭建、治理内容的明确、基层服务工作的落实等,都应给予完善。

以便借助于社区治理运行体制实现社区的建设,从而达到社区的有效治理。

二、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一)社区经费不到位对社区实行治理时,直接参与社区服务工作的居委会,涉及的办公地点、办公设备、社区开展各项活动的经费问题,需要得到政府支持,才能很好地运行。

然而,政府拨的经费远远满足不了居委会的各项开支,尤其是社区开展的各项活动,花费较大,由于经费不够,居委会又不得不向企业事业单位寻求帮助,以解决经费支出的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企事业单位是要求利益回报的,在见不到居委会的利益回报时,会使他们的参与度不高。

这便影响了社区各项活动的开展,社区治理也就变得寸步难行了。

(二)社区工作的执行缺乏自主性社区工作的执行,不能独立自主地完成,许多事情都要在街道办的指导下,才能开展工作。

工作过程中,很少去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使得人民群众对社区难以产生归属感、认同感,社区群众的参与意识也就不高了。

(三)社区治理制度不完善社区治理需要在相应制度的推动下,才能得以实施。

对我国社区法治建设的思考

收稿 日期 :20 — 8 3 0 6 0 —0 作者简介 :单丽雪 (9 6 ) 17 ,女,辽宁锦 州人,讲师 ,硕 士。
维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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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我国 法治 设的 考 对 社区 建 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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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起一种有秩序 的社会活动 , 并以不 同形式, 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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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 国社 区法 治建设 的思 考
单 丽 雪
( 辽宁师范大学 法学院,辽宁 大连 162 ) 10 9
摘 要:社区法治建设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保障。我国社区法治建设 已经开始并初见成效。然而有关社
区法治建设 的基础 性、根本性 问题 尚未解 决, 区法治建设应 明确社 区和社 区组织的定位 ,理顺社 区和其他相 关 社
二、我国社 区法治建设的实践及 其存在 的问题
司法部党组 曾对社 区法 治建设作过如下高度 概括 ;以服务社区建设 、规范社区管理、参与社区 服务和保障社区稳定为宗 旨,以法制宣传教育和法
社区法治建设也不只是停留在人们的观念里,而是 已经付诸于行动 。 然而, 存在的问题是不能忽视的,
具有 重 要 的意义 。
社区法治建设的意义
社区法治建设是实现依法治 国的基础 。党的十 五大提 出 “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 伟大 战略 ,并通过 全 国人 民代 表大 会 明确 写入我 国 宪法。社区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是基层法治建设
的重要阵地 ,是实现依法治市、依法治国的基础。 “ 宪政与法 治的实现离不开市 民社会 的培育和成
培育市 民精神的一个重要领域,因此 ,社区建设对
于依法治市 ,甚至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着重要
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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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卷 总第113期科学・经济・社会Vol.26,SumNo.113

2008年 第4期SCIENCE・ECONOMY・SOCIETYNo.4,2008

社区治理的法治思考卢剑峰(兰州大学管理学院,甘肃兰州 730000)

摘 要:笔者认为治理理论是一个组织框架,我国社区建设和发展的历史就部分包含有对“治理”的探索。也就是说,中国社区治理问题并不是新近才冒出的一个词汇,而是在扩大基层民主这一背景下出现的,这是中国在政治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方面探索的一个突破。然而,我国在探索社区治理的实践中,暴露出社区主体法律地位不明,社区治理结构不健全,社区自治能力不足,立法及法治理念滞后等问题。考虑到社区自治性不足和法治环境脆弱的实际,将法治框架置于社区治理过程,通过法治下的社区治理,使公民社会从政治国家中成功分离,建立一个社会力量与政治力量相互制衡的新的社会结构。关键词:社区治理;社区自治;合作模式;公民资格;法治中图分类号:C91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2815(2008)04-0107-05

LegalConsiderationonCommunityGovernanceLUJian-feng(SchoolofManagement,LanzhouUniversity,Lanzhou730000,China)

Abstract:CommunitygovernanceisaframeworkandthehistoryofcommunityconstructionanddevelopmentinChinapar2tiallyincludesthepracticalexplorationongovernance,thatistosay,communitygovernanceinChinawasnotanewterm,butratherappearedunderthebackgroundofextendinggrassrootsdemocracy,whichwasabreakthroughofexplorationonpoliticalsystemandadministrativesysteminrecentyears.However,manyproblemsinpracticeofcommunitygovernanceareexposed,forinstance,legalstatusofcommunitysubjectsareindeterminate,communitygovernancestructureisnotper2fect,communityautonomousabilityisinsufficient,andlegislationandconceptofruleoflawareoutofdate,etc.Consider2ingthefactofinsufficientcommunityautonomousandfragileenvironmentofruleoflawinChina,thepaperappliestheframeofruleoflawtotheprocessofcommunitygovernance,whichsuccessfullyseparatecivilsocietyfrompoliticalstate,andfinallyestablishanewsocietystructureofrestrictionandbalancebetweensocietystrengthandpoliticalstrength.Keywords:communitygovernance;communityautonomous;cooperationmodel;citizenship;ruleoflaw

一、中国语境下的社区治理模式1887年,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FerdinandTonnies)在《社

区与社会》一书中把“社区”作为与“社会”相对的学术词汇使用,即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在我国,社区通常理解为居民在私人空间之外的一个彼此沟通的公共领域,是居民培育和锻炼“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能力,培养公共意

识、进行民主自治的重要领地。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政府提出在城市进行社区建设,开启了推动社区自治的历史,在城市社会治理结构上开始具有深远意义的改革。把社区作为发育市民社会的发生性和结构性资源,是优化政府服务、完善基层民主、实现社会和谐的可行思路。 1.中国社会经过市场化而出现社会基础变动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城市基层实行“街居制”,街道办

收稿日期:2008-06-28

作者简介:卢剑峰(1970—),男,甘肃通渭人,博士生,讲师。研究方向:行政法学研究。

701事处是城市政府的派出机关,居委会是民间自治组织。但从1950年代开始,国家行政权力下沉,单位制度从党政军机关,扩展到国营和集体性质的基层企事业法人,单位社会形成;20世纪60~70年代,单位社会进入全盛时期,自治组织沦落到城市社会的边缘地带;80年代以来,国家进行市场化改革,单位社会逐渐萎缩乃至濒于解体,城市基层社会中社区组织重新向主导地位回归。[1](p86~99)随着市场化改革逐步深入,“行政松绑”从经济领域延伸至社会政治领域,社区组织也朝着独立和自治发展,自身实力得到壮大,逐步获得了与政府建立伙伴关系的资格与能力。经过30年改革开放,社会结构基础发生了深刻变化,计划体制“单位”制度已无法将城市社会成员整合于国家体系之中。经济体制改革使私人企业获得经营和财产上的合法地位,非公企业为城市就业和国家税收做出空前贡献;政治体制改革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带头守法,保护个体权利,放松对社会和公民的控制,民间组织有机会填补空缺。“民间组织的数量迅速增加;民间组织的种类大大增多;民间组织的独立性明显增强;民间组织的合法性日益增大。”[2](p326~350)社会资本开始流动起来,社会利益趋于多元化,社会结构逐步从同质向异质转变,国家和社会分开,政府和企业分开,行政和事业分开,事业和企业分开。在这样的情境下,政府直接组织社会出现危机,“人对制度的认同,人对人的信任,人对组织的忠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亏空”。[3](p261)基层社会处于单位制解体后的无序、失范和离散状态,缺少维系社会的有效纽带。于是,社区治理(自治)作为社会整合的有效框架被提了出来,各方资源与主体开始建构信任与合作的基础,有序发展基层民主。 2.治理模式下主体间的沟通与合作英国学者格里・斯托克在《作为理论的治理:五个论点》一文中作了梳理,认为治理观点对理论的贡献并不是提供一种新的规范理论,它的价值毋宁是一种组织框架,可以据以求得对变化中的统治过程的了解。这五个论点是:[2](p31~51)(1)治理指出自政府但又不限于政府的一套社会公共机构和行为者;(2)治理明确指出在为社会和经济问题寻求解答的过程中存在的界限和责任方面的模糊之点;(3)治理明确肯定涉及集体行为的各个社会公共机构之间存在的权力依赖;(4)治理指行为者网络的自主自治;(5)治理认定办好事情的能力并不在于政府的权力,不在于政府下命令或运用其权威。在我的理解里,这五个方面并不囊括所有的学说和观点,但却组成有解释力的体系。如作者所说:“这五个论点之间的关系是互补而不是竞争,更不是冲突。”[2](p35)治理理论作为社会整合框架,强调面对复杂的动态的资源配置结构,社会治理结构要从政府单极统治走向网状水平发展。“组织框架”也为研究城市社区问题绘制了一张“地图”,在这张地图指引下,将变动不居的问题转为过程处理,在社区内,各种权力和资源得以在互信互动过程中合理配置。在我国城市社会基层,各种错综复杂的利益主体纵横交错,如果简单化约为两方关系(政府和社会)或三方关系(政府、企业和公民),则无法充分描述和解释社区治理问题。中国社区已经形成了党组织、政府、社区自治组织、民间社团、企业、居民等多元利益主体的社区治理结构。与传统结构不同的是,各主体之间不是支配和被支配、命令和被命令关系,

而是平等协商的关系。居民自治组织成为连接政府与社会、盈利组织与第三部门的利益纽带。多元主体之间相互独立、相互制约而又互动合作,既是一种公共选择的过程,也是博弈的过程。多元主体复杂关系集中于社区,呈网络结构,治理主体不再是行政主导的组织。然而,在体制改革阶段,政府动员和引导不可或缺,如同中国市场化改革中政府不仅要放权给市场还要培育市场。中国学者在实证研究基础上提出:“在新的整合过程中,政府始终居于各种合作关系、联盟关系的核心,发挥着引导、协调、组织、服务的功能。”[2](p95~123)

3.中国社区治理实践社区模式是西方一个多世纪积累的成果,它建立在已经实现了现代化和城市化的历史背景下,面对的是当前高度城市化带来的各种新的社会问题,才出现社区发展的“范式”转型。美国学者理查德・C・博克斯指出,之所以运用“治理”框架,是旨在说明治理包含着参与社区公告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公民、选任代议者和公共服务职业者的全部活动,契合了美国社区治理制度发展的历史和实践过程。[4](p2)社区治理理论强调政府和社会双向动员,多元利益主体互动合作,推动社区制度创新。我国社区建设和发展的历史也部分包含有对治理的探索,也就是说,中国社区治理问题并不是新近才冒出的一个词汇,

而是在扩大基层民主这一背景下出现的———这是中国近年来在政治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方面探索的一个突破。基本上是按照这么一个结构线索变化的:从过去的行政型社区———政府主导型的社区建设模式到合作型社区———政府推动与社区自治相结合的社区治理模式,最后发展到自治型社区———社区主导、政府支持的社区治理模式。[5]概言之,我国社区治理是在全能政府“失效”和市场机制尚不健全的背景下发生的,是在国家与社会开始分离,作为国家与社会联结点的“单位制”基本解体的基础上出现的,其目标之一就是重新的社会整合和社会再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11条明确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住地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1954年《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将城市居民委员会定为群众自治组织,社区“不是基层政权的‘腿’”(彭真语),城市居民自治开始作为法定制度而出现。1987年社区的“概念”第一次进入政府管理,90年代中期以后社区自治开始发育生长,2000年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第一次正式提出“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加强社区民主建设”,同年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提出“扩大民主”、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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