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级各专业毕业及授位条件选修学分要求

2013级各专业毕业及授位条件选修学分要求
2013级各专业毕业及授位条件选修学分要求

2013级各专业毕业及授位条件选修学分要求

冶金工程

1、钢铁冶金方向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必须按培养方案的要求获得不低于190的总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不低于28的选修课程学分,不低于10的通识课程学分(其中应包含艺术类通识课的学分)。

素质教育模块(通识课),选修≥10学分;

基础教育模块,选修≥10学分;

学科专业基础教育教学模块,选修≥8学分;

学科专业方向教育教学模块,选修≥10学分;

2、有色冶金方向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必须按培养方案的要求获得不低于190的总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不低于32的选修课程学分,不低于10学分的通识课程(其中应包含艺术类通识课的学分)的学分。

素质教育模块(通识课),选修≥10学分;

基础教育模块,选修≥19学分;

学科专业基础教育教学模块,选修≥5学分;

学科专业方向教育教学模块,选修≥8学分;

3、冶金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必须按培养方案的要求获得不低于190的总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不低于26的选修课程学分,不低于10的通识课程学分(其中应包含艺术类通识课的学分)。

素质教育模块(通识课),选修≥10学分;

基础教育模块,选修≥10学分;

学科专业基础教育教学模块,选修≥8学分;

学科专业方向教育教学模块,选修≥8学分;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1、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必须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获得不低于185的总学分,且应获

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不低于26.5的选修课程学分,不低于10的通识课程学分(其中应包含艺术类通识课程的学分)

素质教育模块(通识课),选修≥10学分;

基础教育模块,选修≥10.5学分;

学科专业基础教育教学模块,选修≥10学分;

学科专业方向教育教学模块,选修≥6学分;

2、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必须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获得不低于185的总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不低于26.5的选修课程学分,不低于10的通识课程学分(其中应包含艺术类通识课程的学分)。

素质教育模块(通识课),选修≥10学分;

基础教育模块,,选修≥10.5学分;

学科专业基础教育教学模块,选修≥10学分;

学科专业方向教育教学模块,选修≥6学分;

金属材料工程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必须按培养方案的要求获得的总学分不低于188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选修课程学分不低于24学分,通识课程学分不低于10学分(须获得艺术类通识课程学分)。

素质教育模块(通识课),选修≥10学分;

基础教育模块,选修≥10学分;

学科专业基础教育教学模块,选修≥8学分;

学科专业方向教育教学模块,选修≥6学分;

化学工程与工艺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必须按培养方案的要求获得不低于188的总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选修课程不低于23学分,通识课程不低于10学分(其中至少应包含艺术类通识课2学分)。

素质教育模块(通识课),选修≥10学分;

基础教育模块,选修≥11学分;

学科专业基础教育教学模块,选修≥6学分;

学科专业方向教育教学模块,选修≥6学分;

各模块各性质课程修读结果,可以登录教务系统查询并计算各学分之和:

备注:在上述条件基础上,还应满足每学期所选的所有课程总学分,不得低于规定学分数的要求(见教务处系统选课提醒)。

专业核心课课程标准格式

附件一:专业通识课、专业核心课程(含职业拓展课) 《××××》课程标准写作指南 适用专业修读学期第×学期制订时间 课程代码课程学时课程学分 课程类型课程性质课程类别 对应职业资格证或内容 合作开发企业 执笔人合作者审核人 注:1.课程类型(单一选项):A类(纯理论课)/ B类(理论+实践)/ C类(纯实践课) 2.课程性质(单一选项):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 3.课程类别(单一选项):专业通识课/专业核心课程(含职业拓展课) 4.合作者:须是行业企业人员 一、课程定位 明确本课程的性质及在专业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及作用;明确本课程与其他相关课程在内容上的逻辑关系及相互作用;依据实际工作岗位中的需要,阐述设置该课程的主要目的;预期应达到的学习效果。 如:本课程是XXX专业核心课程、专业必修课程。通过……方式,采取……方法,培养学生……能力、……能力、……能力。 建议该部分用一段整体性的文字描述,也可以附以结构图或表格的方式加以直观展现。 二、课程设计思路 在描述中应体现最新的高职课程开发的理念和课程开发的基础,以及开发这门课程的意义,特别是本课程的创新点要突出表述,如: “本课程根据……需要,在广泛调研和……的基础上,采用……课程开发模式(如:典型工作任务项目化或工作过程系统化),遵循……的职业教育理念,确定本课程学习目标和学习内容。让学生通过……和……,在真实或仿真……的学习情境中学习并掌握……,培养学生……。本课程的创新点在于……”。 (这里的语言和课程定位与课程目标不要重复,尽可能采用概括性的语言) 三、课程学习目标 完成本课程学习后能够获得的能力、经验及知识。能力包括专业能力、方法能力、社会能力。主要围绕课程所要实现的目标,采用概括的语言来表述“能运用…,完成…”,且这些能力是可测量和可展示的。具体应从下述3个方面展开表述:

衢院教〔2013〕17号衢州学院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予暂行办法的通知

衢院教〔2013〕17号 衢州学院关于印发 学士学位授予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行政各部门(单位): 现将《衢州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衢州学院 2013年5月20日 - 1 -

衢州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本科教学质量,提高学术水平,规范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的本科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本校的相关规定,经衢州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条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1.未获得毕业证书者; 2.所学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小于2.0者(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成绩不计); 3.参加补考(或重修)课程学分总和大于20学分者; 4.因学习违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或严重学术不端者。 第四条 学生在校期间,因第三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而不能取得学位,在弹性学制规定的最高年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本人申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教务处复核,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仍可授予学士学位。 1.至毕业前一学期止,学习成绩在专业前50%; 2.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二等以上学生奖学金; 3.参加《衢州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实施办法》中- 2 -

A类科技竞赛,并获省三等及以上奖项;参加全国大学生运动会获前八名、省大学生运动会获前三名;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二等奖及以上、省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 4.在校期间,作为第一作者(作者单位为衢州学院)在学校确定的二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或所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论文被SSCI、A&HCI、SCI、EI、ISTP、ISSHP索引之一检索1篇;以第一授权人获得与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主管部门授权批准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较有创意和实用价值、经校学位委员会认可的外观设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5.取得研究生复试资格; 6.通过考试,获得半费及以上出国留学奖学金; 7.在校期间,因其它事迹在省内产生良好社会影响,为学校赢得声誉,并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可; 8.对所学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1.5-2.0之间者,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成绩60分以上); 因第三条第四项而不能取得学位者,在受处分后的学习中取得上述成绩,方可申请。学习违纪二次及以上者不适用此条;离校一年后提出的学位申请无效。 第五条 学士学位授予程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逐一审核毕业生的学位申请资格、学术道德和学术水平,提出是否 - 3 -

华东理工大学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华东理工大学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讨论稿) 第一条:学制与学期 一、学制 本科各专业的学制为四年,修业年限三~六年(包括休学、停学和保留学籍等)。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要求的总学分,并达到〈大学生体质标准〉,即可取得毕业资格。以四年为标准修业年限计,提前或延长毕业年限需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实施细则见有关规定。 二、学期 学校每学年设置春季、秋季两个长学期和一个暑期短学期。长学期安排19周,其中用于教学17周,考试1.5--2周;短学期安排3--4周,主要用于安排选修课、讲座、军训、实习、设计、创新活动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第二条:学分计算 一、理论与实验课程 理论课16学时计1学分;体育、实验、上机课程32学时计1学分。 二、实践教学环节 军训计2.5学分; 课程(设计)、实习、小设计等,1周计1学分; 毕业论文(设计)计15学分; 三、创新教育活动 创新学分,指学生按规定参加教学计划之外的各种竞赛性、科研性、实践性活动所取得的学分。这些活动主要包括由学校、学院(系)组织,并经教务处核准的各类发明、设计、社会实践、科学研究以及社团活动。 为从制度上保证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规定每个本科生修学期间应至少修满3个创新学分方能毕业。 实施细则: 1、竞赛性活动获奖 获国家级以上奖励计2学分,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计1.5学分,获市级三等奖或校一等奖计1学分,市级鼓励奖、参赛奖,校二等奖及以下者计0.5学分。同一奖项多次获奖者,按最高级别记学分,不予重复。 2、论文发表 在国外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主要作者(排名第一)每篇计1.5学分,其他作者每篇计0.5学分。在其他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1.0学分,其他作者0.5学分。 3、取得科研成果

厦门大学绩点计算办法完整版

厦门大学绩点计算办法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附件5:关于试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的通知 (2012)厦大教10号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推进学分制改革,提升学校本科教育国际化水平,在参考国内外高校“绩点制”的成熟经验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现将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学分绩点定义 绩点(Grade Point Average 缩写GPA)是对学生各门课程所获学分的加权平均值,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指标。 二、课程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单门课程学分绩点=该课程的学分×成绩绩点 三、课程学分绩点计算的相关说明 1.课程成绩与绩点之间的换算关系按如下对照表计算: 2.原有四级记分制的成绩:优(85-100)、良(70-84)、及格(60-69)、不及格(未达60分为不及格),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对应绩点。

其中“优”对应绩点为,“良”对应绩点为,“及格”对应绩点为 “1.3”,“不及格”对应绩点为“0”。两级记分制(合格、不合格)的课程成绩,不纳入课程学分绩点计算。从2012-2013学年开始,成绩登记将不再采用四级记分制。 3.原有《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教[2005]38号)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厦大教[2005]21号)规定的百分制与等级制之间换算标准,如与本办法不一致或有冲突,则以本办法为准。 4.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日试行。 厦门大学教务处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

课程计划与课程标准

课程计划与课程标准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课程计划与课程标准 [日期:09:55:0 [字体: ] 8]来源:? 作者:zj 一、几个基本概念的辨析 在我国中小学课程的研究过程和实施过程中,有一些人们经常使用但又常常不能准确把握其含义的概念。这些概念直接影响着我们对中小学课程的基本认识,因此有必要分几组对它们作一些辨析。 (一)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课程方案 1.教学计划:有两层含义:(1)通常指学校和教师对教学工作的设想和安排。一般有学年或学期的教学进度计划、教材的单元教学计划及一节课的教学计划等。(2)意义同课程计划,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一定的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制定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和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具体规定着学校应设置的学科、各学科的教学顺序和各学年的教学时数,并全面安排学校的各种活动。这里探讨的教学计划属后者。 2.教学大纲: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学校各门学科的目标任务、教材纲目和教学要点的指导文件。它以纲要形式规定着各学科的知识、技能、技巧的范围和结构,体现着国家对各科教材与教学的基本要求。教学大纲一般由说明与本文两部分组成,前者扼要说明本学科的教学目的与任务、选择教材的主要原则与依据、教学方法的建议等;后者具体

列出本学科教材的篇章节目、内容要点、上课时数、实际作业(实验、练习、实习)的内容与时数以及其他教学活动的时数等。 3.课程标准:确定一定学段的课程水平及课程结构的纲领性文件。课程标准一般包括课程标准总纲和各科课程标准两部分。前者是对一定学段的课程进行总体设计的纲领性文件,规定着各级学校的课程目标、学科设置、各年级各学科每周的教学时数、课外活动的要求和时数以及团体活动的时数等;后者根据前者具体规定各科教学目标、教材纲要、教学要点、教学时数和编订教材的基本要求等。1952年后,前者改称“教学计划”,后者改称“教学大纲”,其关系如下图所示: 4.课程方案:与课程总纲、教学计划、课程计划同义,国内外的有关课程文献中间或有人使用这一术语。 在以上几种概念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系由苏联引进,是从俄语直接翻译过来的。从1952年开始一直沿用至今。“课程标准”实际上是在我国使用最早的一个概念。1912年1月,中国政府教育部公布《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之后曾长期沿用这一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也曾颁布过小学各科和中学个别科目的课程标准(草案),至1952年刚好沿用约四十年。目前台湾的中小学仍使用课程标准一词。从这个意义上来看,课程标准是我们本民族长期使用过的一个固有概念,而教学计划、大纲则是舶来品。并且,教学计划在使用过程中还容易出现歧义,让人误解为教师的教学进度计划。在新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教学计划中,国家教委已正式用“课程计划”取代了“教学计

长江大学深化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长江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落实我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精神,改革现有教学管理制度、教学组织方式,充分调动教与学的积极性,全面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学校决定从2015级起,全面实施学分制改革。为保证学分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学分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和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以培养“知行合一,学以致用”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为宗旨,探索并建立更具活力和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机制,以及综合化与个性化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实现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强教学的人性化管理,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充分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学分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配套改革,整体推进”的原则,全面实施学分制改革。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从2015级开始,从招生入学、学费收缴、学生管理、教学组织等各个环节通盘考虑,按学分制改革要求实施人才培养全过程。分阶段,有步骤,按照人才培养、人才成长的客观规律和学校开展学分制改革条件的成熟程度,逐步实施“选课制”、“导师制”、“学分绩点制”、“弹性学制”等教学管理制度。先期主要是对通识教育类课程、学科基础类课程面向学生开放,由学生自主选课,后期随着教学资源、教学条件的改善,逐步过渡到学生自主选择任课教师、自主选择学习进程、自主选择专业及专业方向。 “配套改革,整体推进”:从招生入学、学费收缴、学生管理、教学组织、教学条件建设、后勤保障等诸多方面进行改革,构建新型的教育教学管理体系和教学组织方式,全面推进学分制改革。 三、学分制改革的基本目标 建立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学分计量制和学分绩点制为核心,实施弹性学制、主辅修制、学分互认制、学业导师制、免修免听制、补考重修制等构成的教学管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试行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贯彻落实《河北省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的原则意见》,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在教学管理中贯彻以人为本原则,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职业教育与其他类型教育的沟通和衔接,促进终身教育体现和学习型社会的建立,制定本细则。 第2条:我校的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来计算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成效,衡量学生能否毕业,同时又要求学生修满规定年限的教学管理制度。它把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规格的要求;它提供多种学习途径和形式,允许学生选择,体现弹性教学制度;它将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综合评价学生,体现管理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 第3条:本细则从2005年在职高部开始试行,适用于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普通中专。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 第4条: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组织教学工作的实施方案,是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的重要文件。为保证各专业学生的培养规格和质量,实施学分制的专业按照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要求和学分制管理要求及企业用人的实际需要,制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并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新开专业的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应在新生入学前报批。 本次学分制改革是以数、语、外等基础课为先导,在各专业全面铺开。各教研组(专业组)在每学期开始前制定本学期的教学计划,每月上报一次月计划。 第5条:课程设置 学分制实施弹性教学计划,将课程分为必修课、限定选修课(简称限课)和任意选修课(简称任选课)及综合社会实践课和实习。 1、必修课指为保证人才培养基本规格,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必修课为专业 基础课程(各专业不同)。 2.限选课指学生在学校提供的选修课范围内,按相关规定选修的课程。为保证专门化方向的人才培养基本规格,以深化、拓宽与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课程,包括专业提高课和基础课程(包括德育、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和体育等),采用“模块式“课程组形式,由学生选修。 3.任选课指扩大学生知识面,培养、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和潜能的课程。包括拓宽知识技能为主的课程和深化提高专业知识技能为主的课程和创新意识的

课程计划与课程标准

课程计划与课程标准 [日期: 来源:作者:zj[字体:大中小] 09:55:08] 一、几个基本概念的辨析 在我国中小学课程的研究过程和实施过程中,有一些人们经常使用但又常常不能准确把握其含义的概念。这些概念直接影响着我们对中小学课程的基本认识,因此有必要分几组对它们作一些辨析。 (一)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课程方案 1.教学计划:有两层含义:(1)通常指学校和教师对教学工作的设想和安排。一般有学年或学期的教学进度计划、教材的单元教学计划及一节课的教学计划等。(2)意义同课程计划,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一定的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制定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和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具体规定着学校应设置的学科、各学科的教学顺序和各学年的教学时数,并全面安排学校的各种活动。这里探讨的教学计划属后者。 2.教学大纲: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学校各门学科的目标任务、教材纲目和教学要点的指导文件。它以纲要形式规定着各学科的知识、技能、技巧的范围和结构,体现着国家对各科教材与教学的基本要求。教学大纲一般由说明与本文两部分组成,前者扼要说明本学科的教学目的与任务、选择教材的主要原则与依据、教学方法的建议等;后者具体列出本学科教材的篇章节目、内容要点、上课时数、实际作业(实验、练习、实习)的内容与时数以及其他教学活动的时数等。 3.课程标准:确定一定学段的课程水平及课程结构的纲领性文件。课程标准一般包括课程标准总纲和各科课程标准两部分。前者是对一定学段的课程进行总体设计的纲领性文件,规定着各级学校的课程目标、学科设置、各年级各学科每周的教学时数、课外活动的要求和时数以及团体活动的时数等;后者根据前者具体规定各科教学目标、教材纲要、教学要点、教学时数和编订教材的基本要求等。1952年后,前者改 称“教学计划”,后者改称“教学大纲”,其关系如下图所示: 4.课程方案:与课程总纲、教学计划、课程计划同义,国内外的有关课程文献中间或有人使用这一术语。 在以上几种概念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系由苏联引进,是从

学分制实施细则

湖南工程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分制是以学生自主选课为机制,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人才培养规格多样化和个性化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条为深化我校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发挥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学习年限 第三条我校本科专业的学制,除建筑学专业为五年外,其余均为四年。根据学生学习能力,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制。四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3-6年,五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4-7年。 第四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完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毕业要求的总学分,准予毕业;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湖南工程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因患病、出国、创业等原因可申请休学1-2年,休学期限以学年为单位计算,学生最多可申请休学2次,累计时间最多2年。学生休学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家长签字确认,学院院长审核,报教务处批准。 第三章课程、学分与成绩考核 第六条人才培养计划内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对各类课程和实践环节均有最低学分要求规定。 必修课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包括通识教育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 选修课指为加深专业基础、拓宽专业知识面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分为限制性选修课(简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简称任选课)两种。限选课指与专业密切相关的知识、技能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任选课指为扩大学生知识面的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爱好、学习能力以及就业方向选修的课程。

选修课-《施工企业会计》课程标准

工程造价专业学习领域课 程标准 施工企业会计(工程造价09 级适用)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工程系 2009年08 月

施工企业会计》课程标准

开设学期:第四学期 教学时数 :60 学时 一、学习领域(课程)概述 《施工企业会计》 是我院工程造价专业的一门专业选修课课程, 本课程以建 筑企业为主体, 以建筑企业会计的目标为导向、 以对外报告的会计信息生成为主 线、以会计四项假设为前提、 以六大会计要素为依托, 来培养学生在会计工作中 的基本操作技能。 通过学习,一是使学生掌握从事建筑企业会计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 基本 技能和动手能力, 为培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 大专层次的高素质技能人才 服务,使学生全面掌握建筑企业会计各岗位操作技能, 胜任以后的会计实践工作, 成为合格的建筑企业基层财务会计人员。二是为后续课程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 础。另外,《施工企业会计》的内容与当前的会计资格证考试以及职称考试科目 的相关内容相一致, 只有学好这门课, 学生才能应对各种社会考试的选拔。 为贯 彻《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文件精神, 使学生真正成 为应用性人才,尽快服务于社会,我们在课程体系设置、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 法改革和教学手段优化等方面进行大胆的探索和改革。 本课程的建设以模块教学 为主线,设置相关的岗位主体,突出立体化、交互式、多媒体、网络化的特色, 确立新的考核与教学体系,即: 由技能目标f 知识目标f 训练项目f 岗位要求。 每个模块都体现从 原始凭证f 记账凭证f 账簿f 会计报表 的会计循环,由简渐繁 地进行,最终完成整套会计管理工作。 根据该课程学习领域特点, 采用项目教学、 岗位角色扮演、 分组讨论和精讲 多练等教学方法来完成教学任务。 重视实训、 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以案例或 真实的任务为实训项目, 将实操与岗位、 项目结合起来, 强调学生将所学知识和 技能在实践中的应用。充分利用课堂、多媒体、财务应用软件、现场参观等多种 教学手段,圆满完成教学任务。 二、培养目标 1.岗位能力目标: (1)培养学生虚心、细心、耐心的职业能力; (2)培养学生勤于思考、做事认真的良好作风; (3)培养学生严于律己,严格遵守会计的职业道德规范。 2.社会能力目标: 课程名称: 施工企业会 计 适用专业:工程造价

学位授予条例

陕西理工大学文件 陕理工校发〔2017〕17号 关于印发《陕西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例》 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陕西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例》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陕西理工大学 2017年4月6日 陕西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2017年4月6日印发 陕西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士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依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科分类,按专业培养计划,对我校本科各专业毕业生分别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三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基本程序是:学院初审、学士学位办公室复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第四条各学院成立学士学位评审工作小组,由5-7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审查本学院本科毕业生的政治思想、学习成绩,提出并申报授予学士学位的名单; 2.向学校学位评审委员会工作小组反映有关授予学位问题的各种争议,并提出处理意见; 3.处理学校学位评审委员会授权办理的有关学位事宜。 第五条凡我校本科学生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内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并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2.遵纪守法,道德品行、思想作风端正; 3.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优良; 4.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结业生; 2.以结业证换发毕业证书者; 3.在校学习期间,受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者; 4.在校学习期间,受过行政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5.在校学习期间课程平均绩点低于1.5者;

学分不够做不了毕业设计

学分不够做不了毕业设计 篇一:三、毕业设计(2学分) 侨光电大XX春酒店管理专业(专科)毕业作业要求 一、选题 从酒店策划方案设计、个人职业规划设计两种形式中,选择一种作为毕业作业的题目,完成毕业作业。 二、毕业设计指导 (一)酒店策划方案设计 酒店策划方案的撰写范围: ①新酒店的开业策划 ②经营管理策划 ③针对酒店内部员工的活动策划 ④针对外部顾客的营销活动策划 学生应从以上四个具体的酒店策划方向中任选一个去设计毕业论文;也可以选择除以上四个方向以外,但属于酒店策划方面的其它题目来设计毕业论文。·酒店策划方案撰写的思路和程序 ①提出问题:迫切想要解决或实现的问题 ②调查分析:收集、整理内、外部资料、数据和市场情况,进行研究和分析③确立主题:实施策划活动的主题 ④明确目标:经过策划活动后所要达到或实现的目标 ⑤形成创意: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或方案

⑥拟出计划:排出策划工作所涉及事项、时间、人员分工等计划⑦写策划书:策划书纲要见酒店策划方案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⑨讨论完善:请相关人员发表意见,修改和完善策划书 ·酒店策划方案的基本内容和要素 ①策划的主题 ②策划者的姓名或部门 ⑨策划完成的时间 ④策划的目的及内容概要 ⑤策划的内容及详细说明 ⑥策划活动的时间进度表 ⑦策划的预算和计划(人、财、物) ⑧策划的相关资料 ⑨如有第二、第三方案,写出其概要 ⑩策划活动实施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二)个人职业规划设计 个人职业规划设计的撰写范围 ①大学生职业规划设计 ②员工职业规划设计’ 大学生职业规划设计是针对还没有工作过的学生而做的职业规划;员工职业规划设计是针对已经出来工作(一边工作,一边读书)的学生而做的职业规划。学生可以结合自

厦门大学学分绩点说明

附件6 关于本科生学分绩点的说明 根据2009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决定,从2010年开始,所有校级奖学金评审中,本科生智育分中的成绩分采用学分绩点,现将学分绩点做以下说明: 一、采用学分绩点更有利于比较和评价学生学习情况 计算学分绩点是高校衡量学生学习情况的通行做法。实际操作中各个高校的计算方法有很大不同,主要区别在于取值方法。过去我校在学生评奖评优中采用的方法是将每个学生每门课程的实际成绩(百分制)按学分加权平均。但这种方法在我校以往的评奖评优过程中,不少院系提出异议。主要原因是:1.不同学院、学科学生之间课程差异大,教师评分标准并不统一;2.即使同一学科、同一门课程,由于不同班级、不同教师任课,成绩照样存在差异;3.同一专业学生因兴趣、方向不同选修课程各不相同,很难放在一起进行比较。 因此,在数学科学学院支持下,经过认真研究,提出了一种以学生所参加课程教学班的最高成绩为基准,根据学生在各门课程修读时所取得的成绩与本教学班最高成绩的偏离程度来反映学生课程学习情况的计算方法。本方法使不同学科课程成绩之间更具可比性,更加科学、合理。 二、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 每位学生的学分绩点成绩按如下七个步骤获得: 第一步:用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的实际考试成绩分别减去59分(所获得的差值若为负数,则差值计作0)。

第二步:用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所在教学班的最高考试成绩分别减去59分。 第三步:将第一步获得的各差值除以第二步获得的相应课程的差值,所获得的商即为各门课程的绩点成绩。 第四步:将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的绩点成绩分别乘以相应课程的学分然后再求和。 第五步:将参评的各门课程的学分求和计算总学分。 第六步:将第四步所求的和数除以第五步计算的总学分,即可获得每位学生的加权平均绩点成绩。 第七步:将加权平均绩点乘以4即可获得每位学生的学分绩点。 注释之一:对于非百分制课程成绩,本方案作如下规定: 注释之二:对于考查课程(即按合格、不合格登录成绩的)和免修的课程,不参与绩点排名。 注释之三:学分绩点的应用实例,如在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选中,成绩分满分为55分,因此将学分绩点除以4再乘以55,即可得到校级奖学金中的成绩分。 以上方法已利用教务处信息库资料,经过大量的测算,证明其合理性,其成果发表在《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2010第2期)。我校即日起在各项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中试行。

比较解析新课标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目标

对比解读新课标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目标 2017年版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新课标”)颁布以来,语文教育教学改革再成热门话题。在语文教学第一线的老师普遍感到不会教选修课程了,在很多地方,选修课程成了不教课程。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我们认为,没有弄清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的学习目标是处理不好选修课程的重要原因。从整体上看,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培育学生的语文素养,从课程的具体内容来看,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具体目标是不一样的,因而,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目标同中有异。目标和达成目标的路径相互关联,目标相同或者相近,达成目标的路径也相同或相近;目标不同,达成目标的路径也不相同。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目标不完全一样,达成目标的路径不一样。弄清楚必学课程和选修课程的具体内容和课程目标,就可能找到达成相应课程目标的有效路径。新课标把普通高中语文课程分为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每类课程要求高中生达到的水平不一样,安排了数量不等语文学习任务群。新课标设计了18个语文学习任务群,每个学习任务群都有具体的学习目标,高中语文课程目标借此得以落实。为了弄清楚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的学法、教法,我们对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学习任务群的目标进行了对比解读。 一、比较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关于语言文字的目标要求 必修课程学习任务群"语言积累、梳理与探究"和选修课程学习任务群"汉字汉语专题研讨"的学习内容都是语言文字,它们分别安排在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中。前者的目标主要是积累汉字、汉语的知识,学会解读词义的方法,重视文言文词汇、句式等的学习,把握汉语言的特点,认识其规律。总之,通过这个课程的学习,让学生获得语修逻方面的知识,语言运用能力得到提高。后者的目标就不一样,它要求学生在必修和选择性必修课程的基础上,进行研究性学习,研究与汉字、汉语有关的某个问题。当然,在专题研讨中,学生语言经验会更丰富,语文知识更渊博,梳理归纳能力也有提高。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对学习语言、文字方面的要求明显不同,前者重在要求学生学习语言文字,培养语用能力,后者重在让学生深入地、理性地认识语言文字。 除此之外,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在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各自提出了具体要求。必修课程要求通过汉字、汉语的学习培养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感情。选修课程要求学生用正确的观点、方法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这些不同的学习目标,完全体现了课程基础性和差异性,课标“差异性”要求尊重了学生的个性差异,让学生个性更张扬是时代需要。因而,可以说新课标顺应了时代的潮流。 二、比较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关于文学阅读的目标要求 学习任务群“文学阅读与写作”与“中国现当代作家作品研习”都侧重培养学生文学鉴赏能力,前者安排在必修课程中,后者安排在选择性必修课程中,它们的学习目标又有什么区别呢?必修课程“文学阅读与写作”的目标可以从三个方面把握。1、要求学会阅读文学作品。也就是让学生在阅读文学作品时,积累经验,总结阅读文学作品的方法,即从感受文学形象,理解文学语言,理解作者意图等方面入手鉴赏文学作品。2、要求理解小说、诗歌、散文、戏剧的特征以及它们共同的艺术手法和各自的特殊表现手法。在此基础上尝试文学创作。3、提高审美能力,培养高尚的审美趣味。选择性必修课程“中国现当代作家作品研习”的目标概括起来说有一下几点:1、学会研习现当代作品的方法,比如学习确定研习专题的方法,学习写读书笔记和评论的方法。2、研习现当代代表性作

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的通知 鲁教高字〔2013〕14号 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 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现将《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起,我省在具备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中开展学分制管理试点工作。实施学分制管理是高校的一项系统改革工程,试点学校要加快教学资源建设,丰富课程教学资源,提高课程教学质量,赋予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课程、学习进度和任课教师的权利;要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认真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学分制管理相适应的教学管理、收费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学籍管理、选课管理、实验室管理、成绩管理、教学质量管理等规章制度,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2013年10月12日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分制,是指普通高等学校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衡量和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达到基本毕业学分作为学生毕业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实行学分制管理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二章课程与学分 第四条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 (一)必修课:是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培养规格,要求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和实践性教育教学环节。 (二)选修课:是指为反映专业培养方向,扩大学生知识面,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根据学生本人意愿选择修读的课程。 第五条高校应当不断丰富课程资源,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开设数量充足的课程供学生修读。必修课应当逐步实现每门课程都有2名以上教师授课,学生可以自主选择上课时段和上课教师;选修课应当数量丰富,学生可以自由选择所修课程。鼓励高校基于互联网建设课程并实施教学。

必修课与选修课的目标定位范文

选修教材培训 必修课与选修课的目标定位 新课标提出的高中语文课程结构包括两个部分: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各有五大模块。 1。必修课——突出课程的基础性和均衡性 必修课要突出基础性和均衡性是因为要做到“公平发展”。“‘公平发展’的观念是指一切人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所以要对一切人施以实质上是公平的教育。这是必修课程的直接价值支撑”。 如何达到高中语文课程的基础性、均衡性要求?新课标提出:“学生通过必修课的学习,应该具有良好的思想文化修养和较强的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在语文的应用、审美和探究等方面得到比较协调的发展。”也就是说,通过语文学习,每位高中生的人文素质和掌握语言文字的能力都要达到一个基本的标准,每个学生都要在语文的“应用、审美、探究”等方面均衡地发展。 2。选修课——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新课标指出:选修课也应该体现基础性,也就是在实现“基础性、均衡性”基础上致力于有选择的学习,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公平发展”指导下的“基础性”“均衡性”并不是要求我们的教育简单划一。个性差异是教育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我们的教育是在培养人,并不是在制造机器零部件,为了体现教育要适应不同个性,所以要设置“选修课”,要寻找适合于每个人能力、能力倾向和个性特点的教育,这是“选修课程的直接价值支撑”。 如何在语文学习上促进学生有个性地发展?新课标提出选修课“更应该致力于让学生有选择地学习”。相比“基础性、均衡性”,这一点更应该引起我们语文教师的重视。现代课程理论认为,必修课与选修课具有等价性,二者具有同等的价值,这里没有主次关系,而是互补关系,二者相辅相成才能构成一个有机整体。而语文科相对其他学科更需要课外课内结合,因为它是一个开放的学科,语言学习无处不在。过去有学者提出“语文的外延与生活的外延相等”,实在很有道理。中外语文教育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将语文学习仅仅局限于必修课、精读课,既不能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也不利于他们人文素质的培养,连“基础性、均衡性”也不能完成,更谈不上“个性发展”。但是恰恰在这一点上,我们的认识是不够清晰的,或者说即使有了认识也不敢有大的教学实践去改变现状。因为大多数人总认为必修课的教育价值要比选修课高,因此,在平时教育中重视必修课、精读课到了“无微不至”“精耕细作”的地步,但选修课往往成了走过场的点缀。近年来,由于高考的压力,语文选修课、文学讲座、文学社团活动在萎缩,有些地区学生的文学社团活动、读书活动、学生自办刊物活动看似很热闹,究其实,往往只是少数教师和学生的活动,没有普及到大多数人,实际上,“选修”制度并没有在我们语文课堂中站稳脚跟。这里有考试升学的影响,有教学理念的偏差,与课程标准的规定不够清晰、不够有条理、不够具体也有一定关系。 必修课与选修课是一个相辅相成的关系,没有必修课就不能保证语文教学的基础与均衡性;而没有选修课则没有个性的培养与发展,充其量是一种平庸的“训练”,而非人性化的教育。所以两者决不能偏废。这些在理论上容易理解,但在实践操作时并不一定能得到很好的贯彻。随着部编教材的出版,随后遇到的问题更多的可能是如何处理选修课的问题。(三)语文选修课教学应注意的问题 1.关注不同选修系列的能力培养重点 “高中语文选修课程是在必修课基础上的拓展与提高,有的侧重于实际应用,有的着眼于鉴赏陶冶,有的旨在引导探索研究。”(《课程标准》) 选修课五大系列具有不同的教育目标,大约可分为三个板块(系列)。(1)1、2“诗歌

2017年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

(二)选修Z课程 l.《选修1一1》 本模块是选修模块。由“曲线运动与宇宙探索”“动量与碰撞现象” “机械振动与机械波”三个主题组成。 1.1曲线运动与宇宙探索 内容标准 1.1.1经历实验研究平抛运动的过程,能通过对实验数据的分析得 出平抛运动的规律。会用运动合成与分解的方法分析抛体运动。能体会 将复杂运动分解为简单运动的物理思想。能关注并分析日常生活中的抛 体运动。 例1分别以物体在水平方向和竖直方向的位移为横坐标和纵坐标, 描绘做抛体运动物体的轨迹。 1. 1. 2会用线速度、角速度、周期描述匀速圆周运动。知道匀速圆周运动向心加速度的大小和方向。能用牛顿第二定律分析匀速圆周运动 的向心力。了解生产生活中离心现象产生的原因。 例2探究为什么公路拐弯处路面有一定的倾斜度。 l.} 1. 3通过史实,了解万有引力定律的发现过程。知道万有引力定律。认识发现万有引力定律的重要意义。体会科学定律对人类探索未知 世界的作用。 例3通过用万有引力定律发现海王星等事实,说明科学定律的作 用。 例4了解重物下落与天体运动的多样性与统一性,知道万有引力定 律对科学发展的重要作用。 1. 1. 4会计算人造卫星的环绕速度。知道第二宇宙速度和第三宇宙速度。 例5了解经典力学对航天技术发展的重大贡献。 1. 1. 5会用洛仑兹力定量分析带电粒子在匀强磁场中的圆周运动。了解电子束的磁偏转原理以及在科学技术中的应用。 例b观察阴极射线在磁场中的偏转。 例7了解质谱仪和回旋加速器的工作原理。 1. 1. 6初步了解广义相对论的几个主要观点以及主要观测证据。关注宇宙学研究的新进展。 活动建议 C} )通过查找资料,对比炮弹的实际弹道与理想抛物线的差异, 尝试做出解释。 C2)收集资料,探讨自行车拐弯时受到的向心力。 C3)观看有关人造地球卫星、航天飞机、空间站的录像片。 C4)收集我国和世界航天事业发展历史和前景的资料,写出调查 报告。 C5)阅读有关相对论的科普书刊,在同学中举办小型讨论会。 Cb)观看有关宇宙起源的科教电视片,了解宇宙的演化与发展。 1. 2动量与碰撞现象 内容标准 1. 2. 1经历探究碰撞规律的实验过程,初步形成系统和守恒的概念。

安徽建筑大学(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细则

安徽建筑大学文件 校字〔2014〕113号 关于印发《安徽建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细则》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安徽建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细则》已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实施。 安徽建筑大学 2014年8月18日 安徽建筑大学 普通高等教育(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细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学分制实施实际情况,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修满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较好地掌握本专业要求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平均学分绩点满1.8。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取得的最低毕业学分计,计入平均学分绩点的课程包括: ⑴专业培养方案设置的全部必修课程; ⑵专业培养方案设置的需完整修读的专业方向模块课程; ⑶专业培养方案设置的其他选修课程(取绩点高者计入)。 第三条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在校学习期间,受留校察看(含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 (二)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 (三)平均学分绩点不满1.8者(计算方法同第二条(三)款); (四)未取得本科毕业资格者。 第四条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由其所在学院负责受理,学位申请者资格审查由其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 第五条学位申请者应在其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当学期第14至15周)提出学位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第六条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生学位申请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期满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授予学士学位建议名单,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第七条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决定授予学士学位的,

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鲁教高字〔2013〕1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分制,是指学校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学生学习量计算的基本单位,以达到毕业应修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实施学分制旨在推进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资源利用率,适应学生个性化和多样化的发展需要。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我校修读的专科生、留学生、交流生、进修生等学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修业年限 第五条学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本科学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个别专业为5年),专升本或贯通培养学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4年,专科学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学生(不含专升本、3+2贯通培养)可在基本修业年限的基础上提前一年或推迟两年毕业。

第六条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对因创业或者身体等原因不能连续完成学业者,学校允许其休学。 第三章课程与学分 第七条围绕创新创业及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构建由“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创业实践”构成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第八条必修课逐步达到每门课程有2名以上教师授课,学生可以自主选择上课时段和上课教师;选修课数量充足,满足学生自由选择修读。 第九条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基本计算单位。学生修完某门课程后通过考核,成绩合格,即可取得该门课程学分。 第十条学分标准 每门课程学分的计算以该课程在培养方案中安排的学时数为主要依据。原则上各类课程的学分计算方法如下: (一)理论课:每16学时计1学分; (二)公共体育课:每32学时计1学分; (三)实验(实训)课:每32学时计1学分; (四)实践教学环节:集中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如毕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每周计1学分;分散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每32学时计1学分; (五)创新创业学分:鼓励学生利用第二课堂开展创新研究活动、参与教师课题、自主进行科技发明等;鼓励学生参加科技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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