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工商局关于成立全市工商系统法治工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推进“健康黄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推进“健康黄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15•【字号】黄政办发[2011]90号•【施行日期】2011.09.15•【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推进“健康黄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黄政办发〔2011〕9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实施“‘健康湖北’全民行动计划(2011— 2015)”,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推进“健康黄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和成员单位职责如下:一、组成人员名单组长:熊长江市委常委、副市长副组长:方光明市政府副秘书长郭应虎市卫生局局长冯金荣市体育局局长王喜元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市医改办主任成员:余赤市委宣传部外宣办主任王华市教育局副局长肖军市民政局纪检组长陈志国市财政局总会计师杨名森市住房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朱学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邹少华市园林局副局长黄文浩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长欧赟彪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组长李建江市农业局副局长仇春山市水利局副局长谢方兵市林业局副局长丰小平市商务局副局长乐才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刘三益市体育局副局长程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刘钧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长柳旺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饶水龙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黄冈电视台台长陈绍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章勇市旅游局副局长殷秀市总工会副主席骆明正共青团黄冈市委副书记夏菁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胡红军市卫生局副局长周进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胡红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实施健康黄冈全民行动计划的措施和建议;对各部门执行健康黄冈全民行动计划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核和评估。
衡水市政府关于成立和调整市政府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联席会议)的通知

衡水市政府关于成立和调整市政府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联席会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9.27•【字号】衡政函〔2014〕46号•【施行日期】2014.09.2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关于成立和调整市政府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联席会议)的通知衡政函〔2014〕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市政府对本届政府成立以来市政府序列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联席会议)进行了规范清理,将原有的70个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联席会议)精简为42个,并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人员变动情况,对其中的29个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联席会议)进行调整和合并成立。
现将成立和调整后的市政府有关领导小组(委员会、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印发。
同时,“衡水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等13个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联席会议)本次不需调整,仍按原有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2014年9月27日成立和调整后的市政府有关领导小组(委员会、联席会议)名单1、衡水市全面依法推进行政工作领导小组2、衡水市土地管理委员会3、衡水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4、衡水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5、衡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6、衡水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7、衡水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8、衡水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9、衡水市城市管理委员会10、衡水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11、衡水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12、衡水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13、衡水市电网建设(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14、衡水市铁路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15、衡水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16、衡水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17、衡水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18、衡水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19、衡水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20、衡水市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21、衡水市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22、衡水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23、衡水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24、衡水市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25、衡水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26、衡水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27、衡水市质量与名牌战略领导小组28、衡水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29、邢衡高速公路衡水段地方工作指挥部1、衡水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慧市长副组长:董晓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程蔚青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成员:刘玉华市政府党组成员、工业新区管委会主任白金芳市政府秘书长马凤民市政府副秘书长、应急办主任何立涛市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李亚美市政府副秘书长郝卫东桃城区区长吴波冀州市市长田理明枣强县县长支斌武邑县县长刘继承深州市市长马玉来武强县县长左俊勇饶阳县县长张福杰安平县县长刘勇故城县县长孙文欣景县县长申文霞阜城县县长许建新滨湖新区管委会主任姚会亭市政务办主任王建明市发改委主任卢援助市人社局局长马金骥市编办主任刘景岳市教育局局长李桂生市科技局局长王新国市工信局局长李彦杰市民宗局局长尹耀增市监察局局长郭强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增军市民政局局长李乃举市司法局局长崔建发市财政局局长辛明中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吕松印市环保局局长张峰市规划局局长王建勇市住建局局长贺书云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邢荣利市水务局局长商家荣市农牧局局长张凤军市林业局局长罗志杰市商务局局长李根起市文广新局局长王凤鸣市卫生局局长郑树明市食药监局局长张永发市计生委主任吕洪升市外事办主任焦庆会市旅游局局长葛殿朋市审计局局长田大峰市国资委主任付兰玉市安监局局长季铁华市统计局局长杨连果市粮食局局长单长锁市人防办主任祖殿才市城管局局长郑辉市体育局局长何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赵世江衡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高健华市残联理事长王景芳市安全局局长陈建廷市国税局局长杨聚好市地税局局长牛泽彬市工商局局长郭磊市质监局局长张根发市烟草局局长丁文浩衡水无线电管理局局长姚凤起市邮政管理局局长马继全市信访局局长刘元生市物价局局长居丽玲市气象局局长马炳建市征收办主任韩文英市法制办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乐山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乐山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乐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30•【字号】乐府办函[2010]140号•【施行日期】2010.10.3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乐山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乐府办函〔2010〕140号)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兴市工作的意见》(乐府发〔2010〕22号)部署,提高全市质量工作水平,市政府决定成立乐山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童光明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王定军市政府副秘书长刘云乐山质监局局长成员:王小玲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许天毅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罗新礼市发改委主任戴国际市国资委主任蔡昌庆市经信委主任刘建丹市教育局局长郭捷市科技局局长何洪市公安局副局长江一帆市财政局局长肖瑶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张国清市住建局局长赵发澍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刘忠福市交委主任杨良清市水务局局长梅朝富市农业局局长章晓红市商务局局长李五节市卫生局局长任晓市国税局局长钟勤学市地税局局长何金文市环保局局长胡加伦市广电局局长万夏市统计局局长袁晓东市工商局局长李文飞市旅游局局长张富华市安监局局长吴学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张勇乐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陈光乐山海关关长梁建刚市法制办主任李泽全市发改委副主任杜驰市住建局副局长王文忠乐山质监局纪检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乐山质监局,刘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文忠、杜驰、李泽全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一)负责全市质量兴市工作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宣传教育、检查考核等工作,对全市质量兴市工作负总责。
(二)安排部署全市质量兴市工作任务,组织对落实质量兴市工作规划、年度工作、阶段性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天津市工商行政许可系统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天津市工商行政许可系统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5.16•【字号】•【施行日期】2012.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天津市工商行政许可系统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工商分局,滨海新区工商局,市局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现将《进一步提高天津市工商行政许可系统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津工商党字〔2012〕56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落实。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进一步提高天津市工商行政许可系统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按照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动员大会的总体部署,现就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紧密结合纯洁性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工商行政许可系统行政审批效能,提出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原则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优化发展环境为主线,以提高全市行政许可系统政令畅通为突破口,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主要措施(一)理顺处(科)室设置,合理把握人员交替。
各分局要按照“大许可体系”建设要求,参照市局处室设置,统一设置行政许可科并进驻行政许可大厅,实现业务归口统一管理。
各单位要根据职能和工作量合理配置人员,干部使用和交替应充分考虑效能建设的连续性和总体要求。
(二)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全面提升执行力。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以提高“公信力、服务力、执行力”为重点的作风建设主题活动。
通过活动积极培育以“忠诚、敬业、责任、服从”为核心的“效能文化”,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局面。
(三)逐步完善行政审批效能制度体系,打造高效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全面建立和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评制、失职追究制等八项制度,不断完善保障执行的长效管理机制。
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重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重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凉市人民政府,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公布日期】2007.03.18•【字号】市委办发[2007]19号•【施行日期】2007.03.1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重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市委办发〔2007〕19号)各县(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中央、省驻平各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确保市二次党代会和市人大二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重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现将组成人员、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一、现代农业及新农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张军利市委副书记副组长:王奋彦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万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阎奋民市政府副市长席君忠市政协副主席刘旭宾市政府市长助理成员:王锦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郭斌锋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李克和市人大农业与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主任冶彦忠市农办主任、扶贫办主任史兴隆市农牧局局长王明孝市水务局局长朱九林市林业局局长贾志宏市乡镇企业局(民营经济局)局长张立新市发改委主任卢福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车兴安市粮食局局长彭汉武市供销社主任范向东市科技局局长李长明市财政局局长白堆仓市交通局局长马文学市商务局局长李斌武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友松市建设局副局长、规划局局长张炜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张正伟市地震局局长李梅市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王宏洲市气象局局长李小林银监会平凉监管分局局长牛立业人行平凉市中心支行副行长曲永波市工商局局长冯兆库平凉供电公司总经理XXX 市电信局局长王润武平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办,冶彦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目标:1、加快建设全省绿色畜牧基地,发展百万头肉牛、百万亩牧草,形成年加工25万头肉牛、200万标张皮革、200万吨骨粉、10万吨苜蓿草产品的生产能力,把平凉逐渐发展成为全省农区重要的牛产品生产、加工、贸易中心。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萍乡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联络小组的通知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萍乡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联络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萍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21•【字号】萍府办字[2010]126号•【施行日期】2010.07.2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萍乡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联络小组的通知(萍府办字〔2010〕12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提高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意识,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发挥信用信息服务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中的重要作用,加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力度,我市在萍乡经济开发区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创建活动。
为做好此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萍乡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联络小组。
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一、萍乡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周敏市委常委、副市长副组长:彭济庆市政府副秘书长、萍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余强市政府副秘书长黄焰人民银行萍乡市中心支行行长成员:汤萍方萍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肖秉毅人民银行萍乡市中心支行副行长王勇市发改委副主任、市转型办主任颜应君市工信委副主任彭世国市财政局副局长彭发农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李泰萍市商务局调研员李宝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曾平和市科技局副局长黄琳市工商联副主席易凤金市安监局副局长曹砺白市煤管局副局长殷敦明市食药监局纪检组长贺小清市环保局副局长李芳清市工商局副局长祝太有市国税局总经济师蒋逸伟市地税局副局长何柏桂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肖建萍市房管局副局长肖剑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钟亿国市人保局副局长余萍江市政府金融办主任艾明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赵新民萍乡供电公司副总经理贺小刚市供水公司经理吴真元萍乡银监分局副局长蒋小勇市农发行副行长贺新林市工行副行长王志慧市农行副行长李洪市中行副行长聂新如市建行风险主管万文宏中信银行萍乡分行副行长卢军市邮储银行副行长彭建洪省农信联社萍乡办事处副主任冯亮南昌银行萍乡分行行长助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协调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创建工作总体方案,拟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工作中的问题,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黑龙江省工商局关于成立黑龙江省工商系统助企讲师团的通知
黑龙江省工商局关于成立黑龙江省工商系统助企讲师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12.17•【字号】黑工商发[2012]279号•【施行日期】2012.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工商局关于成立黑龙江省工商系统助企讲师团的通知(黑工商发〔2012〕279号)各市、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部署要求,强化行政指导工作力度,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省局决定成立全省工商系统助企讲师团。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和“十大重点产业”建设,牢固树立省局党组提出的“融入求发展、开放办工商”工作理念,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的三年工作方案(2012-2014)》(黑政法发〔2012〕57号)确定的工作任务,从企业客观需求出发,建立对接服务机制,及时准确提供工商法规政策宣讲、咨询和解答,积极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难题,为全省重点企业提供深层次法律帮助和指导,为助推全省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省工商系统助企讲师团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局成立助企讲师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坤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玉华、马文博、周建家同志,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孙承波同志,副巡视员赵恩泽同志担任,成员有省局法制处、人事处、监察室及各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处,具体负责助企讲师团培训安排及工作协调。
各市、地及省垦区工商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工商局,省私营企业协会、省个体劳动者协会负责挑选各地区、各行业重点企业,作为助企讲师团的服务对象,并负责征集各企业的服务需求。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连云港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连云港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08•【字号】连政办发[2011]188号•【施行日期】2011.12.0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连云港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连政办发〔2011〕18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维护我市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江苏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62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连云港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唐国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副组长:苏锋市政府副秘书长潘元志市政府金融办主任卢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连云港监管分局局长王方安市公安局副局长成员:何东明东海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朱兴波赣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汪辉灌云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公民灌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朱加刚新浦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于治安海州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超连云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汝凯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龚建华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市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邸占山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徐昊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柏丛枝市委农工办副主任钱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翔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淑清市信访局副局长易爱平市经信委副主任、市中小企业局局长华宏铭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王绪浦市商务局副局长李洪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杨国清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副行长殷路鸣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连云港监管分局副局长刘炳慧市发改委副主任崔恩山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苏中保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马伟市财政局副局长刘林市审计局副局长金万佐市民政局副局长刘红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李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殷路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1.20•【字号】商政函[2014]7号•【施行日期】2014.01.2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商政函〔2014〕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市政府决定成立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李云飞副市长副组长:全玉民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徽清市民政局局长成员:张永平市发改委主任雷雨市公安局局长杨长洲市财政局局长杨萌市人社局局长董新亭市编办主任牛勇市国土局局长赵绪春市规划局局长艾贤宗市建设局局长周云岳市文广局局长董红梅市卫生局副局长洪智民市工商局局长王军市体育局局长王浩市招商局局长刘福明市环保局局长肖荣林市物价局局长郭玉强市残联理事长古金卓市老龄办主任翟建毅市国税局局长李捷市地税局局长席建军市金融办副主任汪礼君市民政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建立联席议事制度,召开联席会议,督促检查,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别为:市民政局:负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加强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行业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完善政策,制定规划,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
市发改委: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根据养老服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布局养老服务设施。
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要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
市财政局: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所需经费纳入预算,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协同相关单位制定扶持补助政策。
市人社局:加强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职业道德日常培训与鉴定,做好老年人医疗保险、养老金(保险)等有关养老保障工作。
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参加首届楚商大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参加首届楚商大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襄阳市委员会,襄阳市人民政府(原襄樊市政府)•【公布日期】2013.06.22•【字号】襄办文[2013]60号•【施行日期】2013.06.22•【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参加首届楚商大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襄办文〔2013〕60号)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委、省政府定于2013年10月在武汉举办首届楚商大会。
为做好我市参加首届楚商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全市参加首届楚商大会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其成员名单和职责分工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王兆民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行政学院院长副组长:杨绪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社科联主席李跃华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市总工会主席王绍玲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成员:尚显强市委副秘书长李万友市政府副秘书长叶鸣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刘东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任兴亮市委政研室主任张学林市招商局(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局长(主任)卓越市外事侨务局局长陈红市侨联主席尚明洋市台办主任张劲松市发改委主任葛秀全市经信委主任李光河市农委主任毛洪波市国资委主任、市国企办主任乔海林市科技局局长范景玉市财政局局长陶德慧市旅游局(市民用航空管理办公室)局长(主任)王文忠市公安局副局长林芳立市卫生局局长刘全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肖勇市城乡规划局(市测绘局)局长刘岸晖市招商局(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刘熙市工商联副主席李兴旺市委统战部副调研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统战部,叶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岸晖、刘熙、李兴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市参加首届楚商大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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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工商局关于成立全市工商系统法治工商建设工作领导
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调配
【发文字号】银工商法字[2014]49号
【发布部门】银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4.06.04
【实施日期】2014.06.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银川市工商局关于成立全市工商系统法治工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银工商法字【2014】49号)
各县(市)、分局,市局各科、室、所、队、协会:
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市工商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