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东莞市统一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劳动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保障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涉及的社会统筹保险内容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三、本制度实施的对象为凡符合公司招工招聘条件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
四、目前已超过社会保险参保年龄的在职(或退休返聘)职工,不纳入本制度范围。
第二章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和管理五、公司根据集团有关法规,按现行职工的缴费工资基数及比例确定保险费。
各项保险所缴纳的基数、比例如下:(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缴费基数按上一年浙江省社会月平均工资60%为基准,缴费比例为22%,其中企业承担14%,个人承担8%,具体操作根据《杭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暂行规定》有关文件同步执行。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缴费基数按上一年浙江省社会月平均工资60%为基准,缴费比例为13.5%,其中企业承担11.5%,个人承担2%,个人同时缴纳重大疾病补助和困难互助救济基金每人每月4元,具体操作根据《杭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有关文件同步执行。
(三)职工生育保险: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的0.8%为职工缴纳保险费。
(四)职工失业保险: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的3%为职工缴纳保险费。
其中企业承担2%,个人承担1%。
(五)职工工伤保险: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的0.6%为职工缴纳保险费。
六、职工缴费工资的确定目前暂按上一年浙江省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今后随着企业的发展和政府的要求再作适时调整。
七、职工社会保险费由公司按月缴付给市社会保险机构和地方税务机关。
公司为职工缴纳的保险费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由公司财务部统一收缴。
职工社会保险费自负部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并按月从职工工资中扣除。
第三章社会保险的归口管理八、公司社会保险独立开户的,由行政人事部门负责本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社会保险的管理工作,与集团行政人事部的联系工作。
浅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措施(郑春侠)

浅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措施郑春侠(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徽淮北 235000)摘要:分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的措施。
关键词: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问题;措施一、引言自从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以来,国家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就正式开始了,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随后卫生部等部门下发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通知,全国各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试点后全面实施,并取得了很大成效。
但是,城镇居民却被医保遗忘了,城市人口中享有医疗保险的仅在30%左右。
到了2007年,国务院决定以城镇非从业人员为对象,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现城乡全体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全覆盖。
2O09年,国家公布的医改方案中,要求三年内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参保率达到90%以上,并强调了以提高住院和门诊大病保障为重点,逐步提高筹资和保障水平。
随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又发布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指导意见》,指出“根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要在坚持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和在重点保障参保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的基础上,逐步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筹资、支付等政策和就医、费用结算、业务经办等管理措施”。
医疗保险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不论是制度建设,还是覆盖范围与服务能力、水平,都有了较大的提升。
但是,当前在门诊统筹方面还有诸多的问题存在,亟待进一步改进解决与不断完善。
二、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经过问卷调查、机构调查和专家访谈形式,调查了解全市城镇居民在医疗保险中还存在诸多问题。
1、参保主动性较低。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政府补助标准是按个人缴费标准给予相同金额的补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设个人账户,政府补助相当于补给了医保基金而非居民个人,居民则是根据个人的利益决定是否参保,因此政府补助在鼓励居民参保方面实际没起到较好作用。
我国当前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当前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前⾔:本⽂分析了我国当前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中存在的四⼤问题:覆盖率低、缺乏统⼀性、超实际的⾼保障和个⼈账户的浪费。
针对我国的实际,提出增加卫⽣投⼊、改⾰投资⽅向,认真界定基本医疗,打破城乡差别、设⽴卫⽣服务基本包,发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保险市场等四个相互关联的对策。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问题与解决办法内容摘要: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保障⽔平低、覆盖⾯⼩,最低⽣活保障制度建设缓慢,养⽼保障的社会互济性低、保障能⼒弱,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临困境等问题。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应重点加强最低⽣活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和养⽼保险制度的建设,提⾼农民的⽣活保障⽔平。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农村最低⽣活保障制度,农村养⽼保险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临困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使农民看病可以报销,增强了农民抵御⼤病风险的能⼒,深受农民群众的欢迎。
但是随着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后医疗需求的释放和增长,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临严峻的挑战。
主要表现在: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低,不能有效减轻农民的疾病负担。
国家规定的合作医疗标准是,中央财政补10元,地⽅财政补10元,个⼈交10元,每⼈年筹资30元。
由于筹资⽔平过低,基⾦有限,受益⾯⼤,补助额度⼩。
2005年在安徽省安庆市所辖市县中,桐城市医疗补助⽐例只占医疗总费⽤的23%,望江县为27.7%,岳西县住院补偿强度为25%。
⽬前的合作医疗能够为病⼈提供部分资⾦帮助,但还远远不能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合作医疗资⾦的相对稳定性与群众不断增加的医疗服务需求呈现出不适应性。
从各试点县看,2005年度住院总⼈次和总费⽤皆⽐上年度有所增长。
促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
逐步加⼤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财政投⼊⼒度,尤其是中央财政的转移⽀付⼒度。
对中央政府⽽⾔,中央财政的转移⽀付应当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平加以区分:对经济相对发达的东部地区,中央财政的转移⽀付应是适度且辅助性的;在经济发展⽔平相对差⼀些的中部地区,中央财政的转移⽀付应是⽐较稳定和递增的;⽽经济发展⽔平更低的西部地区,应成为中央财政转移⽀付的重点。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2011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一、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在城市建立了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制度,在农村实行合作医疗制度。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在20世纪末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的目标,确定在城镇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
国务院从1994年起,在江苏镇江、江西九江(两江)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试点后来扩大到20多个省区的近40个城市。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199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在全国范围全面进行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覆盖范围:城镇所有用人单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统筹层次: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为单位,也可以以县为统筹单位。
医保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且分为两部分,约70%用于建立统筹基金,30%划入个人账户。
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的2%。
总的保险费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两个部分。
支付政策: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并确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并根据医疗机构的不同等级确定)和支付限额(当地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个人支付或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承担一定的比例;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由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
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0年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起这一制度。
从2003年开始,国务院按照“财政支持、农民自愿、政府组织”的原则组织进行试点。
目前全国大多数县已经实施,覆盖了7亿多农民。
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有关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6.01.13•【文号】人社部发〔2016〕6号•【施行日期】2016.01.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做好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重要意义(一)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决策和《意见》精神上来,充分认识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重大意义,着眼于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二)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利于解决城乡医保制度分割产生的待遇不均衡、政策不协调、管理效率低、基金共济能力弱等突出问题;有利于实现协调、共享发展,增进人民福祉,使城乡居民更加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有利于增强医保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激励和制约作用,提升基金保障效能,更好发挥医保对医改的基础性作用;有利于统筹运用和发挥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在医保脱贫方面综合施策,为消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提供制度保障。
二、明确目标任务,做好统筹规划(三)要按照建立统一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明确从政策入手,推进制度整合的任务。
医保制度整合要努力实现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
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精神,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分别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坚持“没有全民的健康,就没有全面的小康”理念,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突出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遵循城乡统筹、平稳过渡、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路径,统一政策、完善制度、理顺体制、整合资源、强化管理、提升服务,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推动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在全省范围内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到2016年11月底,各州、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本统筹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操作运行办法;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各地统一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
逐步理顺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经办服务、统一统筹层次的制度,确保服务和待遇持续提升、公平可及,满足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
三、基本原则(一)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框架、政策标准、支付结算,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异,促进城乡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领域权利公平和机会公平。
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制度的衔接,强化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二)积极稳妥,有序过渡。
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城乡居民负担和基金承受能力,周密制定实施方案,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逐步整合管理职能和经办机构,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制度顺畅接续、有序平稳过渡,确保群众基本医保待遇不受影响、基金安全和制度运行平稳。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1999.06.15•【文号】财社字[1999]60号•【施行日期】1999.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字〔1999〕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6月15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行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维护保险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经办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社会保险基金。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社会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为了保障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由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分别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基金财务管理的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筹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并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的安全。
第五条为保证基金的按时、足额收缴和支付,税务机关和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有权按规定要求缴费单位如实提供用工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与社会保险有关的原始资料和数据。
第六条基金纳入单独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第七条基金根据国家要求实行统一管理,按险种分别建帐,分帐核算,专款专用,自求平衡,不得相互挤占和调剂。
第二章基金预算第八条基金预算是指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计划编制的、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东莞医改与神木医改:地方社会政策创新的经验与挑战
面得以小规模的复制 。改革开放 以后 , 随着 中央政府在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中角色的弱化甚至退出, 以 及地 方社会 政策 创新 的强化 , 地社会 保 障制度 安排 和福 利水平 的差距 进 一步加 大 , 利 的地方 化趋 势 各 福 更加明显。东莞和神木两地政府大胆探索 , 结合地方实际, 积极推动本 区域 内的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建 设, 设计出了颇具特色的医改方案 , 医疗保险领域建立起 了以本区域居民身份为基础 的、 在 不分城乡、 不 分 职业 身份 的统一 的社会 保 障制度 , 在全 国范 围 内产 生 了广 泛影 响。这 是 我 国社 会保 障制 度发 展 中的
一
体化课题 ; 中山大学经济研 究所基地建设经 费
作者简 介 : 然(9 1 ) 男, 南邵 东人 , 彭浩 18一 , 湖 经济学博士 , 中山大学岭 南学 院副教 授 ( 州 507 ) 中山大学流动 广 125 ,
人 口卫生政 策研 究 中心研 究员;
岳 经纶(97 ) 男, 南邵 阳人 , 16一 , 湖 哲学博 士, 中山 大学政 治与公 共事务 管理 学 院、 中国公共 管理研 究 中 心、 流动人 口卫生政策研 究中心教授 、 博士 生导 师( 广州 5 0 7 ) 12 5 。
收稿 日期 :0 1 一6 _5 2 1_ o 一 o
基金 项 目: 国家社科基金 重大项 目《 时期 中国民生保 障体 系建设研 究》; 家社科基金 重点项 目《 新 国 中国医疗保 障体 系的制度 整合 与可持续发展研 究》;hn d M B ad G at u b r 9 8 ) 中山大学“ 8 ” C i Mei or ( rn N m e —9 4 ; a c O 95 工程三 期; 中山大学 中央 高校基本科研 业务费专项资金 ; 育部 新世 纪优 秀人 才资助计划 ; 教 东莞市基本 医疗保险
各类保险业论文选题题目
各类保险业论文选题题目保险是指以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或对个人因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行为。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各类保险业论文选题题目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保险业mba论文选题1、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管理问题研究2、人工智能在保险核赔环节应用案例分析3、我国万能险异化及对策研究4、医疗保险对北京市老年人医疗机构选择行为的影响研究5、社会支持对农村老年人健康状况的影响研究6、用人单位补缴职工养老保险费法律问题研究7、泰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轨政策执行研究8、青岛农商银行养老金融业务发展战略研究9、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对劳动力就业和人力资本投资的影响研究10、济宁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的问题与对策研究11、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效力研究1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账户的财政负担研究13、安徽省社会养老保险水平地区差异实证研究14、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测度15、我国保险代理公司经营效率研究16、全国基本医疗保险欺诈行为智能监测研究17、H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审计探析18、晋江市民营企业医疗保险参保问题研究19、奥罗米亚保险公司(OIC)案例研究在埃塞俄比亚客户对待人寿保险采购政策的态度20、论人身保险合同复效模式选择21、养老保险企业缴费的费率结构优化研究22、财产保险行业“营改增”影响研究23、利率、承保能力约束和中国财产保险承保周期24、保险企业社会责任表现对企业财务绩效及稳定性影响研究25、N 公司中层管理者绩效考核研究26、T 保险公司寿险业务营销策略研究27、M 人寿保险公司营销策略研究28、T 人寿保险公司客户投诉管理研究29、论保险标的之危险增加30、保险合同犹豫期条款分析31、行政法视角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研究32、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的法律地位研究33、我国保险业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法律问题研究34、河北省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收入再分配效应研究35、保险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绩效考核优化研究36、论海上保险合同的告知义务37、我国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发展问题研究38、河北省农户小麦保险保费承受能力及影响因素研究39、家庭联合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设计40、社会养老保险中的互助共济:词源、诠释和量化41、基于期权的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模式研究42、宁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补偿方案测算研究43、农户家庭非农就业对中老龄成员养老保险参与的影响研究44、风险对冲在保险中的应用研究45、保险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分析及对策研究46、基于因子分析的我国中型产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研究47、中国 __ 银行山东省分行养老金融业务营销策略研究48、制度分割与代际分化:医疗保险参与对流动人口住院医疗服务利用的影响49、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第三人的范围研究50、延迟退休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再分配效应的影响51、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账户缴费机制的累退性研究52、医保单病种支付方式分析和支付标准预测53、我国保险机构系统性风险研究汽车保险论文题目1、残差灰色预测模型在汽车保险杆涂层自然老化研究中的应用2、基于岗位需求的工作过程导向化课程体系构建与实施——以汽车保险理赔与评估专业为例3、新能源汽车保险:风口与风险4、《汽车保险与理赔传统》慕课教学探讨5、基于岗位工作能力导向的《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改革探讨6、“反转课堂”本科教育实践——以《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为例7、 PBL教学模式在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中的应用研究8、关于汽车保险理赔时效纠纷的研究9、汽车保险欺诈的成因和车主主动预防10、对汽车保险理赔中查勘定损的模式分析11、影响我国汽车保险健康发展的因素分析12、车险行业面临的自动驾驶汽车保险窘境及其对策探讨13、“翻转课堂”本科教育实践——以《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为例14、高职现代学徒制专业课程教学模式探讨——以“汽车保险与理赔”为例15、互联网汽车保险企业排行榜16、订单班式汽车保险与理赔人才培养模式研究17、任务驱动教学法在《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中的应用18、高职“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混合式教学模式探索19、中高职三二分段课程衔接探讨——以“汽车保险与理赔”为例20、关于商车费率市场化后汽车保险发展的思考21、高职《汽车保险理赔与法规》课程建设的思考22、大数据视角下共享汽车保险定价机制研究——与UBI车险对比论证23、互联网汽车保险服务创新理念研究24、新能源汽车保险产品设计开发问题的研究25、汽车保险中车联网大数据智能分析及应用26、侦办汽车保险诈骗案件的难点和对策27、汽车保险业务发展问题研究28、对汽车保险理赔中查勘定损的模式分析29、汽车保险理赔中的欺诈与防范30、汽车保险考核评估系统设计31、我国汽车保险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32、汽车保险风险管理相关问题及其探究33、关于汽车保险理赔时效纠纷的研究34、仿真软件在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中的应用35、新工科背景下汽车保险与理赔模式研究36、汽车保险理赔骗保原因分析及教学中的德育渗透37、影响我国汽车保险健康发展的因素分析38、汽车保险人才需求情况分析39、新能源汽车保险问题初探40、我国汽车保险理赔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41、汽车保险,如何华丽转身?42、中外电动汽车保险情况及对我国的启示43、移动互联网汽车保险服务设计研究44、基于期待效用的无索赔优待汽车保险系统研究45、美国无过失汽车保险的历史演进与经验启示46、影响我国汽车保险行业发展的因素和对策47、基于极限学习机的汽车保险欺诈识别模型构建与研究48、新形式下汽车保险理赔减损策略49、论“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改革与实践50、中国汽车保险市场发展研究医疗保险论文题目1、非正规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问题的几点思考2、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对家庭金融资产选择的影响——基于功能差异性视角3、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历程4、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家庭收入分配效应研究——基于CHNS 2000—2011的分析5、充分发挥医疗保险在健康扶贫中的作用——对扶贫攻坚大背景下医疗保险工作的思考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状况初步评估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发展评析8、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对居民医疗服务利用的影响9、推进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建立10、浅析国外医疗保险制度对中国医疗保险改革的启示11、农村居民医疗保险的反贫困效果研究——基于PSM的实证分析12、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的障碍探析13、基于时间序列马尔可夫模型的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预测研究14、我国补充医疗保险职能再界定与政策优化15、医疗保险法律适用问题探究16、基本医疗保险治理机制及其完善17、借鉴美国经验探索构建我国面向健康管理的医疗保险制度18、略论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融合的模式和实施建议19、我国建立商业医疗保险道德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议:美国商业医疗保险运行机制的启示20、时空背景下弱势教育流动者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研究21、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在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以大病保险为例22、我国慢性肾病医疗保险管理策略分析23、探讨尽快实现我国商业保险与医疗保险协同发展机制24、医疗保险付费对医生诊疗行为的激励约束效果——经济学解释与政策机制25、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支付方式改革的发展趋势26、生育保险并入基本医疗保险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产生的风险27、我国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研究——基于两个典型案例的探索性分析28、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中的创新药物费用分担机制研究29、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筹资政策分析——基于公平性视角30、浅析药物经济学评价与医疗保险预算影响分析的差异31、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的政府间责任分摊研究32、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研究33、成都市大病保险保障体系下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建立和管理34、市场结构、医疗保险与医疗费用的关系研究35、医疗价格形成机制和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历史演变——国际比较及对中国的启示36、基于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的医疗保险基金的测算37、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失业的影响研究38、基于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的居民个人筹资额度与筹资可行性分析39、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影响因素调查分析。
中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中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基本医疗保险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自建立以来,经历了不断完善和优化的过程。
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进一步提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改革。
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最早始于20世纪50年代,其初衷是为了保障全民的医疗保障需求。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制度在不断完善和优化的同时,逐渐实现了覆盖范围的扩大和资金的增加,但也暴露出了种种问题。
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包括:(1)基金筹资不足:目前,基本医疗保险主要靠职工、企业和政府的缴费来筹集资金,但是,这些缴费对象的支付能力和意愿均存在着不稳定和不足的情况,导致基金短缺。
(2)待遇标准不足:虽然医保待遇标准不断提高,但与实际医疗费用的增长相比,待遇标准依旧显得平庸,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的需求。
(3)医疗资源不足:目前,医疗资源的分配和利用都存在着严重的不均衡现象,高端医疗资源相对集中,基层医疗资源匮乏,导致一些地区和人民的医疗保障需求不能得到满足。
(4)医保关系复杂: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各地之间的医保政策和制度不太一样,个体户、农民工等群体也面临着医保难题,不利于实现医保制度的统一和一致。
二、改革方案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中国国务院在2016年7月正式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完善筹资机制:完善财政支持,建立多层次、多来源、多渠道的筹资机制,扩大筹资对象的范围和方式,增加基金的规模和稳定性。
(2)提高待遇标准:根据不同层次和地区的医疗保障需求,逐步提高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优化医疗保障政策,提高患者报销比例。
(3)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进医疗资源公平配置,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基层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医疗服务的覆盖率和质量。
(4)统一医保制度:逐步实现医保制度的统一和一致,建立国家医保数据库和联网结算系统,使医保政策、管理和服务规范化、统一化,便于医保管理和服务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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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针对东莞市统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 题.提出了今后需要加强医药卫生体制四位一体的联动协同改 革机制建设,补充了针对外来务工人员保险需求的条款的建 议,以期东莞市统一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更完善。 【关键词】医疗保险 门诊统筹 四位一体 随着东莞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统筹一体化程度的 提高,财政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支持能力明显提高,东莞市 政府决定从2008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统一的社会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东莞不仅是中国经济发达地区,也是外来 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地区,采取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全 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东莞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概述 东莞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全市职工、按月领取 养老金和失业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城乡居民,参保范围基 本实现了全覆盖,统一的全民基本医疗保险框架体系基本形成。 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资标准和分配使用 (1)医疗保险基金的筹资标准。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按照多方筹资、财政补贴的原则,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 资的3%为基本标准,建立覆盖住院和门诊的医保统筹基金,其 中住院部分为2%,门诊为1%。不同的人群按照不同的补贴标准 由各级财政进行补贴。其中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的,由用人单位 承担住院和门诊0.3%的部分,财政补贴0.2%,个人负担0.5%的 部分;灵活就业人员负担住院的全部保险费用和11]诊的0.8%, 财政补贴0.2%;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力度最大,个 人仅负担一半保险费用,另一半由财政补贴负担。从财政补贴 标准看,财政补贴主要集中在居民补贴部分,就业人员财政补 贴统一为平均工资额度的0.2%。 、 (2)医保基金的分配使用。医保基金实行全市统筹使用,住 院基金用于按照规定支付参保人员住院及部分特定门诊的基 本医疗费用,门诊基金用于支付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参保人从 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后的第3个月起可按规定享受以上保险 待遇。基金对住院和特定门诊的基本费用保险水平较高,最高 3l4 《当代经济)2011#-s月(上) 支付限额为每人4万元(2009年调整为10万元),住院部分按 9596j亥付(2009年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为100%),特定门诊按60% (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按65%)核付。2009年1月1日以后以上比 例分别提高15个百分点,同时对具体病种及核付标准也进行 了明确,对于符合特定要求的基本门诊费用按照60o/'o, ̄付。 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定点双向逐级转诊制度,由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具体转诊手续,二级和三级定点医院支付比 例分别降低10%和20%,并且转到非定点医疗机构的保险基金 不予支付,到上级医院非转诊的急诊就医支付比例降低10%,但 在指定门诊服务时间之外的急诊按照统筹基金规定支付。同时 规定中草药每方剂10元以内、单处方3剂以内的按基本规定支 付,规定范围内120元以下的诊疗项目和医用材料也按基本规 定支付。 2、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 东莞市统一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是在原职工基本医疗保 险和居民大病统筹保险模式的基础上,对1']诊统筹的全新运作 探索,在保险监督管理方面其强调了1、]诊医保费用的监管革 新:一是对异地定居的退休人员,每年一次性拨付门诊费用后 不再参与东莞市门诊统筹;二是对特定1]诊进行分类管理,将 慢性和需要持续门诊治疗的疾病划分为以药物治疗和医疗技 术诊疗为主的两类,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治疗管理;三是 在定点医疗、逐级转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基础上,充分尊重医务 人员的诊疗方案,按照总量控制、定额结算(包干)方式限额结 算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基本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是保障参保人 员基本医疗的基础。 3、基本医疗保险的组织实施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涉及到财政、卫生、医疗和社保等多家 政府机构,东莞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体制特别强调各有关部门的 职能作用及其密切配合、加强协调的组织实施机制建设。社保 部门负责医保制度的组织实施和配套管理办法,卫生管理部门 负责加强医疗救治机构,特别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 理,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各项经费和财政补贴,而各级政府及相 关部门主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同时,为了保证基本医疗保险 制度的实施,东莞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体制强调了6种基金不予 支付的情况,即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的、超出支付范围 的、涂改与冒用的、因参保者个人要求住院和提出不适合诊疗 要求而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门诊急诊外自行到指定门诊就医 点以外的医疗机构就医的。另外,应参保而未参保或参保后连 续中断缴费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人员,从应参保或中断缴 费之月起计征医保费并按有关规定收取滞纳金,其医保待遇从 办理参保手续并缴费手续之月起按新参保人计算,中断期间发 生的医疗费基金不予核付。 二、影响东莞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因素 东莞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建立在城乡统筹水平 较高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基础上的,财政补贴和较完善的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站)在实施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发挥了 非常重要的作用。 1、东莞社会经济发展对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定实施 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东莞利用区位优势,通过招商引资加快发 展,实现了从农业县向新兴现代化工业城市的跨越,成为国际 著名的加工制造业基地。2007年底,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3151 亿元,经济总量跃居全国地级城市首位,常住人口人均地区生 产总值46014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83元,农村居民 人均纯收入1 1514元,经济的快速发展为2008年实施统一的社 会基本医疗保险打下了扎实的经济基础。而且东莞没有下设县 市,区域城乡经济发展比较均衡,2009年人口城镇化率为 86.39%,城乡统筹程度较高,为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统筹提供了 良好的社会条件。2009年人均生产总值达到56591元,增长 10%,为东莞市保持和促进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可持续健康发 展提供了有力的财政保障。 2、东莞市基层医疗卫生建设对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的支持 作用 东莞市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了东莞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 展,2009年年末全市有医疗机构总数2106个,其中门诊、诊所、 卫生站、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2033个, 卫生技术人员35766人,医院病床18080张,全市建成并投入使 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48个。东莞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 的健康快速发展,为展开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提供了基本诊 疗服务,为将门诊统筹的就诊重心放在社区卫生层面提供了全 方位的保障。随着东莞市三级医疗保健网的逐步完善,特别是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医疗、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 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功能的逐步完善,对促进东莞基本医疗 保险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3、东莞市人口结构对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影响 东莞市属于典型的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地区,2009年全市户 籍人口178.73万人,常住人口635万人,城镇常住人口548.58 万人。但也有资料显示,包括暂住人口在内,当前东莞市实际人 口数量可能已超过1000万。庞大的外来人员数量,为东莞市实 CONTEMPORARYECON S ■■■●■●■●■■■■■■●■■■■■●■■■■●●■- ●■■●■■■■■■■■■■■●- 0 ℃●■■●●_ 施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带来了较大的压力。2009年东莞市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9年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医疗 保险人数为536.57万,按照常住人口的统计口径测算,参保率 为84.49%。如何针对外来务工人员采取有效的医疗保险措施, 将对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统一化进程带来较大的冲击,特别 是对外来人员,户籍地大部分并没有采取城乡统筹和门诊统 筹,也会影响到国家提出的社会保险关系全国转移接续的问题。 三、东莞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对策与借鉴 东莞市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既与 社会经济的高度城乡统筹有关,也得到了社区基层卫生服务机 构快速发展的支持。在人均收入水平普遍较高的背景下,东莞 市采取包含门诊统筹在内的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得到了 财政补贴的有力支持,但同时外来务工人员数量众多,基本医 疗保险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1、东莞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特点 通过分析东莞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可以看出,东莞 市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模式的基础 上,调整了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模式,增加 了门诊统筹,并将统筹的医疗就诊机构向基层社区卫生机构倾 斜,推行以医生为主导的双向转诊、特定门诊社区服务模式和 采用“总量控制、定额包干”的结算方式等,不仅有利于提高医 疗保险基金的保障效率,也有效遏制了基金使用中的违法和控 制道德风险等1司题,从而保障了基金安全。在我国大力推进社 会保险城乡统筹发展和进行医疗、医药、医保和公共卫生四位 一体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无疑对其他经济水平较高 地区的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2、完善东莞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对策 东莞市打破城乡界限和户籍界限,建立起城乡一体的社会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既保大病、又解决门诊待遇,对于缓解群众 “看病难、看病贵”I'q题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应该看到, 东莞市作为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经济发达地区,还有很多地方 需要进一步完善。 (1)外来务工人员医疗保险转移接续问题及其完善对策。 东莞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周期是按照一个自然年度享 受参保待遇的,而外来务工人员的流动往往是与我国的春节紧 密联系的,这种公历纪年与我国农历纪年之间的时间差不利于 外来务工人员参保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而且部分外来务工人 员已经参加户籍地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与东莞市的门诊统筹 难以进行有效衔接。 外来务工人员属于单位参保或灵活就业参保两类人群,按 照东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财政补贴仅为平均工资额度的 0.2%,其他费用由个人或用人单位承担。因而在账户设置上,应 该根据外来务工人员的参保需求采取更为灵活的方式,避免与 原户籍地医疗保险重复。未参保群体按照基本制度规定实施, 可以通过单列门诊账户的储蓄模式,提高参保人员的积极性, 也可以与其他医疗保险模式进行有效衔接;已参保人群可以根 据个人意愿调整住院与门诊统筹的比例,适度提高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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