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船舶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船舶安全管理,保障船舶及人员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属船舶及其相关人员。

三、安全管理目标1. 防止船舶安全事故的发生;2. 确保船舶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3. 保障船舶运营顺利进行。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船舶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负责船舶安全管理的决策、协调和监督工作。

2. 船舶船长为船舶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船舶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

3. 船舶安全员负责船舶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和监督,协助船长开展船舶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4. 船员应严格遵守船舶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参与船舶安全管理活动。

五、安全管理措施1. 船舶安全技术管理(1)船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确保设备完好、有效。

(2)船舶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船长应组织船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船员安全意识。

2. 船舶防火、防爆管理(1)船舶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火、防爆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2)船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3)禁止在船舶上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3. 船舶防污染管理(1)船舶应遵守国家有关防污染规定,确保船舶排放达标。

(2)船员应掌握防污染操作规程,防止船舶污染事故发生。

4. 船舶防海盗管理(1)船舶应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提高防海盗能力。

(2)船员应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一旦发现海盗,立即采取措施。

5. 船舶人员健康管理(1)船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2)船长应关注船员心理状况,关心船员生活,提高船员工作积极性。

六、安全监督检查1. 船舶安全员应定期对船舶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 安委会应定期对船舶安全管理进行检查,确保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七、奖惩措施1. 对在船舶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船员安全检查制度

船员安全检查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船舶的安全管理水平,预防船舶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船舶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船员安全检查制度。

二、检查目的1. 确保船员具备必要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2. 检查船舶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3. 保障船舶航行安全,预防船舶事故的发生;4. 促进船员队伍素质的提高。

三、检查范围1. 船员持证情况;2. 船员培训情况;3. 船员健康检查情况;4. 船舶设施设备状况;5.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6. 船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四、检查内容1. 船员持证情况:(1)船员是否持有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2)船员适任证书的类别和等级是否符合船舶要求;(3)船员适任证书的有效期。

2. 船员培训情况:(1)船员是否参加规定的培训课程;(2)船员培训记录是否完整;(3)船员培训效果是否达到要求。

3. 船员健康检查情况:(1)船员是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2)船员健康状况是否符合船舶要求;(3)船员健康检查记录是否完整。

4. 船舶设施设备状况:(1)船舶是否配备齐全的救生设备;(2)船舶救生设备是否完好;(3)船舶消防设备是否完好;(4)船舶导航设备是否完好;(5)船舶其他设备是否完好。

5.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1)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建立健全;(2)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得到有效执行;(3)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改进。

6. 船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1)船舶应急预案是否制定;(2)船舶应急预案是否得到有效执行;(3)船舶应急预案是否定期进行演练。

五、检查方法1. 审查法:查阅船员适任证书、培训记录、健康检查记录等资料;2. 检查法:实地检查船舶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应急预案及演练等情况;3. 调查法:对船员、船舶管理人员等进行访谈,了解船舶安全状况。

六、检查程序1. 制定检查计划:根据船舶实际情况,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检查范围、检查内容等;2. 实施检查:按照检查计划,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3. 整改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船舶立即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4. 检查总结: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检查报告。

船舶部值班和巡回检查制度

船舶部值班和巡回检查制度

船舶部值班和巡回检查制度概述船舶部值班和巡回检查制度是为了确保船舶部在任何时间都能保持高效运转,并对设备和工作环境进行定期检查,以及严格执行安全和操作规程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

值班制度1. 值班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并完成交接手续。

2. 值班人员应时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响应紧急情况。

3. 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做好记录工作和事件的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巡回检查制度1. 巡回检查应定期进行,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发现潜在问题。

2. 巡回验收要点包括但不限于船舶设备、风险物品、燃油和泄漏物品、消防设备、安全标志等。

3. 巡回检查记录应详尽准确,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进行处理。

巡回检查工作计划1. 巡回检查工作计划应提前制定,并在船舶部内广泛宣传。

2. 巡回检查工作计划应明确责任人和检查时间,并确保按计划执行。

3. 巡回检查工作计划应定期评估和更新,以适应船舶部的需要。

巡回检查报告1. 巡回检查报告应包括检查时间、地点、人员、检查内容和发现的问题等信息。

2. 巡回检查报告应及时靠谱和分发给相关责任人,并记录归档。

3. 巡回检查报告应包括问题的处理和改进措施,并跟进问题的解决进展。

安全和操作规程执行1. 所有船舶部员工都应严格遵守安全和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相关培训。

2. 安全和操作规程的执行应纳入日常巡回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

3. 发现违反安全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惩罚措施。

以上为船舶部值班和巡回检查制度的概述和基本要点,希望能对船舶部的运营和安全管理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详细执行细则和流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船舶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船舶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公司安全管理,保障船舶及船员的人身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船舶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船舶公司及其所属船舶、船员及所有参与船舶公司业务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船舶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船舶安全、船员健康、乘客满意。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船舶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船舶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船舶公司各部门应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船舶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船舶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九条船员应遵守船舶安全管理规定,履行安全操作职责。

第十条乘客应遵守船舶安全规则,服从船员管理。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一条船舶公司应定期进行船舶安全检查,确保船舶设备设施完好。

第十二条船舶公司应建立健全船舶安全技术档案,包括船舶技术资料、维修保养记录等。

第十三条船舶公司应加强对船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船舶公司应制定船舶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五条船舶公司应加强船舶消防、救生、防污染等方面的设施建设。

第十六条船舶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章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第十七条船舶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或隐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船舶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船舶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完)。

船舶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船舶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船舶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船舶隐患排查治理管理,防范事故风险,保障船舶和船员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注册的船舶,涉及船舶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船舶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船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船员和船舶的安全。

第四条船舶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应当遵守国际公约,秉持国际惯例,遵循国际标准,与国际接轨,提升船舶运输的安全水平。

第五条船舶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应当注重技术、管理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的综合治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综合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六条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者、船员和各级海事管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和个人均有责任和义务遵守本制度,做好船舶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

第七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船舶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推动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的不断完善和提高。

第八条船舶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另行制定。

第二章目的和原则第九条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船舶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促进船舶安全生产工作,预防船舶事故事故和人员伤亡。

第十条本制度的原则是依法治理、科学预防、综合治理、追责问责、共同参与。

第三章船舶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十一条船舶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或岗位进行管理,明确责任人和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相关机构或岗位单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海事监督员等资格齐全的管理人员,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技术水平。

第十三条船舶所有人和经营者应当在船舶上或岸上配备相应的海事监督员或海事管理负责人,负责船舶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者、船员和各级海事管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高船舶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五条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船舶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相关问题,确保船舶安全生产。

船务安全管理制度

船务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船务安全管理,保障船舶和船员的人身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确保船务业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船舶及船员,以及与船务业务相关的管理人员。

三、组织机构1. 成立船务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船务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2. 船务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船务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管理职责1. 船舶安全管理部门:(1)负责船舶安全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2)负责船舶设备的检修、更换和更新工作;(3)负责船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4)负责船舶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2. 船舶船长:(1)负责船舶的安全运行;(2)负责船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3)负责船舶安全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4)负责船舶事故的应急处理。

3. 船员:(1)遵守船舶安全管理规定,服从船长指挥;(2)参加船舶安全教育和培训;(3)维护船舶设备的安全;(4)发现船舶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五、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检查:(1)定期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船舶设备完好;(2)对船舶设备进行检修、更换和更新,确保设备性能符合要求;(3)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安全培训:(1)组织船员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技能;(2)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船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事故处理:(1)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制定整改措施;(3)对事故责任进行追究,严肃处理。

4. 安全监督:(1)设立安全监督岗位,负责日常安全监督工作;(2)定期对船舶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六、奖惩措施1. 对在船务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船务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 本制度由船务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船务安全管理制度,旨在提高船务安全管理水平,保障船舶和船员的人身安全,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船舶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公司的安全管理,保障船舶航行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港口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船舶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船舶公司所有船舶及其船员、管理人员、相关服务单位等。

第三条船舶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船舶、船员、设施设备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四条船舶公司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五条船舶公司应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船舶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第七条船舶公司应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二章安全管理体系第八条船舶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管理。

2. 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船舶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船舶安全操作规程、船员安全操作规程等。

3. 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船舶、设施设备、船员安全检查,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4. 安全培训制度:对船员、管理人员、相关服务单位等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5. 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建立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分析等制度。

6. 安全信息报送制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报送安全信息。

第三章安全操作规程第九条船舶公司应制定船舶安全操作规程,包括以下内容:1. 船舶航行安全:严格遵守国家航行规定,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2. 船舶停泊安全:按照规定进行停泊,确保船舶停泊安全。

3. 船舶装卸安全:严格按照装卸操作规程进行装卸作业,确保装卸安全。

4. 船舶消防安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船舶消防安全。

5. 船舶防污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船舶污染。

6. 船舶防海盗:加强船舶防海盗措施,确保船舶及船员安全。

船岸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船岸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船舶及岸上设施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障船员、乘客及岸上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船舶及岸上设施的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三、职责1.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船岸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2. 船舶管理部门负责船舶的安全检查、维护及整改工作。

3. 岸上设施管理部门负责岸上设施的安全检查、维护及整改工作。

4.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负总责。

四、检查内容1. 船舶安全检查:(1)船舶结构、设备、系统、附件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船舶设计要求。

(2)船舶动力系统、电气系统、消防系统、救生设备等是否正常工作。

(3)船舶航行、停泊、作业等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4)船舶人员配备、培训及证书是否符合要求。

2. 岸上设施安全检查:(1)岸上设施结构、设备、系统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设计要求。

(2)岸上设施动力系统、电气系统、消防系统、救生设备等是否正常工作。

(3)岸上设施人员配备、培训及证书是否符合要求。

(4)岸上设施生产、作业、维修等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五、检查方式1. 定期检查: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船舶及岸上设施的安全检查。

2. 不定期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可随时组织船舶及岸上设施的安全检查。

3. 专项检查:针对船舶及岸上设施的重大安全隐患,公司可组织专项检查。

六、整改措施1.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相关部门应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责任人。

2. 对整改措施,相关部门应定期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3. 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公司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奖惩1. 对在安全检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检查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公司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船舶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船舶安全检查员的管理,确保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益,维护船舶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负责对各类船舶进行安全检查的船舶安全检查员管理。

第三条船舶安全检查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做到公正、廉洁、专业、独立,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第四条船舶安全检查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严格依法行使职权,不得徇私舞弊,不得违法违纪。

第五条船舶安全检查员应当依法履行船舶安全检查职责,保障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第六条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船舶安全检查员管理机制,加强对船舶安全检查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船舶安全检查员的素质。

第七条船舶安全检查员应当随时接受上级机关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总结和改进工作,确保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二章船舶安全检查员的条件和资格
第八条船舶安全检查员应当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相应的航海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具备良好的身体健康和心理素质;
(三)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船舶安全检查工作流程。

第九条船舶安全检查员应当接受相关培训,并通过考核。

培训内容包括船舶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安全检查流程等。

第十条船舶安全检查员应当每年进行一次续期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相应的资格。

第十一条船舶安全检查员应当保持与船员和船舶安全管理部门的联系,了解最新的船舶安全信息。

第三章船舶安全检查员的职责和权利
第十二条船舶安全检查员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执行上级有关船舶安全检查工作任务;
(二)检查船舶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发现船舶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四)参与事故调查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意见;
(五)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船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十三条船舶安全检查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有权要求船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提供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有权向上级部门提出查处船舶安全问题的建议。

第十四条船舶安全检查员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不得泄漏有关船舶和船员的安全信息。

第四章船舶安全检查员的执法原则和程序
第十五条船舶安全检查员在执行执法任务时,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一)依法行使职权,不得滥用职权;
(二)公正、公开、公平,不徇私舞弊;
(三)重视事实,依法作出检查结果和处理决定。

第十六条船舶安全检查员在执行执法任务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取证:收集、固定和保存有关证据;
(二)调查:调查事实,了解情况;
(三)听证: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四)处罚:根据事实和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第十七条船舶安全检查员在执行船舶安全检查工作中,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行为应当及时报案。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船舶安全管理部门所有。

第十九条船舶安全检查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船舶安全检查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修订时另行通知。

以上就是船舶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制定和落实这一制度,可以有效提高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维护船舶安全,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同时,船舶安全检查员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素质的提升,保持职业道德和操守,做到公正、廉洁、专业、独立。

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确保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