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标准和原则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三龄一历”的认定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三龄一历”的认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三龄一历”的认定刘亚人事档案是组织部门、人事部门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人员社会经历及其德、能、勤、绩等方面数据和信息的~以个人为单位集中起来的~具有一定保存价值和有机联系的原始历史记录[1]。
人事档案是一种专门档案~其类型主要有干部档案、工人档案、学生档案、军人档案等四种。
此处仅介绍干部档案管理相关问题。
《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第二条指出:干部档案是干部个人经历和社会实践的记录~是干部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和工作情况的反映~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
[2]。
干部档案正本包括履历表、自传、鉴定、考核材料、政治历史问题的审查材料及甄别复查材料、参加中国共产党或共青团的材料、奖惩、任免、退职退休等全面反映一个干部的历史和现实情况的十大类材料。
所谓“三龄一历”即:年龄,出生日期,、党龄,入党时间,、工龄,参加工作时间,和学历学位~是干部档案的重要内容。
2005 年12 月~国家召开了第四次干部档案工作会议~将“三龄一历”纳入干部档案验收重点。
2006 年~中组部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检查验收办法》全方位核查干部档案~“三龄一历”相关内容在百分制评分中占到28分~其中学历学位有关内容占8分~年龄占6 分~党龄占8 分~工龄占4 分[3]。
2010 年3 月河北省开展了关于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核查工作~重点核查“三龄一历”。
可见~“三龄一历”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占据重要地位。
一、难以认定的原因分析实际工作中~“三龄一历”难以认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可归结为个人原因和外部原因:本人原因又有主观故意和外部之分:首先~为自身利益有意歪曲事实~在干部年轻化的大趋势和私益的驱动下~“年龄报低~党龄、工龄报长~学历报高”,其次~个人在填写时不够认真~带着随意性[4]~造成人事档案中有多项记载~例如在填写年龄时~有时填农历~有时填公历,在填写党龄时~由于时间较长~忘记了具体的日期~大概估一个。
浅谈如何做好人事档案中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审定工作

浅谈如何做好人事档案中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审定工作作者:刘运莉来源:《卷宗》2016年第10期摘要:干部档案管理属于组织部门人事管理中的重点内容,在干部选拔、培养、任用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社会各界对干部监督的不断重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与整理工作也得到了人事档案部门的高度重视。
本文对当前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探讨提高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认定水平的有效对策。
关键词:人事档案;干部管理;三龄两历一身份“三龄两历一身份”中的“三龄”是指年龄、工龄、党龄;“两历”是指学历与工作经历;“一身份”是指干部身份[1]。
这是人事档案识别干部的关键信息。
近年来不少媒体曝光了一些干部随意更改年龄、工龄、伪造学历以及工作经历的热点事件,成为广大公众诟病的主要问题。
为保证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真实准确,充分发挥人事档案在干部选拔、任用与评价中的鉴别作用,必须加强对“三龄两历一身份”的严肃审定。
1 人事档案常见审核问题处理办法(一)关于出生日期的核定1.新旧历原因:新旧历对应为同一天的,在本人档案中,最早的履历表、学历材料、党团材料等记载为*年*月*日,而后记载为*年X月X日;经核查万年历,*年*月*日为新历,*年X月X日为旧历,可直接认定该同志出生时间与其身份证号码一致,为*年X月X日。
2.非新旧历原因:对档案中出生日期记载不一致的,必须由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调查后,经集体研判后对干部出生日期作出认定。
(1)经组织调查,不确定是否得利。
若查本人档案中,最早的履历表、学历材料、党团材料、工资审批表(材料形成时间)等多份材料记载为*年*月*日,从某年某月开始记载为X年X月X日。
根据中共中央组通字[2006]41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及本人档案中最早的记载,可认定该同志出生时间为*年*月*日。
(2)经组织调查,确定不得利,但能提供比档案中最早记载材料更早的户籍证明的。
根据中共中央组通字[2006]41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及本人提供的户籍证明材料,可以认定本人提供户籍证明材料上的出生时间。
关于三龄一历相关问题的说明

关于“三龄一历”相关问题的说明(本资料由个人收集整理,仅供参考)一、关于认定干部出生日期和参加工作时间几个问题的说明(一)干部出生日期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单位及本人均不得随意填写、更改。
干部出生日期以档案中的历史材料记载为依据。
“文革”前参加工作的以档案中“文革”前本人填写的学生登记表,干部简历(履历)表,历史自传,入伍、入学、毕业生登记表,入团、入党志愿书等原始材料为依据;“文革”期间及“文革”后参加工作的,以招工、入伍、升学、入团、参加工作等较早填写的并经组织审查的材料为依据。
凡原始材料中记载前后不一致的,以多数记载为准;记载为两个出生时间且各时间的记载处数相等,由组织上根据具体情况,认真分析,确认其中一个时间。
关于农历与公历的换算问题。
中央组织部自1958年安排部署填写《干部履历表》以来,就明确要求出生日期一律按公历填写,因此,干部出生日期一般不再进行农历与公历换算。
凡因升学、入伍、参加工作、结婚等个人原因把年龄改大或改小,现又要求更改出生日期的,一律不作更改。
干部档案中的出生日期与户口本、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要通过户籍部门查找原始户口底帐,如早于档案材料形成时间,查实的出生日期,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认定后作为依据。
对无法查实的;以档案为准。
(二)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以入伍、招工、毕业分配等档案历史材料上记载的情况为依据。
按政策规定,符合更改参加工作时间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更改,没有更改前应仍以档案原始记载进行认定。
(三)干部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巳经组织作过认定,并形成了“三龄一历”审核认定材料,但与档案内容不符,仍以档案中的原始材料记载为依据,原认定意见不予认可,在报请领导批准后,从档案中撤出。
(四)涂改、伪造的档案材料不能作为认定干部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的依据。
档案材料被严重涂改,出生日期和参加工作时间难以认定的,可作为疑难问题,提请上级组织部门协助认定。
二、关于认定入党时间、转正时间的说明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有些时期各党有预备期,有些时期则没有预备期,有些时期入党时间从党员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有些时期入党时间则从党委批准之日算起,情况不尽相同。
“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表填写规范及样表

“三龄二历一身份”核定表填写规范《“三龄二历一身份”核定表》是我校干部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记录和反映干部任职及其变化的重要书面文件, 是干部自然情况、经历及职务变动情况的客观反映,是历史、全面地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一、填表基本要求1、表内所列项目要逐项实事求是地填写,不能遗漏,所填内容要准确无误。
“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学习简历”、“工作经历”要如实填写,并保持前后的一贯性,不能随意更改。
2、表内的年、月一律用阿拉伯数字。
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5”。
3、表格要求电脑输入填写,除“个人承诺”栏填表人签字外不要手写,表格打印一律采用16K规格纸,正反面打印(表格左边为装订处,需多留空白),16K规格纸可到党委组织部领取。
4、“单位”一栏填写到所在二级单位,如“河北经贸大学xxxx学院”、“河北经贸大学xxxx处”,“填表时间”统一为2010年9月9日。
二、具体项目填写说明1、“姓名”栏:填写档案所用的姓名。
2、“民族”栏: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3、“政治面貌”栏:填写“中共党员”,民主党派成员需注明民主党派名称,如.“九三学社”、“民盟”、“农工党”等。
无党派人士,在栏内注明“无”。
4、“出生年月”栏:中央组织部自1958年以来明确要求出生日期一律按公历填写,因此,干部出生日期不再进行农历与公历换算,对于已经填写农历日期的一律不得更改。
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1972.05”。
5、“参加工作时间”栏:干部参加工作时间以入伍、招工、毕业分配等时间为准,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2003.06”。
6、“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间,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2001.11”。
民主党派成员不填写加入民主党派的时间。
无党派人士,注明“无”。
在党的历史上,有些时期各党有预备期,有些时期则没有预备期,有些时期入党时间从党员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有些时期入党时间则从党委批准之日算起,情况不尽相同,请根据入党时间认真填写。
《三龄两历认定表》填写规范

《三龄两历认定表》填写规范《三龄两历认定表》审核认定办法与填写规范《三龄两历认定表》由各单位安排专人按照档案材料如实填写,单位盖章,左下角须署审核者名字。
用A4纸张打印,此表放于散材料袋中。
一、关于出生日期的审核认定1、出生日期前后记载不一致的情况。
根据中组部组通【1990】24、【2006】41、【2007】4号文件精神,原则上以干部档案材料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进行审核确认。
2、出生日期存在农历、公历的情况。
中组部颁发《干部履历表》以来,明确要求出生日期一律按公历填写,因此,干部出生日期不再进行农历与公历换算。
过去已经换算的,如干部档案最早材料中有农历记载的,予以确认;档案最早材料或其它原始材料无农历记载,后期材料中有填写农历的,不予承认,应按规定重新审核确认。
3、重新更改出生日期情况。
凡因升学、入伍、就业、结婚等个人原因,过去把年龄改大或改小,现又要求更改出生日期的,一律不再变更。
对“入伍”“招工”后进入干部队伍的,以“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为准。
4、出生日期有涂改的情况。
最早原始材料中的出生日期有涂改的,涂改内容无效。
凡能确认出涂改前出生日期的,可按涂改前的出生日期确认;难以确认出涂改前出生日期的,要按规定和程序进行调查,取得原始有效证据后方可认定。
二、关于参加工作时间的审核认定1、更改参加工作时间或连续工龄的情况。
更改参加工作时间或连续工龄,应有个人申请。
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调查(请示)报告、档案原始记载或有原始依据的证明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批复。
干部档案中没有原始有效记载或没有收集到原始有效证明材料的,其它证明材料无效。
要严格区别参加工作时间与连续工龄,不得把计算连续工龄的时间混同于参加工作时间。
2、变更参加工作时间的情况。
变更参加工作时间或连续工龄应有上级文件批复,调查报告缺少原始有效证明材料的,应予补齐;没有补齐或干部档案中没有原始有效记载的,不予承认;批复等材料齐全,但明显违反中央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更改的,不予承认。
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函 -回复

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函-回复中括号内的内容为主题,写一篇1500-2000字文章,一步一步回答三龄两历一身份是一个形容一个人具有多重身份、经历丰富的特征。
这个特征可以涵盖不同的方面,比如年龄、经历和身份认同。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会一步一步回答关于这个特征的问题,以更好地理解它所蕴含的含义和影响。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三龄”这个概念。
三龄通常指的是一个人在生命中的不同阶段。
它可以指代童年、青春和成年时期,它们分别代表着一个人成长过程中的不同特征和经历。
童年是一个人从出生到青春期的时期,青春期则是指从青春期到成年的时期,而成年期则是一个人成年后的时期。
其次,我们来探讨“两历”这个概念。
两历指的是一个人的两种不同经历或经历方式。
这两种经历可以是在不同国家、文化或社会中所经历的,也可以是在不同领域或行业中获得的经验。
例如,一个人可以在国外留学一段时间,然后回到自己的家乡工作;或者在某个领域有多年的工作经验,然后转行到另一个完全不同的领域。
最后,我们需要弄清楚“一身份”这个概念。
一身份指的是一个人所认同的或被赋予的身份。
这个身份可以是基于人的性别、职业、民族、宗教或其他社会角色而确定的。
一个人可以同时具有多个身份,比如作为父母、儿女、朋友、员工或专业人士等。
综上所述,三龄两历一身份是指一个人同时具备多重身份和丰富的经历。
这不仅意味着一个人在不同的生命阶段有着不同的特征和经历,也意味着一个人可以通过不同的经验和角色来定义自己。
这个特征带来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首先,三龄两历一身份可以为一个人带来更广阔的视野和更丰富的经验。
通过不同的生活经历和工作经验,一个人可以更好地理解和适应不同的社会环境,拥有更全面的知识和技能。
其次,它可以增强一个人的认同感和自信心。
具有多重身份和经历的人意识到自己拥有多个正面的角色,这可以增强他们对自己的认同感,并提高他们的自信心和自尊心。
此外,三龄两历一身份还可以为一个人带来更多的机会和选择。
确认三龄一历的基本原则

确认三龄一历的基本原则1、出生日期的确定(1)对档案中发现涂改或者填写两个以上出生年月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属单位上级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进行鉴定.鉴定的原则,应以本人档案中早期填写的自传、简历、入党志愿书、干审结论和已经组织认可的时间为主要依据;或以文革前填写的次数最多的出生时间为准,如本人能够提供最原始户口或者医院出生证明的,应以最原始户口或医院出生证明为准,现有户口或身份证只做参考。
(2 )对于曾经因入学、参军、参加工作等将出生日期提前或者推后填写,凡要求改回的,一律不予办理。
(3)早期的档案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明确注明是按农历(阴历)填写的,在以后的档案材料中又换算成公历(阳历)填写的,也应由组织予以确认。
2入党时间的确定关于党员年龄的计算,有些时期入党时间从党员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有些时期则是从党委批准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情况不尽相同。
因此,在入党时间的认定上,要以《入党志愿书》中记载和当时《党章》的规定为主要依据,遵循以下原则给予确认:(1)党的十二大(1982年9月)以前入党的,有预备期的,按当时党章关于预备党员预备期开始日期的规定认定;没有预备期的,按照上级党委批准入党日期认定.(2)十二大以后入党的党员,按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日期认定。
3、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参加工作时间按一下原则确认:(1)招工、招干参加工作的,以招工、招干登记表批准的参加工作时间为准。
(2)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参加工作的,以分配报到或参加工作登记表填写的时间为准。
(3)大中专院校毕业后,经公开考试录用参加工作的,以录用审批表中批准的时间为准。
(4)部队转业或退伍的干部、战士参加工作时间以批准入伍的时间为准.(5)国家、自治区及兵团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4、学历问题的认定学历的认定应以毕业证和学校学籍档案材料为准。
学籍材料包括招生管理部门签发的报考登记表、录取通知单、就读学校的学生登记表、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
电力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的审核和管理

2902018.10MEC领导艺术MODERNENTERPRISECULTURE电力企业电力干部人事档案涉及的内容非常多,涵盖的专业技术要求也比较高,因而在实现完善档案管理的过程中非常容易出现问题,需要进行全方面的综合统筹管理。
而在整个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过程中,最为重要和基础的就是其中的审核问题,其贯穿于电力企业的整个时期,对于电力企业的规划化管理非常重要,完善的档案管理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事,而是一个长期的构建体系过程。
科学合理的档案管理能够帮助电力企业更好的了解企业人员的情况,并进行及时适当的调整。
而且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电力企业人事管理的成本,有规划的完成档案管理任务。
而且完善的人事档案管理对于电力单位财经绩效与和良好的名誉也非常重要,那么,探究三龄两历人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效率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三龄两历”简述三龄两历是指年龄、党龄、工龄和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是在提拔干部、晋职称的时候进行考察的重要内容。
电力企业应当始终坚持把干部“三龄两历”信息审查、管理作为干部档案工作的重要任务,而且要充分的进行规范化操作,强化企业内部的管理。
年龄是指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和相关政策进行的,要以在档案中记载的时间为准。
一般要求不能出现涂改或填写两个以上出生年月的,以最早形成材料填写的出生时间为准,以原始出生证明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档案里的出生年月不一定与身份证出生年月一致。
党龄是按照《入党志愿书》正式成为正式党员时的时间为准,一般不会出现什么问题。
而工龄是指从其参加工作时间开始计算,至其退休的时间段。
学历大多是以毕业证和学校记录的学籍材料为准。
如果学籍材料不全或缺少材料,是不能作为认定学历的材料。
工作经历是指本人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履历,重点核查干部升学、招工、录用、调动、提拔等环节。
二、加强人事档案审核管理的策略(一)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如果没有健全完善的管理体制就无法做好企业干部人事管理档案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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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龄两历一身份”的政策解析及操作指南年龄1判断干部出生时间的政策依据?2006年10月后,判断干部出生时间,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为政策依据。
2006年10月以前,判断干部出生时间,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办理干部退(离)休等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90]24号)为政策依据。
2记载干部出生时间的最早形成材料一般都有哪些?主要包括:第二类:自传第四类:毕业生登记表第五类:政审材料第六类:入团志愿书、申请书第九类: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第十类:体检表3执行干部出生时间管理政策需要把握的原则和标准?在出生时间问题上,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2006年下发的组通字41号文件,在审核时要对干部的出生时间进行认真核对。
确保无误。
凡已经组织认定而干部本人又要求更改出生时间的,均不再办理。
总体要求是“原则上不改,造假的纠正”。
4干部的出生时间前后记载不一致的,如何认定?凡干部身份证认同干部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组织人事部门在办理退(离)休手续时,应会同干部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查证核实,按查实的出生日期作为计算年龄和户口登记的依据。
查证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对无法查实的应以干部档案会户口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确定干部出生时间不以身份证为依据,而是以户籍档案或本人档案的最早记载为依据。
5如何判断出生时间是否涉嫌造假?出生时间涉嫌造假两种情况:涉嫌涂改最早形成材料的出生日期涉嫌伪造虚假的记载出生日期的最早形成材料判断方法:1)根据记载推算上学、参加工作、参军入伍、入团入党年龄等是否合理进行判断。
2)根据记载家庭成员年龄推算其年龄是否合理,即对在档案材料记载的相关信息进行互相对比印证。
对真实性存疑的,可视情况将涂改的档案材料送公安机关物证鉴定部门进行鉴定。
调取干部早期入学、入团、参加工作的材料与干部出生证明等材料以及干部近亲属档案,进一步调查核实。
6如何判断出生时间认定是否符合政策?2006年10月前认定的,档案中第5类中须有以下认定材料:个人申请调查报告证明材料组织批复2006年10月以后认定的,档案中第5类中须有以下认定材料:调查报告证明材料组织认定意见从2006年10月起,不再办理由干部本人提出的要求确认或更改出生时间的事宜。
7干部人事档案最早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与其他材料不一致,且其他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一致,能否按照其他材料记载一致的时间进行认定?要按照最先最早原则认定,不能按照其他材料记载一致的时间进行认定。
最早材料须没有涂改、虚填年龄等造假情况。
8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时间被涂改的情况如何认定?组织人事部门派专人到户籍部门调查核实,能查找到形成时间更早的原始户籍档案材料的,在不重复得利的前提下,按照户籍档案材料记载认定。
无法查找到形成的时间更早的原始户籍档案材料的,可将干部档案中早期入学、入团、参加工作的材料以及干部出生证明、近亲属档案等作为辅助材料,并视情况将涂改的档案材料送公安机关物证鉴定部门进行鉴定。
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调查核实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集体研究,综合研判作出认定。
9对干部因入伍、招工超过年龄,而将档案早期材料记载的年龄填小的情形如何认定?凡确定改小年龄的一律恢复其实际年龄,防止继续得利。
10对干部人事档案中记载出生时间的早期材料没有形成时间的情形如何认定?可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相关材料形成的逻辑顺序进行推定,若可以推断出这份材料是最早材料,由组织人事部门派专人到公安、教育等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由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调查核实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集体研究,综合研判作出认定。
党龄1如何判断入党材料是否齐全?判断入党材料是否齐全,主要查看档案中第五类材料中是否有政治审查材料,六类材料中《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是否齐全。
2判断入党时间的政策依据是什么?1956年9月15日至1969年3月31日,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预备期一年。
1969年4月1日至1977年8月11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无预备期,党龄同时开始计算。
1977年8月12日至1982年9月5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预备期一年。
1982年9月6日至今,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预备期一年。
3档案中缺少《入党志愿书》的,如何补办?按照《组工通讯》1988年第8期《关于严格党员管理和入党手续的问答》有关规定办理。
4上级党委批注入党时间与《关于党龄的计算方法》规定不一致的,入党时间如何认定?若上级党委批注时明确入党时间,原则上以上级党委批注的入党时间为准。
注意:上级党委批注的入党时间,并非上级党委审批栏目的落款时间。
5如何判断党员身份涉嫌造假?查阅干部档案、查看文书档案。
注意:尽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计划、支部大会会议记录和党委会会议记录等不属归档范围,但现实中归入档案的上述材料(六类),也可以作为判断党员身份的重要佐证材料。
6对党员身份造假的,如何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第四十一条规定,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工龄1判断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依据材料有哪些?公务员录用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大中专毕业生的:报到证(派遣证)、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企业聘用的:劳动合同书招工的:招工审批表、职工登记表参军入伍的:应征入伍登记表知青插队的:知青上山下乡证明2如何判断干部参加工作时间是否涉嫌造假?查看档案材料:参加工作时间审批表文书档案中的审批文件实地调查了解:干部档案和文书档案记载是否在记载的单位实际参加工作(“吃空饷”)3如何判断干部参加工作时间认定是否符合要求?认定是否符合文件规定:查看第五类材料中,有无《关于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表》等材料和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组织批复。
凡更改参加工作时间而没有组织批复的视为擅自更改,不予承认。
认定材料是否齐全完整:认定材料一般包括:申请材料、调查材料、证明材料、批复材料。
4派遣(报到)证记载的派遣时间与《转正定级表》记载参加工作时间不一致,应当以哪个为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司关于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有关问题反馈意见的函》(人社人字[2014]36号)派遣报到证记载的派遣时间与《转正定级表》记载时间不一致的,一般以《转正定级表》上的参加工作时间为准。
学历1如何判断学历学位材料是否齐全?1)“文革”以前入学的,档案中须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2)“文革”期间入学的,须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或高校选拔学生登记表;3)恢复高考制度后入学的,应有的学历学位材料如下:专科:高校学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和毕业生登记表。
本科:高校学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士学位决定。
硕士研究生: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登记表、授予硕士学位决定、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
博士生:专家推荐书(2份)、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博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博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博士学位决定、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
注意事项: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的国(境)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
2干部专修科是否属于全日制教育?干部专修科学制二至三年,属专科层次学历全日制教育。
3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否作为学历进行认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不能作为学历进行认定。
4对于中央党校取得的学历,应如何认定?中央党校取得的学历学位分为国名教育、在职研究生教育和函授教育三类。
党校大专、大学:须有学员成绩表、毕业学员(登记)鉴定表或学历证明。
党校研究生:须有在职研究生(班)研究生(考核)登记表或在职研究生毕业生学员登记表,后附三份材料:毕业论文评审答辩情况表、毕业学员政治思想情况鉴定表和学员党性锻炼小结。
5如何判断学历学位是否涉嫌造假?档案材料内部鉴别1)看成绩表和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鉴定材料,确认是否毕业;2)结合工作经历、学习时间跨度、学习内容判断学历是否属实;3)相关材料记载前后比照上学经历是否一致。
进一步查实1)查学校名录2)查证书式样3)发证学校查证4)教育部授权的专门机构查询和认证工作经历1如何判断工作经历材料是否齐全?档案中记载干部工作经历的材料主要有以下几种:1)1988年版、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2)1997年以后干部职务职级变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考察材料3)是否有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越级提拔的相应审批材料。
2对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的,如何认定?主要看是否符合档案的干部政策和任用程序,对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没有履行干部任用程序,没有党委(党组)研究会议纪要的,不予承认。
对于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3如何判断工作经历是否涉嫌造假?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履历表>的通知》(组通字[1999]1号)规定进行判定。
按照《关于印发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的通知》(组通字[2002]21号)规定进行判定。
干部身份1 如何判断干部身份材料是否齐全、制作规范?直接就业:报道(派遣)证公务员:公务员过渡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工人转干:转干审批表外部调任:须有相应的调动审批材料军转干部:转业审批表2 如何认定聘用制干部的干部身份?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聘干的,按照《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组厅字[2010]22号)等文件规定,审查聘干审批材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材料,经组织核实真实有效的,予以认定。
3 如何认定统招统配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干部身份?对统招统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干部身份的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统一招生2)派遣报到3)干部岗位4)转正定级4 大学结业的学生,有派遣证,能否认定学历和干部身份?可以认定其学历和干部身份。
5 对转干、录干人员的干部身份,如何认定?按照《关于制定<吸收录用干部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劳人干字[1982]14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2001]88号)等文件规定,审查转干、录干审批表是否真实有效,有疑问的应查找批准单位的批复文件或其他依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