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司局函保监〔2005〕22号
关于开展2005年度水利行业质检机构计量认证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5年度水利行业质检机构计量认证专项监督检查
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水利技术监督》
【年(卷),期】2005(013)003
【摘要】@@ 各水利质检机构:rn为加强水利行业计量认证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和提高水利上行业质检机构的管理水平,确保质检机构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部计量办公室计划对水利行业质检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总页数】1页(P6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6.9
【相关文献】
1.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食品等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资质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J],
2.浅析水利质检机构计量认证中管理体系认证审核与实际运行的割裂现象 [J], 吴娟;边红娟;陈思
3.积极有效地推进水利行业认证认可工作--水利部国科司陈明忠副司长在北京中水源禹质量体系认证中心2005年度认证工作沟通/研讨会上的讲话 [J], 陈明忠
4.依法开展计量认证促进质检机构建设:我省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十年… [J], 黄荣清
5.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沪质技监量【2005】140号)——关于开展本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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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水利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经费财务管

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水利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经费财务管第一篇: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水利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经费财务管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水利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经费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文单位:水利部文号:水财经[2005]222号发布日期:2005-6-10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三章资金使用第四章决算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附则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为适应财政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水利基建前期工作经费财务管理,保证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相关规定,结合水利前期工作特点,特制定《中央水利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经费财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如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中央水利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经费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央水利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经费(以下简称“前期工作经费”)财务管理,保证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水利前期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行政事业单位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基本建设资金安排的前期工作经费。
各单位通过市场行为取得的前期工作经费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前期工作经费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前期工作经费实行预算管理。
各级水利行政事业单位依据上级部门下达的前期工作经费预算,按照预算管理级次分解下达,由财务部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
第五条前期工作经费支出必须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预算执行,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开支。
第六条前期工作经费预算下达后,各单位应及时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经本单位项目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同意后,作为项目支出的依据。
项目支出预算应详细说明项目的工作内容、实施时间、开支的主要内容、预计支付时间、项目责任人、主要参加人员等,涉及对外委托部分的,还应提供委托合同等。
河道内生态需水评估导则(试行)

《河道内生态需水评估导则(试行)》(送审稿)送审资料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08年11月资料清单1.《河道内生态需水评估导则(试行)》编制工作说明;2.《河道内生态需水评估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处理汇总;3.《河道内生态需水评估导则(试行)》(送审稿)《河道内生态需水评估导则(试行)》编制工作说明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08年11月《河道内生态需水评估导则(试行)》编制工作说明徐志侠、唐克旺一、工作简况1. 任务来源根据水利技术标准编制合同字[2003]第2号和《生态环境需水评价技术导则》的制定合同,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为主编单位,承担《生态环境需水评价技术导则》的编制工作。
2. 编制目的生态需水是协调生态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是保护生态和管理的技术依据,是改善我国面临的生态系统状况恶化的技术基础之一。
我国生态需水评估工作已经在水资源规划、水资源论证、建设项目环境评价等工作中开展,但是,尚缺乏专门的生态需水评估技术标准,给生态需水评价工作造成很大困难。
为满足我国正在开展的生态需水评估工作的需要,统一技术要求,特制定本导则。
3. 工作过程为作好导则编制工作,成立了导则编制工作组,联合人民大学等单位进行起草工作。
于2005年9月编制完成导则编制大纲征求意见稿,并以通讯方式,通过了由10位生态需水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的审查。
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大纲进行了修改,在2005年11月完成了导则大纲编制。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工作组收集了国内生态需水研究和生产实践的资料,包括水资源规划、生态需水科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等领域中生态需水评价情况;广泛收集国外生态需水研究和生产实践情况,包括南非、新西兰、澳大利亚、美国某些州、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生态需水评估等相关标准及资料。
分析总结我国生态需水生产和研究情况,借鉴了国外生态需水导则编制的经验。
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导则征求意见稿。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5年度总机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5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标 签】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 号】国税函﹝2006﹞187号【发文日期】2006-02-20【实施时间】2006-02-20【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企业所得税北京、辽宁、吉林、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青海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关于提取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5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的请示》(中水电财〔2005〕117号)。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管》(国税函〔2005〕11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该公司2005年度向所属企理的通知业提取1307万元的总机构管理费。
其所属企业按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详见附件),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
该公司提取的管理费年终如有结余,应并入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总局上述三个文件的规定精神,在该公司及其所属企业进行年终纳税申报时,对其总机构管理费的提取、使用、税前扣除等有关事项进行严格审核和管理。
附件: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5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编者略)关联知识: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
预算编制说明

说明一、编制范围长寿区三罗路K5+108~K5+140水毁挡墙恢复工程二、编制单元全线按一个单元编制施工图预算。
三、编制依据1、交通部2007年33号文《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称《编制办法》)。
2、交通部2007年《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3、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通知渝交委路(2008)31号文件。
5、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数量。
四、各项工程费用编制标准1、人工工资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通知,规定人工费单价标准为43.15元/工日。
2、材料价格材料价格参照《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10年9期及业主提供价格。
3、机械台班费:其他材料、设备摊销费及机械使用费等以人民币绝对值“元”表示的消耗量,按《编制办法》的规定计算系数调整其编制期的消耗量。
4、其他工程费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规定,以直接工程费为基数×其他工程费综合费率计算。
5、直接费、间接费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中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
其计算公式如下:直接费=直接工程费+其他工程费间接费=各类工程人工费×规费综合费率+直接费×企业管理费综合费率=规费+企业管理费其中:其他工程费综合费率:(1)冬季施工增加费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附录七规定不计列。
(2)雨季施工增加费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附录八规定属于Ⅱ类雨量区,雨季期4个月计算。
(3)夜间施工增加费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相关规定计算。
(4)特殊地区工程施工增加费及工地转移费不计。
(5)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施工辅助费均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中相关规定计列。
规费综合费率:(1)养老保险费按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通知,费率按20%计算。
中国保监会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1关于在保险条款中设立仲裁条款的通知保监发„1999‟147号2关于严禁保险公司以大额协议存款出质为他人提供担保的通知保监发„2002‟110号
3关于警惕和防范非法保险经营行为和保险诈骗活动的紧急通知保监发„2003‟119号4关于印发《保险机构开业信息化建设验收指引》的通知保监发„2004‟137号5关于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相互代理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保监厅函„2004‟2号6关于印发《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05‟41号7关于加强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05‟107号8关于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厅发„2005‟114号9关于在保险行业内发布部分保险统计汇总数据的通知保监统信„2005‟1055号
10关于切实加强沟通工作 积极解决保险合同条款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6‟22号11关于实施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授予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6‟40号12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保监发„2006‟98号13关于报送精算报告电子文本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厅函„2006‟50号14关于规范代理制保险营销员管理制度的通知保监发„2007‟123号15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的通知保监寿险„2007‟20号
16关于进一步规范代理制保险营销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厅发„2008‟27号
17关于上报偿付能力预测结果和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通知保监发„2009‟46号18关于加强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09‟70号19关于贯彻落实新《保险法》做好人身保险产品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09‟76号20关于印发《保险业打击“三假”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监发„2009‟80号21关于贯彻落实《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9‟112号
中国保监会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地形测量、土地核验、房产测绘、不动产登记测绘、水土保持方案、地灾评估、土地勘察等项目报价单

地形测量、土地核验、房产测绘、不动产登记测绘、水土保持方案、地灾评估、土地勘察等项目报价单****有限公司:因贵公司发展需要,涉及多项业务办理,我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自身技术力量及公司实力,考虑到项目的多样化,技术难度系数,投入该项目的人员、车辆和其他相关费用等,并结合我省经济实际,经我公司慎重研究决定,现我公司对****有限公司相关业务作以下分类报价:一、测绘方面根据国家测绘局,财政部《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9]17号文规定,贵公司涉及到测量方面的业务分别为: 1、地形测量:指对地球表面的地物、地形在水平面上的投影位置和高程进行测定,并按要求使用1:500比例尺,用符号和注记绘制成地形图的工作。
该项工作收费标准按0.50元/平方米收取。
2、土地核验地籍图测量:项目建成后,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向当地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土地核验,提供比例为1:500的表示土地权属界线、面积和利用状况等地籍要素的地籍管理专业用图作为土地核验依据。
该项工作收费标准按0.50元/平方米收取。
3、房产测绘:对贵公司涉及房产测绘部分,包括住宅、商业、多功能用房等统一按1.36元/平方米标准收取。
4、不动产登记测绘:该项工作包含该宗土地的宗地测量、房屋占地测量、不动产权籍调查、不动产报盘落宗、建立楼盘表、分层分户出具测绘报告等,因该项工作具体涉及到户,所以报价分为:住宅部分按1.45元/平方米收取;商业按1.55元/平方米收取。
二、水土保持方案根据水利部司局函《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号)文件规定,结合贵公司实际,我公司对***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收费标准报价为:180000.00元(包含评审费)。
所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地质灾害评估根据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文件规定,集合贵公司实际,我公司对***有限公司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报价为180000.00元(包含评审费)。
水土保持概估算编制

第三章 水土保持工程费用构成 3.1 概述
工程措施费 工程费 水土保 植物措施费 持投资 独立费用 预备费(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 建设期融资利息
3.2 工程措施费和植物措施费(永久和临时) 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3.3 独立费用
建设管 一 理费 二 水保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 建设管理费
※概算编制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开发建设项目附属的水土保持工程,工程措施费、植 物措施费计算原则应与主体工程相同; 2、根据以往工程审查意见,参照《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 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司局函保 监[2005]22号)计算有关费用时,参考以下原则: (1) 水土保持技术文件技术咨询服务费一般不列;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估算编制
要点: 要点: (1)基础价格编制原则与概算相同; 基础价格编制原则与概算相同; 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单价按概算单价乘以10 10% (2)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单价按概算单价乘以10% 的扩大系数; 的扩大系数; 施工临时工程、 (3)施工临时工程、独立费用的编制方法与概算相 同; (4)投资估算基本预备费率为6%; 投资估算基本预备费率为6 (5)投资估算表格与概算表格相同。 投资估算表格与概算表格相同。
④《建设工程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 价格[2007]670号); ⑤“桂水技 [1999]29 号文”关于调整《工程质量 监督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文件和图 纸; (5) 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等。
第二章 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划分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包括拦渣工程、护坡工程、土地整治工程、 防洪工程、机械固沙工程等。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植物防护、植物恢复工程及绿化美化工程 (植草、种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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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司局函
保监〔2005〕22号
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保咨询服务费计列的指导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监测、评估、咨询等计费工作,促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健康发展,6月17日,水利部水保司发出保监[2005]22号“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
具体计费标准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水土保持勘测设计费按该文件执行。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可参考表1标准计划。
表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计列标准
二、水土保持监理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建设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5]632号),国家发改委与建设部将共同开展建设监理收费标准
的制定工作,水土保持监理收费应按新标准计列。
新标准未颁布前,可参考主体工程现有标准执行。
三、水土保持监测费
根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2号令)和《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SL277—2002)要求,水土保持监测费包括监测设施费和施工期监测费。
其中,水土保持监测设施费在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费中计列,施工期监测费可参考表2标准计列。
表2水土保持施工期监测费计列标准
注:地貌类型调整系数山区为1.2,丘陵及风沙区为1.0,平原区为0.8。
四、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规定,开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应委托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咨询评估单位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其费用可参考表3标准计列。
表3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计列标准
五、水土保持技术文件技术咨询服务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建设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5]632号)、《国家计委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水土保持技术文件技术咨询服务费可参考表4标准计列。
表4水土保持技术文件技术咨询服务费计列标准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二○○五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