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追究制度
员工失职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员工失职行为的认定标准、处理程序及责任追究,以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章失职行为认定第四条员工失职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职业道德规范;2. 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3. 不履行岗位职责,未完成工作任务或未达到工作质量要求;4. 擅自离岗、串岗、迟到、早退、旷工等违反考勤规定;5.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客户信息;6. 滥用职权,造成公司损失或损害公司形象;7. 其他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第五条失职行为的认定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工作记录、考勤记录、工作汇报等;2. 证人证言、客户反馈、第三方调查等;3. 公司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
第三章处理程序第六条员工失职行为的处理程序如下:1. 发现失职行为,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调查核实;2. 根据调查结果,部门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3. 公司领导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门下达处理决定;4. 处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
第七条处理决定下达后,员工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
逾期未执行的,公司可采取强制措施。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八条员工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九条员工因失职行为受到处理,影响晋升、评优、年终奖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十条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诉。
申诉期间,原处理决定继续执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为准。
工作失职问责制度

(一)对镇党委、政府部署的工作拒不接受、阳奉阴违、推诿扯皮的;
(二)由于决策不当、思(三)面对问题不敢担当、回避退让、消极应付、不解决问题或解决不及时,影响工作进展的(受不可抗力因 素影响的除外);
(九)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导致公共财产损失、群众利益损害等不良影响的; (十)违反内部管理制度的; (H^一)其他应予问责的情形。 有以上情形,应予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问责方式。问责方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约谈; (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 (三)责令检查; (四)通报; (五)诫勉、警告及以上处分; (六)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七)其他组织处理、党纪政务(政纪)处分。 以上问责方式视情节轻重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其他组织处理、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合并使用。 第五条问责的实施。对县管干部,由镇党委报县委处理;
工作失职问责制度
工作失职问责制度
第一条为督促全体机关、站所及村(社区)干部对自己的本职工作负总责,确保政令畅通,做到正确履职、廉 洁履职、高效履职,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 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机关、站所及村(社区)干部。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机 关工作秩序和效能,有损镇党委政府形象的,按照本制度予以问责。
其他干部依据本制度由镇纪委依法依规处理。
第六条问责结果的运用。问责结果综合运用于干部的考核考察、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绩效奖励等。
第七条机关、站所及村(社区)编外聘用人员、借调人员、推介上岗人员、社区工作者等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八条法律、法规、规章对相关问责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有专项责任追究办法 的,从其规定。
责任追究制度(通用5篇)

责任追究制度(通用5篇)责任追究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使公司领导、中层干部、管理人员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责任追究是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发展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时对当事人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中层干部、管理人员。
第四条责任追究坚持下列原则: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2、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3、惩前毖后、有错必究原则4、谁主管谁负责原则5、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第二章追究范围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班子成员责任:1、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发生政策性偏差或造成不良影响的;2、违反公司发展规划、发展目标的;3、违反公司人事制度、财务制度、采购制度等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4、擅自更改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或其他领导小组会议决议造成不良后果的;5、失职造成公司生产经营、重大项目投资发生决策失误的;6、失职造成公司财产被诈骗、盗窃、浪费,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7、连续三个月内因疏于对部下的管理教育,使其发生三次以上严重工作失误的;8、一般文件送达后1、5个工作日、急件0、5个工作日不批阅,影响后续工作正常开展的;9、对下属的请示、报告无故三日不答复,影响工作开展每月3次以上的;10、以权谋私、接受他人财物损害公司利益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责任1、工作中以权谋私、吃请受贿、接受他人财物、回扣损害公司利益的;2、顶撞上级领导、不服从管理两次(含)以上的;3、工作中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的;4、工作不配合、不协调或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5、工作中拒不执行领导签批或工作安排两次(含)以上的;6、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失误或重大损失的;7、工作中不能顾全大局、谋取小团体利益的;8、工作中不按程序办事且造成失误的;9、遇到违反公司、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件,不能及时制止,致使事态扩大的;10、对到其部门办事的人员,态度恶劣、拖延服务或拒绝为其服务;11、一季度内本职工作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3次(含)以上未能按时完成,或重大工作任务(一次)未能完成造成不良影响的;12、越级请示、汇报且不符合事实的;13、对各类文件不及时传达、执行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14、不能搞好本部门内部团结,形成帮派影响正常工作的;15、将工作或其他争执发展为吵架、骂人或发生打架的;16、违反公司其他规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第七条对安全事故及工作责任事故的追究,按公司相关事故认定和追究办法执行。
信访责任追究制度

信访责任追究制度信访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行为进行追究和问责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信访工作的正常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下面将详细介绍信访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制度背景信访工作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份,是解决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之一。
然而,在实践中,一些信访工作人员存在工作不力、不负责任、甚至滥用职权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信访工作的正常开展。
为了加强信访工作的管理,确保信访工作的公正、透明和高效,信访责任追究制度应运而生。
二、制度内容信访责任追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追究责任的范围:制度明确了适合对象,即所有从事信访工作的人员,包括信访局、信访办、信访接待中心等单位的工作人员。
2. 追究责任的标准:制度规定了追究责任的标准,主要包括工作失职、不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
3. 追究责任的程序:制度明确了责任追究的程序,包括接到投诉后的调查核实、听取当事人陈述、形成责任追究意见、报请上级部门审批等环节。
4. 追究责任的方式:制度规定了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等不同的处分措施,根据失职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5. 追究责任的效果:制度明确了责任追究的效果,即对失职行为进行问责,纠正错误,强化工作纪律,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制度实施为了确保信访责任追究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信访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2. 完善制度规范: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明确追究责任的具体标准、程序和方式,为责任追究提供明确的依据。
3. 加强培训教育:对从事信访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素质,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减少失职行为的发生。
4. 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失职行为,确保责任追究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文(4篇)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责任意识,制定本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职工。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工作责任的追究原则、追究的条件、追究的方式、追究的程序等。
第四条本制度的遵守与执行是全体职工应尽的法定义务。
第五条本制度由单位负责人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工作责任的追究原则第六条工作责任追究原则是以结果为导向,依法依规,公正公平,实事求是,适度从严的基本原则。
第七条工作责任的追究应当根据职工的工作性质及重要程度,将责任划分为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附带责任,并按照事先约定的标准进行追究。
第八条工作责任的追究应当遵循依法追究、事实验证、程序合法等原则。
第三章追究的条件第九条职工在履行工作过程中明知存在工作风险而不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工作事故的,应当追究责任。
第十条职工在工作中故意隐瞒、报道不实或者骗取财物,侵吞单位或者他人财物的,应当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职工在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业务规程,给单位或者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职工在工作中泄露单位机密,破坏单位形象或者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应当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职工在工作中以欺骗、贿赂、胁迫等手段谋取私利,损害单位或者他人利益的,应当追究责任。
第四章追究的方式第十四条追究工作责任的方式包括:警告、记过、降职、撤职、开除等。
第十五条职工在追究工作责任时,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分类处理。
第十六条职工追究工作责任时,应当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第十七条如果职工对所追究的结果不服,可以根据法定程序提起申诉。
第五章追究的程序第十八条追究工作责任的程序应当符合法定程序,确保被追究责任的职工享有合法权益。
1.工作责任的追究应当有书面报告,并说明追究责任的事实、依据和结果。
2.被追究责任的职工应当在被追究之前享有辩解和申辩的权利。
3.追究工作责任的决定应当经过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九条追究工作责任的程序应当及时、公开、公平。
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

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
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是指对于担任一岗双责的人员,如果其在一岗职责或双责职责中履行不到位、失职失责导致重大事故、损失或负面影响,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其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和处罚。
一岗双责是指一人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不同的职责,既有专职岗位职责,又有兼职职责。
这种安排在一些机构或单位中常见,主要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然而,由于一岗双责的特殊性,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可能出现分心、疏忽或不专注等情况,容易导致工作疏漏、错误决策或重大失误。
因此,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的引入可以更好地规范和监督相关人员的工作行为,减少失职失责现象的发生,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和社会的稳定。
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责任界定: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一岗双责人员在不
同职责中的权责边界,确保其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2.建立工作监督机制:设立监督机构或部门,加强对一岗双责
人员的日常工作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3.强化培训教育:对一岗双责人员进行相关岗位培训和业务知
识教育,提高其工作能力和专业素养,减少工作失误和疏漏的
可能。
4.建立追责机制:对于一岗双责人员的失职失责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认定和处罚,从轻处罚到重罚,严重情况可追究法律责任。
5.加强激励机制:对于履职尽责、取得突出成绩的一岗双责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荣誉,激励其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总的来说,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能够提高一岗双责人员的责任感和工作意识,减少失职失责的发生,有助于保障组织和社会的正常运转。
同时也需要权衡利弊,避免过度追责导致工作压力过大和人员流失。
值班人员责任追究制度
值班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值班人员责任追究制度是指针对值班人员在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违纪等不履行职责的情况,对其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保证值班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不辜负工作岗位的信任,确保工作职责的顺利完成。
现在,我将就这一制度进行以下内容的详细说明。
首先,值班人员责任追究制度需要明确责任的界定。
这包括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任务目标等方面的明确。
只有在明确职责的前提下,才能够对其工作进行评价和追究。
值班人员的职责主要就是保障工作场所的正常运转,确保工作秩序和安全,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等。
而任务目标则是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的,可以包括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突发事件处理能力等。
其次,值班人员责任追究制度需要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
这是为了能够对值班人员在工作中的表现进行客观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相应的奖惩。
考核机制应该包括相关的评估标准和评估周期,以确保评价的公平和科学。
值班人员的考核结果应当与其工资待遇、晋升机会等密切相关,以激励他们尽职尽责。
此外,值班人员责任追究制度还需要制定明确的追究程序。
一旦发现值班人员失职、渎职或违纪行为,应当有相应的追究程序来进行处理。
程序应当遵循责任追究的程序合理性和合法性原则,确保值班人员在追究中享有公正的待遇。
追究的方式可以包括以通报批评、警告处分、记大过等纪律处分,甚至可能涉及到人事调整、停职检查等。
当然,在进行追究过程中,也应当保障值班人员的合法权益,并允许其进行申诉和辩护。
最后,值班人员责任追究制度还需要进行监督和评估。
这是为了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改进。
监督机构可以是企事业单位内部的组织,也可以是外部机构对其进行监督。
评估机制应当定期对追究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以便及时发现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改进。
总之,值班人员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是为了确保值班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这一制度需要明确责任的界定,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制定明确的追究程序,并进行监督和评估。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是指在集团公司中,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或其他相关责任人在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追究和问责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公司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防止有责任人员的失职行为对公司造成损失,并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明确责任范围:将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的职责、权限、义务等明确规定,明确他们应承担的责任范围。
2.建立责任追究程序:制定公司内部的问责程序,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流程和标准,确保问责的公正和透明。
3.设立问责机构:公司应设立专门的问责机构或委员会,负责调查、审理和决定责任追究事宜,确保问责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4.建立问责标准和指标:制定明确的问责标准和指标,对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量化评估和判断,确保问责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5.实施问责措施:一旦发现有责任人员的失职行为,公司应及时采取相应的问责措施,包括警告、处罚、降职、调岗、辞退等,确保责任人员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6.健全问责记录和档案: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问责记录和档案,详细记录责任人员的失职行为和相关问责决定,以备后续查阅和追溯。
总之,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是公司内部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对于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干部责任追究制度
干部责任追究制度
干部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错误、失职、违法等问题,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和惩处的制度。
干部责任追究制度的目的是维护干部队伍的纪律和形象,推动干部依法履职、廉洁奉公,提高干部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该制度的实施可以促使干部加强自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干部责任追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确定责任:对于出现问题的事件,通过调查和核实,确定涉及其中的干部个人责任和领导责任。
2. 追究责任:根据问题性质和严重程度,对涉事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党籍等不同程度的处分。
3. 追究方式:根据问题性质和干部的职务级别,可以通过党内处理、组织调整、行政处分、司法追究等多种方式进行追究。
4. 追究标准:根据法律法规和党内纪律规定,对干部的错误、失职、违法行为进行界定,并按照程序进行责任追究。
干部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需要具备严谨的程序和公正的执行,避免滥用职权和任意惩罚,确保责任的明确和公正。
同时,干部责任追究制度也应该注重预防和教育,通过加强干部培训、监督和考核,提高干部的思想水平和职业素养,减少问题的发生和责任的追究。
领导责任追究制度范本(5篇)
领导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为进一步促使我单位领导者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加强领导队伍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责任追究是领导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其他个人原因,对我单位发展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时对领导的追究与处理。
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一、责任追究坚持下列原则。
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2、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3、惩前毖后、有错必究原则4、谁主管谁负责原则5、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二、追究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班子成员责任。
1、违____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发生政策性偏差或造成不良影响的;2、违反单位发展规划、发展目标的;3、违反单位人事制度、财务制度、采购制度等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4、擅自更改支委会、局长办公会或其他领导小组会议决议造成不良后果的;5、失职造成单位生产经营、重大项目投资发生决策失误的;若属方案错误诱导造成的,主要追究方案制定人的责任;6、失职造成单位财产被诈骗、盗窃、浪费,损失在____元以上的;7、连续三个月内因疏于对部下的管理教育,使其发生三次以上严重工作失误的;8、一般文件送达后____个工作日、急件____个工作日不批阅,影响后续工作正常开展的;9、对下属____请示、报告无故三日不答复,影响工作开展每月____次以上的;10、以权谋私、接受他人财物损害单位利益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负责人责任。
1、工作中以权谋私、吃请____、接受他人财物、回扣损害单位利益的;2、顶撞上级领导、不服从管理两次(含)以上的;3、工作中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的;4、工作不配合、不协调或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5、工作中拒不执行领导签批或工作安排两次(含)以上的;6、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失误或重大损失的;7、工作中不能顾全大局、谋取小团体利益的;8、工作中不按程序办事且造成失误的;9、遇到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利益的事件,不能及时制止,致使事态扩大的;10、对各类文件不及时传达、执行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11、不能搞好本部门内部团结,形成____影响正常工作的;12、将工作或其他争执发展为吵架、骂人或发生打架的;13、违反公司其他规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四、追究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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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职追究制度
一、失职追究制是指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故意或存在重大过失,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的制度。
二、失职的种类:
(一)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不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贻误工作,造成恶劣影响或损失的;
(二)对分管范围内工作人员发生效率低下,作风恶劣,违纪、违规问题长期失察、管理措施不力或放任不管的;
(三)工作中不负责任、作风拖拉、办事不力、推诿扯皮,造成严重事故或国家、集体财物被盗窃、诈骗、浪费,造成较大损失的;
(四)工作推诿扯皮,对符合条件的报批事项超过审批办证时限,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五)工作时间擅离岗位,造成工作失误并产生不良后果的;
(六)其他失职类错误。
三、失职追究及处理:
(一)工作人员因失职但未构成违法、违纪的,按照《揭阳市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二)工作人员因失职造成损失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
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及《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三)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造成国家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四)在追究工作人员失职行为的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的责任。
失职追究制
实行机关效能建设失职追究制,对违反岗位目标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报备制等制度规定,失职而影响管理服务工作的,给予效能告诫,并把效能告诫同年度考评、评优挂钩。
一、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效能告诫:
1、管理服务对象到机关办事时,符合规定、手续齐全不予即时办理、超过承诺服务期限、不按限时办结又不说明原因和办事时限等违反限时办结制度规定的;
2、首问责任人未尽职的;
3、不按规定进行否定报备的;
4、管理服务中作风生硬、态度粗暴,违反纪律且被投诉查
实的;
5、利用管理和审批权限“吃、拿、卡、要”的;
6、利用职权假公济私,故意制造、纵容、庇护不正当竞争的;
7、刁难、打击、报复投诉人的;
8、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妨害机关效能建设的。
效能告诫由效能办负责实施。
经效能告诫仍不改正的,可提请局党组给予诫勉教育及至党政纪处理。
效能告诫记录在案,并进入个人廉政档案。
被告诫人对效能告诫不服,可以在接到效能告诫之日起15日内向局纪检组申请复核,复核决定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
二、行政执法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违法执法出现行政执法过错的,按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暂行办法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追究所在股室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三、机关各股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予股室集体效能告诫。
1、对所属股室工作人员累计被效能告诫3次以上(含3次)的;
2、在查处所属股室工作人员违反效能建设规定时,设置障碍、干扰调查的;3、股室整体违反行政效能监察各项制度规定的。
四、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不认真组织开展效能建设,致使
本单位出现严重效能问题的,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