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混凝土开盘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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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浇筑注意事项

混凝土浇筑注意事项

混凝土浇筑的一般要求及注意事项一、施工准备1、浇筑混凝土层段的模板、钢筋、顶埋件及管线等全部需安装完毕,经有关方面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并办完隐、预检手续。

2、浇筑混凝土用的架子及马道支搭完毕,并经检查合格。

3、工长根据施工方案对操作班组已进行全面施工技术培训,混凝土浇筑申请书已被批准。

二、操作工艺(一)作业准备1、浇筑前应将模板内的垃圾、泥土等杂物及钢筋上的油污清除干净,检查钢筋的保护层垫块是否垫好,钢筋的保护层垫块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如使用木模板时应浇水使模板湿润。

柱子模板的扫除口应在清除杂物及积水后再封闭。

3、施工缝的松散混凝土及混凝土软弱层剔掉清净,露出石子,并浇水湿润,无明水。

4、梁、柱钢筋的钢筋定距框已安装完毕,并经过隐、预检。

(二)混凝土现场搅拌工艺和预拌砼的检验1、每次浇筑混凝土前1.5h左右,由施工现场专业工长填写申报“混凝土浇灌申请书”,由建设(监理)单位和技术负责人或质量检查人员批准,每一台班都应填写。

2、用于承重结构及抗渗防水工程使用的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的,开盘鉴定是指第一次使用的配合比,在混凝土出厂前由混凝土供应单位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开盘鉴定。

现场搅拌的混凝土由施工单位组织建设(监理)单位、搅拌机组、混凝土试配单位进行开盘鉴定工作。

共同认定试验室签发的混凝土配合比确定的组成材料是否与现场施工所用材料相符,以及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需要。

如果混凝土和易性不好,可以在维持水灰比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砂率、水及水泥量,至和易性良好为止。

(三)混凝土运输1、混凝土自搅拌机卸出后,应及时吊运到浇筑地点。

在运输过程中,要防止混凝土离析、水泥浆流失。

如混凝土运到浇筑地点有离析现象时,必须在浇筑前进行二次拌合。

2、混凝土从搅拌机中卸出后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不宜超过下表的规定。

混凝土从搅拌机卸出至浇筑完毕的时间(min)3、泵送混凝土时必须保证混凝土泵连续工作,如果发生故障,停歇时间超过45min或混凝土出现离析现象,应立即用压力水或其他方法冲洗管内残留的混凝土。

预拌砼归档资料

预拌砼归档资料

预拌砼归档资料烟建质监[20XX]6号关于建立预拌混凝土技术档案的通知各市质监站,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建设、施工单位:为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提高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和输送过程的可追溯性,依据《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山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烟台市混凝土专项治理办法》和烟建质监[20XX]14号文《关于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建设工程相关施工技术资料整理要求及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参照其它省市对预拌混凝土管理的经验,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决定在建筑工程资料中建立预拌混凝土技术档案。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预拌混凝土技术档案内容:封面。

内容包括:工程名称、需方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档案编号及归档时间档案目录。

内容包括:序号、资料日期、资料内容名称,页码,内容按时间顺序排列。

预拌混凝土委托单。

水泥、砂、石、掺合料、外加剂等原材料汇总表,表后附水泥、砂、石、掺合料、外加剂等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或合格证和贴条。

水泥、砂、石、掺合料、外加剂进场复检试验报告汇总表,表后附水泥、砂、石、掺合料、外加剂进场复检试验报告。

水泥、外加剂及掺合料30%以上见证取样试验报告。

预拌混凝土配合比检测报告。

预拌混凝土开盘鉴定表。

预拌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

配合比调整通知单。

预拌混凝土搅拌记录。

技术交底记录。

预拌混凝土运输单。

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保证书。

预拌混凝土泵送记录。

预拌混凝土出厂检验记录表(烟YB-011),报告后附出厂检验的预拌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抗渗性能检测报告。

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记录,记录后附交货检验的预拌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抗渗性能检测报告。

预拌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

不合格报告统计表。

不符合要求预拌混凝土处理记录。

预拌混凝土回访使用记录。

二、预拌混凝土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

预拌混凝土技术档案以单位工程为单位整理技术档案。

混凝土拌合物及混凝土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混凝土拌合物及混凝土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年月日 年月日
DB21/T1234-2017
混凝土拌合物及混凝土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P.1.21
单位(子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 工程
检验批容 量
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项目负 责人
检验批部 位
施工依据
验收依据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50204-2015
验收项目
设计要求及 最小/实际 规范规定 抽样数量
检查记录
检查结果
1 预拌混凝土质量
第7.3.1条
主 2 混凝土拌合物不应离析

项 目
3
混凝土中氯离子和碱总含 量
混凝土开盘鉴定,原材料 4 、强度、凝结时间、稠度
等应满足混凝土配合比要

*5
混凝土强度试件的取样和 留置
第7.3.2条 第7.3.3条 第7.3.4条 第7.4.1条
1 混凝土拌合物稠度要求
第7.3.5条
2 混凝土耐久性检验

般 项
3
混凝土有抗冻要求时含气 量的检验

4
后浇带、施工缝的留设和 处理方法
第7.3.6条 第7.3.7条 第7.4.2条
5 混凝土养护措施
第7.4.3条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专业工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混凝土拌合物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混凝土拌合物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混凝土拌合物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注:本表内容的填写需依据《现场验收检验批检查原始记录》。

本检验批质量验收的规范依据见本页背面。

填写说明一、填写依据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二、检验批划分混凝土结构工程采用的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应按进场批次进行检验。

属于同一工程项目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对同一厂家生产的同批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可统一划分检验批进行验收。

如:钢筋连接,可根据钢筋安装,按结构楼层或伸缩缝、部位、连接工艺进行划分。

三、GB50204-2015规范摘要主控项目7.3.1 预拌混凝土进场时,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

7.3.2 混凝土拌合物不应离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7.3.3 混凝土中氯离子含量和碱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检查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原材料试验报告和氯离子、碱的总含量计算书。

7.3.4 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原材料、强度、凝结时间、稠度等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

检查数量: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检查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开盘鉴定资料和强度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7.3.5 混凝土拌合物稠度应满足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查数量:对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样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 每工作班拌制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 每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时,每200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 每一楼层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稠度抽样检验记录。

7.3.6 混凝土有耐久性指标要求时,应在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件进行耐久性检验,其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预拌混凝土行业规范条件的通知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预拌混凝土行业规范条件的通知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预拌混凝土行业规范条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赣工信建材字〔2021〕304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预拌混凝土行业规范条件的通知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预拌混凝土行业管理,促进行业规范发展,转型升级,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厅制定了《江西省预拌混凝土行业规范条件》,现予印发。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年12月31日江西省预拌混凝土行业规范条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建材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工信部原〔2017〕278号)等文件精神,促进江西省预拌混凝土行业规范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制定本规范条件。

本规范条件适用于江西省范围内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是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

一、规划布局和建设要求(一)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须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国土空间规划、环保及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筑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等要求。

(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符合当地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点方案要求、并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配备不少于2条设计产能各不低于120立方/小时的混凝土生产线。

二、生产工艺及装备(四)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搅拌站(楼)建设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混凝土搅拌站(楼)》(GB/T 10171)。

搅拌主机应当符合《混凝土搅拌机》(GB/T 9142)中的相关规定。

(五)新建、改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搅拌站(楼)建设宜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环保型混凝土搅拌站(楼)》(JB/T 12816)。

混凝土拌合物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混凝土拌合物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进场18车,全部检查合格

第7.3.4条
/
抽查1处,全部合格

1 混凝土拌合物稠度要求

般 项
2

混凝土耐久性
3 混凝土抗冻要求
第7.3.5条
/
抽查1处,全部合格
100%
第7.3.6条
1/1
质量证明文件齐全,试验合格,报告编号× ××
100%
第7.3.7条
1/1
质量证明文件齐全,试验合格,报告编号× ××
100%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
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满足规范规 定要求
专业工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监理单位 验收结论
验收合格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XX-C5-71164
验收依据
验收项目
设计要求及 规范规定
最小/实际 抽样数量
检验批部位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
检查记录
检查 结果
1 预拌混凝土质量

控 项
2

混凝土中氯离子和碱总 含量
3 开盘鉴定
第7.3.1条
/
质量证明文件齐全,试验合格,报告编号× ××

第7.3.3条 全 / 18
混0 1
单位(子单位)工程 XXXXXXXX及综合配套
名称
设施工程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主体结构分部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
分项工程名称
混凝土分项
施工单位
XXXX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陈品
检验批容量
分包单位
/
分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预拌混凝土技术要求

预拌混凝土技术要求

预拌混凝土技术要求第一条预拌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及性能要求2.混凝土耐久性要求第二条预拌混凝土应执行的有关规范、标准甲乙双方应以如下有关规范、规程、标准为一切工作的准则,但不限于此内容。

木协议涉及有关规范、标准有变化,按最新、最高标准执行。

本协议执行标准如下:1《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202《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173《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4《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6《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8《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9《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10《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146-201411《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0-201612《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1-201913《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14《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15《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16《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17《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1118《混凝土泵送剂》JG/T377-201219《混凝土防冻剂》JC475-200420《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T474-2008第三条预拌混凝土的技术要求1.混凝土原材料要求预拌混凝土使用的一切材料必须符合第二条中相应的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水泥品种、强度等级①混凝土应采用与其性能要求相适应的水泥品种。

强度等级不低于42.5MPa,应选用含碱量低于0∙6%的低碱水泥。

大体积混凝土优先选用低水化热水泥。

②冬期施工时,优先选用早强型水泥(大体积混凝土除外),强度等级42.5MPa或52.5MPa o③水泥各项指标均须满足标准GB175-2007规定的要求。

预拌混凝土施工

预拌混凝土施工

预拌混凝土施工1 材料要求1.1 混凝土拌合物原材料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程、相应材料标准及工程施工技术合同的要求。

1.2水泥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或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

宜选用通用硅酸盐水泥,对于有抗渗、抗冻要求的混凝土,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

水泥进场时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规定。

进场时进行复检的项目及复检批量的划分应按标准规定执行。

1.3骨料应符合下列要求:1骨料进场时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及其它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对进场骨料应按规定按批进行复验,对同一骨料生产厂家能连续供应,并且质量稳定的骨料,可一周至少检验一次,在对骨料中氯离子含量有怀疑时,应按批检验氯离子含量;2 砂宜用粗砂或中砂,含泥量不应大于3%,泥块含量不应大于1%,对于C60及以上的混凝土用砂,含泥量不应大于2.0%,泥块含量不应大于0.5%,对于C25和C25以下的混凝土用砂,根据水泥强度等级,其含量可予以放宽,含泥量不应大于5%,泥块含量不应大于2%,通过0.315mm筛孔的砂,不应少于15%;3 石宜用碎石或卵石,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应大于15%,含泥量不应大于1%,泥块含量不应大于0.5%,如含泥基本上是非粘土质的石粉时,含泥量可提高为1.5%,对于C60及以上的混凝土,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应大于8%,含泥量不应大于0.5%,泥块含量不应大于0.2%,对于C25和C25以下的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根据水泥强度等级,其含量可予以放宽,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应大于25%,含泥量不应大于2%,泥块含量不应大于0.7%。

1.4 民用建筑工程使用的砂、石、水泥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表1.4的规定。

表1.4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1.5拌合水宜选用饮用水。

当采取其他水源时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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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混凝土开盘鉴定
预拌混凝土开盘鉴定是指对预拌混凝土生产前期、过程、出机这一系列过程的质量控制进行鉴定,以确保混凝土质量符合要求。

以下是预拌混凝土开盘鉴定的步骤:
1.确定混凝土强度等级、配合比、混凝土一次浇筑量以及浇筑部位。

2.对搅拌方式、施工单位要求坍落度、强度等级、原材料与申请单是否相符、坍落度、保水性等进行检查。

3.评估搅拌质量和效率,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

在预拌混凝土开盘鉴定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鉴定项目应包括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块抗压强度等。

2.鉴定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如有问题应及时调整。

3.建立并保存好开盘鉴定档案,以备后续参考。

总之,预拌混凝土开盘鉴定是确保混凝土质量的重要环节,必须认真执行相关程序,确保混凝土质量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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