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金融保险)金融法的重点考试章节第三章(第一

2020年(金融保险)金融法的重点考试章节第三章(第一
2020年(金融保险)金融法的重点考试章节第三章(第一

(金融保险)金融法的重点考试章节第三章(第一

金融法

《金融法》的重点考试章节:第三章(第壹、二节)、

第五章(第二、三、五节)、

第六章(第三节)、

第八章(第二章)

第壹章金融法总论

第壹节金融法原理

第1页:

1.在奴隶社会,国家便把在原始社会后期人们在货币收付、汇兑、兑换、保管、接待等

金融信用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习惯和共同遵守的契约,通过壹定程序予以认可,且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从而这些习惯和契约就成为金融法的萌发。

2.单选题: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壹中国后,制定《秦律·金币律》,在全国范围内统壹货币制度,使货币制度法律化。这可谓是最早的货币立法。

第2页:

1.1884年,英国国会通过了由政府首相皮尔提出的《英格兰银行条例》(又称《皮尔条例》)。

这是世界上第壹部银行法,也是第壹部专门性的金融法律规范。

2.简答题:

①什么是金融法?

答: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说,就是调整货币流通和资金信用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金融法师社会各主体(当事人)从事金融活动的基本行为规范,也是国家领导、组织和监督管理金融事业,保障金融秩序的基本手段和基本方法。

1.简答题:

②金融关系将涉及到哪几类社会关系?

答:金融关系应是指五类社会关系,即金融领域内的相关主体之间的间接金融关系、直接金融关系和金融中介服务关系,国家金融主管机关和各种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和自然人之间的金融调控和金融监管关系。前三类关系均发生在平等主体间金融市场上的交易活动中,故又合称金融关系交易关系。后二类关系发生在国家金融主管机关对金融市场及普通民事主体的金融交易活动进行调节控制和监督管理活动中,而尤以金融监管活动为多,故又简称金融监管关系。

第7页:

1.它(法律规范)规定人们能够做什么(权力),应该做什么(义务)、禁止做(禁

止)什么,是评价人们行为合法和否,指引人们行为且预测未来行为及其后果的

标准,也是警戒和制裁违法行为的根据。

2.法律规范依照不同的划分标准能够有不同的分类。按照法律调整方式的不同进行

分类,法律规范可分为: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

义务性规范是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积极作为义务的规范,要求人们作壹定的积极

行为,执行的是法的动态调整职能。

禁止性规范是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不作为义务即消极义务的规范,要求人们不为

壹定行为或壹直壹定行为。

授权性规范是规定主体有权为壹定行为的规范,它允许人们作壹定行为或要求他

人作壹定行为。

授权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结合起来,执行的是法的静态调整职能。

1.简答题:

③金融法的内容

答:金融法的内容是指国家制定的规范金融行为、调整金融关系的规范文件中的具体规则。

金融法的内容主要应包括主体法和金融行为俩大部分。

金融主体法,亦称金融业法、金融组织法,就是关于各类金融关系的参加者主要是金融机构的性质、地位、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设立、变更和终止的规则。

金融行为法,亦称金融业务法、金融活动法,就是关于各类金融关系的参加者,主要是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业务、进行资金融通活动的基本规则。

第12页

1.简答题:

④综合各国金融法体例,金融法主要由以下几个法律部门组成:

银行法、货币法、证劵法、票据法、信托法、保险法。

银行法是调整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主体组织和业务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货币法是关于货币的种类、地位、发行、流通及其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证劵法是调整证劵发行和流通中发生的资金融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票据法是规定票据的种类、形式、内容以及调整票据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信托法是调整金融信托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保险法是调整保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18页

1.《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证劵法》等在我国法律的制定机关是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第20页

1.论述题:

⑤论述我国金融法的法律地位。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属于第壹层次的法律部门;根据宪法制定的民法(商法)、行政法、

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等基本法属于第二层次的法律部门;根据基本法制定的规范

性的文件属于第三层次的法律部门,如民法之下又有物权法、债权法、知识产权法等;商法之下又有X公司法、合伙法、破产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等;经济法之下又有企业法、财税法、金融法、竞争法、技术监督法、劳动法等。

2.金融法调整的是资金融通关系,而这种直接融资关系、间接融资关系、金融服务关

系及金融监管关系,又是传统民法、商法和行政法所无法统壹调整的。因此,金融关系是金融法特有的调整对象。

3.民商法分立的国家,金融法中的银行法、票据法、信托法、保险法、证劵法属于商

法范畴;在民商法不分的国家,金融法则属于民法的范畴。

4.在我国,金融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第三层次的法律部门,在我国整个

法律体系中有着不可忽视的总要地位和作用。

⑥金融法的基本原则

一、在稳定币值的前提下,促进经济发展的原则。

二、保护债权人、投资者利益的原则。

三、分业运营、分业管理的原则。

第二节各国金融立法及其趋势

第22页

1.单选题

银行法是金融法的基本法。

2.单选题

货币法是各国最早的金融法内容。

第23页

1.单选题

世界上最早进行证劵立法的国家是美国。

票据立法最早源于法国。

第24页

1.单选题

信托立法尤以英国和日本最为系统和完备。

日本最早于1901年颁布实施《保险业法》。

第25页

1.简述题

①简述国际金融立法的发展趋势

答:20世纪80年代以来……保障安全三个方面。

第27页

1.中国第壹部金融法是1908年清王朝颁布的《大清银行则例》共24条。

2.1931年,国民党政府公布《银行法》50条,这部银行法是马寅初先生主持起草

的。

3.1910年清政府颁布《铸币则例》。

4.1935年国民党政府颁布紧急法令,实行“法币政策”,即废止银本位置,实行纸

币制。

5.1914年,北洋政府颁布了《票据法施行法》计20条。第29页

1.简述题

②中国金融立法(以下内容书本上没有)

03年我国成立“银监会”通过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03年重新修订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

04年通过《票据法》

05年颁布了新的《证劵法》

07年通过《投资基金法》

08年12月颁布了新的《保险法》

第二章银行法(上)

第壹节银行法概述

第31页

1.简述题

①简述银行的功能

⑴充当社会行用中介;

⑵充当支付中介;

⑶将社会储蓄转化为投资;

⑷为社会提供信用工具;

⑸充当国家调控经济的手段。

第32页

1.单选题:

我国现行是以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为领导的,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银行为重要组成部分的银行体系。

第33页

1.单选题:

股份制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广

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

专业银行:邮政储蓄。

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第二节中央银行法律制度

第34页

1.单选题:

1844年《皮尔条例》通过后,英格兰银行日益集中货币发行权,成为银行业的中心。第35页

1.1920年,在布鲁塞尔举行了国际金融会议,明月重申了现代金融经济中实行中央银行制度

的必要性,建议未设立中央银行的国家尽快建设中央银行。

第36页

1.1908年,户部银行更名为大清银行,是我国历史上建立中央银行制度的首次尝试。

2.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设立,大清银行改名为中国银行,承担中央银行只能。第37页

1.1942年财政部按照《非常时期管理银行暂行办法》,规定个银行交存准备金和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成为银行的银行。

2.1995年第壹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国银行,履行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

行,政府的银行三大只能。

第38页

1.简答题

①中央银行传统和现代职能是什么?

传统:

⑴发行的银行。即中央银行垄断银行劵的发行权,成为全国唯壹的现金发行机构;

⑵银行的银行。即中央银行只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往来,而不直接面向

企业单位和个人经办金融业务;

⑶政府的银行。即中央银行对政府的功能,中央银行委托办理财政部的委托业务,

这里政府是中央银行业务的直接客户;

现代:

⑴服务职能。即中央银行作为金融体系中的银行,对政府、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

机构及社会公众提供金融服务;

⑵监管职能。即中央银行作为国家金融行政管理机关,监管的对象有俩个方面,壹

是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二是对金融市场的设置、业务活动、运行机制进行的监管。

⑶调控职能。即中央银行作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体系的重要做成部分,制定和执行

货币政策,通过金融手段,对国家的货币、信用活动进行有目的、有目标的调节和控制,进而影响国家宏观经济,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第43页

1.单选题:

中国人民银行在法律地位上又独立性。

第44页

1.单选题:

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行长责任制。

第46页

1.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且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第49页

1.单选题:

中国银行开展业务的宗旨在于调节宏观经济,促进经济增长,因此,它不以营利为目的。

2.简述题:

简述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业务

答:1.发行人民币。

2.要求金融机构交存存款准备金。

3.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

4.为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

5.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

6.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

7.确定贷款规模。

8.经理国库。

9.组织或者协调组织清算系统,提供清算服务。

10.代理发行、组织兑付政府债券。

第51页

1.简述题:

★(重点题)法律上禁止中国人民银行开展那些业务?

1.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收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2.不得对金融机构帐户透支。

3.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

4.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第52页

1.简述题:

简述金融监督的基本原则。

依法监管、适度竞争、综合监管。

依法监管,就是要求金融监管必须依法进行。

适度竞争的金融监管原则要求立法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在制定金融法则时,重心应放在创造适度竞争的环境上,形成和保持适度竞争的格局。

综合监管,即金融监管应具有综合配套的系统化和最优化效能,应将行政、经济、法律等监管手段配套使用。

第53页

整个金融业均由银监会监管。

1.设立监管主要是运用审批和许可权,重点审查金融机构的资本金、高级管理人员

的从业资格、业务范围、章程等是否符合法定的设定条件。

2.变更监管是指金融机构资本金、营运资金、股权结构、股本方式、调整业务范围

等法定重大事项的变更必须经过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办理变更手续。

3.终止监管责令关闭、审批解散、决定接管、监督清算等制度。

4.对金融机构因分立、合且或出现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需要解散的,应按照其设

立的申请程序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解散。

5.对于金融机构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已经或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利

益时,银监会能够对该银行实行监管。

第55页

简述违反中央银行法的法律责任。

1.违反人民币发行及流通管理的法律责任。

2.违反金融监管制度的法律责任。

3.违反中国人民银行业务管理的法律责任。

4.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人员其他违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律制度的责任。

第56页

1.简述商业银行的法律特征。

第壹,它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吸收的各种存款;

第二,它的业务范围十分广泛,

第三,它以利润最大化为其运营目标,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货币信用业务。

第57页

★(重点题)如何理解商业银行以法人的财产来承担民事责任?

商业银行是壹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

担民事义务的民事主体。

①商业银行承担有限责任;

②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承担有限责任,这里的全部财产包括注册登记的

资产和运营积累的财产;

③商业银行独自承担责任,出资者包括国家出资者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不承担无限责任。

我国法律不允许存在以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的个人独资或合伙性质的

商业银行。

第61页

简述股份制商业银行设立的条件。

①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即发起人应在5人之上不超过19人;

②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③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④发起人制定X公司章程,且经创立大会通过。

⑤又X公司名称和建立符合股份有限X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⑥又固定的生产运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运营条件。

第62页

单选题

商业银行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且、解散、变更组织形式以及修改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之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X公司形式商业银行股东大会所作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

第66页

简述题

1.简述商业银行分支行的优缺点

优点:

①在分支行制体制下,各银行运营范围广,运营规模广,运营成本也相对较低。且且,

各银行能够利用其众多的分支机构和社会发生广泛的信用联系,开展多中金融业

务。

②各银行自身也能够建立系统、完备的信用网络和体系。

③尽量分散和减少信用风险。

缺点:

①它容易形成银行垄断集团,不利于银行的合理、适度竞争。

②壹旦某壹分支机构运营不善而对整个银行产生不利影响。

2.★(重点题)为什么说商业银行分支行不具有法人的资格?

①不能有独立于本商业银行的法人地位,只是在本商业银行直接管理下的分支机构;

②不能有独立于本商业银行的名称;

③不能有独立于本商业银行的资产;

④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债务由本商业银行负责清偿。

商业银行法如此立法的目的在于保护银行债权人的利益。

第67页

单选题

按照规定拨付和其运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额。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总额的60%。

第68页

单选题

对商业银行的设立实行核准制,即只有经过严格审查获得批准的银行才能运营银行业务,费

银行机构不得运营银行业务,且不得使用“银行”字样。

第70页

★(重点题)对我国商业银行不能担任银行高管的有关规定。

①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

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②担任因运营不善破产清算的X公司、企业的董事长或厂长、经理,且对该X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

③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X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的。

④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⑤受到司法机关或党纪、政纪部门审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

⑥有赌、毒、嫖等不良行为;

⑦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

⑧已累计俩次取消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

第74页

单选题

接管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2年(含延期)。

第75页

单选题

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民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这样有利于保护商业银行和存款人的合法权益。

第77页

单选题

商业银行的禁止性业务,即不得从事信托投资业务、股票业务、房地产业务及向其它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投资业务

第82页

合同生效要件有:主体资格合法,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合法,合同形式合法。第91页

简述商业银行的义务

①待客支付的义务,执行客户支付委托或命令的义务。

②待客收款且结账的义务。

③保密的义务。

第95页

商业银行违反组织法的行为

①拒绝中国人民银行稽核、检查监督的;

②出租、出借运营许可证的;

③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表的;

④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

⑤未经批准设立、合且的;

⑥不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有关文件、资料或者违反《商业银行法》规定对变更

事项不报批的。

第99页

简述题

政策性银行的特征

①由政府创立;

②不以营利为目的;

③特定的融资途径;

④特定的服务领域;

⑤不普遍设立分支机构;

第100页

简述题

简述政策性银行和外部各方的关系

①和政府的关系;

②和中央银行的关系;

③和商业银行的关系;

单选题

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关系能够概括为平等、互补和配合。

第103页

简述、单选题

中国政策性银行的法律地位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都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是独立法人,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运营,企业化管理。

单选题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实行总分行制。

单选题

国家开发银行实行单壹体制。

第105页

单选题

城市信用合作社(简称城市信用社)是城市合作金融组织,是由个体工商户和城市集体企业入股组建,入股者民主管理。

单选题

城市信用合作社在业务上依法受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管理、协调、监督和稽核。

第110页

单选题

企业集团财务X公司不是商业银行。

第111页

简述题

典当行的性质、地位和组织形式

典当行是以实物占有权转移形式为非国有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临时性质押贷款的特殊金融企业。典当行应当具备法人条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主运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

典当行实行单元制组织形式,依法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第三章银行法(下)------银行法(行为法)

第114页

简述题

存款的法律性质

存款是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因之形成商业银行和存款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这就是存款的法律性质。在存款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中,就其主体而言,存款人是债权人,商业银行是债务人。客体就是存款,即壹定数量的货币。存款人对商业银行享有债权,即依法取得存款资

金利息的请求权;银行对存款人负有债务,即依法按期向存款人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

第116页

为什么说存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存款人和银行之间的存款关系是以存款合同确定的,存款人向银行填写的存款凭条或出具的各种转账凭证应是要约,银行的妥存款资金入账,且向存款人出具存单(折)或进账单即回单或收帐通知是承诺,标志着存款合同的成立。

存款合同是壹种实践合同,即存款合同必须是在存款人将款项交付银行经确认出具存款凭证后才成立。存款合同的主要条款即利息、期限等则是以银行依法公布的为准,不壹定必须在合同中即凭证上订明,活期存款更是这样,可见,存款合同有较多的默示条款。

第118页

简述题

简述违反存款法的法律责任

①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以非法吸收公众存

款罪论处。

②商业银行未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违反规定提高或降低利率

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的,应承担行政责任。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应当给和纪律处分

③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故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息或非法查询、冻结、扣划存款,

给存款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承担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及其他民事责任。对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给和纪律处分。

第119页

储蓄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

单选题

存款人支取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必须持存单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明。

单选题

存单、存折如有遗失,存款人应立即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且提供姓名、存款时间、种类、金额、帐号及住址等有关情况,书面向原储蓄机构声明挂失止付。

挂失7天后,储户需和储蓄机构约定时间,办理补领存单(折)或支取存款手续。

第122页

★(重点题)案例: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规则

人民法院、人民检查院、公安机关、税务机关和海关有权依法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

①人民法院、人民检查院、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部门等因侦查、起诉、审理案件,需要向储蓄机构和案件直接有关的个人存款时,须向储蓄机构提出县级或县级之上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等正式查询公函。储蓄机构不能提供原始账册,只能提供复印件。

②县级或县级之上的人民法院、人民检查院、公安机关如办案需要,应向银行出具正式的储蓄存款冻结通知书。

冻结储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逾期自动撤销强制留存;

④查明被告人的有关储蓄存款确系非法所得的赃款,或经济纠纷中被冻结或被执行

的存款,经人民法院判决能够没收或予以扣划该储蓄存款。扣划储蓄存款,应向

银行提出正式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被没收的储蓄存款应上缴国库,银行在没

收缴库时,应采取转账方式。

金融法试题及答案

东财11春学期《金融法》在线作业一(随机) 一,单选题 1. 下列不属于国际收支的资本项目是() 资A 券证.投. B私人长期投资 贷府借间长. C政期支方面D收单移转.D 答正确:案 2. 以下叙述不正确的是() 度种经障一济 A. 保保险是制度济经性补律一具种制有偿.B的质保是险法同一的有种. 合偿是双系关C 务 具强制性保. 险D有 :D 正答案确 3. 我国货币政策的目标是() 价稳物.A 定业充就分. B支衡收平际国. C长稳定促此经并持值币,以进济增保.D D :答正确案 )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申请人成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的所有者权益不低于(4. 元亿5 .A. B. 10亿元 元2C亿.O 元3亿 D 0.D 案答:确正 5. 下列行为中,不须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即可进行的是() A. 设立保险公司 构机设内在B. 保境险公外司代立表 金 C.司增减注保险册资公本部干.司招募D公中保层险 正D :确答案 )的银行于属列下.6 不中国(民人是职能A.行发行的银银银的B行.行 银企.的行业C .行政的D 府银答C 正确:案 托信为作的7用可中产财使财产列下. (是)麻品. A醉品放B.物射 物国.级C文家 D权件.版软D 确正答:案 构机融金行银非的管监法依)(是司公赁租融金.8. A. 中国人民银行 部政 B.财监会C中. 银国 院务D .国C :正确答案 9.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 )人民币 A. 4000万 万500B0. 元亿C .1 元 D 2.亿正C :答确案 ()息整遇如利率调,其计方式是存蓄10.定期储存款在期内利息,时段计利高率调.A 利时分调率低按原率时存率按利款B. 率按款取利C时. 平.利按率D均确B 答:案正 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有关专业人员,在该股票11. 该持者或购得不后满期内销承期和(内),买有票股个.1月A 月. 个B3 6.个月C .年1D C :案答确正.

金融法案例分析

一、据查,中国人民银行甲分行在2011年主要从事了以下几项业务。 (1)2011年3月,甲分行向该市人民政府工业局发放贷款250万元人民币,期限3年;并为该市某国有企业提供担保,担保额100万元人民币,期限2年。 (2)2011年4月,甲分行向该市农业银行分行发放贷款350万元人民币,期限2年。 (3)2011年6月,甲分行要求甲市工商银行分行、农业银行分行、中国银行分行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他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和资料,还要报送存款和贷款方面的经营管理材料,以实现甲分行对上述商业银行存贷业务上的监管。 (4)2011年7月,甲分行向其行开立账户的农业银行再贴现100万元人民币。 (5)2011年9月,甲分行发现该市某印刷厂在所印制的挂历中采用了以扩大的新版100万元人民币的图案作为背景,色彩尺寸与100万元人民币的票面相同甚至号码也一样,便对该印刷厂做出了:责令立即停止印刷销售印有人民币图案的挂历;销毁已经印刷的印有人民币图案的挂历成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0万元罚款的处罚规定。 请问:中国人民银行甲分行的上述业务中,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并说明理由。 答案要点:(1)违法。因为根据《人民银行法》第30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2)违法。因为根据《人民银行法》第28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的需要,可以决定对商业银行贷款的数额、期限、利率和方式,但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3)违法,因为根据《人民银行法》第35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必要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其他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和资料,但无权要求报送存款和贷款方面的经营管理资料,因为银监会对商业银行存贷款业务上享有法定监管责权,只有银监会才有权力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经营管理资料。(4)合法。因为根据《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为在其开立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5)违法。因为根据《人民银行法》第44条规定,在宣传品、出版物或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所以本案中当地人民银行对甲印刷厂做出10万元的罚款是违法的。 二、某市商业银行决定在该市甲区设立甲区分行,在研究甲区分行的办公分行、主要管理人员及营运资金后,依法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了申请书等材料。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颁发了经营许可证,该商业银行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然而领取营业执照后,甲区分行一直没有开业经营,主要原因是甲区分行行长李某携该分行巨额营运资金潜逃。经查,李某一年前个人就已欠下巨额债务,于是挪用甲区分行银行营运资金抵债。后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甲区分行设立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事项,且超过6个月未开业为由吊销了甲区分行的营业许可证。 请问:(1)依《商业银行法》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需提供那些材料 (2)甲区分行的设立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为什么 (3)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吊销甲区分行营业许可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答案要点:(1)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文件:申请书(申请书载明拟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名称、营运资金额、业务范围、总行及分支机构所在地等),申请人最近二年的财务会计报告,拟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经营方针和计划,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的资料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2)甲区分行设立过程存在违法事项,即市商行没有依法审慎审查甲区分行行长李某的任职资格。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李某背负巨额债务,显然不能担任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3)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吊销甲区分行营业许可证是正确合法的。依《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三、某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为取得发行资格,该公司伪造相关文件使其无形资产虚增1000万元。同时将其以前的股本总数由8250万股改为7643万股,但未将这一事实向社会公众披露。后该公司经董事会同意,改变了招股说明书列明的所募集资金用途。请问:(1)该公司是否符合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2)该公司能否再公开发行新股 答案要点:(1)根据《证券法》第13条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之一是公司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而本案中公司伪造相关文件使其无形资产虚增1000万元,同时将其以前的股本总数由8250万股改为7643万股,显然不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2)根据《证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案例中公司经董事会同意就改变了招股说明书列明的所募集资金用途,显然是违法的,若该公司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则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金融法》期末考试试题

《金融法》期末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15×1分=15分) 1.依票据法原理,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指的是() A.取得票据无需合法原因B.转让票据须以向受让方交付票据为先决条件C.占有票据即能行使票据权利,不问占有原因和资金关系D.当事人发行、转让、背书等票据行为须依法定形式进行 2、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A、10% B、15% C、20% D、30% 3、下列不属于金融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A、证券 B、金银 C、财产 D、货币 4.货币政策委员会是中国人民银行() A货币政策的决策机构B货币政策的执行机构 C货币政策实施的监督机构D制定货币政策的咨询议事机构 5.中国银监会的法律地位是() A企业法人B社会团体C行政监管部门D行业协会 6.我国调整财产信托民事活动中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是() A、《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管理暂行规定》 B、《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D、《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委托贷款业务规定》 7.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如果投保方向保险方提出赔偿要求,保险方应该() A、在第三者无力赔偿时,保险方才予以赔偿 B、在查明第三者尚未对投保方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方才予以赔偿 C、保险方不予赔偿 D 保险方先予以赔偿,然后取得代位追偿权 8.犯罪嫌嫌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金额较大的,处以()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A 3年 B 4年 C 5年 D 6年 9.发现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应当由()依法对该金融机构实行接管。 A中国人民银行B银监会C财政部D国家计委 10.下列不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是() A发行的银行B银行的银行C企业的银行D政府的银行 11.依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记载事项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出票后1个月内付款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C.汇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可予补记D.汇票上未记载出票日期的,汇票无效 12.一个买卖合同,既有人的担保,也有物的担保,当主合同的债权人行使担保权时,()。 A、采取物保优先的原则 B、采取人保优先的原则 C、二者没有先后顺序 D、债权人有选择权 13、下列不属于权利质押客体的是()。 A、汇票 B、公司债券 C、著作权中的署名权 D、商标权 14.金融市场按照融资的期限,可分为()

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习题

第一章经济法总论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本题型共11题,每小题1分,共11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 下列各项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A.经济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 B.经济法是市场经济进入垄断阶段以后产生的 C.经济法为中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D.与经济有关的法都是经济法 A B C D 【正确答案】D 【知识点】经济法的产生 【答案解析】 选项D:经济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与经济有关的法在古代社会就有,所以不能认为与经济有关的法就是经济法。 2. 下列各项中,属于宏观调控法的是()。 A.反垄断法 B.反不正当竞争法 试题中心 >> 中级经济法(2011) >> 课后作业试题中心首页 我做过的试卷 我做错的题 中级经济法(2011) 第一章经济法总论课后作业 时间:0.0 分钟总分:48 分字体大中小打印试卷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本题型共11题,每小题1分,共11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 下列各项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A.经济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 B.经济法是市场经济进入垄断阶段以后产生的 C.经济法为中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D.与经济有关的法都是经济法

A B C D 【正确答案】D 【知识点】经济法的产生 【答案解析】 选项D:经济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与经济有关的法在古代社会就有,所以不能认为与经济有关的法就是经济法。 2. 下列各项中,属于宏观调控法的是()。 A.反垄断法 B.反不正当竞争法 C.金融法 D.消费者保护法 A B C D 【正确答案】C 【知识点】经济法的体系 【答案解析】 宏观调控法包括三个部门法,即财税调控法、金融调控法和计划调控法,分别简称财税法、金融法和计划法。 3. 下列法的形式中,属于国家根本大法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A B C D 【正确答案】C 【知识点】经济法的渊源 【答案解析】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经济法的最重要渊源。 4. 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规制定主体的是()。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国务院 C.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D.国务院的各部、委、行、署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第一篇 法学院概况

第一篇法学院概况 一、法学院简介 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始建于1994年,是在原吉林财贸学院贸易经济系经济法专业和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基础上组建而成的,是省内最早设立经济法专业的院校之一。 师资队伍 法学院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目前一支梯队建设合理、学历层次较高、学缘结构适中、年龄结构分布均匀的教师队伍已经形成。现有专任课教师32名,其中教授6名,副教授8名;博士及在读博士9名,具有硕士学位(含在读硕士)以上教师比重超过85%,专任课教师中拥有司法考试资格的10人,有五人在校外作兼职律师,教学实践经验丰富;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15人,近年来,学术带头人和学科带头人成果丰富,教师的科研水平不断提高,相继成立了“法学研究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法律诊所”、“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等学术实践团体。 学科建设 法学院自建院伊始就把学科建设作为事业发展的生命线,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在学科建设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民商法学科被评为吉林省重点学科,2009年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现在正在申报法学一级学科的授予权,前景看好。目前具有经济法学专业和民商法学专业2个硕士学位授予权,自2008年开始我院与当时的财政税务系(现税务学院)合作培养税法学方向硕士生,现有在校研究生232人;本科层次的法学专业(含经济法和民商法两个方向)已成为学院重点建设学科,现有在校本科生477人;课程设置方面较为成熟,其中《经济法》、《民法》和《法理学》三门课程被评为省级优秀课程,7门课程被评为学校优秀课程。 经济法方向 本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是培养较全面熟悉我国的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尤其是精通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等法学知识,具有高素质、高水准的合格法律人才。他们可以从事审判、检察、司法机关工作;能够在政府机关从事法律工作,研究法规政策、制订规章;可以从事律师、仲裁、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可以到公司、企业,参与制订公司的章程,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公司合法利益;可以在科研和教育部门从事研究和教学工作;适应入世需要从事对外交往等法律事务工作。 主要课程包括:法理学、宪法学、民法总论、商法总论、市场管理法、金融法、税法、物权法、债权法、行政法学、证券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 民商法方向 本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是以扎实的人文、科技和法学等通用知识为基础,以面向市场的经济法、民商法理论体系和运用技能为特色,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相关政策,知识结构合理,社会适用面广,动手操作能力强的高级专门人才。法学系民商法方向的学生毕业后,适合从事审判、检察、司法行政、律师、公安等实际工作,也可以从事立法、教育、研究以及行政管理和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等工作。

金融法知识点归纳(有重要)

金融法知识点总结 单选:20*1 (《保险法》条文银行法票据法) 简答题:4*10 (总论*2) 案例分析:4*10 金融法总论 第一章金融概述 金融: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经济活动的总称。金融的特点: 1.金融的内容广泛 2.金融的基础是信用 3.信用融通的条件是金融市场 4.信用融通的中介是金融机构 信用:现代金融运作的基础条件和形式。 信用的特征: 1.以相互信任为基础 2.信用标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 3.以还本付息为条件 4.以收益最大化为目标

信用要素: 1.信用主体:授信人、受信人 2.信用客体:商品或货币 3.信用内容:债权债务关系 4.信用工具:票据、股票、债券等 5.时间间隔 信用体系: 1.商业信用 2.银行信用 3.国家信用 4.国际信用 5.民间信用 6.消费信用 金融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1.经济发展决定金融:金融是依附于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决定着同期的金 融状况; 2.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货币的运用降低了交易成本、便利交换;促进储蓄和投资 的增长,从而为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实现了资金的合理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本效率; 3.金融对经济发展的阻碍作用:金融活动中的不确定性令金融风险客观存在;金融对经济 运行的广泛渗透性、扩散性使金融风险具有很强的传染性;金融风险易于剧变成金融危机并严重危害经济。

实体经济:指物质的、精神的产品和服务的生产、流通等经济活动。包括农业、工业、交通通信业、商业服务业、建筑业等物质生产和服务部门,也包括教育、文化、知识、信息、艺术、体育等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服务部门。 虚拟经济:指与虚拟资本以金融系统为主要依托的循环运动有关的经济活动,简单地说就是直接以钱生钱的活动。 虚拟经济的特点: 1.复杂性 2.介稳性:远离平衡状态、但却能通过与外界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交换而维持相对稳定。 3.高风险性 4.寄生性:由实体经济产生,又依附于实体经济。 5.周期性:一般包括实体经济加速增长、经济泡沫开始形成、货币与信用逐步膨胀、各种 资产价格普遍上扬、乐观情绪四处洋溢、股价与房地产价格不断上升、外部扰动造成经济泡沫破灭、各种金融指标急剧下降、人们纷纷抛售实际资产及金融资产、实体经济减速或负增长等阶段。但是这种周期性并不是循环往复,而是螺旋式向前推进的。 虚拟经济的层次划分: 1.货币信用化 2.实体经济产权化、证券化、票据化 3.资产证券化 4.脱离实体经济而独立运行的各种金融衍生品 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 1.二者联系紧密:在实体经济系统中产生的风险,也会对实体经济造成严重影响。 2.平衡不能打破:虚拟经济的严重膨胀,使得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的严重失衡,资产价格

金融法总论

金融法总论(一) 朱大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第一篇金融法总论 第一章金融法概述 金融法,简而言之,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金融关系是在金融活动中发生的社会关系,是指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从事金融业务活动和金融监督管理活动过程中,同其他金融主体之间发生的、与信用活动和货币流通相关联的各种经济关系。金融关系内容广泛而复杂,决定了金融法的内容也十分庞大。一般而言,金融法的内容可包括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政策性银行法、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法、涉外金融机构管理法、货币发行与现金管理法、金银管理法、存款与贷款管理法、同业融资法、金融担保法、票据法、支付结算管理法、证券法、保险法、金融信托法、融资租赁法、期货期权管理法、外汇管理法、外债管理法等。囿于篇幅和我国现行有关立法的欠缺,本书拟对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政策性银行法、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法、货币发行与现金管理法、存款与贷款管理法、支付结算管理法、票据法、证券法、金融信托法、融资租赁法、保险法、涉外金融机构管理法、外汇与外债管理法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较为系统的介绍。而第一章则对金融法的一般基本理论问题作一概要的介绍。 ●金融的概念及其产生条件。 ●金融关系的概念及其含义。 ●金融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 ●金融法的本质、特点及基本原则。 ●金融法的渊源及体系。 ●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与金融立法的重点。 第一节金融法的概念

一、金融和金融关系 (一)金融的概念及其产生条件 金融是货币资金融通的简称,它是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中心的各种形式的信用活动以及在信用基础上组织起来的货币流通。具体包括货币的发行、流通和回笼;存款的吸收和提取;贷款的发放与收回;银行的转账结算;国内外的汇兑往来;票据的承兑与贴现;有价证券的发行、交易及管理;信托投资;融资租赁;各种保险;金融期货、期权的交易及管理;外汇、外债的管理以及其他国际金融活动的开展等。 金融一般分为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两种形式。直接金融是指投资者通过购买股票、债券等各种证券,将资金直接转移给证券发行人(企业、公司或政府)的资金融通行为;间接金融则是指最终贷款人(存款人)通过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中介机构(贷款人),把资金贷给借款人的资金融通行为。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直接金融占有很大的比重,而在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落后国家,金融一般以间接金融为主。 金融本身是一种经济活动,它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参与社会再生产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过程中,相互调节资金余缺的信用活动的总称。金融是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与完善的产物,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的出现有其产生的条件: 1.货币从商品交换过程中自发地分离出来,起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作用。这是金融产生的前提,而这只有在商品经济已有相当发展时才能达到。 2.信用日益发展,多种信用形式的出现。信用,也称信贷,是指货币资金借贷活动的总称。商品经济是信用存在和发展的客观经济基础,商品要出卖,而购买者有时又缺少货币,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赊欠和借贷。在赊欠和借贷的过程中,赊出方、贷出方往往要收取一定的利息(收益)。这种信用是商业信用的初级形式,以后才逐步发展出银行信用、国家信用、消费信用等多种信用。 3.银行等专门金融机构的出现。随着商品经济的日益发展,商品交换越来越频繁,交换地域也越来越广大。于是,货币兑换商出现了,解决了不同地区、不同国家货币不一的难题。此后,兑换商的

金融法规案例分析 答案

1、案例分析题 2000年8月,甲厂向A银行借款20万元,期限一年,以本厂所有的一辆价值40万元的轿车作抵押,并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同年9月,甲厂又以该轿车作抵押物,向B银行借款15万元,期限为半年,双方也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2001年2月,甲厂用来抵押的轿车因火灾被烧毁,获保险公司赔偿金40万元,2001年3月甲厂向B 银行的借款到期,B银行向甲厂追讨15万元借款,否则便要拍卖被抵押的轿车。A银行获悉后,认为甲厂未经其同意便将抵押给该厂的轿车抵押给B银行,侵犯了其抵押权。甲厂答复说汽车已被烧毁,抵押权没了标的物,自然也没了抵押权。 问题:(1)甲厂用已作抵押的汽车再次抵押是否有效? (2)汽车被毁,抵押权人如何实现其抵押权? 答案要点: (1)再次抵押有效。因为《担保法》第35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能超出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2)根《担保法》第54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如果抵押合同已登记生效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按照抵押物登记先后顺序清偿。第五十八条规定,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由此可知,甲厂因被抵押轿车的毁损所获得的40万元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A银行、B银行先后受偿20万元、15万元。

2、案例分析题 A向B购买了一批价值1万元的货物,并签发了一张1万元票据支付给B,C以赝品冒充真品从B 手中骗得该票据,而后C以该票据偿还欠D的8千元借款并告之D实情,D因多得到2千元就接受了。后来D将该票据赠与E,E用该票据支付欠F的1万元装修款,F过世由H继承了这张1万元的票据。 请问:上述哪些人无票据权利,为什么? 答案要点: 答案要点:C、D、E三人无票据权利。因为根据票据权利取得的一般理论及《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取得票据权利需具备三个必备条件:(1)持票人取得票据必须给付对价,但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则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该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2)持票人取得票据的手段必须合法。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3)持票人取得票据时主观上应当具备善意。本案中,C以欺诈这种不合法手段取得票据,因而不享有票据权利;D明知C 无票据权利而受让该票据,主观上属于恶意,因而也不享有票据权利;E是无偿方式获得票据,但因其直接前手D无票据权利,所以E也无票据权利。 3、2002年,甲股份有限公司为获得“省优秀企业”荣誉称号,就在其财 会文件中作了一些不真实记载,之后就一直如实制作财务报表。2004年,甲公司总资产达到1亿元人民币,总负债4000万元人民币,2002年至2004年三年共获利900万元。2005年初,甲公司决定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债券,其中拟发行新股为6000万元,拟发行公司债券额

金融法试题及答案要点

金融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国人民银行的预算(A) A.纳入中央预算 B.纳入地方分支机构预算 C.总行纳入中央预算,分支机构纳入地方预算 D.以中央预算为主,地方分支机构预算为辅 2.中国人民银行(B) A.受国务院领导 B.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 C.既是中央银行,也是商业银行 D.是事业单位 3.属于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当然委员的是(A) A.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 B.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C.财政部部长 D.审计署审计长 4.当商业银行持有的票据在到期前,需要资金周转时,可以向中央银

)行申请贴现,取得贷款。这称为(D A.拆借B.贷款 C.贴现D.再贴现 5.下列金融机构中,不在银监会监管范围的是(C A.城市信用合作社B.金融资产管理公司C.基金管理公司D.财务公司 6.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额为人民币(D )) A.10 亿元B.5 亿元C.3 亿元D.1 亿元7.商业银行提供信用证服务属于(C) A.负债业务C.中间业务B.资产业务D.理财业务 8.下列不属于不良贷款的是(A) A.关注类贷款C.可疑类贷款B.次级类贷款D.损失类贷款 9.农村信用社的常设执行机构是(D) A.董事会C.社员代表大会B.监事会D.理事会 10.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是(C)

A.承租人和供货人C.承租人和出租人B.出租人和使用人D.承租人和中间人 11.商业银行应当在取得不动产或股权之日起( B )内处分抵押物或质物 A.3 年B.2 年C.6 个月D.3 个月 12.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 B )以内的贷款。 A.6个月B.1年C.18个月D.2年 1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 D A.有效B.效力未定C.企业法人不承担责任D.无效或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 14.随时可存、取,金额与期限不受限制的储蓄是(D)。 A.零存整取储蓄 C.存本取息储蓄 15.骗购外汇的行为属于(B A.逃汇 D.扰乱金融秩序行为 B.整存零取储蓄 D.活期储 蓄)。 B.套汇C.非法买卖外汇 16.贷记卡透支按( B )记收复利。 A.日B.月C.年D.星期17.银行下列业务可以适当收费的是( D )。 A.储蓄开户C.储蓄销户B.同城的同一银行内发生的人民币储蓄存款 D.零钞清点整理

(金融保险)东财考试批次金融法复习题及答案

(金融保险)东财考试批次金融法复习题及答 案

《金融法》综合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本题共20个小题,每小题1分) 1.贴现银行持未到期的已贴现汇票向人民银行贴现,通过转让汇票取得人民银行再贷款的行为称为() A.转贴现 B.再贴现 C.重贴现 D.二次贴现 【答案】B 2.利用涂改、粘贴、拼接等手段无中生有或者以小变大的非法改变货币的外形或面额的犯罪行为定为() A.变造票据罪 B.伪造票据罪 C.变造货币罪 D.伪造货币罪 【答案】C 3.依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设立商业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是人民币() A.1亿元 B.5亿元 C.10亿元 D.20亿元 【答案】C 4.我国的财务公司的服务对象是() A.全体社会成员 B.特定社区成员 C.企业集团成员 D.企业工会成员 【答案】C 5.汽车金融公司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A.4% B.7% C.8% D.10% 【答案】D 6.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有权批准贷款人豁免贷款的机构是()

A.中国人民银行 B.财政部 C.国务院 D.审计署 【答案】C 7.依票据法原理,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指的是() A.取得票据无需合法原因 B.转让票据须以向受让方交付票据为先决条件 C.占有票据即能行使票据权利,不问占有原因和资金关系 D.当事人发行、转让、背书等票据行为须依法定形式进行 【答案】C 8.关于票据权利取得的说法,正确的是() A.只有按照票据法规定的方式取得票据,才能取得票据权利 B.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持有票据者即享有票据权利 C.只有支付对价者才能取得票据权利 D.以偷盗手段取得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 【答案】D 9.甲向乙签发支票,因合同总价未确定,故支票金额未填写。甲与乙商定,金额由乙根据实际发货数量补充填写。后来实际发生的货款为21万元,但乙将金额填为24万元,并将支票转让给丙。对此,正确的说法是() A.乙违反诚信原则填写票据,票据无效 B.乙违反甲之授权,填写无效,应按实际发生的货款确定票据金额 C.甲可以以乙滥用填充权为由对丙提出抗辩 D.乙补充填写的支票有效 【答案】D 10.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 A.4000万 B.5000万 C.1亿元 D.2亿元 【答案】D 1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证券法禁止的欺骗客户行为有() A.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 B.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C.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D.未经客户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金融法知识点总结(有重点)

金融法知识点总结 单选:20*1 (《保险法》条文银行法票据法) 简答题:4*10 (总论*2) 案例分析:4*10 金融法总论 第一章金融概述 金融: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经济活动的总称。金融的特点: 1. 金融的内容广泛 2. 金融的基础是信用 3. 信用融通的条件是金融市场 4. 信用融通的中介是金融机构 信用:现代金融运作的基础条件和形式。信用的特征: 1. 以相互信任为基础 2. 信用标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 3. 以还本付息为条件 4. 以收益最大化为目标 信用要素: 1. 信用主体:授信人、受信人 2. 信用客体:商品或货币

3. 信用内容:债权债务关系 4. 信用工具:票据、股票、债券等 5. 时间间隔 信用体系: 1. 商业信用 2. 银行信用 3. 国家信用 4. 国际信用 5. 民间信用 6. 消费信用 金融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1. 经济发展决定金融:金融是依附于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决定着同期的金融状况; 2. 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货币的运用降低了交易成本、便利交换;促进储蓄和投资的增长,从而为经济 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实现了资金的合理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本效率; 3. 金融对经济发展的阻碍作用:金融活动中的不确定性令金融风险客观存在;金融对经济运行的广泛渗透性、 扩散性使金融风险具有很强的传染性;金融风险易于剧变成金融危机并严重危害经济。 实体经济:指物质的、精神的产品和服务的生产、流通等经济活动。包括农业、工业、交通通信业、商业服务业、建筑业等物质生产和服务部门,也包括教育、文化、知识、信息、艺术、体育等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服务部门。 虚拟经济:指与虚拟资本以金融系统为主要依托的循环运动有关的经济活动,简单地说就是直接以钱生钱的活动。虚拟经济的特点: 1. 复杂性 2. 介稳性:远离平衡状态、但却能通过与外界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交换而维持相对稳定。 3. 高风险性

自考金融法试题及答案

做试题,没答案?上自考365,网校名师为你详细解答! 全国2010年10月自学考试金融法试题 课程代码:05678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入股方式是( ) A.债权入股B.实物资产入股 C.货币资金入股D.有价证券入股 2.1994年,我国成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分别是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 ) A.中国农业银行B.中国进出口银行 C.交通银行D.招商银行 3.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 ) A.5%B.6% C.7%D.8% 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是( ) A.维护人民币与外币汇率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的增长 B.控制货币发行量,防止发生通货膨胀 C.控制货币发行量,防止发生通货紧缩 D.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5.金融租赁的对象一般是( ) A.股票B.债券 C.固定资产D.基金 6.“为储户保密”原则的含义是( ) A.银行应当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查询 B.银行应当拒绝中国人民银行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查询 C.银行应当拒绝除商业银行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查询 D.银行应当拒绝法律规定的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查询 1 / 9

7.我国法律禁止 ..作为担保人的主体是( ) A.企业B.银行 C.个人D.学校 8.我国法律禁止 ..设定抵押的财产有( ) A.土地所有权B.房产 C.汽车D.股票 9.人民币发行的原则有( ) A.集中发行原则B.境外发行原则 C.分散发行原则D.自由发行原则 10.可以全额兑换的残损人民币,票面残损不应超过 ....( ) A.三分之一B.四分之一 C.五分之一D.六分之一 11.外汇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 A.允许外币境内流通B.资本项目下自由流动 C.人民币经常项目下不可兑换D.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特许制 12.下列不属于 ...借记卡的是( ) A.转账卡B.专用卡 C.信用卡D.储值卡 13.我国目前的人民币汇率制度是( ) A.国家严格管理控制 B.双重汇率 C.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 D.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14.经国务院授权的利率主管机构是( ) A.银监会B.中国人民银行 C.中国银行D.财政部 15.我国外汇担保的审批机关是( ) A.国家外汇管理局B.中国人民银行 C.财政部D.中国银行 16.目前,我国ATM每日累计取款上限是人民币( ) 2 / 9

金融法-教学大纲

《金融法》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100222B 课程类型:□通识教育必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 □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 □学科基础课 总学时:32 讲课学时:32 实验(上机)学时: 学分:2 适用对象:法学专业 先修课程:货币银行学 一、教学目标 《金融法》是大学本科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选修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比较全面了解掌握金融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熟悉金融法律规范的有关内容,完善学生的法学知识结构,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金融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内容及其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 (一)教学内容 本课程以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银行、金融机构等金融法律关系主体为对象,立足监管,深入研究这些主体和其行为的法律规范,对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及其因此而形成的金融法律制度进行阐述。本课程在系统介绍金融法基础理论的基础上,重点讲述我国中央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等现行的金融基本法。

(二)教学方法和手段 本课程的教学中贯彻课堂教授与课外阅读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坚持案例教学,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动手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学习要求 学生应在学习《货币银行学》课程之后,学习《金融法》课程。在学习《金融法》过程中,学生应自学《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等法律条文。 (四) 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 无论学生毕业后从事法律工作或者其他工作,《金融法》的学习对于完善其知识结构及实际工作都有非常大的帮助。 三、各教学环节学时分配 教学课时分配 四、教学内容 第一章金融法总论 本章教学组织和设计: 第一节金融法概述

金融法简答题及答案

银行法: 1.商业银行设立的法定条件:(PPT:text9中有每条的详细解释,这里不赘述)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12条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①有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②有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③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④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⑤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2.商业银行禁止的业务有哪些?(对应PPT:text10) 《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了商业银行的禁止性业务: 不得从事信托投资业务、股票业务、房地产业务及向其他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投资业务。 3.存款合同的法律特征:(对应PPT:text13存款法) 无名性 消费寄托性 附合性 实践性 4.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对应PPT:text14贷款法) (1)借款合同的标的物为货币。 借款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货币,而不能为其他消耗物或不可消耗物。 (2)借款合同是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即所有权的合同。 这一点与存款合同一致。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货币这种种类物,且具有强制流通性,因此一经占有即具有了对其所有权。当然,这种所有权中的使用权能和收益权能有所限制,即借款的使用一般要受当事人合同约定范围的限制,否则,借款人有权在合法的范围内自由地使用。

借款人享有借款的收益权,这种收益应是在扣除了出借方利息后的收益。借款人占有权、处分权则是完整的,即出借人须将货币交付给借款人,之后,借款人即拥有了对其处分权,依合同约定自主使用并收益。否则,借款合同就失去了意义。 (3)借款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与自然人之间借款,应收取一定的利息。当然,法律不禁止自然人之间无偿借款关系的存在。 (4)借款合同一般为诺成性合同。 合同法规定出借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提供借款,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这说明借款合同为诺成性合同。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则以货币交付生效,应是实践性合同。(5)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出借人应按约定提供借款,借款人则应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到期返还借款本息,可见是双务合同。 证券法: 1.证券的特征: 证券是表示财产权利(民法和商法上的权利)的书面凭证。 证券是证券发行人和证券持有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凭证。 证券是可自由流通转让的书面凭证。由于证券投资变现性的需要,各国证券法都规定,绝大多数证券可以上市自由转让、买卖。 2.简述股票发行注册制与核准制的区别:(PPT中无准确答案) 证券发行注册制,又称形式审查制,是指发行人充分、客观地把发行人及发行证券的信息资料向证券主管机关提示并申请发行,经证券主管机关实施形式要件审查并合格后予以注册,即可公开发行的审核制度。 证券发行核准制,又称实质审查制,是指证券的发行不仅应充分公开证券和发行公司的真实状况,而且主管机关还应于事实公开前,对预定发行证券的性质、价值加以判断,以确定该证券是否可以发行。对于不符合发行条件的证券,或对于投资人保护有危险的情况下,不予核准该证券的发行,所以核准制又被称实质管理原则。(我国和欧洲)——以下摘自百度知道: 形式审核(注册制)与实质审核(核准制)的区分在于审核机关是否对公司的价值作出判断,是注册制与核准制的划分标准:

(金融保险)金融法的重点考试章节第三章(第一

(金融保险)金融法的重点考试章节第三章(第一

金融法 《金融法》的重点考试章节:第三章(第一、二节)、 第五章(第二、三、五节)、 第六章(第三节)、 第八章(第二章) 第一章金融法总论 第一节金融法原理 第1页: 1.在奴隶社会,国家便把在原始社会后期人们在货币收付、汇兑、兑换、保管、接待等 金融信用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习惯和共同遵守的契约,通过一定程序予以认可,并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从而这些习惯和契约就成为金融法的萌发。 2.单选题: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制定《秦律·金币律》,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货币制度,使货币制度法律化。这可谓是最早的货币立法。 第2页: 1.1884年,英国国会通过了由政府首相皮尔提出的《英格兰银行条例》(又称《皮尔条例》)。 这是世界上第一部银行法,也是第一部专门性的金融法律规范。 2.简答题: ①什么是金融法? 答: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说,就是调整货币流通和资金信用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金融法师社会各主体(当事人)从事金融活动的基本行为规范,也是国家领导、组织和监督管理金融事业,保障金融秩序的基本手段和基本方法。

1.简答题: ②金融关系将涉及到哪几类社会关系? 答:金融关系应是指五类社会关系,即金融领域内的相关主体之间的间接金融关系、直接金融关系和金融中介服务关系,国家金融主管机关与各种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和自然人之间的金融调控和金融监管关系。前三类关系均发生在平等主体间金融市场上的交易活动中,故又合称金融关系交易关系。后二类关系发生在国家金融主管机关对金融市场及普通民事主体的金融交易活动进行调节控制和监督管理活动中,而尤以金融监管活动为多,故又简称金融监管关系。 第7页: 1.它(法律规范)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权力),应该做什么(义务)、禁止做(禁 止)什么,是评价人们行为合法与否,指引人们行为并预测未来行为及其后果的 标准,也是警戒和制裁违法行为的根据。 2.法律规范依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按照法律调整方式的不同进行 分类,法律规范可分为: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 义务性规范是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积极作为义务的规范,要求人们作一定的积极 行为,执行的是法的动态调整职能。 禁止性规范是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不作为义务即消极义务的规范,要求人们不为 一定行为或一直一定行为。 授权性规范是规定主体有权为一定行为的规范,它允许人们作一定行为或要求他 人作一定行为。 授权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结合起来,执行的是法的静态调整职能。

金融法(第二版)

《金融法》第二版2012年7月考试考前练习题 一、简答题 1.简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2.简述上市公司的间接收购方式。 3.简述虚假陈述的行为的分类。 4.请简述金融中介机构的类型。 5.请简述基金从业人员的消极条件。 6.请简述股票发行的一般规定。 附:参考答案 1.简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解答: 要点:《基金合同》第23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一)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二)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三)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基金份额; (四)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六)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七)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八)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九)其他权利。 2.简述上市公司的间接收购方式。 解答: 要点:间接收购的界定,可以《收购办法》第57条作为标准:"投资者虽然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取得对上市公司股东的控制权,而受其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达到前条规定比例,且对该股东的资产和利润构成重大影响的,应当按照前条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间接收购及采取该方式所需履行的义务是由《收购办法》规定的: 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未超过30%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办理。 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人预计无法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在前述30日内促使其控制的股东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至30%或者30%以下,并自减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其后收购人或者其控制的股东拟继续增持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拟依据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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