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法律法规汇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合集下载

2018国家司法考试科目有哪些

2018国家司法考试科目有哪些

2018国家司法考试科目有哪些推荐文章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答案解析热度: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答案热度: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热度: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怎么参加热度: 2018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怎么报名热度:国家司法考试是从事特定法律职业人员所参加的资格考试,而2018年的考试现在已经有很多的考生在关注的了,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国家司法考试科目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国家司法考试的科目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国家司法考试共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

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

今年司法考试的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具体为以下科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等15门学科。

另外,继续允许考生使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5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进行考试。

考试时间仍是9月的第三个周末,即9月16、17日两天,每天上、下午各考一场,共四场。

考试试卷仍为四卷,前三卷为客观选择试题、机读卡式答题,每场考试时长3小时;卷四是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考试时长为3个半小时。

三是实施放宽条件政策不变。

为解决好中西部基层以及欠发达地区法律人才不足问题,司法部经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并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同意,今年继续实施放宽条件政策,在放宽条件地区报考学历条件放宽至法律专业专科毕业。

司法考试复习安排建议第一步:攻克三大实体法(民、刑、行政),提倡民刑导学,在2018年3月中旬前完成,原因在于民法、刑法内容较多、理论性强,占据司法考试近三分之一的分值,所谓“得民刑者得天下”。

司法考试试题结构及出题人一览表

司法考试试题结构及出题人一览表

试卷结构1.试卷科目及所占分值比例试卷一:100道试题,,本卷分值共150分。

试题由单项选择题(50题50分)、多项选择题(40题80分)和不定项选择题(10题20分)组成。

本卷包括下列科目:法理学(约占卷面分值的10%-12%)法制史(约占卷面分值的10%)宪法(约占卷面分值的10%-12%)经济法(约占卷面分值的20%)国际法(约占卷面分值的8%-10%)国际私法(约占卷面分值的10%-12%)国际经济法(约占卷面分值的12%-15%)法律职业道德(约占卷面分值的10%)试卷二:100道试题,,本卷分值共150分。

试题由单项选择题(50题50分)、多项选择题(40题80分)和不定项选择题(10题20分)组成。

本卷包括下列科目:刑法(约占卷面分值的40%)刑事诉讼法(约占卷面分值的35%)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约占卷面分值的25%)试卷三:100道试题,,本卷分值共150分。

试题由单项选择题(50题50分)、多项选择题(40题80分)和不定项选择题(10题20分)组成。

本卷包括下列科目:民法(约占卷面分们的45%)商法(约占卷面分值的20%)民事诉讼法(约占卷面分值的35%,其中仲裁制度约占5%-10%)试卷四:由论述、案例分析、实例分析或法律文书等试题类型组成,约8—l0题。

本卷分值共150分。

本卷包括下列科目:刑法(约占卷面分们的20%-25%)刑事诉讼法(约占卷面分值的15%-20%)民商法(约占卷面分值的35%-40%)民事诉讼法(约占卷面分值的15%-20%)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约占卷面分值的12%)司法考试出题人一览表1、法制史-中国政法大学的赵晓耕教授—看教材2、宪法-中国政法大学的焦洪昌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的刘茂林教授3、法律职业道德-中国政法大学的王进喜教授利用考试阻止某些人进检法和从事法律事务4、国际公法-中国政法大学的秦晓成教授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转换为案例,秦本人在联合国工作过,喜欢把中国在国际上的一些实践和国际上的一些实践案例(定性过的)出题5、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中国政法大学的张丽英教授,武汉大学的黄进教授国际经济法近几年命题一直是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支付,WTO制度。

司法考试试卷结构

司法考试试卷结构

试卷一:综合知识。

包括:法理学、宪法、法制史、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

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

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

包括: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第一卷: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

单项选择题50题,每
题1分;多项选择题40题,每题2分;不定项选择题10题,每题2分;共计150分,考试时间为三
个小时。

第二卷: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

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40题,每题2分;不定项选择题10题,每题2分;共计150分,考试时间为
三个小时。

第三卷: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

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30题,每题2分;不定项选择题20题,每题2分;共计150分,考试时间为三个小时。

第四卷:本卷共8道试题,由简析题、法律文书题、分析论述题组成。

简析题5题,每题15分;法律文书题1题,分值为25分;分析论述题2题,每题25分;考试时间为三个半小时。

司法考试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

司法考试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

司法考试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司法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客观题第1批次考试时间:试卷一:9月17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7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客观题第2批次考试时间:试卷一:9月18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8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主观题考试时间:主观题试卷: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司法考试各科目考试内容客观题考试共两卷。

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

具体考查科目为:试卷一: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

具体考查科目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司法考试科目一共几门客观测试由两卷组成。

每篇试卷100道题,总分150分,其中单选题50道,每题1分;多选题50道,不定题2道,总分300分。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学、宪法、中国法制史、国际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三国)、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3小时150分钟。

试卷2: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包括仲裁制度)3小时150分钟。

主观测试是一卷。

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讨论题等,4学时,成绩为180分。

考试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2023年法考各科考试时间一览表

2023年法考各科考试时间一览表

2023年法考各科考试时间一览表2023年法考各科考试时间一览表法考客观题和主观题分别进行考试,各科考试时间如下法考客观题考试时间试卷一试卷二第一批次9月16日9:00—12:009月16日14:30—17:30第二批次9月17日 9:00—12:009月17日 14:30—17:30法考主观题考试时间10月15日9:00—13:00法考考试具体科目客观题考试共两卷。

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三国)、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3小时,150分。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3小时,150分。

(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主观题考试为一卷。

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4小时,分值为180分。

考试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综上所述法考从大的方面来讲分为8科,细分来看共有18科。

司法考试报考条件是什么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司法考试基本资料(报名条件和考试内容等)

司法考试基本资料(报名条件和考试内容等)

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担任公证员和取得律师资格都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在9月进行。

前身为律师资格考试,自2002年后,吸收检察官考试和法官考试两类系统内部职业资格考试考核,改为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报名(一)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学历、专业条件;(5)品行良好。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区)(不属于国家或省扶贫开发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西部地区(除西藏外)11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这一政策的适用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1日。

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外国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无效情况(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3)曾被吊销律师或公证员执业证的;(4)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2022年司法资格证报考

(1)因有意犯罪受过刑事惩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司法资格考试 (3)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4)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方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 被处以 2 年内不得报名参与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
第2页 共12页
以终身不得报名参与国家司法考试的。 3、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 A 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第4页 共12页
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报名时采纳数码照相的方式摄取照 片。
5、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户籍证 明复印件;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与户籍地一样。
6、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交纳报名费。 上述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司法 行政机关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 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 9 月 16 日、17 日。详细为: 司法资格考试 试卷一:9 月 16 日上午 08:30——11:30,考试时间 180 分 钟。 试卷二:9 月 16 日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 180 分 钟。 试卷三:9 月 17 日上午 08:30——11:30,考试时间 180 分 钟。
第5页 共12页
试卷四:9 月 17 日下午 14:00——17:30,考试时间 210 分 钟。
(二)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 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 公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 国家司法考试采纳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份试卷, 每份试卷分值为 150 分,四卷总分为 600 分。试卷一、试卷二、 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 题(含法律文书写作)。各卷的详细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学问。包括:法理学、宪法、法制史、经济法、 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含仲裁制度);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结构及题型分值分布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结构及题型分值分布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结构及题型分值分布国家司法考试试卷结构及题型分值分布。

2016年司法考试报名已结束,很多考生刚刚接触司法考试,对于司法考试的内容以及题型、分值等不是很了解。

整理了国家司法考试试卷结构及题型分值分布,供大家复习参考。

国家司法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

司法考试要求单科成绩不能为0分(不得缺考),总分达到合格分数线即视为通过考试。

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每卷100题。

其中:1-50题为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51-85题为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70分;86-100题为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前三卷需要考生使用2B铅笔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共7题。

本卷重点以案例分析的形式考查考生的法治思维和法治实践能力,考生答出的其它观点如能够灵活运用相关法学原理,符合法律规定,说理充分的,也可作为评价参考。

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要求中强调,必须使用0.5mm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答题,目的是为了保证扫描后的图片文件中的字迹清晰,免得阅卷教师看不清。

在此提醒长期使用电脑疏于写字的考生,卷四复习中要注意多动笔,做到字迹清晰,强化卷四的模拟训练,提高答题速度,尽量用楷书答完所有题目。

司法考试各卷的具体科目为:试卷一:综合知识。

包括:法理学、宪法、法制史、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

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

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

包括: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司法考试各科分值(预测):卷别科目分值单选多选不定项小计卷四合计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882028法理学71062323法制史461010宪法71062323经济法520103535国际法3621111国际私法5621313国际经济法5641515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661212卷二刑法212612592281刑事诉讼法212410552277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8208362662卷三民法24 34 12 70 22 92商法10 18 634 18 52民事诉讼法161812462066总计15024060450150 600。

国家司法考试报考指南

国家司法考试报考指南国家司法考试报考指南司法考试简介我国实行司考资格与律师执业相分离制度,通过司考只是取得了律师资格,要想做律师,还须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根据《律师法》,申请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我国宪法;(2)具有律师资格;(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4)品行良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2)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初任法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应当从法官或者其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初任检察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应当从检察官或者其他具备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考试内容与题型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全国统一命题。

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

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

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

各卷科目为:试卷一:综合知识。

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

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

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

大学生大几可以参加司法考试

大学生大几可以参加司法考试大学生大几可以参加司法考试大几可以考司法考试法考大四可以考。

大四可以参加司法考试。

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本科毕业生,均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大三在校生报名的时候是大三下半学期,在网上报名时学历须选择“本科在读”,考试的时候是大四,领证的时候已经毕业了,因此符合司法部的官方要求。

司法考试考哪几科司法考试科目有客观题和主观题。

客观题考试分为试卷一: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

司法考试科目一共几门司法考试有两门科目,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

有两卷客观问题和一卷主观问题。

司法考试客观题总分300分,国家合格分数线180分;司法考试主观题总分180分,合格分数线108分。

客观测试由两卷组成。

每篇试卷100道题,总分150分,其中单选题50道,每题1分;多选题50道,不定题2道,总分300分。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学、宪法、中国法制史、国际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三国)、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3小时150分钟。

试卷2: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包括仲裁制度)3小时150分钟。

主观测试是一卷。

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讨论题等,4学时,成绩为180分。

考试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司法考试合格标准法考客观题合格分数线法考客观题总分为300分,法考客观题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14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
圣才电子书
www.100xuexi.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
2001年6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官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法官的素质,加强对法官的管理,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司法公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
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
助理审判员。
第三条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法官的职责:
(一)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
(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除履行审判职责外,还应当履
2/14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
圣才电子书
www.100xuexi.com
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

第三章义务和权利

第七条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
(三)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四)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
(七)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例题】(2015年司法考试试卷一第84题)法律职业人员在业内、业外均应注重清正
廉洁,严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定。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相关职业道德和纪律规定?
A.赵法官参加学术研讨时无意透露了未审结案件的内部讨论意见
B.钱检察官相貌堂堂,免费出任当地旅游局对外宣传的“形象大使”
C.孙律师在执业中了解到委托人公司存在严重的涉嫌偷税犯罪行为,未向税务机关举

D.李公证员代其同学在自己工作的公证处申办学历公证
【答案】AD
【考点】法律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解析】A项,根据《法官法》第7条第6项的规定,法官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
3/14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
圣才电子书
www.100xuexi.com
工作秘密。

B项,根据《检察官法》第35条第11项的规定,检察官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但检察官担任形象大使不属于营利性活动,不会损害清正廉洁形象,并未违反法律规定。
C项,《律师法》第38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
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
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
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因此,孙律师向税务机关
举报委托人偷税的行为并不违法。
D项,根据《公证法》第23条第3项的规定,公证员不得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
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李公证员代其同学在自己工作的公证处申办学历
公证,二者之间存在利害关系,违反了《公证法》的规定。
第八条法官享有下列权利:
(一)履行法官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
(二)依法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三)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四)获得劳动报酬,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五)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
(六)参加培训;
(七)提申诉或者控告;
(八)辞职。

【例题】(2015年司法考试试卷一第46题)职业保障是确保法官、检察官队伍稳定、
4/14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
圣才电子书
www.100xuexi.com
发展的重要条件,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需要。根据中央有关改革精神和《法官法》、《检察官法》

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对法官、检察官的保障由工资保险福利和职业(履行职务)两方面保障构成
B.完善职业保障体系,要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检察官管理制度
C.完善职业保障体系,要建立法官、检察官专业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
D.合理的退休制度也是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予高度重视
【答案】A
【考点】法官、检察官的保障与退休
【解析】A项,对法官、检察官的保障主要包括工资保险福利保障、职业保障以及人身
和财产保障等,故仅将其归纳为职业和工资保险福利两方面是不完整的。B项,为保障法官
严格执法、独立公正地审判案件,需要建立法官的身份保障和经济保障制度。为了完善职业
保障体系,根据法官、检察官的职业特点建立和完善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管理制度。
C项,根据审判工作特点,国家规定了法官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法官实行定期增资制度。
检察官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由国家根据检察工作特点进行规定,检察官按照法律规定获
得劳动报酬,并实行定期增资制度。D项,《法官法》规定,国家根据审判工作特点规定法
官的退休制度。检察官的退休制度,由国家根据检察工作特点另行规定。检察官退休后,享
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金和其他待遇。

第四章法官的条件
第九条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5/14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
圣才电子书
www.100xuexi.com
(二)年满二十三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五)身体健康;
(六)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
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
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
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
工作满二年。
本法施行前的审判人员不具备前款第六项规定的条件的,应当接受培训,具体办法由最
高人民法院制定。
适用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确定,在一定
期限内,可以将担任法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
第十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第五章任免
第十一条法官职务的任免,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任免权限和程序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
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6/14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
圣才电子书
www.100xuexi.com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医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任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任免。
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民族自治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和罢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人民法院的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任免。
军事法院等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的任免办
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初任法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
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应当从法官或者其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第十三条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
(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调出本法院的;
(三)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原职务的;
(四)经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
(五)因健康原因长期不能履行职务的;
(六)退休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