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交通局工作实施意见(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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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继续开展《贵州交通运输年鉴(2014)》编撰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继续开展《贵州交通运输年鉴(2014)》编撰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继续开展《贵州交通运输年鉴(2014)》编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5.06.16•【字号】黔交办〔2015〕27号•【施行日期】2015.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关于继续开展《贵州交通运输年鉴(2014)》编撰工作的通知黔交办〔2015〕27号各市(州)、省直管试点县(市)交通运输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二级局,厅直各单位,全省交通运输有关单位:《贵州交通运输年鉴(2011-2013)》已正式出版发行。

为全面、完整、客观、准确地记述2014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既定方针,主动精准发力,全力以赴推进“两会战一攻坚一行动一创建”(高速公路建设三年会战、水运建设三年会战,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攻坚、“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路行动计划、“多彩贵州?最美高速”创建)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决定继续开展《贵州交通运输年鉴(2014)》(以下简称《年鉴》)的编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编撰工作主要目的《年鉴》是记载贵州交通运输事业现状的编年史册;是我省年度交通运输“两会战一攻坚一行动一创建”主题工作成就展示的平台;是国内外各行各业了解贵州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重要窗口;是省交通运输系统总结过去、分析现状、探索未来提供借鉴的有效工具;也是省交通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积累的史料对盛世修志将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编撰工作将围绕全省交通运输中心工作,突出行业特征和地方特色,服务全省交通运输更好更快发展。

二、建立编撰工作机构为加强《年鉴》编撰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交通运输厅决定成立《年鉴》编辑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

《年鉴》编辑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主任:王秉清厅党委书记、厅长常务副主任:李程厅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刘扬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罗强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翟晓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韩剑波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宗永涛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邮政管理局局长潘海厅党委委员、总工程师邱祯国厅党委委员、总规划师张群力正厅级干部欧小海厅副巡视员、道路运输管理局党委书记委员: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市(州)和省直管试点县(市)交通运输局、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人。

交通局团总支工作总结

交通局团总支工作总结

交通局团总支工作总结二○○八年**州交通局团总支工作总结时光飞逝,转眼二○○八年已接近尾声,团总支在州团委、州直机关团工委、州交通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各基层团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都较为顺利地进行。

生活中,大家和谐相处、互帮互助、共同学习进步、积极上进、敢于创新。

学习上,刻苦认真、态度严谨,成绩优秀;思想上,追求进步、不断提高、积极响应局党组和局机关党委的号召,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继续按照州直机关团工委的各项指示要求,围绕公路建设的中心工作,坚持“服务为本、亮点带动、整合资源、塑造形象”结合团员青年的特点,开拓性地开展工作。

在组织团员青年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团工作的运行机制,狠抓特色建设,努力把团的工作溶入交通建设工作中去,把团的活动纳入到为团员青年服务上来,把蕴涵在团员青年身上的热情和活力充分激发出来,引导广大青年为我州交通事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使共青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团总支召开总支委员会、各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专题学习与开展座谈、研讨相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同时,积极组织青年团员开展学习活动,要求广大团干、团员青年扎实做好本职工作,聚智聚力,齐心协力做好本职工作。

通过学习、交流和讨论,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在国际形势产生复杂深刻变化和政治、经济、文化全面协调发展的今天,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思想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对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为确保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宣传及时,让广大团员青年深刻领会十七大报告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自十七大大会开始,团总支立即着手安排布置了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

首先以支部为单位,组织青年团员集中观看党的十七大直播,认真通读了胡锦涛总书记所作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报告,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快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进度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快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进度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快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进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4.01.29•【字号】甘交安监〔2014〕3号•【施行日期】2014.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快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进度的通知各市、州(矿区)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为严格落实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及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关要求和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14〕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进度,结合我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认真总结,进一步提高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认识根据国务院〔2011〕40号、国务院安委办〔2011〕4号等文件和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交安监发〔2011〕322号)、《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和达标考评指标》(交安监发〔2012〕175号)及省厅下发的《甘肃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实施意见》(甘交安监〔2012〕41号)明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目标任务,各级主管机关做了大量工作,按要求以多种形式进行了宣贯,基本完成了考评机构认定、考评员、自评员培训,建立完善了考评体系、制定了相关制度措施等,为实施考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截止目前,兰州、定西、平凉、白银、陇南等地工作推进有力,已开始实施考评(各地申请受理企业情况见附件1),总的来看,当前贯彻落实各级的要求,上上下下热情很高。

但应看到,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如有些市州主管部门、单位领导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理解不深、把握不准,对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准化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安排部署不到位,责任落实空位,主管机关、行业管理单位推诿扯皮,未按要求进行宣贯和培训,导致企业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够;部分企业就落实达标而达标,做表面文章,聘请相关人员整理申请资料,未全面理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内涵,未真正建立起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拆违新规

拆违新规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建管联〔2014〕547号各区县建设交通委、规划土地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食药监分局、司法局、综治办: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等九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司法局市综治办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违法建筑是当前本市城市管理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症问题。

为坚决遏制违法建筑蔓延现象,着力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城市管理正常秩序,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目标(一)工作目标。

健全市、区(县)、街道(镇)违法建筑治理三级工作体系,切实加强违法建筑治理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全面正确运用法律资源,整合行政管理手段,优化查处工作机制,完善拆除违法建筑的执法流程。

强化综合管理,加强执法联动,依法立即拆除在建违法建筑。

集中整治一批社会矛盾突出、安全隐患大、群众反响强烈的违法建筑,逐步清除存量违法建筑。

二、健全违法建筑治理工作体系(二)加强违法建筑治理的推进实施。

设立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协调推进小组,进一步加强全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推进。

成员为市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司法局、市综治办等部门。

协调推进小组下设联合办公室(市拆违办)。

各区(县)应当进一步加强在区(县)党委、政府领导下的违法建筑治理工作机制,统一领导和负责本区域内违法建筑治理工作。

进一步健全由区(县)拆违办、拆违实施部门、相关管理执法部门,以及各街道(镇)共同参与的区(县)违法建筑治理工作体系,形成条块结合、各司其责、协同治理、联动执法的违法建筑治理格局。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3.06•【字号】渝交委[2014]42号•【施行日期】2014.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交委〔2014〕42号)各有关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发展改革委,市港航局、重庆海事局、长江重庆航道局:为进一步规范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保障港口岸线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了《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2012年第6号,以下简称《办法》)。

为保证《办法》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重庆市港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港口岸线审批权限我市港口岸线审批按照科学评估、逐级报送、分级审批的原则实施:(一)申请使用的港口岸线必须符合《重庆港总体规划》和《重庆市港口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划和文件要求,否则不予受理。

(二)申请使用港口深水岸线建设港口设施的,由市交委征求市发展改革部门意见后审批,需要交通运输部审批的岸线,由市交委转报交通运输部审批。

(三)申请使用规划四级及以上航道内的港口非深水岸线建设港口设施的,由市港航局审批,并报市交委备案。

(四)申请使用规划四级以下航道内的港口非深水岸线建设港口设施的,由港口所在区县(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征求区县发展改革部门意见后审批,并报市港航局备案。

港口设施,是指为从事港口经营而建造和设置的建(构)筑物、船舶修造厂、锚地(停泊区)、支持保障系统(包括交通、公安、武警、渔政、环卫、应急救援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修建或设置的非经营性的、用于公益用途或行业管理的码头)和水上餐饮娱乐趸船等设施。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表彰2014年全省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及出租汽车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表彰2014年全省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及出租汽车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表彰2014年全省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及出租汽车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厅•【公布日期】2015.01.19•【字号】豫交文〔2015〕18号•【施行日期】2015.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表彰2014年全省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及出租汽车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豫交文〔2015〕18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委),省道路运输管理局:2014年,在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省道路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坚持务实创新,不断进取,各项重点工作均取得了优异成绩。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对许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等62个单位和杨桂学等156名同志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

同时,希望全省各级运管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以先进为榜样,按照厅党组交通运输工作部署,扎实工作,争先创优,继续为推进“六个交通”建设,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1.2014年全省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2.2014年全省出租汽车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2015年1月19日附件12014年全省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一、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一)省辖市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许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南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济源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驻马店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洛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平顶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信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郑州市机动车修配管理处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二)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道路运输管理先进单位巩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滑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固始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新蔡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永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鹿邑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项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三)危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郑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开封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四)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先进运管所二七区公路运输管理所荥阳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尉氏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宜阳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伊川县公路运输管理所舞钢市公路运输管理所鲁山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林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浚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辉县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卫辉市公路运输管理所武陟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沁阳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南乐县道路运输管理所鄢陵县公路运输管理所舞阳县道路运输管理所灵宝市公路运输管理所梁园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夏邑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扶沟县公路运输管理所西华县道路运输管理所驿城区道路运输管理所上蔡县公路运输管理所西峡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新野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商城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潢川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济源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玉川运管所(五)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先进处室省运管局办公室、人事处、城乡客运管理处二、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1.省运管局:杨桂学、潘年跃、金勇军、陈玉华、李玉洁、倪金林、郭玉涛、池涛、刘挺、赵玉峰、齐林、詹倩、贺晣、林文武、刘凤伟、杨静、王宁2.郑州市(含修管处):杨红兵、刘智娟、赵战略、刘学军、郝同军、XXX 军、张峥、郭宏伟、赵安方3.开封市:安宏民、姚庆江、郑海林、崔为民4.洛阳市:阚杰、乔汇洋、王江涛、隋枫、刘辉5.平顶山市:熊艳芳、周亚玲、李泉跃、王绍儒、冯松振6.安阳市:吴枫、刘雪峰、王建堂、张建科、刘海波7.鹤壁市:庞希平、杨鹤华、管玉林、徐合成8.新乡市:卞建军、樊光亮、杜晓晨、陈中、谢文彬9.焦作市:古保平、睢素平、王建军、张波、赵洪文、10.濮阳市:刘玉娥、吴军、魏拥军、岳彩海11.许昌市:霍旭、惠晓柱、王治平、马国强12.漯河市:郭彦峰、阮景昱、XXX、孙德伟13.三门峡市:卫效经、董光杰、辛舒冬、田华宇14.商丘市:周建梅、王勇利、陈光、黄锋、潘福亚15.周口市:王大庆、傅玉华、陈志勇、鲍亚、李国华16.驻马店市:王亚东、张杰、李德旗、翟中海、陈利奎17.南阳市:王沛然、赵志强、孙伟、夏兆峰、巴云军、杨正鹏、王刚18.信阳市:白克俭、高伟、杨海波、刘新军、黄坤19.济源市:张波、曹树全20.巩义市:刘富鹏21.兰考县:马春玲22.汝州市:韩自伟23.滑县:王新华24.长垣县:彭运涛25.永城市:阚荣杰26.鹿邑县:邵立平27.新蔡县:滕黎明28.邓州市:鲁定29.固始县:陈勇30.中牟县:李振中31.项城市:郭艳玲附件22014年全省出租汽车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一、出租汽车管理工作先进单位(集体)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汽车管理处南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焦作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开封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郑州市城市客运管理处洛阳市出租车管理处平顶山市客运管理处驻马店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滑县城市客运管理处长垣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鹿邑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二、出租汽车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1.省道路运输管理局:马俊杰2.郑州市:刘国栋、李茜3.开封市:李炜4.洛阳市:王晓军、谭忠平5.平顶山市:高峰、张磊6.安阳市:陈雅菲、赵子宁7.鹤壁市:张永杰8.新乡市:王志强、于航9.焦作市:鲁宁、李春社10.濮阳市:刘鸿彪、王拱进11.许昌市:胡振杰、沈慧杰、韩建军12.漯河市:杨文栋、郭海洋13.三门峡市:姚建文、许燕燕14.商丘市:李永芳15.周口市:刘建峰16.驻马店市:秦东新17.南阳市:王晓军18.信阳市:贡天国19.济源市:杜有文20.巩义市:韩继承21.兰考县:林兰民22.汝州市:鲁军剑23.滑县:王红岩24.长垣县:张文行25.永城市:陈伟26.鹿邑县:潘龙生27.新蔡县:梁传红28.邓州市:李瑞敏29.固始县:刘文彬30.项城市:夏玉霞抄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运管局,城市客运管理处,郑州市修管处。

交通局工会工作总结(精品范文).doc

交通局工会工作总结目录第一篇:市交通局工会工作总结第二篇:交通局工会工作总结第三篇:区交通局2014年工会工作总结第四篇:2014年交通局工会工作要点第五篇:2014年交通局工会工作思路更多相关范文正文第一篇:市交通局工会工作总结文章标题:市交通局工会工作总结2014年是我局工会换届后的第一年,一年来,在市总工会和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重视关心下,在局行政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局党委提出的“干在实处,交通先行,开好新局”的工作目标,切实履行工会的各项职能,充分调动交通职工投身于交通事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基本形成强大的合力,凝心聚力,促进和谐交通的建设。

现就一年来“突出维护职能,建设和谐交通”所做的工作汇报如下:一、以“爱心”温暖职工心灵,构建帮扶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我们在指导有关企业不断完善集体合同和平等协商制度的基础上,不仅关注职工工资逐步提高,如:征费所职工基本上是合同工,2014年、2014年工资有幅度较大的提高。

天龙汽运公司改制后分别于2014年、2014年和2014年三次进行了工资酬薪制度改革,也较大幅度地增加了职工工资。

而且特别关注职工中家庭生活困难的群体,为困难职工编制了三个层次的救助网络。

一是每个基层工会组织是困难职工的“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扶人、第一责任人”,各基层工会及时进行帮扶救助,并建立档案。

如:天龙汽运公司1998年建立了职工帮困基金,连续9年,每年10月为募捐月,既培养了职工的爱心,又为身边的困难职工提供了帮助,使困难职工感受到工会组织给予的温暖。

二是局工会在1994年由各单位出资建立的帮困基金,每年用其基金产生的利息,帮助交通系统相对贫困的职工,每年补助困难职工在1万元左右。

三是我们在实践中感到,由于我们系统帮困基金太少,对于特困职工与突发事故的救助力量不够,为了加大对交通系统中特困职工家庭的扶持力度,在局领导的积极提议和大力支持下,于2014年1月局工会代表大会之际,全体代表发出“扶贫帮困,情暖交通”的倡议,建立交通系统特困职工帮扶基金,一次共收到全系统捐款58180元,当年救助特困职工9500元。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成立市交通运输局农村老公路农民代表工(养护工)发放工龄补助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成立市交通运输局农村老公路农民代表工(养护工)发放工龄补助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合肥市交通运输局
•【公布日期】2014.06.10
•【字号】合交人教[2014]176号
•【施行日期】2014.06.10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成立市交通运输局农村老公路农民代表工(养护工)发放工龄补助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合交人教〔2014〕176号)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开发区)相关部门,局属有关单位: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关于为农村老公路农民代表工(养护工)发放工龄补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交人教〔2014〕75号)精神,为保证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市交通运输局农村老公路农民代表工(养护工)发放工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方正杰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夏士新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员:汪荣萍市交通运输局总会计师、计划财务处处长
周增华市公路管理局局长
郑加旺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副书记
武道正市农村公路管理局副局长、副书记
戴忠远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处处长
张明权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教处,负责日常工作。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6月10日。

南京市交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宁交法[2007]11号

南京市交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南京市交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宁交法〔2007〕11号)各区县交通局、局属各执法单位: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文明执法水平,提升执法效能是加强交通作风行风建设,做好“三个服务”,建设负责任政府部门和人民满意机关的必然要求。

为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其它相关规定,针对我市交通执法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交通执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端正执法动机,纯洁执法作风(一)严明纪律、严管队伍。

切实落实省厅、市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文明执法水平的意见,深化执法整顿教育活动,树立正确的荣辱观,端正执法动机,明确执法定位,转变执法作风,把执法人员的思想统一到“三个服务”,促进交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来。

(二)进一步理顺执法主体的职责、权限,不具备执法资格的部门和人员一律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针对有些基层执法机关职责不明、关系不顺、职能交叉重叠和部门利益化等问题,各区县交通局要进一步整合现有执法资源,明确各部门执法职责,实行归口管理,对运管所、稽查队等部门的执法工作应合理分工,一个部门上路。

(三)严禁趋利执法、以罚代管。

严禁以任何形式向执法单位或部门下达罚款任务,不得将执法人员的个人收入与罚款数额挂钩。

对应当暂扣、吊销经营许可证件,或应当停班整顿、取消线路经营权的,不得以罚代管、以罚代纠。

严禁采用不正当手段诱导当事人违法或有关人员提供虚假证据实施处罚。

(四)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

充分尊重当事人,严禁使用侮辱性、歧视性、威胁性语言或训斥当事人。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城市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城市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09•【字号】四政办发[2014]36号•【施行日期】2014.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城市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四政办发〔2014〕36号)铁东区、铁西区人民政府,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四平市“城市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6月9日四平市“城市畅通工程”实施方案为巩固和深化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成果,不断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改善道路交通环境,促进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保障和发展民生,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畅通工程”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4〕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提出的实施“城市畅通工程”部署,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综合治理、规划引领、公交优先、因地制宜”的城市交通管理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科学管理水平,综合治理城市交通中的突出问题,优化城市交通结构,完善城市交通设施,努力创造便捷、高效、顺畅、安全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推进城市交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通过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及相关规划编制,建立比较完善的规划体系;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3平方米。

城市万人拥有公交车辆由3.64标台提升到4.8标台,新能源车辆使用比例达到8%。

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提高2个百分点。

城区内道路交通渠化率达到100%,年交通事故发生率控制在2%以内。

在全省“城市畅通工程”政府绩效考核中位次靠前。

三、工作任务(一)坚持规划引领,完善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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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交通局工作实施意见(共)第一篇一、目标任务2014年全局招商引资任务数为1.8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数为7000万元,工业项目任务数为5000万元,5000万元项目两个。

根据以上目标任务,结合我局实际,对局机关、局属二级机构实行差别化任务分解。

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负责全局招商引资工作,局班子成员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每人负责引进一个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对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最多可作为2人共同引进。

二、考核内容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招商引资任务数以2014年区考核组验收认定为准;2012年度签约项目本年度固定资产投入达1000万元以上,视同新引资项目。

各单位及个人新引进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后,合同原件等相关资料及时报局招商办。

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完成情况考核本年度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数;城市规划区内的市政工程项目和房地产开发中的商业项目按实际缴税额1:6折算;今年注册的合法融资机构项目以实际对我区中小企业贷款期限达6个月以上的额度折半计算;总部经济和护协税以实际纳税额按1:8折算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三、项目确认1、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旅游开发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社会事业项目、合法融资机构项目;2、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规划区内的市政项目和房地产开发中的商业项目;3、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商贸和现代服务业项目;4、在我区注册且纳税超50万元的总部经济项目、护协税项目。

四、主要措施加强招商引资领导。

局属各二级机构也要成立招商引资相应组织,负责本单位的招商引资工作。

健全招商项目台账。

局招商办对引进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实行台账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同时每月将本局招商信息报送区招商局、区人大招商组。

组织开展招商活动。

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凡承担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外出招商一次,也可以确定专职招商人员驻点招商,所需经费在本单位招商引资专项经费中列支。

同时,根据招商工作需要,适时自行组织或与相关单位合作开展招商推介活动,凡7月31日前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未达到50%的单位,其主要领导要离岗招商,直至完成任务;要广泛发动全体干部职工踊跃参与招商;积极引导和探索以商招商、代理招商机制,一旦取得成效,可采取一事一议由局招商引资领导组研究予以奖励。

坚持调度制度。

局招商办负责每月通报全局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时序进度和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召开招商引资调度会;局招商引资领导组根据工作实际,随时召开领导组会议,分析招商动态,交流招商信息,研究招商引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

五、奖惩办法实行招商引资风险金制度。

局班子成员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每人缴纳风险金3000元;局机关工作人员和二级机构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自愿原则缴纳风险金2000元。

风险金于5月20日之前上缴局机关财务科。

年终根据区招商引资考核组对我局完成实绩及个人招商引资项目考核结果,分别予以奖惩。

1、全局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

局班子成员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完成任务的,个人缴纳风险金退回并对等奖励;局班子成员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未完成任务的,个人缴纳风险金退回,不予奖励;所属单位完成局下达任务的,局班子成员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外的缴纳风险金人员风险金退回并对等奖励;所属单位未完成局下达任务的,单位缴纳风险金人员风险金退回,不予奖励。

2、全局未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

局班子成员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完成任务的,个人缴纳风险金退回并对等奖励;局班子成员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未完成任务的,个人缴纳风险金按照区委、区政府下达我局任务的差额比例相应扣除;所属单位完成局下达任务,单位缴纳风险金人员风险金退回并对等奖励;所属单位未完成局下达任务的,单位个人缴纳风险金按照局下达各单位任务的差额比例相应扣除。

第二篇为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规范党政主要领导权力运行,根据区《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制定以下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市、区统一要求,建立局“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使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制度和约束机制,把局主要领导从具体事务中摆脱出来,集中精力谋大事、抓重点、促落实,推动交通运输事业跨越发展。

二、实施内容局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财务。

不行使经费直接审批权,由局纪委书记具体负责签批财务发票。

日常办公经费和2000元以下的财务支出,由有关科室或具体经办人提出,经局办公室审核后交局纪委书记批准;2000元以上的财务支出,由有关单位或科室提出,经局纪委书记审核后提交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分管领导的财务支出由局办公室审核后提交局主要领导审批。

局主要领导定期对发生的各种费用支出进行检查,同时,局财务支出情况要定期公开,接受监督。

局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

局干部人事工作由局纪委书记具体分管,系统干部、职工岗位变动和奖惩,须经局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干部提拔任用严格按照上级的规定、标准和程序进行;内部人事岗位调整,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具体由局人事监察科提出,分管领导酝酿后,经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分管领导负责实施。

局主要领导对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局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工程项目。

局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和其他项目实施须经局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按规定应该进行公开招投标的,要按照《区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任何人不得插手和干预招投标活动。

按规定不需要进行招投标的,要经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不允许个人内定施工单位。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工程量变更等重大事项须经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按照《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管理暂行办法》和《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监督暂行办法》实施,并及时公开,接受监督。

招标组织工作及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由局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局主要领导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有关要求提高认识,完善制度。

实行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一项重要举措。

局领导班子成员要端正认识,率先垂范,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要根据要求,完善相关制度,及时予以公开,并定期通报执行情况。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成立局纪委牵头、相关职能科室参加工作小组,负责我局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的组织实施,同时,结合我局实际,调整局领导分工。

局主要领导对局财务、干部人事和工程项目工作负总责;局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分别对职责范围内的财务、干部人事和工程项目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强化监督,确保实效。

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局纪委及相关科室参加的监督小组,负责分管领导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局领导班子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听取局财务、干部人事和工程项目等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和工程项目的副职领导,要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慎重负责用权,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第三篇为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系统宣传信息工作,切实增强新闻宣传与信息报送服务交通大建设、大发展、新跨越的能力,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对宣传信息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紧扣“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推进年”主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服务社会,努力贴近实际、突出主题,精心策划,正确引导,力争在宣传信息数量质量上有新提高,在典型宣传树立上有新突破,在改进行业为民形象上有新提升,为我区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信息工作重点大力宣传交通运输系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结合实际、谋划发展的思路举措和进展成效;大力宣传本系统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服务“两化”建设,创造“宣城首位”打造“首善之区”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果,形成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全面加快交通运输发展的强大动力。

切实营造“交通建设会战年”活动氛围。

一是深入宣传交通建设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以及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显著变化。

二是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宣传力度,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三是大力宣传农村公路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以及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好做法、好经验。

努力做好运输市场和行业监管引导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交通运输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二是大力宣传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中交通运输系统抢险保通保运、处置安全隐患等方面的应急措施、突出成效以及先进事迹、典型人物;三是交通运输行业参加和保障市区重大集体性活动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

认真开展文明创建和自身建设的宣传信息工作。

积极宣传行业创建活动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果;大力报道交通运输行业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美好乡村建设等专题活动中所做的工作和发挥的作用;加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的系统宣传报道。

继续做好行业先进典型特别是一线典型的推荐和宣传;注重强化队伍建设的宣传报道,在建设学习型单位、打造勤政廉洁部门等方面展现行业自身素质的不断提升。

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局宣传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局宣传信息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调度,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指导下一步工作。

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宣传、交通政务信息报送及日常事务,主要职责为:研究制定年度宣传信息工作意见,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和任务;负责宣传信息工作的对外联系以及组织实施各项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活动;负责对重大新闻宣传活动以及重要新闻稿件的审核,传达或督办有关事项;负责指导系统的宣传信息队伍建设,以及宣传信息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舆情应对、网评回复和区交通政务网的维护更新工作;负责对宣传信息报送、采用情况定期通报,负责年度宣传信息工作总结评比;局人事监察科具体负责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工作。

局属各单位要落实本单位宣传信息工作负责科室,明确两名以上宣传信息员和审核报送人员,同时还要确定一名网评人员。

主要职责为:负责报送本单位的宣传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负责涉及本单位的网络舆情的应对工作;负责审查本单位上报的宣传报道和政务信息,并对信息的保密工作负责。

四、努力提高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水平以提高信息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推进政务信息工作实现“五个转变”,即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零散型向综合型转变、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动态型向调研型转变、滞后型向超前型转变,各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增强报送信息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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