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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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筑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浅谈建筑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下 几个 方 面 入 手 :
改 革 开放 以来 , 国 建筑 业 作 为 国 家 经 济 的 支 柱 产 业 获 得 我 了长 足 的发 展 , 直 以来 为 国家 经 济 的 迅 速 发 展 作 出 了极 其 重 一 要 的贡 献 , 经 济 的稳 定 起 到 了不 可忽 视 的作 用 。 是 , 对 于 为 但 相 建 筑 业 的高 速 发 展 , 我 国 相关 的知 识 产 权 保 护 显 得 相 对 落 后 , 需 要 进 一步 完 善 。 由 于建 筑 施 工 技 术 都 不 是 什 么 高 、 、 的 东 西 , 多 技 术 精 尖 很 是 一 点 就透 , 以也 没什 么 人 想着 去花 费心 思和 金 钱 为 它 争 取 所 “ 护 伞 ”大 家 已经 习惯 了“ 来 主 义 ” 保 , 拿 。尽 管我 们 现 在 的 大 型
1 建立和 完善企 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11 提 高和 强化 企业 的知识产 权保 护意 识 .
() 大 对 建 筑 设 计 企 业 知 识产 权 法 律 风 险 的 法 律 宣 传 , 1加 特 别 是 企 业 的领 导者 必 须 充 分 认 识到 知 识 产权 保护 的重 要性 。 () 人 为 本 , 视 并 开展 员 工 维 护 企 业 利 益 的 思想 教 育 2以 重
建立符合建筑行业企业实际情况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 , 明
在 建 筑 行 业 , 术创 新及 知识 产 权 保 护 工 作 是 一 个 相 对 比 技 较 新 的 课 题 , 一 个 涉 及 法 律 、 术 、 代 管 理 等 方 面 的 系 统 工 是 技 现 程 , 之 多 方 面 因 素 的 制 约 , 保 护 知 识 产 权 工 作 的进 步 远 远 加 使 跟 不 上我 国社 会 经 济 发 展 的水 平 。 近 年 来 , 国 建筑 业 界知 识 产 权 被 侵 权 的案 件 呈 直 线 上 升 我 趋势 , 一方 面 说 明 了人 们 应 用 法 律 武 器 维 护 自己 正 当 权 益 方 面 的 进 步 , 从 另 一 个 角度 则 说 明 了侵 犯 知识 产 权 的行 为普 遍存 但 在 。尽 管 保护 知 识 产权 的法 律 制 度 逐 步 建立 和 完 善 并 取 得 了一 定 的成 效 , 预 防 为 主 仍 是 “ 能价 格 比 ” 高 的 , 是 无 数 惨 但 性 最 也

浅谈我国的知识产权文化培育

浅谈我国的知识产权文化培育

浅谈我国的知识产权文化培育摘要:在中国进行寻求新一轮的发展中,文化发展起到一个不可或缺的作用。

这一发展,势必融入中国传统文化并不具备的知识产权文化。

通过中外国家知识产权文化培育情况的对比和分析,结合实际,提出相关在知识产权文化培育过程中的建议。

关键词:政府知识产权文化中图分类号:c9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2)005-157-021 我国知识产权文化培育中的概况1.1 知识产权文化培育中的立法概况我国加入wto的最近10年来,对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音像制品管理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涵盖知识产权保护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修改,在立法精神、权利内容、保护标准、法律救济手段等方面,更加注意在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同时,做到与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及其他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规则的相一致。

除此之外,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其他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也相继出台为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提供了有力依据。

全国各地知识产权立法方面的工作——在国家立法宏观指导下,纷纷制定出台地方法律文件。

1.2 知识产权文化培育中的执法概况在知识产权执法方面,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具有鲜明特色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体系,实行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工作机制,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设取得了较大进步。

近年来,在国家的统一执法带领下,各地纷纷开展“雷雨”、“天网”等专项保护工作,集中整治侵犯商标专用现象,及时处理专利恶意侵权案件、查处假冒专利行动,遏制专利诈骗,有力打击了专利侵权假冒行为。

1.3 知识产权文化培育上的信息化交流概况(1)专利电子审批系统。

中国专利电子审批系统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重点信息化建设项目之一,该系统一方面将实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批的全流程的电子化,即在专利审批的整个过程中采用基于电子信息传输并且以电子件作为审批依据的审批流程,专利案卷的纸件可以不必再执行审批工作的各个部门之间流转,从而降低了纸件案卷的流转和存储成本。

浅谈加强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的保护

浅谈加强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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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主要是职务技术成果因其产权归单位所有并可能带来巨额经济效益所以必须由单位从组织上归口管理以保证所有权收益权与管理权的一致保证管理制度的一致
维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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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 医院管理杂志 舢
年3 月第 l 卷第 3 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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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管理 ・
浅谈 加 强科 研 院所 知 识产 权 的保 护
杨 晓 慧 【 摘要】 加强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的保护 , 不仅是科研机构的重要课题 , 对医院管理者也是 必须重视

浅谈网络数字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浅谈网络数字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浅谈网络数字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作者:刘璇璇来源:《科技风》2017年第26期摘要: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中国已经进入网络时代。

网络资源的共享机制在使人们能够“家中有网,犹如万卷书” “足不出户,便知天下事”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与纠纷。

各种形式的数字盗版侵权产品从道德层面来讲,这是对知识、对创新的不尊重,从法律层面去看,则是对著作人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

加强对数字版权的保护已经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自由性、开放性和共享性是网络文化的最大特点,也是互联网的灵魂之所在,这些特点决定了对它的建设和管理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课题。

为了更好地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为了促使互联网文化产业健康、持续地发展,为了更好地改善国内网络数字产品版权的运营环境,需要政府管理、行业管理、企业运营三方入手,三管齐下,共同把数字版权的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关键词:网络;数字产品;互联网文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网络和信息数字化技术的日益成熟,中国已经成为一个数字化、网络化和知识化的社会。

网络和信息数字化技术在有利地促进了教育、科技、文化、经济等各项事业的发展的同时,也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带来新的难题。

网络覆盖面广、传播迅速、获取分享信息方便快捷,这些优点正是给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严峻挑战的原因之一。

面对网络数字产品这个新兴产业,既要规范又要保护,任重而道远。

一、网络数字产品的现状与经济效益文娱影视在网络数字产品中的位置最为显眼,并且相互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

近几年,不少原本就在网络上拥有大量粉丝和关注度的网络小说接连被改编成漫画、游戏、影视等,获得的关注热点和经济收益使一些作品版权价格飙升至“千万级别”,不少作品还未完成就已被预定。

2015年,网络文学市场规模达70亿元,同比年增长25%,预计2016年将增长至90亿人民币。

清华大学《传媒蓝皮书》课题组编撰的《2016中国IP产业报告》则用数据证实,网络小说已经成为影视IP最重要的来源——今年到目前为止播出的影视榜单中,网络小说占61部,传统小说29部,据不完全统计,仅2016年,投拍或进入筹备日程的的网络小说改编电视剧超过90部,电影超过20部。

知识产权报告

知识产权报告

知识产权报告短短几周的知识产权课很快就结束了,几周的时间虽不能让我们了解知识产权所涉及的方方面面,但它很好的起到了引领作用,让我这样原先对法律只知皮毛,似懂非懂的人开启了这一领域的大门。

它同时也使得我产生了对知识产权进一步探索的兴趣。

毕竟在知识大爆炸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已无可避免地在进行接受知识、传播知识、运用知识的行为,正确进行这些行为是我们应该履行的义务。

在信息时代高速发展的今天,知识产权已经不是单纯的一项不关你我的法律名词,而是将要伴随我们大学生就业科研等等的一项重要热内容。

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变得尤为重要,首先要提高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起步比较晚,我国民众对知识产权概念还比较陌生,更谈不上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出现了令人担忧的情况,即使科技人员对有关科技方面的法律也知之甚少。

在现实社会中,不少科技人员有了发明创造后,不懂得如何利用专利法、著作权法、软件法、技术合同法等保护自己的权益,一旦权益受到侵犯、损害时, 又无可奈何。

还有,如我国的一些著名商标被国外抢注,外国利用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实行技术今天的在校大学生,他们是未来社会的知识财产主要生产者和使用者,但他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及相关知识都很缺乏。

为使他们在毕业后的工作中能正确地利用知识产权法保护智力成果,以及从容进行技术贸易活动,在大学阶段,进行知识产权教育,强化大学生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使大学生充分了解知识产权有关知识,是至关重要的。

也只有在学习、实践中有意识地培养和提高,才能增强这种意识,知识产权教育首先应该是认识知识产权的教育,即让学生对知识产权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深入了解知识产权的功能和作用。

作为一名非法律专业大学生,我无法像那些法律专业的学生或人士那样能够见识到各种关于知识产权的案例,并进行深入的探究。

但法律是融入生活之中的,生活中处处存在着关于知识产权的知识。

毕业论文的知识产权归属或许是大多数学生接触到的第一个,也是最贴近自身的关于知识产权的事情。

浅谈我国侵犯知识产权罪

浅谈我国侵犯知识产权罪

Legal Sys t em A n d Soci et yi叁墨.』查塾垒三!!!竺!!望堕菌圈匿雹逐圈浅谈我国侵彳巳/知亏只产权罪刘雯婷摘要本文介绍了知识产权和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定义,通过对侵犯知识产权罪的浅议,分析侵犯知识产权罪的成因,并提出我国完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对策,为了共建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必须不断完善对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立法。

关键词知识产权侵犯知识产权罪商业秘密中图分类号:D92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l O)11-273—0l一、知识产权和侵犯知识产权罪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主要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人类一切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品名称和标志,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成果的一切权利。

然而狭义的知识产权只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标记权、制止不正当竞争,而不包括科学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侵犯知识产权罪,在我国刑法学界当中的观点众多,基于我国的法律现状,从其社会的危害性、违法性和对行政立法的从属性角度综合得出,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犯罪行为人违反相关规定,基于盈利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如剽窃等),未经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许可,故意或过失的(在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中可能会有行为主体的严重过失发生)超出合理使用范畴,侵害他人知识产权,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而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正常稳定的运作的行为。

二、我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成因侵犯知识产权罪的成因主要有社会原因、法制不健全和主观上的原因造成。

(一)社会原因1.社会经济原因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深层原因。

首先,市场经济飞速发展,,令很多不法之徒抵挡不住巨大利润的驱使,不惜假冒专利、窃取他人著作权、盗用别人的商业秘密,去侵犯他人拥有的合法知识产权、去夺取竞争中的优势地位。

浅谈电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一)

浅谈电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一)

浅谈电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一)引言概述:
电力企业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面临着诸多挑战,这涉及到技术创新的保护、商业机密的保密以及对违法侵权行为进行维权等方面。

本文将从以下五个大点进行阐述,包括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电力企业知识产权的特点、电力企业常见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挑战以及电力企业应对挑战的策略。

正文内容:
1. 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 知识产权是电力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 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助于提高电力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 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保障电力企业创新的重要手段
2. 电力企业知识产权的特点
- 技术密集型和专业化程度高
- 技术创新周期长、投入高
- 知识产权价值较高,易引发侵权行为
3. 电力企业常见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
- 专利保护:申请专利、加强专利管理
- 商标保护:注册商标、保护商标权益
- 版权保护:加强版权意识、依法维护著作权
- 商业秘密保护:重视商业机密保护、建立保密制度
- 合同保护:通过合同规范知识产权流转、维护权益
4. 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挑战
- 技术泄露和盗窃的威胁
- 不同国家规定的差异性
- 高昂的维权成本
- 网络侵权的隐蔽性和复杂性
5. 电力企业应对挑战的策略
- 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内部管理
- 加强法律意识,依法维权
- 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共同维护利益
- 加强技术保护措施,防范技术泄露
总结:
电力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保障其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创新的重要环节。

面对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挑战,电力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依法维权,开展国际合作,并加强技术保护措施,从而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效果,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浅谈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

浅谈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


要: 随着我 国对外贸易的不断扩 大, 中国海关面 临知识产权保护领 域严峻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 因此 , 我们应
该正视现行制度存在的 问题 , 借鉴他 国先进经验 , 出增 强海 关保护的对策 。 提
关 键 词 : 国海 关 ; 识 产权 ; 护 制 度 中 知 保
中图分类号 : F 6 文献标志码 : 文章编号 :6 3 2 1 2 1 ) 10 6 — 2 D3 A 17 — 9 X(0 0 1- 19 0
与担保金和有关费用的规定不尽合理等问题。20 年 1 月 2 0 3 6日国 1
围。旧《 条例》 , 规定 海关在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 要对所有被扣留的 货物是否侵权进行调查、 认定, 从而严重影响通关速度。新《 条例》 第
二十条规定:海关只对进出口货物是否侵犯已经备案的知识产权实
行主动查验,并仅对主动查验发现进出口货物有侵犯备案知识产权 嫌疑的案件进行调查、 认定。 至于其他案件中侵权嫌疑货物是否侵犯 知识产权的问题, 权利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认定。 3 . 对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时间作了明确限定。旧《 条例》 规 定, 海关对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进行调查时, 侵权嫌疑货物一直由 海关扣留, 没有时间限制。为了提高通关速度, 条例》 新《 第二十四条
规定: ) f 海关应权利人的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 1 自扣留之 日起 2 O 个工作 日内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的, 予以协助; 未收到的, 应 当放行。f 海关主动查验, 2 ) 发现进出口货物有侵犯备案知识产权嫌 疑、 通知权利人后, 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 自扣留之
务院 通过了 新的《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 以下简称新《 条例》 20 ) 04 , 年5 2 月 5日, 海关总署颁布了《 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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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 摘 要:推进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动力就是知识经济时代和知识创新,国家和地区必须团结起来强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文章重点围绕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进行了研究,并对我国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工作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同时也给出了几点解决问题的对策,希冀能够为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参考。如今我国的文化产业知识产权存在的相关问题有立法相对滞后、执法力度不够、企业缺乏维权意识等。所以,我国的知识产权发展中必须完善法律体系、保障知识产权不受侵害,加强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法律教育,以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 法律体系 保护意识

引言 在生产国际化和经济一体化的世界潮流面前,任何梦想关起门来搞建设的想法都是不能成功的。国家经济的发展总是与世界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的。为了实现中国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中国坚定不移地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经过漫长的时间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在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的今天,具有巨大经济价值的知识产权已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并列为世界贸易的三大支柱,成为推动一国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有力杠杆,在国际竞争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世界各国纷纷实施了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知识产权是激励创新的机制,应得到法律保护,但如何切实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被认为是我们目前面临的最紧迫、也是最难解决的产权问题之一,所以探讨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与之相对应的对策是重中之重。

1知识产权概述 1.1知识产权的概念及由来 知识产权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知识产权一词,产生于18世纪的德国。但后来,便不大使用“知识产权”了,主要原因是这一用法容易使局外人将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相混淆。所以德国开始更多地使用“无形产权”来覆盖原有“知识产权”所覆盖的范围。但1967年建立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使德国的这一认识很难再蔓延开,又使世界范围内依旧使用“知识产权”,而不是“无形产权”来覆盖所要讲的内容。

1.2知识产权的种类 知识产权主要分为版权和工业产权两大类。不同的国际公约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有不同的规定,不同的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也有所不同。这一特点是由知识产权法的地域性所决定的。但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规定来源于《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 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规定,知识产权的范围包括:版权与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权;未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特别是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信息技术、基因工程及生物制品等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增加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势必要通过制定新的、专门的法律来加以保护。因此,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是不断发展的,知识产权制度也在不断完善。 我国知识产权的分类与国际公约的分类有所区别,但属于大同小异(如:法人名称权的法律管辖等)。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知识产权的种类主要有:1、商标专用权,商标 主要是用来区别一个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的商品的一种标记,由商标法确定。2、专利权(三种类型),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依法所享有的专用权,即独占权,由专利法确定。3、著作权,指作者对自己的文学、艺术和科学创作作品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民事权利,由著作权法确定。4、商业秘密权,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且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资讯和经济资讯,由反不正当竞争法确定。5、知名商品的特定名称、包装、装潢权等,由反不正当竞争法确定。6、其他科技成果权,由相关的科技法确定。《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第8款规定的知识产权包括:1、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2、演出、录音、录像和广播的演出;3、在人类一切活动领域内的发明、科学发现;4、外观设计;5、商标、服务标记、商业名称和牌号;6、制止不正当竞争;7、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里一切来自智力活动的权利(商业秘密等)。由此可见其范围几乎涉及了人类全部的智力成果。

1.3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无形性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无形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与有形财产权的主要特点。2、专有性,专有性也称垄断性或独占性,即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权利的客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权利人可以依法独占行使其知识产权,他人无权干涉。二是权利人依据有权排斥任何其他人未经其许可而行使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并不是绝对的。为了促进智力成果的广泛传播应用,推动整个国家、民族的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知识产权法律规定了对权利人行使知识产权的必要限制,如确定了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及强制许可等法律制度,不允许权利人损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3、地域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指知识产权受地域的限制。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授予的知识产权,仅在该国或该地区的范围内受到保护,而在其他国家或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要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保护,必须依照该国或该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得到授权。一般来讲,各国的知识产权立法是相互独立的,除本国已经参加的国际条约或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知识产权。4、时间性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知识产权是一种有时间限制的权利。知识产权都有法定的保护期限,一旦保护期满,权利即自动终止。知识产权制度规定时间限制,旨在体现科学发展规律,鼓励创新,淘汰落后。我国专利法规定自申请日开始计算,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为10年;商标有效期自核准之日起计算为10年,可以续展,次数不限;著作权规定公民作品著作权的有效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后50年,职务作品单位享有的著作权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5、知识产权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知识产权在民事权利的分类上属于一种特殊的类型,它不像财产权和人身权那样有明确的分类标准。一方面,知识产权和人的人身属性密不可分,不能随意转让,具有人身权的一些特点;另一方面,知识产权的行使可以直接创造物质财富,而可以直接创造财富的权利又是可以进入市场,像商品一样进行流通即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和转让,故同样具有财产权的特点,知识产权的双重性是其他权利所不具有的。此外,知识产权还具有法律确认性及可复制性等特征。

1.4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决定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知识产权保护无论是对于国家而言,还是对于产权所有人以及相关实体产业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1、创新型国家战略需要 一个国家和地区只有不断的改革创新才能够保持充足的战斗力,随着我国成立构建创新 型国家战略之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其中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长时间以来都是比较薄弱的,这就造成了我国和其他国家和地区在竞争中尽处下风,而究其原因,知识产权保护不力难辞其咎,知识产权得不到切实的保护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创新积极性,从而对于国家创新型战略的实现带来了负面影响。 2、保护产权所有人利益 保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的同时也可以将知识产权所属人的利益有效的维护和实现,知识产权的所属人在前期会注入大量的成本才可以收获成果,对于所属人人来说,耗费了其大量的精力、成本等。在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情形之下,这种知识产权就会遭到滥用,影响到所有人的利益,因此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可以保障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利益不受到侵害,从而进一步激发其创新的积极性。 3、推动实体产业的发展 在实体产业的发展中也离不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其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我国各种重要的资源都非常的丰富,唯独知识产权资源欠缺,正因知识产权资源的短缺造成了这一要素资源成为了决定实体产业发展的关键所在,可以说知识创新已经成为了引领实体产业发展的重要环节。通过切实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可以给实体产业的发展补足知识产权要素资源,从而有效整合资本、劳力等资源,实现实体产业的发展。

2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与问题 2.1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 虽然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相对滞后,但一定程度上我国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相应的文化产业知识产权立法已逐渐趋于完善,同时执法的力度也逐渐增大。 1、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日渐完善 虽然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已经明确了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框架,尤其是自2005年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开始增强,我国已逐渐构建了既符合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对国际相关法律制度不冲突的法律保护体系,而且逐渐走向完善。 2005 年我国已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等数十部国际公约,同时我国还陆续颁布了《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等行政法规,另外我国各政府也陆续颁布了有关版权保护的地方法律规定。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正在走向完善,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 2、文化产业知识产权执法监管力度也越来越强 近几年,我国的行政主管部门打击盗版、侵权行为、执法力度上越来越强,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我国版权局有关资料显示,在 2010年,打击盗版、侵权行为就达到一万多起,处罚的金额达到了二千二百多万。没收的各种盗版作品、盗版图书、盗版期刊、盗版软件、盗版音响作品分别约为三千五百万个、八百万册、八十二万册、五十四万件、二千三百万盒。

2.2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主要存在三大问题:一是立法层面存在不足,二是政府职能缺位严重三是产权保护意识不强。 1、立法层面存在不足 想要保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能够顺利的开展是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有效保障,如果没有法律的有效保证,将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成效严重降低,现阶段,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存在最大的缺陷就是没有成立强大的立法制度。即使近几年我国有成立一些有关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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