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签证管理规定(签证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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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签证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变更工程设计或施工图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签证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设计或施工图进行变更的行为。

第三条工程签证是根据设计程序和施工图纸的不完善、工程实际情况变化、技术要求变更等原因发生的变更行为,必须符合安全、经济、合理、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签证的实施,必须经过完整的签证程序,包括签证申请、签证审查、签证批准、签证实施和签证记录等环节。

第五条工程签证要按照设计单位的批准文件,施工单位的技术要求和监理单位的监督要求进行实施。

第六条工程签证实施时,应确保与原工程设计或施工图一致的相关要求,并确保变更方案的安全、可行和经济合理。

第二章工程签证的申请与审查第七条工程签证申请应由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递交,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案、图纸变更说明、技术措施、是否需要停工或改变施工顺序等。

第八条工程签证申请应直接递交给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审查时应进行项目的设计可行性、施工图的安全性等方面的审核。

第九条工程签证申请应在正式施工前提出,且提出时间不得晚于施工进度的安排。

第十条工程签证申请应提前向有关单位递交,并保证有关单位有足够时间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十一条工程签证申请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在监理单位的参与下进行现场检查,并会同设计单位进行技术论证。

第三章工程签证的批准与实施第十二条工程签证批准的依据为签证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并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查通过。

第十三条工程签证批准后,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

如发现施工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变更,应及时报告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

第十四条工程签证实施过程中,应进行变更方案的技术讨论和论证,并按照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要求进行相关工程质量和安全控制措施的调整。

2024年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2024年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2024年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工程建设领域的外国人员,包括外国建筑师、工程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

第三条工程现场签证是外国人员在中国境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所需的工作签证。

工程现场签证分为多次入境签证和单次入境签证。

第四条工程现场签证的颁发机关为中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及其授权的边防管理机构。

第五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请人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秩序,接受中国国情教育。

第六条工程现场签证的有效期为最长一年,签证到期后,申请人如需继续在中国境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应当及时申请延期。

第七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申请表、护照、近期免冠照片、工作单位介绍信、合同或项目证明文件等。

第八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供相关专业人员的聘请合同或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

第九条外国建筑师、工程技术人员在中国境内执业,应当符合中国境内有关工程建设领域人员的注册、资质要求。

第十条外国施工人员在中国境内参与工程建设活动,应当通过相关考试或培训,取得中国的工程建设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申请工程现场签证的外国人员在中国境内有不良记录或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获得签证。

第十二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请人应当向签证颁发机关支付签证费用。

第十三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请人因国别、签证类型、签证期限等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的申请材料,请根据具体要求提供。

第十四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请结果将向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等方式通知。

第十五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请人如因工程建设活动变更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从事相关活动,应当及时向签证颁发机关申请注销。

第十六条在中国境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外国人员应当履行相关申报、备案、报告、检查、采集等义务,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工程签证管理规定

工程签证管理规定

工程签证管理规定 Updated by Jack on December 25,2020 at 10:00 am工程签证管理制度1.目的对工程签证的提出、审批及费用审核等进行规范,控制风险,提高效率。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其下属产业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进行的所有相关的工程签证管理工作。

3.签证的定义及类别划分:工程签证:凡不涉及施工图纸内容变化,且为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施工内容、范围、工艺、工期的调整而进行的签认证明。

按时效性分类:紧急签证:现场必须立即执行,延缓实施会对合同执行造成更大的不利影响可视为紧急签证,紧急类变更必须在开始实施后两日内补办签证申请。

紧急签证属于工程签证的一种。

紧急签证主要包含如下几类:工程现场遇到险情(火险、塌方、地质灾害、水淹等),需立即采取措施处置,否则将可能会酿成重大事故的;管理团队现场明确指出的变更,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的变更或对工期有不利影响;为满足开盘、样板间及售楼处开放、开业等工程关键时间节点要求,以满足开盘、开放及开业时的展示效果,需要紧急实施的;质检、规划部门及消防部门在最终验收阶段提出之需整改、完善的工程;不属于上述情况,但经项目部负责人确认的其他签证类型。

正常签证:不属于紧急类签证的其他签证,均属于一般类签证,一般类签证必须严格按照签证办理流程执行。

按产生原因分类:一般签证: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

(如土方、桩基等合同)设计原因:因设计存在瑕疵,对原设计进行了修改而发生的工程签证,造成承包方的费用变化;工程原因:因现场管理失误而导致的更改或补救,造成承包方的费用变化;合同外签证: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完成合同规定以外的施工内容;其他原因:为提升项目的产品品质、使用功能,造成承包方的费用变化;因自然灾害、政策调整、政府指令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承包方的费用变化。

4.原则严格控制原则: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本着重视前期设计和合同评审,实现“零索赔、零签证”的目标,逐步减少项目建设过程索赔签证的发生。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各参建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本工程签证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弥补前期工程签证管理的不足,加强工程签证的管理力度,做到管理有规章,签认有约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签证内容需要办理签证的主要工程项目包括:(一)按合同约定需要办理签证的;(二)、合同约定不明确的,下列项目可以办理签证:业主方委托项目、设计(图纸)变更项目、设备缺陷处理项目、图纸中不含的项目、非施工方原因重复施工的项目、按业主方要求发生的零星用工项目、非施工方原因造成工期增加的情况等实际发生但是不在合同范围内的项目。

二、签证控制原则(一)准确无误原则:工程量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必要时须附简图并标注几何尺寸,对工程事实的表述应清晰而简明,以便使未参加现场签证的人员日后可以结合相关文字资料读懂,并可以进行费用计算工作,不能笼统含糊其辞。

凡是能够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

工程变更类签证所含内容及楼层、部位较多,一时完成不了的,其验收纳入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但仍需在全部完工后进行签证。

(二)实事求是原则:1、凡是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可只签所发生的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此类签证尽量避免,如现场确需签证应严格把握,应写明签证人工工种和工资级别,现场工程师应准确核实读表计量。

2、所有签证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办人必须保证签证真实性;(三)公平原则:签证时应本着公平的原则,保证签证办理过程及时、准确。

(四)可追溯原则:1、所有的现场签证必须明确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签证内容的做法及原因说明、工程量增减情况、相关图纸、原始测量数据、照片等。

2、现场签证的资料,包括:签证手续、签证申请、签证预算、签证预算审核等原始文件资料应齐全并及时整理、归档。

(五)现场跟踪的原则:“工程量签证”、“经济类签证”工程师对现场签证只复核签认工程量,不签价格,施工方上报签证时,只报工程量及计价文件,价格由结算时统一调整。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广州市XXX中心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广州市XXX中心二○一一年六月目录1.总则 (2)2.工程签证内容 (3)3.工程签证管理职责 (4)3.1承包单位职责 (4)3.2监理单位职责 (4)3.3中心各职能部门职责 (5)4.工程签证申请与审批流程 (6)5.工程签证资料规定 (9)6.附表及附图 (12).编制说明:本工程签证管理办法主要是学习借鉴了市重点办关于工程签证管理的管理思路、管理点和管理程序,同时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对工程签证管理进行了规范。

1总则1.1为加强广州市XXX中心(以下简称“开发中心”)负责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规范工程签证申请、审批流程及费用管理,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开发中心负责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

1.3参与工程签证的人员须遵守“守法、公正、科学”的准则,签证内容必须真实反映事实,工程签证的计量计价须严格按合同、设计文件及招、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1.4工程签证的支持材料必须合法有效、内容完整、记录真实、说明详尽、文字表述无异议、图示尺寸准确。

1.5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审批通过的工程签证费用,可作为办理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的依据,具体计量支付还须符合开发中心关于合同计量支付的管理规定;只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工程签证费用才能纳入工程结算内容。

工程签证费用的最终审定以政府结算审核终审部门审定为准。

1.6工程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

工程变更的内容包括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其他变更。

1.7工程签证: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非承包单位原因引起费用增减而发生的,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经监理单位、代建单位和开发中心确认的工程(作)量,按规定办理的签证。

1.8工程签证必须要“一事一签、随发生随签”,承包单位须在本办法规定时间内报送工程签证,逾期报送的,开发中心有权不予受理。

工程签证要求及标准【范本模板】

工程签证要求及标准【范本模板】

工程签证工程签证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注:目前一般以技术核定单和业务联系单的形式反映者居多)。

通俗的解释工程签证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就合同价款之外的费用补偿、工期顺延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达成的补充协议。

依据承发包合同约定分类现场经济签证包括:(1)零星用工.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如定额费用以外的搬运拆除用工等。

(2)零星工程。

(3)临时设施增补项目。

(4)隐蔽工程签证。

(5)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

如停水、停电,业主材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等。

(6)议价材料价格认价单。

结算资料汇编规定允许计取议价材差的材料,需要在施工前确定材料价格。

(7)其它需要签证的费用。

工期签证包括停水、停电签证;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工期拖延.注意事项及时办理现场签证。

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工、窝工、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等,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找现场代表核实后签证,如果现场代表拒签,可退一步请他签认事实情况,及工期顺延。

并且要马上向你的领导汇报办理情况。

不适合以签证形式出现的如议价项目、材料价格等,应在合同中约定而合同中没约定的,应由有关管理人员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签证七原则1 、准确计算原则:如工程量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准确计算工程量,凡是可明确计算工程量套综合单价(或定额单价)的内容,一般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

2 、实事求是原则:如无法套用综合单价(或定额单价)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可只签所发生的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但应严格把握,实际发生多少签多少,不得将其他因素考虑进去以增大数量进行补偿.3 、及时处理原则:现场签证不论是承包商,还是业主均应抓紧时间及时处理,以免由于时过境迁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且可避免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产生。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签证管理,促进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签证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已签订的合同、图纸、技术要求进行变更的行为。

第三条工程签证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各方合法权益的平衡。

第四条工程签证申请应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并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第二章工程签证的程序第五条工程签证申请应提供下列文件:1. 工程签证申请书:包括签证的具体内容、原因、影响、预计完成时间等。

2. 工程变更设计文件:包括签证设计图纸、技术要求等。

3. 相关合同及协议等文件。

4. 其他必要的支持文件。

第六条工程签证的审查程序如下:1. 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向有关部门递交工程签证申请。

2. 有关部门进行初审,确认申请文件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3. 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签证涉及的技术问题进行评估。

4. 审查组织召开工程签证评审会议,对签证申请进行综合评审。

5. 有关部门根据评审结果作出决定,发出签证批复。

第三章工程签证的管理第七条工程签证的管理应当做到:1. 确保签证申请及审批程序的透明,记录所有相关文件、意见,保留相关证据。

2. 严格审核工程签证申请,排除违法违规行为。

3. 加强签证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防止违规行为发生。

4. 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解决签证过程中的问题。

第四章违规处罚与纠纷解决第八条对违反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出现工程签证相关纠纷时,可以采取调解、仲裁等方式进行解决,也可根据法律规定提起诉讼。

第五章附件所涉及的附件如下:附件一:工程签证申请书范本附件二:工程变更设计文件示例附件三:工程签证审查意见表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工程建设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法。

2. 合同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正文】一、总则(一)背景与目的工程签证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需要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调整的情况下,经相关部门审批并获得签证文件后进行施工的管理工作。

为规范工程签证管理工作,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

二、工程签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一)责任部门1. 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工程签证管理政策和规定。

2. 工程项目承建单位负责工程签证的申请、备案和执行。

3. 审批机关负责对工程签证的审批、监督和管理。

(二)责任人员1. 建设主管部门:- 项目管理处负责工程签证管理政策的研究和推广。

- 技术质量处负责审核工程签证的技术方案。

2. 工程项目承建单位:- 工程签证负责人负责工程签证的申请和执行。

- 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工程签证的组织协调和施工实施。

3. 审批机关:- 工程签证审核人员负责对工程签证申请进行审批。

三、工程签证管理程序(一)工程签证申请1. 承建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工程签证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基本情况- 签证原因和目的- 签证的技术要求和方案- 相关附件材料2. 承建单位将工程签证申请书提交审批机关,同时备份一份交由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工程签证审批1. 审批机关收到工程签证申请后,进行材料审查和技术评估。

2. 审批机关组织专家评审会议,对工程签证申请进行评审并形成意见。

3. 审批机关根据评审意见,决定是否批准工程签证申请。

4. 审批机关将审批结果通知承建单位,并出具工程签证文件。

(三)工程签证执行1. 承建单位按照审批结果,制定工程签证实施方案。

2. 承建单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工程签证的实施和监督。

四、工程签证管理的附件1. 工程签证申请书范本2. 工程签证审批意见书范本3. 工程签证文件范本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程建设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法。

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工程签证完整版)

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工程签证完整版)为了明确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的权益,减少施工、结算中因变更、签证不规范引起的纠纷和争议,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共同执行:一、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确认: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是施工图纸的补充部分,与正式施工图纸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一经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

1、设计变更的确认: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其设计变更必须由设计院签发,格式执行建委规定的表格。

2、现场签证的确认: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设计进行变更。

由于图纸错误或工艺、标准等原因引起的变更,应由承包人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填写现场签证单,签字盖章后交监理公司,由监理工程师、甲方专业工程师签字确认后生效。

手续不全者则视为无效签证。

3、施工中的隐蔽工程验收证明、施工会议记录、纪要、施工日志等均不能作为变更、签证的依据,更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二、执行变更、签证的程序和责任:1、承包人在接到被确认的变更、签证后应根据变更、签证的具体要求执行。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执行经确认后的变更、签证而导致合同价款的变更及造成承包人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与顺延。

若造成质量问题或经济损失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并接受甲方按该部分工程造价30%的违约处罚。

4、对于减少合同价款的变更,承包人必须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工程变更价款的报告提交发包人,否则因此造成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三、变更、签证价款的确认:1、承包人在接到确认后工程变更、签证的14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变更价款报告,承包人因执行变更、签证而要求发包人补偿经济损失、增加工期的,应当在工程变更价款报告中一并提出。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的14内不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变更价款报告,则认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经济补偿和工期增加。

2、发包人应该在收到工程造价变更报告之日起14日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工程造价变更报告自送到之日起第15日,则认为生效。

_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一、工程签证界定: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超出合同范围或超出施工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及工作量增减进行现场记录、确认、审核、形成书面记录,为办理补充预算、工程付款、工程结算提供依据。

工程签证包括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特急零星项目.二、现场签证流程:1、施工单位(或甲方工程部)书面申报工程签证附件.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三方现场审核、确认增减工程量,在附件上三方签字。

3、由工程部专业主管工程师填报工程签证会签单.4、预算部复核。

5、总工及分管副总审批。

并在附件上签署最终审定意见。

6、将签署最终审定意见的附件返回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预算部,作为结算及付款依据。

由预算部将签证纳入项目成本预警系统.7、工程签证会签单原件留预算部,复印件留工程部备查。

三、签证权限: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加盖公章.2、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加盖公章.3、工程部:专业主管工程师,工程部经理。

4、预算部:主管工程师,预算部经理。

5、高管:总工、分管副总审批。

非以上人员签字均为无效签证。

签证流程经办人为工程部专业主管工程师。

在签证过程中实行量价分离原则,工程部确认发生的工程量,预算部负责工程量的计算和套价。

四、签证时效:工程签证严禁事后补办,施工单位必须在隐蔽工程隐蔽之前提交签证附件,非隐蔽工程完成3日内提交签证附件,监理单位和工程部接到签证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预算部接到签证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公司高管3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

若施工单位不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签证单视为放弃签证,逾期不予办理。

五、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有问题,必须上报公司分管副总,并会同设计院研究,由设计院出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施工前经四级审核:监理、工程部、预算部、公司高管。

最后由公司副总在设计变更上签署意见,下发实施。

若由施工单位或甲方提出设计变更,均由提出方出方案,按以上流程审核。

六、特急零星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施工单位进场前清障场地清理,为加快进度要求配合用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设计盲地处理,工程必须的零星项目,为配合销售、检查、宣传等零星用工,公司高管口头示意小项目等,均列为特急零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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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公司分包工程签证

注:
1工程管理单位是指提出分包申请单位;
2本签证单一式五联,只适用于山东齐鲁石化建设有限公司的分包商所施工内容办理对内工程量签证。

工程名称
汽油国Ⅲ质量升级改造Szorb催化汽油吸附脱硫装置 分部分项
工程名称
配电室电气照明部分

图号 签证编号
内容:

齐 鲁 石 化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分 包 商
工程管理单位 (签字盖章) 经营管理部 (签字盖章) 审核部 (签字盖章) 分包商
(签字盖章)

施工技术员 预算员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技术员
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表2
建设公司分包工程签证机械及材料使用确认单


注:
1工程管理单位是指提出分包申请单位;2本签证单一式五联,只适用于山东齐鲁石化建设有限公司的分包
商所施工内容办理对内工程量签证。第一联:工程管理单位 第二联:经营管理部 第三联:审核部 第四联:
计划财务部 第五联:分包商除审核部永久留存外,其它部门登记备案。

工程名称 汽油国Ⅲ质量升级改造Szorb催化汽油吸附脱硫装置 分部分项 工程名称 配电室电气照明部分
图号 签证编号
机械使用情况:
未使用甲方机械

主材使用情况:
甲供

辅材使用情况:
乙方自备

齐 鲁 石 化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分 包 商
工程管理单位 (签字盖章) 物资装备中心 (签字盖章) 起重运输中心 (签字盖章) 经营管理部 (签字盖章) 审核部 (签字盖章) 分包商
(签字盖章)

施工技术员: 材料员: 负责人: 日期: 施工技术员:
负责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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