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资源商管理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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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管理公约

商户管理公约

****奥斯卡城市广场商户管理公约二〇〇九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前言第二章定义第三章总则第四章统一性管理第五章发展商的权利第六章管理者的权利和责任第七章商户的权利和义务第八章费用缴纳第九章装修装饰及维修第十章商户共管委员会第十一章处理相邻关系的准则第十二章精神文明建设第十三章环境建设第十四章保护消费者权益第十五章消防安全第十六章维持环境安全第十七章公约的履行及效力第十八章违约责任附:公约的遵守承诺书第一章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法律、法规,结合“****奥斯卡城市广场”的实际情况,为维护管理公司及各商户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保障全体商户有效地使用其所属的物业,创造一个休闲的、专业的、兴旺的购物场所,在统一管理、自主经营的经营管理模式下,界定各商户对“****奥斯卡城市广场”的管理须遵守的各项条例,“**融盛商业营运管理有限公司”特此制定《****奥斯卡城市广场商户管理公约》(以下简称“本公约”)。

第二章定义第一条在“本公约”中除本文另有所指需另行作解释外,用语所指意义如下:1、“建设单位”、“开发商”:指****置业有限公司。

2、“管理公司”、“管理单位”:指受托对“****奥斯卡城市广场”实施管理的独立法人企业,这里指“**融盛商业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3、“城市广场”、“本物业”、“本广场”:即“****奥斯卡城市广场”4、“商户”:指在“****奥斯卡城市广场”从事商业经营活动者,即指在“****奥斯卡城市广场”统一管理、自主经营下,对“****奥斯卡城市广场”各单元合法拥有经营使用权的自购自营者或租赁者(可以是业主也可以是租赁者)。

5、“物业使用人”:本公约指承租的商户以及其工作人员或自购自营的业主。

6、“商铺使用继受人”:指商户根据其对所属商铺拥有的权利,对商铺进行转让或转租后出现的受让者或承租者,从经营延续范畴统称为商铺使用继受人。

7、“房屋”、“单元”、“商铺”:本公约所提及的房屋或单元,指“****奥斯卡城市广场”的整体商铺。

管理公约

管理公约

XINTANG TRADE CENTER 管理公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年编制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定义 (1)第三章业户的权利和义务 (3)第四章管理者的权利和义务 (5)第五章管理费 (7)第六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建立与使用 (10)第七章商厦全部或部分受损不能正常使用时的约定 (10)第八章其他事项 (11)附件:《管理服务费用一览表》 (12)《管理公约承诺书》 (13)管理公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以及《物业管理条例》,结合住宅、商业及写字楼(以下简称“商厦”)的具体情况,为维护商厦全体业户(包括业主、租户及使用者)的公共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商厦公共事务能有公开、明确的规章、制度可以遵循,特制定《管理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公约对商厦全体业户、发展商及管理者均具有约束力,公约涉及之发展商、业户及管理者,均包括其受让人、继承人、合伙人、代办人、承租人或占用人。

第一章总则一、本公约是为全体业户之共同利益和商厦公共事务而设定,发展商、管理者及各业户均须遵守和履行公约所载之义务和责任及受公约之约束。

二、公约赋予受聘管理者具有全权管理商厦的权力。

三、业主大会可根据本商厦的实际情况对本管理公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报物业管理公司备案。

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业主或租户重新签订。

第二章定义一、在本公约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1.公约——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且泛指依据本公约赋予之权力而订立的各项守则。

2.商厦——指座落于荔新公路侧在政府注册名为“新塘国际贸易中心”之建筑物。

3.发展商——指增城市汇创实业有限公司。

4.公共地方——指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5】517号文件之附件《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中第八条定义之公用建筑面积,及以下所指:1)外墙及承重墙、地基、柱、梁及其它结构性建筑物;2)围绕通道、走廊及楼梯的墙壁;3)屋顶、烟囱、雨水渠、避雷针;4)护墙、围栏;5)两个或多于两个业户共用的通风口;6)公共洗手间、厕所、设备及管理用房;7)通道、走廊、楼梯、楼梯平台、管井、光棚、楼窗框及所装配的玻璃、升降口、屋顶通道及通往屋顶的出口和门闸;8)设置在任何单位内但与建筑物内其他业户或其它部分一起供人使用的固定装置;9)草地、花坛。

商业办公楼物业管理公约

商业办公楼物业管理公约

商业办公楼物业管理公约一、总则1.1 目的为了确保商业办公楼的正常运营和秩序,维护楼内设施设备的安全与完好,提供高效的物业服务,特制定本物业管理公约。

1.2 适用范围本公约适用于商业办公楼的所有业主、租户和相关工作人员。

1) 互相尊重和合作,维护公正和公平的租赁环境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约的规定3) 积极参与并支持楼内举办的各项活动和公共事务。

二、物业管理服务1) 外观和公共区域的定期清洁和维护2) 垃圾处理和废物管理3) 安全和监控措施的维护4) 电梯、楼道、门禁系统等设施的保养和维修5) 提供物业咨询和投诉处理。

2.2 物业费用业主或租户应按规定缴纳物业费用,用于支付物业管理服务和设施维护的费用。

2.3 投诉处理如有投诉或建议,业主、租户或相关工作人员应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并配合提供相关证据或信息。

物业管理部门将积极处理投诉,并在合理期限内给出处理意见。

三、公共责任3.1 安全管理所有业主、租户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共同负责商业办公楼的安全管理,包括1) 配合并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楼内消防设施的正常运作,不私拉乱接电线2) 不得在楼内随意堆放杂物或妨碍安全通道3) 禁止在楼内吸烟,特定区域除外4) 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物业管理部门报告。

3.2 环境卫生所有业主、租户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共同维护商业办公楼的环境卫生,包括1) 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垃圾分类放置,并妥善处理生活垃圾2) 不随意乱扔纸屑、烟蒂等杂物,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3) 不私拉乱接水电设备,避免漏电和其他安全隐患。

四、办公行为规范4.1 噪音管理所有业主、租户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尽量降低办公活动带来的噪音。

禁止在公共区域使用大声喧哗或产生噪音较大的装修施工。

4.2 物品管理所有业主、租户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不得随意占用或损坏公共设施设备。

4.3 公共设备使用所有业主、租户和相关工作人员在使用公共设备时应注意合理节约用电,避免浪费和滥用。

商业行业自律公约

商业行业自律公约

商业行业自律公约
背景
商业行业自律公约旨在促进商业行业的良好发展,保护消费者
利益,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环境,提高商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服
务质量。

原则
1. 诚信经营:商业机构应诚信经营,遵守商业法律法规,坚持
公平竞争,尊重市场规则,维护消费者权益。

2. 保护消费者权益:商业机构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产品
和服务信息,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得欺诈、虚假宣传或操纵市场价格。

3. 保障产品质量:商业机构应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和服务,定期进行质量检测和评估,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进行回收和
处理。

4. 预防不公平竞争:商业机构应遵守市场规则,不得采取不正
当手段进行竞争,不得进行价格垄断、限制竞争或恶意诋毁竞争对手。

5. 保护商业机密:商业机构应保护自身的商业机密,不得非法
获取、利用或泄露他人商业机密,确保商业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6. 维护行业形象:商业机构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活动,维护行业形象和声誉。

7.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商业机构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从业人
员的职业操守和服务质量,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

履行与监督
1. 商业机构应自觉遵守本公约,将公约原则融入日常经营活动中。

2. 相关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应加强对商业机构的监督,对违反
公约的机构及从业人员进行惩罚和纪律处理。

3. 消费者应积极维护自身利益,合理维权,对违反公约的商业
机构提出投诉并寻求合法解决途径。

结束语
商业行业自律公约是商业行业自我管理和规范的重要一环,通
过遵守公约原则,全面提升商业行业的发展水平和服务质量,共同
推动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管理人员公约

管理人员公约

管理人员公约一、引言管理人员是组织中的重要角色,他们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的战略、管理团队、协调资源、促进业务增长等关键任务。

为了确保管理人员的行为符合公司的价值观和职业操守,制定管理人员公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就管理人员公约的内容进行探讨。

二、公约内容1. 诚信和道德诚信和道德是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

管理人员应以诚信为本,言行举止符合道德规范,不得从事违法、不道德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同时,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成为员工们的榜样。

2. 保守公司机密作为管理人员,他们接触到公司的核心机密信息。

因此,管理人员必须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隐私,不得泄露给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

另外,管理人员还应制定相关措施,加强对机密信息的安全保护。

3. 公正和公平管理人员应当以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对待所有员工。

在决策过程中,不偏袒任何一方,不因个人情感或私人利益影响公正判断。

同时,管理人员还应建立公平的晋升和奖励机制,为员工提供公平的机会。

4. 沟通和合作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合作能力。

他们应当善于倾听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与员工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决问题。

此外,管理人员还应积极推动团队合作,促进员工之间的协作和共同进步。

5. 创新和变革管理人员应鼓励和支持员工的创新和变革。

他们应提供资源和支持,为员工提供成长和发展的机会。

同时,管理人员自身也应不断学习和进步,与时俱进,引领组织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

6. 责任和担当管理人员应具备责任和担当的精神。

他们应承担起公司赋予的责任,为公司的长远发展负责任。

在面对挑战和困难时,管理人员应勇于承担,积极寻找解决方案,并带领团队克服困难。

7. 学习和分享管理人员应鼓励员工学习和分享知识。

他们应提供培训和学习机会,激发员工的学习热情和创造力。

同时,管理人员也应自己不断学习,通过分享经验和知识,帮助员工成长。

三、公约执行为了确保管理人员公约的有效执行,公司应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和监督体系。

17-19号发管理公约(最终版)(1)

17-19号发管理公约(最终版)(1)

****购物中心管理公约二零一九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商户资格 (3)第二章经营管理 (3)第三章商品管理 (4)第四章价格管理 (5)第五章推广管理及现场形象管理 (7)第六章营业秩序 (11)第七章售后服务 (17)第八章人员管理 (18)第九章商铺装修 (19)第十章消防管理 (29)第十一章物业管理 (34)第一章商户资格商户具有合法的经营执照是我们合作的基础,商户在签署入场租赁合同时必须提供各类证照包括但不限于:☐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税务(地税、国税)登记证;机构组织代码证;)☐商标注册证明;☐商品质检报告;☐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合格证;☐进口类检测报告;☐卫生检测报告;☐电器质量测试报告、合格证;☐“3C”认证标证;☐商户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授权证明;☐专利产品的专利证书、交费收据及当地专利局的专利检测证明等;商户应当提供上述规定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商户应当保证所提供的上述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商户应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所提供服务质量合格、手续合法,遵守国家及本行业相关法规,守法经营,并能兑现对消费者的服务承诺。

第二章经营管理为确保所有商户的利益,****购物中心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售后服务、统一推广宣传的管理模式,商户签署租赁合同时一并领取本公约,意味着商户自愿接受上述统一的管理模式,并接受本公约约束和管理。

统一规划意味着所有商户只能在指定的位置经营规定的商品(或服务)品种和品牌;统一管理意味着所有商户必须遵守签署的合同、合同附件、《****购物中心管理公约》等管理文件的约定,接受本公约及本公约的监督实施方在商品质量、价格、营业秩序、营业时间、环境卫生、人员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统一售后服务是为了最大限度的方便顾客、提高顾客的体验感和忠诚度,具体内容见第七章规定。

统一推广宣传是为了最大限度的聚集人气、减小推广宣传成本开支,并保持****购物中心的统一形象。

商户公约

商户公约目录第一章商户权利和义务一、权利二、义务第二章、商户缴付商铺费用的规定第三章、装修施工管理规定第四章、违章责任第五章、商场道德行为公约第六章、商场经营和办公秩序的管理规定第七章、商户员工的聘用及管理一、商户员工基本条件二、商户员工的录用三、商户员工行政管理制度第八章、商场现场促销管理办法第九章、先行赔付管理规定一、含义二、先行赔付的条件三、赔付范围四、非“先行赔付”范围第十章、广告及广告位使用管理规定一、公共位置管理二、商铺内部管理第十一章、客户投诉处理管理规定一、处理职责二、客户投诉处理流程三、客户投诉案件处理期限四、客户投诉责任人员处分及奖金罚扣五、处理时效逾期的反应第十二章、商场出入治安管理规定第十三章、消防管理规定第十四章、其他商户公约甲方:乙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公约制定的目的在于通过本公约的实施,对商场实施专业化、系统化、全面化的统一管理,并明确各商铺业主和经营户等各有关方面在经营管理、促销、售后服务以及场地使用、维修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各有关方面的权益。

第三条:商铺业主和经营业户基于共同发展、共同成长、共同繁荣、实现双赢的同一目的,订立本公约。

第四条:商铺业主和经营业户一致认为:(一)平等互利、互助互约是处理全体商铺业主和经营业户之间关系的准则。

(二)创造一个舒适、安全、清洁、繁荣、有序的广场环境,是全体商铺和经营业户的共同愿望。

第二章商户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依法享有使用其租赁的商铺的各项法定权利。

2.在不破坏、不影响物业建筑结构及外貌,以及不影响、不损坏公用设备和设施的前提下,经运营部和物业部确认,可对其名下铺位进行装修。

3.依法合理使用物业的公共场所的权利。

4.有权就物业的有关事项向物业部咨询。

5.有权对物业部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批评。

二、义务1.商户在办理装修申请前,需详细阅读管理者制定的“装修指南”2.商户必须遵守国家及市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商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管理,维护商场信誉。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规范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由作者给大家带来的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规范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篇1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使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公司的用人原则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3条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使用,保证动态平衡。

第4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平、公正,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个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个员工的工作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5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1)依据公司业务实际需要,研究组织职责及权限划分方案及其改进方案。

(2)负责制定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配合公司经营目标,根据人力分析及人力预测的结果,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3)设计、推行、改进、监督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业流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4)建立广泛、畅通的人才输入渠道,储备人才。

(5)建立和维系良好、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促进企业与个人的共同发展(6)致力于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强化人力资本的增值。

(7)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建立不同时期下高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及畅通的人才选拔渠道。

(8)致力于组织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具有奉献精神的,精干团结的核心骨干力量。

(9)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工作程序及制度,确保人力资源工作符合公司发展方针并日趋科学化、规范化。

(10)负责公司定岗定编、调整工作岗位及内容等工作。

(11)制定公司招聘制度、录用政策并组织实施。

商场管理公约

商场管理公约甲方:乙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公约制定的目的在于通过本公约的实施,对商场实施专业化、系统化、全面化的统一管理,并明确各商铺业主和经营户等各有关方面在经营管理、促销、售后服务以及场地使用、维修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各有关方面的权益。

第三条:商铺业主和经营业户基于共同发展、共同成长、共同繁荣、实现双赢的同一目的,订立本公约。

第四条:商铺业主和经营业户一致认为:(一)平等互利、互助互约是处理全体商铺业主和经营业户之间关系的准则。

(二)创造一个舒适、安全、清洁、繁荣、有序的广场环境,是全体商铺和经营业户的共同愿望。

第二章商场的管理第五条:为保证商铺经营的整体性、统一性和规范性,商场的管理部形象的目的,乙方必须按照商场的统一要求进行店面装修。

2、商铺门面招牌必须按照商场统一的形象设计标准制作。

3、商铺的内外装修、高度、尺寸、材质和工艺必须符合商场的装修要求和标准。

4、乙方可提出申请委托商场进行店面的设计、装修,并支付相关费用。

5、乙方若自行对商铺进行设计、施工的,则需要提前十日填写《装修施工申请单》、并递交商铺装修平面图、效果图、配电图、立面图和装修材料说明,经审核同意后在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施工。

对不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其进行整改或予以处罚。

(三)营业人员管理1、展区需要统一着装的,营业员必须穿着统一制服和佩戴工牌后方可上岗。

2、营业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必须规范自己的言行,使用礼貌用语,行为得体,有礼有节,介绍商品应实事求是,不得诋毁同行,不得欺瞒、嘲讽顾客。

(四)统一物价、质量、计量管理1、为维护商场和全体商铺业主或经营业户的声誉和信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商场有关物价、质量、计量管理方面的各项规定。

2、乙方必须对所经营的商品质量负责,不得经营任何假冒伪劣和质次价高、质价不符的商品,必须使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不得缺斤少两,欺骗消费者。

供应商管理规章制度范文(6篇)

供应商管理规章制度范文(6篇)采购制定如何制定。

来看下吧。

管理制度由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制定,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随意修改和违犯。

以下是作者为大家收集的供应商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精选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一】供应商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为了稳定供应商队伍,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务的厂商。

二.管理原则和体制1.公司采购部或配套部主管供应商,生产制造、财务、研发等部门予以协助。

2.对选定的供应商,公司与之簦订长期供应合作协议,在该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言互惠条件。

3.公司可对供商评定信用等级,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

4.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长期供应合作协议。

5.公司对零部件供应企业可颁发生产配套许可证。

三.供应商的筛选与评级公司制定如下筛选与评定供应商级别的指标体系。

1.质量水平。

包括:(1)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2)质量保证体系;(3)样品质量;(4)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2.交货能力。

包括:(1)交货的及时性;(2)扩大供货的弹性;(3)样品的及时性;(4)增、减订货货的批应能力。

3.价格水平。

包括:(1)优惠程度;(2)消化涨价的能力;(3)成本下降空间。

4.技术能力。

包括:(1)工艺技术的先进性;(2)后续研发能力;(3)产品设计能力;(4)技术问题材的反应能力。

5.后援服务。

包括:(1)零星订货保证;(2)配套售后服务能力。

6.人力资源。

包括:(1)经营团队;(2)员工素质。

7.现有合作状况。

包括:(1)合同履约率;(2)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3)合作年限;(4)合作融洽关系。

具体筛选与评级供应商时,应根据形成的指标体系,给出各指标的权重和打分标准。

筛选程序。

1.对每类物料,由采购部经市场调研后,各提出5~10家候选供应商名单;2.公司成立一个由采购、质管、技术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选小组;3.评选小组初审候选厂家后,由采购部实地调查厂家,双方协填调查表;4.经对各候选厂家逐条对照打分,并计算出总分排序后决定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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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资源商管理公约
1、 销售文件的提供
1.1如乙方销售的商品属进口商品,乙方须另外提供:
(1)海关报税单、关税单、商检证明、卫生检疫文件(如食品类、化妆品类等商
品)
(2)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有关授权文件及附于商品上的吊牌或标签(吊牌或标签上
须用中文标明代理商或经销商之公司名称、联络地址及电话号码);
(3)化妆品类、食品类商品须提供国家卫生部颁发的许可证复印件,商品上须贴
有成分、注明生产日期和有效使用期、原产国名、地区名及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名称、
地址和中文标贴。
(4)如属商标注册有“R”注册字样之商品,须提供国际有效法律文件、商标持有
人的使用授权书及有中国国家商标局注册或备案的文件复印件;
(5)如属国内代理商或经销商无进出口权,而需委托拥有进出口权的公司进出口
商品者,须提供国内代理商或经销商与进出口公司业务关系的证明复印件;
(6)产品的中文标识及使用能够说明
(7)服装类商品须有成分组合的百分比、国际通用洗涤标志及中文说明;
(8)家用电器商品须有中文说明书、使用办法及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
(9)如商品上标有国际羊毛局全羊毛标志者,须提供国际羊毛局给该商品生产厂
的全羊毛授权证书复印件,且该商品厂名必须与国际羊毛局授权证书厂名一致。

1.2如乙方销售的商品属国内产品或合资产品,乙方须另外提供:
(1)商标注册文件;
(2)如属国外品牌或商标者,须提供国外品牌或商标持有人的授权证明及内销证
明复印件;
(3)化妆品类、食品类商品须提供国家卫生部颁发的许可证复印件,商品上须贴
有成分、注明生产日期和有效使用期、原产国名、地区名及代理商或经销商等名称、
地址的中文标贴;
(4)野生保护动物制品销售许可证(如皮裘类制品);
(5)产品的规格成分、产品合格证及质检员盖章的吊牌;
(6)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及使用保养说明;
(7)服装类商品须有成分组合的百分比、国际通用洗涤标识及中文说明;
(8)家用电器类商品须有中文说明书、使用办法及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
(9)如商品上标有国际羊毛局全羊毛标志者,须提供国际羊毛局给该商品生产厂
的全羊毛授权证书复印件,且该商品厂名必须与国际羊毛局授权证书厂名一致;
(10)如成分属于羊毛、羊绒、棉、针织、麻等,须提供经纺织品质检所检测的报
告复印件;
(11)如商品持有名优或获奖商品标志者,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1.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所颁发的文件的要求,经甲方提出,乙方也应
随时提供。

2、 商品管理
2.1乙方须提供商品相关信息资料,包括商品图片、尺寸、质地及描述信息
2.2乙方须及时提供新品上架商品,且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2.3乙方提供之商品,须附有国家规定值成分、使用说明、生产日期、有效使用期
及生产或代理/经销商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等资料之中标志和说明。

2.4乙方提供之商品,经顾客使用后发生不良影响、或损害顾客权益,或因而造成
甲方信誉受损时,乙方应负所有法律责任。

2.5乙方提供之商品,应具有合法及有效的经销权或销售权,并使用合法之商品名
称、产地标志、商标、肖像权、著作权、图案或专利权及其它受中国法律保护之权
利,对于所售商品,乙方应负全部查验责任;如遇政府部门进行质量检测,必须配
合,并由乙方承担全部检测费用。乙方之联销位置亦应使用合法的商号、公司或服
务标章。乙方于进驻商城前、中途有所变更或甲方要求时,应提供其商标注册证、
服务标章注册证、著作权证书、专利权证书、公司或行号之营业登记证或执照、或
其它可证明乙方享有上述权利之各种证明文件。

2.6乙方提供之商品及其所设联销位置的名称和图案,不得有侵害他人之商标权、
肖像权、著作权、专利权、代理权或其他违法的行为,如有违反,乙方除应自负法
律责任外,并应赔偿甲方因处理上述问题所发生之一切费用及损失。

2.7如乙方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界定的专控商品,则须向甲方出具专控商品经营许
可证及相关文件,并于复印本加盖其公司印章后提供予甲方。

2.8乙方提供之商品的进口费用及有关手续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保证其提供之商
品均按中国有关法规已支付应付的关税和其他税收;如有违反,所有法律责任及有
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而蒙受的名誉损失与涉及的法律及广告费用等)由
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应付予乙方之货款中扣除上述有关费用及损失。

2.9乙方应按照中国法律有关规定,履行承担保修、包装、包退及其他责任,乙方
亦不可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承担此等责任。此外,乙方亦须服从甲方对待特殊情况
之处理方法及决定。

2.10乙方保证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其他方式表明之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状
况,与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实际质量及状况是一致及真实的。此外,乙方亦不可
作任何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2.11乙方提供商品若受任何形式的经销权限制,须提供有效的经销权授权文件予甲
方。若乙方之经销权在合同期限内无效,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联销合同。

2.12乙方提供之商品必须符合政府的各项检定,并不属于下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家技术监督局所界定的伪劣商品:
——失效、变质的商品;
——危及安全和人民健康的商品;
——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商品;
——冒用优质或认证标志伪造许可证标志的商品;
——掺杂使假,以假充真或以旧充新的商品;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
——无检查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销售证明的商品;
——未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者、产地的商品;
——限时使用而未标明失效时间的商品;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编号及有效期的商品;
——未按有关规定用中文标明规格、等级等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含量未标明的
商品;

同时,若由于乙方所提供的假冒伪劣商品而导致顾客索赔或有关的政府机关处罚
时,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赔偿甲方因此而引致的全部损失。

2.13消费者因购买乙方的商品或接受服务不满而投诉的,由甲、乙双方负责接待处
理。若消费者通过甲方追究乙方责任,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
而蒙受的一切损失及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等)。

**甲方可因应管理需要而修订、增添或删改本须知内容。**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署及盖章) (签署及盖章)

贰零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于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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