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最新青岛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2)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7.01•【字号】青政字〔2022〕32号•【施行日期】2022.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字〔2022〕32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青岛市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2022年7月1日青岛市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若干政策措施为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推动共同富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22〕20号),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稳步提高居民工资性收入水平(一)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1.实施就业扩容提质行动。
推进创业城市建设,搭建“创业一件事、一个场景”平台,深化创业型城区、街道、社区创建。
开展创业明星、返乡创业带头人等典型评选,按每人最高1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
组织各类创业创新大赛、创业沙龙、创业展示交流等活动,释放各类群体创业创新活力。
积极争创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和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落实创业孵化奖补政策。
推动落实互联网平台灵活就业商业综合保险补贴政策,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
建立用工保障清单制度,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对缺工量较大的企业,依托用工专员提供分类分级用工对接服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2.支持加强青年就业见习工作。
实施“高校毕业生见习实习扩围计划”,扩大见习对象范围和见习规模,每年组织不低于4000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见习基地见习补贴。
对见习期未满,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基地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2022年创业补贴优惠政策

2022年创业补贴优惠政策
2022年创业补贴优惠政策,是针对个人或团队创业者提供资
金支持和税费优惠的政策措施。
以下是相关参考内容:
1.资金支持:政府将向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用于初始投资、营销、设备等方面支出。
具体金额将根据项目类型、规模等情况进行评估,最高可达到数十万元。
2.税费优惠:创业者将可以享受多种税费优惠措施,例如免缴
营业税、减免所得税等。
此外,政府还将提供相应的办理服务,协助创业者享受税费优惠。
3.就业支持:政府将采取多种措施,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
同时提供创业者就业培训、职业指导等支持。
4.创业补贴:政府将向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发放一定的创业补贴,用于各种初期费用支出。
补贴金额将根据项目类型、规模等情况进行评估,最高可达到数十万元。
5.政策宣传:政府将通过官方媒体、网站等方式,积极宣传创
业政策和创业成功案例,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创业活动。
总之,2022年创业补贴优惠政策将为创业者提供多方面的支持,鼓励更多人参与到创业活动中来,促进经济稳步发展。
青岛大学生的创业优惠政策

青岛大学生的创业优惠政策1.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驻青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申领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自2014年1月1日起,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符合相应条件的,补贴标准提升至1万元。
2.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自2014年1月1日起,对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3.小额担保贷款: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本市户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在校生和驻青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创办小微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45万元(从事个体经营15万元)。
其中,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可在还清贷款后3年内申请二次小额担保贷款。
首次和二次贷款期限均为2年。
对上述人员创办小微企业属于微利项目的,两次贷款均给予全额贴息。
4.创业培训优惠:驻青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在校生、本市户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处于未就业状态的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来青创业,可享受免费的大学生创业培训。
5.创业场地优惠:有创业意愿和一定创业能力的派遣期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五年内未就业(或失业)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驻青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申请入驻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和全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经过评审入驻的可享受第1年100%、第2年50%、第3年30%的房租补贴。
吸纳高校毕业生见习的,还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
6.投资基金扶持:来青创业的大学生,符合条件的优先享受青岛市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的扶持。
创业政策,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摘编

创业政策,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摘编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从毕业年度起可享受三年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创业政策,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摘编。
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一、高校毕业生落户及住房保障政策1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落户适用范围:派遣期内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主要内容及程序:1.先落户后就业:派遣期内有在青就业意向且暂未就业的外地生源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依次选择将户口落入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市、区人才集体户所在公安分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在青就业落户:派遣期内已在青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公安部门要求依次到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注册所在地区(市)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青岛生源毕业生落户:毕业生到家庭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
2在青就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适用范围:1.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2018年及以后毕业,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认证,2016年及以后首次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2018年及以后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士学位认证,且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主要内容:对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就业或创业,取得全日制研究生、本科学历且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具有本市户籍的毕业生,分别按照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的补贴标准(其中,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给予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
政策依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17号)申领程序:申请人通过青岛人才网网上申请,也可到市或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现场办理。
青岛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青岛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青岛创业补贴最高3万休学创业将受益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贯彻青政发〔2021〕15号文件调整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1万元,将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标准由1万元提高到最高2万元。
两项政策符合条件可分别申领,即创办小微企业最高可享受3万元创业补贴。
目前本市创业补贴扶持范围已涵盖法定劳动年龄内、在青岛自主创业的各类人员。
■3类人员可申领创业补贴分为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开设“网店”和“一址多照”等创业实体的3类人员可申领。
第一类:毕业5年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驻青高校毕业年度毕业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本市户籍毕业年度大学生;第二类:本市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含灵活就业的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自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当月,经办部门按照正规就业对其重新进行就业登记;正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自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当月停发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第三类:本市户籍返乡农民工。
指离开户籍所在街道镇从事第二、三产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返回户籍所在区市进行失业登记的农村劳动者。
对于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2021~2021年,法定劳动年龄内,在青岛行政区域内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离岗创业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原单位参保的除外的各类人员含外地户籍人员,均可申领。
■标准提高,最高3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1万元。
从《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众创业工程打造创业之都的意见》印发之日2021年6月23日起开始执行,对2021年6月23日之前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创业者,按照此前规定享受补贴。
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标准由1万元提高到1.2万元。
其中,对吸纳就业1人以上不含创业者本人的创业者,补贴标准提高到2万元。
2022年大学生创业政策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2022年大学生创业政策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1、就业补助。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本市落户,月工资低于当年度东阳市企业平均工资的。
可给予个人每年3000元的工资性就业补助,期限不超过2年。
2、社保补贴。
本市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交纳社会保险的,参照“4050”人员社保补贴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3、临时生活费补贴。
回本市应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的,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生活补贴。
4、岗位补贴。
高校毕业生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基层社会服务岗位的,可按东阳市上年度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给单位)5、见习补贴。
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并按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见习单位见习补贴。
被见习单位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可补缴见习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补贴给单位)6、税收减免。
应届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等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7、创业补助,租房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重点人群)在本市创业(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创业补贴,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增加一次性6000元租房补贴。
重点人群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带动3人以上就业,并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带动就业补贴。
8、农村电子商务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重点人群)从事农村电子商务、农村旅游项目,开办家庭旅馆(民宿)创业的,带动就业补贴标准可上浮20%。
并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
城乡劳动者在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服务,经认定,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1万元。
9、创业担保贷款。
城乡劳动者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的,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贴息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贴息贷款。
青岛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

青岛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
青岛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
大学生创业贷款,是银行等资金发放机构对各高校学生(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等)发放的无抵押无担保的大学生信用贷款。
青岛个人创业贷款政策有哪些
青岛上调一次性创业补贴额度标准提到1万元
“三创”活动人社部门有什么政策扶持吗?今天,一位市民向做
客《行风在线》的市人社局副局长刘卫国,提出了他的疑问。
刘卫国表示,大学生创业是“三创”的主力军,现在创业创新都有专项行动,为的就是创造更好的创业创新生态,促进高校毕业生
就业。
而在扶持小微企业政策方面,青岛市将一次性的创业补贴从原来的5000元,提高到今年的10000元;如果小微企业创业满一年,符
合条件的可以再补贴12000元;同时,如果小微企业吸纳了一个以上
的就业人员,也会获得一次性补贴20000元,每多一人就增加2000
元的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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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创业补助政策最新要求

青岛创业补助政策最新要求一、哪些人员可享受创业补贴扶持?创业补贴分为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开设“网店”和“一址多照”等创业实体的3类人员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1毕业5年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驻青高校毕业年度毕业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本市户籍毕业年度大学生。
2本市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含灵活就业的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自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当月,经办部门按照正规就业对其重新进行就业登记;正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自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当月停发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3本市户籍返乡农民工。
指离开户籍所在街道镇从事第二、三产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返回户籍所在区市进行失业登记的农村劳动者。
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2021-2021年,法定劳动年龄内,在青岛行政区域内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离岗创业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原单位参保的除外的各类人员含外地户籍人员,均可申领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二、创业补贴标准是多少?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1万元。
从《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众创业工程打造创业之都的意见》印发之日2021年6月23日起开始执行,对2021年6月23日之前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创业者,按照此前规定享受补贴。
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标准由1万元提高到1.2万元。
其中,对吸纳就业1人以上不含创业者本人的创业者,补贴标准提高到2万元。
从2021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对2021年10月1日以后、2021年9月30日之前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小微企业,按照此前规定享受补贴。
符合条件的可分别申领,如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最高可享受3万元补贴。
三、申领创业补贴需符合什么条件?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需符合以下条件:1工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资质证明和税务登记证的注册时间在《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众创业工程打造创业之都的意见》印发之日以后,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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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最新青岛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篇一:青岛大学生创业政策根据《关于实施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32号)及《关于进一步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发〔2022〕37号)规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驻青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申领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自2022年1月1日起,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符合相应条件的,补贴标准提升至1万元。
2.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3.小额担保贷款: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毕业生,本市户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在校生和驻青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创办小微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45万元(从事个体经营15万元)。
其中,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可在还清贷款后3年内申请二次小额担保贷款。
首次和二次贷款期限均为2年。
对上述人员创办小微企业属于微利项目的,两次贷款均给予全额贴息。
4.创业培训优惠:驻青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在校生、本市户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处于未就业状态的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来青创业,可享受免费的大学生创业培训。
5.创业场地优惠:有创业意愿和一定创业能力的派遣期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五年内未就业(或失业)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驻青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申请入驻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和全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经过评审入驻的可享受第1年100%、第2年50%、第3年30%的房租补贴。
吸纳高校毕业生见习的,还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
6.投资基金扶持:来青创业的大学生,符合条件的优先享受青岛市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的扶持。
7.导师扶持:来青创业的大学生,可免费加入青岛市创业者协会,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受创业培训、导师扶持。
代办公司注册等需费用3000元,先注册公司现也可直接申请以上所有政策,如前期申请集中办公区,则每月为500元,无其他任何费用篇二:2022年各地大学生创业最新优惠政策政策2022年各地大学生创业最新优惠政策2022年各地大学生创业最新优惠政策政策(一)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二)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三)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
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
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四)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杭州出台新政力挺大学生自主创业大学生创业可获资助20万以创业带动就业,让更多大学生实现梦想,将杭州打造成大学生创业天堂。
近日,杭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在杭及来杭创业的大学生提供全面的政策支持。
据介绍,这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创,政策优惠力度也属国内领先。
不分本地外地生源均可享受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是指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大学生(毕业时间为2022年及以后)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从事当年度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
2.大学生在杭创办企业,必须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只要是符合以上条件的大学生来杭、在杭创业,不管他是本地生源大学生还是外地大学生,都一视同仁,可以享受《意见》中的相关优惠政策。
免收工商注册费用为出台这一政策,今年上半年,杭州市人事局积极开展调研,实地考察部分大学生创业企业,广泛征求意见。
在调研中,工作人员发现,大学生普遍反映不知道如何开办企业。
就此情况,《意见》从多个方面为大学生注册企业提供便利:一是开通注册绿色通道。
在杭州市工商局和各城区工商分局注册大厅设立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专用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各工商所办事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事项。
二是实行工商注册免收费。
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不管是从事个体经营还是成立企业的,一律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是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的企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外,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降低为3万元;鼓励大学生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资产作价出资;允许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以股权出质融资。
四是放宽经营场所限制。
允许大学生租用、使用高校范围内的相应场地作为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
该政策还规定,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开设大学生创业服务窗口,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一站式受理服务。
在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由杭州市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提供全程代办服务。
创业资助提倍加大对大学生创业企业的资助力度是《意见》中最大的亮点。
在“优化创业资助政策”中,将现有的创业资助政策适用范围由毕业大学生扩大到大学生在校接受孵化并在杭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使在校大学生也可以享受资助政策。
对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无偿创业资助的,资助金额的额度从原来的最高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
同时,简化创业资助资金拨付流程,将首期拨付比例从20%提高到70%,其余部分在首期资助资金通过考核或审计后再予拨付,同时要求区级配套资助资金应在市创业资助资金文件下达后1个月内到位。
“实行房租补贴机制”是针对大学生创办企业租用住房存在一定困难的客观情况,采取了对大学生创业园内和园外企业分别给予不同补贴的措施,明确大学生创业园所在城区政府为入园企业提供两年50平方米的免费用房,引导大学生集中到创业园内创业,形成整体效应;对在创业园外租房用于创业的,由纳税地财政在两年内按标准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二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实际租用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计算;房租补贴超过实际租房费用的,按实际租房费用补贴)。
这样既可为创业大学生提供适度帮助,又避免少数毕业生利用政策租用高价商铺、写字楼,加重财政负担的可能。
“实施会展补贴”主要是为鼓励大学生企业参加各类会展,尽快拓展市场而采取的措施,对单家企业每年最多可补贴3万元,可连续补贴3年。
同时也有一些限制:一是坚持展费以大学生创业企业自行承担为主,财政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二是对给予补助的会展范围进行限定,必须是参加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举办或组织参加的会展,并经企业纳税地政府认可。
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将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税务办事绿色通道和便捷服务,免费办理税务登记证,提供注册培训。
大学生新办软件生产企业、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贸易企业和服务业企业、农业企业均可按规定分别享受税费优惠政策,体现了政府对大学生创办企业类型的政策导向。
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按规定据实抵扣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实际发生的技术研究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的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
篇三:大学生创新创业相关优惠政策大学生创新创业相关优惠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22〕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2〕36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大力促进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意见》(川委办〔2022〕2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川办发〔2022〕26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20号)等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主要包括:(1)税收优惠:简化大学生创业流程,取消《大学生自主创业证》。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四川省将8000元标准提高至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享受创业补贴:四川省从2022年1月1日起,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高校创业园、孵化园、科技园、创新创业俱乐部等创新创业平台内孵化的创业项目和通过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的创业主体、上述高校创新创业平台以外进行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的创业主体,以及在地方建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孵化的创业项目,经有关部门确认,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
同一领创主体有多个创业项目的,最高补贴可达到10万元。
(3)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四川省将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对象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扩展到在校创业大学生。
领办创业实体(不含“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的在校大学生,可向其就读高校提出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