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协议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XX县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乡村医生服务模式,提高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各项工作在医改工作的落实,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网底”作用,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通过探索开展乡村医生与所在村农牧民签约服务,在乡村医生和农牧民间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关系,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优势和特点,创新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强化对农牧区居民的健康管理,进一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乡村一体化管理,不断提高农牧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一)明确职责,规范服务。
各乡镇卫生院受县卫生局委托负责对辖区内乡村医生开展业务指导和考核;村卫生室是签约服务的主体,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乡村医生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为农牧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强化考核,滚动签约。
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与乡村医生绩效补助(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一般诊疗费、实施基本药物补助等)挂钩。
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根据本村农牧民意愿,自动续(解)约或另选乡村医生签约。
(三)加强宣传,自愿签约。
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在广大农牧区居民充分了解和自愿的前提下与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
对一些服务人口较多、乡村医生服务能力较弱的行政村,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轮岗派人蹲点,扶持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四)试点先行,以点带面。
2013年,在已开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先行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同时加强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政策。
2014年,在试点成熟的基础上,逐步推广。
三、服务内容乡村医生在为签约村农牧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上,还应全面掌握签约农牧民的健康状况,并据此制订健康方案,指导辖区农牧民开展相应的预防保健。
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签约服务协议书

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签约服务协议书
甲方:
村卫生室服务人(乡村医生):
联系电话
乙方(家庭代表):
联系电话:
服务对象住址:
村组:
家庭人数:人,65岁以上人数:人,0-6岁儿童数:人,孕产妇数:人,慢性病人数:人。
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甲乙双方及指导单位协商下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作为服务的提供者,在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向乙方及其家庭成员提供以下服务:
1、为签约居民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指导。
2、接受签约家庭成员24小时的电话健康咨询。
3、按需求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门诊预约服务和双向转诊服务。
4、对空巢老人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健康咨询和指导服务。
5、对辖区签约居民的特需服务,通过双方约定提供有偿服务。
二、乙方及其家庭成员自愿接受以上服务,将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及变化情况首先及时告知甲方,并保证沟通畅通,积极配合甲方的服务。
三、以上服务为基本服务项目,原则上不收取费用(第5项除外)。
协议双方可通过协商,增加和细化服务项目,如涉及收费项目,则按照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指导单位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壹年。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乡村医生聘用协议5篇

乡村医生聘用协议5篇篇1甲方(聘用单位):XXX村委会乙方(受聘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乡村医生相关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协议期限本协议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期满作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1. 甲方聘请乙方为乡村医生,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履行乡村医生的工作职责。
2.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所属的乡村医疗场所。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 乙方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安排。
2. 乙方享有国家法定休假日及婚丧嫁娶等假期的休息权利。
四、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1. 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工资标准为每月XX元。
2. 甲方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
3.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享受甲方提供的伙食补贴及通讯费用补贴。
五、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及违约责任1.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乙方在岗位上的安全。
2.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3. 若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及终止1.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
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2)甲方未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3)甲方未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的。
4. 本协议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本协议即行终止。
七、争议处理1.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家庭签约)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 (家庭签约)1. 协议背景和目的本协议是为了规范乡村医生与居民之间的签约服务关系,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加强医患沟通与互动,促进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本协议旨在通过签约服务,建立稳定的乡村医生与居民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为农村居民提供连续、综合和个体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2.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内容1.提供全科医疗服务,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治疗,合理用药指导等;2.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健康档案管理、健康评估、健康咨询和健康指导等;3.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包括疾病预防知识宣传、合理膳食指导、生活方式干预等;4.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传染病防控、疫苗接种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等;5.进行定期健康体检和慢性病管理,包括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慢性病管理;6.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家庭医生团队管理。
3. 居民的权利和义务1.获取诊断、治疗、护理和健康管理等医疗服务;2.获取有关疾病预防、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服务;3.参与个人医疗档案管理,获得相关健康信息;4.提出对医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的意见和建议;5.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1.遵守乡村医生的医疗指导和管理措施;2.提供个人健康信息和病史,以便医生进行个体化服务;3.配合医生的治疗和健康管理工作,按时服药、定期复诊等;4.文明就诊,尊重医生和护士的劳动成果;5.保护医疗机构的财产,不损坏医疗设备和器械;6.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4. 乡村医生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行使医疗执业权利,提供合格的医疗服务;2.合理调整服务时间和服务内容,根据居民的需求进行个性化服务;3.合理收取公开透明的医疗服务费用;4.掌握和使用居民的个人健康信息,保护居民隐私;5.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1.提供优质、安全、连续的医疗服务;2.遵循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尊重居民的意愿和选择;3.合理安排门诊时间和值班轮换,确保服务的连续性;4.定期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5.保护居民的健康信息,不泄露个人隐私;6.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方案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方案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地区的医疗资源日趋紧缺。
为了改善农村居民就医难的问题,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之一就是推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是指居住在农村的医生与当地居民签订医疗服务协议,提供长期、连续的基层医疗服务。
下面将介绍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方案。
一、目标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目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2.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功能,增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3.深化医疗服务改革,推动新农合和医保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4.建立乡村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居民权益。
二、内容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深度慢性病管理服务3.妇幼保健服务4.老年人健康服务5.健康教育6.其他基层医疗服务三、实施程序1.组织卫生计生委、财政、医保、新农合等司局协同推进,共同制定实施方案。
2.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居民、医生、乡村医疗机构三级网络。
3.选聘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与本地区居民签订相关协议。
4.乡村医生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保证服务质量,并定期进行服务跟踪和评估。
5.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由卫生计生委、财政、医保、新农合等司局明确服务内容以及相应的服务费用标准。
四、费用支付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费用支付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1.固定费用:由卫生计生委、财政等部门支付给乡村医生,用于保障医生的基本工资和其他补贴。
2.服务费用:由县级或以上医保、新农合等部门支付给乡村医生,主要用于支付签约服务费用,包括基础公共卫生服务费以及深度慢性病管理、妇幼保健、老年人健康等服务费用。
3.激励奖励:对于服务质量较好的乡村医生可给予奖励,包括补贴、提成等。
五、工作重点1.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居民、医生、乡村医疗机构三级网络,实现服务全程管理。
2.选聘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保障医生合法权益。
3.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认识和信任,提高乡村医生的医疗服务质量。
乡村医生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乡村医生公共卫生管理制度乡村医生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对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一、目标通过逐步形成各级党委政府分级管理,明确职责和任务,加强我州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夯实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工作网底力量,提高全州公共卫生工作效率和质量,开创我州公共卫生工作新局面。
二、管理办法适用对象适用于本管理办法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凉山州辖区范围内的县卫生局、县医院(包括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公共卫生均等化指导中心)、血防站、皮防站、妇幼保健院、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精神病院、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
适用于本管理办法的公共卫生工作人员为在上述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在编和临时聘用人员,专职或兼职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人员,以及机构领导和分管领导。
二、人员管理1、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公共卫生工作人员要加强管理,实行外出公示制度,严禁脱岗,在职职工外出、学习、出差、事假、病假、休假等必须公示上墙;轮流值班制度健全,值班登记本排班清楚,值班人员姓名公示上墙。
聘用的公共卫生工作人员接受本单位领导和上级行政、业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
州、县卫生局、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中心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的每个村的村医,均须公示上墙,村医外出、学习、出差、事假、病假、休假,须在乡镇卫生院有管理登记,有规范的工作记录,有工资、奖金发放登记。
2、工作人员培训及考核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工作人员的日常业务管理,并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能力培训,每年培训至少2次,各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分别负责对现有工作人员及新进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和定期考核。
3、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防保人员工作内容和职责(1)工作内容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防保人员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为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立、人群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妇幼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应急处理、卫生监督等。
2023年家庭医生服务协议书_1

2023年家庭医生服务协议书2023年家庭医生服务协议书1甲方:_____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乙方:(户主姓名):联系电话:成员姓名:甲、乙双方共同确定为乙方的家庭医生。
家庭医生姓名:手机:小组成员: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尊重和自愿的原则,签订以下条款:甲方作为服务的提供者,在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上,在乙方自愿的情况下,向乙方及其家庭成员提供以下个性化服务:乙方:服务项目:(写序号)成员:服务项目:(写序号)成员:服务项目:(写序号)一、甲方为乙方及其同一居住地家庭成员提供免费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和内容。
1、为家庭成员建立健康档案,个人健康状况评估一年1次。
2、发放健康教育资料每月1次,更换宣传栏每2月一次,开展健康教育讲座1季度一次。
3、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提供主动健康咨询和规范的健康管理,每年一次健康体检,每年不少于4次面对面的健康管理服务,糖尿病患者每月1次免费血糖测定。
4、对残疾人制定康复计划,指导和督促康复训练。
5、对肿瘤、精神病患者每季度1次随访,了解病情和服药情况,从而进行康复指导。
6、60岁以上老年人每年提供1次健康体检,1次个性化中医体质辨识,开展个性化中医养生保健。
7、对空巢和行动不便的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健康咨询和指导服务。
8、对孕产妇实施系统健康管理;对0-6岁儿童进行预防接种和健康保健服务。
9、接受家庭成员电话咨询、进行健康、营养、保健咨询和指导,并每季度1次电话随访家庭健康情况。
10、帮助有需要者联系转诊服务。
二、乙方及其家庭成员自愿接受以上所选服务,将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及变化情况首先及时告知甲方,并保证沟通畅通,积极配合甲方的服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有效期1年。
期满后如需解约,双方须提前1个月告知对方,双方签字确认。
双方不提解约视为自动续约。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2023年家庭医生服务协议书2甲方:村卫生室村医姓名:联系电话:1横江镇卫生院乡镇医生姓名:联系电话:县级医疗机构:医生姓名:联系电话:帮扶干部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乙方:行政村村民小组户主姓名:家庭人口数:联系电话:指导单位:横江(镇)卫生院联系电话:0797-__X为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卫生服务和健康帮扶水平,充分发挥签约家庭医生和帮扶干部在健康扶贫工作中的作用,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乙方自愿聘请甲方为本家庭的签约服务医生和帮扶干部,成为甲方的服务对象。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学习资料)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学习资料)第一篇: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学习资料)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学习资料)1、基本概念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是农村居民在自愿的前提下与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由乡村医生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乡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指导下,以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主要内容,主动与辖区内农村居民家庭成员代表,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契约式服务的一种工作模式。
2、指导思想通过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引导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创新服务模式,转变服务理念,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网底作用,进一步强化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建立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契约式的服务关系,切实为农村居民提供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促进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建立,不断提升农村居民健康水平。
3、政策依据国家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80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的指导意见(卫办农卫发〔2013〕28号)湖南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基层运行新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5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52号)湖南省卫生厅下发了《关于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湘卫农卫发[2013]2号),于2013年3月1日正式启动了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
4、目的意义(1)以签约的形式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进行宣传,让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2)提高医务人员主动服务意识,拉近农村居民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距离,改善医患关系;(3)细化和量化乡村医生工作任务,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落实,更好地开展乡村医生绩效考核;(4)让乡村医生的工作接受群众的监督;(5)进一步推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措施的落实;(6)逐步构建基层首诊负责制和分级诊疗格局①、出台政策根据卫计委相关文件精神,我省出台了《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湘卫农卫发[20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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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协议
一、协议背景
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协议旨在规范乡村医生的工作内容、职责和权益,提高
乡村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农村居民的健康权益。
本协议适用于乡村医生与相关卫生机构签署的公共卫生服务合作协议。
二、协议内容
1. 服务范围
乡村医生应提供以下公共卫生服务:
1.1 健康教育: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提供健康生活指导,促进农村居民的健康
意识和健康行为。
1.2 疾病预防控制:开展疫苗接种、传染病监测和预防、流行病调查等工作,
保障农村居民的健康安全。
1.3 慢性病管理: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筛查、管理和健康指导,提
高农村居民的慢性病防控水平。
1.4 妇幼保健:提供孕产妇保健、婴幼儿健康管理等服务,促进农村妇幼健康。
1.5 健康档案管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记录个人健康信息,为健康管理提供
依据。
2. 服务要求
乡村医生应满足以下服务要求:
2.1 专业知识:具备医学专业知识,熟悉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政策和指南。
2.2 技能能力:具备相应的医疗技能和卫生管理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2.3 服务态度:以热情、耐心、细致的态度对待农村居民,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2.4 守时守信: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内容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责,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断服务。
3. 协作机制
乡村医生与相关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协作机制,确保公共卫生服务的顺利开展:
3.1 信息共享:及时向相关卫生机构报告公共卫生服务情况,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
3.2 培训支持:卫生机构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提升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
3.3 监督检查:卫生机构应对乡村医生的公共卫生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4. 权益保障
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应得到保障:
4.1 工作条件:卫生机构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设备,确保乡村医生能够顺利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4.2 收入待遇:乡村医生的收入待遇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3 保险福利:卫生机构应为乡村医生购买相应的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其工作期间的安全和健康。
三、协议执行
1. 签署与变更
本协议由乡村医生和相关卫生机构签署,双方应遵守协议约定的内容和要求。
如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2. 履行与评估
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内容履行各自的职责,定期进行服务评估和绩效考核,确保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3. 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可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终止或解除。
一方违反协议约定,严重影响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果的,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四、协议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
五、协议生效与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协议期满前,如双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
六、协议解释与适用
本协议的解释和适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七、协议签署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协议的详细内容,旨在规范乡村医生的服务行为,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双方应遵守协议约定,共同努力推进公共卫生服务的改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