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员工转正、晋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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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转正、晋升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转正流程,加强员工转正管理,引导新员工

尽快融入公司企业文化,促使员工的发展同公司的目标有效结合,同时为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公司各项发展,本着奖励先进、选拔贤能的原则,扩展员工的成长空间,激发员工的潜能,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节试用要求

第三条新员工自报到之日起即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1-3

个月。

第四条试用期满后,如若单位负责人觉得员工表现未达到用人

要求,有必要继续试用的,可延长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四个月,试用期已满仍未转正人员,将按公司规定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第五条表现优秀的员工可申请提前转正,提前转正的人员至少

试用30天且能独立的完成工作,转正后核发转正工资。

第六条试用期间,若发现试用期员工在应聘过程中有隐瞒、欺

骗现象,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其试用关系。

第三节试用期指导工作要求

第七条试用期间,试用员工部门安排专人对其工作进行指导,

指导人应是用人部门部长或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品行兼优的骨干员工,为保证指导效果,一位指导人同时指导新员工数量最多不超过3人,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第八条试用期员工指导内容如下:

8.1 引导新员工熟悉工作环境,了解业务部门流程以及相关业务

接口人;

8.2 安排新员工参加公司举办的新员工入职培训;

8.3 根据部门工作目标,帮助新员工制定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指导其合理安排日常工作以保障阶段目标的完成;

8.4 在日常工作中,用人部门领导应定期同新员工进行沟通,根据新员工工作表现,及时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并给予适时的鼓励或指导;

8.5 定期安排与新员工谈话,用人部门谈话侧重于工作表现,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以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管理部在必要的情况下对新员工进行心理辅导,及时提醒,帮助其尽快适应公司的发展,并做好员工试用期沟通记录。

8.5.1 第一次谈话:新员工入职满两周,进行第一次面谈,主要针对工作环境和实际感受谈话;

8.5.2 第二次谈话:新员工入职满一个月时,进行第二次面谈,根据新员工平时的工作表现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建议;根据新员工对周围环境和自己的切身感受,分析问题成因,使新员工更好地融入团队、高效工作;

8.5.3 第三次谈话:新员工转正前进行第三次面谈,根据新员工试用期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对其做出客观的评价,与新员工分享工作业绩并总结工作得失;根据公司发展情况与新员工共同制定其在公司的职业规划。

第四节转正流程

第九条严格按照试用期工作计划要求,部门负责人定期对试用期员工进行考核(实操和笔试),实操项目为该员工岗位工作内容,笔试题目应包括公司企业文化、公司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相关

行业标准和专业性知识等,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考核;

第十条新员工试用期满前10天,部门负责人与人力资源部沟通,根据其试用期的表现,结合岗位要求,告知员工提交《转正申请表》,待人力资源部审批结束后,书面告知转正员工转正情况;

第十一条转正后工资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其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签批通过者方可转正,未通过试用期者,将延长使用期,仍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第十三条试用期员工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须提前7天递

交离职申请书,得到负责人的同意后,至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试用期工资按公司基本工资标准发放。

第十四条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国家法律或试用不合格而

辞退员工,单位负责人必须有明确的不合格证据说明,同时提交《辞

退申请表》,得到审批后,才可辞退员工;

第十五条试用人员工作未超过7日而离职的不予发放工资。

第五节晋升管理

第十六条根据各部门用人需求,如管理岗位有空缺,尽可能从

内部提拔,如确实无合适人选再考虑对外招聘。

第十七条员工的晋升杜绝任何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和任人唯亲

的现象;在推荐前,被推荐人的直接领导要客观、真实反映该员工实际工作情况、员工关系及内部评价、个人工作能力、思想品德等。

第十八条员工晋升后试用期限,原则上为两个月。在试用期间,工作表现优秀者,经试用部门评估,达到任职要求且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予以转正。

第十九条晋升人员需综合考评以下内容:

19.1 原岗位工作技能、晋升后岗位所具备的知识和技能;

19.2 责任心及工作态度;

19.3 沟通、协调能力及说服力;

19.4 思想品德及专业知识;

19.5 理解能力及判断能力;

19.6 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或安排,可进行书面测评工作。

第二十条晋升应遵循以下流程:

20.1 根据公司组织及人员架构,各部门管理人员缺编时,可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进行晋升推荐,或员工自己提出晋升申请。

20.2 直接上级对拟晋升员工进行综合评定,符合晋升要求的推荐至人力资源部,依照相关规定对拟晋升员工进行初步审查,并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拟晋升员工展开测评。

20.3 测评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

20.4 经审核通过的方可继任新岗位工作,薪资按照相应岗位的试用级标准调整,特殊情况经总裁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六节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制度的拟定或者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报总裁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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