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的特殊情况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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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编号:YTO-FS-PD893

工伤认定的特殊情况通用版

In The Production, The Safety And Health Of Workers, The Production And Labor Process And The Various Measures T aken And All Activities Engaged In The Management, So That The Normal Production Activitie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管理范本

编号:YTO-FS-PD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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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提示:本安全管理文件可用于在生产中,对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劳动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实施管理,包含对生产、财物、环境的保护,最终使生产活动正常进行。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工作时间”包括本单位领导(含当班班长、组长)同意和安排的加班加点工作的时间;

(2) “不安全因素”主要指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区域内,由于企业设备设施存在缺陷、企业环境不良以及非人力所能抗拒的意外灾害(如厂房倒塌、洪水、泥石流、地震等)造成意外伤害;

(3) “工作紧张突发疾病”主要是指,由于企业加班加点,或者由于超负荷劳动(比如当班缺员或者抢修等),或者由于带病坚持工作(车间以上领导知道职工有病假条,但因为工作需要没有批准其休假),或者在执行任务时突然发病但没有条件离开工作场所(如火车司机、机长、轮船司机等)抢救治疗而病倒在工作现场的;

(4) “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是指如果突发疾病造成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就不能被认定为工伤,而且“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必须经过劳动鉴定部门评残确定。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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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事故案例汇编文档

生产现场因没有办理“两票”或工作中安全措施不落实导致的主要生产性人身伤亡事 故典型案例 交叉作业无票检修 发生火灾人员死亡 2007年10月28日下午15:20,碳素厂焙烧一车间烟气净化系统进行大修过程中,洛阳华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石旺指派熊建坡,在没有经过大修现场安全监护人赵耀辉同意,也没有告知宋村施工队监护人宋五川的情况下,擅自安排焊工武新力和帮工李文帅用乙炔气体在电除尘器东侧大弯头阀门部位处切割人孔,焊工武新力在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始切割,当切割约20公分长度时,发现烟道着火,将正在距着火处约20米的预除尘内部清理结焦物的4名宋村施工队民工困在其中,有3名民工从预除尘内逃离出来,1名民工被困在预除尘内部,伊川县消防队进入预除尘内部后将被困民工救出,经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分析: 1、碳素厂外聘洛阳华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现场施工负责人熊建坡违章指挥、切割人员武新力违章作业,在没有办理动火工作票的情况下,也没有告知现场相关安全监护人,擅自用乙炔气体切割电除尘器东侧烟道,致使烟道内附着物发生着火而致死亡。 2、碳素厂外聘洛阳华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副经理没有认真履行安

全检查和管理职责,现场也没有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在不清楚现场实际的情况下,擅自指派员工用乙炔气体切割电除尘器东侧烟道。 违规操作引发大火 消防不备造成重伤 2009年4月27日八点班,碳素厂生阳极车间煅烧运行四班当班1#罐式炉调温工宁利彬,因1#罐式炉温度第一组较低,调温工宁利彬违反厂规向罐式炉火道加注柴油,柴油滴在1#罐式炉上部观火孔上而燃烧,燃烧的火焰顺着炉壁烧向宁利彬的面部,宁利彬本能用手躲避时,小油桶内的柴油又抛洒到他本人的工作服上,从而造成宁利彬严重烧伤,为公司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也为本人及家庭带来了无可挽回的惨痛悲剧。事故发生后,碳素厂立即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原因分析: 1、生阳极车间领导明知公司严禁向罐式炉加油提温,然而,车间领导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仍然指挥员工向罐式炉加油升温,属于严重违章指挥。 2、调温工宁利彬安全意识极为淡薄,在温度较高罐式炉顶部倒油,当油顺着炉壁滴下时,没有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导致着火发生。 3、生阳极车间使用后的灭火器不能及时上报碳素厂保卫部进行更换,从而导致在罐式炉附近灭火器在紧急情况下不备用(全部都是空罐)。

工伤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工伤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工伤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近年来,工伤认定案件逐年上升,一方面反映了用人单位劳动保护措施有待加强,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工伤职工的维权意识逐步提高。在实际工作中,工伤认定工作主要面临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建筑行业、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的情况认定难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此条的规定,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但是对于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和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人员因工伤亡的情形,目前仲裁委及法院民庭均不认可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62条规定的对于发包人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承包人,承包人又转包或者分包给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请求确认与发包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013)民一他字第16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是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答复意见: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

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根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精神,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不具备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不宜认定其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请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中认为,挂靠车主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是事实劳动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文)第三条第四、五款规定的用工单位和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这就造成对于非法转包、挂靠经营这两种情形作出认定与否相互矛盾。如作出认定,则违反《工伤保险条例》,反之,则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二、责任划分不清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伤难 对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需要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为依据。但对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认定事故责任或责任认定有明显错误的交通事故,如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此出具不予认定决定书,法院往往会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败诉,试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都不能对交通事故作出责任划分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又怎能对此作出认定? 三、调查取证难

典型地铁事故案例汇编

序言 安全是地铁科学发展之本,是地铁和谐发展之基,是地铁运营效益之道,是地铁员工幸福之源,是地铁的生命线,是我们永恒的主题。 认真总结研究地铁典型事故案例,是预防发生类似事故的重要措施,从中可以汲取经验教训,发人深思、令人警醒,进一步提升安全技术和管理水平,营造地铁安全发展的环境和氛围。 本次地铁事故汇报收集了地铁运营发生的14起典型事故案例。每个案例都详细记载了事故的经过、事故原因、事故处理和整改措施4个方面的内容,内容具体,资料翔实,能够客观全面反映事故发生的整个过程。特别是事故的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能够让全体员工结合身边发生的具体案例,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在日常工作中高度重视,遵章守纪,不要存在侥幸心理,避免类似事故再发生。 这些事故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人和事,事故的责任者、受害者、当事者往往仅仅是因为一次小小的疏忽、一个简单的错误、一处不当的行为,就酿成一起事故,而每一起事故都有可能造成人员的伤亡,设备的损坏,或者不同程度的伤害,教训之深刻,后果之惨重,令人久久难以释怀。 希望全体员工在阅读和学习典型地铁事故案例汇编的每一个事故案例,不仅要搞清每一起事故的来龙去脉,还要将自己置身于事故的背景之中,换位思考:当处在当事者的情形下,会怎么做,是否会

犯同样的错误。要努力从每一起事故中吸取教训,纠正自己的一些不良工作行为或习惯,使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自觉地遵章守纪,并且主动关心他人的安全,形成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和氛围,为建设“平安型地铁”努力奋斗,为畅通北京提速。

目录 一、运营事故案例 案例一:“9.22”西单电梯事故 案例二:“1.17”5号线列车救援 案例三:“1.18”1号线列车救援 案例四:“2.3”机场线列车救援 案例五:“2.17”房山线列车救援 案例六:“3.5”5号线列车救援 案例七:“3.15”1号线列车救援 案例八:“5.18”公主坟道岔故障 二、火灾事故案例 案例九:“2.29”知春路站电梯冒烟事故 案例十:“10.14”四惠站线路管理用房起火事件三、工伤事故案例 案例十一“6.23”四惠车辆段坠车工伤事故四、施工安全事故案例 案例十二:“2.27”10号线接触轨断电事故 案例十三:“1.4”房山线接地线未拆除事故 案例十四:“4.8”苹果园站列车剐蹭光缆事故

最新工伤认定中止申请书范本

最新工伤认定中止申请书范本 题要 工伤在日常的生产过程中劳动者有可能会遇到,一般来说遭遇工伤后首先需要做的就是进行工伤认定,这样才能尽快地得到伤残结果为以后取得赔偿打下基础。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在有些情况下,工伤认定要中止进行,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了一份工伤认定中止申请书的范本。 工伤在日常的生产过程中劳动者有可能会遇到,一般来说遭遇工伤后首先需要做的就是进行工伤认定,这样才能尽快地得到伤残结果为以后取得赔偿打下基础。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在有些情况下,工伤认定要中止进行,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了一份工伤认定中止申请书的范本。 ▲一、工伤认定中止申请书范本 工伤认定中止申请书 申请人:西安市X公司 法定代表人:***公司经理 申请事项: 中止工伤认定。 事实与理由: 原告方与被告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纠纷,但由于目前仍

然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故请求工伤认定机构中止对于工伤等级的认定。 申请人:西安市x公司 申请日期: ▲二、中止工伤认定的情况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终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终止通知书》。 ▲三、工伤认定的流程 1、工伤的认定: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1996)规定,职工由于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

近几年典型起吊事故案例汇编

近几年典型起吊事故案例汇编 目录 1、大强煤矿“2017.9.18”伤人事故 (1) 2、小青矿“2017.5.17”伤人事故 (3) 3、大平矿“2016.11.3”亡人事故 (4) 4、小青矿“2016.4.20”伤人事故 (6) 5、小康矿“2016.1.13”伤人事故 (8) 6、小康矿、机械公司“2015.10.27”伤人事故 (9) 7、大明矿“2014.9.26”伤人事故 (10) 8、机械公司“2014.8.30”伤人事故 (12) 9、晓南矿“2014.5.30”伤人事故 (13) 10、大平矿、矿建公司“2013.10.3”伤人事故 (14) 11、晓南矿“2012.10.24”伤人事故 (15) 12、机械公司“2010.9.4”亡人事故 (17)

1、大强煤矿“2017.9.18”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7年9月18日白班,大强煤矿皮带队队长张红军在班前会上安排刘冬鸣班组共6人,在0906回顺无极绳绞车机头处分解无极绳绞车。绞车分解后未将滚筒轴承压盖拆卸下,而是悬挂在滚筒轴上。现场用两台5t起重机将绞车滚筒吊起一定高度后,另一台5t起重机挂在无极绳绞车底座(3200×1400×800mm)前沿将底座抽出1.5m,此时底座倾斜15度,已达到起重机牵引位置,准备前移起吊点,前后各用一台5t起重机牵引,因为绞车底座后沿起吊链条长度不够,刘冬鸣准备接加长链,11时20分,刘冬鸣站在绞车底座西侧(外侧)俯身将头探进底座内,用40t链条作为加长链,与另一根40t链条链接,此时,轴承压盖(重180kg)掉落,刮扫到其右脸侧,导致右侧面部受伤,随后伤者被送至集团公司总医院,经总医院诊断为开放性右颧骨、右颧弓、右眶壁、双侧上颌骨、鼻骨、腭骨粉碎性骨折,重型面部挫裂伤、颅脑损伤。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施工简化作业程序,拆卸后的一侧轴承压盖没有落地,悬挂在轴承上,刘冬鸣没有确认好作业环境存在的隐患,作业时轴承压盖掉落,刮扫到其右脸侧,造成伤害,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措施编制、审批、贯彻、落实不严肃、不认真。措施编制不细,对拆除无极绳绞车作业,无拆除工序,施工时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未及

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材料)

苏州市工伤认定申请登记表 苏工伤登字[ ]第号 一、申报人:(单位□;个人□;工会□;农民工□) 1、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 2、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与受伤职工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申报人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申报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申报内容: 1、伤者姓名: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工种:__________ 2、伤者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伤者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伤害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6、伤害类别:生产□;交通□;意外□ 7、伤害部位:头□;颈部□;躯干□;上肢□;下肢□;生殖器官□; 8、伤害程度:轻度□;重伤□;死亡□ 四、发放申报材料 申报人(签名/盖章)年月日 五、接报登记: 1、接报单位(盖章) 2、接报人(签名) 年月日 本登记表一式二联:一联交申请人、一联存档。

苏工伤申字[ ]第号工伤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 受伤害职工: 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

工伤认定相关因素的界定与分析实用版

YF-ED-J2154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工伤认定相关因素的界定与分析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工伤认定相关因素的界定与分析 实用版 提示:该解决方案文档适合使用于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在进行中紧扣进度,实现最大程度完成与接近最初目标。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了三种视同 工作的情形,这三种法定情形构成了工伤认定 的相关因素。在此,仅就“在工作时间和工作 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 无效死亡”视同工伤情形进行界定与分析。对 此情形认定工伤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工作 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 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据此,如果职工在工作时 间内突发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不能认定为工 伤或视同工伤;如果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死亡或

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不是发生在工作岗位上,也不能视同工伤。这很容易导致应当视同工伤的情形被排除在外,侵害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利益。 如,职工老王是某巴士公司即将退休的司机,在公共汽车到站时,利用乘客上车时间抽空去了趟车站卫生间,如厕完毕起身时突然晕倒在地,经送医院抢救,痊愈后经鉴定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项规定,老王既不符合该项规定的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条件,严格意义上讲,车站厕所虽属于广义的“工作场所”范畴,但不是职工老王的“工作岗位”,也不符合该项规定的“工作岗位”这一地点条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

分公司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类型一:高空坠落事故 案例1 高空作业无安全保护措施,导致高空滑跌地面造成人身伤害。 事故经过: 2003年10月10日,维修车间电二班电工代××在敷设总降压站至硫酸四系配电站高压电缆工作中,在四万吨电解厂房北侧的电缆桥架上(桥架离地面约4M高),当第二根电缆头已经拉过约40M,代××发现电缆有一处向外突出,于是一手抓住电缆桥架,一只脚用力蹬电缆使其落位,不慎从电缆桥架滑至简易平台最后跌到地面,造成左手腕粉碎性骨折的轻伤事故。 事故原因: 1、电缆桥架上高空作业没有系安全带,导致从4M高空滑跌到地面造成人身伤害。 2、简易工作平台搭建不牢,左右摇动幅度偏大,致使人跌至平台后惯性摔到地面。

3、现场安全监管不力,对不系安全带的违章行为没有予以制止。 防范措施: 1、凡重点工程制定的施工预案,在施工全过程中要百分之百地执行。 2、大型施工项目、危险施工作业点都要设臵专职安全监护人员。 3、开展反“三违”教育,坚决消灭侥幸心理,严格执行“24字”施工管理办法及各项规章制度。 4、在职工中开展“四不伤害”的教育,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 案例2 登杆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一死一伤事故 事故经过: 1981年1月15日,线务班全员赴公司至丰山通讯线路

阳新陶港地段检修线路,分组从事检修工作。当日曹×等四人负责检修阳新县陶港地段730#电杆接梢作业。曹×和肖×均上杆作业,先解掉了瓷瓶上的扎线,将杆梢接好。在电杆埋深不明的情况下,由彭×负责指挥,沿线路横向猛拉摆线,造成电杆倒地,曹×当即被压成重伤,肖×轻伤。曹×于当晚8时15分,在阳新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现场无安全监护人员,无施工方案,未做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作业人员对该电杆的现场安全状况缺乏了解,检查不到位,盲目拉杆,造成电杆倒地。 2、现场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对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缺乏足够的了解。在瓷瓶扎线全部解掉受力不均的情况下,就开始拉杆扶正。最后甚者,杆上作业人员没有下杆就开始拉杆,属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防范措施: 1、认真落实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组织班员学好安全操作规程。 2、坚持做好每天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小结,落实“三个明白”。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持穿戴好劳保用品。 4、大力开展技术学习和岗位技术练兵活动,提高职工业务素质和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所需资料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报告(单位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正式文件,工会代表职工申报工伤的,加盖工会印章)。 2、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会代表职工申报工伤的,加盖工会印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5、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首次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复印件)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6、提供证言材料(证明人签名)。 7、单位事故调查报告。 8、认定职业病时,提供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原始资料和健康档案(包含单位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历次职业病诊断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9、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申请人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等相关材料。 10、其他相关材料: ⑴由于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者其他有效法律文书等相关证明、职工上下班路线图、上下班时间表(考勤表); ⑵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⑶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证明; ⑷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民政部门颁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旧伤复发的鉴定证明; ⑸工作期间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门诊病历原件及住院病历复印件; ⑹因工作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需认定因工死亡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⑺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所需其他材料。

发电企业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发电企业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内部学习资料)

目录

人身事故 贵州电建二公司违章作业门吊倾覆造成重大人身伤亡 (2004年) 【事故经过】 9月10日14时10分,贵州电建二公司黔北项目部起重队门吊班副班长母××(现场指挥)安排沈××、欧××、袁××、安××拆出门吊悬臂,安排钟××、吴××、袁××拆除硬腿侧花栏及卷扬机。拆除悬臂由50t履带吊配合,拆卷扬机由80t履带吊配合,其余工作人员在地面指挥及配合以上工作的实施。随后,母××和杨×及其他上门吊的十人到门吊上开始工作。15时30分左右,因厂房内有其他工作,母××安排悬臂侧的拆除工作由沈××负责指挥,卷扬机侧拆除工作由袁××负责指挥。母××到厂房后,杨×作为队技术员在门吊上负责总体指挥。16时10分左右,悬臂侧的连接螺栓已拆除完毕,杨×在门吊上指挥地面的左××去拉住悬臂起吊安全绳,以防悬臂与主梁脱开时碰撞50t履带吊吊臂,当悬臂与主梁脱开时,门吊即向腿侧倾倒,开始倾倒时速度较慢,大约倾至硬腿与地面夹角50o时,速度加快,然后跨塌,造成此次事故的发生。 【事故原因】 门吊倾倒后,通过现场勘察,发现门吊硬腿与主梁连接螺栓已被火焊割除28颗。 经现场调查,该项工作作业指导书编写准确、完善,施工前技术交底清楚。根据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在拆除螺栓前应先将缆风绳把硬腿及软腿固定,而且必须用80T 履带吊和50T履带吊双机抬吊主梁,且抬吊负荷须接近主梁重量时,才可拆除主梁与硬腿和软腿的连接螺栓。但是在门吊倾翻时,此项工作还未作。 1.吊门倾翻分析: 当硬腿与主梁连接螺栓被人为割掉28颗后,门吊基本不能承受任何侧向的作用力,而在割除连接螺栓之前,未按作业指导书的要求拉缆风绳并用两台吊车吊住主梁并受力,此时拆除悬臂脱开时对主梁所产生的一个侧向作用力将远远大于被割除连接螺栓后门吊所能承受的侧向作用力,导致门吊倾翻。 2.直接原因: 根据事故调查,电建二公司职工杨×没有按照审批作业指导书施工,擅自安排人员割除门吊硬腿与主梁连接螺栓(部分),造成门吊失稳是这次事故的发生的直接原因。 3.间接原因: 1)现场母××(现场指挥)14时10分在安排了工作时,只是安排拆除悬臂,没有安排割螺栓内容。15时30分左右母××因离开现场时安排沈××负责指挥继续拆除悬臂工作,但门吊倾翻后发现门吊硬腿与主梁连接螺栓部分被割除,显然扩大了工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写明事故经过和所受伤害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现场证人及用人单位对伤害事故是如何处理的,是否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事故结案情况)。 2、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事发第一现场证人的所见所闻); 3、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作证、押金条等)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5、个人申请应提供用人单位情况:

(1)用人单位全程,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 (2)工商注册机关名称; (3)法人代表姓名,联系方式。五、受伤害人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6、受伤害人委托他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全部报送认定材料须为a4纸,有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由劳动部门进行审核; 8、提交上述材料后,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工伤认定。 9、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1)交通事故须出具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企业内发生的交通事故须出具企业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被人殴打致残者,须出具公安部门或法院的判决书。 如果是个人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可以在事故发生之后一年的时间内提出认定申请,同时因为此次是受伤劳动者自己提出认定申请,自然要求提交的认定材料就与单位申请认定要求的材料不一样,而这也是需要格

典型电气事故案例大全

典型电气事故案例汇编 汇编:郝建伟 2012年4月10日 前言 通过典型事故案例学习,认清每一次事故的根源,消除松懈麻痹思想,强化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事故问责,进一步明确各自安全责任,使安全生产“可控、再控”,建立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加大反违章和安全监督监察力度,推行安全工作标准化,深化安全事故闭环管理,检查事故管理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避免解决事故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与松的问题,使安全生产基础不断得到巩固和加强,保证发电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本《典型事故案例汇编》收集了我厂建厂以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较为典型的电气事故,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希望各部门、各班组认真学习,接受事故教训,不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防范能力,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举一反三,使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夯实生产安全基础,促进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目录 一黄台电厂继电保护误接线事故 二黄台电厂110KV母差保护直流接地动作致Ⅰ母线跳闸 三黄台电厂220KVⅡ母线PT刀闸引线支柱瓷瓶污闪事故 四黄台电厂小动物造成发电机出线短路事故 五黄台电厂发电机转子内冷水回路堵塞致小修延期事故

六黄台电厂继电保护误整定事故 七黄台电厂#7机丙循环水A相CT下部接线处熔化导致停机事故 八黄台电厂#7机油隔离6KV电源老鼠短路致#7炉灭火 九黄台电厂#7机205开关B相CT爆炸事故 十黄台电厂6KVⅦ段母线室漏雨造成母线故障 十一黄台电厂#6机低真空停机保护动作 十二黄台电厂#7机定子接地保护动作, 发电机跳闸 十三黄台电厂#7发电机定子A相接地故障 十四金陵电厂“”电气误操作事故 十五金陵电厂“”电气设备事故 十六沁北电厂500kVⅡ母线由运行转检修过程中运行人员误操作事故 十七沾化热电厂“”全厂停电事故 (一)继电保护误接线事故 一、事故经过 1984年10月12日,事故前总负荷 210MW,黄南线有功负荷为 5MW,6:12南郊变电所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我厂110KV黄南线距离保护I段动作跳闸,重合闸因投同期鉴定方式没有动作,6:20按调度命令合上黄南线103开关,恢复运行。 二、原因分析 根据录波分析,故障电流已达到另序1段保护动作定值,但没有动作,而距离I段保护动作。从原理及接线看距离I段系误动,经分析阴抗元件电流回路接线不合理。 PLH-12/AI型系上海早期产品,厂家说明书及水电部检验规程对接地距离切换为相间距离,从原理设计和对接线要求均没有明确的说明,我厂也没有研究、分析,特别对中调76年下达的距离保护整定值通知单提出停用接地距离同时另序变流器K值为的要求没提出异议,而后又对78年、79年通知单提出接地距离取消另序变流器K值的变动,由于对接线要求认识不足,没有做真的分析研究,也滑积极向上级业务部门联系,仍按制造厂原接线运行,致使误动作事故的发生。 三、防范措施 (1)、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2)、坚持严细作风,提高保护校验质量,确保保护的准确性。 (3)、加强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和请示,同时建议上级业务部门对保护主接线的改变能

工伤认定中存在的一些争议性的问题

工伤认定中存在的一些争议性的问题: 一、“上下班途中”如何界定 1、最新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人社局的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买菜,只有在发生交通事故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前提下,方可认定为工伤。“如果在买菜过程中与人发生口角或摔伤跌伤等,皆不能认定为工伤。”相关负责人表示。 ■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的工伤,像接孩子、顺路买菜等都可算其为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但如果是下班后朋友聚会、逛街、购物、娱乐等等,则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畴。

是不是在上下班途中买菜发生意外都能被认定为工伤呢?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强调,这还要紧扣《工伤保险条例》。该条例中明确,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这意味着,上下班途中买菜,只有在发生交通事故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前提下,方可认定为工伤。“如果在买菜过程中与人发生口角或摔伤跌伤等,皆不能认定为工伤。”相关负责人表示。 本报讯(记者解丽)昨儿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实施。而在规定中,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四种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进行了解释。其中,上下班途中买菜发生意外也可以算工伤最为引人注目。对此,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指出,上下班途中买菜时发生意外可认定为工伤,须有两大限定:一是发生交通事故;二是认定者为非主要责任。 据昨起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广受社会关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这就框定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前提:合理时间、合理路线。而对于合理路线,最高法相关人员给出的解释是,如下班途中需要到菜市场买一点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这就是合理路线。由此,上下班途中买菜发生意外,也可认定为工伤。 那是不是在上下班途中买菜发生意外都能被认定为工伤呢?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强调,这还要紧扣《工伤保险条例》。该条例中明确,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这意味着,上下班途中买菜,只有在发生交通事故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前提下,方可认定为工伤。“如果在买菜过程中与人发生口角或摔伤跌伤等,皆不能认定为工伤。”相关负责人表示。 同时,该负责人指出,上下班途中的工伤,像接孩子、顺路买菜等都可算其为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但如果是下班后朋友聚会、逛街、购物、娱乐等等,则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畴。 据悉,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进行工伤认定时其申请材料中应当附具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组织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 工伤典型案例: 今天, 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并公布四起工伤保险行政纠纷典型案例。 案例1 张成兵诉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行政案 ——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或者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制药行业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制药企业生产过程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

前言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 真正使广大干部职工从已发生的事故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特编写了黑龙江福和华星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本书收集了其他制药企业公司一九九五年至二〇一六年期间制药行业典型事故案例, 是一部用泪水和鲜血换来的事故案例汇编,它是我公司近安全生产的其实,也是提高我公司安全管理水平的好教材。要求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掌握安全生产的规律,熟知安全的重点岗位和特殊原料的毒性,以便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保证我公司生产的持续安全运行。 在编写过程中,公司领导给予了大力支持。各车间负责人积极提供资料, 在此表示感谢!由于编写时间仓促,前几年资料不全,水平所限,书中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不吝赐教。 安全部 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

目录 一、违章作业, 引起大火 (4) 二、自制容器,爆炸伤人 (5) 三、工作图快,引发爆炸 (6) 四、不带防护手套, 引起中毒 (7) 五、保管员发错料, 造成万元损失 (8) 六、备错料, 投差料, 发生爆炸 (9) 七、清理反应釜, 被锚撞头晕 (10) 八、不戴目镜看料液, 料液飞溅满眼脸 (11) 九、晚上在岗睡觉, 醒后差点爆炸 (12) 十、钠块落地着火, 烧坏车间北门 (13) 十一、漏硫酸二甲酯引起中毒 (14) 十二、按动按钮不看设备, 切断别人的中指指尖 (15) 十三、干燥机不停清扫卫生, 损伤六根肋骨 (16) 十四、违章操作, 视盅爆炸 (17) 十五、电机打火, 甲醇燃烧 (18) 十六、受力不匀, 视镜爆碎 (19) 十七、密封垫泄漏, 三角带打滑, 引起着火 (20) 十八、违章操作, 右手致残 (21) 十九、梯子滑倒, 摔伤胳膊 (22) 二十、用角铁别离心机, 腮上豁出大口子 (23) 二十一、关阀门掉下管子,甲醇钠溅满脸灼伤双眼 (24) 二十二、违章操作提升机, 托盘与上端顶撞致使外部变形 (25) 二十三、火星落入地沟, 发生着火 (26) 二十四、溴素坛破裂,两操作工脚被烧伤 (27) 二十五、烘箱风口处用塑编袋堵, 引起着火 (28) 二十六、麻痹大意, 苯胺中毒 (29) 二十七、使用违规设备, 险些造成人员伤亡 (30) 二十八、离心机失修, 飞车碰伤两职工 (31) 二十九、操作失误, 造成爆炸 (32) 三十、操作不当, 酿成大火 (33) 三十一、一起静电引起的离心机爆炸起火事故 (34) 三十二、制药厂乙醇燃烧事故分析 (36) 三十三、违章动火引发爆炸 (38) 三十四、酒精蒸馏罐爆炸事故 (39) 三十五、12.30昆明全新制药有限公司爆炸事故 (40) 三十六、正大天晴药厂火灾爆炸事故 (44) 三十七、海口慧谷药业固体制剂车间烘箱爆炸事故 (46) 三十八、回顾近十年制药企业安全事故概况 (48)

工伤认定准备材料

工伤认定准备材料(劳务派遣单位适用) 一、受理工伤认定申报材料目录(一次性告知) 二、工伤认定申请表 注意事项:填写完整、签字、日期;员工在写内容时注意写时是派遣关系,不要写成是×××用工单位的员工。 三、双方企业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工伤事故报告及公示 ?注意事项:1、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分别出具的工伤事故报告。 ?2、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分别出具的公示。社保局规定版本。公示落款时间为公示第一天的时间。例如公示时间是2014.2.1-2014.2.7,落款时间即为2014年2月1日。 ?3、派遣单位出具的公示报告,社保局规定版本,公示报告落款时间为公示7天完毕后的第二天。例如公示时间是2014.2.1-2014.2.7,公示报告落款时间即为2014年2月8日。 五、劳动关系材料 ?包括:1、员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派遣协议原件、复印件(注意双方法人签字、日期及公章均完整),用工单位加盖齐缝章。 ?3、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劳动合同内容填写完全、最后一页员工签字、日期、章)?4、三方协议原件、复印件(规定版本,注意三方协议上的派遣合同日期与劳动合同的日期要一致,双方公章、签字、日期,电话信息完整) 六、员工看病、救治资料 ?1、病历原件、复印件。 ?2、诊断原件、复印件 ?3、病本原件、复印件 ?4、票据复印件(认定阶段暂不需要提供票据原件,待遇审核时需要用) ?5、如有急救车,需提供急救车服务的票据原件、复印件 七、交通事故及暴力伤害工伤认定 ?1、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复印件 ?2、公安机关或者其它相关部门的证明。 八、证人证言 ?注意事项 ?1、至少两份证人证言 ?2、后面附有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日期、按手印 ?3、主管领导出具一份证人证言 ?4、事故经过写的越详细说好,写明是亲眼所见或者如何知晓。 九、非标准工时补充证据 ?1、当日排班表原件、复印件 ?2、工作时间情况说明(加盖用工单位公章) 十、外地出差过程中受伤 补证材料: 1、出差车票或机票原件、复印件。 2、出差通知原件,有的单位有工作计划表、schedule或者邮件通知,如都没有,单位出具一份出差证明,说明出差的时间安排、目的、出行人、用车情况等,加盖公章。 十一、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其它佐证材料。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工伤以后,在向当地的社保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的时候,社保局也是有工伤认定申请书提交的时间规定的。如果超出了时间,那么社保局将不再受理工伤认定的申请。所以大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将相关的材料提交到社保局才可以。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哪些? 根据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工伤保险的申请主体有两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家属,以及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工会组织。 (一)职工所在单位 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因而在工伤保险方面,雇主承担了许多责任和义务。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

电力生产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电力生产典型事故案例汇编第一篇人身伤亡事故 1. 误入带电间隔造成人员灼伤 2. 输煤系统照明线路漏电导致人员死亡 3. 安全措施不周全导致电除尘内触电 4. 检修之前不核对导致误入带电间隔 5. 违章接电源导致触电死亡 6. 攀登带电设备导致检修人员烧伤 7. 检修距离不够导致人员电弧灼伤 8. 某电厂2号炉处理乙侧棚灰过程中发生多人烫伤事故 9. 调试入厂煤采样机联系不当导致人员死亡 10. 卷板机轴承支架断裂造成人员死亡 11. 违章启动双轴搅拌机造成人身事故 12. 违章通过翻车机平台造成人身死亡 13. 高空不系安全带导致踏空坠落 14. 防护围栏未恢复导致检修人员坠落 15. 违章操作电梯导致高空坠落死亡 16. 监护不到位导致工作人员坠落 17. 安全阀校验造成5死3伤事故 18. 除氧器随意开孔导致安全阀试验时爆裂人身伤亡事故 19. 锅炉爆炸事故 20. 焊接材料不符导致吊环断裂伤人 21. 起重设备检修不彻底导致人身伤害事故 22. 吊件脱钩滑落导致人员砸伤 23. 违章指挥卸钢管导致砸死卸车人 24. 开挖沟道坍塌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25. 检修工序混乱、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人身死亡事故 26. 地质灾害造成隧洞坍塌事故 27. 阀门井未彻底通风造成人员中毒

28. 在冷却塔区域锻炼导致跌入引水沟淹溺死亡 29. 擅自进煤斗导致原煤塌方窒息死亡 30. 小修无票作业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事故 31. 炉底弧门未关闭导致人员烫伤 32. 隔断措施未执行导致作业人员身亡 33. 锅炉除焦人员烫伤事故 34. 违章作业手臂卷入皮带的人身伤害事故 35. 输煤系统无票作业造成人身死亡事故 36. 高加检修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多人烫伤事故 37. 独自违章放粉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38. 发电机氢气爆炸人身伤亡事故 39. 密闭容器内违章动火作业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40. 违章翻车作业造成人身死亡事故 41. 踏空坠落埋压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42. 炉内清焦造成人员烫伤事故 43. 无票作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44. 处理冷灰斗蓬灰渣导致多人死伤事故 45. 高空落物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46. 格栅损坏造成高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 47. 擅自拆除固定安全设施造成高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 48. 带压作业造成物体打击人身伤亡事故 49. 试验后未拆除短接线造成开关短路人身伤亡事故 50. 临时吊物空洞坠落人身伤亡事故 第二篇火灾事故 51. 电缆绝缘击穿起火导致机组跳闸 52. 电缆中间接头爆破造成电缆着火 53. 油管道橡皮垫老化导致油泄漏着火 54. 输煤皮带着火 55. 违章动火导致油罐爆炸 2

火力发电厂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王家岭综合利用电厂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2012年8月

目录 人生事故 (5) (8月20日至8月26日)贵州电建二公司违章作业门吊倾覆造成重大人身伤亡(2004年) (5) (8月27日至9月2日)纳雍发电总厂“5.25”恶性误操作造成人员轻伤(2005年) 7 (9月3日至9月9日)注意力不集中高空坠落死亡(2000年) (9) (9月10日至9月16日)盘电燃料职工被运行中的斗轮机挤死(1996年) (10) (9月16日至9月22日)盘电临时工水膜除尘器内触电死亡(1995年) (11) (9月23日至9月29日)盘电焊工高空作业休息时打盹坠落死亡(1995年) (12) (9月30日至10月6日)盘电电动葫芦存在缺陷吊物时下落砸死民工(1995年) .. 14 (7月23日至7月29日)盘电汽车吊吊物不伸平衡支脚倾翻造成人身轻伤(1995年) (15) (10月7日至10月13日)盘电阀杆套筒损坏运行中处理时阀杆弹出造成手骨折(1995年) (16) (7月2日至7月8日)盘电盘上操作电动门就地人员手腕被打伤(1997年) (16) (10月14日至10月20日)外包施工人员随意改变施工作业方案造成人身重伤(2003年) (18) (10月21日至10月27日)西宁供电局红湾变电所误操作造成人身轻伤 (21) (7月9日至7月15日)牡丹江电力安装检修有限责任公司违章作业电火烧身死亡(1999年) (22) (7月16日至7月22日)佳木斯东方热电厂除焦门未锁跨焦时高温灰水喷出烫死行人(1998年) (23) (10月28日至11月3日)秦皇岛热电厂容器内焊接充氧气通风工作人员被烧死(1997年) (23) (11月4日至11月10日)新华发电厂无票检修刮板捞渣机绞伤右腿(1996年) (24) (11月11日至11月17日)黑龙江电建四公司吊车维护工违章蛮干被吊车挤死199626 (11月18日至11月24日)抚顺电厂伸手进运行中的输煤皮带内取物被绞死(1996)26 (11月25日至12月01日)七台河多经公司管理不善民工高空坠落死亡(1999年)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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