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靠离泊作业规定

船舶靠离泊作业规定
船舶靠离泊作业规定

化工队船舶靠离泊作业规定

为加强化工船舶靠离泊作业的规范管理,确保靠离泊作业的安全,高效、优质、文明,根据有关规定和上级调度部门要求,特制定《化工队船舶靠离泊作业规定》试行,要求各级人员贯彻执行。

1、当班调度(值班长)要加强与上级调度部门(引航员)的联系和沟通,及

时了解船舶到港(离港)信息,督促操作班组的系解缆人员及时到位。

2、根据船舶靠离泊作业计划时间,操作班组的系解缆人员应提早15分钟到

码头系解缆作业。如遇靠离泊作业计划时间变化,当班调度(值班长)应及时通知操作班组合理调整、安排好系解缆人员。调度(值班长)在船舶靠泊作业时,应提早到码头指定位置等候。

3、操作班组的系解缆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在码头的指定位置

站队等候(原则上在船舶前后倒、侧缆桩位置)。

4、船舶系解缆人员的安排原则为:1万吨级以下船舶(包括1万吨级)靠泊

4人,离泊2人;1万吨级~3万吨级(包括3万吨级)靠泊6人,离泊4人;3万吨级以上,靠泊8人,离泊4人。

5、调度(值班长)和码头操作班长应根据当班作业情况,按照轻重缓急的原

则,合理安排好系解缆人员,如遇操作人员确实不足,值班长(或值班队领导)应根据实际作业情况,及时调整安排其他班组(作业)的操作人员进行系解缆作业。

6、靠离泊作业中,各级人员应积极配合引航员或船方,按照要求做好系解缆

工作,在与引航员和船方的交流沟通中,做好有礼有节、不卑不亢,禁止不文明言行。

7、按照本作业规定加强对调度(值班长)和操作班组的考核,对靠离泊作业

中如遇外界投诉,经查清确属我方责任,视情况将对各级责任人进行扣奖处罚。

船舶靠离泊管理规定 一、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船舶在靠、离、移泊时,码头操作的一般管理要求,以及遇停电或桥吊行走故障等情况时码头操作的特殊管理要求。本规定适用于金洋公司码头。 二、相关标准 1、岸吊所在位置,应根据靠泊的船型确定,一般要求退到船舶120%的安全档外或停在船舶中央位置,并要求岸吊近驾驶台(或船艏)一侧的支腿与驾驶台(或船艏)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在档内的岸吊司机应在岗,并随时接受避让的指令。 2、根据温州码头水流急的特性,通过引航部门的建议,对靠泊缆绳数量标准设定为4千吨级以下的船舶最少带6条缆绳,4千吨级到1万吨级的船舶最少带8条缆绳,1万吨级以上的船舶最少带14条缆绳,缆绳必须独立系带,不能带回头缆。(如确实船方无法按标准佩戴缆绳,通过向码头申请,经综合计划室批准,可将标准放宽至3千吨以下带4条缆绳,3千吨到5千吨带6条缆绳,5千吨到1万2千吨带8条缆绳,1万2千吨以上带14条缆绳,但只限于临时批准,综合计划室必须发书面整改要求船方尽快达到正规标准) 3、码头靠泊船舶水手必须同时出勤6人,由水手班长召集组织并布置任务,穿戴好救生衣和安全帽。(特殊情况时,3千吨以下船舶可通过值班主任批准后出勤4人) 4、船舶靠泊须知内容:根据要求每船靠泊后将船舶靠泊须知交船方签字确认。

三、管理规定细则 1、正常工作程序和要求 1.1、船舶靠、离、移泊前: 1.1.1、综合计划室通过和船公司、船方、集团调的联系确认,编制《昼夜船舶作业综合计划表》,并对船方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带缆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1.1.2、生产操作部根据综合计划室调度编制的《昼夜船舶作业综合计划表》和气象、船型等情况,在生产平衡会上对船舶靠、离、移泊工作和带缆数量以及相关的安全措施进行布置。 1.1.3、根据生产平衡会布置的要求,由当班值班主任对该项工作进行安排,在工前会议中布置落实给生产指导员、安全监督员,并对昼夜靠、离、移泊的工作(包括系解缆数量标准的工作)具体布置给当班水手班长。 1.1.4、生产指导员和安全监督员在接受工作任务后,在船舶靠、离、移泊的15分钟前落实机械转移、环境检查、人员疏散、水手出勤监督等安全措施,若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制止,若无法及时制止应向值班主任或综合计划室调度汇报。 1.1.5、水手班长在船舶靠、离、移泊的15分钟前组织足额人员到现场进行环境检查,并负责用对讲机与船方联系,请船方报清驾驶台的位置,然后计算出信号旗和灯的准确位置,按操作规程准确设置有关信号旗和灯,若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制止,若无法及时制止应向值班主任或综合计划室调度汇报。

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维护水上交通运输秩序,严格安全管理职责,狠抓责任制落实,严厉打击违章、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常规管理 一、沙船、渔船业主要缴纳安全风险保证金1000-20000元/年,如遇到船上工作人员、船舶业主有违法、违规操作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从安全风险保证金里扣除。 二、安监办签字确认船舶平时无违法违规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后,方能履行年审、检验相关手续。 三、安监办签字确认船舶平时无违法违规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后,客渡船义工、渡工方能到财政办办理油料补贴。 会议制度 一、每季度召开一次乡镇船舶安全管理领导组成员会议,专题研究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分析形势、制定措施、安排部署重大安全活动。 二、不定期召开船舶业主例会,镇安监办主持召开,全体船舶业主参加,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总结本季度工作,通报各类违法、违章情况,安排布置下季度工作。 三、船舶业主必须严格会议要求参会,不得无故缺席,确因特殊情况必须书面请假报镇安监办。 四、船舶业主认真遵守会议规则,如有违反者将扣安全保证金50元/次。

检查制度 一、镇安全生产办公室每年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检查不低于四次,镇安监办开展不定期的水上交通安全检查每月不低于五天,逢场天、重大节假日值班人员深入码头检查,遇到汛期、雨雾恶劣天气等不利通航条件及其解除时,船舶管理员利用电话、短信等有效手段及时发布禁航、通航信息。检查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深入到各渡口、码头,抓好现场监管,不得走形式、走过场。 二、检查对象:镇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捕捞作业等的各类船舶。 三、检查重点:鱼鳞嘴、盐渠、黄堆码头的客渡船、在河上作业的采砂船舶以及辖区水域上的自用船和渔船。 四、检查内容:各类船舶的证书、证件、签单放行落实情况,违章违法情况,船舶的检验及年审情况,救生衣配备及穿戴情况。 五、对检查出的隐患,应立即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查出违章、违法的事件,应及时办理,根据情节进行查处。

拖轮在大型船舶靠离泊及操纵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拖轮简介 港作拖轮(下称拖轮),属于港口设施配套的重要设备。在船舶操纵中,拖轮和车、舵、锚、缆一样,作为一种操作手段、操作设备供船舶驾驶人员使用。拖轮协助操纵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要作到在操纵中灵活运用拖轮,首先要掌握拖轮及其相关知识和本船的特性,作到知己知彼;其次在作业过程中,要多与拖轮联系沟通、相互协调,最大限度的发挥拖轮的作用。 二、目前各大港拖轮的种类 现有拖轮种类大致可分为Z型(或称全旋回型)、VSP型(或称平旋推进器型拖轮)、CPP型(或称可变螺距推进器型)及老式普通螺旋桨加导流管的拖轮(FPP型),FPP型拖轮现在已经基本退出港作市场。目前国内普遍采用的拖轮多以Z型拖轮为主,配备的主机功率逐渐增大,普遍在2354kW或以上,有的甚至达到3677kW。下面以Z型拖轮为例,分析并探讨其与大型船舶(以下称大船)相互配合过程中需要引起注意的问题。 三正确安排使用拖轮协助大船安全操纵 (一)港作拖轮的基本使用方式 港作拖轮的最基本使用方式是吊拖和顶推。吊拖亦称直拖,现在拖轮一般由拖轮出缆,固定在大船的缆桩上,出缆长度视水域而定。为了充分发挥拖轮的有效拖力并保证拖轮的灵活性,拖缆的俯角越小越好,一般要求小于15°,即拖缆的长度应大于被拖船出口至水面距离的4倍。顶推是指拖轮船首直接顶在大船船身上,通过顶推可迅速的实现大船的改变或保持航速和方向的目的。吊拖和顶推是使用港作拖轮基本方式,这两种方式通过拖轮的收放缆可迅速实现互换。使用拖轮要因地而异,要把拖轮看成本船的特殊车、特殊舵和本船的侧推,只有这样才能运用自如,使用起来得心应手。 (二)拖轮作用点的选择 当利用拖轮协助掉头时,拖轮作用点的选择一般为使大船具有最大的转船力矩,以远距离大船中心为好,同时拖力或推力方向尽量与被拖船首尾面垂直;当利用拖轮控制船速时,拖轮作用点的选择尽可能的在船尾中间,使拖轮的首尾面和大船的首尾面在同一平面内;当利用拖轮横移时,如果需要一条拖轮,拖轮作用点尽可能的在大船中心,如果用两条拖轮,则前后两个作用点的选择应对船中心对称。 四、拖轮在协助大船作业时应注意的几种现象 拖轮在协助大船作业时,由于各自的速度和相互位臵的变化等关系,往往会产生一些临界现象。这些临界现象的产生会给拖轮和大船作业的安全带来一定的影响。为此,船舶驾引人员应清楚并重视这些临界现象,应采取积极措施预防它们的产生,并在一旦产生时能采取相应正确的行动,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一)拖轮协助转向注意问题 拖轮在航行中所能发挥的拖力是减去拖轮本身阻力以后的剩余拖力,它是随着船速的增大呈非线性递减的。当大船船速超过6~7节时,如将拖轮配臵在大船船尾协助转向,在拖轮的剩余拖力与大船的舵力共同作用下,可能还有某些转向效果;若把拖轮配臵在大船船首,就可能会完全失去效果。大船的这一船速,称为拖轮效果的“临界船速”。当大船在后退中拖轮顶尾时,类似的现象也会出现,而

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造成污染,规范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我 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是指海事管理机构按照本规则,为监督和核查船舶、船员及其相关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 或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以及我国加入的区域性合作组织 的规定,依法登轮实施的安全监督管理活动。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分 为船舶安全检查和船舶安全监督。 船舶安全检查,是指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安全和防污染技术状况、船员配备及适任状况、船上工作和生活条件等进行的监督管理,包 括船旗国监督检查和港口国监督检查。 船舶安全监督,是指海事管理机构登轮实施的除船舶安全检查之外的其他所有现场监督检查。 第三条船舶安全监督管理遵循依法、公正、诚信、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国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和授权开展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规则适用于对中国籍船舶以及航行、停泊、作业于我国管辖水域的外国籍船舶实施的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活动。 本规则不适用于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 第六条航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对船舶及其设备进行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为船舶配备满足最低 安全配员要求的适任船员。 在船舶营运期间,航运公司应当履行安全管理与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确保船舶处于适航或适拖状态,按规定做好货物的积载隔离,对旅客开展安全教育。 第七条船舶应当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要求,保证船员适任、船舶适航。船舶应当建立开航前自查制度。船舶在离泊前,应对船舶 安全技术状况和货物装载情况进行自查,填写《船舶开航前安全自 查清单》。 《船舶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应在船保存二年。 第八条船长应当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保障船舶满足最低安全配员,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采取有效措施 确保船舶安全航行和作业。 船长在海上安全、船舶保安、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方面,具有独立决定权,并负有最终责任。 第九条船舶检验发证机构应当确保检验的全面性和有效性,保证其检验船舶具备安全航行、安全作业的技术条件,并为其开展的检 验业务负责。 第十条船舶应当始终保持其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准确完整显示本船信息。 第十一条船舶、航运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船舶监督检查员(以下简称“船舶监查员”)做出专业判断。 第十二条船舶监查员实施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时,船长应当指派人员陪同。陪同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船舶监查员提出的问题,并按照船 舶监查员的要求测试和操纵船舶设施、设备。

船舶靠离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船舶抵港前,调度必须了解船舶长度、宽度、吃水、载重吨等有关参数,便于安排靠泊位置。 二、安排泊位应根据船舶长度及泊位的有效长度合理指泊。当船舶总长度大于100米时,泊位有效长度应大于船舶总长度的120﹪;当船舶长度小于100米的,泊位有效长度应大于船舶总长的20米。 三、船舶靠、离泊前2小时,当班安全员应预先确保码头停泊水域、回旋水域及航道内无碍航船舶,以免影响船舶靠离泊、进出港安全。 四、船舶靠、离泊前,当班调度应通知有关人员把门机移到安全位置。原则上根据引航员、船长的要求而移位。 五、船舶靠、离泊时,门机司机必须在现场待令,对讲机开15频道守听,随时接受有关避让指令。 六、靠泊时,船舶驾驶台位置,白天在码头前沿插指泊旗,晚上开靠泊灯。 七、船舶靠、离码头时,值班调度、现场指挥人员用对讲机与引航员、船长保持联络,明确其指令,作好配合工作,并注意观察船舶行驶动态,必要时应提醒引航员或船长注意安全。 八、系解缆工人人数配备: 1、系缆:船长150米以内6人;150米以上8人。 2、解缆:船长150米以内4人;150米以上6人。 九、工人在进行系、解缆作业时,应听从引航员或船方的指挥,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确保人身安全,并按下列要求作业:

1、必须穿好救生衣、工作鞋,戴好安全帽。 2、在系缆作业时,接撇缆绳要注意观察撇缆绳的方向,注意避让。拉缆绳时手要拉紧,人站在缆绳里侧,行走时脚步要踩稳。缆绳套上缆桩后人应立即离开缆桩及缆绳区域。 3、缆绳受力绷紧时人要站在安全地方,防止缆绳拉断伤人。 4、一个缆桩只允许最多系4根缆绳,以减少缆桩受力。如果两船同系一个缆桩,必须采用套缆的方法,便于先离船舶解缆。 5、系缆拉缆绳或解缆抛缆绳时,缆绳应避开码头碰垫,防止缆绳被碰垫钩、挂住。 6、撇缆绳抛回船上时应先提醒船上人员注意,防止伤人。抛撇缆绳时人要站稳。 7、解缆工人应听从船员指挥,待缆绳松放到水面后才能解缆,一般情况下前倒缆或后倒缆最后解掉。如因风大或离泊有难度,引航员或船方要求倒缆移位,解缆工人应将倒缆先移到要求的缆桩上套住,待引航员或船方同意解掉后才能解掉。 8、船舶系、解缆作业完毕(靠泊指系好最后一根缆绳;离泊指解掉最后一根缆绳,船舶离开港池进入航道后),系、解缆工人方可撤离。 十、根据港口多年实际工作经验,结合海事部门要求,现规定宏海码头拖轮使用要求如下: 1、外贸船根据海事局要求强制引航,使用拖轮数目按照引航站 要求而定。

船舶起重安全管理规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船舶起重安全管理规定1.必须熟悉起吊设备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绳索的最大允许负荷量及报废标准。 2.起重工夹具要经常检查保养,妥善保管,不得随便乱丢,确保完好可靠。 3.工作前要根据吊运任务,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对吊具及作业环境应作细致检查,掌握物体形状、重量、重心、角度、生根地方,选择、配备好吊具,不得超负荷使用。 4.起吊物件,必须捆缚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及精密部件,必须采取衬垫措施。吊位重心应正确,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度(遇有特殊吊运物体时,应用专用工具)。吊物不得较长时间高空悬挂。 5.起吊物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时不准戴手套,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得远距离指挥吊物运行。起吊过长过大等大型重吨位物件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并用绳索牵结物件保持平稳,方可指挥吊运行。

6.大型物件及船体分段翻身吊运前,应划出禁界区,检查各点受力情况及吊攀(小耳朵)的焊接质量,并经试吊,确认安全可靠,方可指挥起吊翻身。 7.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个物件时,应按起重机额定载重量的80%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稳步吊运。严禁任何一台起重机超负荷吊运。 8.吊运物上的零星物件必须清除,特别是船体分段内的边角余料等杂物事前都要检查清除,防止吊运中坠落伤人。 9.不规则的管子,禁止成捆吊运,大口径弯管必须单根吊运,且用专用吊绑带。 10.管件叠堆物要摆放稳妥、整齐,堆放不能过高,大口径管了等类似物件要垫妥。 11.吊运物件,应尽量在吊行道上通行。吊物上不准站人。吊物不准在人头上越过。 12.船只上、下排,应仔细检查滑板、走轮等处有无障碍。加、拆楞头要相互密切配合,防止榔头和楞头伤人。

船舶靠离泊操纵注意 事项

船舶靠离泊操纵注意事项 津油2 杨宝昆 安全靠离泊是船舶驾驶员必须面对和必须掌握的技能。安全靠离泊需要全船上下协调、配合到位,而靠离泊的操作,受船舶大小、码头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为达到安全顺畅靠离码头或船舶这一目标,驾驶员在操作前总体上要有一个盘算,并做好相应的准备。操作中要沉着、冷静,不必刻意追求一气呵成的完美,但应心细胆大,观察问题、发现问题要灵敏,要随时把船置于有利位置以获得最大的机动余地,并在实施中视当时的环境、内外部因素不断验证、调整,最终以达到安全顺畅为目的。 为此通常主要应考虑以下因素: 1 本船操纵性能 船舶的操纵性分固有操纵性和控制操作性。船舶固有操作性是指变向性能和变速性能。进出港航道相对比较复杂,船舶操纵受到诸多因素制约,船舶驾驶员要做好的是如何控速与保向,并一步步地达到预期的目的。为此就必须对船舶操纵性能,如:船舶的惯性与停船性能.旋回圈大小及其要素,最小转速的行驶能力,舵效的优劣,主机马力的大小、工况如何,机控状态主机对车钟响应的快慢等,这些性能要心中有数。最好是掌握理论数据后,根据不同受载情况抽空测试、检验一下。

2 对码头的熟悉 掌握所靠码头的方向、结构、长度、水深,前后有无障碍,泊位挡子大小及码头江面宽度或港池情况。考虑浅水对操纵的影响,考虑风、流与码头的角度。应通过实际观察、航行通告等多种途径了解。并观察是否有作业船、疏浚船方面的影响。 3 对风流影响的估计 流向、流速基本是有规律可循的,流对本船可能产生的影响要充分预测(除非是不受流影响的静水港)。利用流压靠离的码头,应注意合理使用流压。应注意流对船进出港、靠离码头的影响,特别是船在低速情况下是不可疏忽的。船受横流靠离码头、掉头作业中不可掉以轻心。合理利用流靠离码头。是处于自然弯曲或其位置是否容易冲出,航道与码头水深、地理情况,自然条件和当时的潮水大小、落差大小等综合考虑。同时进出港、靠离泊还应将风的影响作出估测。还要注意风有不定性,港内、港外、码头边与航道中不一定一致,要结合本船受载情况和受风面积,考虑风对船舶偏转的影响。靠离泊中要考虑风流不一的影响,和风流合压对操纵的影响。无把握应冷静思考,可暂缓靠离。 4 锚的运用

规章制度:________ 船舶靠离泊作业规程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4 页

船舶靠离泊作业规程 1靠泊作业 1.1所有靠泊船舶必须在码头允许靠泊能力范围内并符合码头最低安全要求。 1.2码头管理员应主动向调度了解船舶名称,总吨数,长度,宽度,吃水深度等有关船舶资料,明确船舶靠泊时间,靠泊泊位,所装卸的品种,数量及是否有转输,入库的具体罐号,确定具体使用的卸货管线或输油臂; 1.3船舶到达前2小时,码头操作人员应到泊位检查系船柱、登船梯等是否正常,护舷有无损坏;巡视码头周围是否有障碍物,船舶靠离泊期间禁止与业务无关的船只靠码头,禁止在码头周围捕捞鱼虾,确保调头区及进港航道畅通无阻。并将指泊旗插在接卸区的正确位置上。 1.4调度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前做好收油准备,包括公证行到库、驳船设申报及到港、防污公司备好围油栏,各岗位作业开展设备的检查、流程的选择和管线的连接。 1.5码头操作人员检查卸油设备(输油臂或卸油软管、软管吊)、管线、阀门、静电线是否完好,确保作业设施、装卸设备和用电要符合有关安全要求,安技部检查所有消防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6船舶靠泊前1小时,码头长与船舶或引航员联系,并在约定的VHF工作频道上守听,为船舶提供停靠泊位附近风向、风速、水流和潮汐情况。 1.7船舶抵泊位前30分钟,码头操作人员到达现场就位,夜间靠船放置泊位指示灯。备好安全应急设备,控制和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 2 页共 4 页

1.8靠泊时码头操作人员按照船方或引水的要求进行系缆作业,船舶完全停妥后,方可放置登船梯。 2离泊作业 2.1离泊前1小时,码头管理员应检查泊位附近有无妨碍作业船只和其它障碍物,及时通知调度。 2.2离泊前30分钟,码头管理员与船长或引航员联系,协调离泊作业要求。 2.3收起登船梯,固定妥当。 2.4按照船舶或引航员要求解缆。 2.5船舶离泊后,码头人员检查码头及四周有无安全隐患,并将消防设备收起放妥。 第 3 页共 4 页

泰州市船舶修造(拆)企业安全生产 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船舶修造(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监部门)依法对辖区内船舶修造(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三条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的后果负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 第四条企业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第五条在泰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船舶修造(拆)活动的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安全责任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等事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车间、班组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其他岗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与分管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处理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五)组织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六)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组织事故救援工作; (八)定期组织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评估,并报安监部门备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船舶安全靠离泊应考虑的因素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船舶安全靠离泊应考虑的因素(新版) 安全靠离泊是船长必须面对和必须掌握的技能。安全靠离泊的取得是全船上下协调、配合到位的结果,船长是这一操作的关键人物。而靠离泊的操作,受船舶大小、码头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为达到安全顺畅靠离码头这一目标,船长在操作前总体上要有一个盘算,并做好相应的准备。操作中要沉着、冷静,不必刻意追求一气呵成的完美,但应心细胆大,观察问题、发现问题要灵敏,要随时把船置于有利位置以获得最大的机动余地,并在实施中视当时的环境、内外部因素不断验证、调整,最终达到安全顺畅为目的。 为此通常主要应考虑以下因素: 1本船操纵性能 对本船操纵性能、相关数据要有数。船舶的操纵性分固有操纵性和控制操作性。船舶固有操作性是指变向性能和变速性能。进出港航道相对比较复杂,船舶操纵受到诸多因素制约,船长要做好的

是如何控速与保向,并一步步地达到预期的目的。为此,船长就必须对船舶操纵性能,如:船舶的惯性与停船性能,旋回圈大小及其要素,最小转速的行驶能力,舵效的优劣,主机马力的大小、工况如何,机控状态主机对车钟响应的快慢等,这些性能要心中有数。最好是掌握理论数据后,根据不同受载情况抽空测试、检验一下。 2对港口的熟悉 港口众多,船长不可能个个熟悉。即使是去过的港口也应尽可能搜集相关资料,尤其是有引航员时应多加求教、询问了解并作必要记录以便日后使用。不论是否申请引航,在抵港前均应查阅相关图书资料,认真仔细研读、熟悉航道、水深、浮标情况,了解港口,了解其掉头区、抛锚区、碍航物等情况。常去的港口每次进港靠泊也须认真对待,偶尔去的或初次挂靠的港口更应慎重对待。对港口的熟悉船长不仅要自己知道,也应提醒、帮助驾驶员共同熟悉。这对日后进出该港口的安全操作的益处会显现出来,聪明的驾驶员也会感谢你的,况且船长也应有这个态度。 3对码头的熟悉

船舶靠离泊安全技术操 作规程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船舶靠离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船舶抵港前,调度必须了解船舶长度、宽度、吃水、载重吨等有关参数,便于安排靠泊位置。 二、安排泊位应根据船舶长度及泊位的有效长度合理指泊。当船舶总长度大于100米时,泊位有效长度应大于船舶总长度的120﹪;当船舶长度小于100米的,泊位有效长度应大于船舶总长的20米。 三、船舶靠、离泊前2小时,当班安全员应预先确保码头停泊水域、回旋水域及航道内无碍航船舶,以免影响船舶靠离泊、进出港安全。 四、船舶靠、离泊前,当班调度应通知有关人员把门机移到安全位置。原则上根据引航员、船长的要求而移位。 五、船舶靠、离泊时,门机司机必须在现场待令,对讲机开15频道守听,随时接受有关避让指令。 六、靠泊时,船舶驾驶台位置,白天在码头前沿插指泊旗,晚上开靠泊灯。 七、船舶靠、离码头时,值班调度、现场指挥人员用对讲机与引航员、船长保持联络,明确其指令,作好配合工作,并注意观察船舶行驶动态,必要时应提醒引航员或船长注意安全。 八、系解缆工人人数配备:1、系缆:船长150米以内6人;150米以上8人。2、解缆:船长150米以内4人;150米以上6人。 九、工人在进行系、解缆作业时,应听从引航员或船方的指挥,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确保人身安全,并按下列要求作业:

1、必须穿好救生衣、工作鞋,戴好安全帽。 2、在系缆作业时,接撇缆绳要注意观察撇缆绳的方向,注意避让。拉缆绳时手要拉紧,人站在缆绳里侧,行走时脚步要踩稳。缆绳套上缆桩后人应立即离开缆桩及缆绳区域。 3、缆绳受力绷紧时人要站在安全地方,防止缆绳拉断伤人。 4、一个缆桩只允许最多系4根缆绳,以减少缆桩受力。如果两船同系一个缆桩,必须采用套缆的方法,便于先离船舶解缆。 5、系缆拉缆绳或解缆抛缆绳时,缆绳应避开码头碰垫,防止缆绳被碰垫钩、挂住。 6、撇缆绳抛回船上时应先提醒船上人员注意,防止伤人。抛撇缆绳时人要站稳。 7、解缆工人应听从船员指挥,待缆绳松放到水面后才能解缆,一般情况下前倒缆或后倒缆最后解掉。如因风大或离泊有难度,引航员或船方要求倒缆移位,解缆工人应将倒缆先移到要求的缆桩上套住,待引航员或船方同意解掉后才能解掉。 8、船舶系、解缆作业完毕(靠泊指系好最后一根缆绳;离泊指解掉最后一根缆绳,船舶离开港池进入航道后),系、解缆工人方可撤离。 十、根据港口多年实际工作经验,结合海事部门要求,现规定宏海码头拖轮使用要求如下: 1、外贸船根据海事局要求强制引航,使用拖轮数目按照引航站要求而定。 2、内贸船船长在120米(含120米)以下的船舶,不强制使用拖轮。120米以上170米(含170米)以下的船舶,重载靠离泊至少使用1艘拖轮,空载靠离泊使用1艘拖轮。 3、内贸船长在170米以上的船舶,靠离泊使用2艘拖轮。

文件编号:TP-AR-L3637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船舶靠离泊安全操作探 讨(正式版)

船舶靠离泊安全操作探讨(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前言:长江是一条流水河,一年四季水位高低不等,流速大小不均,除入海口附近受潮汐影响,流向发生变化外,水流常年由西向东下泻。江边的码头一般在深水航道一侧,依据岸线建造,码头前沿一般与水流方向平行,如果附近没有水下障碍物和突出岸边的矶头、石坝,码头外侧(泊位)与航道上的水流流向基本一致,只是流速有些变化,一般是泊位附近的流速比航道上的流速要小一些。依据这些特点和船舶操纵性能,从靠、离泊位前的准备工作到靠、离泊位的操作以及系、解缆绳的次序,依次作介绍。 一、船舶靠泊前的准备工作

1. 驾驶、引航人员必须了解: A. 码头的位置、结构,泊位的长度是否符合要求,泊位有没有清理好,码头上的设备对船舶靠泊安全是否产生影响。 B. 泊位附近水流的流向、流速,有无不正常水流。 C. 当时的风向、风速。 D. 泊位附近有无影响靠泊的船舶和其他碍航物。 E. 船舶的操纵性能、倒车时船首的偏转方向。 G. 需要使用拖轮协助的船舶,拖轮有没有到位。 2. 驾驶、引航人员必须做到: A. 选择逆流靠泊。有潮汐影响的泊位,在平流(或停流)时,选择下一个潮流的流向,逆流靠泊。

船舶管理制度 第一条进一步加强船舶管理,维护水上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加入我船队的船舶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船队船舶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由船队统一监督管理。实行船队、码头、船工三级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四条船队负责组织乡镇船舶的安全宣传教育和船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督促船舶所有者、经营者和船员按规定办理证照和保险;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的违法行为和事故。 第五条各船船工要积极协助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做好船舶的日常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第六条船队要督促加入船队的船舶按船舶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办理证书、证照、保险;掌握好所有船舶的准确数及违章行为,协助处理违章行为和水上交通事故。 第七条船员办理证书、证照,必须经船队严格审查,再上报办理。 第八条船队的营运船舶必须按规定办理保险,否则不予办理相关证照。第九条合下列条件,方可航行: (七)不具备夜航条件夜航; (八)违反规定,人、畜混装; (九)酒后作业; (十)其他水上交通安全的行为;

第十二条各类船舶必须按时参加上级部门具体实施的定期安全学习。无故不到会者,每次收取学习补课费50元/人次,迟到者收取学习补课费20元/人次。 第十三条船队所管船舶必须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违反船舶安全管理的行为,依法予以重罚。 第十四条本办法从二〇一二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经营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船队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负责人为安全生产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船舶靠离泊作业规程(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631-72 船舶靠离泊作业规程(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靠泊作业 1.1 所有靠泊船舶必须在码头允许靠泊能力范围内并符合码头最低安全要求。 1.2 码头管理员应主动向调度了解船舶名称,总吨数,长度,宽度,吃水深度等有关船舶资料,明确船舶靠泊时间,靠泊泊位,所装卸的品种,数量及是否有转输,入库的具体罐号,确定具体使用的卸货管线或输油臂; 1.3 船舶到达前2小时,码头操作人员应到泊位检查系船柱、登船梯等是否正常,护舷有无损坏;巡视码头周围是否有障碍物,船舶靠离泊期间禁止与业务无关的船只靠码头,禁止在码头周围捕捞鱼虾,确保调头区及进港航道畅通无阻。并将指泊旗插在接卸区的正确位置上。

1.4 调度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前做好收油准备,包括公证行到库、驳船设申报及到港、防污公司备好围油栏,各岗位作业开展设备的检查、流程的选择和管线的连接。 1.5 码头操作人员检查卸油设备(输油臂或卸油软管、软管吊)、管线、阀门、静电线是否完好,确保作业设施、装卸设备和用电要符合有关安全要求,安技部检查所有消防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6 船舶靠泊前1小时,码头长与船舶或引航员联系,并在约定的VHF工作频道上守听,为船舶提供停靠泊位附近风向、风速、水流和潮汐情况。 1.7 船舶抵泊位前30分钟,码头操作人员到达现场就位,夜间靠船放置泊位指示灯。备好安全应急设备,控制和预防事故的发生。 1.8 靠泊时码头操作人员按照船方或引水的要求进行系缆作业,船舶完全停妥后,方可放置登船梯。 2 离泊作业

海(水)上船舶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直属企业自有船舶为完成指派的工作任务在海(水)上行驶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属海(水)上船舶交通安全管理的范畴。 第一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直属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安全部门内设置海(水)上船舶交通安全管理科(岗);二级单位应设置海(水)上船舶交通安全管理科(岗),基层单位应设立专(兼)职安全员。 第二条直属企业及二级单位海(水)上船舶交通安全管理科(岗)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海(水)上船舶交通运输安全法规、条例、标准,及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制定完善本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3、根据季节特点、作业要求,及时组织安全检查,监督存在问题和隐患的整改; 4、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安全活动; 5、建立健全船舶安全管理台帐和安全资料; 6、负责船舶及船员的保险; 7、参与对船长、船舶驾驶员、船舶轮机员的技术考核工作和船长指挥资格的认定; 8、负责对船舶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做好事故统计和上报。 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全面贯彻上级领导指示精神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负责对船舶安全设施进行安全检查,落实整改存在隐患; 3、组织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4、建立、健全安全台帐和资料。 第三条直属企业及二级单位应建立并实行以下制度: 1、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2、员工技能考核评定管理制度; 3、船长指挥资格认定制度; 4、船舶应急预案; 5、船舶与设备安全维护保养制度; 6、危险货物装卸、运输、管理制度。 第四条从事海(水)上交通运输直属企业、二级单位、基层单位应建立并保存以下船舶安全管理台帐和资料: 1、船舶基本情况台帐; 2、船舶证书登记台帐; 3、船舶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档案; 4、船舶事故登记档案; 5、船舶航海图书台帐;

文件编号:RHD-QB-K291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码头泊位靠离泊装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本

码头泊位靠离泊装卸作业安全管理 制度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靠泊前准备: 1、首次靠泊的油轮船长需提前熟悉码头泊位、港池、航道情况等。 2、码头操作员确认泊位护舷、对讲高频、输油臂、质量流量计、静电连接线、快速脱缆钩、登船梯、国际通岸接头、阀门、管线、伴热及泊位消防设备等所有设备设施完好备用。 3、港调确认船方的《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请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产品出厂提货单》等二证一单齐全。

4、港调确认油轮吨位、吃水深度、船长等基本参数是否符合码头泊位允许的靠泊条件。 5、港调确认大型油轮靠离泊时,强制引水,并按需要配备足够数量及适应马力的拖轮协助,以策安全。 6、港调根据《生产日计划》、潮水情况、天气条件、航道、港池等情况安排油轮靠泊。 二、靠泊及装卸作业: 1、泊位班长组织系泊员工及时就位。 2、泊位操作员确认:油轮靠泊、装卸油、离泊全过程,港调、船方、泊位操作员三方开通统一频道对讲机守听。 3、泊位操作员在船离码头150米、50米、20米时及时提示船方注意靠泊速度、靠泊角度等,油轮安全靠泊。

4、10万吨、30万吨油轮靠离泊作业、系解缆作业,泊位操作员有专人监控激光靠泊仪、缆绳拉力监控仪。 5、泊位操作员确认:大型油轮系泊,前后倒缆、横缆、首、尾缆全部完成系缆后,拖轮才能撤离,防止油轮漂移。 6、泊位操作员确认:船岸间的安全通道完好投用。 7、泊位操作员确认:船岸双方闲置的油管接口已全部拧紧. 8、泊位操作员确认:船方安排了有效的甲板值班,船岸双方布置了足够的操作监督及应急人员。 9、泊位操作员确认:船岸双方明白已商定好的装卸油程序、船岸间的应急信号和停闭程序。 10、码头操作员确认:船岸双方明白装卸油品

交通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798

交通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1、交通船舶必须持有符合三类航区要求的有效证件(适航证)和安全证书,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话务员应持有有效的适任证。 2、交通船上必须配有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和救生筏等救生设备,并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油污器材和油污水分离器等设施。 3、船上应配有高频电话(VHF),并备有水上作业水域图。 4、船上应设有安全紧急通道,并将安全通道示意图上墙。 5、应按照调度室指定的航行线路、停靠站点和时间航行,定点靠泊。 6、船上应按核定的载人数量运送员工上下班,不得超载;超过载核人数,船长有权拒绝开船。 7、交通船上严禁装运和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如因工作急需需要携带者应事先与船长联系并进行妥善处理,严禁人货混装。 8、船舶接放缆绳的船员必须穿好救生衣,站在适当位置,待船到位靠稳后拴牢缆绳,搭好跳板,并作好人员上下船的保护,以防不测。 9、乘坐交通船的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乘船规定,听从船员统一指挥,待船靠稳拴牢后依次上下,不得抢上抢下或船未靠稳后就跳船,不得站立和骑坐在船头、船尾或船帮处;严禁擅自跨越上下船或酒后登船。 10、非驾驶人员禁止进入驾驶台,严禁随意乱动船上一切救生、消防等设施;严禁非驾驶人员擅自操作。 11、交通船上严禁随地吐痰,吸烟者必须到指定区域吸烟。烟蒂、纸屑应放入垃圾箱内,自觉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12、船舶上的垃圾要集中回收和处理,禁止随意抛掷水里,船上的油污水必须经分离装置处理后集中处理,并应有书面记录。 13、船长、轮机长应经常检查、保养和维修船舶的机械设备和

船舶靠离泊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安全高效组织船舶靠离泊作业,不断提高港口的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率,特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海轮靠离泊作业管理,其它船舶靠离泊作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职责 1.调度室调度员根据船舶作业计划和商务部下达的船舶靠离泊计划,及时下达船舶靠离泊指令,确保船舶靠离泊计划顺利实施。 2.生产部负责船舶靠离泊作业中码头机械的移位,收好大机俯仰和臂架,保障机械安全。 3.调度室负责人负责现场检查督促船舶靠离泊安全。 4.水手班负责信号旗(灯)设置和系解缆作业。 5.调度室负责船舶靠离泊作业前安全措施的检查。 四、靠离泊现场作业规定 1.靠泊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1)调度的准备工作 ①根据靠泊计划,及时与船方联系,取得船舶相关资料(如船长、船头到驾驶台长度、舱口等),确定靠泊时间,根据船舶资料,确定信号旗(灯)摆放位置,首尾缆所系桩号等。 ②提前1.5小时通知现场调度及水手班,做好靠泊准备工作,详细交待信号旗(灯)摆放位置、首尾缆系带桩号。 ③提前1.5小时通知机械队将码头机械移至安全地点,收好卸船机、门机俯仰和臂架。 ④按照指令, 提前1小时到现场检查督促船舶靠离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协助做好相关事项。 2)水手的准备工作

①穿戴好劳保用品(如救生衣,安全帽,防滑无跟鞋等),提前1小时到达现场,检查泊位、护舷、系缆桩、照明等设施是否完好,码头机械是否处于安全状态,码头水域是否存在安全障碍,安全距离是否足够,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调度。 ②设置妥当信号旗(灯)。 ③根据调度的船舶资料和靠泊要求,核对靠泊桩号和安全距离,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④观察靠泊区域是否有障碍物,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汇报。 3)生产部的准备工作 提前1小时将码头机械移放至安全地点,收好大机俯仰及臂架。 2.离泊作业规定 1)现场调度随时注意督促现场安全状况,指挥水手进行解缆作业。 2)服从船舶驾驶台指挥,安全迅捷完成解缆。 3)发现船舶损坏港务设施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待船舶离开泊位100米以外,现场作业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安全管理编号:YTO-FS-PD466 船舶靠离泊安全操作探讨通用版 In The Production, The Safety And Health Of Workers, The Production And Labor Process And The Various Measures T aken And All Activities Engaged In The Management, So That The Normal Production Activitie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船舶靠离泊安全操作探讨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安全管理文件可用于在生产中,对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劳动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实施管理,包含对生产、财物、环境的保护,最终使生产活动正常进行。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前言:长江是一条流水河,一年四季水位高低不等,流速大小不均,除入海口附近受潮汐影响,流向发生变化外,水流常年由西向东下泻。江边的码头一般在深水航道一侧,依据岸线建造,码头前沿一般与水流方向平行,如果附近没有水下障碍物和突出岸边的矶头、石坝,码头外侧(泊位)与航道上的水流流向基本一致,只是流速有些变化,一般是泊位附近的流速比航道上的流速要小一些。依据这些特点和船舶操纵性能,从靠、离泊位前的准备工作到靠、离泊位的操作以及系、解缆绳的次序,依次作介绍。 一、船舶靠泊前的准备工作 1. 驾驶、引航人员必须了解: A. 码头的位置、结构,泊位的长度是否符合要求,泊位有没有清理好,码头上的设备对船舶靠泊安全是否产生影响。 B. 泊位附近水流的流向、流速,有无不正常水流。 C. 当时的风向、风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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