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装备适航性能试验及验证
船舶与海洋工程性能试验技术:6 操纵性与耐波性试验

2.Z形试验
目的是模拟船舶不断小舵角操纵的情况,能较好 地分析船舶的转首性和方向稳定性。也可以预报K T指数。
(1)试验船模放于适当的位置,启动船模作直线航 行;
(2)待达到稳定的航速 V时,迅速操舵转至右10°。 船模便开始实现Z形运动,待首向角向右达到10° 时,又自动切换舵角至左10°,待首向角向左达到 10°时,又自动切换舵角至右10°,如此反复操舵, 便可得出舵角δ与首向角ψ随时间t的变化曲线,通 常当首向角ψ曲线出现三个峰值后便完成了Z形试 验。
(T )
(n k)
T T kT n k T
nn
由上得
Rx
(
kT n
)
n
1
k
nk
[x(ti )
i 1
m1 (
)][ x(xik
)
m1 (
' )]
式中
m1 m1
( (
) ')
1 nk n k i1 x(ti )
1n
n
k
x(ti
i 1 k
)
把相关函数Rx ( )表示成标准相关函数 rx ( ) 为
试验原理
▪ 几何相似 ▪ 运动相似:螺旋桨和舵的角速度、角加速度
很难保证相似(主机、舵机特性不相似) ▪ 动力学相似:直航傅汝德相似,机动状态
的动力学相似都比较难以满足.
试验操作人员通过遥控发射器发出控制信号,船模 上的接收器收到信号后把信息输入指令分配箱,对主 机、舵的动作进行控制,实现船模在水池中加速、减 速和改变航向等各种操纵运动。图1是操纵试验船模及 其测试设备布置的示意图。
T1,T2,T3称为转首滞后,是 指舵角δ回复到0°时刻至最大转 首角时的时间间隔,表示在零 舵角之后出现零角速度的时间 滞后, T小表示船的跟从性好, 是衡量跟从性的一个量度。
GMDSS设备及操作性检查

谈GMDSS设备及操作性检查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是国际海事组织(IMO)用以改善海上遇险与安全通信,建立新的搜救通信程序,并用来进一步完善常规海上通信的一整套综合系统,自实施以来为最大限度地保障海上人命与财产的安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因此,加强船舶GMDSS设备的安全检查,使船员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确保设备的可靠性是保证船舶航行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GMDSS的功能和组成1、GMDSS能满足遇险船舶的可靠报警,对遇险船舶可进行识别,定位,满足救助单位之间的协调通信,救助现场的通信,提供可靠及时的预防措施及满足船舶日常通信等各项要求。
具体地说,具有报警、搜救协调通信、救助现场通信、寻位、海上安全信息的播发、一般的公众业务通信、驾驶台对驾驶台的通信七大功能。
2、GMDSS系统由卫星通信系统:包括INMARSAT卫星通信系统和COSPAS/SARSA T搜救卫星系统,地面通信系统:由VHF/MF/HF通信系统组成。
另外还有海上安全信息(MSI)播发系统:由岸基的NA VTEX系统,INMARSAT系统中的增强群呼系统(EGC),区域性的船位报告系统等组成。
二、相关证书、资料和工作日志的检查1、检查船舶电台执照中国籍航行船舶必须持有电台执照,并应存放在能立即出示之处,以供随时检查,外国籍船舶对此并无要求。
检查时应查看电台执照是否在有效期内,船舶的呼号和MMIS码是否和电台执照内标注相一致。
2、检查船员适任证书船舶根据航行区域配备电台工作人员,除航行于A1(距岸20-30海里)海区的船舶只需配备一名持限用操作员证书的船员外,航行其他海区的船舶一般按专职普通操作员一人或兼职普通操作员二人来配,但其他国家也有不同的配法,应以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来进行核查。
未来的趋势是每一名驾驶员都应经过无线电专业知识的培训,具备无线电设备的操作能力。
检查时应查看持证人员的证书等级是否与船舶航行海区一致。
3、检查岸基维修协议船舶无线电设备的维修可采用岸上维修或海上电子维修能力其中一种方法,但由于船舶无法保证有足够的无线电设备的配件,以确保在海上能够进行维修,目前大部分船舶都选择了岸基维修。
水上作业及船舶HSE管理规定(3篇)

水上作业及船舶HSE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上作业及船舶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水上作业及船舶运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船舶设计、制造、修理、经营管理、船员培训等相关行业。
第三条水上作业及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原则是责任明确、措施有效、预防为主、综合管理。
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
第二章水上作业HSE管理第四条水上作业涉及的岸上设施、浮动设施和水上设施应当具备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
对水上作业场所,应进行勘测,并编制安全生产规定和应急预案。
第五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组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机构的领导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岗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岗位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个工作环节的安全措施和操作流程。
制度和规程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和修改,及时补充和改进。
第八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规定、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第九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适合从事相应的水上作业。
对于岸上设施和浮动设施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岗位培训及合格考核。
第十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包括救生设备、消防设备、通信设备等。
设备设施应当经过定期检查和维修,保证其可靠性和使用性。
第十一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演练,检查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操作流程提供有关的修改建议。
第十二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检查和评估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
对存在的隐患,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排除。
第十三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明确事故上报和处理流程。
海洋装备耐压性能检测与分析

海洋装备耐压性能检测与分析海洋装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广泛的应用领域,如海洋石油开发、深海潜水器、海洋科学研究等。
在这些应用场景中,海洋装备需要承受海水的巨大压力,因此其耐压性能的检测与分析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海洋装备耐压性能的检测方法,并分析其中的关键因素和挑战。
一、海洋装备耐压性能的检测方法1. 压力检测:压力是海水产生的主要力量,可以通过在装备表面安装压力传感器来实时检测压力的大小。
压力传感器通常采用压阻式或电容式传感器,能够在高压环境下稳定工作。
通过检测装备表面的压力分布,可以评估其耐压性能的优劣。
2. 结构应力分析:装备在受到海水压力的作用时,各个部件会承受不同的应力。
通过建立装备的有限元模型,可以计算出各个关键部位的应力分布情况。
这有助于评估装备承受海水压力时的应力集中情况,并进行相应的设计优化。
3. 气候循环试验:海洋装备往往需要在恶劣的海洋环境下长期运行。
气候循环试验可以模拟装备在不同温度、湿度、盐雾等环境条件下的工作情况,评估其在综合环境力作用下的耐压性能。
4. 水下实测:为了更准确地评估装备的耐压性能,常常需要在海洋环境下进行水下实测。
这可以通过在装备上安装传感器,进行实时监测,获得真实的压力数据,进而评估装备的耐压性能。
二、关键因素和挑战分析1. 材料选择:海洋环境中充满了盐分和湿度,对装备的材料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应根据具体工况选择具有良好抗腐蚀性能和耐压性能的材料,如不锈钢、钛合金等。
而材料的选择又受到成本、可用性等因素的限制,需要在多个方面进行权衡。
2. 设计优化:通过结构应力分析,可以确定装备在受压时的应力集中部位。
对这些部位进行适当的结构强化和优化设计,可以提升装备的耐压性能。
然而,设计优化过程中需要考虑到结构的可行性、成本和制造工艺等因素,增加了挑战性。
3. 检测技术:海洋环境下装备的耐压性能检测往往涉及到高压环境和复杂的测量任务,对检测技术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船舶检验指南

第 7 章电气装置 .................................................... 59 第8章 消 防 ................................................... 64
第 9 章 救生设备 ................................................... 74 第 10 章 无线电通信设备 ............................................ 78
1
总
1、一般要求
则
1.1《非公约船舶检验指南》 (简称本指南)规定了国际航行非公约船舶的检验要求,旨在 为我社国际航行非公约船舶的检验提供依据。 1.2 当船旗国主管机关对国际航行非公约船舶有规定时,船舶应符合船旗国主管机关的规 定;当船旗国主管机关或相关各方已接受相关标准,如国际船级社协会第99号建议《低于公约 尺度的货船安全建议》,船舶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若船旗国主管机关无相关规定时,经船 东申请,船舶可符合本指南的相关要求。 1.3 本指南第 1 章的要求适用于新建船舶和现有船舶, 本指南其他章要求适用于新建船舶。 1.4 国际航行非公约船舶的修理、改装和改建,至少应符合该船原适用的标准,重大改装 和改建应符合本指南的要求。 2、定义和缩写 2.1 除本条 2.2 外,本指南所采用的术语和定义与相关国际公约中所采用的术语和定义相 同。 2.2 本指南中的有关定义如下: (1)机动船舶:系指依靠自身机械动力推进航行的海船。 (2)非机动船舶:系指不依靠自身机械动力推进航行的海船,包括已设置了推进机械、 但仅用于侧推、作业操作或拖航时辅助推进等目的的海船。 (3)新建船舶:系指本指南生效日后铺设龙骨或处于类似建造阶段的船舶、 。 (4)有人非机动船舶:系指海上作业时船上有人操作的非机动船舶和/或被拖航时船上有 人值班的非机动船舶。 (5) 船长L(m): 系指国际海事组织 《经修订的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1988年议定书附则B》 “附则I 载重线核定规则”中所定义的船长。 2.3 本指南中所涉及的缩写如下: (1)国际海事组织:IMO (2)国际劳工组织:ILO (3)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SOLAS公约 (4) 《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 :MARPOL公约 (5) 《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1988年议定书附则B》附则I:LL公约88年议定书 (6) 《2008年国际完整稳性规则》 :2008 IS规则 :FSS规则 (7) 《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
§1-4 实船试验的内容

§1-4实船试验的内容实船试验根据其目的不同,是为了检验其航行使用性能和战术技术性能,或是为了获得实际性能资料为后续舰和新型舰的论证、设计、建造提供依据, 或是为了获得力学性能等技术资料发展舰船科学等不同而有不同的试验内容,有的多一些,有的少一些,有的深一些,有的浅一些,概括起来,主要有下列一些:·舰船稳性试验(倾斜试验),一般在系泊试验时进行,其目的是检查舰船的初稳性,在倾斜试验基础上,还应进行静水横摇试验,测定舰船横摇周期。
·舰船快速性试验(深水),其目的是测定舰船在各种主机工况下的静水航速,测出正常排水量情况下整个航速变化范围内螺旋桨转速与航速的关系,螺旋桨轴功率与推力和转速关系,在主机额定功率下舰船的实际最大航速和各种规定工况下的航速值。
·惯性试验, 惯性试验的内容是测量全速正车至停车,巡航航速正车至停车(及刹车停)、全速正车至全速倒车等工况下舰船的惯性冲程、时间、舰首偏航角,以及停车令至螺旋桨转速为零的时间,并力求获得螺旋桨转速和航速随时间变化的数据,以供舰长在实际操舰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时做到心中有数。
·操纵性试验, 试验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在不同舵角下的最大航速和各种航速下的舰船回转性能,以及判断舰船的航向稳定性。
试验内容主要有:在全速、巡航航速、最低航速下进行Z形操纵试验,测定舵角、首向角及初转期。
全速、巡航航速下,分别操左右满舵各一次,操左右15 度舵角各一次进行回转试验,测定舰的回转直径及有关运动要素(如回转航速、横倾角、稳定回转角速度等)。
航向稳定性试验,在全速和巡航航速时采用保持舵角不变法和保持航向法进行试验,等等。
·续航力试验在测速试验的同时,测定技术经济航速和作战经济航速时的油耗、轴功率、主机转速、航速等数值,由此计算求得在满载排水量下的技术经济航速和战术经济航速时的续航力值。
·实船耐波性试验低、中、高海情适航性试验耐波性试验(包括括实船结构强度试验)的目的是研究舰船在波浪状态中的各种性能,包括船体在风浪中的稳性、横摇、纵摇与垂荡,以及相关的速度、加速度,还有风浪中的快速性和失速、偏航、甲板及上层建筑上浪与飞溅、砰击与首尾端出水、船体结构强度等内容。
游艇法定检验暂行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游艇法定检验暂行规定2009人民交通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游艇法定检验暂行规定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法规[2008]423号文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人民交通出版社目录第1章通则第1节一般规定第2节检验与证书第3节游艇型式检验第2章舱室布置、乘员定额与脱险措施第1节舱室布置第2节乘员定额第3节脱险通道与出口第3章消防第1节一般规定第2节结构防火与布置第3节灭火设备第4章载重线、稳性与吨位第1节载重线、水密完整性及人员保护第2节完整稳性第3节吨位第5章安全设备与环保要求第1节信号设备第2节无线电通信设备第3节航行设备第4节救生设备第5节环保要求第1章通则第1节一般规定1.1.1 目的1.1.1.1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游艇安全管理规定》,保障游艇及人命财产的安全,防止水域环境污染,制定《游艇法定检验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1.1.2 适用范围1.1.2.1 本暂行规定仅适用于在中国水域,包括海上与内河航行的艇长20m以下的机动游艇,但不包括帆艇、充气式游艇及体育运动艇。
对艇长20m及以上的游艇可参照本局相应法规的有关规定,如乘员超过12人,应满足本局对客船的法定检验要求。
1.1.2.2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下列设计类别的游艇:A类:系指航行于距岸不超过20n mile(台湾岛东海岸、台湾海峡东西海岸、海南岛东海岸及南海岸距岸不超过10n mile)的海上航行游艇。
B类:系指航行于下列水域的游艇:(1)沿海海岸与岛屿,岛屿与岛屿围成的遮蔽条件较好、波浪较小的海域。
在该海域内岛屿之间、岛屿与海岸之间距离不超过10n mile;或在距岸不超过10n mile 的水域,并限制在风级不超过6级(蒲氏风级)且目测波高不超过2m的海况下航行;(2)内河A级航区。
C类:系指航行于下列水域的游艇:(1)距岸不超过5n mile的水域,并限制在风级不超过6级(蒲氏风级)且目测波高不超过1m的海况下航行;(2)内河B级航区。
无人船快速性试验方法
无人船快速性试验方法无人船是一种无需人员操控的船只,能够通过自动导航和遥控技术完成任务。
为了保证无人船的快速性能,需要进行相应的试验方法。
一、静态试验1.船体结构试验:对无人船的船体结构进行静力试验,以验证其强度和刚度是否满足要求。
试验中可以采用水压试验或模拟试验等方法。
2.电子设备试验:对无人船的电子设备进行功能测试和性能验证,包括通信系统、导航系统、遥控系统等。
测试中需要模拟不同工作状态和环境条件,以验证其稳定性和可靠性。
二、动态试验1.航行实验:对无人船在不同航行状态下进行实验,验证其动力性能和操控性能。
包括起航、加速、减速、转弯等动作,并考察其稳定性和航行精度。
2.急停实验:对无人船在高速行驶过程中进行急停试验,测试其制动性能和响应速度。
可以在开放水域进行试验,采用定点停船或急转弯等方式进行测试。
三、水下试验1.潜水试验:对无人船进行潜水试验,测试其潜航性能和浮力控制能力。
可以在水池中进行试验,模拟不同水深和潜航速度条件,测试其潜水稳定性和操纵性。
2.水下作业试验:对无人船进行水下定位、采样、修复等作业试验,验证其水下作业能力和精度。
试验中需要模拟不同作业场景和工作负载,确保无人船能够完成各项任务。
四、性能评估1.速度测试:对无人船在平稳水域进行速度测试,记录其最高速度、加速度和减速度等性能指标。
可以通过GPS和测流仪等设备进行测量,并进行数据分析。
2.载荷测试:对无人船进行负载测试,测试其承载能力和稳定性。
可以通过负载传感器和浮力测试设备进行测试,确保无人船能够承受相应的作业负荷。
以上是无人船快速性试验的方法,通过这些试验可以全面评估无人船的性能和工作能力,为进一步优化设计和改进提供依据。
同时,在试验过程中需要注意安全,确保试验过程和环境的安全性。
船舶建造流程8-试验及交船
船舶试验。
随着船舶舾装工作接近尾声,各种设备与系统的试验工作接踵而来。
船舶试验就是检查主要设备与系船舶的安全性。
船舶试验是船级社,船东和船厂三方监控的,规定的试验项目必须请验船师和船东代表到场验收倾斜试验、航行试验(试航)等内容。
系泊试验是船舶在停靠在码头的静止状态下进行的试验。
船舶开始进行系泊试验之前应该保证油、水、气、电均证机电设备是否达到原设计性能,是否满足船舶设计、船检规范和系泊试验大纲规定的要求。
系泊试验的内容很多,工作量很大。
为了缩短试验周期和节约人力、物力,一般机械设备在装船前必须进行严格报告。
产品制造厂未做台架试验,船厂应在车间补做),把缺陷消除在系泊试验之前。
另外,把系泊试验与船舶安排试验项目时,一般原则是:主要的、复杂的、新型的、应急施救的机械设备先试验;同一动力来源的设备同地进行其他设备的试验。
系泊试验中最重要的是“四机一炉”,即主机码头试车、发电机组试验、舵机的检查与试验、起锚设备试验、锅炉与试验;起货设备的检查与试验;系泊和拖曳设备的检查与试验、通道装置的检查与试验;关闭装置的检查与试如各种武备系统的检查和试验。
主机码头试车。
主机是船舶推进器的动力源,是系泊试验和以后航行试验时考验的主要对象。
主机码头试车的目度的影响,主机码头试车通常在低马力下进行。
为为了尽可能提高试验马力,处于河流边的船厂可在船舶处于逆先应校正各缸的平衡,使各汽缸的功率基本相同,这是初步的平衡。
当船舶做航行试验时,由于工作条件发生变即町进行负荷试验,一般规定需作25 % 、50% 、75%、l OO%等工况的负载试验。
实际上,在码头试车时,验虽然负荷达到IOO%,但此时转速为额定转速的75%左右。
其原因足船舶处于系泊状态,具有最大的转矩和造成主机严重过载,影响主机寿命。
发电机试验。
发电机组为全船提供电源,分主发电机(常用)和应急发电机(备用)两组二发电机组由原动机(负荷下作各缸平衡调节。
这一工作主要是高速时各汽缸的负荷,使它们基本相等。
地效翼船检验指南
地效翼船检验指南(1)指导性文件GUIDANCE NOTESGD13-2007中国船级社地效翼船检验指南2008目录第1章通则第1节一般规定第2节检验与证书第2章结构第1节一般规定第2节结构强度第3节船体开口和密性试验第3章锚泊、拖带、系固与登陆设备第1节锚泊设备第2节拖带设备第3节系固设备第4节登陆设备第4章轮机与辅助系统第1节一般规定第2节动力装置第3节燃油系统第4节滑油系统第5节进气系统第6节排气系统第7节冷却系统第8节发电机舱通风系统第9节舱底排水系统第5章电气第1节一般规定第2节配电系统第3节电源第4节电缆第5节照明2第6节避雷第6章材料与建造工艺第1节一般规定第2节铆接附加要求第3节质量检验3第1章通则第1节一般规定1.1.1 适用范围1.1.1.1本指南适用于民用地效翼船。
对国际航行的地效翼船,除本指南规定外,还应满足主管机关及国际海事组织的有关规定①。
1.1.1.2本指南适用于在如下营运气象限制内,白昼航行的载客或载货(普通货物)地效翼船,且其距避护地航程不超过2h或200 n mile (取小者):(1)营运气象限制Ⅰ:系指限制航行区域内有义波高不超过3.0m,且风力不超过7级(蒲氏风级);(2)营运气象限制Ⅱ:系指限制航行区域内有义波高不超过2.0m,且风力不超过6级(蒲氏风级);(3)营运气象限制Ⅲ:系指限制航行区域内有义波高不超过1.0m,且风力不超过5级(蒲氏风级);(4)营运气象限制Ⅳ:系指限制航行区域内有义波高不超过0.5m,且风力不超过4级(蒲氏风级)。
1.1.1.3本指南不适用于下列地效翼船:(1)非营业性地效翼船;(2)体育用地效翼船。
1.1.1.4现有船舶在修理、改装、改建后,至少应满足原先适用的相应要求,如重大修理、改装、改建,在合理和可行情况下,应满足本指南的要求。
1.1.1.5船舶的稳性、消防、救生、通信等安全设备与环保要求应符合船旗国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船舶装备适航性能试验及验证
船舶装备适航性能试验及验证是确保船舶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环节。
适航性
能试验及验证包括对各种船舶装备进行性能测试,以评估其是否符合船舶适航要求。
本文将深入探讨船舶装备适航性能试验及验证的重要性、常见的试验方法和验证步骤。
首先,船舶装备适航性能试验及验证对于船舶的安全、经济运行至关重要。
船
舶装备如引擎、舵机、泵等在长时间运行中会受到各种外界环境的影响,如高温、湿度以及颠簸的海浪等。
适航性能试验及验证可以评估这些装备在不同环境下的性能和可靠性,确保其能够适应船舶运行中的各种条件。
同时,适航性能试验还能帮助船舶设计者和制造商发现潜在的问题,并进行必要的改进和优化,从而提高船舶的整体性能和寿命。
其次,船舶装备适航性能试验及验证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测试:性能测试、可靠性测试和环境适应性测试。
性能测试主要评估装备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的性能指标,例如转速、功率、产能等。
可靠性测试则是通过模拟装备在极端条件下的运行,例如高负荷、高温、大震动等,来评估装备的可靠性和耐久性。
环境适应性测试则是对装备进行各种环境条件下的测试,例如湿度、震动、电磁干扰等,以确保装备可以适应各种复杂的运行环境。
在进行船舶装备适航性能试验及验证时,需要按照一定的步骤进行。
首先,需
要明确试验的目标和要求,确定试验方案和测试参数。
其次,进行试验前的准备工作,包括设备调试、环境设置、试验计划等。
然后,进行试验过程中的数据采集和记录,并对试验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
最后,根据试验结果,进行必要的修正和改进,并进行验证以确保装备达到适航性能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船舶装备适航性能试验及验证时,应确保试验过程的科
学性和可靠性。
首先,试验应尽可能模拟真实工作条件,保证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和
真实性。
其次,试验过程中的数据采集和记录应准确无误,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
最后,试验应遵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确保在试验中不损坏船舶和人员的安全。
总之,船舶装备适航性能试验及验证对于保证船舶的安全、可靠运行具有重要
意义。
适航性能试验及验证可以评估船舶装备在不同环境下的性能和可靠性,发现潜在问题并进行改进。
在进行试验时,需要按照一定步骤和方法进行,并确保试验过程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只有通过适航性能试验及验证,才能确保船舶装备能够适应各种复杂的运行条件,保证船舶的安全、经济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