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对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进行调整的通知(石建【2010】86号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对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进行调整的通知(石建【2010】86号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对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进行调整的通知(石建【2010】86号

石家庄市建设局

关于对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进行调整的通知

石建【2010】86号

各房屋拆迁、估价机构及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和《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单位,对《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等进行了调查摸底,经多次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和专家论证,并报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布(见附件)。

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补助18元。搬迁补助费标准,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

本通知实施前已经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项目,仍按石家庄市建设局(石建[2009]21号)文件执行。

此通知有效期自2010年6月12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附件:

1.石家庄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

2.石家庄市拆迁区域(位)普通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

3.石家庄市住宅房屋附属设施补偿系数表

二O一O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1

石家庄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2010年度)

说明:1、本表仅限市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评估参考;

2、成片跨区域(位)或跨道路两侧的同一拆迁项目(包括分期开发的),按该项目内最高等级评估;

附件2 石家庄市拆迁区域(位)普通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

(2010年度)

注:1、本表房屋平均价格。具体对象可根据新旧、朝向、楼高层数环境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2、小高层房屋可参照高层做适当修正;

3、本表所指合用厨房、合用厕所是指按照规划设计管理部门批准的图纸建设的房屋。不包括未经批准私自改建或两户及以上共住的一套住房(团结户);

4、本表仅限市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评估参考;

附件3

石家庄市住宅房屋附属设施补偿系数表

注:1、本表所指合用厨房、合用厕所是指按照规划设计管理部门批准的图纸建设的房屋。不包括未经批准私自改建或两户及以上共用一套住房(团结户)的房屋。

2、本表仅限市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评估参考。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管理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 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市建[2003]45号 【发布部门】石家庄市建设局 【发布日期】2003.05.19 【实施日期】2003.05.1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4月8日实施日期:2009年4月8日)停止执行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建[2003]45号) 各县(市)、矿区、高新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单位,各有关部门: 为确保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维护工程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

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二00三年五月十九日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确保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质量,维护工程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质量投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当事人)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工程质量问题的活动。 第三条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或投资在20万元以上的各类在建工程或在保修期和保修范围内的竣工工程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均属投诉范围。 第四条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时提交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及房地产开发单位在商品住宅入住时提交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要明确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建设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石政办发[2008]97号 【发布部门】石家庄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8.05 【实施日期】2008.08.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 通知 (石政办发〔2008〕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石家庄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八年八月五日石家庄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字〔2001〕67号)和中共石家庄市委、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委、市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石字〔2002〕4号)精神,设置石家庄市建设局。石家庄市建设局是主管全市建设行政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调整职能 (一)划出的职能 原中共石家庄市委建设工作委员会承担的职能。 原市建委承担的村镇建设规划、设计规划行业管理职能,交给市规划局。 原市建委承担的指导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燃气行业除外)、市容环卫、城管监察、市区环境综合治理职能,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管理、指导园林绿化管理职能,指导环境保护管理职能,指导住房制度改革、物业管理职能,分别交给市城市管理局、市园林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房管局。 将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职能,交给市水利局。 (二)划入的职能 全市燃气行业管理职能。 (三)转变的职能 建设行业科技成果评审、转化推广的具体工作,委托有关事业单位或行业协(学)会承担。 建设行业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执业注册、发证及继续教育等具体事务,委托或交有关事业单位或行业协(学)会承担,市建设局负责监督。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石家庄市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毕业实习报告

毕业实习报告 一、前言 (1) 二、实习目的 (1) 三、实习时间和实习单位 (1) 四、实习内容 (1) 1、办公室实习内容 (1) 2、施工现场实习内容 (2) 五、实习收获 (2) 1、办公室实习收获 (2) 2、施工现场收获 (3) 五、实习心得体会 (4)

一、前言 自从走进了大学,就业问题就似乎总是围绕在我们的身边,成了说不完的话题。在现今社会,招聘会上的大字报都总写着“有经验者优先”,可还在校园里面的我们这班学子社会经验又会拥有多少呢?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后毕业后能真正走入社会,能够适应国内外的经济形势的变化,并且能够在生活和工作中很好地处理各方面的问题,我走进了,开始了我的社会实践。 实践,就是把我们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客观实际中去,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有用武之地。只学不实践,那么所学的就等于零。理论应该与实践相结合。另一方面,实践可为以后上岗工作打基础。通过这段时间的实习,学到一些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因为环境的不同,接触的人与事不同,从中所学的东西自然就不一样了。要学会从实践中学习,从学习中实践。而且在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又加入了世贸,国内外经济日趋变化,每天都不断有新的东西涌现,在拥有了越来越多的机会的同时,也有了更多的挑战,前天才刚学到的知识可能在今天就已经被淘汰掉了,中国的经济越和外面接轨,对于人才的要求就会越来越高,我们不只要学好学校里所学到的知识,还要不断从生活中,实践中学其他知识,不断地从各方面武装自已,才能在竞争中突出自已,表现自已。 二、实习目的 学校所教学的只是单纯的理论,要通过实习把所学知识用于分析解决社会和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加深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理解、掌握和消化,以此提高自己在今后岗位上解决问题的工作能力。 三、实习时间和实习单位 实习时间: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主管全县建设行政事务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对全县城乡建设工作进行行政管理,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省城乡建设和房地产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辖区内具体办法,并监督指导实施;编制本辖区小城镇建设及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与管理;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管理及招投标工作。贯彻实施有关建筑计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开标、评标、定标、和议标;负责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工作。 四、实习内容 1、办公室实习内容 (1)主要任务。按照实习单位局长办公会议安排,我分配到局办公室工作,主要协助办公室主任在新闻宣传、信息上报、信访接待、上传下达以及机关事务等方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2004年8月2日) 市建字(2004)70号 各县(市)、矿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做到依法行政,将原《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和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投资在2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土木建筑、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石家庄市建设局、各县(市)、矿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以下简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及备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县(市)、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量监督机构)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本辖区内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第五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参建单位(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参加。 第六条建设工程符合下列条件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二)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已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规则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和xian委、政府的各项部署,全面履行住建局工作职能,努力建设清廉、为民、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机关。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 三、住建局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执政为民,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勤勉廉洁。 四、住建局由下列人员组成:局长、副局长、副书记、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各股站长、各中心主任。 五、住建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住建局的工作。其它班子成员协助局长工作。 六、住建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七、局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八、住建局办公室主任在局长领导下,协助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 九、各股站长、各中心主任在住建局领导下负责本部门工作。各部门决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应事先请示分管领导,并定期向分管领导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向局长报告。 住建局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大局,精诚团结,维护政令统一,切实贯彻落实住建局各项工作部署。 第三章工作职能 十、住建局及各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全面履行建筑市场质量与安全监管、房屋征收与补偿、集中供热等服务职能。

十一、严格建筑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建筑市场体系。 第四章工作决策 十二、住建局及各部门要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各部门参与、局班子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十三、局里各部门提请局里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经专家论证、咨询机构等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地区的,应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 十四、住建局在做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听取民主党派、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社会团体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十五、住建局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局里的决定,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 第五章依法行政 十六、住建局及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 十七、以住建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旗人民政府的决定,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其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及重要涉外事项,应当事先请示旗人民政府。住建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报旗人民政府备案,由旗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并定期向旗人民政府报告。 十八、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六章政务公开 十九、住建局各部门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住建局工作的透明度。 二十、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住建局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第七章监督制度 二十一、住建局要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司法机关实施的监督,同时要自觉接受监察、审

石家庄市建设局拆迁补偿标准

石家庄市建设局拆迁补偿标准

石家庄市建设局 关于对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区域(位) 等级划分进行调整的通知 石建【2010】86号 各房屋拆迁、估价机构及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和《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单位,对《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等进行了调查摸底,经多次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和专家论证,并报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布(见附件)。 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补助18元。搬迁补助费标准,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 本通知实施前已经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项目,仍按石家庄市建设局(石建[2009]21号)文件执行。 此通知有效期自2010年6月12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附件: 1.石家庄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 2.石家庄市拆迁区域(位)普通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 3.石家庄市住宅房屋附属设施补偿系数表 二O一O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1 石家庄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2010年度)

说明:1、本表仅限市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评估参考; 2、成片跨区域(位)或跨道路两侧的同一拆迁项目(包括分期开发的),按该项目内最高等级评估; 附件2 石家庄市拆迁区域(位)普通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 (2010年度)

注:1、本表房屋平均价格。具体对象可根据新旧、朝向、楼高层数环境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2、小高层房屋可参照高层做适当修正; 3、本表所指合用厨房、合用厕所是指按照规划设计管理部门批准的图纸建设的房屋。不包括未经批准私自改建或两户及以上共住的一套住房(团结户); 4、本表仅限市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评估参考; 附件3 石家庄市住宅房屋附属设施补偿系数表 注:1、本表所指合用厨房、合用厕所是指按照规划设计管理部门批准的图纸建设的房屋。不包括未经批准私自改建或两户及以上共用一套住房(团结户)的房屋。 2、本表仅限市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评估参考。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供热设施统一建设的通知

石家庄市建设局 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供热配套设施 统一建设的通知 各区供热主管部门、各供热单位、各建设单位、局有关处室及局属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主城区新建居住建筑供热配套设施建设质量,提高能源利用率,理顺管理体制,实行一管到户,推进供热计量收费,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实施我市新建居住建筑供热配套设施由供热单位统一组织建设,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新建居住建筑供热配套设施建设是指供热单位依靠稳定热源,通过管网集中供热的供热设施建设。供热设施指供热计量装置、热力站、庭院供热管网、楼内公共供热管道等入户端口以外的公用供热设施。 二、建设单位编制新建居住建筑项目建设方案前,应向区供热主管部门提出用热方式申请,区供热主管部门应依据城市供热用热规划,确定供热方式及供热单位,报市供热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建设单位应当依据核准的供热方式编制项目建设方案。

建设方案确定后,供热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包含供热重要设备、供热设施建设方式、供热计量装置、热计量技术路线等内容的供用热合同。建设单位委托建筑项目设计时,应明确供热方式、热计量技术路线及有关技术要求。 三、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石家庄市集中供热热力站技术导则(自控部分)》、《石家庄市集中供热热力站建设技术导则(工艺设备部分)》、《石家庄市供暖燃气锅炉房设计技术导则》、《石家庄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技术导则》(以下简称供热技术导则)进行供热计量、供热管网、热力站等供热设施的设计,并对其设计质量全面负责。 四、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供热技术导则对供热计量、供热管网、热力站等设计文件进行审查。供热单位参与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对供热单位提出的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合理意见或建议予以采纳。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 五、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应完成以下工作 (一)提供包含供热计量和供热设施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 (二)建设单位应当按2500元/户标准,一次性向区供热主管部门和供热单位设立的双控账户支付分户热计量装置建设资金(含楼栋及分户计量装置、系统调控装置、采集及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舞政办〔2016〕82号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局顺利通过评估验收,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主线,突出工作中心,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原则,将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与创建良好投资环境、优化城市人文环境相结合,与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目标管理、量化管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基本措施,逐步建立健全依法管理语言文字工作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的带头作用、学校的基础作用、新闻媒体的示范作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窗口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提高提高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子的社会应用基础规范”的目标,使语言文字工作更好地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二、工作目标依照《河南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操作办法、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要达到以下要求: (一)制度建设1.落实部门、专人负责语言文字工作。 2.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3.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工作人员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 4.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本行业人员开展普通话和文字应用水平的培训与测试工作。 (二)普及普通话普通话成为党政机关主要工作用语,直接面向服务对象的人员在应使用普通话成为公务活动中的交际用语。 (三)用字规范化1.使用印刷体不能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者错别字。 2.街、巷牌和公共设施标志牌等符合有关标准。街、巷牌和公共设施标志牌用字规范,不能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者错别字。 3.广告用字符合规定,不能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者错别字; 电脑制作的美术字、变体字不能增减笔画或改换部件引起误读。 (四)合格标准评估总分为260分,合格标准总分为208分以上(即达到总分数的80%以上),其中综合管理应不低于48分,机关应不低于32分,公共服务行业应不低于40分。三、单位工作职责房管局:负责本单位公文处理规范工作。 园林局:负责本单位公文处理规范工作,严格规范游园广场各处标志及公约的用语用字。行政审批科:负责指导系统内公文、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对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窗口直接面向公众的从业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及水平等级测试。 公交公司:负责本单位公文处理规范工作,对直接面向公众服务的从业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及水平等级测试,严格规范各公交停靠站用语用字。 监察大队:负责本单位公文处理规范工作,对审批广告用语用字进行审查,对直接面向公众的从业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及水平等级测试。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城市房屋拆迁许可及许可后监督管理的通知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城市房屋拆迁许可及许可后监督管 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搬迁拆迁安置 【发文字号】石建[2009]91号 【发布部门】石家庄市建设局 【发布日期】2009.05.19 【实施日期】2009.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城市房屋拆迁许可及许可后监督管理的通知 (石建〔2009〕91号) 各(县)市建设局、各有关部门及建设单位、拆迁实施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许可和许可后的监督管理,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便于项目手续衔接,依据《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2002)第12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县(市)两级拆迁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监督管理,切实加强拆迁许可和许可后的日常监管。凡是核发拆迁许可证的项目,要加强清场验收的监督管理。

二、凡在本市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的项目,市、县(市)拆迁主管部门要依法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进一步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管,保证专款专用,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保障拆迁项目顺利实施。 三、拆迁许可后的监督检查由市、县(市)拆迁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拆迁人及有关单位参加,可以分阶段进行。 四、项目完成拆除清场后3日内由拆迁人向市、县(市)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城市房屋拆迁清场核验申请书(格式见附件),项目法人、拆迁实施单位法人代表分别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上报项目拆迁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拆迁实施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评估情况,拆迁资金到位情况,拆除实施情况,具备清场核验条件等。由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负责办理的,需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五、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市、县(市)拆迁主管部门在10日内组织监督检查及清场核验工作。 六、监督检查内容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住建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届五次全会精神,切实把“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要求落到实处,着力“搞大搞强县城”,助推“小县大县城”战略的实施,紧紧围绕推动城镇化建设,明确工作目标,细化部门任务,谋划实施举措,攻坚克难,强力推进各项工作。 一、**年工作总结 (一)全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年,我局承担了13项城建重点工程,分别为市民活动中心工程、引清干渠水系整治及沿河景观改造工程、迎宾大道南延景观绿化工程、农兴路西延工程、新源街西延工程、育才南路南延工程、迎宾大道南延二期工程、农兴路改扩建工程、育才路大修工程、地下人防工程、新中街罩面工程、新居里小街巷工程和扬水站改造及配套工程,总投资9.37亿元,将城市交通“小内环”、排水“内循环”、道路重要节点景观、引清干渠水系整治等重点工程如期完工,对建筑工地环境污染进行整改,大力改善城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两个环境”建设目标要求已初见成效。 (二)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着力提升城市形象 加快新城道路建设步伐。迎宾大道南延二期工程、农兴路改扩建工程、农兴路西延工程已顺利建成通车,新源街西延工程西延至大广高速,育才路南延二期工程已顺利完成道路工程,成功通车,跨引清干渠桥梁规划设计基本完成,新城区框架继续向西、向南展开,绿化、亮化、管网同

步配套建设。城区道路总长达到117公里,约410万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积达47平方米。 全面提升城市环境,着力推进景观工程建设。景观绿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已完成迎宾大道新昌街至工兴路段两侧行道树、景观绿地和小品的施工,精心打造精品街道;稳步推进引清干渠水系整治及沿河景观改造工程,按照高标准,建设城南综合性公园,提高城市的吸引力;跟踪推进农兴路、育才路等5条道路两侧景观绿化工程建设,实现县城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同步发展,提高城市的吸引力。城区绿地面积达到601.7公顷,城区绿地率为39.84%,绿化覆盖率达到44.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97平方米。按照加快推进县城绿廊绿道建设的目标要求,我县已建成景观廊道4.5公里,计划5年内建成20公里以上的绿廊绿道,完成与周边城市的衔接,完善绿地生态系统,彻底改善生态环境。 (三)抓住重点,切实做好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各项工作。 一直以来,我们始终重视行业监管,不断强化建筑市场管理,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把好项目招投标、质量和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监督整改落实,坚决不允许违法项目开工建设。 1、构建招投标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招标投标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按照省、市文件精神,成立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强化了整顿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能力,加强了招投标监管力度,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狠抓评标专家管理工作,细化项目考评,规范招标代理行为,使招投标事业得以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监管力度,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行为,有效地防止“挂靠、借用”资质投标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今年共完成招投标监督工作167项,完成合同备案32项(其中房屋建筑共32项,264.3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监督管理规定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监督管理 规定》的通知 石建〔2011〕126号 石家庄市建设局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设、监理、施工各有关单位:现将《石家庄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监督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一年六月九日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费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防止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住建部、财政部、安监总局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 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建筑活动及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石家庄市建设局负责市内五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石家庄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负责。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下简称“安全措施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第六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根据工程情况,依据河北省有关定额规定合理确定建设工程安全措施费。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措施费高于工程造价的2%时按实际计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它工程安全措施费高于工程造价的1%时按实际计取。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措施费低于工程造价的2%时按2%计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它工程安全措施费低于工程造价的1%时按1%计取。 第七条依法进行工程招标投标的建设项目,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具备安全措施费项目清单,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招标人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措施费的,应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生产增加项目清单。 投标人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生产增加项目单独报价。 中标通知书应注明安全措施费。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将安全措施费一次足额存入施工单位在指定银行(限石家庄市)设立的“建设工程安全措施费专用银行结算账户”。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时,需提交“建设工程安全措施费专用银行结算账户”存款凭证。 第九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应当明确安全措施费,并进行跟踪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由裁量

规划方面 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标准相对违 法程度 违法情节对应处罚标准处罚机关备注 1 在未取得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或者未 按照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的规定进行 建设的情况下,不 能拆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 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 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 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 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 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 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 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 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 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 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 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 的罚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乡规 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 见》的通知(建法〔2012〕 99号)第五条违法行为轻微 并及时自行纠正,没有造成 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 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 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 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 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 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 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 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 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轻微 项目在基础施工但并未进行 主体施工的,尚可采取改正措 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 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住房和城 乡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 未经验线擅自开工建设的 一般 主体施工在50%以下,尚可采 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 的影响的 责令停止建设,处违法建设工程 造价1%~2% 较严重 主体施工在50%以上,尚可采 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 的影响的 责令停止建设,处违法建设工程 造价2%~3% 严重 主体全部完工的,尚可采取改 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 响的 责令停止建设,处违法建设工程 造价4%~5% 特别 严重 在建过程中或补办手续的工 程项目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 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影响的,限期 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 违法收入并处违法建设工程造 价10%以下的罚款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对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和临时安置补助费进行调整的通知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对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和临时安置 补助费进行调整的通知 石建【2008】35号 各房屋拆迁、估价机构及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和《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单位,对《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及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标准等进行了调查摸底,经多次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和专家论证,并报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布(见附件)。 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补助15元。搬迁补助费标准不变,仍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执行。 本通知实施前已经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项目,仍按石家庄市建设局(石建[2007]62号)文件执行。 此通知有效期自2008年6月1日起至2011年4月30日止。 1、石家庄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 2、石家庄市拆迁区域(位)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 3、石家庄市住宅房屋附属设施补偿系数表 二00八年四月十日 附件1 石家庄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

2、成片跨区域(位)或跨道路两侧的同一拆迁项目(包括分期开发的),按该项目内最高等级评估; 附件2 石家庄市拆迁区域(位)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

注:1、本表价格为新建房屋平均价格。具体对象可根据新旧、朝向、楼高层数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2、高层为简单装修。小高层房屋可参照高层做适当修正; 3、本表所指合用厨房、合用厕所是指按照规划设计管理部门批准的图纸建设的房屋。不包括未经批准私自改建或两户及以上共用一套住房(团结户)的房屋; 4、本表仅限市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评估参考; 附件3 注: 1、本表所指合用厨房、合用厕所是指按照规划设计管理部门批准的图纸建设的房屋。不包括未经批准私自改建或两户及以上共用一套住房(团结户)的房屋。 2、本表仅限市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评估参考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法律法规综合习题

精心整理 安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试题 规划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是自哪年哪月实施的? 答:自二00八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2、 答:七章七十条 3、 答:二十年 4、 答:第四条 5、 答: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6、 答: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7、 答:不能 8、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9、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否有效? 答:无效 10、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如何处理? 答: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11、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几个月内向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答:六个月 12、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规定时限内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可处以多少罚款、? 答: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13、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如何处理? 答: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14、 答: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 15、 答: 其中"主要管网。" 1、 答: 2、 答:八章八十五条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的建筑活动,是指哪些活动? 答: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4、《建筑法》规定的哪些建筑工程可以不用申领施工许可证? 答: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几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答:十五日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 【发布部门】石家庄市建设局 【发布日期】2005.07.21 【实施日期】2005.07.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实 施方案》的通知 (2005年7月21日)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施工企业: 现将《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7月15日河北省建设厅朱正举厅长、曲俊义副厅长视察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的指示精神,改善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生产生

活环境,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市建设局决定,立即开展一次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拉网检查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建设局成立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进泽(市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立众(市建设局副局长) 刘成(市建设局建筑管理处处长) 张宝泉(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站长) 王家荣(市建筑施工管理处主任) 成员:王喆(市建设局建筑管理处副处长) 武杰(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苌建虹(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李宏卫(市建筑施工管理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建筑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刘成同志兼任。 各县(市)、区建设局的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负总责。各县(市)、区建设局也要成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检查范围 市建设局组织检查石家庄市区全部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各县(市)、区建设局组织检查本辖区全部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建设局将对各县(市)、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毕业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 自从走进了大学,就业问题就似乎总是围绕在我们的身边,成了说不完的话题。在现今社会,招聘会上的大字报都总写着“有经验者优先”,可还在校园里面的我们这班学子社会经验又会拥有多少呢?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后毕业后能真正走入社会,能够适应国内外的经济形势的变化,并且能够在生活和工作中很好地处理各方面的问题,我走进了嘉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始了我这个假期的社会实践。 实践,就是把我们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客观实际中去,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有用武之地。只学不实践,那么所学的就等于零。理论应该与实践相结合。另一方面,实践可为以后找工作打基础。通过这段时间的实习,学到一些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因为环境的不同,接触的人与事不同,从中所学的东西自然就不一样了。要学会从实践中学习,从学习中实践。而且在中国的经济飞速发展,又加入了世贸,国内外经济日趋变化,每天都不断有新的东西涌现,在拥有了越来越多的机会的同时,也有了更多的挑战,前天才刚学到的知识可能在今天就已经被淘汰掉了,中国的经济越和外面接轨,对于人才的要求就会越来越高,我们不只要学好学校里所学到的知识,还要不断从生活中,实践中学其他知识,不断地从各方面武装自已,才能在竞争中突出自已,表现自已。 一、实习目的 学校所教学的只是单纯的理论,要通过实习把所学知识用于分析解决社会和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加深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理解、掌握和消化,以此提高自己在今后岗位上解决问题的工作能力,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实习时间 2011年8月8日至2011年11月8日 三、实习单位 按照联系,8月8日来到了我家乡所在地嘉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嘉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主管全县建设行政事务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对全县城乡建设工作进行行政管理,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省城乡建设和房地产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辖区内具体办法,并监督指导实施;编制本辖区小城镇建设及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与管理;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管理及招投标工作。贯彻实施有关建筑计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开标、评标、定标、和议标;负责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工作。 四、实习内容 (一)主要任务。按照实习单位局长办公会议安排,我分配到局办公室工作,主要协助办公室主任在新闻宣传、信息上报、信访接待、上传下达以及机关事务等方面工作。 (二)重点工作。在机关秩序整饬方面,下大力对机关考勤制度、文印制度、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进行了完善;并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制定了“去向告之牌”办事指南等便民措施,将领导班子和科室负责人的职能分工、联系方式进行公布。在协调机关日常事务方面,对于办证需加盖公章的,在合法范围内,一律实行一次办结制。 (三)主要体会。办公室工作的特点,用八个字概括起来就是重要、事多、难办、累人。所谓重要,是因为办公室是参谋、信息、服务的中心,它的地位非常重要。办公室具有协调、服务、参谋、助手、把关的职能,是一个单位里面的司令部、指挥中心,它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 案管理实施细则 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 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2009-09-15 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 验收及备案管理,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和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投 资在20 万元或建筑面积在500 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土木建筑、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石家庄市建设局、各县(市)、矿区、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以下简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 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及备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县(市)、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

下 简称质量监督机构)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本辖区内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第五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 实施,各参建单位(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参加。 第六条建设工程符合下列条件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确认工程 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二)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已提出工程 质量评估报告,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评估报告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 2、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的分部(子分部)、 分 项工程,并逐项说明其施工质量验收情况; 3 、质量控制资料验收情况; 4 、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验收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报材料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报材料 文秘写作比赛参赛作品: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XX城乡建设工作作以简要汇报。 一、XX城乡建设情况 XX是以能源重化工产业为标志的现代工业城市。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城市化水平明显提升。 高水平规划。投入1.6亿元,聘请新加坡裕廊、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等国际知名机构,统筹规划新老城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和设施农业园区,规划覆盖率达100%,明确了城市“东进、南跃、西控、北联、中优”的发展方针和“一轴四片区”的空间架构。 高标准建设。“十五”以来,累计投融资近60亿元,对主城区进行了全面的改造提升,跨霍林河拓展城市新区,打造“一区五园”的工业园区格局。目前,城市化率超过90%,城区23平方公里,工业园区79平方公里,设施农业园区3.6平方公里。人均住房面积超过36平方米,黑色路面9平方米,绿地8平方米,集中供热覆盖率达到90%。高效能管理。大力推进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维护等

城市管护领域市场化改革,强化街道社区城市管理主体地位和职能,城市管理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成功创建自治区卫生城、七星级文明城市。 二、XX年城乡建设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以建设“特色鲜明、功能完善、民族风情浓郁、兼具现代气息的宜居草原魅力城市”为目标,加快实施空间拓展、功能优化、品位提升三大战略,突出抓好新城区,着力完善主城区,统筹兼顾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和设施农业园区。力争投融资10亿元以上,重点推进新城区公建工程、绿地景观工程、主城区市政基础设施修缮工程、保障性住房工程。 (一)强化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 抓好规划落实,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处理好城市规划与产业规划的衔接,切实发挥规划的作用,组织编制《XX市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六十栋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地材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加快推进《XX冶金产业基地及配套物流园区总体规划》、《霍林河综合资源循环经济工业园区规划》报批速度。 抓好重点工程建设 新城区要抢进度、出形象,力争投资8亿元,全面完成党政综合办公楼、迎宾馆、第三中学、市人民医院等重点公建工程。加快双子座、水木康桥等标志性地产开发工程进度。完成河道综合整治、主干道两侧绿地景观等市政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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