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23号文和资管新规之后平台公司怎么融资

【独家】23号文和资管新规之后平台公司怎么融资
【独家】23号文和资管新规之后平台公司怎么融资

【独家】23号文和资管新规之后平台公司怎么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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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孙俊,湖南华伦咨询有限公司研究院

在金融强监管、融资渠道逐渐收紧的新形势下,各种政策法规接连发布,特别是财金23号文直接围堵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中介公司、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链,2018年平台公司或将面临融资的严峻考验。目前对于平台公司大部分融资贷款仍来源于银行贷款,有部分贷款通过信托和融资租赁,但是由于23号文和即将出台的资管新规,政信融资将会受到很大限制。也许本来发行企业债可以成为平台公司重要融资渠道,例如城投债、企业专项债、绿色债券、项目收益债等,但是194号文的出台又为发债蒙上一层阴影。不过目前政策文件仍鼓励平台公司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和探索债转

股形式解决存量债务问题。

23号文之后平台公司怎样通过信托融资?

信托:按照是否有银行参与,地方政府信托融资分为集合信托和银信合作理财。集合信托主要是指受托人把多个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财产加以集合地管理、运用或处分的方式。银信合作指银行发行理财产品,购买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

投资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股权或债权,同时政府向银行和信托出具回购的承诺函。银信合作与传统的集合信托产品的主要区别是传统信托计划的资金用途都是具体项目,而银政信产品大多投向政府平台公司。

集合信托:信托公司同地方政府合作主要采取三种形式:一是信托公司发行信托产品,以股权投资的方式阶段性入股于地方融资平台,将资金投入政府指定的项目,待阶段性持股期满时,由政府指定机构按约定的价格溢价回购上述股权。但是这种形式已违背23号文“穿透原则”,仍是政府承担固定回购责任。二是相对比较简单的信托贷款的方式,即由信托公司募集社会资金,然后把资金贷给地方政府发起的项目投资公司,而在贷款过程中引入地方政府作为第三方为信托提供担保。但是政府信用担保现已禁止,不过政府设立的融资担保公司可以进行有限担保。第三种则兼顾了前两种操作模式,即信托计划中既有债权设计又有股权设计,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运作。而结构化的方式若是政府作为劣后级,则可被视为通过结构化融资安排或采取多层嵌套等方式融资,现在也是被23号文禁止的。

银信合作:最早进行银信合作的是一些融资渠道比较匮乏的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在2008年7月,中融信托、昆明市人民政府与富滇银行联合发行了20亿元的“新昆明信托”人民币理财产品,首次创造了银政信这种金融产品。中融信托

将受托资金用于对昆明市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土投”)的增资扩股,期限为2年,期满后,昆明市国资委按约定价格溢价回购中融信托持有的昆明土

投股权,如果到时昆明市国资委未能按约定回购,昆明市财政局承诺对股权进行回购。这部分资金将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安排并提请人大审议。在各种监管下,承诺函被禁止,以前银信合作模式已被叫停。

在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金融强监管下,2017年12月22日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7〕55号)规定信托公司不得将信托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股市、产能过剩等限制或禁止领域等。这意味着对于信托公司来说,信托资金必须对应项目,天津信托因“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业务未直接对应项目、资金使用监控不到位”正违反了国发〔2010〕19号文。23号文要求确保其自有经营性现金流能够覆盖应还债务本息,项目现金流涉及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付费、财政补贴等财政资金安排,国有金融企业应严格核实地方政府履行相关程序的合规性和完

备性。

总的来说,信托应该为平台公司提供市场化的融资,应将平台公司与政府信用剥离,项目贷款要测算好项目现金流,公益性项目投资要纳入政府预算,政府对平台公司公益性项目或准公益性项目提供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付费、财政补贴、

以奖代补等财政资金安排作为平台公司的信托贷款偿还来源。一定要履行相关程序的合规性和完备性!

平台公司还能发行哪些债券?

城投债:《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文)规定,公益性平台未来不再保留融资职能,对承担有稳定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并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以及承担非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的融资平台公司,要充实公司资本金,完善治理结构,实现商业运作。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妥善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0号)宽松了融资平台发债条件,2015年和2016年城投债净融资额均为正值。但是2016年8月之后随着平台公司发债条件收紧,基建中公益性平台公司的融资占比正在逐步下滑。

专项债券(企业):这里需要区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企业专项债券,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类型目前为土地储备、收费公路、轨道交通、棚改四种,属于财政部管理,由各市、县上报,省统一代发转贷给市、县。平台公司发行的专项债券属于企业债,由发改委管理,四个专项债券涉及养老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城市停车场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均属于重点投资和消费领域。

例如:2016年,郴州市百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养老产业专项债券不超过14.9亿元,所筹资金12亿元用于郴州市百福综合养老产业项目的建设;邵阳都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养老产业和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不超过11.1亿元。

绿色债券:发改委出台了《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发改办财金〔2015〕3504号),明确对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绿色城镇化等12个具体领域进行重点支持。

2017年1月18日,全国首支城投平台公司绿色债券发行-陕西省西咸西区沣西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绿色债券16.7亿元。2017年以来,发行绿色债券的城投增多,得益于绿色债券审核程序较快,募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放宽至80%,发行企业不受发债指标限制;在资产负债率低于75%的前提下,核定发债规模时不考察企业其他公司信用类产品的规模等诸多优势。

项目收益债:项目收益债指由项目实施主体或其实际控制人发行的,与特定项目相联系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项目的投资与建设,债券的本息偿还资金完全或主要来源于项目建成后运营收益的企业债券。2014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创新企业债券融资方式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委财金〔2014〕1047号),明确要推进企业债券品种创新,研究推出棚户改造项目收益债券。2015年2月,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

改进和规范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的几点意见》,明确鼓励各地结合PPP和创新预算内投资方式,积极研究扩大项目收益债券、可续期债券等创新品种规模。2015年7月,发改委为规范项目收益债发行管理工作,发布(发改办财金〔2015〕2010号)及《项目收益债券申请材料参考目录》,标志着发改委管辖下的项目收益债券管理规定正式出台。2017年10月18日全国首单项目收益债-陕西旅游集团延安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7延安01,债券代码:145736)挂牌上市,发行规模3.5亿元,债券期限为10年。

发改委和财政部2018年2月8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严格防范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194号)规定严禁将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公共文化设施、公园、公共广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市政道路、非收费桥梁、非经营性水利设施、非收费管网设施等公益性资产及储备土地使用权计入申报企业

资产。总的来说,194号文之后,债券的发行需要平台公司有效资产和自身实力,这也是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的“助手”。不受政策影响的“资产证券化”和“债转股”

根据资产证券化的特点,能资产证券化的项目必定是具有一定现金流的项目,本身具有项目融资功能,而债转股是平台公司化解存量债务的有效手段,因此在目前严控地方政府债

务风险下政府和监管部门大力提倡资产证券化和债转股。

资产证券化:《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国发〔2016〕81号)提出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鼓励

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改制,支持开展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试点。目前城市基础设施ABS可供选择的模式包含:专项资

产管理计划和资产支持票据。资产证券化对融资主体(发起人)并没有具体的要求,即使信用级别不高,只要有优质资产可以带来稳定可预测的现金流(最好每年收费超过1亿),就可以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并且发行规模不受净资产规模40%的限制。但由于中国目前ABS还没有完善的法律保证SPV基础资产风险隔离,发起人信用评级不到AA的,必须提供增信措施使债项达到AA及以上。融资资金可以用于生产经营,也可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资金用途不受监管部门限制。通过非公开发行城建资产证券化产品,使得信息披露要求和披露成本低于其他融资工具。

债转股:《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实施中有关具体政策

问题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152号文)明确指出了允

许采用股债结合、以股为主的综合性方案降低企业杠杆率。该文允许实施机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债转股。

同时在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一是资产证券化业务不适用本意见;二是银行的公募产品以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如发行权益类产品和其他产品,须经银行业监管部门

批准,但用于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的产品除外;三是私募产品的投资范围由合同约定,可以投资债权类资产、上市交易(挂牌)的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含债转股)和受(收)益权,并严格遵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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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某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某某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充分发挥财务公司职能作用,依据中国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营公司、分公司、经费单位、社会团体和改制单位等有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单位,以下统称成员单位。 第三条财务公司行使集团资金集中管理职能,包括账户集中、货币资金(含商业汇票)集中、资金结算集中、筹资管理、预算监控、担保管理、保险代理、资金风险管理等: (一)负责成员单位银行账户和财务公司账户管理; (二)负责成员单位无限制用途资金结算和清算,并代管有限制用途资金; (三)负责集团公司对外筹资,协助其他成员单位对外筹资; (四)负责成员单位资金预算执行的控制与监督检查; (五)负责集团公司担保管理; (六)代理成员单位保险业务; (七)办理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 (八)负责集团资金风险管理; (九)负责集团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

(十)集团公司授权的其他管理职能。 第二章账户管理 第四条成员单位统一在财务公司开立账户。日常结算一律通过在财务公司开立的账户办理。财务公司在合作商业银行开立系统直联账户和非系统直联账户。 第五条成员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财务公司依法对成员单位的账户和日常结算进行监管。 第六条未经批准,成员单位不得在银行开立任何形式的账户,对因纳税等特殊事项,确需在银行开立(保留)账户的,须向财务公司递交申请,由财务公司拿出意见后报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审批。 第七条各成员单位经批准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由财务公司代管。成员单位经批准自主管理的账户,应按月向财务公司报送银行账户对账单及相关资料,接受财务公司监管。 第八条经批准,异地子公司可在当地一家银行开立基本账户,该账户仅限于经费零星支付。 第九条各成员单位开通银行网银系统等增加(或变更)账户功能等,应向财务公司报备。 第三章资金归集管理 第十条集团公司无限制用途资金存入财务公司账户,有限制用途资金及商业汇票等由财务公司代管。 第十一条物流类子公司货币资金全部存入财务公司,商业汇票、信用证等自主管理;其他子公司(含下属单位)货币资金全部

北海市投融资平台企业负责人管理暂行办法

北海市投融资平台企业负责人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我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和规范投融资平台企业负责人的管理,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北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北海市银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投融资平台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领导人员,包括:董事长、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工会主席等(以下统称“企业负责人”)。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管理应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 (三)依法管理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的原则。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对企业发展目标执着追求; (二)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思路清晰、决策科学、求真务实,善于经营管理,业绩突出; (三)具有民主、法律意识,依法经营,廉洁自律,团结协作,依靠职工,办好企业;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品格修养,善于学习,勤于思考; (五)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和相应岗位所要求的资质条件; (六)身体健康,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七)特别优秀的人员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任职; (八)属市委管理的企业负责人,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第五条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明确规定不适宜在企业任职的人员不得担任企业领导职务。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的选拔可采取组织提名、群众推荐、个人自荐和公开招聘等多种形式,履行规定的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

融资平台公司转型案例

融资平台公司转型案例 >篇一:融资平台公司转型的案例>>(1037字) 安徽省马鞍山、亳州等地的融资平台公司转型改制已经开始,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安徽省其他地区融资平台公司的转型也正在加快推进,从已有的实践看,剥离政府融资职能是让政府的归政府、企业的归企业,提升平台公司的独立性和抗风险能力。 增强平台公司独立性 5月20日,马鞍山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公告,更名为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我国首个地方城市投融资平台创新改制案例。早在今年3月2日,马鞍山市城投集团相关负责人就表示,马鞍山城投将前行一步,改制重组成江东控股,到时将正式变成一家普通国企。当地政府也表示,改制后若有需要,政府可通过招标的方式购买服务。改革后的马鞍山城投可以作为其中的一员参与竞标。中标后签署建设合同,让其承担市政项目。 今年6月26日,亳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变更亳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亳州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药都地产、交投公司、公交公司、文旅公司、保安公司及安源检测线公司的股权经中介机构评估后,对建安控股集团公司增资20亿元人民币,增资后建安控股集团公司注册资本为30亿元人民币,然后上述6家公司股东名称全部由亳州市国资委变更为建安控股。 建安控股有关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改制以后,平台公司的平台属性得到弱化,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据了解,融资平台的股东背景较为复杂,有的直属于地方政府,有的属于财政部门,有的属于国资部门,还有的属于水利部门等,运营方面的共同特点是只作为融资平台,对于资金的使用自主权较弱,而改革就是要提升这种自主权,政府真正扮演好监管者的角色。 仍有政府信用背书

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转型发展

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转型发展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转型发展 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夏秀兰 ? 【摘要】投融资平台公司自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实施迅速崛起后,承载了巨大的融资压力,其隐藏的债务风险、带来的社会矛盾以及肩负的历史使命迫使其转型升级,本文从政府层面和平台公司自身建设层面提出了转型发展建议。 一、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产生和崛起 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地方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求越来越大,加之城市建设对地方政府官员政绩考核的正面激励,更是提升了地方政府搞建设的热情。然而,市政建设投资却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一是分税制改革以来,财权层层上收,地方财政的财力增长远跟不上其所承担事务的资金需求量的增长;二是《预防法》又明确规定地方各级预算除特殊情况外不列赤字。地方政府急需资金与政府财政明显吃紧矛盾突出,于是,地方政府采取“表外负债”的方式进行隐性融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应运而生。 2002年以来,以重庆、上海为代表产生了一批融资平台公司,他们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发挥了良好作用,解决了一些重大项目的融资难题。在这种背景下,融资平台公司

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崛起,2008年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实施后达到高峰,尤其是2009年,呈爆发性增长,据初步统计,金融危机爆发及积极财政政策方向拟定后成立了近5000个平台公司。 从平台公司产生的效果看,确实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平台公司不仅撬动了银行贷款,同时还吸引了大量社会资本,较有成效地解决了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资金瓶颈问题。特别是在2009年应对金融危机的进程中,面对外需下滑、消费需求短期乏力的局面,平台公司带动的基础设施投资为扩大内需提供了强大动力,为经济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的必然性 尽管平台公司在城市化建设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承载的压力、带来的风险、引起的社会矛盾早已引起广泛关注,问题不容小觑。一是融资能力下降。市容改善、城市发展外加政绩考核等因素使各级地方政府要不停地进行城市投资,平台公司是实施的主要载体之一,承担的融资压力愈来愈大,而这些项目大部分为公益性项目,短期内却无明显的经济效益,投入产出严重失衡;大多数平台公司经过几年的折腾,负债率偏高,财务状况不理想,继续融资的能力明显下降。二是过度依赖土地。土地出让收入被称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弥补了许多城

东莞市 关于做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的通知

东府办〔2010〕142号 关于做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和财政部、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412号)精神,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保持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抓紧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 清理核实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是规范管理的前提。纳入此次清理范围的债务,是指截至2010年6月30日,融资平台公司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债务清理核实后按以下原则分类:(1)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债务;(2)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项目本身有稳定经营性收入并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偿还的债务;(3)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非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的债务。 对原计划由融资平台公司承担融资的在建项目,对其后续资金应根据不同情况妥善处理。各镇街政府、市直各单位要严格审核项目投资预算和资金来源,各类资金要集中用于项目续建和收尾,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镇街在建项目经镇街政府审核后,市直单位在建项目经市政府审核后,对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公益性在建项目,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不得再继续通过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应通过财政预算等渠道,或采取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金解决建设资金问题。对使用债务资金的其他在建项目,原贷款银行等要重新进行审核,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政策、环境保护政策、信贷审慎管理规定及宏观调控政策等要求的项目,要继续按协议提供贷款,推进项目建设;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项目,各镇街政府、市直各单位要尽快进行清理,妥善处置。 对融资平台公司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按照“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的原则进行全面清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信贷资产安全。 各镇街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有关债务人偿债责任。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债务,要按照协议约定偿还,不得单方面改变原有债权债务关系,不得转嫁偿债责任和逃废债务。融资平台公司等要统筹安排资金,制定偿债计划,明确偿债时限,切实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集团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融资管 理制度

海量免费资料尽在此 横店集团投融资管理制度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目录 第一篇筹资管理 (2)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权益性筹资 (3) 第三章债务性筹资 (3) 第二篇投资管理 (4) 第四章总则 (5) 第五章投资审批权限 (6) 第六章投资审批程序 (8) 第七章投资项目监控 (10) 第八章项目的验收和考核 (12) 第九章其它 (12)

第一篇筹资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筹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筹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筹资,包括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资本筹资两种方式。权益资本筹资是由公司所有者投入以及发行股票方式筹资,债务资本筹资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方式筹资。 第三条筹资的原则: (一)总体上以满足企业资金需要为宜,但要遵从集团的统筹安排; (二)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筹资如:无偿、资助、无息或贴息贷款等; (三)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兼顾; (四)权衡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比重)对企业稳定性、再筹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五)要慎重考虑公司的偿债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偿债而陷入困境。

第二章权益性筹资 第四条各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得随意变更。全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减变动,不论是货币资金投入还是往来划转,均应报集团财经委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合资企业注册资金的增减变动应经本单位董事会批准,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报集团总部备案。 第五条合资企业在注册或增资扩股时,应督促所有股东遵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董事会要求,及时、足额交付资本金,对未按时或足额交付资本金的,应提交本单位董事会作股权调整等处理,并报总部备案。 第六条合资企业股东投入的资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第七条合作项目吸收的资金比照注册资本进行管理。 第三章债务性筹资 第八条各单位向银行借款应遵从银行与国家的有关规定,并以维护公司信誉为首要原则,及时办理银行借款到期归还、续借申报工作,避免罚息、拖欠利息和延误借款归还事件的发生。 第九条集团控股企业的以下对外借款(包括长短期借款、票据贴现等)须报集团审批: (一)向其它单位和个人借款超过50万元、向银行借款超过200万元时; (二)融资成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10%时;

关于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几点建议

关于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几点建议 2009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为此,一些地方政府借鉴外地成功的经验,对原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进行改革,开始建设新模式的投融资平台,在运作过程中拓展了巨大融资空间。 一、新型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运作 (一)新平台建设的出发点。地方政府搭建新型融资平台,其目的就是要抢抓此次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发挥国有资本对市场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激活政府资源的资本属性,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筹资渠道多样化、投资决策科学化、投资管理规范化、经营运作市场化,建立制度完善、运作规范的投融资体系和融资、投资、建设、管理、偿债一体化的良性循环机制,实现投融资由部门各自负责向政府集中主导转变、由行政决策向市场选择转变、由政府举债向资本运作转变、由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变、由无偿投入向有偿回报转变。 (二)新平台的主要职能。一是统一化的政府融资平台。新型投融资平台通过整合政府优质资源,利用市场化手段,通过多种渠道为政府募集资金,以落实重大项目的配套资金、补充基础

设施建设资金,实现政府的投资引导意图。二是市场化的国资管理平台。新型投融资平台作为国有公司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平台,利用市场化手段对下属公司以及划入的经营性资产进行整合调整,推动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实现国有资本有序进退,推进优质资产向优势企业集中、向价值链的高端集中、向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延伸,实现国有资产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的目标。三是政策性的产业投资平台。新型投融资平台作为政府的产业投资平台,代表政府出资,根据地方产业政策进行产业投资,一方面可以开拓投资资金来源,顺利实现政策意图;另一方面采用市场化方式进行运作管理,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率。四是先导性的创业引导平台。新型投融资平台作为政府先导性的创业引导平台,将发挥政府资金的种子资本作用,以国有资本先期投入引导战略投资者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更好地利用股权、基金等市场化手段与其他机构进行资金合作,通过资本经营服务、培育和辅导创业企业成长,发展一批与区域核心产业关联度高、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好、技术含量高的新项目、新企业。 二、新型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效应评估 新型投融资平台作为地方政府强化宏观调控能力,合理配置资源,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平台,对充分发挥地方政府投融资所具有的政策性效应和诱导效应,促进经济增长及经济结构调整,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由于这些平台公司自成立时

江苏现代:集团化转型时期-城投公司如何选择管控模式

集团化转型时期,城投公司如何选择管控模式 城市投融资部葛芳芳 【摘要】 在国家加大对地方政府各类投融资平台治理整顿的背景下,平台公司出现了战略控股和金融控股两种集团化趋势。原来普遍采用的直线职能制的管理模式对于这些拥有庞大资产规模和复杂经营方式的集团型企业已不再适用,而必须代之以新型的集团管控体系。本文结合城投行业的特点,对财务管控、战略管控和操作管控三种典型模式在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适用性以及模式选择中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并就实施过程中的要点和途径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正文】 一、治理整顿的大背景下,投融资平台出现了何种趋势性变化? 在治理整顿的大背景下,目前最受热议的政府融资平台在新形势下出现了两个趋势性的变化,变化之一是“战略控股”方式逐渐成为政府融资平台转化的主流方向,变化之二是部分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开始构建“金融控股”平台。 1、战略控股趋势。通过全面的股权投资和资产经营管理,对内部资源进行整合和分工协作,共同实现地方政府投资拉动的战略意图。融资平台在目标定位、功能发挥、发展方向上呈现领域综合化、分工协作化、市场化经营的趋势。 2、金融控股趋势。地方政府整合地方性金融资源的融资潜力,通过地方性金融资源集聚方式构建“金融控股”平台,并形成与“战略控股”相互呼应的格局。 无论是战略控股还是金融控股,都是投融资平台集团化的显著形式,都是为了摆脱单一业务或职能所带来的困扰。 二、投融资平台的关键管控维度有哪些 对于投融资平台来说,实现集团化只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个方向、一条路径。更重要的是在集团化以后,如何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尤其是集团化管理水平,以实现对主业以及其他多元化投资单元的管理和控制。 与其他行业相比较,投融资平台有着自己的独特性。绝大多数的平台普遍存在公益性和盈利性配比合理的业务结构、主导产业与辅助产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尚未形成的问题。即使一些走在前列的平台也由于缺乏必要的集团管控和整合,不能实现集约化经营,规模经济效益难体现。 基于业务与组织特性,围绕融资与可持续发展,现阶段投融资平台至少需要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管控维度:战略管控、投资管控、资本运营管控、人力资源管控、审计管控等。

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转型发展

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转型发展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夏秀兰 【摘要】投融资平台公司自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实施迅速崛起后,承载了巨大的融资压力,其隐藏的债务风险、带来的社会矛盾以及肩负的历史使命迫使其转型升级,本文从政府层面和平台公司自身建设层面提出了转型发展建议。 一、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产生和崛起 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地方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求越来越大,加之城市建设对地方政府官员政绩考核的正面激励,更是提升了地方政府搞建设的热情。然而,市政建设投资却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一是分税制改革以来,财权层层上收,地方财政的财力增长远跟不上其所承担事务的资金需求量的增长;二是《预防法》又明确规定地方各级预算除特殊情况外不列赤字。地方政府急需资金与政府财政明显吃紧矛盾突出,于是,地方政府采取“表外负债”的方式进行隐性融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应运而生。 2002年以来,以重庆、上海为代表产生了一批融资平台公司,他们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发挥了良好作用,解决了一些重大项目的融资难题。在这种背景下,融资平台公司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崛起,2008年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实施后达到高峰,尤其是2009年,呈爆发性增长,据初步统计,金融危机爆发及积极财政政策方向拟定后成立了近5000个平台公司。

从平台公司产生的效果看,确实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平台公司不仅撬动了银行贷款,同时还吸引了大量社会资本,较有成效地解决了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资金瓶颈问题。特别是在2009年应对金融危机的进程中,面对外需下滑、消费需求短期乏力的局面,平台公司带动的基础设施投资为扩大内需提供了强大动力,为经济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的必然性 尽管平台公司在城市化建设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承载的压力、带来的风险、引起的社会矛盾早已引起广泛关注,问题不容小觑。一是融资能力下降。市容改善、城市发展外加政绩考核等因素使各级地方政府要不停地进行城市投资,平台公司是实施的主要载体之一,承担的融资压力愈来愈大,而这些项目大部分为公益性项目,短期内却无明显的经济效益,投入产出严重失衡;大多数平台公司经过几年的折腾,负债率偏高,财务状况不理想,继续融资的能力明显下降。二是过度依赖土地。土地出让收入被称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弥补了许多城市建设资金的缺口。但土地储备属于资金密集型业务,收购资金主要依赖银行,土地出让受制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性,此外,有些收购的土地还需要完成整治,增加储备风险和成本。在房地产市场起伏不定的情况下,以土地出让金作为还贷资金主要来源的“时间换空间”模式具有极大的不稳定性,风险显而易见。三是引发社会问题。土地是平台公司最重要的资产之一,这些土地往往是城市周边居民用地或老企业土地,涉及拆迁安置、旧城改造、老企业搬迁等问题,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好,可能导致群众上访等

企业融资管理办法

融资管理 一、目的 为规范融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融资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中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制度所指的融资,包括权益资本融资和债务资本融资两种方式。权益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权益资本的融资,如增发及配股(上市之后)等;债务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负债的融资,如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租赁等。 短期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债务性融资。 长期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超过一年(不含一年)的债务性融资。 二、融资的原则 1.适度负债,防范风险;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3.所有融资由公司统一筹措; 4.根据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以及资本市场的情况在不同时期采取不同的融资政策; 5.综合权衡,降低成本,合理确定公司资本结构。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融资行为,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的融资参照本办法执行,公司所属参股公司的融资行为遵照该参股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办理。 三、融资组织与决策 1、根据融资方案的不同,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全公司的融资工作。 2、财务部负责公司短期负债融资和长期借款、融资租赁等长期负债融资管理,主要负责以下事项: (1)制定公司融资事项的管理办法。 (2)提出融资事项具体方案,并负责落实。 (3)提出或审查公司重点项目的长期负债融资方案。 (4)负责对公司所有筹集资金的使用监督与管理。 3、融资的申请及审批权限 (1)公司长、短期借款、融资租赁的融资,由财务部提出具体融资方案,报财务总监审核同意后,数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以下的,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由总经理批准;董事会授权范围以外的,报董事会批准。 (2)重大经营项目的融资,由财务部提出融资方案,公司在审批该投资项目时一并审批其融资方案。项目实施阶段,融资方案或融资规模需要改变的,变动数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以下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批,超过授权范围的,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办理。 4、融资政策的选择 融资政策应结合公司发展状况、资金需求、经营业绩、风险因素、外部资金市场供给情况、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制定。 (1)公司调整时期,应采取保守的融资政策,尽可能减少银行借款等负债融资。 (2)公司发展时期,应采取稳健的融资政策,可通过增加融资租赁等方式融资,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资本成本。 (3)公司迅速成扩张时期,可采取激进的融资政策,选择多种融资方式,通过金融机构贷款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充分利用财务杠杆作用适当增加负债比例。 四、权益资本融资 1、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会做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权益资本: (1)增加注册资本; (2)增资扩股。 2、在注册或增资扩股时,财务部应督促所有股东遵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董事会要求,及时、足额交付资本金,对未按时或足额交付资本金的,应提交董事会做股权调整等处理。 五、债务资本融资 1、财务部统一负责公司债务资本的融资工作。 2、债务资本融资方式

【发改办财金[2010]288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 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2010]28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券融资行为,有效防范投融资平台公司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更好地发挥债券融资对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作用,促进企业债券市场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有关问题要求如下: 一、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投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债券市场直接融资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以下简称“投融资平台公司”),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从事政府指定或委托的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和运营,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近年来,投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筹集资金,一方面按照募集资金投向,推动了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体制改革,改善了城镇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按照规范、公开、透明的要求,改善了公司治理结构,为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降低融资风险、促进债券市场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后,要在有效防范风险,加强规范管理,合理引导投向的基础上,继续支持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文件规定、符合企业债券发行条件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 二、防范投融资平台公司债券融资风险 为了有效防范投融资平台公司债券风险以及连带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投融资平台公司应不断增强公司的自营性经营收入,提高可持续经营能力。凡是申请发行企业债券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其偿债资金来源70%以上(含70%)必须来自公司自身收益,且公司资产构成等必须符合国发[2010]19号文件的要求。经营收入主要来自承担政府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建设,且占企业收入比重超过30%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除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外,还必须向债券发行核准机构提供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和综合财力的完整信息(政府债务余额和综合财力的统计口径见附表),作为核准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的参考。如果该类投融资平台公司所在地政府负债水平超过100%,其发行企业债券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规范融资担保行为 根据《担保法》和国发[2010]19号文件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对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担保行为,有效隔离投融资平台公司债务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关系,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和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均不得以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单位等的国有资产,或其他任何直接、间接方式,为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提供担保或增信。以资产抵(质)押方式为投融资平台公司发债提供增信的,其抵(质)押资产必须是可依法合规变

城投公司的转型发展地案例分析报告材料

城投公司转型发展的案例分析 ——记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转型发展之路 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集团组建项目组 摘要:2010年6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号)出台后,各部委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从资产注入、政府担保、融资方式等方面规范投融资平台的行为。2014年10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43号)明确提出,剥离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为顺应政策环境变化,城投公司必须进行市场化转型,通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创造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分担财政偿债压力,弥补城建资金缺口,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本文以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为例,着重阐述了该公司在转型发展过程中一些可行的做法,以供各地城投公司参考和借鉴。 一、引言 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简称“经发总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以镇江经济开发区融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等五大功能为主体的发展平台。公司历经二十年的持续发展,已成为资产超500亿元,拥有1家上市公司和11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业务涵盖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房地产、金融、现代农业、旅游等产业的大型企业集团。 近年来,随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功能的不断完善以及中央对政府融资平台、国有企业改革一系列政策的不断出台,经发总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都意识到公司的发展已经到了十字路口,必须紧随政策趋势和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围绕镇江新区产业化、城市化目标,全力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在2012年委托中国现代集团完成《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十二五”发展战略与规划》之后,2014年6月,中国现代集团再次受托为经发总公司的转型发展献计献策,设计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集团公司组建方案,为经发总公司构建面向未来的发展框架和路径,以保障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国有平台公司转型发展的方向、路径和风险

国有平台公司转型发展的方向、路径和风险 一、转型发展的动因 (一) 政策变动倒逼平台转型 随着地方投融资平台的快速发展,政府部门日益认识到加强监管的重要性。为此从2010年开始,国务院、银监会、财政部等相继出台多个重要文件,以此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运作管理。 2014年国办发43号文发布及新预算法的实施,宣告以地方政府信用支持、以政府投融资平台作为主要城建融资渠道的传统城建投融资体制的终结。43号中明确提出建立规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赋予地方政府适度举债权限,剥离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政府融资职能。各地政府城建投融资平台的融资和生存压力明显加大,转型发展迫在眉睫。平台公司转型,即是政策不利变动的改革倒逼,也是在国有资产改革背景下平台朝着市场化、可持续发展的自我救赎。 (二) 城市发展需要平台转型 国发43号文件出台至今,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本身以及相关金融机构等对平台公司的发展前途和命运的关注热度不减。就实际情况来看,由于政策的滞后效应,以及现实中诸如国家固定资产投资下降等不利因素的影响,政府投融资平台在短期完全剥离政府融资职能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平台公司在很长一段时间将仍然是一个区域推进城市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重要载体。无论转型前后,还是转型过程中,也不论不同阶段采取何种投融资模式,平台公司的投融资职能都始终存在且为当地政府的城建和经济发展服务。因此,各级地方政府

都应该对平台公司的发展和转型给予高度的重视和大力的支持。 目前来看,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政府性融资职能逐渐剥离,平台公司本身的传统融资难以得以延续发展。随着我国城镇化率的提升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城市发展阶段已经由重建设向重运营转变,城市运营、城市管理是未来平台公司发展的重大机遇和挑战,政府投融资平台传统职能中的城市运营和国资管理的职能会不断加强,平台公司的转型发展过程亦要往这个方向倾斜。 (三)公司生存发展需要平台转型 过去一度的重建设轻运营、重融资轻管理的运作模式导致政府投融资平台缺乏自身现金流创造机制。政策倒逼以及政策倒逼下的政府政策和资源支持的减少,要求政府投融资平台必须进行部体制机制的变革和市场化转型。现金流是企业的生命线,尤其是对亟需实现市场化转型的平台公司而言。打造现金流,寻找赢利点,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而战,平台公司转型势在必行。 二、转型发展方向 定位:城市综合运营解决方案提供商 职能:结合当地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城投作为地方政府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建设最重要的主体,其首要任务是推动城市建设发展。在继续做好政府投融资、建设等公益性及准公益性职能的同时,结合地区资源禀赋,拓展经营城市职能,打造现金流业务板块。同时提升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现由过去的“融资导向”向“经营导向”的转变,由传统的“资产

融资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地产及下属各中心、各公司(项目部)的融资流程,保证正常的资金供应量,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融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及财务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办法所指的融资,仅包含债务资本融资。 1.债务资本融资是指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本息的方式融集资金,按方式可分为:借款融资、信用融资、应付债券与融资租赁等;融资对象包括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股东及其他特定的单位及个人。 1.1借款融资是指通过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股东及其他特定个人借入一定款项,在合同与协议约定的时间内还本付息的一种融资方式;按借款的时间长短可分为:短期借款(一年以内),中长期借款(一年以上);按方式分为: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开发贷款、委托贷款、专项贷款、股东借款或其他借款等; 1.2应付债券是指按照国家证券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经相关审批机构审批同意后,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一种约定还款期限、收益水平并到期归还本息的一种融资方式; 1.3融资租赁(长期应付款)是指通过依法成立的融资租赁公司,融回经营所需的租赁物,并在协议约定的该租赁物使用的大部分时间内按期支付租赁费的一种融资方式。 (三)融资原则:集中管理、统一筹措;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期限合理、长短兼顾;综合权衡、降低成本;适度负债、防范风险。 (四)凡有合作方的公司,除按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外,还应根据合作方的要求完成相关的审批手续。 二、管理部门及职责 (一)***地产财务中心在股东会、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地产及下属公司(项目部)的融资管理,财务中心资金部(以下简称“资金部”)是融资活动的具体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某集团公司投融资管理办法

某集团有限公司 投融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投融资管理,确保投融资活动规范、有序、高效运行,防范投融资风险,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和有关议事规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投资包括项目(新建、改扩建)投资、股权投资(包括新设立企业、收购、兼并、控股或参股)。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融资包括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权益性融资是指通过扩大公司所有者权益,不需要公司到期偿还,通过股利支付使投资者获得投资回报的融资行为;债务性融资是指使企业负债增加的融资行为。 第二章投资原则 第四条公司的投资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项目所在地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第五条公司的投资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集约化经营为手段。 第六条公司的投资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 第七条公司的投资必须注重风险,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第三章投资决策及管理机构职责 第八条公司党委和董事会是公司的投资决策机构,所有投资由党委和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实施通过。股东对投资决策有要求的,还需报

股东批准。 第九条计划部是公司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投资运营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合同结算管理、资金回收管理、法律事务管理。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年度投资计划。 第十条前期规划部是公司投资目标确立后,项目前期咨询、可研、规划、设计阶段的管理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对项目投资的前期论证及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项目后评价工作。 第十一条工程部是公司项目工程实施阶段、维修质保阶段、项目后评价阶段的主控机构。负责组织公司项目的实施建设。 第十二条财务部负责公司全面预算管理、会计核算管理、税务筹划管理、资金管理、收银管理、融资管理、资产管理。 第十三条监察审计部是公司投资的监督和审计部门,负责投资项目全过程的审计工作。 第四章项目投资管理流程 第十四条公司项目投资管理遵循以下流程: 1、市场调查:项目投资由计划部牵头,组织对项目和市场情况进行尽职调查。 2、部门联审:计划部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编制投资意向书,交有关处室联审; 3、内部预审批:部门联审同意后,计划部向董事会提交投资意向书,进行内部预审批。 4、正式立项:董事会审议通过预审批后,由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开展工作。项目投资应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提交董事会进行内部正式立项。 5、组织实施:董事会审议通过项目正式立项后,由职能部门按项目基建程序要求完成土地、规划、环评、节能等各项前期工作后,

关于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的实施方案

关于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推进项目建设,有效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不足和融资难的瓶颈,通过市场化运作,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做大做强做实投融资平台,建立融资、投资、建设、管理、偿债一体化的良性循环机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投融资平台建设的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整合政府资源,进一步完善、充实投融资平台,建立职责明晰、功能齐全、制度完善、运作规范、高效统一的投融资体系,遵循以下原则: 1、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明确政府对各投融资平台的管理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投融资平台具有监管职能。各投融资平台要充分利用政府资源的资本属性,坚持市场化运作方向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按照“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要求,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经营和投融资管理水平。 2、优化配置、提高效率原则。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的同时,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按各公司的职能定位,对可利用的政府存量资产资源和无形资产等整合充实

到各投融资平台,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高效率、低成本筹集建设资金。 3、土地资源、统一管理原则。在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总量的前提下,支持各投融资平台通过投资获取储备土地作为偿还债务的重要资金来源。同时,为确保政府对土地资源的一级垄断,各平台储备土地的处置必须统一归口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4、稳健经营、风险防范原则。坚持“三不”“三平衡”原则:即县财政不直接给投融资平台提供融资担保;各投融资平台对国、省、市专项建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交叉使用或挪作他用;各投融资平台之间不得互相担保,更不得对外担保。即按照市场化经营原则,各投融资平台在净资产与负债、投入与产出、现金流入量和现金流出量三方面保持相对平衡,防止投资过度膨胀带来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二)主要任务 1、履行县政府融资职能。按照县委、政府“集中财力办大事、握紧拳头保重点”的项目建设总体要求,负责筹措县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资金。 2、履行县政府投资职能。按照县政府投融资业务范围,参与县本级政府项目建设的投资。 3、履行县属国有资产经营和财政专项资金市场化运作职能。按县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

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转型发展

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转型发展 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夏秀兰 【摘要】投融资平台公司自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实施迅速崛起后,承载了巨大的融资压力,其隐藏的债务风险、带来的社会矛盾以及肩负的历史使命迫使其转型升级,本文从政府层面和平台公司自身建设层面提出了转型发展建议。 一、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产生和崛起 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地方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求越来越大,加之城市建设对地方政府官员政绩考核的正面激励,更是提升了地方政府搞建设的热情。然而,市政建设投资却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一是分税制改革以来,财权层层上收,地方财政的财力增长远跟不上其所承担事务的资金需求量的增长;二是《预防法》又明确规定地方各级预算除特殊情况外不列赤字。地方政府急需资金与政府财政明显吃紧矛盾突出,于是,地方政府采取“表外负债”的方式进行隐性融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应运而生。 2002年以来,以重庆、上海为代表产生了一批融资平台公司,他们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发挥了良好作用,解决了一些重大项目的融资难题。在这种背景下,融资平台公司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崛起,2008年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实施后达到高峰,尤其是2009年,呈爆发性增长,据初步统计,金融

危机爆发及积极财政政策方向拟定后成立了近5000个平台公司。 从平台公司产生的效果看,确实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平台公司不仅撬动了银行贷款,同时还吸引了大量社会资本,较有成效地解决了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资金瓶颈问题。特别是在2009年应对金融危机的进程中,面对外需下滑、消费需求短期乏力的局面,平台公司带动的基础设施投资为扩大内需提供了强大动力,为经济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的必然性 尽管平台公司在城市化建设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承载的压力、带来的风险、引起的社会矛盾早已引起广泛关注,问题不容小觑。一是融资能力下降。市容改善、城市发展外加政绩考核等因素使各级地方政府要不停地进行城市投资,平台公司是实施的主要载体之一,承担的融资压力愈来愈大,而这些项目大部分为公益性项目,短期内却无明显的经济效益,投入产出严重失衡;大多数平台公司经过几年的折腾,负债率偏高,财务状况不理想,继续融资的能力明显下降。二是过度依赖土地。土地出让收入被称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弥补了许多城市建设资金的缺口。但土地储备属于资金密集型业务,收购资金主要依赖银行,土地出让受制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性,此外,有些收购的土地还需

房地产集团融资管理制度

集团融资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集团及下属各中心、地区公司的融资流程,保证正常的资金供应量,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融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及财务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办法所指的融资,仅包含债务资本融资。 1. 债务资本融资是指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本息的方式融集资金,按方式可分为:借款融资、信用融资、应付债券与融资租赁等;融资对象包括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股东及其他特定的单位及个人。 1.1 借款融资是指通过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股东及其他特定个人借入一定款项,在合同与协议约定的时间内还本付息的一种融资方式;按借款的时间长短可分为:短期借款(一年以内),中长期借款(一年以上);按方式分为: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开发贷款、委托贷款、专项贷款、股东借款或其他借款等; 1.2 应付债券是指按照国家证券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经相关审批机构审批同意后,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一种约定还款期限、收益水平并到期归还本息的一种融资方式; 1.3 融资租赁(长期应付款)是指通过依法成立的融资租赁公司,融回经营所需的租赁物,并在协议约定的该租赁物使用的大部分时间内按期支付租赁费的一种融资方式。 (三)融资原则:集中管理、统一筹措;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期限合理、长短兼顾;综合权衡、降低成本;适度负债、防范风险。 (四)凡有合作方的公司,除按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外,还应根据合作方的要求完成相关的审批手续。 二、管理部门及职责 (一)集团财务中心在股东会、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集团及下

属公司(项目部)的融资管理,财务中心资金部(以下简称“资金部”)是融资活动的具体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1. 拟定融资管理办法、目标与原则; 2. 拟定集团融资需求及计划,履行股东会、董事会审批手续; 3. 拟定具体融资方案,负责搜集相关的融资资料,履行相关的报批手续; 4. 负责具体办理各项融资活动; 5. 负责融资平台的搭建,渠道的拓展与维护; 6. 负责可抵押资产及对内、对外担保的统一管理。 (二)集团下属各中心、公司(项目部)有义务积极配合资金部,完成地区公司(项目部)的融资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1. 参与本公司(项目部)融资方案的拟定; 2. 配合提供融资所需资料(含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基础资料、项目相关证照、公司(项目部)基础资料、相关合同等与融资相关的资料),并协助其完成内部审批手续; 3. 配合资金部完成融资所需合同、协议、担保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4. 配合资金部完成提款、用款、付息、还本等事宜的办理; 5. 就融资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与资金部沟通,协调解决; 6. 配合资金部完成融资渠道的拓展与关系的维护。 三、借款融资的办理程序 (一)借款融资的一般规定 1. 集团及下属地区公司(项目部)的对外借款由资金部统一管理; 2. 资金部根据经营与投资对资金的整体需求,结合地区公司(项目部)的盈利情况,财务状况与资源情况,拟定融资需求、融资计划,提交财务中心总经理、集团总经理初审; 3. 经集团总经理初审通过后,报集团董事会评审,评审通过后形成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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