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人车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2024年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细则

2024年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交通运输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道路上所有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科技手段的运用,形成社会共治的格局。
第四条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要求第五条机动车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必须通过合格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上道行驶。
第六条机动车辆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装备和设施,如防抱死制动系统、安全气囊、稳定控制系统等。
第七条机动车辆的动力系统应符合环保要求,减少尾气排放,促进环境保护。
第八条机动车辆的车身和车载结构应设计合理,保证车辆的稳定性和抗碰撞能力。
第三章机动车辆管理制度第九条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确保车辆信息真实、准确。
第十条机动车辆的车辆年检制度应得到严格执行,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进行淘汰或整改。
第十一条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应持有效的驾驶证上道驾驶,严禁驾驶无证或超龄驾驶。
第十二条机动车辆应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确保车况良好。
第十三条机动车辆的道路使用性质应按照规定分类,严禁私改车辆使用性质,确保车辆用途合法合规。
第四章机动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第十四条对于机动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应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理,如罚款、扣分、暂扣车辆等。
第十五条对于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危害较大的机动车辆,应依法予以吊销驾驶证和暂扣车辆等严厉处罚。
第十六条对于机动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决定,应及时通知当事人,并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利。
第五章机动车辆事故处理第十七条机动车辆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采取适当措施,保障现场安全,并及时报警。
第十八条机动车辆事故的处理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追究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024年校内用车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校内用车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校内车辆安全管理,规范校内车辆的行驶与停放,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严禁非本校教职工的一切车辆驶入校园,更不准将车辆停放在校园车棚里。
二、进入校内的一切车辆车速不得超过20码,发现违规者门卫和保卫人员必须进行劝阻,可以要求离开校园,可以取消其车辆驶入及在校内车棚停车的权利。
对劝阻无效的,门卫、保安及其他教师都有权扣车,再作处理。
门卫、保卫发现情况不作为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在课间,严禁一切机动车辆在校园内穿梭进出,以防止与奔跑追逐的学生相撞造成责任事故。
四、上学、放学学生进出校门口高峰时间段,要主动避让学生,延时开车离校。
严禁一切车辆与学生抢道。
五、小车驾驶合格证获得未超过半年以上驾龄的,不得开车进入校园。
六、严禁进入校内的所有车辆,包括电瓶车和自行车都不得从教学楼底层的中间通过。
七、准许进入校内的一切车辆应无条件接受门卫、保安、学校保卫科人员管理,按规定路线开车,按指定地点和要求停车。
八、本制度对本校教职工、食堂人员、小店人员、校外蔬菜食品商品运送人员、垃圾处理车等一切进入校内的车辆适用。
拾万镇中心小学校____年____月2024年校内用车安全管理制度(二)一、总则校内用车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校内用车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员工的交通出行安全,维护校园秩序,营造良好的校园交通环境。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师生员工和校内用车管理机构。
二、校内用车注册和审批1.所有校内用车必须在校园交通管理办公室进行注册,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校内用车分为学生用车和教职工用车两类,分别需要填写不同的申请表格和提交不同的材料。
3.校内用车注册需要提供以下材料:a)个人身份证明文件;b)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文件;c)车辆行驶证、车辆年检证明和保险证明;d)校内行驶证。
4.校内用车申请经校园交通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准予注册的车辆将获得校内行驶证,并具备正式进入校内行驶的批准。
2024年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规定(2篇)

2024年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规定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当爱惜车辆、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定时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保养,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以确保车辆的行车安全。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行车里程超过4小时,必须配2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
4、驾驶员需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5、认真遵守驾驶员《安全行车十条禁令》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驶;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乘车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行车;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行车;7、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8、严禁车辆在发动机运转中加油;9、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10、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6、驾驶员职业行为规范:遵章守法、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规范操作。
2024年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规定(2)一、引言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是交通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行车安全和交通秩序的维护。
为了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强化行车管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要求1. 司机资质要求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证书和从业资格证明。
在驾驶过程中,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有效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明。
2. 驾驶员身体条件驾驶员必须符合身体条件要求。
每年必须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适合驾驶车辆。
3. 驾驶员培训与考试所有驾驶员必须参加规定的培训课程,并通过相应的考试。
培训内容包括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技巧、紧急情况处置等。
4. 驾驶证点数管理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将扣除驾驶证相应的记分。
2024年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一、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学习、会议,并服从管理部门的管理、调度。
二、行车过程中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证件上岗,文明驾驶,热情服务。
严禁欺行霸市、强拉强运、拒载的现象发生。
三、认真执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收费。
四、正确驾驶车辆,坚持每天对车辆进行例检,定期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严禁驾驶"病车"上路。
五、严禁超员、超速、酒后开车、开疲劳车、带病行驶。
六、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禁止"三品"上车。
七、单车行车____公里以上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____小时,____小时内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____小时。
八、夜间不得在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行驶。
车辆管理制度一、公司经理负责车辆管理的全面工作,车辆驾驶员为第一责任人。
二、严把车辆技术关,安全员应全面掌握车辆的车况、技术状况,及时通知车辆第一责任人进行车辆的二级维护、年检、年审、综检、春检、保险。
坚持车辆的例检制度,严禁"病车"上路。
三、严把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关。
没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龄的人员不得从事道路客运,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或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人员驾驶。
四、严把"包车"管理关。
跨区包车必须办理临时线路牌,开具客运路单,单车行车____公里以上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____小时,中途须休息____分钟以上,____小时内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____小时。
五、对车况较差,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一律报废更新,杜绝非法拼装、改装车、报废车从事道路客运。
六、车辆实行"公司化"经营,不能"以包代管",必须落实对车辆的管理内容、管理人员和管理责任。
2024年行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2024年行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适应铁路改革发展需要,切实保障机务行车安全,依据《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和《呼和浩特铁路局机务行车安全管理细则》,结合我段行车安全实际,重新修订《呼和浩特机务段行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
第2条全段干部职工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从严治本,基础取胜,规范管理,强基达标”的指导思想,着力从“基层、基础、基本功”抓起,以执行一次乘务作业标准为管理主线、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为管理核心,不断探索和把握机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运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机车乘务员技术业务素质,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日常考核,强化现场控制,努力实现行车安全“有序可控、基本稳定”。
第3条本实施细则所规定的行车安全管理的原则、制度、标准和有关要求,各级行车安全管理和生产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严格执行。
第二章分级管理及职责范围第4条机务行车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职能作用。
第5条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铁道部、铁路局各项规章制度和作业标准,执行铁路局制定的各项管理办法、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安全措施和有关规定;根据铁路局文件要求,结合运输生产实际情况,制定细化落实办法、措施;参与相关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规检查和日常考核。
第6条教育科和运用车间要组织机车乘务员认真学习铁路局制定下发的____项安全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以确保非正常行车安全。
1.防止冒进信号安全措施。
2.防止超速运行安全措施。
3.防止自动闭塞区段列车追尾安全措施。
4.防止列车折角塞门关闭安全措施。
5.防止断钩安全措施。
6.防止调车作业事故安全措施。
7.防止弓网故障安全措施。
8.防止坡停安全措施。
9.机车防火安全措施。
10.机车防溜安全措施。
11.防止道口交通肇事和路外伤亡安全措施。
12.施工行车安全措施。
2024年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规定(二篇)

2024年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规定驾驶员务必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并严格遵循相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驾驶员应秉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致力于为货主提供安全、高效、便捷且舒适的运输服务。
驾驶员应关爱车辆,定期对车辆的主要机件进行检查,并按时进行检修与保养。
在发现车辆存在故障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修复,以确保行车安全。
驾驶员需定期核验车辆相关证件的有效性,确保在出车前证件齐全。
当行车里程超过____小时时,必须配备____名驾驶员,且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____小时。
驾驶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及心理职业适应性检查,以确保身体健康与心理状态良好。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行车十条禁令》:1、严禁未取得驾驶资格或未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驾驶车辆;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乘车;3、严禁酒后驾车或疲劳驾驶;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行车;7、严禁在无人看守铁路道口与火车抢道;8、严禁车辆在发动机运转中加油;9、严禁直流供油、冬季严禁使用明火烤车;10、严禁在雨雪道路或涉水后高速行驶。
在职业行为规范方面,驾驶员应遵循以下原则:遵章守法、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提供优质服务以及规范操作。
2024年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规定(二)驾驶员务必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规则,以确保行车安全。
驾驶员应秉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致力于为货主提供安全、高效、便捷且舒适的运输服务。
驾驶员应爱护车辆,定期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并按期进行检修与保养。
若发现车辆存在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维修,确保行车安全无虞。
驾驶员需定期检查车辆相关证件的有效性,确保出车时证件齐全。
在行车里程超过特定小时数时,必须配备相应数量的驾驶员,且任何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小时数。
2024年行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2024年行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适应铁路改革发展需要,切实保障机务行车安全,依据《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和《呼和浩特铁路局机务行车安全管理细则》,结合我段行车安全实际,重新修订《呼和浩特机务段行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
第2条全段干部职工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从严治本,基础取胜,规范管理,强基达标”的指导思想,着力从“基层、基础、基本功”抓起,以执行一次乘务作业标准为管理主线、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为管理核心,不断探索和把握机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运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机车乘务员技术业务素质,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日常考核,强化现场控制,努力实现行车安全“有序可控、基本稳定”。
第3条本实施细则所规定的行车安全管理的原则、制度、标准和有关要求,各级行车安全管理和生产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严格执行。
第二章分级管理及职责范围第4条机务行车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职能作用。
第5条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铁道部、铁路局各项规章制度和作业标准,执行铁路局制定的各项管理办法、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安全措施和有关规定;根据铁路局文件要求,结合运输生产实际情况,制定细化落实办法、措施;参与相关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规检查和日常考核。
第6条教育科和运用车间要组织机车乘务员认真学习铁路局制定下发的____项安全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以确保非正常行车安全。
1.防止冒进信号安全措施。
2.防止超速运行安全措施。
3.防止自动闭塞区段列车追尾安全措施。
4.防止列车折角塞门关闭安全措施。
5.防止断钩安全措施。
6.防止调车作业事故安全措施。
7.防止弓网故障安全措施。
8.防止坡停安全措施。
9.机车防火安全措施。
10.机车防溜安全措施。
11.防止道口交通肇事和路外伤亡安全措施。
12.施工行车安全措施。
13.区间救援安全措施。
2024年煤矿斜井人车规程细则(二篇)
2024年煤矿斜井人车规程细则第一章总则第l条为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62条关于防坠器(断绳保险器)试验的规定,以保证人车安全可靠地运行,特制定矿用《斜井人车试验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2条对新安装或大修后的人车,在下井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速(注:人车下放运行时的速度)空栽(空车与乘载一人的重量)、重载(空车与满载人员的重量)脱钩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3条使用中的人车,要求每天至少做一次静止手动落闸检查,人车试验周期不少于下述规定:每半年进行一次空载全速手动闸试验,每年进行一次空载全速脱钩试验,每两年进行一次重载全速脱钩试验,台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4条新设计或改进制造的人车须送煤炭科学研究院抚顺研究所“提升运输安全设备检验站”(下称检验站)进行检验。
使用中的人车发生重大事故,因技术问题有争议时,也可送“检验站”检验。
检验内容按抚顺研究所“检验站”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5条本《细则》如与《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煤矿安全规程》为准。
第6条本《细则》的修改、解释权属煤炭工业部。
第二章试验前的准备工作第7条试验地点应选在人车运行斜井的下部或在地面与运行斜井坡度相同的斜坡上。
试验地点的轨道铺设质量应达到《煤矿窄轨铁路维修质量标准》中的“优良品”等级。
第8条在试验地点下部____至____米处,应加设牢固的密集支柱,并堆放装满木屑的麻袋等缓冲物,或者设有其它形式的挡车装置。
第9条重载试验时按列车满载乘人数量准备足够的麻袋,每袋装砂(土)____公斤(相当于一个乘人的重量),并均布在座位上。
第10条____RC型人车试验,应按“人车使用说明书”(下称说明书)中的要求和尺寸准备好足够数量的缓冲木,缓冲木不应有节子和裂纹等缺陷,以免影响制动的平稳性。
对____RB型人车准备好由____毫米6(37)交捻的缓冲钢丝绳。
第11条试验前,首先对人车各部件的联结及其灵活性进行详细的检查:各联结部位的绳、链、环、销、垫等应连接可靠。
2024年车辆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车辆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如下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合理安排调度车辆,保障生产、抢险及其它公务用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机动车辆。
第三条本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副总以上的专用车辆由副总本人或专职司机自行管理)。
公司公务车及维修车的证照、年审、保险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人员与司机共同办理;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清洁由各车司机负责。
第四条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非本市城区)用车,须事前预约申请,综合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用车,并指派车辆出车;部门维修车辆在正常情况下由本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量自行安排,但须节约用油,减少不必要的出车次数,公司如有其它工作需要调动部门车辆出车,在不影响正常维修抢险任务情况下,所属部门应服从综合管理部的安排。
第五条公司人员一般不得申请个人用车,因重病就诊、重病住院和个人紧急等特殊情况必须用车的,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可以用车。
第六条各部门用车应设置《车辆使用及运行记录台账》,详细记录每日车辆的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车事由及部门,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综合管理部每月核对一次运行台账。
第七条各类机动车辆下班后(中午、晚上),应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公司院内),钥匙交调度(带班负责管理)。
星期六、日及节假日缴款车照常缴款。
第八条驾驶员不得私自向外借车、换车或出私车。
因向外借车、换车、出私车以及不遵守交通规则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全部由驾驶员本人负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九条车用油料由综合管理部按照公司标准统一管理控制(详见燃油费补贴标准及管理办法),综合管理部有义务对油耗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测算,合理调整用油标准,控制管理费用。
第十条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特殊情况需到非定点厂修理,须说明理由,经部门领导和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综合部监督方可维修。
第十一条公司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确需进厂维修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单,部门经理审定,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维修。
2024年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为了加强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的预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办法。
一、公司成立交通安全领导组,成员如下:组长:总经理副组长:主管安全副总经理组员:各部门负责人二、安全生产部是公司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交通安全和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制订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2.负责管理公司车辆,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文件,定期对有关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负责办理车辆的养路、保险、税收、年审等有关手续。
4.负责车辆调度,派车要填制派车单。
5.负责驾驶员的管理,组织安全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对司机的安全规章执行情况和车辆的维护、保养情况定期检查督促,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
6.负责车辆燃油、维修等有关费用的管理,制订办法,加强检查考核,努力降低各项费用。
三、交通安全管理1.定期对司机和有关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考试,司机考试不合格待岗培训。
2.公司除每年至少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交通法规知识教育外,重大节假日前也要组织相应的教育,要求职工无论是开车、骑车或是步行都要模范地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
3.出车前必须提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做到油满水足,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出车。
4.乘人、载货车辆不准超载、超速,出长途车时,驾驶员事先要充分休息,严禁疲劳驾驶。
四、车辆管理1.车辆实行两级管理,公司使用车辆由安全生产部管理;分支机构配属或租赁的车辆由分支机构自行管理。
2.所有车辆要建立单车行使记录台帐,每次用车后详实记录行车里程、时间、往返地点、用途、使用燃油量等项目,将车辆行使记录作为车辆耗油、维修、保养、大修、报废的依据,也作为对驾驶员工作质量考核的依据。
3.市区内使用公司车辆需提前一天申请,由安全生产部负责派车。
出本市用车必须由总经理批准,临时用车由安全生产部安排。
4.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每年要编制计划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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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人车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人车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行驶的司机和车辆。
第三条本规定的主要目标是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规范驾驶行为,促进交通安全、舒适和高效。
第四条司机和车辆应遵守本规定的规定,经营车辆和驾驶员应加强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增强安全意识。
第五条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本规定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便利条件,鼓励公众参与交通安全管理。
第二章司机行为规定
第六条司机应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和道德品质。
第七条司机不得在驾驶过程中饮酒或服用麻醉药品。
第八条未满18岁的人禁止驾驶机动车辆。
第九条司机不得使用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禁止短信、电话和其他形式的通讯。
第十条司机应保持注意力集中,注意行车安全,不得驾驶疲劳或患病的状态。
第十一条司机不得超速行驶,不得闯红灯、逆行或违法超车。
第十二条司机应遵守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给予其他车辆和行人让行的权利。
第十三条司机应保持车辆良好状态,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安全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章车辆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车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技术和安全标准。
第十五条车辆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检验和审查。
第十六条车辆运营单位应确保车辆保险和责任险的有效性,定期检查和更新保险单。
第十七条车辆应安装监控设备和事故记录仪,并保证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车辆运营单位应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定期检查驾驶员的资格和行驶记录。
第四章交通安全设施和服务规定
第十九条交通安全设施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要求安装和维护。
第二十条交通管理部门应提供交通安全服务,包括指导、咨询和救援。
第二十一条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交通安全意识。
第二十二条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合作,共同推进交通安全事业的发展。
第五章处罚和处分规定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的,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严重违反本规定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或撤销驾驶证,暂扣或注销机动车牌照。
第二十五条故意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事故或损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