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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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一、总则

1、为加强生产部生产工作中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条例。

2、生产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主管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车间、班组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1、生产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生产部主管和各车间、小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对本部门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生产部主管担任。

2、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生产部主管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组织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3、生产部各车间、小组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要协助生产部主管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处理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4、安全生产科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

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动力设备科负责人做好设备、工具等的安全检查工作,督促班组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各车间、小组负责人要及时向生产部主管报告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5、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6、安全管理网络图:

三、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一般规定

⑴、认真学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法规、制度和标准,发现违章及时制止。

⑵、努力学习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和安全知识,人人都要牢固树立起强烈的自主保安防护意识,在履行本职工作时,防止本人和他人发生工伤事故。

⑶、认真执行安全管理标准和有关管理制度,根据需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⑷、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主管领导在安排工作的同时,必须注重安全。并坚持对本车间(小组)员工的安全防护进行监督和检查。

⑸、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⑹、酒后不准上班、班中不准喝酒。

⑺、不准在车间内穿背心、短裤、拖鞋、赤脚、打闹等有碍安全生产的行为。

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具体规定

生产部主管的职责:

(1)、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对全体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负责。

(2)、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政策、法令、法规和公司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指示、决定,结合生产部生产实际,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措施和意见。

(3)、审定并督促落实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活动及安全生产计划和措施,审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年度安全工作总结。

(4)、组织、督促各类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组织制订和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计划并向公司报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实施情况。

(5)、组织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审查事故调查报告,对重大事故及未遂事故做出定性分析,对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者做出处理决定。

安全主任的职责:

(1)、协助生产部主管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制订或修订劳动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实施,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经常组织

检查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者进行纠正、教育和处理。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生产部主管研究处理。

(4)、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排除;排除隐患时须停机,并有醒目的停机标识和监护人员,未排除安全隐患不得生产。

(5)、组织对重大未遂事故,重复性轻伤事故和事故苗头的调查分析,向生产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6)、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员工安全教育,组织新员工、调转工人、复工和调岗人员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坚持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

(7)、督促安排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阻止无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8)、督促生产现场通道畅通,安全标志正确、醒目,物料堆放整齐、牢固,不超高。

(9)、督促动力设备科在设备检修、安装、搬迁时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10)、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11)、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组长的职责:

(1)、负责领导班组安全工作,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和布置的工作措施。

(2)、组织班组员工学习安全知识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操作技术指导,搞好班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3)、收集并报告安全生产的好人好事。

(4)、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得安排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单独上岗作业,发现不安全因素及违规者,应立即制止并报告。

(5)、发生工伤事故、事故苗头时,负责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车间主任或安全生产科负责人;配合调查分析,研究制订和实施防范措施。

生产工人的职责:

(1)、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参加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和考试。

(2)、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活动,本人能整改的事故隐患立即整改。

(3)、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各类安全防护装置,对使用的各类工具、设备等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向班组长汇报。

(4)、在作业中要互相关心,注意他人安全;自己不违章作业,发现他人违章应及时劝阻、制止。

(5)、不操作非本人使用的指定设备,按规定保养维护指定使用设备。

(6)、设备出现故障,必须停机,由指定人员排除,严禁在机器运转时修理设备、更换零件、处理故障及用铁器、棍棒疏通物料;不许将头、手及身体任何部位伸入机器内。

(7)、作业现场发生事故时,应保护现场,报告班组长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范建议。

四、教育培训制度

本教育制度规定了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教育。

1、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

⑴、办安全简报,及时沟通公司内外安全信息。

⑵、陈地教育。在明显部位、地点张贴安全挂图,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

⑶、影视教育。组织职工观看安全教育电影、电视。

⑷、设立警牌。在厂区及岗位旁设立醒目安全警牌,提醒职工注意安全。

2、三级安全教育

⑴、厂级安全教育

A、由生产部主管或安全生产科负责,采用本公司教育大刚内容进行教育。

B、教育的主要内容为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各种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和标准;本公司生产特点介绍,安全生产基本要求,防火、防爆等知识;安全生产中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和教训等。

C、新工人进厂经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

⑵车间级安全教育

A、由新职工所在车间的负责人进行教育,教育内容为本车间的生产特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车间常用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等。

B、受教育面为100%,因故未受教育的必须补课,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

⑶、班组级安全教育

A、由新职工所在班组长负责进行教育,内容为岗位操作法;岗位事故案例及预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装置及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穿戴规定。

B、受教育面为100%,经考试合格后,在指定师傅带领下参加学习操作。

3、三级安全教育必须建立教育档案。其他安全教育必须有具体记录。

五、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更好地促进生产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现场管理,做到有序文明生产,特制订本规定。

安全检查

1、职工个人的安全检查应24小时不间断,加强开展“三不伤

害”活动。

2、班组必须对所管辖区域进行生产过程中的全过程监控,从

“人、机、料、法、环”等方面检查所辖区域的不安全因

素。

3、车间应组织相关人员每星期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工

作。

4、生产部每周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5、安全生产科将经常性不定期的对车间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奖励与处罚

1、生产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

上,由生产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

2、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粉尘、噪音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3、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发生重大事故,对事故发生的各级负责人给予扣发不超过当月工资收入20%的处罚。

5、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发生的各级领导人和责任人追究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6、对事故责任者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7、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金额500元 (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8、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

9、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10、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是指需休息10日以内同时医疗费用在500元以下,且不能达到工伤等级的。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3)、死亡。

11、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50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5000元,不满1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5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5万元的事故。

12、发生事故后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立即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生产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并应在24小时以内向公司报告。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有责任的人做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13、每次检查都应认真对待,检查结果要有记录,不符合要求的开具整改通知单,通知单须责任落实到个人,定期整改,整改措施用书面形式反馈,并进行再检查确认。

六、安全生产通则

1、员工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严

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法制观念,牢

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生产作业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机械转动部位作业不准戴手套。3、正确使用各种工装设备及设施,注意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和设

施的安全运行和使用。

4、不准随意拆除或损坏照明、信号、仪表、警戒标志等各种安全

装置。

5、新进员工、实习、培训及临时人员、劳务工、变换工种人员,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及考试不合格,不准独立操作。特种作业人

员须经专业培训并取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6、工作时应集中精力,坚守工作岗位,不准随意启动与己无关的

设备;不准把设备擅自交给他人使用;不准做与本岗位无关的

事;不准带无关人员进入;不准穿拖鞋、背心和赤膊、班前、

班时不准饮洒。

7、两人以上作业时,必须有主有从,相互照顾配合,确保安全。

8、严禁违章指挥及违章操作,工具设备不得超重、超压、超载、

超负荷使用。

9、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运物下通过或停留。

10、高处作业时,严禁向下投掷工具、材料、余料等物件,随身携

带的工具、物件需放稳妥,防止落下伤人。

11、爱护各种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用,放置地点的周围,不得堆

放其它物品。

12、物品堆放必须确认牢固可靠,并作出相应标志后放可离开作业

现场。

13、变配电站、气站、空压站等要害部门,未经同意不得入内。

14、生产作业场所要按清洗、清扫、整理、整顿和定置管理的要求,

认真作好文明生产,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

1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气源,熄灭火种,

检查清理场地。

16、发现有危及安全的情况,有权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如遇突发

事故或重大险肇事故,要及时抢救,并立即汇报保护好现场。

当事人必须如实填写《工厂安全事故报告》,详细说明事故生产

经过,不得隐满、谎报、虚报。

七、安全处罚细则

1、不戴安全帽的每次10元,高处作业不挂好安全带每次20元。

2、戴手套操作行车每次10元。

3、戴手套操作设备按扭每次10元。

4、工具、设备超重、超压、超载、超负荷使用每次50元。

5、戴手套操作摇臂钻每次10元。

6、在车间内穿背心、短裤、拖鞋、赤脚每次每项5元,并责令改

正。喜闹每次50元,班前饮酒50元并停止作业,当班时饮酒

200元并停止作业。

7、攀登吊运中的物件每次20元,从吊运物件下方通过或停留每次

10元。

8、用一只吊钩同时吊运二件或二件以上物件每次10元。

9、高处作业向下投工具、材料、余料等物体每次20元。

10、下班后不切断设备电源、气源每次每项5元,难以确定个人的,

由班长或当班负责人承担。

11、半龙门吊上站、坐机架上开行车每次10元。

12、违反其它《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中条款的根据情节轻重,安全

生产科有权作出相应处罚。

13、班组内按月人均处罚10元及以上的,处罚带班长当月50元,

车间内按月人均处罚5元及以上的,处罚车间主任当月200元,车间主任助理100元。

八、职工工伤处理办法

总则

1、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

偿和康复的权利,结合生产部实际,制订本办法。

2、生产部所有职工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3、工伤救助资金由生产部统筹,公司设立工伤救助基金,对工伤

职工提供经济补偿。

4、工伤救助基金根据生产部实际产量,以每吨元筹集。工伤范围认定

1、职工由于下列情形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

⑴、从事生产部日常生产工作或由车间(小组)负责人临时指定

的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车间(小组)负责责人指定,

但从事直接关系生产部利益的工作的。

⑵、经车间(小组)负责人按排或同意,从事与车间(小组)有

关的技改工作的。

⑶、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⑷、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工作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

伤害的。

⑸、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⑹、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企业利益的。

⑺、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它不可抗

力的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失踪的。

⑻、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

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

⑼、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

伤。

⑴、犯罪或违法。

⑵、自杀或自残。

⑶、斗殴造成的伤害。

⑷、酗酒至伤。

⑸、蓄意违章造成伤害的。

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待遇

1、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

职业病所需的医疗费用(含挂号费、往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公司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

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

通、食宿费照本公司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职工用药范围,参照市职工医保用药目录执行。工伤医疗

期间,公司不得解除或终止其劳动合同以及作开除、解雇、辞

退处理。

4、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

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5、伤残补助标准参照省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执行。

6、本办法与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有冲突时以国家、地方法律、

法规为准。

安全员考核试核办法

为确保生产部安全生产,保正员工的人生安全和公司的材产安全,更有效的发挥生产部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益,设立车间安全员及考核方法。

车间安全员设立以班组为单位,每班设立一位兼职安全员,原则上以带班长担任。

生产部对兼职安全员实行考核制度,按月进行奖罚。奖罚标准计算如下:

奖罚金额=车间单线单班月产量*0.3*(1-事故次数*事故系数)事故系数分为四级

一级——轻伤或一般事故——系数为1

二级——大事故——系数为1.5

三级——重伤或重大事故——系数为2.5

四级——死亡或特大事故——系数为5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17(全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17(全文)不论是建筑还是施工企业,不管你是任何单位,安全工作是第一位的。搞好安全工作,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证,是提高职工生活水平、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的基础。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欢迎大家阅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国境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

理。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9)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成,负责: (1)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 (3)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全生产责任人:厂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详见机构表) 4、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厂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各车间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9、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及人身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承建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抗震加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运行和管理均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公司编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进行编制。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四条公司成立生产管理安委会,下设安全科,全面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工程处(分公司)及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形成自上而下的管理网络体系,逐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横向到边、竖向到底。 第五条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公司安委会以总经理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一名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工作或副总经理级领导担任安全委会副主任。各单位的第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且必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条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编制、报审:有技术负

责人(技术员)编制,项目部有关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材料保管员、机械管理员)会签后报副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5000㎡以下工程由副总工程师批准),审批后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方可实施。 第七条项目部管理人员须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安全员须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特殊工种【起重工(塔机、上人电梯、物料提升机)、信号工、绳索工、架子工、电焊工、电工、司炉工等】须经有资质培训中心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八条工程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进行危险部位人员的疏散,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保护好现场。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进场调查期间,工程处(分公司)、项目部予以协助。 第九条工程处(分公司)、项目部在施工期间发生死亡或重伤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年终取消先进评选资格。 第三章安保体系的建立 第十条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层层把关。 第十一条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项目部管理人员强弱配备,发挥各自的专长,形成自上而下的整体管理网络,安全保证体系须将承包人和班组长纳入。 第十二条建立切实可行的检查制度(各工序分部工程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分项工程由技术员组织、安全员参加),制度要细化,检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1 目的和范围为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做到有计划地改善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和员工劳动条件,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公司安全费用投入得到保障,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2 职责 2.1 公司总经理对安全费用投入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2.2 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2. 3 财务部负责对安全费用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做到专款专用。 2. 4 各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投入计划,编制安全投入报告,具体实施安全经费投入,建立本单位安全费用投入台帐,并汇总到安全环保部。 3 管理流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流程图如下:

4 管理程序 4.1 安全费用的范围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包括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 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4.2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危险品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1.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2.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3.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施行时间 2003年11月24日公布,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共8 章71 条。 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 2007 年6月1日起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理条例》对生产安全事故作出了明确的分类。 根据生产安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 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 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 亿元以 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 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 者 10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上5000 万 元以 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

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三、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 一)主要负责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1 条第1 款的规定,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在这里,“主要负责人”并不仅限于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而是指对施工单位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施工 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4、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产 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1 条第2 款规定,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 员担任。“相应执业资格” 目前指建造师执业资格。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1 条的规定,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

企业制造部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企业制造部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一、总则 1、为加强制造部生产工作中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条例。 2、制造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经理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车间、班组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1、制造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制造部经理和各车间、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对本部门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制造部经理担任。 2、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制造部经理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组织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3、制造部各车间、科室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要协助制造部经理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处理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4、 安全生产科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动力设备科负责人做好设备、工具等的安全检查工作,督促班组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各车间、科室负责人要及时向制造部经理报告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5、 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6、安全管理网络图: 三、 1、 一般规定 ⑴、 认真学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法规、制度和标准,发现违章及时制止。 ⑵、 努力学习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和安全知识,人人都要牢固树立起强烈的自主保安防护意识,在履行本职工作时,防止本人和他人发生工伤事故。 ⑶、 认真执行安全管理标准和有关管理制度,根据需要提供有

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标 准版)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近日,国务院颁布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是我国第一部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行政法规。12月12日,建设部召开全国建设系统电视电话会议宣传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讲话中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的批示。曾培炎副总理在批示中指出,建设工程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贯彻国务院《条例》,严格管理,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质量,切实保障施工人员安全,维护广大用户利益。元旦春节之前,要对所有在建工程和市政设施进行一次专

项检查,排除各种隐患,努力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汪光焘强调指出,我们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认真落实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加强法制建设、狠抓基础工作、深化安全整治、强化安全监管,扎扎实实地做好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开创安全生产的新局面。 近年来,全国建设系统加强了建设工程安全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年年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一定成效。施工作业和生产环境的安全、卫生、文明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但是,我们不能不看到,由于我国正处在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期,建筑业的规模逐年增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一直居高不下,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2003年1至10月,全国建筑施工发生事故1001起,死亡1174人,每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为6.42,与往年相比,虽然每百亿元产值死亡率略有下降,但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呈上升趋势,部分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落实《条例》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

编号:SM-ZD-10803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制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1)应该掌握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安全管理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令和法规。 (2)必须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确定安全生产的根本宗旨,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首先考虑的是安全。 (3)安全管理制度必须适合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之前,应充分研究企业生产的工艺流程、危险源分布、员工的教育和学历状况、事故记录、环境状况等因素。 (4)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要贯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即制度要涵盖到企业生产的所有场所、所有人,现代企业的任何一个人的失误、违章,任何一个部件,哪怕一个螺丝钉损坏,都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2.1.起施行)中 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标准”的规定: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三十三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 (二)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第五十八条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样本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公司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照国家关于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公司必要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寻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详细规定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重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岗位或者将要进行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涉及:1.设备安全状态与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与否有效; 2.规定安全办法与否贯彻; 3.所用设备、工具与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堆放与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品与否准备齐全,与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与否明确。 (二)寻常安全生产检查。重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要进一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状况,重要内容是: 1.与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问题; 2.职工与否遵守劳动纪律,与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合与否符合安全规定;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与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重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梯、电气设备、

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送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管理,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目的,特制定如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期间、定经费,保证隐患整治贯彻,并将整治贯彻状况报有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治隐患,要采用强制性防护办法,并分别纳入技术办法安排和检查筹划内,贯彻限期整治。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治不力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治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治,因迟延整治而导致事故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解决。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因素暂时不能整治,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协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规定及规定原则贯彻隐患整治任务人员,因而而酿成不良后果,将依照关于法律法规进行解决,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公司安全员及其他操作人员发现隐患,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治。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 2、普通隐患必要在当天整治,重大隐患视状况在最短时间内整治到位。

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XX有限公司 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XX有限公司

目录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 (3)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4)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制度 (5)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8)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9)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1) 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制度 (14) 职业病防治管制制度 (16)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9)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20)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3)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4)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28) 应急救援制度 (31) 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35)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保证公司生产安全、环保、稳定、长周期运行,保证公司更好地履行安全、健康、环保的社会责任,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 (一)组织机构: 公司管理层安排一人作为兼职安全管理员。 (二)机构职责 1、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规范,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3)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各项规定,组织制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4)参加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专项方案的审核,现场机械设备及防护设施的验收,及大型机具设备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 (5)组织并参与安全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最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全文

最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全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 文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七条安装、拆卸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设施,须由具有相应 资质的单位承担。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 手续并签字。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测期限的,须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出具安全 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二十四条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总承包和分包 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不服 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 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1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2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3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脚手架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5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第二十七条施工前,施工单位项目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 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起重机械、用电设施、脚手架、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 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 施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的,由总承包单位、分 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 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 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第五章监督管理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职责汇编 编制: 审核: 批准: 批准日期: XXXXX公司

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职责 1.每月一次安全生产调度例会,总结上次会议问题的解决问题并安排安全生产计划。 2.组织建立总体安全生产目标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将目标分解至各个部门,每年年底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依据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3.组织学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同时作出公司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决策。 4.审核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批准审核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实施计划。 6.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对各自所属所管部门的安全管理方面建立有关制度,并进行日常检查、监督和指导;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改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机械设备、电气、动力等装置,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负责组织对各种机械和电房装置等的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校验工作,以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工作; 4、组织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解决,按期完成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5、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工人公司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 3、组织制订,修订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5、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6、监督检查安全禁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7、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对公司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9、检查督促生产部搞好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10、协助安委会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组织考核; 11、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例会,使安全文明生产工作持续改进; 12、组织参加安全检查,随时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年月日国务院第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第三章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 全事故,保障企业员工生命和集体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经济 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生产的关键。因此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 负责。 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 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 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所属单位、项目经理部及个人,给予奖励。 第四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个员工都必须在各自的

岗位上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公司领导安全职责 第六条董事长职责 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公司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指示、决定; (二)在董事会拟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时,要有安全生产内容; (三)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总经理职夷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指示、决定和董事会有关安全生产的决议; (二)全面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监督各副总经理和各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三)主持召开安全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四)审批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培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模拟试题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模拟试题 一、单项选择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的方针。 A 安全第一、项防为主 B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C 安全第一、用户至上 D 全员管理、安全第一 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注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描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A工程监理企业 B建设单位 C 设计单位 D规划部门 3.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在组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A工程监理企业 B.施工单位 C.设计单位 D.建设单位 4.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A工程监理单位B.施工单位C.设计单位D.建设单位 5.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列人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的工措施所霞龙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A工程监理单位B.施工单位C.设计单位D。建设单位

6.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工程监理企业B.建设单位C.设计单位趴施工单位 7.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人通沮o、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A.建设单位B.设计单位C。施工单位D.工程监理企业 8.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对勘崭、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2)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3)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A1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 B.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C.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D.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9.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用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田俟责任: (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2)发现安全事故因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与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与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就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瞧、三通过”。 4、对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得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得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 要求得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与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二、安全生产与岗位责任制 、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得安全生产工作,就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总责。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得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得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与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得发生。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得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与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得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7、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得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得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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