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申报常见问题

出口退税申报常见问题
出口退税申报常见问题

出口退税申报常见问题

生产企业

1、问:同一报关单或核销单的单证收齐标志不一致?做数据一致

性检查时提示同一报关单或核销单的单证收齐标志不一致?

答:由于同一报关单或核销单下的某条记录漏做了,没做收齐,把这一条找出来收齐即可。

2、问:红冲的具体做法是什么?

答:假如差不多做收齐,先撤销单证收齐,再在“生成出口物

资冲减明细”中选择出要冲减的明细作冲减处理,第三步在当

月出口明细里把负数明细报关号、核销单号删除,最后增加正

确的数据。

3、问:生成明细数据时,提示上月明细数据尚未申报?

答:由于误把上月明细数据撤消,从而导致那个问题,请把上

月的明细和汇总重新生成下即可。

4、问:12月底出口,于次年1月份记销售,如何录当月出口?

答:需在出口明细物资录入时,把所属期标识改成上一年份,

其他和平常一样录入。比如2018年1月在当月出口明细里录入

出口日期是2018年12月的明细,那么所属期是2018年,所属

期标识应该是2018年。

5、问:企业在录入“出口物资明细申报录入”的时候,单证不齐如

何录入?

答:企业在填写“出口物资明细申报录入”的时候,报关单、核

销单项为空,单证标志录入BH(B表示报关单,H表示核销单)其他项目按出口信息录。

6、问:在做单证收齐时,序号如何填写?

答:在录入时,能够全部填0001,等全部单子录入完毕后,点

序号重排就能够了。

7、问:单证收齐时做了红冲,增加正确数据时应按照哪个汇率运

算?

答:按记销售时的汇率。也确实是说一正一负金额要一致。8、问:.“本月单证不齐出口销售额与申报明细表数据不符”的现

象?

答:这是由于在生成汇总申报表后发觉基础数据有错误,改动

基础数据后,对汇总申报表中的数据没有更新造成的,解决的

方法是更新汇总表中的数据,举荐的方法是将汇总表的数据全

部删除,重新录入。

9、问:6月份有一笔出口当时是单证不齐录入,在8 月份发生了

部分退运在申报系统中该如何样操作?

答:第一步:在8月份“收齐单证记录”中将原先6月份的单

证不齐记录进行收齐。

第二步:在8 月份“生成物资冲减明细”表中找到原先那条记

录用红字进行冲减(全额冲减),冲减的所属期为8 月

第三步:在8月当月“出口物资明细表”中录入一笔单证齐全

的正确的记录。

10、问:录入出口明细中进料加工手册号时,什么缘故提示手册没

登记?

答:在录入进料加工手册前,要先进行进料加工手册的登记的录入。

11、问:在生成出口物资冲减明细时系统提示:“该冲减所属期数据

差不多申报,不能生成冲减记录。”如何处理?

答:这可能是差不多生成了本月的明细申报数据,因此不能生成冲减记录。请先撤销本月申报明细数据,再进行冲减,最后重新进行明细生成。

12、问:复出口商品有专门多种,如何录入商品代码?

答:关于有进料加工业务的出口企业在做“进料加工手册登记录入”时,只能填写一个复出口商品代码,一样情形可选择占该手册权重最大的商品代码录入。

13、问:本月没有出口业务,《明细表》各项目没有数据,如何办?

答:假如本月未发生出口业务,不需要录入当月出口数据,

只需录入增值税报表,生成汇总表即可。

外贸企业

1、问:外贸企业,在录入出口物资明细时,系统不显示退税率?

答:录入出口物资明细时,系统的退税率为灰色,等进货明细录入完毕,在进行“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后,系统会自动生成退税率。

2、问:进行“换汇成本检查”后提示:没找到换汇成本检查数据?

答:一种可能没有录入任何数据。另一种可能录入的数据没有进行“审核认可”

3、问:关联检查不通过?

答:同一关联号项下进货数量与出口数量录入有误。

4、问:出口明细中“出口进货金额”与进货明细中“进货金额”不符?

答:这种问题要紧是由于多张出口报关单对应存在多张进货发票,因而造成系统在运算出口单价与进货单价不一致,但总金额是保持一致的。在日常申报中只要确保录入的总的“进货金额”不错,总的“报关金额”不错即可。

5、问:确认正式申报时系统提示“无预申报数据,无法确认正式申

报”?

答:第一检查进货与出口明细表中的数据是否设置了审核认可

标识,且标识都为“R” ;再进行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换汇

成本检查、数据一致性检查,若检查中没有提示错误则可生成

预申报数据进行预审。预审后读入反馈信息查看反馈疑点无误

后便可确认正式申报数据。

6、问:申报批次该如何填写?

答:假如那个所属期是第一次申报,那么批次确实是1,如是第二次申报,批次确实是2,以此类推。

7、问:关联号录入有何要求?

答:关联号在一个退税年度不能重复。外贸企业一笔出口业

务能够对应多张增值税发票和多条出口记录,均为一个关联

号。

8、问:想撤消正式申报后的数据如何办?

答:审核核反馈处理——已申报出口明细数据查询——选择出

需要的关联号——点“认可申报”转为待申报。

9、问:转正式申报打印时,提示“没有打印数据”?

答:申报数据的“申报年月”与进入系统时的“所属期”不符。

其他问题

1、问:预审反馈信息出口无此报关单、无此核销单?

答:一种可能由于海关、外汇治理局的电子信息没有及时更新传输到国税进出口处。另一种可能是企业没有在电子口岸中提交出口业务的信息。

2、问:申报系统中的所属期是指什么呢?

答:生产企业一样指当月物资出口同时在财务上做了销售收入的月份。外贸企业指当月需申报的出口业务中最大的出口日期

所处的月份。

3、问:数据录入完成后,用不用做序号重排?

答:要做序号重排,由于数据录入完成后,需要对录入的数据进行重新排序,假如录入的数据中有序号重复的,将不能生成明细申报数据。

4、问:录入商品代码后征税率显示为17%,退税率是空的,请问

退税率为何不显示?

答:说明这种商品不退税。

5、问:在申报时不能录入部分商品代码,无法正常申报?

答:两种情形:一是在系统中输入商品代码后系统提示该商品

代码为非差不多商品。那么就依照前几位的提示,在商品码库

中找到相应的代码能够看到后二位是什么。二是在录入商品时

提示“无此商品码” 。这种情形是海关使用了部分新的海关代

码,而系统的商品代码未更新。

6、问:上传文件时,提示“分类治理代码不一致”?

答:在“系统爱护”中的“系统配置” ,“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 ,能够把分类治理代码进行修改。

7、问:如何样录入补办报关单?

答:外贸企业选择基础数据采集——单证申报录入——其他单

证申请表——补报关单申请表

生产企业选择基础数据采集——免抵退税单证申报录入——补

办出口报关单证明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单证文件上传后如发觉有错,不能在VPDN文件

上传的地点撤销,需在系统里录入正确数据,再次生成正确文

件后,把批次往后改再上传就行。

平常需要注意的事项:

1、报关单信息每周接收一次,一样在星期一下午,企业应尽量在

上一星期五在电子口岸将信息提交。

2、核销单信息每周接收一次,一样在星期一下午或星期二上午。

3、发票稽核信息每月接收一次,一样在认证后两个月下发。

4、外贸企业进项发票的取得,需在出口之日起次月10号之前。只

有尽早取得进项发票,尽早认证,才能在申报出口退税时,有发票的稽核信息。

5、电子口岸核销单信息和报关信息要早交单、早报送。一样来说

出口后两星期左右,海关就会把出口信息传输到电子口岸,要尽早把这些数据提交,以免在申报退税时,预审显现核销单、报关单无信息。(等报关单退下来再去做这一步,差不多有点晚了。)

6、货代公司的钱不要拖欠,应尽早付掉。假如拖欠费用,货代公

司就可不能把报关单、核销单退下来,企业就不能尽早核销,那就会推迟退税的申报。

7、报关单退下来,应认真检查,检查有无海关验讫章,品名、数

量是否与进项发票一致,境内货源地填写有无错误,只有尽早发觉错误,才能尽早更换。

8、注意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和谐,财务部和单证部要沟通好,

注意工作衔接。出口退税申报岗位有人员变动时,注意工作要交接清晰,以免显现超期不申报现象。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和核算.doc

(一)出口商品应退增值税的计算出口商品单独设立库存商品和销售收入明细账企业应退税额的计算出口商品单独设立库存商品和销售收入明细账的企业,应根据购进出口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货金额和税额计算。其计算公式 应退税额=出口商品进货金额×适用退税率 如对库存商品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的企业,则计算公式 应退税额=出口商品数量×加权平均进价×适用退税率 2.出口商品不单独设立库存商品和销售收入明细账企业应退税额的计算 企业出口兼营内销,并且出口商品不能单独设账核算的,可先对内销商品计算销项税额,并扣除其进项税额;再根据计算的结果,区别情况确定出口商品的应退税额。计算公式和区别方法 (1)出口商品离岸价格(FOB)×外汇人民币中间价×适用税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应退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2)出口商品离岸价格(FOB)×外汇人民币中间价×适用税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应退税额=出口商品离岸价格(FOB)×外汇人民币中间价×适用税率

结转下期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应退税额 3.进料加工复出口商品应退税额的计算 出口企业以进料加工方式减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转售给其他企业加工时,税务机关对这部分销售料件的销售发票上所注明的应交税额不计征入库,而由税务机关在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时,在退税额中予以抵扣。其出口退税额的计算公式 出口退税额=出口商品应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应交税额 销售进口料件应交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税率-海在已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额 (二)出口商品应退消费税的计算 采用从价定率办法计算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退税额的计算采用从价定率办法计算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以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货物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为依据。其计算公式 应退消费税额=出口商品的工厂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2.采用从量定额办法计算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退税额的计算采用从量定额办法计算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以货物购进和报关出口的数量为依据。其计算公式 应退消费税额=出口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三)出口退税的核算

出口退税账务处理的实例分析

出口退税账务处理的实例分析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退还或者免征间接税的税收措施。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起对出口货物实行了退(免)税政策,此后 出口退税 政策适时而变几经调整,形成了现行的出口退税政策。 出口货物只有在适用既免税又退税的政策时,才会涉及如何计算退税的问题。由于各类出口企业对出口货物的会计核算办法不同,有对出口货物单独核算的,有对出口和内销的货物统一核算成本的。为了与出口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相一致,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了两种退税计算办法:第一种办法是“免、抵、退”办法,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第二种办法是“先征后退”办法,目前主要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工)贸企业。下面笔者对增值税 出口退税 的计算方法及相关会计处理作一探讨。 一、“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及会计处理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 ,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其中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一)具体计算方法与计算公式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其中:(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免抵退税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其中(1)出口货物离岸价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 (2)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出口退税常见问题解答

一、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本升级 1、先安装新版本申报系统 ●注意事项:一般情况下,申报系统最好安装在除C盘以外的磁盘根 目录下,如D:、E:等,因为如果操作系统损坏,只需要格式化C 盘,并不影响其它盘符的数据文件安全,保证了企业数据不会丢 失。 2、修改企业基本信息及系统参数设臵 ●注意事项:首先,”系统维护”选项中①、”配臵设臵与修改” (企业基本信息):必须录入项:海关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公司 名称,另外检查分类管理代码:B(必须修改为B),然后其它项 目都可以不需要修改,保存即可。(在读入反馈信息时,出现“分 类管理代码错误,无法读入”的现象?) 其次,②、企业参数设 臵与修改:在业务方式选项中,需要修改18位报关单执行日期为:2011-09-01。在常规设定选项中,把系统备份路径修改为除C盘 以外的其它盘符,如D、E等。 3、导入企业历史数据 ●注意事项:①、从旧申报系统备份的最近时间历史数据导入:从 “系统维护”—系统备份数据导入功能,进数据的导入操作。②、从退税科拷贝企业历史数据导入:进入向导第十二步(正式审核反馈信息处理),依次操作第二小步(税务反馈信息读入)和第三小步(税务反馈信息处理)。 4、建议退税申报系统就使用管理员账户登陆,系统默认为sa,密码

为空,有企业自己建了用户名,用自己建的用户名登陆时:退税系统“系统配臵设臵与修改”为灰色,不可以修改,必须用管理员的身份进入才可以修改 二、申报系统操作注意事项 1、录入“出口数据”、“增值税申报表”等数据时,养成一个好的 习惯:就是在录入数据时,光标在“所属期”位臵,一边录入 数据,一边回车到最后,提示保存对话框时再进行保存。期间 可以用键盘的“上下左右按键”去进行操作,尽量不要用鼠标 去直接点击某项,避免数据出现带不出来等异常问题。录入汇 总表原则是:点击“增加”—回车到底—然后“保存”即可, 对其中的各项是不能直接录入或修改。 2、审核结果:提示没有报关单信息问题 ●是否录错报关单号, 在申报系统报关单号正确的录法,报关单 上18位海关编号再加上0+两位项号(01,02,03等)共计 21位(报关单号) ●请企业负责电子口岸的人核实,报关单信息是否提交到电子口 岸。如果没有提交请及时提交。如果提交了,到电子口岸核 实报关单状态是否国税总局已接受,提交成功后一般7天左 右退税科可以收到企业报关单电子信息。 ●完成上述两项工作后,还没有报关单信息的话,持自行在电子 口岸打印的报关单信息国税总局已接受的资料到退税科106

出口退税计算实例详解.

出口退税计算实例详解.

出口退税计算实例详解 在我国,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零税率,即相应的销项税额为零。正是由于销项税额为零,使得进项税额无法得到实际的抵扣,因此,需要以退税的形式使得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得到实际的抵扣。 目前,在实务上,出口退税在“销项税额”方面并非执行真正的零税率而是一种“超低税率”,即征税率(17%、13%与退税率(各货物不同之差,即税法规定的出口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比率。 我国对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企业的出口退税实行“免、抵、退”办法。“免、抵、退”的含义如下: “免”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抵”是指以本企业本期出口产品应退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退”是指按照上述过程确定的实际应退税额为负数时,即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应抵顶的进项税额未能完全抵扣时,对未抵扣的部分予以全部或部分退还。 一、归纳起来,“免、抵、退”税的计算可分为四个步骤: (一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有留抵税额时,则可以免抵退税额为限享受退税: (1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 相关会计处理(根据税务局“免抵退审批通知单”为: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与通知单上所载“应退税额”一致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与通知单上所载“免抵税额”一致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与通知单上所载“免抵退税额”一致 (2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可全部退税,则:当期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0。 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应收补贴款”所对应的金额,才是真正的退税,根据“当期应退税额”的计算过程可得知,退的是期末未抵扣完的留抵进项税额。 应收补贴款科目在会计上属于过渡科目,不应结转利润,待补贴款到账后,该科目余额自然归零。

出口退税常见问题问答

出口退税常见问题问答 一、作为一家出口企业,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后,应办理哪些涉税事宜? 答:(一)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1、登记时限出口企业必须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一个月内到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附送的资料 (1)进出口经营权批文及其复印件; (2)企业章程; (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 (4)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 (5)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6)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及其复印件; (7)银行开户证明。 (二)出口企业退税办税员培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031号)第12条规定:出口企业应设专职或兼职办理出口退税人员(以下简称办税员),经税务机关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办税员证》。没有《办税员证》的人员不得办理出口退税业务。企业更换办税员,应及时通知主管其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注销原《办税员证》。凡未及时通知的,原办税员在被更换后与税务机关发生的一切退税活动和责任仍由企业负责。 二、货物已报关出口,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或远期收汇证明; 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4、出口货物专用发票;

5、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6、委托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三、货物已报关出口,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申报退税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或远期收汇证明; 3、出口货物专用发票; 4、委托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5、出口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6、增值税税收缴款书(复印件); 7、运保费单据(复印件); 8、如果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还需附送《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 四、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如何申报办理出口退税? 答: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可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在申请办理退(免)税时,必须提供以下凭证资料: (一)"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由受托方开具并经主管其退税的税务机关签章后,由受托方交委托方。 (二)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委托方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货物一笔报关出口的,委托方必须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复印件。 (三)"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代理出口协议约定由受托方收汇的,委托方必须提供受托方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受托方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货物一笔销售给外商的,委托方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复印件。 (四)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五)"销售帐"。 五、如何办理代理出口证明?

出口退税计算案例解析

出口退税计算案例解析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出口退税计算案例解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用于出口的商品,其出口方式一般有两种:自营出口和委托出口。作好以上两种形式的会计处理,首先要正确计算应退税金(增值税、消费税)的金额;其次要明确企业获得的出口退税款的税收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退税款税收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21号)规定: 1.企业出口货物所获得的增值税退税款,应冲抵相应的“进项税额”或“已交增值税税金”,不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2.外贸企业自营出口获得的消费税退税款,应冲抵“商品销售成本”,不直接并入利润征收所得税。下面分别就两种出口方式的会计处理说明如下: 一、自营出口方式下: [案例1] 2002年2月,兴隆外贸公司(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从某日用化妆品公司购进出口用护发品1000箱,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7万元,货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当月该批商品已全部出口,售价为每箱150美元(当日汇率为1美元 =8.2元人民币),申请退税的单证齐全。该护发品的消费税税率为8%,退税率为9%。 [要求解答]计算应迟增值税和消费税并编制会计分录(单位:元)。 [会计处理]兴隆外贸公司应退增值税和消费税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购进时: 借:商品采购1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0 贷:银行存款1170000 2.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1000000 贷:商品采购1000000 3.出口报关销售时: 借:应收外汇账款1230000 贷:商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收入1230000 4.结转出口商品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1000000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1000000 5.申报出口退税时: 本环节应退增值税额=150×8.2×9%×1000=110700(元); 转出增值税额=170000-110700=59300(元);本环节应退消费税额=1000000×8%=80000(元)。 6.应退的增值税财务处理: 借: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1107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10700 7.进项税额转出时: 借:商品销售成本593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9300 8.收到增值税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110700 贷: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110700 9.应退的消费税财务处理: 借: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80000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和申报(DOC12)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和申报(DOC12)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和申报 出口退税是对出口货物退还或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一项税收政策。出口退税的货物一般应具备5个条件,一是必须属于已征或应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产品;二是必须报关 离境;三是必须从境外收汇;四是必须有退税权的企业出口的货物;五是必须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出口退税的企业包括外贸企业(含工贸企业)、工业企业和特定出口退税企业。特定出口退税企业出口退税方法与外贸企业基本相同。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和申报 外贸企业,指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贸易型企业。对其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实行出口退税办法。 一、出口退税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和退税率 准确地计算出口退税,必须正确地确定计税依据和适用退税率。 1.计税依据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指按照出口货物适用退税率计算应退税额的计税金额或计税数量。 (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产品购进金额。如果出口货物一次购进一票出口,可以直接从专用发票上取得;如果一次购进多票出口或多次购进、多票出口,不能具体到哪一票业务时,可以用同一产品加权平均单价乘以实际出口数量计算得出。如果出口货物是委托加工产品,其退税计税依据为用于委托加工的原材料购进金额和支付的加工费金额。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消费税应税货物的购进金额或实际出口数量。可根据出口情况,从消费税缴款书中直接取得或计算得出。

2.退税率 出口退税的退税率是,根据出口货物退税计税依据计算应退税款的比例。包括增值税退税率、消费税退税率或单位产品退税额。由于消费税退税率或单位产品退税额与征税完全相同,这里主要介绍增值税退税率。 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出口产品的增值税退税率与征税税率是一致的,但在执行中发现存在少征多退、退税额增长速度远远大于征税增长速度,退税规模超出财政负担能力等问题。为了既支持外贸事业发展,又兼顾财政紧张的实际情况,国务院先后两次调低了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自1996年1月1日起(含1月1日),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按照下列税率计退增值税。 (1)煤炭、农产品出口退税率为3%; (2)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和除煤炭、农产品以外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如小农具、农药、化肥等),以及从小规模纳税人收购的符合退税条件的货物(农产品除外),出口退税率为6%; (3)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的一般工业品,出口退税率为9%; (4)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出口的货物,其支付的工缴费部分的退税率为14%。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出口退税的"从低退税"原则,考虑到征税中存在的实际问 题,对出口的农产品,如果专用发票注明的税率是17%,也只按3%的退税率计算退税;对出口的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和一般工业品,如果专用发票注明的税率是13%,则分别按3%和6%的退税率计算退税。

外贸公司出口退税常见问题答疑

外贸公司出口退税常见问题答疑 外贸公司申报系统和税务部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升级后,对外贸公司的业务要求比以前更高。一些外贸公司由于没有及时掌握新系统的要点,导致申报的退税资料不符合出口退税部门审核要求,造成退单较多,这样既影响退税进度,同时也增加了外贸公司和出口退税部门的工作量。以下就申报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提醒各外贸企业注意: 1、外贸公司办税人员应该及时了解出口退税新政策。建议每周应登陆VPDN 浙江省出口退税申报网站查看是否有新政策和新通知。新办理出口退税备案登记的外贸公司办税人员应系统学习出口退税相关政策,避免因为业务不熟悉违反规定造成公司损失。 2、外贸公司对于预审反馈的疑点需仔细核对,并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以下为一些常见疑点的处理方法: (1)对预审疑点为“供货企业(xxx)为总局特别关注企业”、“该商品(xxx)为核查商品”、“申报出口商品代码(xxxxxxxxx)为特别关注商品”关注级别为1-3级、“申报出口商品代码(xxxxxxxxx)为特别关注商品”关注级别为4级并且该商品对应的单张报关单同一商品代码从同一供货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累计大于等于10万元的,对上述四种情况必须对供应商进行发函核查并且回函结果正常的,才能申报退税。对上述需要发函的商品和供应商,如果属于从同一家供货企业采购的同种商品的出口业务并且前期已经发函,回函结果是正常的,在回函后一年之内,经退税部门审核同意,可不需要再重复发函调查。企业在申报退税时,必须附上前期已回函发票的复印件。 (2)对预审疑点为“申报出口商品代码(xxxxxxxxx)为特别关注商品,关注级别为4级,需要加强审核”的。如果单张报关单对应的同一商品代码从同一供货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累计小于10万元的,在申报退税时需附上该关注商品保函,同一个申报批次的保函可以用EXECL表格形式统一填写。保函应该注明关联号、商品代码、供货商名称、计税金额、征税税额。同一个关联号同一个供应商同一个商品代码的计税金额和税额可以填写合计数、保函最后应声明“本公司与上述供应商的业务往来是真实的,报关单上的货物与购进的是同一批货物,如有虚假,本公司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等内容。 (3)对预审疑点为“申报实缴税款(xxx)大于总局税票的(YYY)”,外贸公司应该调整减少计税金额,以使实缴税款等于总局税票数据。 (4)对预审疑点为“该发票(xxx)在总局发票信息中不存在”、“海关数据中无此报关单号(xxx)”、“该发票(xxx)非交叉稽核相符发票”等无电子信息的疑点,应该首先核对数据是否录错,发票是否已认证,报关单在电子口岸出口退税模块中是否已提交,核对无误后,必须等有电子信息后才能申报退税。 (5)对预审疑点为“换汇成本(xxx)高于合理上限”但关联号换汇成本没有超过合理上限的,需填写换汇成本计算说明表。对预审疑点为“关联号换汇成本(xxx)高于合理上限”的,超过上限部分的将不予退税。外贸公司应扣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常见问题解答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常见问题解答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常见问题解答 (分为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两部分) 生产企业 1.本月份有单证收齐,但在汇总表中没有数据? 答:汇总表中的数据需要单证齐全并且信息齐全才能体现。 2.进口料件有内销,该如何操作? 答:在进口料件中录入一笔负数记录即可。 3.同一报关单或核销单的单证收齐标志不一致?做数据一致性检查时提示 同一报关单或核销单的单证收齐标志不一致? 答:由于同一报关单或核销单下的某条记录没收齐,收齐即可。 4.系统提示进料手册已到期,如何处理? 答:海关进料手册已经到期,但还有进料和出口发生时,继续输入相关数据,忽略手册到期的提示,到手册要核销时,手册会将所有数据进行核销。 5.免抵退税不得低扣税额的财务处理? 答:借:生产成本——一般贸易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6.红冲的具体做法是什么? 1、单证齐全的红冲方法:这个方法很简单,在“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中选择要冲减的数据,点击红字按纽“冲减出口” ,即可进行冲减。(部分冲减仍然是先全额冲减在录入没冲减部分。) 2、单证不齐红冲方式:首先要收齐错误的不齐的单证(这一步必要),然后在冲减错误的单证不齐数据。将生成的冲减数据中的单证不齐标志去掉(必要)(注:最新的 3.3 版本会自动去掉该标志。)。然后在录入新的正确的数据。 3、关于错误冲减的补救方法:这种错误主要针对第 2 种情况而言。有很多用户在发现单证不齐的信息有错误后,随即就修改,而且“收齐错误的不齐的单证”和“将生成的冲减数据中的单证不齐标志去掉”均没有操作,导致在收齐时发生不能申报的错误。补救方法是 将最原始的错误的不齐的单证和冲减的不齐的单证全部收齐即可。 4、最后一条,在发现单证不齐数据有错误时,只要不是当月录入的不要急于修改,等单证收齐的月份一起进行处理。 7.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税依据? 答:(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为计算退(免)税依据。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 (2)若以其他价格条件(如 CIF、C&F)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

出口退税计算

一)、内资生产企业(含新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免、抵、退"税的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2)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税率-退税率)。 当生产企业本季度出口销售额占本企业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及以上,且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按下列公式计算应退税额: (1)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时: 当期应退税额=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 (2)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时:应退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 (二)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的,按如下公式计算"免、抵、退"税: (1)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退税率) 公式所列的"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原则上以核销时海关计算免征增值税的价格掌握。 (2)其余"免、抵、退"税公式按前述公式执行。 上述公式中的"本期"是指"本半年(季、月)"或"本年","上期"是指"上 半年(季、月)"或"上年"。 (三)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 (1)当期出口货物不予退税部分=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退税税率) (2)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累计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累计外销货物销售额÷当期累计全部货物销售额) 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应退税额=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退税部分) (四)对外修理修配的出口退税计算(外贸企业) 应退税额=修理修配金额×退税率。 (五)出口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退税计算: 应退税额=(购买加工货物的原材料等发票进项金额+工缴费发票金额)×退税率 (六)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计算 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出口数量)×税率(单位税额) (七)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特准退税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进项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的)销售金额 =-------------------------------------×退税率 税额(1+征收率)

如何计算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计算 退税额 = 含税出厂价/(1+0.17)×出口商品退税率 =销售金额x出口商品退税率 出厂价=销售金额*(1+0.17) 销售金额:在增值税发票上有列明,也可进行计算,如下: 销售金额=出厂价/(1+0.17) 例如: 汽车配件出口退税率5% 出厂单价:1.50元/件数量:10000件 出厂价:15000元 出口退税额=15000/(1+0.17)X5%=64.10元 外贸关键秘密之:退税制度 退税是外贸中的重要概念,也是目前外贸业务中利润的主要来源。为便于管理,国家假定所有产品均为国内流通与消费,因此普遍征收增值税,税率高达售价的6%~17%不等。正规情况下,国内采购或出口前的价格均为含税价,即已经缴纳了增值税的价格。而产品用于出口的话,这部分税就不应征收了,已经征收的可以按照程序部分或全部退返给出口商。 假如:你从国内工厂购进彩电一批,价格为含税价1170元,其中1000元就是净价,170元是已缴增值税。按照国家的规定,彩电类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为17%,也就是说,彩电出口以后,税务局将退返170元给出口商(退税款=1170/1.17*0.17)。这样一来,即使出口商以平本价即1170元出口,仍可得到退税款170元作为利润收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口者出于竞争考虑,从170元中拿出一部分来贴补降价,即使以低于进价1170元的价格出售,也还是有利润的。 一般的产品都是开增值税17%的发票,这是你买的货物是含税的,到时国家退给13%。假如退税率是13%的话,你以含税价1000元买进的货物(因为里面含了17%的税,实际货物的价钱肯定要把这含税的价钱去掉,1000除以(1+17%)得出的也就是不含税价854.7元,),就算原封不动1000元卖给老外,你也能从国家那里拿到111元退税款(854.7乘以13%约等于111)。因为退税是按你货物实际不含税的价钱(也就是854.7元)乘以退税率13%,这就是你从国家拿到的退税(111元)。 进一步说,你1000元拿到的货物,豁出去了900元倒卖给老外,“亏”了100元,可因为你能从国家那里拿到111元,实际上还赚了11元。所以说现在市场上很多行业说是说宁可亏本卖,以这样在同行中取得竞争优势,其实实际上都靠国家退税给补回来了。 但是,国家的要具体肯定要具体些,以上是我们普通简单的算法。 1. 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税额,依进项税额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 (1) 出口企业将出口货物单独设立库存帐和销售帐记载的,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和税额计算。 对库存和销售均采用加权平均核算的企业,也可按适用不同税率的货物分别依下列公式计算: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进价×税率 (2) 出口企业兼营内销和出口货物且其出口货物不能单独设帐核算的,应先对内销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并扣除当期进项税额后,再依下列公式计算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 ① 销项金额×税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应退税款=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系统常见问题及解决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系统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问题1:企业在申报时不能录入部分商品代码,无法正常申报,怎么办? 答:该问题可能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在系统中输入商品代码后系统提示该商品代码为非基本商品码。该种情况为该商品代码可能有多种不同的征、退税率,国家税务总局在该商品代码后增加一位附加码以区分不同的征、退税率。各地退税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要求企业录入不同的附加码。总局附加码有两种:一种附加码是1或2或3。例如:商品代码为0407009990,该商品有附加码1、2、3三种,企业可以根据该商品不同的征退税率选择不同的附加码进行录入;另一种附加码为1或是8。除了是高新技术企业出口的高新技术产品可以选择附加码8外,其他企业均应该选用附加码1。第二种情况;在录入商品代码时系统提示:“无此商品码”。这种情况是由于今年海关使用了部分新的海关代码,而税务部门的商品代码未更新所致。如发现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要求企业使用在软件中与海关报关单中商品代码相近的海关商品码代替,所选用的替代商品码与报关单上商品必须名称和退税率都要相同。例如:今年新的商品代码44103090,在我们的申报软件中无此商品码,我们可以在软件菜单的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海关商品码选项下使用搜索功能搜索44103100处,我们通过比较可以选手该商品码作为替代商品码在软件中录入。并填写《扩展码填入说明书》企业在进行这样的处理之前要无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对这种情况形成的审核疑点,必须填写疑点挑过说明表,并经税务部门审批后方可人工挑过。 问题2:上一期的出口货物已经向税务部门申报并审核通过,但当期发生退运,应该如何处理?同样,如果上一期出口的,当期发生退运,又要如何处理?答:对于发生退运的,可以在系统当期出口明细数据中录入一笔负数进行冲减,报关单号输入退运的进口报关单。同理,发生退料的处理方法也一样。 问题3:进料加工的进口料件转为内销后,已经由海关补税,那么应该在系统中如何处理? 答:海关补税单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抵扣,相应的进口料值也要在当期扣减(具体方法见问题2),扣减额为海关代征增值税缴款书上的海关完税价格。如果对于没有在当期作扣减的,也可以在手册核销时将转内销的金额填入其他调减料件中去。 问题4: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汇总表20栏当期应退税额数据自动生成,新办企业无法调整为0,怎么办? 答:系统已经提供免抵(不退)的计税计算方法,在申报系统的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菜单下对配置信息进行修改,将计税计算方法选项修改为4:免抵(不退),系统就会在生成汇总表时自动计算免抵税额,不计算退税额。满一年后,重新修改系统配置即可。 问题5:企业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已经收到,但电子口岸仍没有该笔业务的电子信息,该如何处理? 答:出现该种情况时,请企业报关员先确定是否在电子口岸将该报关单的电子信息已提交,已提交需要企业与海关联系,可以采用税局发的协查函,由海关重新

出口退税计算方式以及出口货物成本及价格粗算法

出口退税计算方式以及出口货物成本及价格粗算法出口退税计算方式以及出口货物成本及价格粗算法 出口退税: (一)、内资生产企业(含新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免、抵、退"税的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2)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税率-退税率)。 当生产企业本季度出口销售额占本企业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及以上,且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按下列公式计算应退税额: (1)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 价×退税率时: 当期应退税额=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 (2)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 ×退税率时:应退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 (二)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的,按如下公式 计算"免、抵、退"税: (1)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退税率) 公式所列的"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原则上以核销时海关 计算免征增值税的价格掌握。 (2)其余"免、抵、退"税公式按前述公式执行。 上述公式中的"本期"是指"本半年(季、月)"或"本年", "上期"是指"上半年(季、月)"或"上年"。 (三)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 (1)当期出口货物不予退税部分=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退税税率) (2)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累计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累计外销货物销售额÷当期累计全部货物销售额) 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应退税额=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 不予退税部分)

出口退税计算案例解析

出口退税计算案例解析 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用于出口的商品,其出口方式一般有两种:自营出口和委托出口。作好以上两种形式的会计处理,首先要正确计算应退税金(增值税、消费税)的金额;其次要明确企业获得的出口退税款的税收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退税款税收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21号)规定: 1.企业出口货物所获得的增值税退税款,应冲抵相应的“进项税额”或“已交增值税税金”,不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2.外贸企业自营出口获得的消费税退税款,应冲抵“商品销售成本”,不直接并入利润征收所得税。下面分别就两种出口方式的会计处理说明如下: 一、自营出口方式下: [案例1] 2002年2月,兴隆外贸公司(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从某日用化妆品公司购进出口用护发品1000箱,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7万元,货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当月该批商品已全部出口,售价为每箱150美元(当日汇率为1美元=8.2元人民币),申请退税的单证齐全。该护发品的消费税税率为8%,退税率为9%。 [要求解答]计算应迟增值税和消费税并编制会计分录(单位:元)。 [会计处理]兴隆外贸公司应退增值税和消费税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 购进时: 借:商品采购 1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0 2. 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1000000 贷:商品采购 1000000 3. 出口报关销售时: 借:应收外汇账款 1230000 贷:商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收入 1230000

4. 结转出口商品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 1000000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1000000 5. 申报出口退税时: 本环节应退增值税额=150×8.2×9%×1000=110700(元); 转出增值税额=170000-110700=59300(元);本环节应退消费税额=1000000×8%=80000(元)。 6. 应退的增值税财务处理: 借: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1107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10700 7. 进项税额转出时: 借:商品销售成本 593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9300 8. 收到增值税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110700 贷: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110700 9. 应退的消费税财务处理: 借: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80000 贷:商品销售成本 80000 10.收到消费税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80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80000 二、委托出口方式下: [案例2]

出口退税的免抵退税计算的简便方法

出口退税的“免、抵、退”税计算的简便方法 出口退税的“免、抵、退”税计算的简便方法 “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原理分析〗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内销的销项税额-(内销的进项税额+外销的进项税额) =内销的销项税额-内销的进项税额-外销的进项税额 =内销的应纳税额-外销的进项税额 外销进项税额中,由于我国的增值税的征税率和退税率存在着不一致,中间的差额部分不予退税,我们称为“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所以要在上边的公式中剔出该部分数额,公式变为: 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内销的进项税额-(外销的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 数学运算后变为: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 算出后的结果,无非是两种:>0,不涉及退税的问题;<0,需要进一步计算。这个得出的负数不一定是全部应退的税额,如果全部内销的情况下,当期的进项大于销项也会出现应纳税额为负的情况,所以,我们还要计算税法最多允许退多少,即: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的退税率,算完比较,哪个小按哪个退,出口退税额就出来了。 其实过程很简单,以上我们没考虑有免税购进原材料的情况,有这种情况只是在上边的基础上作一个修正。具体我们来看一下: 出口“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计算分两种情况: 1、出口企业全部原材料均从国内购进,“免、抵、退”办法基本步骤为五步:

工业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

工业企业,指自营或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和生产型企业集团。对1993年12月31日前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它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的货物免征消费 税、“免、抵、退”增值税;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委托出口货物“先征后退”增值税、消费税。 一、“免、抵、退”税的计算 “免、抵、退”税适用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的增值税,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的离岸价,退税率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率相同。其特点是,出口货物的应退税款不是全额退税,而是先免征出口环节税款,再抵减内销货物应纳税额,对内销货物应纳税额不足抵减应退税额部分,根据企业出口销售额占当期(1个季度)全部货物销售额的比例确定是否给予退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给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当期给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 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规定税率-退税率) 如果生产企业有“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业务,对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料件,应先按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填具“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报经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同意签章后,允许对这部分进口料件以“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中的价格为依据,按规定征税税率计算税额作为进项税额予以抵扣,并在计算其免抵税额时按规定退税率计算税额予以扣减。为了简化手续,便于操作,具体体现在“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中”,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 × (征税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退税率) 其它计算步骤与生产企业一般贸易出口货物相同。 当生产企业1个季度出口销售额不足其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的50%,且

出口退税的计算实例

出口退税的计算实例 现就出口退税的计算问题,举例如下: 例,某外贸企业2月初购进坯布进价30万元,委托某服装厂加工成服装出口,支付加工费2万元,自营出口销售收入4万美元;出口小五金125万美元,进价1000万元;从小规模纳税人处收购香料出口,取得普通发票,收购价20万元;直接收购柑桔出口,购进价10万元。该公司1月份进养出进口澳毛到岸价100万美元,假设进口实征关税20万元、实征增值税20万元。该批进口货物于2月初全部销售,销售收入900万元。 该公司2月份应退税额的计算如下(公司出口退税申报单证假定齐全): (1)购进坯布,加工成服装出口 应退税额=(30+2)×17=5.44(万元) (2)出口小五金 应退税额=1000×17%=170(万元) (3)出口香料油 应退税额=20÷(1+6%)×6%=1.13(万元) (4)直接收购柑桔出口不退税 (5)进料抵扣进口环节减免税 抵扣减免税款=900×17%-20=133(万元) 该公司2月份应退税额 应退税额=5.44+170+1.13+0-133=43.57(万元) 又如,某拥有进出口权的万向节厂,内、外销财务核算完全不能分开。1月份该厂内销产品销售收入1000万元, 自营出口销售收入(离岸价)20万美元;1月份购进进项金额500万元,进项税金85万元。2月份内销运保费、佣金5万美元;2月份购进进项金额1200万元,进项税金204万元。该厂1月、2月份应退税额的计算如下:(假定出口退税单证齐全,外汇牌价为每1美元兑8.4元人同币): (1)1月份应退税额 内销应征税额=1000×17%-85=85(万元) 因进项税额已全部在内销中抵扣,没有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所以1 月份出口产品不退税。 (2)2月份应退税额 内销应征税额=800×17%-204=-68(万元)

出口退税申报常见问题

出口退税申报常见问题 生产企业 1、问:同一报关单或核销单的单证收齐标志不一致?做数据一致 性检查时提示同一报关单或核销单的单证收齐标志不一致? 答:由于同一报关单或核销单下的某条记录漏做了,没做收齐,把这一条找出来收齐即可。 2、问:红冲的具体做法是什么? 答:如果已经做收齐,先撤销单证收齐,再在“生成出口货物 冲减明细”中筛选出要冲减的明细作冲减处理,第三步在当月 出口明细里把负数明细报关号、核销单号删除,最后增加正确 的数据。 3、问:生成明细数据时,提示上月明细数据尚未申报? 答:由于误把上月明细数据撤消,从而导致这个问题,请把上 月的明细和汇总重新生成下即可。 4、问:12月底出口,于次年1月份记销售,怎么录当月出口? 答:需在出口明细货物录入时,把所属期标识改成上一年份, 其他和平时一样录入。比如2011年1月在当月出口明细里录入 出口日期是2010年12月的明细,那么所属期是2011年,所属 期标识应该是2010年。 5、问:企业在录入“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的时候,单证不齐如 何录入? 答:企业在填写“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的时候,报关单、核

销单项为空,单证标志录入BH(B表示报关单,H表示核销单)其他项目按出口信息录。 6、问:在做单证收齐时,序号如何填写? 答:在录入时,可以全部填0001,等全部单子录入完毕后,点 序号重排就可以了。 7、问:单证收齐时做了红冲,增加正确数据时应按照哪个汇率计 算? 答:按记销售时的汇率。也就是说一正一负金额要一致。 8、问:.“本月单证不齐出口销售额与申报明细表数据不符”的现 象? 答:这是由于在生成汇总申报表后发现基础数据有错误,改动 基础数据后,对汇总申报表中的数据没有更新造成的,解决的 办法是更新汇总表中的数据,推荐的方法是将汇总表的数据全 部删除,重新录入。 9、问:6月份有一笔出口当时是单证不齐录入,在8 月份发生了 部分退运在申报系统中该怎样操作? 答:第一步:在8月份“收齐单证记录”中将原来6月份的单 证不齐记录进行收齐。 第二步:在8 月份“生成货物冲减明细”表中找到原来那条记 录用红字进行冲减(全额冲减),冲减的所属期为8 月 第三步:在8月当月“出口货物明细表”中录入一笔单证齐全 的正确的记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