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A4版.doc.te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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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基本信息采集表填写要求

干部基本信息采集表填写要求

《干部基本信息采集表》填写要求《干部基本信息采集表》中各信息项应按要求逐项规范填写,不能有空白栏,没有的可填“无”。

1、“姓名”:填写身份证所用姓名。

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曾用名”栏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2、“出生年月”:填写出生年月,按公历填写到月。

3、“民族”: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蒙古族等不能简称。

4、“籍贯”:填写祖籍所在地。

“出生地”: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云南祥云”。

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等。

5、“健康状况”:根据平时和考察中掌握的情况如实填写,一般填写“健康”、“一般”、“较差”。

6、“政治面貌及加入时间”:填写中国共产党、民主党派名称或无党派,并注明加入时间。

7、“身份证号”:一律填写新版身份证号码(18位数)。

8、“专业技术职称”:填写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技术职称。

9、“专业技术职务”:填写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技术职务。

10、“熟悉专业有何专长”:填写干部所熟悉的工作业务及专长。

11、“学历学位”:分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

(1)“全日制教育”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

“毕业院校及专业”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

(2)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填写“大学普通班”学历。

(3)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予注明,如大学结业、研究生肄业等。

(4)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并写明何种学科学位。

(5)报送《干部基本信息采集表》时需附学历、学位材料复印件,(涉及国民教育学历、学位,需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证书、国务院授权的高校或科研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涉及国外学习获得的学历、学位,按其培养规格、学习年限、学业成绩或学分,比照我国高等教育相应层次的培养要求,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涉及党校学历需有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

干部个人信息采集表

干部个人信息采集表

干部个人信息采集表
姓名:单位及职务:
分管工作:
办公电话:家庭电话:手机:
身份证号:
2013年度是否有新获得的学历、学位:有□无□
填表说明:
1.家庭主要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已离退休或去世的应在“工作单位及职务”栏中填写离退休或生前所在单位及职务,并注明“[已离(退)休]”或“(已去世)”。

2.配偶、子女、父母在国(境)外学习、工作、定居,以及在中外合资或外资企业工作的,应如实填写其所在院校、定居地点、工作单位及职务。

3.离异的要同时填写原配偶情况,并注明已离异;如已再婚,新配偶直接抚养的子女也应如实填写,并加以注明。

4.有亲属现任或曾担任过副省、部级(军队副军职)以上高级领导职务,或有重要海外关系的,也应如实填写。

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干部信息填报说明

干部信息填报说明

干部信息填报说明
1、任免表编辑器3.0填写说明
如图1任免表编辑器录入界面所示:
区域1为:文本输入框,任免表编辑区域所有白色底色文本框皆为文本输入框,可以直接输入,个别文本框可以双击选择输入项:比如性别、民族、健康状况、学历、学位、称谓、政治面貌;
区域2为:信息输入提示区,当鼠标点击到相应文本输入框的时候,信息输入提示区会提示当前信息项填写规则,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准确;
区域3为:工具按钮,支持任免表文件新建、打开、保存、打印等;(数据保存为V3.0格式)
区域4为:编辑器显示模式切换,支持全屏和标准屏两种模式切换。

图1 –任免表编辑器录入界面
2、《干部信息汇总表》填写说明:
在填写完干部任免表数据后,请将所填报干部的汇总信息一一对应填写到《干部信息汇总表》中,如图2《干部信息汇总表》,其中:
填报单位――填写本单位完整名称;
汇总日期――填写数据上报的日期;
姓名――干部姓名;
职务名称――干部现任职务(务必与干部任免审批表中现任职务保持一致);
任职状态――干部目前的任职状态,可选现职人员、离退人员、调出人员、已提拔、已去世(为以后数据更新做准备);
出生日期――干部出生年月日,格式为YYYY-MM-DD;
任现职时间――批准当前职务的时间,格式同上;
任现级时间――任现职级的时间,格式同上。

表格白底区域已添加锁定,不可自行编辑。

该表格和干部任免审批表数据放置于一个文件夹上报,文件夹名称为单位名称。

(如果单位所报干部超过25名,可自行在左侧的行标号上面右键“插入”,即可添加行数)。

图2 –“处级干部采集表”录入界面。

《干部信息表》填写说明

《干部信息表》填写说明

《干部信息表》填写说明《干部信息表》是干部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记录和反映干部任职及其变化的重要文件, 是干部自然情况、经历及职务变动情况的客观反映,是历史、全面地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现将表格填写有关情况具体说明如下:1.“姓名”栏: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2.“民族”栏: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3.“出生年月”和“年龄(周岁)”栏: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

年龄是计算到当年当月的实足年龄(系统会根据出生年月自动生成)。

4.“健康状况”栏:根据本人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5.“籍贯”栏:填写祖籍所在地。

“出生地”栏: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如福建福州)。

“籍贯”和“出生地”按“籍贯”和“出生地”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市、区)的名称,如“福建福州”、“福建连江”。

直辖市填写市名及属地名称,如“上海浦东”。

6.“政治面貌”栏:填写本人政治面貌,如”中共党员”。

7、“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间。

非中共党员的,不填写加入的时间。

8.“专业技术职务”栏: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职称一般不填写。

9.“熟悉专业有何专长”栏:填写干部所熟悉的工作业务及专长,没有请填写“无”。

10.“照片”栏:张贴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也可将照片扫描进电脑使用图形编辑软件调整图片大小后直接插入到本栏中。

11.“学历学位”栏:分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

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

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历”,学历教育“结业”或“肆业”的,不能作为取得学历。

干部个人信息采集表(样表)

干部个人信息采集表(样表)

干部个人信息采集表
姓名:单位及职务:
身份证号码:
办公电话:家庭电话:手机:
有无社会或企业兼职:
身体状况(有无重大疾病):
1.家庭主要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已离退休或去世的应在“工作单位及职务”栏中填写离退休或生前所在单位及职务,并注明“[已(离退)休]”或“(已去世)”。

2.配偶、子女、父母在国(境) 外学习、工作、定居,以及在中外合资或外资企业工作的,应如实填写其所在院校、定居地点、工作单位及职务。

3.离异的要同时填写原配偶情况,并注明已离异;如已再婚,新配偶直接抚养的子女也应如实填写,并加以注明。

4.有亲属现任或曾担任过副省、部级(军队副军职)以上高级领导职务,或有重要海外关系的,也应如实填写。

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填表时间:本人签名:。

领导人员个人信息采集(更新)表及填表说明

领导人员个人信息采集(更新)表及填表说明
领导人员个人信息采集(更新)表

名:
单位及职务:
类别
称谓
配偶
ERP编号:
姓名Leabharlann 出生 年月政治 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
子女
本人 父母
配偶 父母
子女的配 偶及其父 母(1)
子女的配 偶及其父 母(2)
本人的 兄弟姐妹
其他直系和三 代以内旁系亲 属中现任或曾 任厅局级以上 职务,以及移 居国(境)外
的人员
第1页
工作经历
是否具有团 工作经历和 领导秘书工
作经历
本年度健康 状况(是否 患严重疾病 及能否正常
履职)
本人 签名
本人承诺:我已仔细阅读《填表说明》,所填内容已与配偶、子女等亲属进行了 认真核实,对以上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签名:
年月

注:表格需正反面打印;请不要修改表格格式,表中填写不下的,可另附纸填写。
常用手机号码
紧急联系人
本年度政治面貌 有无变化
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 有无变化
本年度学历学位 有无变化
有何宗教信仰
手机号码 变化情况 变化情况 变化情况
当选人民代表 大会、政治协 商会议、中国 共产党代表大 会代表、委员
等情况
本年度 奖惩情况
本年度三个 月以上政治 理论或业务
培训情况
是否具有两 年以上基层
第2页

《干部信息表》填写说明

《干部信息表》填写说明《干部信息表》是干部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记录和反映干部任职及其变化的重要文件, 是干部自然情况、经历及职务变动情况的客观反映,是历史、全面地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现将表格填写有关情况具体说明如下:1.“姓名”栏: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2.“民族"栏: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3.“出生年月”和“年龄(周岁)"栏: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

年龄是计算到当年当月的实足年龄(系统会根据出生年月自动生成)。

4.“健康状况”栏:根据本人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5.“籍贯”栏:填写祖籍所在地.“出生地”栏: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如福建福州)。

“籍贯"和“出生地”按“籍贯"和“出生地"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市、区)的名称,如“福建福州"、“福建连江”。

直辖市填写市名及属地名称,如“上海浦东”。

6.“政治面貌"栏:填写本人政治面貌,如”中共党员”。

7、“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间。

非中共党员的,不填写加入的时间。

8.“专业技术职务"栏: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职称一般不填写.9.“熟悉专业有何专长"栏:填写干部所熟悉的工作业务及专长,没有请填写“无”。

10.“照片”栏:张贴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也可将照片扫描进电脑使用图形编辑软件调整图片大小后直接插入到本栏中。

11.“学历学位”栏:分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历”,学历教育“结业”或“肆业"的,不能作为取得学历。

领导干部信息采集表

领导干部信息采集表填报人:联系电话:《领导干部信息采集表》填写要求一、“学历学位”栏中,按照《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填写要求,分别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学位。

二、“主要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栏的填写:1、本栏主要填写干部本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亲属中现任或曾经担任过副省、部级(军队副军职)以上高级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重要海外关系。

2、填写顺序依次为配偶、子女、父母、重要社会关系人员。

3、填写时称谓、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准确。

称谓的写法要规范:配偶为妻子、丈夫,子女为儿子、女儿,多子女为长子、次子、三子、长女、次女、三女等,父母为父亲、母亲。

子女填写顺序按年龄从大到小依次填写。

4、家庭成员的出生年月要填写到月份,已去世的可不填写出生年月。

5、填写的人员年满l4周岁以上的必须填写其政治面貌,填写内容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致公党、九三学社、台盟盟员、群众。

6、工作单位及职务的填写要完整。

子女进入小学前不填写此栏;在小学至高中学习的填写为××省××市(县)××小学(中学)学生,如贵州省××市××县希望小学学生学生;在大学、高(中)等专科学校学习的填写为××学校××系××专业学生(研究生)。

填写人员中已退休或已去世的,须在填写原工作单位和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如“××省××市(县)××局原副局长(已退休)”。

7、干部的配偶及子女有在国外(境外)学习、工作、定居和在中外合资或外资企业工作的,其所在院校、定居地点、工作单位及职务,应如实填写。

干部信息采集表

干部信息采集表请您先仔细阅读信息采集填写说明,然后如实填写:家庭主要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表干部本人签字:填表时间:信息采集填写说明:1、姓名: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2、出生年月:如实填写到月。

(出生年月、参加组织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均不能随意更改,以档案中原始记录为准;出生年月不以身份证为依据。

)3、政治面貌:加入多个党派的填写加入时间在前的党派。

4、政治面貌备注:加入多个党派的除填写政治面貌栏外,还需在此栏注明后加入党派的名称和时间,如“1982.08民建”。

5、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6、学历学位栏分别填写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

7、学历学位备注:通过自考、成教、函授、夜大方式获得的学历相应填写自考、成教、函授、夜大。

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在备注栏填写结业或肄业。

8、毕业院校、专业:要填写毕业时的名称。

9、学位:详细填写学位类别,如“文学博士”、“法律硕士”、“理学学士”等。

10、培训情况填写2001年以来的培训情况。

11、奖励可只填写地厅级以上表彰的多项情况;惩罚情况必须填写所有情况。

12、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

时间前后要衔接,不得间断。

简历范本如下:1980.09--1984.07 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系学生1984.07--1986.04 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系教师、助教1986.04--1988.12 华中师范大学团委副书记(1986.10明确副处级)1988.12--1998.11 华中师范大学团委书记(正处级)(其间:1995.11--1998.06武汉工业大学在职硕士研究生班学习)1998.12—2003.10 湖北省辽城市委常委、宣传部长2003.11-- 湖北省辽城市委副书记13、“家庭主要成员”主要填写干部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情况。

干部(公务员)信息采集表

件4:干部(公务员)信息采集表姓名任职单位职务填表日期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制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6月填表要求本表根据中央组织部干部信息采集要求和全市公务员信息库建设需要,以《中组部全国组织人事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结构体系标准》为依据设计,配合中央组织部统一推行的规范化全国干部(公务员)管理系统,供我市各级组织(干部、人事)部门采集干部(公务员)信息、建设管理信息系统使用。

填写要求如下:一、本表是干部(公务员)管理的重要资料,由各地各单位组织(干部、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填写。

二、《信息结构体系》定义的人员管理信息群共含有51个信息集,6个信息子集,共479个信息项。

本表选用了其中109个信息项,各单位不得减少信息项,对于本表未包括的信息集、信息项,依据《体系》标准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增加。

三、本表方格内填入的信息格式必须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进行填写。

信息采集表标有“*”的信息项或信息集为可选项,其余项目必须填写。

标有“*”的单个信息项与本人无关联的也需填写“无”,标有“*”的信息集与本人无关联的需在该信息集第一项栏目中填写“无”,该信息集剩余信息项为空。

四、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复印空表另加附页。

五、本表必须用蓝色或黑色笔书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人员基本信息集(A01)职务信息集(A02)*专业技术职务信息集(A06)学历学位信息集(A08、A09)*语言能力信息集(A10)*培训信息集(A11)*奖惩信息集(A14)考核信息集(A15)简历信息集(A17)*后备干部信息集(A23)*退出现役军人(武警)信息集(A26)调入信息集(A29)*离退信息集(A31)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信息集(A36)住址通信信息集(A37)干部(公务员)信息采集确认表附件5:干部(公务员)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一、人员基本信息集1、“姓名”指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记载的、正在使用的姓名全称。

两字姓名中间不留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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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领导干部基本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一、【基本信息】填写说明姓名:填入真实户籍姓名,不可用同音字代替。

出生日期:填入格式统一采用8位制(YYYY-MM-DD)。

例如某人员出生日期为1960年8月7日,信息填入格式为19600807。

籍贯: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祖籍所在地,一般格式为“XX省XX市XX县(区)”。

除两字行政县(区)外,其余均不填入“县”字或“区”字。

例如:眉县填入格式为“眉县”,周至县填入格式为“周至”。

出生地: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出生地。

规则同上。

政治面貌:填入第一党派及参加该组织时间,若存在第二党派,按以下规则填入:◆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和“民主党派”时,“中共党员”作为第二党派;◆政治面貌为两个“民主党派”时,若在党派内担任职务,以职务较低的作为第二党派;若在党派内不担任职务,以参加党派时间较晚的作为第二党派。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名称:干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写全称,以下同)工资关系所在单位名称:干部的工资关系所在单位。

二、【职历信息】填写说明职务名称:填写现任的党政(管理)职务(包括兼职),一条职务对应一条记录。

职级:指现任职务所对应的行政级别。

◆“XX职”与“XX级”的填写标准:统一界定“职”和“级”,担任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填“XX职”;享受或保留级别、已免现职但未办理离退休的填“XX级”。

◆关于多任职人员职级的填写标准:部分人员在甲单位任职的职务级别为“副XX职”,同时在乙单位担任“正XX职”。

在填写甲单位的任职职级时,应当填为“副XX职”。

例1:某人员任职为省委副书记,同时任省长,其中省长的职务级别为“正省(部)职”,在填写省委副书记职务时,职务级别录为“副省(部)职”。

例2:某人员任职为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同时任省编办主任,其中编办主任的职务级别为“正局(厅)职”,在填写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的职务时,职务级别录为“副局(厅)职”。

例3:某人员任职为某市委副书记,同时任市长,其中市长的职务级别为“正局(厅)职”,在填写市委副书记的职务时,职务级别录为“副局(厅)职”。

◆关于任职职务名称未变化而职级发生变化的填写标准:部分人员一直在某单位任“副XX职”领导职务,在任职没有变化的情况下,该干部职级提升为“正XX级”,其现任职的职务级别应当录为“副XX职”。

例4:某干部担任某市人大副主任,职务级别为“副局(厅)职”,在任职期间该干部职级提升为“正局(厅)级”。

该人员现任职人大副主任的职务级别维持“副局(厅)职”不变。

例5:某人员由副厅级干部提拔任命为省政法委副书记,干部职级提升为“正局(厅)级”。

其职务级别填为“副局(厅)职”。

◆关于同一单位名称相同的职务上任职人员职级不一致的填写标准:某单位有多个名称相同的职务编制,不同的任职人员职务级别不一致,其相应的职务等级填写标准应保持一致。

例6:省委巡视组有多个“组长”职务编制,大部分组长职务由正厅级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的职务等级也相应的界定为“正厅(局)职”。

某人员以副省级的身份任组长,其任职的“组长”职务级别填为“正厅(局)职”。

例7:省委办公厅有多个“副秘书长”的职务,不同的人员分别以“副厅(局)职”和“正厅(局)职”的级别任职副秘书长。

某人员任职为省委副秘书长(正厅级),其“省委副秘书长”任职的职务级别填为“副局(厅)职”。

批准任职日期:党内职务以中央和各级党委批准任免的时间为准;行政职务或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以行政任免或按有关章程的规定通过任命或选举的时间为准。

职务类别:填写该人所任职务在相应工作机构领导班子中的职务类别。

大体上分“正职”、“副职”、“其它”三大类。

多职务序号:该领导干部多个职务的先后顺序。

该信息与任免表的现任职务中多个职务的顺序有关。

如:某人担任某县组织部副部长、老干局局长,指他两个职务是如何排序的。

集体内排序:该干部在领导班子中的集体内排序。

职务标识:是对职务性质的分类。

包含“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保留职级待遇”和“常委、委员、代表”。

◆填写标准主要以班子成员或党组成员界定,若为班子或党组成员,则填写“领导职务”,否则为“非领导职务”;◆人大、政协各委员会副职以上填写“领导职务”,其余为“非领导职务”是否上名册:填“是”。

三、【职级信息】填写说明职级:◆确保该项信息表述格式为“XX级”。

◆填写当前最高职级。

批准日期: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该职级的日期。

职级状态:当前任职职级只有一个且为最高的一个。

终止日期:该职级的终止日期。

四、【职称信息】填写说明由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或参加国家统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合格而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获得多个职称的,应逐一填写。

职称级别:按照职称的分级填写级别。

五、【学位信息】填写说明学位:取得正式学位的名称,填报学位的具体学科,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

授予日期:指授予该学位的日期,以学位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授予单位:授予该人该学位的单位名称。

与学位证书中授予单位一致。

◆完成一定学历教育后在国内外获得学位的。

需有国务院授权的高校或科研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涉及国外学习取得的学位,按其培养规格、学习年限、学业成绩或学分,比照我国高等教育相应层次的培养要求,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

◆学位从取得学士学位开始填报。

教育方式:分为“全日制”和“在职”两种方式。

六、【学历信息】填写说明学历类别:研究生教育、本专科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初中,初中以下填“其他”。

学历:以全日制教育最高学历为准。

参加工作后的后学历也要填写。

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能随意填写“相当XX学历”。

所认定的学历的确不在规范学历范围内时,在“学历”中填“其他”。

(一)研究生◆普通高等院校和研究单位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或没有学位的研究生,“学历”填写“研究生”。

博士或硕士学位填写在“学位”中。

结业或肄业的,要分别注明“研究生结业”或“研究生肄业”。

◆在职研究生,“学历”填写“在职研究生”。

结业或肄业的,要分别注明“在职研究生结业”或“在职研究生肄业”。

经过专门考试获得学位而没有研究生学历的,“学历”仍填写原有学历;所获学位可在“学位”中填写。

(二)大学本科◆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大学本科生,“学历”填写“大学”。

结业或肄业的,要分别注明“大学结业”或“大学肄业”。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电大、职大、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自学考试毕业的大学本科生,“学历”填写“大学”。

结业或肄业的,要分别注明“大学结业”或“大学肄业”。

(三)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学普通班”,也可简称为“大普”。

结业或肄业的,要分别注明“大普结业”或“大普肄业”。

(四)大学专科◆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大专生,“学历”填写“大专”。

结业或肄业的,要分别注明“大专结业”或“大专肄业”。

◆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院校(包括自学考试)毕业的大专生,“学历”填写“大专”。

结业或肄业的,要分别注明“大专结业”或“大专肄业”。

(五)大专以下学历参照上述要求如实填写。

注:党校教育获得的研究生、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学历,应填写中央或省委市委党校研究生、大学或大专。

结业或肄业的,要分别注明中央或省委、市委党校研究生、大学、大专结业或肄业。

入学日期:取得学历学习的起始日期。

学制:接受学历教育在校学习完成学业的规定年限。

学校名称:该人接受该阶段教育并获得有关证书的学校、系或单位名称。

教育方式:分为“全日制”和“在职”两类。

“全日制教育”是指国家教育部计划招生的,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学历。

“在职教育”是指以其它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

在党校学习获得的学历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其中: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在学历类别一栏中应填“全日制教育”;通过在职教育获得的,在学历类别栏中填入“在职教育”。

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均在学历类别中填“在职教育”,并在研究生、大学或大专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委党校”。

专业名称:取得学历所学习的专业名称,高中及以下学历不填。

专业类别:是指所学的专业的所属种类,分为“工科”、“农科”、“林科”、“医药”、“师范”、“文科”、“理科”、“财经”、“政法”、“体育”、“艺术”和“党政管理”等12类。

完成情况:该人该阶段学习完成的情况,。

分为:毕业、肄业、结业、转校、未完成、其它等。

七、【出国(境)信息】填写说明出国(境)信息包含干部历次出国(境)学习、工作、培训、访问、交流观摩的记录,无论时间长短均要填报。

国别:出国时所去国家、地区的名称。

进入--离开时间:该人到达和离开所去国家或地区的日期。

出国目的:因何原因出国。

出境身份:该人出国(境)期间的个人身份。

分为“驻外机构工作人员、驻外领事馆人员、国际组织职员、出访团组成员、随员、留学生、访问学者、科技合作、考察人员、技术劳务人员、其他公务人员”等。

派出单位:送本人出国学习、工作的单位名称。

八、【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信息】填写说明主要填写干部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亲属中现任或曾任副省部级(副军职)以上高级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重要海外关系也要填写(含已去逝的)。

注:家庭成员信息集第一条记录填写配偶的信息。

称谓:填写规范:配偶为:“妻”、“夫”,子女为:“儿子”、“女儿”,多子女为:“长子”、“次子”、“三子”、“长女”、“次女”、“三女”等,父母为:“父亲”、“母亲”,是“独生子(女)”时:不能填写长子(女)、次子(女)……五子(女)。

九、【培训信息】填写说明培训信息指参加工作后历次接受的3个月以上脱产半脱产的岗位、技能、文化知识等方面非学历教育的培训(进修);少于3个月的重要培训(进修)也要采集,如:参加国家级的短期培训,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的短期培训班等。

培训信息包括国内和国(境)外接受的培训。

培训日期:实际学习的起止日期。

培训类别:该人参加工作后接受的培训、进修等教育种类。

包括“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知识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其他培训”等。

主办单位:主办和组织学习的单位名称。

从学单位类别:培训(进修)所在单位的类别,包括:全日制小学,全日制中学,全日制中专,全日制高等学校,职工大学,职工夜大学,电视大学,业余大学,函授学校,刊授学校,广播电视教学,成人自学考试,行政管理学院,管理干部学院,干校,干训班,工训班,培训中心,研究所,研究院,研究中心,企业,学会,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地、市级机关,县级机关,乡、镇机关,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地、市委党校,县委党校,乡、镇党校,军队高等学校,军队中等专科学校,军队党校。

培训班名称:接受教育培训所参加的培训班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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