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

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
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

对施工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初稿) 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建设单位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工程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单位,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一、工程款支付管理

1.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前提是已与各级领导沟通好后),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送审资料一式三份,由施工单位填写“项目月(阶段)进度报审核定表”和“工程项目(阶段)进度款核验表”,报表需包括已完工程量预算书,如25日之后申请付款,造成延期付款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负。

2.项目监理机构在接到上述申请资料后一周内完成工程量和工程质量审核工作,对完成形象进度进行审核,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项目月(阶段)进度报审核定表”上签字盖章,完成后转交建设单位。

二、工程进度管理

1.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及建设单位有关工期要求制定详细可行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重要的节点工期目标,并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经批准后作为每月的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的编制及考核依据。

2.施工单位应按批准后的总进度计划安排生产,并编制详细月进度计划,每月计划应于上月25日前上报,周进度计划于每周工程例会上报下周周计划。无正当理由每逾期上报一天予以100元罚款,无当月

(周)计划处罚500元罚款。

3.月进度计划中的某一项或某几项分项工程未按时完成,在下个月第一周必须完成,否则每拖延一天酌情处以200-500元罚款。(合同中约定的不可抗力,允许工期顺延的情况经建设单位允许后,工期予以顺延。)

三、工程质量管理

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应始终“以人为本”,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避免人的工作失误,使参建工程的每个人牢牢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以优秀的工作质量创造优质的工程质量。

1.施工单位作为施工质量的自控主体,必须按合同及工程要求,配备满足工程质量要求所需要的合格管理人员,并保证管理队伍的稳定性、编制工程质量控制管理文件和质量控制管理工作流程。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组成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等必要人员,并持证上岗。各管理人员及数量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同意后应及时到位,在规定时限没有到位,对施工单位按200元/人/天处罚,并限期到位。

2.施工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工作质量、人员数量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由监理单位提出责令施工单位7天内调整人员;对于项目后期可与建设、监理单位协商对主要管理人员进行调整但不得影响项目整体规划(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换)。

3.施工单位编制的各项方案(须进行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和计划,经审定批准后,应认真组织实施;凡施工方案未

经批准擅自施工的罚款1000元,各项工序施工前施工单位无技术交底记录的,每次每项罚款200元,交底后应认真组织实施,有一项未实施者罚款200元,如实施过程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写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适当调整。

4.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于隐蔽工程,必须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及时做好验收资料,未经报验或验收未通过,私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款1000元。工艺复杂或施工存在困难的特殊施工工序应提前通知建设单位工程师参与验收。施工单位对分项工程自检自查合格后,上报监理、建设及政府相关监督部门验收并形成书面会议纪要及相关文件存档。

5.对钢筋制作与绑扎、混凝土外观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生一处罚款500元,并责令限时整改,逾期不改,视情节追加罚款。

6.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问题首次警告不改正的,每发生一次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限时整改,逾期不改,视情节追加罚款。

7.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不按规范或已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每发现一次,给予1000元罚款,并责令其返工整改。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每发生一次处以2000元罚款,同时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保留对不称职管理人员予以限期更换的权力。

8.对于监理单位下发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项目经理予以签收,需要回复时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编写回复单。对发生不接收和逾期不回复的现象,或未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执行的,根据情

节轻重酌情给予200—500元罚款,并保留继续追加处罚的权利。9.对于重要工序,重点部位(如砼浇筑、高支模、回填土、防水、节能保温、水暖试压等)施工,施工单位应派专业管理人员负责监督。监理单位在旁站过程发现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不在岗的,给予口头通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每次给予500元罚款。

10.对于夜晚不便于验收的工作,如梁筋、标高等,应安排到便于验收的工作时间进行,对需夜晚验收的项目,应在当天下午5:00前通知监理公司,测量及钢筋隐蔽验收不安排夜班。

1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质量,不得隐瞒施工质量问题,所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向监理单位、工程部报告,不得私自进行处理。否则每次给予500元罚款,并需重新进行质量认定和验收。12.砼外观验收前严禁私自对砼质量缺陷进行修补,发现后每处每次给予500元罚款;出现质量缺陷时应与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沟通制定书面处理方案签字审批后方可进行修补。

13.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各专业的配合,做好预埋、预留工作,监理单位认真验收检查。如因预留预埋错误,造成在结构墙板开洞、凿槽由施工单位负责

14.施工单位必须做好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验收工作,在施工单位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检查验收为不合格的,严禁用于施工并应立即退场。

四、安全文明管理

1.施工单位应按市级文明标准工地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

安全检查和整改制度并报监理、建设单位备案。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制度定期组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整改,监理及建设单位随时抽查检查。

2.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新进场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和三级教育,特殊工种每天早晨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建立员工花名册并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

3.每月由建设单位组织整个工程做一次全面的文明施工例行检查,凡在工程例行检查及专项安全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应限期整改,如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每次每项处以1000元罚款。

4.施工现场的特殊工种(塔吊工、电焊工、电工、、架子工、信号工、人货电梯司机等)必须持证上岗操作,发现违章作业或非持证人员上岗每次处以200元以上罚款。

5.监理人员或建设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如发现现场施工人员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及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者或不正确使用安全带者,每人次罚款100元,随地大小便,每人次罚款200元。

6.施工单位放任或者故意纵容其劳务人员损害或者扰乱建设单位、监理办公秩序的,发生一次,监理有权处罚施工单位5000—10000元罚款。

7.施工脚手架搭设要符合规定要求,不论铺设、架宽、立杆间距或大小横杆间距,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罚款200元,未挂安全网或安全网挂设不合格时,每发现一处罚款300元。

8.“四口、五临边”无防护措施,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临时用电线路不符合规定,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9.设备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未挂操作规程牌,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每台设备都要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每查出一项不完好,罚款100元,使用电弧焊、气割、气焊,无防火措施,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炉者,除没收电器外,罚款100元。

10. 施工现场须采用24小时门岗封闭管理制度,与本工程无关的人员禁止入内,做好防火防盗措施;施工期间建设单位销售人员带客户观摩期间须按照相关要求登记并按照安全规定进行

11.施工人员不得酗酒或带病上岗,施工机械应加强日常巡视工作,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卫生及扬尘治理需安排专人进行。

五、工程例会管理

1.每周由监理公司组织召开管辖单位的工程例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及其它必要人员必须参加每周例会,如不能参加,须提前2小时向监理公司总监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无故迟到者罚款50元/人次,无故退场的罚款50元/人次,项目经理无故不参加例会每次罚款200元,。会议内容形成书面会议纪要的形式上报建设单位工程部,工程例会如需建设单位参加的由监理单位提前一天通知工程部人员参加。

2.每月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联合检查,检查过程由工程部经

理(监理公司总监)主持,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工程部人员参加。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无故迟到者罚款50元/人次,无故退场的罚款50元/人次,项目经理无故不参加每次罚款300元。会议上主要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会谈和后期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探讨、传达公司对工程的相关期许。

3.临时通知的各种会议所指定参加人员必须到会,违者罚款200元。

4.联合检查和每周例会的会议纪要,与会人员应当签到,会议纪要发放至各单位,各单位必须签收存档。对于会议形成决议,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一项未实施或无正当理由拖延不予办理者罚款200元(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若实施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应书面汇报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经核实后可予以调整。

六、材料设备管理

1.建设单位供应材料、设备运到现场时,经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立即接收,材料接收后由施工单位自行保管,后期出现的任何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

2.施工单位自购材料,属于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定价范围内的材料,施工单位应在建设单位指定的若干材料生产厂选择,并向建设单位提供样品,进行封样。发现施工单位私自采购非建设单位指定厂家材料时,除责令退场外并给予2000/次罚款,同时要承担由此引出的质量和进度问题责任。

3.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和安装用各种材料进场时必须提供出厂合格

证、材质证明书和相关的实验报告,并上报监理部,经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紧急情况复试报告没出来,施工单位保证质量并承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后可以使用。

4.对未经报验的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用于工程中的,每发现一次,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并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等报验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对不合格材料必须在建设单位、监理人员的监督下退出现场,已使用部分全部返工,并对施工单位罚款2000元。

5.施工单位应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听从统一安排,所用材料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存放,并码放整齐,否则罚款200元。

七.工程事故处理

1.项目部必须遵循国家法规规定的工程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发生的工程事故,组织人员进行必要的救助,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与此同时,项目部应按建设单位规定的报告途径向建设单位报告,并按建设单位领导的要求进行紧急处理。

3.在事故原因调查和处理过程中,项目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配合政府主管部门的工作,把损失降至最低并尽快恢复生产。

4.工程事故处理方案以及进展情况、执行结果,施工单位均应及时报建设单位备案。

八、其它规定

1.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签证原则上应提前上报,不得谎报,虚报实际发生的(一经查实虚报过大可不予以结算,施工单位不得有异议);

涉及到变更工程量等产生费用须监理单位核实,上报建设单位工程部及投资管理部核查无误后方可下发至施工单位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2.施工外围(围挡、停车棚等)应符合建设单位对整体项目的有关规定,不得肆意破坏更不得恶意损坏,否则照价赔偿。

3.施工期间与周边居民搞好关系,不得出现扰民、滋事等情况。注:以上所有罚款由监理单位代为保管,用作以后对施工单位采取赶工或嘉奖的相关奖励金。

对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

对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

对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现场管理,提高施工单位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强化监理职能,保障工程部的执行力,使各项工作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建设单位的监理管理权限授权书、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合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范围 适合于华府春天工程建设项目的总包及各分包施工单位。 第三条实施办法 (一)总监对所有施工单位(含总包,甲包,甲指分包,分包)在权责范围内施工方面不符合合同,规范,约谈记录的行为,过程,结果,有一万元以下的处罚权,并知会甲方,甲方将在本月进度款中扣除。 (二)总监对每月进度款支付有审核与签字权,对于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总监有权在进度款中将工程量给予暂扣,对于重大问题总监不签署进度款,甲方不予以支付当月进度款。 (三)现场所有施工材料,监理有权验收,对于不符合合同,设计,甲方要求,规范等问题的材料,监理有权要求退场并给予处罚。 (四)监理有权自行组织现场关于质量,进度,技术,安全文明及现场问题协调的专项会议及例会,会议要求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所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五)对于施工单位班组级管理人员现场施工质量及配合,不符合监理及甲方要求,监理有权指正,并要求其退场及更换人员或班组。 第四条处罚管理细则 一、土建部分 处罚编号质量问题处罚金额 1—0101 模板轴线、标高,截面尺寸,墙 柱垂直度偏差超过规范要求 50—100元/处 1—0102 因模板刚度差或支撑间距过大 导致砼鼓凸 50—100元/处 1—0103 接缝不严、缝隙过大,卫生不干 净、拆模后影响砼观感 50—100元/处

关于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关于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的管理,明确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责任,切实履行各自职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共同确保一方平安,特制定本规定。外来单位及人员是指非本院员工,来本院内承包施工、维修、安装、运输等任务以及在本院辖区内从事承包生产、加工、经营等活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及其人员(不包括临时工、劳务工、农民轮换工和以个人名义承包工程的各类外用工)。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与研究院中、短期或单项工程的施工、安装、维修、运输等任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外来单位及人员(以下简称为承包单位); 本规定同样适用于在本院辖区内,与我院生产有直接联系,进行承包生产、加工、经营等任务的外来单位及人员。 第三条院部负责发包工程的部门,必须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审查承包单位的资质等级证照、法人资格证书、与承包工程项目有关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等,并留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手续齐全完备,符合国家要求,方可发包招用。 第四条院部有关发包部门与承包单位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承包合同,同时要明确相互的安全责任。 (一)发包方的安全责任: 1.认真审查承包方的《工商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照、法人

资格证书、与承包工程项目有关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教育情况等。 2.负责监督承包方办理《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审批表》和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方案,并报送院产业管理部备案。 3.开工前,负责把施工现场的安全条件给乙方进行书面交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作业场所。 4.监督承包方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在两方人员交叉作业时,有权对承包方作业现场及人员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对承包方在各类违章操作行为,有权进行处罚;有权停止承包方危及安全生产的严重违章作业。 5.承包方发生工伤事故时,本着人道主义的角度,要积极协助抢救,并提供其它便利条件。 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1.施工前必须按规定持相关证照按规定办理《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审批表》手续。 2.要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对相应的施工项目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方案,报甲方安全环保部备案,并组织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在生产运行区域中施工作业,施工人员不得乱动甲方的设备、仪表、阀门、消防措施等。施工临时需要使用施工现场的电源、气源及其它设备或工具,必须征得设备所在单位的同意,并办理有关使用手续。 (2)当所承担的工作与发包单位作业交叉时,主动联系对方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现场管理制度 现场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与安全,提高施工现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在工程中从事建设活动的各有关单位必须遵守。 第一条、施工单位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每天不少于8小时)每天填写考勤表,要真实,并且定期向监理单位汇报。如有不实作假,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第二条、施工单位工地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有事离开工地的必须通知监理单位并且确认其指定代理人,经监理和建设单位代表批准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200元,罚责任人100元,脱岗三次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更换人员。 第三条、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且保证要人证相符。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能力水平和职业道德,决定其是否留退。 第四条、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天24小时畅通,且工地有人值守。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4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必须提交开工报告。 第六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情况需立即口头处理时也必须在24小时内补发手续,所有发出的文件均应有收发记录。 第七条、现场内各种往来书面文件、通知,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甲方认可的管理人员签收。签收后如有异议必须在当日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同,并应严格按照文件内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成。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如有管理或技术问题需协调解决,须及时以书面方

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

目录 一、合同管理办法: (2) 二、施工质量控制办法 (3) 三、工期及进度控制办法 (5) 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8) 1、总则 (8) 2、管理机构与责任 (9) 3、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 (10) 4、安全风险与环境因素识别和控制措施 (11) 5、监督检查 (12) 6、工程事故处理 (13) 五、其他有关说明 (13)

一、合同管理办法: 1、为了规范合同签认程序,使现场施工管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管理办法。 2、合同草案应由甲方起草,经双方共同讨论通过后先由乙方签字盖章。 3、工程中由总包单位自行分包工程,分包前应先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签订后,应及时报甲方备案。合同应由相关部门经理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签订。 4、合同签署及审批人员必须对合同内容进行周密考虑及审查,以保证合同主要条款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合同签订后,甲方留存一份原件,财务部、经办部门留存一份原件或复印件,其他部门需要留存合同的,由经办部门提供复印件。 5、合同内容应尽量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充分体现公司价值取向。 6、工程类合同执行过程及完毕后,投资预算部门应持合同相关文件报财务部门备案。当经济合同签订后出现补充或更改时,应进行详细的文字说明备忘。 7、工程材料、设备定货前应经甲方考察评比后签字确认方可购买使用。

二、施工质量控制办法 1、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应始终“以人为本”,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避免人的工作失误,使参建工程的每个人牢牢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以优秀的工作质量创造优质的工程质量。 2、施工单位作为施工质量的自控主体,必须按合同及工程要求,配备满足工程质量要求所需要的合格管理人员,并保证管理队伍的稳定性、编制工程质量控制管理文件和质量控制管理工作流程。以上内容施工单位进场后应逐一检查。 3、甲方在施工现场担任施工总协调和总管理基础上,依托监理公司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采取“双控”,认真检查监理、施工方的工作质量,形成逐级控制的完整管理链。监理公司作为施工质量的监控单位,其人员配置必须符合监理合同中的要求。定期检查监理单位监理日记填写情况,是否对每日、每班的工作项目、部位、劳动力数量、天气、材料、质量、安全、现场质量检查情况等进行如实记载。 4、施工组织设计与承包合同条件的符合性审查,工程质量等级及质量措施要求不得低于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承诺。施工成本的增加不能超过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若引起合同内工程造价超过工程承包合同数额,必须经原批准工程承包合同的批准人书面批准。施工承包合同内规定可以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措施方法、增加合同外工程造价部分的措施费用应严格控制,必须采用的,应单独编制工程预算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席令70号)、《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 第二条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避免因外委施工单位在公 司施工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并因此带来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注:外委施工单位是指公司使用的建筑工程队、设备安装工程队、技术改造工程队、防腐、保温等工程队伍。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各相关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国 家对承包商管理的有关规定,各自职责认真履行对公司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对承包的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负全面责任。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其安全施工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每项安全施工项目负全面责任。 第六条公司工程部负责独立工程项目的安全综合管理。负责对外委施工单位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作业安全的全面管理。 第七条公司安全部负责对外来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综合监管。 1审查各项资质,建立外委施工单位的人员、资质等台账。 (1)施工单位有关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业绩介绍等资质复印件。 (2)施工单位现场人员资质:项目经理资格证、特殊工种人员作业证(电工类作业证、焊工类作业证、油漆类作业证、高空类作业证及其它类作业证等)的复印件。(若是复训人员,需将复训审核日期一页一同复印在资格证下方,以证明特种作业证的有效性) (3)施工单位项目组织机构、专(兼)职安全员相关资质等复印 件。 注:公司资质可只带复印件,人员资质带原件、复印件。所有资质复印件上必须盖施工单位公章,可标注金达公司专用等证明。 2、负责审核工程施工安全方案。 3、负责施工单位人员入厂前安全培训、安全告知。安全培训时间 不少于16学时,同时做好培训记录,组织培训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 相关人员不准进厂作业。培训内容包括: (1)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

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

贵州省金沙县源石大桥危桥改造抢险工程 项 目 管 理 办 法 编制:贵州科达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审批:金沙县交通运输局 贵州科达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贵州省金沙县源石大桥危桥改造抢险工程 项目管理办法 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建设单位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得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工程项目得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任何与本工程有关得施工单位,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一、工程款支付管理 1、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与工程进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完整得申请资料,报工程施工监理审核,送审资料一式三份,由施工单位填写“项目月(阶段)进度报审核定表”与“工程项目(阶段)进度款核验表”,报表需包括已完工程量预算书,如25日之后申请付款,造成延期付款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负。 2、监理单位在接到上述申请资料后七天内完成工程量与工程质量审核工作,对完成形象进度进行审核,提出明确得意见,并在“项目月(阶段)进度报审核定表”上签字盖章,完成后转交建设单位。

二、工程进度管理 1、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可行得施工总进度计划,及重要得节点工期目标,并交监理公司审核,经批准后作为每月得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得编制及考核依据。 2、施工单位应按批准后得总进度计划安排生产,并编制详细月进度计划,每月计划应于上月25日前上报,周进度计划于每周工地例会上报下周周计划。无正当理由每逾期上报一天予以100元罚款,无当月(周)计划处罚500元罚款。 3、月进度计划中得某一项或某几项分项工程未按时完成,在下个月第一周必须完成,否则每拖延一天酌情处以200-500元罚款。(合同中约定得不可抗力,允许工期顺延得情况经建设单位允许后,工期予以顺延。) 三、工程质量管理 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组成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等必要人员,并持证上岗。各管理人员及数量经监理审核同意后应及时到位,在规定时限没有到位,对施工单位按200元/人/天处罚,并限期到位。 2、施工单位得主要管理人员工作质量、人员数量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得,由监理单位提出责令施工单位7天内调整人员。 3、施工单位编制得各项方案与计划,经审定批准后,应认真组织实施,凡施工方案未经批准擅自施工得,罚款1000元,施工单位无交底记录得,每次每项罚款200元,交底后应认真组织实施,有一项未实施者罚款200元,如实施过程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写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适当调整。 4、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于隐蔽工程,必须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未经报验或验收未通过,私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得,罚款1000元,并责令其返工整改,返工期间产生得一切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5、对混凝土外观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得,每发生一处罚款500元,并责令限时整改,逾期不改,视情节追加罚款。 6、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问题首次警告不改正得,每发生一次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限时整改,逾期不改,视情节追加罚款。 7、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不按规范或已批准得施工方案施工,每发现一次,给予1000元罚款,并责令其返工整改。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得,每发生一次处以2000元罚款,同时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保留对不称职管理人员予以限期更换得权力。 8、对于监理单位下发得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由项目经理

外协施工单位管理办法

文件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范围及费用管理 (3) 第三章施工管理 (5)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6) 第五章附则 (6) 外协施工单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目得: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对外协单位管理工作,防止与 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生命与财产得安全,保障工程项 目得安全、稳定发展,特制定外协单位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应于参与工程施工得外协单位及劳 务人员。 三、职责:总部办公室就是公司工程项目得管理部门,工程部 就是工程项目得具体实施部门。在没有聘请专职工程监理与跟踪 审计情况下,现场管理责任人履行工程(维修)监理职能。

第二章范围及费用管理 一、零星维修类外协: (一)施工得范围: 1、建筑类维修范围:办公楼及其它房屋建筑类得墙面、地面(含卫生间局部堵漏)、门窗、室内家具、设备设施,、排水沟盖等局部维修; 2、水电维修范围:办公室、门店及其它房屋设施得灯具、电器线路、供水管网、供电线路、户外照明、景灯维护、维修; 3、排污疏通维护、维修范围:排水排污管道、沟槽疏通、清淤;排水排污系统设施维修;渍水设备维护维修及零配件更换; 4、本办法维修范围不包括信息化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车辆得维修; 5、以上维修内容如在质保期内,由相关承保单位维修,本办法适用质保期以外得。 (二)费用管理: 1、各子公司、门店如有维修事项,须先填写《派工单》至行政部,由行政部对接工程部进行维修; 2、维修费用在500元以内得外协项目,由总部办公室负责人审批; 3、维修费用在500元至2000元得外协项目,由总部办公室负责人审核,财务部负责人审批; 4、维修费用金额在2000元以上得外协项目,由总部办公室负责人审核,财务部负责人复核,董事长审批; 5、如决算金额增加,超过审批权限,需由相关审批权限人重新审批并签字认可。 二、工程类外协: (一)施工范围: 除零星维修外得,涉及到房屋得维修、装修及改造,设备得安装、更换、维修等工程项目。 (二)资质审查: 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企业资质证书(必须与工程等级与施工范围相符);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 (3)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 第四章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制度 (6)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8) 第六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0) 第七章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4) 第八章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 (18) 第九章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9) 第十章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20) 第十一章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24) 第十二章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5) 第十三章对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 (30) 第十四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31) 第十五章附则 (31) 附件 (32) 附件1: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规定 (32) 附件2:主要常用特种设备的管理和使用规定: (35) 附件3: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制度 (36) 附件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 (37) 附件5:劳动用品管理制度 (38) 附件7:项目“三宝四口”安全防护规定 (3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全员安全管理和生产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多年管理经验和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依据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坚持按照上级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好旨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七条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第八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保体系的贯标;

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办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办 法正式版

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有效的预防控制事故发生,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认定及处罚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承包本商的所有施工单位。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对施工单位建设督查工作组: 安全部经理:范 安全部副经理:潘沈 成员:宗王 (二)领导组的职责: 1、组长的职责: (1)对施工单位建设督查工作领导组组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作业总工、相关人员对在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中的安全作定期、定时、或其他形式监督检查,发现违反安全生产作业的行为立即纠正、教育帮助或处罚,严重时停工整顿,以会议形式使应受

加强施工单位管理办法

加强施工单位管理办法 根据已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及现行的规范规定,主要从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造价控制、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及竣工验收等方面进行管理。 利用合同条款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对施工单位规范管理,有效控制,以充分调动施工单位的工作自主性和积极性,达到互利双赢的效果。 1、组织管理: 1.1项目班子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应符合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 1.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经甲方考察认可; 1.3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按规定持证上岗,并注重其现场管理能力。 2、质量管理: (一)、质量预控 2.1项目施工应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流程逐级审核批准;坚持“方案先行,样板引路”的制度,做好各项技术交底工作。对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制定相关的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核工程管理部确认后,按方案对施工单位现场施工进行监督检查;若发现与现场实际情况相悖,则首先予以制止并通知监理单位到现场,情节严重的予以停工并对相关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2.2施工过程程序应遵循施工合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以及甲方各项工程管理制度中的各项规定;

2.3工序交接、工序验收、隐蔽验收、中间验收、技术资料等均应按规定程序进行。 2.4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工程质量在各个环节受控。 2.5相关施工设备机具进场时,必须上报设备材料进场报验,若发现偷瞒漏报现象,则按相关规定视实际情况对施工单位处以经济处罚、停工、返工等处罚措施。施工单位单位在分包方进场后,应及时向分包方传达所要求质量计划,同时分包方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交质量保证计划书,计划书包括以下内容: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保证措施、关键部位质量的跟踪控制、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等。 2.6在每个分项及重要工序、部位施工前,施工单位及时向分包方下达交底及质量要求,分包方根据施工单位要求并通过施工单位向监理报验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施工流程、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及环保等要求,及与其它专业配合交叉施工办法、劳动、机具、材料安排,设备、成品供应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等。 2.7施工单位向下下达的技术交底要确实起到作业指导书的作用,交底中应明确工艺流程、机具、材料、质量要求、注意事项、交叉配合、安全措施、环保措施等内容。 2.8严格材料控制,所有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材料都必须满足要求。我们对建筑材料要严把“四关”,即采购关、运输保管关、检测关和使用关。 (二)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

施工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615-62 施工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地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依据《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使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使广大员工及协作队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形成人人重视交通安全的新局面,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项目部、所属各施工队、各协作队。 3、交通安全职责:

3.1 各级行政负责人职责 3.1.1 各级行政负责人为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交通安全工作和交通安全目标负全面责任。 3.1.2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文件、会议精神及要求,并保证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符合各项规定和要求。 3.1.3掌握本单位的交通安全情况,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评比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评比交通安全工作。 3.1.4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主持本单位权限范围内的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3.2项目安监部职责 3.2.1 项目安监部负责对《施工生产及交通安全奖惩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工作。 3.2.2对车辆管理部门组织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3监督车辆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履行交通安全职责,确保行车安全和运

对施工单位的管控措施.doc

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有效管控措施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点是:合同管理、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安全管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协调。但由于建设工程具有施工建设周期长、一次性成型的特 点,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是工程质量管理的核心。在新开工建设的项目中,宜从招投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结算阶段三个方面开展工对施工单位在建工程项目的目管理工作: 一、招投标阶段的管理 招投标阶段,宜从以下几点对施工单位进行甄选,选择符合工程建设资质要求、单位信誉良好、有经验、有实力的施工合作单位,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1、对施工单位的投标资质审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筛选出符合拟建工程项目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作为拟建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 2、对符合项目建设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进行业绩考察 对施工单位的业绩考察,重点是考察经筛选符合拟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的近五年内的项目业绩以及与拟建设项目的同类工程项目业绩情况。 3、对拟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的考察 对拟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的考察,重点是考察项目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工程施工主工长、质检员、安全员的工作阅历,完成同类工程的项目管理经验及对拟投标项目的管理措施或管理建议; 4、对拟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的在建工程项目或已完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对拟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的重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项目管理人员考察;重点考察项目经理、总工、技术负责人、主工长、质检员、安全员。考察的方式可以通过随行项目考察,与对方交流的或听取对方的讲解的方式进行; (2)、项目外业施工质量考察;重点考察其在建项目的“五牌一图”、安全

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

A.0.4 云龙区工业园三期定销安置房E地块工程 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执业印章): 日期: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为提高项目工程管理水平,规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行为,真正把本工程建设好、服务好,确保本项目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投资目标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对施工单位前期资料提供和安全方面的管理要求: 1、在工程建设前施工单位须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申报经施工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方案以及 2、施工单位进场后需要把相关资质证明和质保体系以及相关仪器的标定证书等行为资料报监理备案。 3、在施工单位进场后,施工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清单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报监理审核通过,该部分费用不得另作他用。 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建立建全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岗前技能培训和安全交底,并留有相关记录,同时施工单位每周应组织一次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检查,并定期组织安全文明现状检查、评估;施工单位应将安全检查各种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以及整改后复查情况以及检查评估情况详细上报监理备案。 5、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要求,对照自身工程情况,在施工前将“危 重机械、设备一览表”报监理审核;同时应明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 时间,准时完成报审和备案工作,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需提前督促施工单位完成论证工作。 7、项目监理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施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施工单位应认真,整改合格后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和《工程复工报审表》报监理审批,如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或者阳奉阴违不认真落实整改意见的,监理将向建设单位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等级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建质[2007]257号)文的要求,做好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施工安全管理细则 为了确保各施工单位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交通部有关安全规程要求,根据公司的安全文件精神,结合枫杨路工程的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宿迁市枫杨路标段项目部所属范围。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项目经理要与各部门、各施工队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直至每个作业工人,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基层。 第四条项目部行政正职是分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部领导班子须确立一名成员主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全体员工必须对各自岗位上的安全生产负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第六条全体员工除应履行本规定所列的安全生产职责外,还应完成项目部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章岗位安全职责 第七条项目目经理岗位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在安全生产方面对公司总经理负责,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项目部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其安全生产责任是: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有针对本项目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支持监督其实施; 2、成立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项目部工程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支持、指导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工作,并不得干扰或阻扰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3、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前,必须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实施考核,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要与经济效益挂钩;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上级在安全生产检查屮提出的事故隐患和管理问题,应按照“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原则予以解决,并按时将解决情况向上级反馈。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施工生产,待隐患消除,报请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生产; 5、组织制定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坚持把安全管理作为项目管理重要内容,与施工生产同时进行; 7、严格履行工程项目承包经营合同,认真制定工程项目分部安

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一、公司安全生产施工管理制度 二、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执行制度 四、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五、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六、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七、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管理制度 八、安全检查制度 九、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十、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十一、考核奖罚制度 十二、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十三、门口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 十四、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十五、卫生保洁制度 十六、不扰民措施 十七、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度 十八、宿舍管理制度 十九、塔吊装、拆使用管理制度 二十、养护室管理制度 二十一、食堂卫生制度 二十二、车辆冲洗管理制度

XX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施工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建设部发布的国家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事故发生,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上一个新台阶,根据有关安全法规、规范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希各所属部门遵照执行。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各项目、办事处管理人员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2、贯彻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应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3、施工现场凡职工人数超过50人,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以上,必须设置1-2名专职安全员;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班子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贯彻开工前应制订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2、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仓库、附属临时设施必须安全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归类堆放,布置合理。 3、施工现场办公室必须布置施工总平面图,管理机构平面分布图,施工进度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办法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外委施工单位的管理,充分调动其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生产组织、管理与矿部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我矿全面完成2007年度生产经营目标,根据我矿生产建设的现状和外委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矿从事井下施工的外委单位。运营管理部代表矿方行使对外委单位的管理职权。 第三条外委单位在施工准备阶段,将本单位施工方案、作业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各级人员工作责任制、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作业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等报送矿安全环保部、运营管理部,审核合格并备案后,方可开始施工。 第四条外委单位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职工大会,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开好班前会,并作好会议记录。在生产中遇到问题和人员有变动时,应及时向运营管理部汇报;新增加人员,必须到安全环保部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外委单位每天必须及时向运营管理部汇报生产进度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 第六条外委单位每月必须参加运营管理部组织的生产计划会,并按下达的月度生产计划,认真组织、合理安排本单位的生产,确保完成作业计划。外委单位如连续三个月完不成矿方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矿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

第七条矿方责任范围 1、架设距离采掘作业面100米范围之外的风、水管路及照明、动力线缆。 2、架设采场充填前的泄水笼和充填管路。 3、架设采场内的钢制溜井及钢制通风人行井。 4、提供100米范围以外有轨运输巷道铺设轨道时所需材料,外围单位负责安装。工程结束后,外围单位负责免费拆卸道轨,并运到指定的地点。 5、按计划价为外委单位提供采掘工程因安全需要支护的材料(锚杆、锚网、圆木等),每月按实际验收支护量结算。结算单价: 1.5米锚杆,33元/根;1.8米锚杆,36元/根;锚网,27元/平方米;4米坑木,748元/立方米;6米坑木,948元/立方米。 6、提供具备电、暖条件的员工宿舍。 第八条外委单位责任范围 1、采场验收结束后,无特殊要求时,48小时内必须封堵好采场板墙,须做到充填时不跑浆。 2、承担采掘工程所用的周转材料。 3、承担局部通风、排水设施、设备及材料。 4、承担凿岩、爆破使用的一切材料费用。 5、严格按设计施工,按时完成矿方下达的采掘生产计划。 6、采掘过程中购买的轻轨、枕木、风管、水管,25平方毫米以上的电缆必须到运营管理部进行登记,否则将视为矿方的材料。 7、构筑采场假底、巷道支护所用的钢筋、水泥等物资从物资装备公司分部领出后,必须马上运到井下作业地点。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交通部有关安全规程要求,根据公司的安全文件精神,结合枫杨路工程的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宿迁市枫杨路标段项目部所属范围。实行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项目经理要与各部门、各施工队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直至每个作业工人,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基层。 第四条项目部行政正职是分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部领导班子须确立一名成员主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全体员工必须对各自岗位上的安全生产负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第六条全体员工除应履行本规定所列的安全生产职责外,还应 完成项目部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章岗位安全职责 第七条项目目经理岗位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在安全生产方面对公司总经理负责,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项目部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其安全生产责任是: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有针对本项目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支持监督其实施; 2、成立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项目部工程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支持、指导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工作,并不得干扰或阻扰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3、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前,必须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实施考核,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要与经济效益挂钩;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上级在安全 生产检查屮提出的事故隐患和管理问题,应按照“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原则予以解决,并按时将解决情况向上级反馈。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施工生产,待隐患消除,报请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生产; 5、组织制定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坚持把安全管理作为项目管理重要内容,与施工生产同时进行; 7、严格履行工程项目承包经营合同,认真制定工程项目分部安

对施工单位管理制度

贵州汉泰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管理制度 为使我司各建设工程项目能够顺利开展,结合我司对各项目形象进度等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各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必须严格要求各参建单位按照本管理制度执行: 一、施工单位实施本项目由我司总工办、工程部全过程管理监督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并由监理单位督促实施监理管理。 二、在招标签定合同阶段,要求施工单位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内容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实施条件分析。项目投标活动及签订施工合同的策略、项目管理目标和项目组织结构、项目质量目标、施工总进度计划、成本目标、项目现场管理和施工平面图。 三、在开工之前,要求施工单位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包括内容:工程概况、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资源供应计划、施工准备工作计划、施工平面图,技术组织措施计划,项目风险管理、信息管理、技术经济指示分析。 四、在项目实施前,为实现项目管理目标,要求编制项目进度计划控制、目标质量计划控制、项目安全控制和项目成本控制。 1、项目进度计划控制:包括总进度计划、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通过编年、季、月、旬、周施工进度计划实现,同时应逐级落实,最终通过施工任务书由班组实施,施工进度计划要常检查和及时调整。 2、项目质量计划控制:确定项目质量目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实现项目质量计划,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3、项目安全控制:确定施工安全目标,编制项目安全目标保证计划,项目安全计划的实施,项目安全计划的验证,持续改进,安全检查。 4、项目成本控制:项目成本预测、编制,成本计划,实施成本计划,进行成本核算,成

修改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办法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石人沟铁矿 外委施工单位、劳务用工及外来人员 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矿山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有序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河北省人民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石人沟铁矿范围内承包建筑安装、土建施工及井下采掘、运输、维修等工程的所有外委施工单位。 第三条承揽石人沟铁矿各种工程的外委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达到“证照齐全、合法有效、责任明确、管理到位”的要求。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外委施工单位对其作业人员和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石人沟铁矿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 第二章安全管理及工作程序要求 第五条公司对外委施工单位实行安全风险保证金制度,遵守以下规定: (一)安全风险保证金用于安全违章、安全隐患罚款等事项,依据工程性质、工程量和风险程度确定缴纳标准为10万元~50万元。安全风险保证金由施工队伍在工程合同签订前向公司财务处缴纳,财务处出具交纳证明作为办理安全资质备案证书的要件之一。 (二)我矿另行对施工队伍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收取标准一般不超过5万元,交我矿财务科保管。 (三)安全风险保证金用于安全违章、安全隐患罚款等事项。安全生产事故处理赔偿等费用由施工单位另行担负。 (四)施工单位不再从事施工活动时,安全环保处出具证明,风险抵押金结余部分由财务处或财务科全部返还施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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