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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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党支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医院党支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四)未向领导及时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 (五)不遵守、不执行集体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决定 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给工作造成 损失的。 (六)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不及时报告和采 取措施纠正的。 (七)其他因违反“三重一大”制度而造成失误的。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三)党支部认为应外资金单项支出及对外捐款、赞助等大额资金的使 用,经总支委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 凡“三重一大”事项上会议题由支部委员提出,书记与 副书记协商确定。办公室负责收集议题,并提前通知参加会 议人员。党政主要领导事先交换意见,统一思想。重要干部 任免决策之前, 严格按照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及相关规定中确定的程序执行。 第八条 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参 加、研究干部任免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可召开 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相关业务人员可列席会议。 第九条 会议在讨论议题时,首先由主要领导报告情况。会议主 持人充分发挥民主,认真听取每位委员的意见,对少数人的 意见,也认真予以考虑。决定事项可采取口头、举手的方式 进行表决。研究推荐、提名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时, 应当逐个表决。会议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事项 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对意见分歧较大、
第十四条 党支部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做出决议后,按照集体 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要求,分管委员要及时安排相 关科室负责人进行决策的实施并督促检查,及时将落实情况 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确保决策的落实。 第十五条 党支部会议集体形成的决议,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 和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在集体没有重新改变决策 前,必须无条件服从。如在执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需要 改变原来的集体决定,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复议,做出新的 决定,并按新的决定执行。 第十六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严重政治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 的责任人,要根据事实、性质、情节承担责任,依法依纪进 行追究。 (-)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本办法,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的事项未经集体讨论,而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或由于紧急 情况,未经集体讨论决定,事后不及时通报的。 (二)虽经集体研究,但其决策有悖国家法律法规、党 纪政纪条规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 (三)对于重大事项未做调查研究,盲目决策导致决策 失误的。

学校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

学校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

学校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第一章总则笫一条为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增强领导集体的团结和廉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第三条学校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由党政集体议事决策,并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集体意志,以保证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依法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四条学校的重大事项适用本制度。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重大事项决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重大事项的范围第五条学校重大事项包括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人事工作、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一)重大决策1、学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作要求的实施意见及方案;2、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3、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修改和调整、学校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和课时计划的审定;4、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5、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止;6、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确定和调整;7、学校基本建设、校园规划以及其他办学资源的配置;8、干部教师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9、学校教职工考核、奖惩方案;10、学校年度招生及录取工作;Ih学校对外交流合作项目的制定与实施;12、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处理;13、领导班子认为应当经过集体研究决定的其它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和人事工作1、学校中层干部的调整、竞聘、任免、考核与奖惩;2、学校后备干部人选的推荐、培养、选拔、任用;3、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调整;4、校级重要优秀、先进的评选、市级及以上先进、优秀的初评推荐;5、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初审推荐、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名师的申报推荐;6、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方案与实施;7、学校教职工聘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

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3篇)

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3篇)

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促进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班子民主、科学、规范决策,确保“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现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事项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三条凡涉及本单位政策、发展、稳定以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三重一大”决策范畴。

主要包括:(一)重大事项决策1、研究部署本单位改革、发展工作;2、研究部署本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事项;3、研究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委托贷款的重大政策调整;4、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重大活动实施方案,研究重要的对上工作请示和报告;5、研究调整中心机关、管理部的职能职责,研究中心机关科室设置及机关工作人员的定岗定责;6、研究调整本单位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7、制定与修改本单位工作制度和程序;8、研究落实上级机关、上级领导重要指示的实施方案;9、研究代上级机关起草的规范性文件;10、研究部署本单位维稳工作,研究本系统涉稳重大问题的处理;11、研究部署本单位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及善后处理,研究部署本单位重大信访事件、重大伤残事故的处置;12、研究部署本单位其他重大事件。

(二)重要干部任免1、研究本单位机构人员编制计划、临时用工及人员返聘计划;2、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中心机关、管理部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3、研究向上级呈报的市管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意见,研究中心机关及管理部中青年后备干部的推荐和调整;4、研究公开招考人员的录用或聘用;5、研究本单位政策性安置人员的接收和落实。

(三)重要项目安排1、中心及管理部办公楼建设、维修、改造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2、____万(含____万)元以上大宗商品、设备的采购及安排,____万元以上大额固定资产处置等;3、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和责任追究制度

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和责任追究制度

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和责任追究制度1、为规范和监督医院经济活动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医院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行集体讨论制、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医院重大经济事项是指:(1)涉及医院发展、建设的重大经济事项。

(2)规模较大的投资项目,资金调度,医院预算,金额较大的财、物问题。

(3)医院的重大经济事项数额标准:单项大型设备1万元以上(含1万元);基建工程、房屋建筑物大修改造工程单价3万元(含3万元);对外捐赠;医疗纠纷赔偿金1万元以上(含1万元)等上院务会讨论决定。

(4)其他重大经济事项。

3、医院研究决定重大经济事项应严格执行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严格遵守"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

具体程序如下:(1)咨询论证。

医院有关部门对重大经济事项要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议题,并报经医院分管领导同意,方可提请开会。

(2)准备材料。

由有关部门准备上会材料。

(3)充分讨论。

凡研究决定重大经济事项的会议,须有70%以上领导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成员必须到会。

会议由院长主持。

首先由分管院长或有关部门介绍,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

讨论中领导成员应表明赞同或不赞同意见。

(4)做出决定。

院长在听取领导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

(5)形成纪要。

会议须形成院务会纪要。

(6)议事记录规范:1、重大经济事项议事记录须列明会议名称、会议主持人、正式与会人员、会议记录人员、会议通知提前送达时限、应到会人数比例。

2、大经济事项议事记录须具体列出由会议研究决定的所有重大事项。

3、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在议事记录补充规则栏中列出。

(7)重大经济事项决定后实院务公开。

4、谁决策、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医院决定重大经济事项,实行院长负责制。

5、责任追究:对决策有关人员应签署“重大经济事项登记簿”,明确个人意见(同意、反对、弃权),项目集体讨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分清级次,责任到人,建立事后审计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决策失误的纠错改正机制,对违反决策程序、滥用职权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三重一大”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三重一大”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精河县第二小学“三重一大”重大事项议事制度为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学校内部管理,使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依法治校,实践公信,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三重一大”重大事项议事制度:一、“三重一大”具体范围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包括制订和修改学校章程;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制订学校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制订学校精神文明(和谐校园)建设的实施方案;出台重大改革措施,制订重要规章制度;校内机构的增设和撤并;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的人事安排;党员发展工作;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教职工的的评优、评审;学校奖惩工作;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决算,500以上人民币的大额经费支出和其他需要集体议事的大额开支项目;重大基建项目向县政府采购办申请报告;学校大型庆典及其他大型活动;重要团组的接待和重要的校际交流;其他重大事项。

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1.校务会议为主要议事决策形式。

校务会议或校务扩大会议由校长主持,重大事项经集体讨论,校长负责决策。

2.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般程序:提出动议→调查研究→党政协商→集体决策→校长负责实施,党总支监督保证实施。

校务会议到会者少于三分之二,或党政主要领导未到会,一般应该改期召开;如会上意见严重分歧,一般应暂缓决策;如情况紧急,必须办事的,校长或书记有责任向上级领导汇报。

学校章程、规划和重大改革措施或规章制度,应提交学校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才可正式施行。

如有重大事项需报上级领导批准的,由校长或书记上报批准后再实施。

3.重要人事任免的程序:学校中层领导采用组织考察或公开竞聘方式产生建议人选→党总支进行考核、考察→党政协商→校务会议讨论→校干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投票表决→任前公示。

如校务会分歧较大或重大问题不清楚,应暂缓决定;干部任免涉及校务会议成员的,有关人员应回避。

4.重大项目立项的主要程序:事前酝酿→集体决策(校务会、行政会)→上报审批。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完善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XXXX集团有限公司本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形式为会议集体决策,即按照会议议事规则,经集体讨论、会议表决作出决策。

第四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章党纪党规、上级规章和《公司章程》,切实做到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保证决策实体、程序合法合规。

第二章决策范围第五条重大决策事项。

主要包括:(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司决定的重大措施;(二)公司发展战略、各项中长期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和改革方案等有关公司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三)公司管控模式、组织结构调整和机构设置,人员的定编、定岗、定员及调整;(四)公司年度生产计划、经营计划,以及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和年度工作报告;(五)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监察、审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六)工程项目超过20万元的重大单项设计变更以及超过工程建设批准概算事项等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七)涉及资产净值1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实物资产转让或报废处理;(八)公司需要提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的事项和问题;(九)公司绩效目标考核评价,工资、津补贴、福利分配政策及重大劳动工资改革方案,以及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等重大利益调配事项;(十)公司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重大事宜;(十一)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审议公司重要管理制度;(十二)公司党的建设、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监察审计工作、维稳信访工作、企业文化建设,以及工会和共青团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十三)公司党建工作会议报告;(十四)公司各类先进、典型的选树和表彰奖励;(十五)其他需经研究的重要请示、报告;(十六)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3篇)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学校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是指学校在重大事项决策中遵循的一种组织原则。

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 三重:即参与决策的主体必须包括学校行政管理机关、教职员工和学生代表。

这意味着在学校重大事项决策中,三方面的利益都需要得到认真考虑和平衡。

2. 一大:指学校决策的一定规模、重要程度的事项要通过大会形式进行决策,即学校大会。

通常,学校大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代表组成,决策重大事项。

3. 集体决策: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原则是集体决策,遵循多数决定的原则。

通过集体决策,可以平衡各方的权益,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公正性。

4. 决策制度: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是学校内部建立的一种规程和程序,用于指导和规范学校重要事项的决策过程。

决策制度包括程序、方法、程序和决策结果的执行等方面。

通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学校可以确保重大事项决策中各方的权益得到平衡,决策过程具有民主性和公正性,从而提高学校事务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同时,也能够促进学校内部的沟通和协作,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2)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学校作为培养人才的重要场所之一,更应该注重广大师生的参与和决策。

为了提高学校的民主程度,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和执行力,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学校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集体决策制度。

本文将介绍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一、制度概述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是通过重视广大师生的参与,确保涉及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能够充分反映集体的意见和利益,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从而提高学校的决策效果和管理水平。

该制度包括“三重一大”决策议事会、信息公开、意见征集和学校大会四个方面。

二、“三重一大”决策议事会“三重一大”决策议事会是学校集体决策的核心机构,由学校领导班子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校的重大决策事项的研究、协调和决策。

医院党支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5篇材料)[修改版]

第一篇:医院党支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医院党支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卫生厅、地区卫生局党组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及《自治区卫生厅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和田地区卫生局党组重大事项议事制度》,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领导班子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替代。

第三条凡涉及卫生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一)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县委、政府及上级卫生部门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有关卫生系统党的组织和思想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

(三)年度计划、改革举措。

(四)卫生队伍建设,包括领导班子建设,部门设置及人员的奖惩,人才引进等。

(五)上报县委、政府和上级卫生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

(六)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废除。

(七)涉及职工住房、晋升等切身利益的事项。

(八)重大人身伤亡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九)党支部认为应当由集体研究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四条重要干部任免是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的推荐、调整和任免,主要内容包括:(一)科室领导干部的任用。

(二)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

(三)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及中青年专家的推荐。

(四)职工的年终考核。

(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的推荐。

第五条重要项目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未列入预算的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

(二)未列入预算的办公场所和家属区的装修、改造、维修等修缮工程项目。

(三)党支部认为应当由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管理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一、重大经济事项的定义和范围(一)定义:重大经济事项是指预算支出在1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涉及医院长远发展和职工切身利益等经济事项。

(二)范围:1、物资及设备购置。

包括:药品、大额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医疗设备、后勤物资及设备、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

2.本建设项目。

包括:新建、改造、扩建工程及大型修缮、各种网络建设工程。

3、医院发展计划的制订。

包括:医院改制、重组、后勤社会化改革等。

4、大额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的处置。

5、举办大型会议及科研项目立项。

6、对外经济合同签订。

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信贷、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

7、医院分配制度改革。

包括:职工的工资、奖金、福利等方案的制定。

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原则1、科学、依法、民主、集体决策的原则:重大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坚决禁止领导独断专行决策行为。

2、专家咨询和评估的原则: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必须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

3、职代会审议的原则:坚持院务公开、透明,特别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决策,广泛听取职工意见。

4、集体决策、集体负责的原则: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凡参与决策的有关人员应签署“重大经济事项登记薄”。

明确个人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分清级次,责任到人,建立事后审计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决策失误的纠错改正机制。

对违反决策程序、滥用职权或未履行职责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5、财务部门充分论证的原则:医院财务科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单位预算资金的安排情况、自有资金状况、资金筹措能力、财务和预算制度等方面对有关重大经济事项的可行性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投入产出效益进行经济论证,对重大经济事项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及预算安排进行审核。

三、参与重要经济事项决策的组织机构1、医院行政领导班子和院党委会。

“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有效的保障与监督体系,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水平,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定。

第二条本制定所决策的事项主要包括: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一下统称三重一大)。

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会上讨论前,会上讨论前,经过公布职位,公明确大额资金数要广泛调查要广泛调查研开报名,资格审额,会上讨论前,研究,充分听究,充分听取查,公开竞争考要广泛调查研取干部群众干部群众和专试。

演讲答辩、民究,充分听取干和专家意见家意见主测评、组织考察部群众和专家意等程序见召开党组会,与会人员发表意见,讨论研究决定无争议事项有争议事项超过党组织会议参会成员重新调研讨论通过,做好会议记录,存档备查第三条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必须坚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党政部门相关要求,以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为目的以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为原则,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完善机制,推动落实。

第四条局长是领导班子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负有向主要领导建议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领导责任;纪检组长负有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协调责任。

第五条局长依据本规定针对具体事项,决定集体研究决策方案,并分别主持召开局务会等会议,按要求把握好集体好集体决策的程序。

第六条“重大决策”包括: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部署;构造本身建设规划和部署;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紧张工作部署;构造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的决策和处理。

第七条“紧张干部任免奖惩”包括:副股级以上职务(含非领导职务)任免,奖励或处分决意。

对干部任免中的选拔、推荐、考察、酝酿和决意等各环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重大事项安排”具体范围和内容包括:年度工作打算、总结;紧张工作部署;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紧张规章制度的制定;应该集体研究的别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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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制度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制度
第一章议事原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监督集体决策行为,推进重大事项决策科学
化、民主化、规范化,形成有效的议事决策机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院长办公会为重大事项决策机构。
第三条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
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按照先行调研、周密论证、集体议事、会
议表决的程序,作出集体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
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重大事项为:
(一)根据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及重大决策,研究制定本
院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二)发展规划、计划及全局性、政策性的重大问题:
1、研究科研发展长期性的发展规划;
2、研究和审定全年工作安排和工作计划;
3、讨论审定以院名义制发的重要文件;
4、研究本单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
目标、任务和措施,对重大违纪问题确定处理意见;
5、研究领导班子自身建设问题。
(三)人事、机构变动及干部的任免:
1、研究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等问题;
2、研究审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设备配置;
3、研究干部人事推荐、任免、调整、奖惩、学习培训及人员
录用等问题;
4、研究审定全局性的表彰决定。
(四)财务收支计划和大额资金使用:
1、研究审定年度收支预算、财务决算;
2、讨论审定20万元以上的计划内支出资金,10万元以上计划
外支出资金的使用意见和固定资产的处置意见。
(五)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
1、讨论干部评职进级、工资调整的方案;
2、研究审定职工福利待遇的意见;
3、研究审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处理意见。
(六)重要事项处理决定:
1、研究制定全局性的规章制度;
2、研究讨论重大事件的处理意见;
3、讨论重大项目可行性方案及公开招投标方案;
4、其他需要集体讨论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议事程序
第五条重大事项决策前,应做下列几项工作:
(一)提出议题。按照职能分工,各单位和部门提出问题内
容,由主管院长初审并提出建议,初步确定重大事项议题。
(二)调查研究。围绕重大事项,广泛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
掌握基本情况,形成较为成熟的建议意见。
(三)拟订方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重大事项进行综合
论证,拟订初步方案。
(四)征求意见。拟订方案后,按涉及范围进行协商并充分听
取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对关键问题,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的
论证,由主管院长审核把关,相关部门形成议题材料。
第六条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确定议题。由办公室汇总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
项,经院长确定后,办公室提前通知班子成员和有关人员做好准
备。
(二)沟通酝酿。议题确定后,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人员
准备上会材料(包括方案材料和论证材料),同时,将议题内容及
有关材料提前送达与会人员,保证与会人员有足够时间熟悉情况。
(三)召开会议。会议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领导
班子成员召集并主持。
领导班子成员应按时出席会议,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请假。非
领导班子成员根据需要列席。会议先由分管院长或相关单位和部门
负责人介绍上会材料,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
讨论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
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
因故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与会人员的讨论意见和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要全程记
录清楚。
(四)会议表决。会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逐项进行。
对各项议题应议而有决。表决采取口头表决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
行。每位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需记录在案。干部人事等敏感问题,
可进行无记名表决。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
(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会议列席人员不参加表决。
讨论决定的事项,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
避。
如对重要问题有不同意见,除情况紧急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
行外,一般应暂缓表决。会后再进行认真的调查、论证和沟通,适
时进行表决。决定干部的任免或提名,应逐个进行讨论决定。如原
拟定人选被否定,应由人事部门按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人选,不能
由个别班子成员临时动议,仓促做出决定。
(五)作出决策。重大事项表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形式,按
表决意见形成会议决议,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半数
为通过。
(六)形成纪要。重大事项决策会议应指定专人负责记录。除
有特殊保密需要的议题,内容可以从简外,会议纪要须记录每个议
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
会议主持人否定多数人意见作出最后决定,须在会议记录中注
明详细情况。
(七)公示听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公示、听证应当遵循公
正、透明、规范和效率的原则。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示后
需要听证的,应在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向社会相
关利害关系人公告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听证内容、参加方式及参
加人的范围、条件、人数等事项。
第四章集体决策的基本要求
第七条凡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须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到会
方可召开。
第八条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事项决议,需以正式文件上报或下
发的,由院长签发。
第九条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进行
集体决策的,分管领导可临时处理,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
第五章集体决策的落实和检查
第十条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应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
负责督促、检查和落实。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应重新按照
本规则规定的程序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一条根据会议决定,明确由相关部门负责落实的,分
管院长应及时传达,办公室需明确掌握落实重大事项的具体责任单
位和责任人,提出建议落实的时限,对落实情况及时跟踪督办,启
动跟踪反馈和评议制度。各承办部门必须将重大事项落实情况及时
向领导班子作出书面报告。
第六章纪律要求
第十二条重大事项不按本规则进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形成决
定的,应立即纠正,重新进行议事与决策。
第十三条会议形成的决议,领导班子成员个人无权改变,
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在行动上不能有任何反对
的表示。在执行中如发现新的情况需要复议,经领导班子主要负责
人同意后,可提交决策机构复议,但在没有重新做出决定前,不得
有任何与院党组会或院长办公会决议相悖的言论和行动。
第十四条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将会议讨论
内容外传。
第十五条会议记录属机密文件,不得泄露,因工作需要查阅,
须经院长签批。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则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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