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技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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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检查与技术管理制度范文(3篇)

煤矿检查与技术管理制度范文(3篇)

煤矿检查与技术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本制度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要求,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加强煤矿检查与技术管理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属煤矿的检查与技术管理工作。

二、煤矿检查管理1.检查目标煤矿检查的目标是通过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煤矿安全隐患,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2.检查程序(1)定期检查(a) 煤矿领导每月进行一次定期检查。

重点检查矿井、上下井道、巷道、采区等重点部位,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b) 具体内容包括瓦斯抽放、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电气设备等方面的检查。

(2)日常检查(a) 班组长每日对本班区域进行检查。

重点检查工作面烟雾、瓦斯监测装置、通风设备等工作是否正常运行。

(b) 矿井安全员每日对各工作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上级,并组织处理。

3.检查记录与报告(1)每次检查结束后,相关责任人将检查情况及时记录在煤矿检查记录表中,包括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等。

(2)定期将检查记录整理成报告,汇总上报煤矿管理部门,以供参考。

三、煤矿技术管理1.技术规程(1)煤矿必须建立和完善各项矿井技术规程,包括矿井开采、通风、水害防治、火灾防治等方面的规程。

(2)技术规程必须经过专家评审、公示,并定期进行修订与更新。

2.技术人员管理(1)煤矿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矿井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矿山工程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

(2)矿井技术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培训,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

3.技术管理制度(1)煤矿应建立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包括制定技术管理制度、技术文件管理、技术资料管理等。

(2)煤矿技术管理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确保各项技术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技术改造(1)煤矿应定期组织技术改造,对陈旧设备进行更新和升级,提高矿井的安全生产水平。

(2)技术改造必须经过专业评估和审核,确保改造方案科学可行。

四、附则1.本制度由煤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历史遗留问题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和管理办法(4篇)

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和管理办法(4篇)

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和管理办法煤矿是一种重要的能源资源,但由于其采矿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为了保障煤矿工人的安全,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和管理办法。

一、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 煤矿安全技术审批的目的煤矿安全技术审批的目的是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保障矿工的人身安全。

通过对煤矿的技术方案、设备设施、工艺流程等进行审批,可以有效地预防煤矿事故的发生,并提高煤矿的生产效率。

2. 煤矿安全技术审批的程序煤矿安全技术审批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提交申请:煤矿所有者或经营单位需要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技术审批申请,包括煤矿的基本情况、技术方案、设备设施、工艺流程等。

(2) 审查材料:有关主管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和修改。

(3) 技术评审:由专业的技术人员组成的评审专家组对煤矿的技术方案、设备设施、工艺流程等进行评审。

(4) 整改修改:申请人根据评审意见对技术方案进行整改修改,确保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5) 审批决定:有关主管部门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安全技术方案,并发放安全技术审批证书。

3. 煤矿安全技术审批的内容煤矿安全技术审批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矿井的设计方案:包括矿井的布置、出入口的设置、通风系统的设计等。

(2) 设备设施的选择和安装:包括提升设备、通信设备、救援设备等。

(3) 矿井的建设与修复:包括巷道的开挖方式、支护结构的选择、瓦斯抽放、防尘等。

(4) 安全生产的管理措施:包括应急救援方案、消防设施的设置、安全生产培训等。

二、煤矿安全管理办法1. 煤矿安全管理的目标煤矿安全管理的目标是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控制煤矿事故的发生,并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

煤矿安全管理办法的制定是为了规范煤矿的安全生产行为,提高煤矿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 煤矿安全管理的原则煤矿安全管理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预防为主:通过科学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

煤矿物探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物探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物探技术管理制度
一、工作面回采前,必须先采用无线电坑透仪对回采工作面进行坑透,对坑透异常区进行钻探验证,实现对工作面回采前的精细探查,确保工作面安全顺利回采。

二、井下掘进必须执行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综合探测方法,,采用探水仪对掘进工作面进行超前探测,探测完成后,钻探跟进验证,针对物探异常区必须重点进行验证。

三、本年度必须根据物探培训计划对物探操作人员进行施工工艺和仪器操作的培训,使其能够熟练掌握各种物探仪器的性能。

四、各种物探仪器必须按使用说明书进行使用、保管与维护,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各种仪器设备齐全、完好、无损,保证物探工作能正常开展。

五、提前收集现场资料,做好物探前的准备工作,制定物探布点路线。

六、下井前必须对物探仪器进行检查,看其电量是否充足、清点其配套设施是否齐全。

七、进行物探布点时,必须准确丈量探测点的位置。

八、在操作仪器时,操作人员不准离开仪器,及时对现场探测数据进行收集,对物探仪器要做到轻拿、轻放。

九、操作作中发现仪器有问题,应及时反馈,禁止带病作业。

十、井下探测完毕后,根据现场情况,对照物探数据进
行处理,并对数据进行分析解释,出具物探报告;将报告上报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送各相关专业领导,生产结束后编写物探验证报告或总结。

十一、根据物探报告结果,针对物探异常区,编制钻探设计,在钻探结束后,根据钻探结果出具异常区钻探验证报告,并上报本专业领导,上会研究,制定采掘方案。

十二、由于钻探成果,未及时预警,造成工作面跌进陷落柱,根据实际情况,处罚相应责任人1000-3000元。

十三、建立物探成果台帐,分类分工作面登记,并做好目录索引工作,方便查找。

煤矿生产技术部管理制度

煤矿生产技术部管理制度

煤矿生产技术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煤矿生产技术部的管理,规范各项业务活动,提高生产效率,保障生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生产技术部是煤矿生产的技术保障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煤矿生产的技术管理、生产工艺改进、设备维护等工作。

第三条生产技术部在生产活动中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保证矿山持续稳定生产。

第四条生产技术部应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动煤矿的生产工作。

第五条生产技术部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技能水平,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第六条生产技术部应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和资料库,对工作中的技术资料进行妥善保存,以备查阅和参考。

第七条生产技术部应结合煤矿的生产情况,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计划,确保技术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生产技术部设立技术管理岗位,负责生产技术管理、设备维护和技术改进等工作。

第九条技术管理岗位下设以下岗位:1. 技术主管:负责生产技术管理和技术改进工作。

2. 设备维护主管:负责煤矿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十条生产技术部设立技术支持岗位,负责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等工作。

第十一条技术支持岗位下设以下岗位:1. 技术支持主管:负责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生产技术部设立技术档案管理岗位,负责技术档案管理和资料库建设工作。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十三条技术主管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制定技术改进计划,推动技术创新。

2. 负责设备维护管理,制定设备维护计划,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3. 负责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十四条设备维护主管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煤矿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2. 负责设备维护计划的制定和执行。

第十五条技术支持主管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技术支持工作,为生产技术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2. 负责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

煤矿技术科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技术科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技术科管理制度范文煤矿技术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煤矿技术科的管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技术科的所有工作人员,并应严格遵守。

第三条煤矿技术科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技先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煤矿技术科主要负责煤矿生产工艺技术、工程设计、安全监测、地质勘察及矿山环境保护等工作。

第五条煤矿技术科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执行煤矿生产工艺技术及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煤矿开拓、设计和建设;3. 开展煤矿安全监测和预警工作;4. 开展煤矿地质勘察,提供矿山地质信息;5. 负责煤矿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煤矿技术科负责煤矿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等。

第三章职责分工与协作第七条煤矿技术科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合理的职责分工,并明确各岗位职责。

第八条煤矿技术科应与其他科室密切协作,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与生产科室配合,保障煤矿生产安全;与安全科室配合,开展安全管理和监测工作;与环保科室配合,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与总工程师配合,推进煤矿规划设计等。

第九条煤矿技术科应与相关单位保持密切的沟通与合作,及时了解科技前沿信息和行业动态,积极推进科技创新与应用。

第四章工作流程与管理要求第十条煤矿技术科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确保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第十一条煤矿技术科须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保障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煤矿技术科应定期开展技术交流与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三条煤矿技术科应制定科学合理的预算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绩效的有效评估。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追究第十四条煤矿技术科应接受煤矿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煤矿技术科应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5篇)

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5篇)

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一、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并做到稳定可靠、简单合理。

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必须报区域矿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每一生产水平和每一采区都必须实行分区通风。

准备采区时必须在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掘进其它巷道,新采区投产移交前,必须在采区上(下)山做到位后方可进行回采。

三、所有采区严禁将一条上(下)山作两种用途(其中一段作进风,另一段作回风)。

四、通风设施严格按质量标准构筑,除临时为开拓掘进巷道服务的通风设施外都要按永久设施施工、管理。

凡是永久风门必须上联锁装置。

对损坏设施或者敞开风门不关者要严肃追查处理。

五、消灭不符合《规程》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避免角联通风。

串联通风措施要严格按照《规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六、坚持以风定产的原则,做到合理的集中生产。

要提高矿井的生产能力,必须首先提高矿井的通风能力。

严禁任何采区超通风能力的组织生产。

七、矿井各用风地点的确需风量计算,严格按照《规程》第110条配风细则进行。

八、所有进回风巷道的有效通风断定面要保证风速不超限,尽量减小通风阻力。

巷道失修率控制在规程标准之内。

九、矿井必须按规定进行反风演习和通风阻力测定工作。

上报的通风数据要准确、真实。

及时绘制通风系统图和通风网路图,按规定上报煤业公司通风部。

十、矿井要建立矿井通风系统定期检查制度,其中回风系统至少每十天由通风部门巡回检查一遍,发现隐患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及时组织处理。

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通风技术管理,保证矿井安全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矿井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及其他采矿企业的通风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高度重视矿井通风技术的稳定性、安全性和经济性。

第四条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应按照科学、规范、创新的原则,加强矿井通风工程建设和设备管理,提高通风系统的安全运行水平。

煤矿技术员考勤管理制度

煤矿技术员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煤矿技术员考勤管理,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生产安全,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此制度旨在明确技术员的工作时间、考勤规定、请假及休假制度,同时对迟到、旷工等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技术员(以下简称为“技术员”),包括但不限于地质、测量、机电、通风等技术岗位。

三、工作时间1. 技术员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以周为单位进行工作安排。

2. 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周六、周日休息。

3. 特殊情况下,如生产任务紧张或遇到紧急事故,技术员需根据公司要求调整工作时间,确保生产安全。

4. 技术员在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如需加班,应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并享有加班工资或调休待遇。

(注:以下内容因要求只编写前三部分,故不再展开。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技术员每日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到,签到方式为公司指定的电子考勤系统或考勤卡。

签到为每日工作开始的重要环节,是计算工资、考核绩效的依据之一。

2、签到次数和时间技术员每日需完成两次签到,分别为:- 上午签到:工作日早上7:50至8:10,逾期签到视为迟到;- 下午签到:工作日下午13:50至14:10,逾期签到视为迟到。

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如有误应及时向考勤管理人员反映。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如技术员因公外出无法按时签到,需提前向上级主管报备,并在外出返回后一个工作日内补签,同时附上外出公务证明,由上级主管签字确认。

4、忘记签到处理如技术员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向考勤管理人员申请补签,并提供合理的证明材料,经核实后可予以补签。

连续或累计多次忘记签到,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 考勤管理人员:负责监督、管理技术员的考勤工作,包括考勤系统的维护、考勤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异常考勤的处理等。

煤矿技术科管理制度

煤矿技术科管理制度一、前言煤矿作为重要的能源供应基地,其安全和高效的运营对国家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更好地保证煤矿技术科的管理工作,提高技术科的工作效能和绩效,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目的和适用范围1. 目的:本制度旨在明确煤矿技术科的管理职责和要求,规范技术科的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效能和工作质量。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内部技术科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与权限1. 技术科科长:负责制定技术科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技术科的人员招聘、培训和考评;负责技术科的预算编制和资金管理;负责技术科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等。

2. 技术科人员:按照技术科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完成各项技术任务;参与技术科的工作计划制定和目标实施;协助科长完成技术科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流程1. 技术科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技术科科长根据煤矿的发展规划和需求,制定技术科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技术科的工作目标、任务和绩效指标,并形成计划报告上报上级部门审核。

2. 技术科的组织实施技术科按照工作计划的要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工作安排和沟通。

同时,技术科还要做好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

3. 技术工作的监督与评估技术科要定期进行工作进度和质量的监督与评估,确保工作按照计划进行,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在评估过程中,技术科要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和配合,共同解决技术工作中的难题。

4. 技术信息的管理和共享技术科要做好技术信息的管理和共享,建立技术数据库,及时收集和整理煤矿技术资料,并通过内部网络和会议等形式进行信息的共享和交流,促进技术科之间的互通有无,提高技术工作的效率。

五、应急管理为了应对煤矿事故和突发事件,技术科要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和事件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保证技术科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并减少事故损失。

六、考核与奖惩技术科的绩效考核依据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质量和效果来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和奖惩的依据。

煤矿技术管理制度

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一、技术管理体系根据煤炭企业总工程师责任制的要求,矿井必须建立健全总工程师负责的技术管理体系,特制订我矿技术管理体系:总工程师是矿井技术工作的总负责人,对矿井安全生产负有技术责任,领导全矿各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地质测量、防治水、矿井接替安排、科研、技术、设计等技术工作.二、业务部门技术职责范围1、总工办:主要技术职责:地质补勘、采掘工程地质、资源储量、资源开发利用、探矿权、采矿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工程测量、采掘工程图、矿井及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水文物探、水害防治、采掘工程设计、水保、环保、地面土建工程等技术管理工作.⑴编制采区地质说明书、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⑵采掘过程中地质素描⑶防治水注浆工程设计⑷探放水设计及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⑸编制月地质预报⑹工作面直流电法物探⑺采掘水害防治评价⑻采区方案设计、采区施工设计、采掘工程设计等2、生产技术科主要技术职责:工作面回采及接替等技术管理工作。

主要技术工作:⑴编制采煤工作面接替方案⑵组织编制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及遇特殊情况时安全技术措施⑶组织回采工作面顶板安全评价⑷矿井生产能力核定等3、开拓掘进科:主要技术职责:掘进工作面接替、巷道掘进、巷道维修顶板管理、巷道(软岩)支护等等技术管理工作。

主要技术工作:⑴编制掘进工作面接替方案⑵组织编制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及遇特殊情况时安全技术措施⑶组织掘进工作面顶板安全评价⑷区域技术改造设计等4、通风管理科主要技术职责:矿井通风系统、监测系统、防尘防灭火系统、放炮、瓦斯治理、抽放系统、瓦斯地质等技术管理工作。

⑴通风系统改造及优化设计⑵监测系统改造及优化设计⑶组织编制串联通风措施⑷火区密闭、启封⑸组织编制采掘工作面瓦斯管理专项措施⑹采掘工作面瓦斯防治评价⑺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编制⑻瓦斯防治技术的推广应用⑼编制工作面瓦斯地质图⑽组织编制揭煤措施5、机电运输科主要技术职责:矿井机电运输系统、矿井检修、供电、大型设备性能测定与分析等技术管理工作。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1.前言煤炭是我国最重要的能源资源,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是煤炭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项管理制度。

本文将重点介绍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2.基本原则2.1 安全第一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的最重要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

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在煤矿作业现场,必须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安全防护,确保生产安全。

2.2 质量优先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的第二个基本原则是质量优先。

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确保生产出来的煤炭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2.3 高效、环保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的第三个基本原则是高效、环保。

在生产过程中,应当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生产效率,同时尽可能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确保煤炭生产的可持续性发展。

3.生产流程管理3.1 生产计划管理为了保证煤炭生产顺利进行,必须要有完善的生产计划管理。

生产计划应当具体、可操作性强,达到质量、效率、安全、节能等方面的要求。

3.2 生产现场管理再整个煤矿生产过程中,生产现场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必须要做好现场管理,保证生产过程顺利进行。

生产现场管理包括安全检查、设备维护、环保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3.3 生产成本控制在煤炭生产过程中,必须要做好成本控制,确保生产过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实现。

成本控制包括原材料、能源、工资、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4.技术创新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技术创新。

必须要不断推进技术创新,促进煤炭生产过程的进步。

技术创新包括设备升级、工艺流程改进、工作方法创新等方面的内容。

5.安全管理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的核心是安全管理。

必须实现全员参与、靠前管理、自我监督、真抓实干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制度和防护标准,在全公司范围内落实煤矿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

6.质量管理生产过程中,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两个方面。

要坚持质量建设导向,加强质量管理,推动产品质量的可持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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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指令,结合本矿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2条煤矿技术工作是矿井安全生产最重要的工作,全体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认真遵照执行。

第3条矿总工程师是矿全面技术工作的总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

矿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分管技术工作并对总工程师负责。

矿总工程师审定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由分管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4条矿的生产技术、机电运输、通风安全、地质测量、基本建设等管理职能机构必须做好生产技术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加强生产技术管理过程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制定或完善本部门生产技术业务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质量标准,并认真检查考核。

第5条矿必须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和改善煤矿质量标准化工作,文明生产管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口负责,严格考核、标准要严、奖罚分明。

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的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

第6条矿必须建立和完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制度。

生产技术工作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采掘生产计划、采掘布局、采掘接续、开拓延深及重点工程,单产单进与采掘机械化水平、支护工作与顶板管理、矿井设计与规程措施管理、质量标准化管理与文明生产、巷修工作与失修状态、安全重点与安全管理。

每季必须进行一次生产、技术工作安排和总结。

第7条生产、技术管理必须坚持安全高效、合理集中,以风定产、系统配套的原则,必须坚持技术进步、工艺先进、设计先行、施工严谨的原则。

严禁不按设计、审批、施工程序运作管理。

第8条建立健全生产技术信息统计和分析制度。

生产技术、机电运输、通风安全、地质测量部门要加强生产技术管理运行过程的统计分析,建立和完善生产、技术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报表制度。

第二章安全技术审批制度第9条安全技术是在煤矿生产全过程为保证安全生产所涉及的技术。

常规内容包括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安全技措计划,安全技术方案、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10条安全技术的制定要结合现场实际,做到有超前性、针对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第11条安全技术按涉及的范围、时效性、工程量,分为重大安全技术问题,重要安全技术问题,一般安全技术问题。

第12条对矿井生产环境有根本改善,工程实施后时效性长,工程量大,需经矿董事会审批的属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对整个单位工程起作用,时间从单位工程开工至竣工,需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属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对工程局部起作用,不涉及生产安全系统构建,时间短的属一般安全技术问题。

第13条重大安全技术的审批程序:由总工程师召开专题会义说明工程的内容、目的和意义--业务部门做论证、设计优化--由总工程师组织会审、签字--报总经理审批第14条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包括以下内容:1、采区设计,开拓延深设计;2、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3、地面建筑物、河流、铁路、防水等煤柱的留设及变更;4、调整全矿井通风系统的措施;5、串联通风措施;6、采用专用瓦斯巷解决采煤工作面瓦斯的措施;7、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8、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措施;9、安全技措工程计划;10、采面作业规程、"一通三防"措施,采面撤面、装面安全技术措施,撤、装面期间的"一通三防"管理措施;11、指定需要报批的其它安全技术设计、措施。

第15条重要安全技术审批程序:根据业务部门的施工图设计或安全生产需要--施工单位(一般为技术人员)进行编制--业务部门审查合格--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报总工程师批准。

第16条重要安全技术包括以下内容1、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2、"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3、一般安全技措工程设计,措施;4、巷道贯通措施;5、涉及到"一通三防"的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第17条一般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程序:根据现场安全生产需要或工程的局部变更设计--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业务部门审批(涉及到"一通三防"的通风队也要审批)--总工程师审批。

第18条一般安全技术包括以下内容1、采、掘、修、通工作的局部安全技术措施;2、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3、工程局部的变更设计;4、作业规程的复审意见,补充措施;5、有关安全生产的正常预报、业务通知书、技术业务委托书。

第19条排放瓦斯和井下电气焊措施不能归为以上三类,其审批程序如下:1、排放瓦斯措施审批程序:通风队技术人员编制--分管副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组织排放地点的施工单位、机电队、安检站、通风队、救护队、调度值班领导进行会审。

2、井下电气焊措施审批程序: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分管机电副总工程师(或机电副总经理)组织机电队、通风队、安检站会审,会审人员签字--总工程师审批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20条具有安全技术编制审批权的人员为:业务部门负责人、工程师、分管技术员、工区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区长、副区长、主管技术员、专业技术员;分管安全生产的矿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

第三章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第21条、严格“一工程一措施”制度:采煤工作面投产,掘进工作面开工,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

其它工程开工前必须有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22条、规程的内容应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2006年版)的要求。

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1)、概述:工程状况简介,说明原因、用途。

(2)、施工方法、工艺,作业方式,质量要求。

)、安全技术措施。

第23条、规程的编制由分管业务部门根据计划和接续情况,提前一个月给施工单位技术员安排。

并书面通知有关业务部门提供资料:地测科提供地质说明书、预想剖面图等地质资料,机电队提供供电系统图,通风队提供通风系统图、局扇安装通风设计、风量计算依据、抽放系统图。

图纸资料应在接通知后7天内提交到生产管理部,否则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 元。

第24条、由于现场施工条件发生变化,需要补充安全技术措施时,分管业务部门要及时安排施工单位技术员补充。

第25条、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老顶来压、过断层、过破碎带、过老窑、工作面收尾等必须事先制定周密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26条、掘进工作面过老巷、断层、应力集中区、冒落带,巷道开门等事故多发地段,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27条、巷道贯通必须制定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和调风措施,防止透水、防止有害气体超限、防止通风系统混乱、防止着火、防止崩坏设备、防止贯通伤人、防止冒顶伤人。

安全贯通对地测大队的奖罚按以下标准执行:巷道贯通测距在50~200m, 奖励100元;200~500m,奖励300元;500~1000m,奖励500元;1000~2000m, 奖励800元;2000m以上奖励1200元。

误差超过规定但不影响安全使用的,取消奖励;造成永久缺陷或影响安全使用的,按以上标准对等处罚。

兑现程序为:地测科写出书面贯通总结——生产管理部验收——分管副领导签字——最后报矿考核办公室核定——财劳部兑现。

第28条采、掘、修规程措施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一通三防"措施由通风队技术人员编制,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由生产管理部编制,重要的机电安装措施由机电业务部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副总工程师组织业务部门编制。

第29条巷道揭煤措施必须由生产管理部编制措施,经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30条规程及时效超过3个月的安全技术措施,每月由业务部门组织,总工程师主持复审一次。

第31条规程措施审批权限按《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执行。

第32条审批后的作业规程或措施由施工单位技术员与相关单位技术员给本单位员工传达,并履行签字手续,时效超过2月的规程措施每月必须传达一次。

分管领导、施工单位的管理干部、业务部门的技术人员,都要学习规程措施,熟悉有关规定的要求,避免违章指挥。

第33条安检科参加所有规程措施的审批,对规程措施的传达、贯彻、落实与执行负有监督责任。

第34条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编制采、掘、修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规程措施的审批。

对规程措施的完整性、规范性(编制质量等)负管理责任,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35条机电业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对措施的完整性、规范性(编制质量等)负管理责任,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36条规程措施的编制人对规程措施编制的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对规程措施的落实负直接责任,同时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负有反映权。

第37条对规程、措施编制与审批不及时影响工作的,罚责任人100元,对规程、措施编制质量差责令返工重写的罚责任人50元。

第38条对无规程、措施施工按“三违”进行处理,规程、措施编制不当、内容不全影响生产或造成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39条所有罚款由业务部门出据罚款条,经矿考核办(企管部)审定后,交由财劳部在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出。

第四章设计管理第40条设计工作应包括:矿井开拓延深工程设计,采区设计,采煤工作面设计,技术改造设计,与采掘工程配套的机电运输、"一通三防"设计,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井下、地面规划设计,地面建构物的单位工程设计,构配件加工图的设计。

第41条设计部门必须根据矿井的大中小接续安排,作出设计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42 条设计部门所需设计资料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经总工程师签字。

(1)采区设计所需地质资料理应提前半年提交委托书,回采工作面所需地质资料提前三月提交委托书,掘进所需地质资料提前一月提交委托书。

(2)机电运输设计提前一月提交委托书,所需机电运输资料提前一周提交委托书。

(3)所需通风资料提前一周提交委托书。

第43条地测科必须在原有勘探部门提交的矿井精查地质报告的基础上,根据矿井实际的地质资料,按工程的不同要求,编制生产地质报告或说明书、地质素描。

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提交设计部门使用。

第44条业务职能部门承担专业管理范围内的设计。

第45条采区设计、采煤工作面设计系统构建要有利于“一通三防”管理,优化采、掘、机、运、通各系统。

至少提出两套以上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效果比较,在分管副总工程师和有关业务部门广泛讨论的基础上,报总工程师审定。

第46条煤巷、半煤巷掘进应积极采用机械化运输作业线,优先采用先进的支护技术。

第47条施工过程中遇条件变化需要更改设计时,由业务部门提出更改方案,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经总工程师批准的设计任何人无权私自变更和修改。

第48条对完成设计工作成绩优异者给予以奖励,不按时完成设计任务延误施工,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处罚。

第49条设计工作(任务)可以采用内部承包形式实施,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业务及考核部门将设计任务委托给部门或个人,签定内部协议,明确有关责任及其报酬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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