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机构编制系统第二期专题培训工作方案 .doc

全市机构编制系统第二期专题培训工作方案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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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机构编制系统第二期专题培训工作方案

为做好全市机构编制系统第二期专题培训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前期准备工作

1、培训课程设置,人员分工(牵头科室:综合科、监督检查科、信息科、法规科);

2、拟定、下发培训通知,培训地点协调与指导(牵头科室:综合科);

3、培训前期调查摸底、发言材料把关定稿(牵头科室:监督检查科、信息科、法规科);

4、与昌乐县编办对接,指导落实培训前期准备工作(牵头科室:综合科);

5、协调并确定市编办参加培训人员,制定乘车计划(牵头科室:综合科)

6、统计汇总县市区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协调昌乐县编办做好食宿安排和培训场地准备工作(牵头科室:综合科)。

二、几项具体工作分工

1、培训场地和准备情况检查验收,印制第二期专题培训手册、材料汇编的定稿和把关(负责人:贾胜峰、吴英伟);

2、开班讲话、结业讲话材料准备(负责人:刘文山);

3、培训过程协调与服务保障(贾胜峰、吴英伟、蔡强);

4、专题培训工作总结(负责人:李铭、吴英伟);

5、专题培训过程录像、照相(负责人:刘文山、蔡强);

6、专题培训信息宣传报道(负责人:吴英伟、蔡强);

7、组织培训人员安全返程(负责人:贾胜峰、蔡强)。

2013年10月30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的意见》的 通知 【法规类别】检察机关审判机关 【发布部门】a05a3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06.03.09 【实施日期】2006.03.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R12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印发《关于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 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是重要的国家机器,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为解决当前存在的西部及贫困地区的一些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程度不同出现的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取得实效。在实施中遇有重要问题,请及时报告。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06年3月9日 关于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的意见 近年来,西部及贫困地区一些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队伍来源短缺、办案力量不足且有逐步加剧的趋势,严重影响了这些地方审判、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为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确保西部及贫困地区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正常履行职能,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解决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是重要的国家机器。行使国家审判权、检察权的人员,政治上要合格,并且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律专业要求,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备数量充足、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法官、检察官,全面正确地履行国家审判、法律监督职能,对于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西部及贫困地区一些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出现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既有这些地方自然条件及经济发展方面的原因,也有工作方面的原因。要充分认识加强这些地方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支持和帮助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决实际困难。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紧紧

中央及国家机关机构改革方案

中央国家机构改革及其体制调整 工作建议 作者;罗永焱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布署和要求,为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执政水平,确保完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现结合我国国情和行政管理现状,着眼长远,对中央国家机构改革及管理体制调整提出政策建议,供参考; 一,中共中央直属机构改革方案 工作重点;一是重点是加强党政策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力量建设,整合中央研究资源,做好职能相近部门的整合工作,强化部门职责、充实工作力量。二是加强对警卫管理、新闻事务等直属机构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理顺层级关系。三是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协调,发挥在党的职能部门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四是为促进政事分开,重点做好部门创办新闻媒体的划转和转企改制工作。 1,组建中共中央研究室;为整合中央的研究资源,提升综合研究服务水平,将中央编泽局、政策研究室,文献研究室和党史研究室职能整合组建中央研究室。中央研究室主要承担中国共产党党史、文献和党务工作领域的政策研究、思想研究,理论研究及文字编泽工作。不再保留部门;中央编泽局、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 2,中央对外联络部;为加快推进外事和对外联络工作的有机整

合,中央外事办与对外联络部职能合并。两部门均为外事联络部门,职能相近。进行整合后可加化外事和对外联络服务职能。不再保留部门;中共中央外事办。 3,为加强综合治理和政法工作的有机整合,将中央综治办职能并入中央政法委(加挂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中央政法委负责协调和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同时负责联系和指导司法部、国家信访局、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保密总局等工作部门。 4,组建中央国家机关总工委;为整合机关工委工作力量,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形成党建工作合力。将中直机关工委与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职能整合组建中央国家机关总工委,不再保留部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5,为加强中共中央对台港澳地区事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整合管理资源,将中央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合并。组建国务院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加挂中央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调整为国务院办事机构序列。 6,中央宣传部(加挂中央文明办、中央对外宣传中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牌子);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宣传建设和思想文化建设工作的有机融合,将中央文明办、国务院新闻办职能划入中央宣传部),不再单设中央文明办。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兼任文明办主任、国务院新闻办主任。中央宣传部指导和协调科技教育部、文化产业部、中国文联、新华通讯社、中央广播电视台的宣

机构编制工作研究报告

机构编制工作调研报告 统一思想突出重点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机构编制工作做为国家行政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国家行政管理中处于源头和基础地位。我县机构编制工作经过多年的实践,摸索出一些成功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如工资联审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机构编制议事制度等。但随着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一些多年积累的突出问题日益凸显,尤其是大量履行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存在,成为县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瓶颈,肢解了行政管理职能,严重制约和阻碍了县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和进程,影响着机构编制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机构编制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县在机构编制管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县乡政府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纪律执行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通过调整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合理设置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及确定领导职数,逐步建立与县域经济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相适应的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党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特点:一是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体制趋于完善。县编办实行单独设置,成为县委工作部门,编办主任兼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二是机构

编制政策法规执行力进一步提高。无论是机构改革、编制调整、用编进人等事项,均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编办文件要求执行坚决、落实到位。三是机构编制管理日趋规范。建立健全了编委会会议制度、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机制、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特别是在控制增机构、增级别、增编制、增人员和确保乡镇机构编制在“十一五”期间只减不增等问题上成效显著,机构编制管理日趋规范、精细、标准。四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稳步推进。近年来,县编委会先后多次开展监督检查活动,纠正了吃“空饷”、混编乱岗等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行为。五是自身建设成效明显。通过开展机构编制系统自身建设年活动,班子队伍更加团结,干部作风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机构与“精简、统一、效能”的目标设置存在一定差距。截止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已历经了六次较大规模的改革,虽然从表面看,政府机构设置得到了精简、统一,但从实际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效果来看,政府机构实际并没有达到“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自1997年我县机构编制部门单设以来,先后开展了四次较大规模的机构改革,分别是1997年、2002年、2005年及2010年机构改革。虽然精简了部分行政单位,但改革后到现在15年的时间,根据工作需要,

浙江省嘉兴市市区规模以上内资工业企业单位数量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浙江省嘉兴市市区规模以上内资工业企业单位数量数据分析 报告2019版

引言 本报告借助数据对嘉兴市市区规模以上内资工业企业单位数量进行深度剖析,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总数量,规模以上内资工业企业单位数量等方面进行阐述,以全面、客观的角度展示嘉兴市市区规模以上内资工业企业单位数量真实现状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制定战略、为投资者投资提供参考和借鉴。 嘉兴市市区规模以上内资工业企业单位数量分析报告的数据来源于权威部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重点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等,数据以事实为基准,公正,客观、严谨。 嘉兴市市区规模以上内资工业企业单位数量数据分析报告旨在全面梳理嘉兴市市区规模以上内资工业企业单位数量的真实现状、发展脉络及趋势,相信能够为从业者、投资者和研究者提供有意义的启发和借鉴。

目录 第一节嘉兴市市区规模以上内资工业企业单位数量现状 (1) 第二节嘉兴市市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总数量指标分析 (3) 一、嘉兴市市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三、嘉兴市市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总数量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总数量比重统 计 (3) 四、嘉兴市市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嘉兴市市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嘉兴市市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总数量同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总数量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嘉兴市市区规模以上内资工业企业单位数量指标分析 (7) 一、嘉兴市市区规模以上内资工业企业单位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省规模以上内资工业企业单位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嘉兴市市区规模以上内资工业企业单位数量占全省规模以上内资工业企业单位数量比 重统计分析 (7)

机构编制管理机构的历史沿革

机构编制管理机构的历史沿革 1949年12月,成立了政务院及其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审查委员会,负责了解、审查政务院各行政部门以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的机构和编制的初步审核事项。 1950年3月,成立全国编制委员会,主要是负责管理全国地方编制,办事机构设在财政部。 1950年9月5日,成立人事部,政务院及其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审查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即由人事部承担。 1951年12月7日,省(市)以上均设立编制委员会,具体工作由人事部门办理。 1954年成立国务院人事局,统一管理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编制。 1954年12月,成立国务院编制审查委员。 1955年1月,国务院编制审查委员更名为国务院编制工资委员会,负责管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的行政、事业编制,制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 1956年3月,中央、省(市)、县三级设立编制委员会。

1956年9月,把国务院编制工资委员会改为国务院编制委员会。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国务院人事局分开。 1958年12月,国务院编制委员会和国务院人事局合署办公。 1960年6月,中央成立中央国家机关精简小组,国务院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其办事机构。 1962年2月,中央决定成立国家机关编制小组,负责调查研究有关全国行政编制方面的问题。 1963年5月,设立国家编制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的方案,列入国务院常设机构序列。 1970年6月,国家编制委员会被撤销,编制工作由国务院直接管理。1975年9月,国务院办公室成立编制小组,具体承办编制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调查研究反映情况。 1978年10月,恢复国家编制委员会,管理全国的行政编制。 1982年5月,撤销国家编制委员会,与国家劳动总局、国家人事局、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合并组成劳动人事部。 1987年12月,成立国务院机构改革办公室。

组织机构编制方案

中石油海洋公司 海工事业部机关机构编制方案 海工事业部 2007 年3 月15 日 中石油海洋公司 海工事业部机关机构编制方案 中国石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海工事业部已于2007年元月8 日成立了,为了进一步做好海工生产和基地建设两项工作,必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体系,明确管理职责,结合公司海工业务现状和发展方向,重点满足现阶段的需要,同时,根据公司关于海工事业部“资产随着业务走,人员随着资产走”的组建原则,以及在人员划转上,截至2006年12 月31 日海工码头项目部、辽河事业部海工公司、防腐厂工作的工作人员全体转入海工事业部;辽河事业部机关涉及海工业务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剂划转的精神,2007 年2 月27 日马宝金经理组织了由刘东玉、吕忠义、郑理、门光玉、高兆鑫参加的会议,会上大家对事业部的科室设置、科室的职责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最后统一了大家的意见,拟定了事业部机关的机构编制方案。 机构编制的原则 坚持“职责明确、精干高效、运转协调、资源优化,实现扁平化管理”的原则。 按照建立紧密型、扁平式结构的思路,强化事业部二级机关的管理职能,在科室长配备上,业务复杂、面广的科室原则上按一正一副配置。 机构编制方案 事业部机关设立综合办公室、生产运行科、市场经营科、计划装备科、财务资产科、人力资源科、质量安全环保科七个机关科室,原海工公司和防腐厂编制暂保持不变,主要职责及编制如下: (一)、综合办公室: 1、工作计划编制与管理 根据事业部的年度计划,编制科室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根据计划开展科室各项工作。 2、规章制度编制、完善与执行 贯彻落实公司与有关本部门业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组织编制、完善、执行本部门业务范围内事业部的制度、流程及管理制度,提高事业部及 科室的工作效率。 3、秘书 督促检查会议的决议、决定和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负责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向公司反馈信息,汇报工作。 4、会务接待及外事管理 负责事业部的会务工作; 负责事业部的外事管理工作; 办理公务接待事宜; 处理公司的公共关系,建立良好的外部联系; 对事业部领导办公事务进行安排。 5、档案管理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嘉政办发[2014]77号 【发布部门】嘉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7.31 【实施日期】2014.07.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 定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4〕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31日

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和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嘉政发〔2014〕15号)精神,设立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质监局),为主管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调整由市市场监管局承担。 (二)取消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扩权强县(区)改革中市政府规定交由县(区)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三)承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省政府规定交由市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名牌战略;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研究分析全市产品质量状况。 (二)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三)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全市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全市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四)统一管理全市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对金融危机稳定就业局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指导各地结合机构改革大力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做好当前局势下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职能是实施就业政策和人才政策,对城乡所有劳动者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援助,对用人单位用人提供招聘服务,对就业与失业进行社会化管理,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基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代理等。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由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统筹管理。各地在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做到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就业服务资源,发挥原有服务机构的优势,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合理确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充实人员力量,规范机构名称,统一服务标准,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三、原地方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就业(人才)服务管理机构进行合并,理顺职能,明确职责,强化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网点的统筹规划,推进各项公共就业服务制度的落实和服务流程、服务体系的统一,统一规划建设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落实财政保障等问题,统筹组织指导辖区内各类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实体开展服务活动。四、原县级以上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以就业服务和人才服务为主要职能的各类工作机构和服务实体进行整合加强,按照资源整合、统筹管理的要求,以现有机构和服务场所为基础,理顺工作职能,方便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人。其中,综合性服务机构可称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新建、改建服务场所的,应努力统一到一个场所中,实行专业化分工和一体化运作。区、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整合,建立统一的综合性服务机构。五、进一步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建设。各地已经建立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要进一步提高人员素

浅谈机构编制工作如何找准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着力点

浅谈机构编制工作如何找准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着力 点 机构编制部门要在新时期、新阶段取得新作为,赢得新地位,做到有为又有位,必须紧扣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发挥自身职能,不断推出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新举措。 一、围绕中心找准定位,紧扣大局提高站位,找准机构编制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的立足点 机构编制工作要为经济建设服好务,必须结合编制部门自身的性质和特点,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目标,定准自身位置,找准服务方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因此,机构编制部门要合理定位职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调整优化组织资源配置,通过不断调整、理顺和优化机构、职能、编制以及人员配置,使政府各部门和事业单位都能发挥出各自的职能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促进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注重研究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矛盾和问题,克服视野不够开阔,思维不够活跃,手脚不够放开的问题,自觉将机构编制工作放到区委、区政府工作的全局中去思考,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把“为经济建设服务”作为工作的主题、当成自觉的行动,做到机构编制工作的目标任务围绕大局来确立,

政策措施适应发展来制定,工作成效通过实践来检验。 二、调整理顺政府部门职能,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找准机构编制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的切入点 (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提高效能,加大机构编制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的马力 转变政府职能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环节,是深化其他领域改革的重要前提,关系到市场机制的正常发挥。因此,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推进政企、政事与社会中介组织分开,努力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使政府真正成为优质公共产品的提供者、良好经济环境的营造者、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者。 (一)深化区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行政支持。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以本地优势产业、农业产业化、小城镇建设、服务业发展为基本点,调整理顺相关管理体制,积极探索有机统一的“大部门制”,完善职能配置,科学界定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职能关系,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形成全面衔接、分工合理的职能体系,从而优化组织资源配置,降低行政资源内耗,实现行政资源节约,把政府职能真正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努力解决好政府责任缺位、错位、越位的问题,为

加强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的实践与探索

加强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的实践与探索 机构编制管理事关党和国家执政资源的配置,是一项政策性强、业务性专、综合性高的工作,也是一项创新型的系统工程。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和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各级党政组织和服务对象对机构编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展需要,探索建立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机制,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当前机构编制部门的重要任务。近年来,XX市编委办在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锻炼、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和加强干部队伍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实践与探索,初步形成了一支“思想政治上过硬、勤政廉政上过硬、工作作风上过硬、业务能力上过硬”,适应我市科学发展、跨越赶超和强市富民宏伟目标任务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 一、我市机构编制干部队伍现状 XX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现有干部职工XX人(含数据中心),其中机关行政管理人员XX人,占XX%;数据中心专业技术人员XX人,占XX%;工勤人员X人,占X%;编办独立设置后新调入或考录XX人,占XX%。新选拔任用XX人,占XX%,其中副处级干部X人,正科级干部X人,副科级干部X人,股级干部XX人。

从学历结构看:研究生学历X人,占X%;本科学历XX 人,占XX%;专科学历XX人,占XX%,本科以上学历人数达到XX%。 从年龄结构看:XX周岁以下XX人,占XX%;XX-XX周岁XX人,占XX%;XX-XX周岁XX人,占XX%;XX-XX周岁XX人,占XX%;XX-XX周岁X人,占XX%;XX-XX周岁X人,占X%;XX周岁以上X人,占X%,平均年龄XX周岁。 从政治面貌看:中共党XX人,占XX%;共青团员X人,占X%,群众X人,占XX%。 从性别结构看:女职工XX人,占XX%,男职工XX人,占XX%,男女比例均衡。 从总体上看XX市县两级编办独立设置以来,能够坚持把加强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狠抓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努力提升干部职工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逐步形成了一支数量逐步增长、结构趋于合理、整体素质较高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在服务XX边贸旅游明星城和“三优”文明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益实践 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大力实施“素质工程”,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干部队伍思想道德和政治业务素质,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

关于调整公司内设机构及其职能的通知-嘉兴公交

- 1 - 嘉公交〔2016〕87号 关于调整公司内设机构职能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 为配合公司内设机构的调整,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以适应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需要,使工作范围更加清晰、工作责任更加明确、工作关系更加协调、工作流程更加合理,经研究,决定调整部门(分公司)职能,具体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公司行政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文秘、办公自动化建设、档案、保密工作;负责宣传、信息、后勤保障、法律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公司资产资源的综合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招投标文件审核、合同管理及履行监督工作。 二、党群人事部 负责公司党总支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公司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劳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和

薪酬管理工作;负责驾驶员招聘及分配的牵头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招投标、信访监督工作。 三、营运稽查部 负责公司营运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营运规划、发展等工作;负责政务热线、公交服务热线、GPS调度管理工作;负责公司驾驶员星级规范服务的教育、管理、稽查、考核工作。 四、安全机务部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安保防恐、“三防”、消防工作;负责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车辆和燃料的采购、管理工作;负责汽配、维修设备采购过程的监督工作;负责公司维修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五、财务管理部 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年度预决算编制工作;负责营运资金筹措保障工作;负责资金结算及涉税管理工作;负责资产监管工作;负责财务资料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各项审计的协调工作;负责公司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负责政府购买公交服务及各类补贴的对接、落实工作;负责票房管理工作。 六、技术信息部 负责公司IC卡、GPS、电子站牌、监控等信息化系统及设备的采购、管理及维护工作;负责IC卡办理中心管理工作;负责智能公交相关产品的开发、应用工作。 七、营运分公司 - 2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调整省级以下质监行政管理体 制的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质量管理监督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国质检法联[2014]175号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3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3.26 【实施日期】2014.03.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R1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省级以下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 (国质检法联[2014]175号 2014年3月2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13)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48号]精神,

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调整省级以下质监行政管理体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入推动改革的基本要求 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在提质增效、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方面具有重要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质监部门作为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质量工作,作出调整省级以下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决策,既与时俱进,又实事求是,对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落实和强化地方政府责任,都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要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目标要求,完善市县政府功能,理顺条块关系,抓紧完成省级以下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工作。 --坚持依法调整、科学调整、分类调整,保证质监系统技术机构体系相对完整,保证质量安全监管有效,保证干部职工队伍基本稳定。 --坚持改革创新,转变政府职能.支持地方政府及质监部门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加强质监部门建设,提升质监工作水平。推动质监部门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监管和服务能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消费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维护全国市场开放统一,避免出现新的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主义。 二、坚持依法行政

嘉兴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嘉兴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和《嘉兴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暂行规定》(嘉委办〔2005〕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是指评价机构组织同行专家对申报对象一定时期内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其是否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活动。 第三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一般每年开展一次。人事行政部门按照评审权限制定年度评审计划,及时向社会发布评审相关信息。 第四条凡在本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不受单位岗位职数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 第二章申报程序及材料 第五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核实材料,经主管部门和当地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逐级向相应的评价机构申报。 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按属地原则,经当地人事行政部门指定的申报渠道逐级向相应的评价机构申报。

第六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应提供能反映本人学术技术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材料。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二)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务总结报告; (三)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获奖、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科研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材料; (四)任现职以来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等材料; (五)学历、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年度考核、继续教育、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还需提供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 (六)本人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七)评价机构要求的其它材料。 申报的有关材料应在本单位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 第七条申报材料的受理、初审由评价机构负责。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整的,不予受理。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八条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中专以上毕业生在专业不对口的岗位上工作,初次可参加现从事专业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但其从事专业工作时

全省机构编制统业务培训

全省机构编制系统业务培训 有关情况调查问卷 请在符合您实际情况或真实想法的选项括弧内画“√”,或在“”中填写答案。 问卷中的题目如无特别标明,均为单项选择。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1、您的年龄: A、30岁以下() B、31岁-40岁() C、41 岁-50岁()D、51岁以上() 2、您的最高学历: A、中专以下() B、大专() C、本科() D、硕士研究生以上() 3、您的级别: A、科员() B、副科() C、正科() D、副处 () E、正处() 4、近三年您是否参加过机构编制部门组织的培训? A、是() B、否() 5、如果参加过,参加过几次? A、一次() B、两次() C、三次以上() 6、您对参加业务培训的态度是: A、积极参加() B、听从组织安排() C、无所谓 ()D、不想参加() 7、您认为参加业务培训的动力是(可多选):

A、工作需要() B、内容吸引() C、自身需求() D、行政规定() E、其他 8、您希望业务培训的形式为(可多选): A、集中授课() B、案例分析() C、研讨座谈() D、参观考察() E、挂职锻炼() F、网上培训() G、其他 9、您希望业务培训的内容为(可多选): A、理论知识() B、政策法规() C、实际业务操 作()D、经验方法() E、其他 10、您希望每次培训的规模为: A、50人以下() B、50-70人() C、70-100人 ()D、100人以上() 11、您希望培训的地点是: A、异地培训() B、学校培训() C、本地培训() D、其他 12、您认为目前参加培训的最大困难在于(可多选): A、单位没有安排() B、工作忙离不开() C、培 训内容不符合需要()D、经费困难() E、其他 13、您希望业务培训考核模式是(可多选): A、出勤考核() B、考试考核() C、考试出勤双项考核() D、撰写论文、体会文章或调研报告

中央编办有关机构编制问题答复意见

中央编办有关机构编制问题答复意见 1.关于城市分类问题意见的函(编综函字[2008]194号) 河北省编办: 对你办提出如何掌握大、中、小城市分类的问题,经我办主任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1993年,中央编办《关于印发市、县及乡镇分类标准的通知》(中编办[1993]17号)确定了城市分类标准。这次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原则上应维持1993年改革时确定的大、中、小城市分类的结果。个别情况特殊需要作适当调整的,由你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确定。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十月十三日 2.中央编办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 宁夏自治区编办: 5月17日《关于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报告》(宁编办发[2007]112号)收悉。经研究,对你区执行《条例》中遇到的两个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供参考。 一、略。

二、关于县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如何与《公务员法》第十六条有关领导职务层次最低为乡科级副职的规定相衔接的问题。我们认为,机构规格与领导职务层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县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可以根据《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同时,在确定行政机构工作人员的行政级别时,应遵循《公务员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至于县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是否设立内设机构,由自治区党委、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中央编办综合司 2007年7月17日 3.中央编办对安徽省申请调整使用乡镇空编问题的答复意见 安徽省编办: 对你省《关于贯彻中编发[2006]12号文件情况的汇报和相关问题的请示》,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行政编制审批权在中央,地方确需在同一行政区域内不同层级之间调配行政编制的,由省级编办报中央编办审批。 二、申请调整行政编制的省份,必须确保省、市、县、乡四级行政编制数清晰准确,全省行政编制不得超编。 三、确需调整使用乡镇空编的省份,必须确保全省已经完成乡镇机构调整和人员精简等阶段性改革任务,机构改革政策比较完善,

关于开展嘉兴市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建设适应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推动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国家、我省有关职称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高等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讲师、副教授、教授,其中讲师为中级职务,副教授为副高级职务,教授为正高级职务。实验技术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实验师、高级实验师,其中实验师为中级职务,高级实验师为副高级职务。 第三条高等学校教师的评价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依据,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坚持客观公正,激励竞争,注重对教师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与综合素质的全面科学评价。 第四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五条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

道德规范,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学风端正,为人师表。 (二)申报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三)身心健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年份,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从考核不合格年份的次年起重新计算任职年限。 第六条学历和任职年限条件 (一)申报讲师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助教职务4年以上;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二)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讲师职务7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4年以上; 4.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2年以上; 5.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期满考核合格的出站人员,出站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截止当年年底不满36周岁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三)申报教授任职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担任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 截止当年年底不满41周岁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几点思考

第4期 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xx1年3月xx日 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几点思考 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确定,编办与人事局剥离,单独设置。这充分说明机构编制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 中的作用不断增强,应当得到高度重视。当前,随着地方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机构编制管理中各 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机构编制部门要担负起新形势下赋予的职责,提高管理水平,关键是 要明确自身的职能定位,依靠体制机制上的创新与发展,加强机构编制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动态化、精细化、结构化管理,从而实现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的目的,使机构编制规模与经济社 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地方财力相适应。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碍鳝绢。 一、任务与定位 编办体制调整带来了工作任务的新变化。新形势、新任务对机构编制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机构编制工作提出新要求。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现 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对做好新形势下的机构编制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机 构编制部门必须站在科学发展的高度,研究和谋划工作思路,分析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提 高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二是经济社会发展对机构编制工作提出新要求。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 转型期,受一些体制性、结构性矛盾影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妥善应对复 杂的经济形势,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要靠深化改革,努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 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政府管理体制机制。因此,机构编制部门要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进一步 深化改革,加强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配置好机构编制资源。三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 机构编制工作提出新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提出的重要任务,事关全局、影响深远。机构编制部门作为负责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职能部门,必须把加快行政 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锯鳗鲮。 如何顺应时代要求,找准工作定位,更好地履行职责,加快推进自身体制机制上的创新与发展,已 成为机构编制部门当前的重要课题。机构编制工作是党委政府的一项基础性、综合性、全局性工作,编委是党委政府的高层议事机构,编办是编委的办事机构,应当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当好编委 的参谋和助手,从党委、政府工作的全局上考虑问题,找准自己的位置,正确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如果只是就机构论机构、就编制论编制,消极被动地应付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或部门、单位提出的 要求,就难以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给机构编制部门带来的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应当避免消极被动的 局面,树立全局观念、主动和全方位服务观念,既善于处理好日常的事务性工作,又要善于站在大 局的高度思考问题、研究工作。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東。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東戇鳖納。 温家宝总理指出“编办是个综合性的管理机构,是负责推进改革的机构,不仅关系上层建筑,还关系经济基础。编办的同志既要熟悉党委、政府的职责,熟悉党委、政府的运作,又要熟悉党委、政府 部门的职责分工,还要熟悉各项重大改革的进程、熟悉各项重大改革的目标和方向。”简要地讲,机构编制部门承担着配置党的执政资源、科学设计与配置国家机器的职责。作为市以下机构编制部门,与中央和省定位不完全相同。中央和省级机构编制部门承担着研究制订政策、编制标准等工作,层 次较高,战略性、宏观性工作相对较多。市以下机构编制部门更多的是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政策 执行,微观性工作较多,当前的工作重心是抓好体制调整后的制度建设、能力建设,通过体制机制 上的创新,采取有效措施,把机构编制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动态化、精细化、结构化管理真 正落到实处,以达到正确履行职责,顺应时势、完成任务的目的。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钯。 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钯詢鳕驄。 1 / 4

全国机构编制核查暂行办法(2017)

全国机构编制核查暂行办法(20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构编制委员会: 《全国机构编制核查暂行办法》已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7年5月3日 全国机构编制核查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机构编制核查,根据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机构编制核查是指按照统一的规范对全国机构编制资源的实际配置情况进行定期核实、检查、分析和规范的活动。 第三条全国机构编制核查的目的是全面及时查清全国机构编制资源的审批和执行情况,准确掌握机构编制基础数据,集中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秩序,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供依据和保障。 第四条全国机构编制核查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五条全国机构编制核查一般每5年开展一次,核查信息采集的标准时点为核查年份的12月31日。 第六条机构编制管理范围内的党的机关、国家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都应纳入核查范围。 第七条机构编制核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机构设置情况、编制核定和实有人员情况、职数核定和配备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核查的情况。 第八条属于国家秘密事项范围的机构编制的核查,应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要求执行。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九条全国机构编制核查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部署。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会同

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对本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垂管派出机构核查工作负责。 地方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对本地区核查工作负责。地方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同级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各机关事业单位应当配合核查工作,依法依规提供核查所需资料信息,对发现问题予以说明。 第十条全国机构编制核查通知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会同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起草,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后印发。 第十一条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会同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根据全国机构编制核查通知精神,制订印发全国核查方案、核查指标和验收标准。 地方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同级相关部门,按照全国机构编制核查通知和上一级核查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实施方案,经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应根据核查需求,区分地区、部门和行业特点,加强技术指导,提供功能完备、便捷实用的数据采集和分析软件,承担全国机构编制核查数据的汇总、校验等事宜。各地区各部门应按照核查技术要求,加强技术衔接,规范数据报送。 第十三条中央和地方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应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通过单位自查、公示监督、部门联审、检查验收等方式,核实机构编制信息,查找存在问题,规范日常管理。 核查数据的采集更新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工作基础,减少重复和无效劳动。 第十四条地方各级核查汇总数据经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后,由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逐级上报。同时,根据需要将部门联审、检查验收情况,以及汇总数据报表抄报上一级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 中央和国家机关核查汇总数据直接报送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汇总全国机构编制核查数据,形成全国机构编制核查数据库。同时,将汇总数据报表抄送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 第三章成果运用 第十五条机构编制核查成果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依据。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地方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应当充分发挥核查成果的基础支撑作用,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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