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特级教师评选标准
优秀教师评选标准和条件

优秀教师评选标准和条件
优秀教师评选标准和条件是教育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话题。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评选标准和条件:
1. 教学水平和质量:优秀教师应该具备高水平的教学技能,能够有效地传授知识,并且能够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和兴趣。
2. 教育理念和方法:优秀教师应该具备切实可行的教育理念和方法,能够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设计,以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3. 专业知识和素养:优秀教师应该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素养,能够不断地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并且能够在课堂上给学生树立正确的榜样。
4. 教育教学科研能力:优秀教师应该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能够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科研活动,推动教育教学的发展。
5. 学生评价和反馈:优秀教师应该获得学生的高度评价和反馈,能够满足学生的需求和期望,并且能够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关系。
6. 学术荣誉和社会贡献:优秀教师应该在学术领域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地位,并且能够对社会做出一定的贡献。
总之,优秀教师评选标准和条件是多方面的,需要综合考虑教师的教学水平、教育理念、教学科研能力、学生评价、学术荣誉和社会贡献等方面的因素。
只有具备这些条件的教师才能真正成为优秀的教育者,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广州公立小学教师工资表

广州公立小学教师工资表作为广州市公立小学的教师,不仅需要承担起教育孩子的重任,还需要关注自己的收入状况。
因此,下面将会给大家介绍一下广州市公立小学教师的工资表。
1.教师岗位级别和薪资广州市公立小学的教师一共分为12个级别,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类:A级岗位:初级教师,此类岗位是从A1开始,A12为止,该类岗位的教师是学前幼儿或者小学一二年级的班主任,每月税前薪资在4800~5700元之间。
B级岗位:小学普通教师,该类岗位的教师是小学三至六年级的普通教师,每月税前薪资在5400~6800元之间。
C级岗位:小学骨干教师,该类岗位的教师是小学三至六年级的骨干教师,每月税前薪资在6200~8100元之间。
D级岗位:小学特级教师,此类岗位是小学特级教师,每月税前薪资在7600~10100元之间。
2.朝阳岗位优惠广州市教育局为鼓励教师提高自身素质,从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特别制定了“朝阳岗位”政策。
符合朝阳岗位条件的教师月工资有一定的补贴,每月补贴在400至700元之间。
相比于普通教师薪资来说,朝阳岗位的教师薪资更高。
3.级别晋升在教师岗位级别晋升方面,广州市公立小学遵循“学历+教龄”相结合的原则。
只有到达规定的学历和教龄才能晋升。
具体规定如下:A级教师:教龄2年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教师,可以晋升级别。
B级教师:教龄5年且具备本科学历的教师,可以晋升级别。
C级教师:教龄10年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可以晋升级别。
D级教师:教龄15年且具备博士学位的教师,可以晋升级别。
4.其他优惠广州市公立小学的教师,除了普通工资以外,还可以享受以下其他优惠:1)交通补贴:每月300元。
2)课时费:根据教师每学期教授的课程数目,按照每小时40元至60元之间的标准计算。
3)绩效工资: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评定,每月可获得额外的绩效奖金。
总结总体来说,广州市公立小学教师的工资水平还是比较稳定的。
从普通教师到特级教师的晋升过程较为明确,教师们也可以通过提高自己的学历和教龄来提高自身的薪资收入。
广东省第九批特级教师申报表.doc

附表5
广东省第九批特级教师
申报表
所在市、县(区)
单位
姓名
现任教学科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广东省教育厅制
填表须知
一、本表统一使用A4规格纸张,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电脑打印,填写时要求字迹端正、清楚。
二、本表内容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反映被推荐人的业务素质、能力水平及工作业绩等情况。
三、填写公开发表的论文和著作时应注明发表或出版的时间,以及期刊或出版社名称。
四、学校推荐意见应包括对被推荐人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的综合评价。
五、各类空格不够填写时,可另行附页。
附:广东省第九批特级教师申报表有关字段填报说明
注:本附页不需打印提交。
广州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广州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一、广州市杰出专家认定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认定为广州市杰出专家:(一)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菲尔兹奖、沃尔夫奖、克劳福德奖、笛卡尔奖、图灵奖、普利茨克建筑奖、科普利奖、阿贝尔奖、拉斯科奖、京都奖、邵逸夫奖等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
(二)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
(三)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中的顶尖人才和团队带头人,以及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文化艺术人才长期项目、外国专家项目的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项目入选者。
(四)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五)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工程人选。
(六)近5年(时间计算以申报当年1月1日为限,下同),担任以下职务、入选下列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之一: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负责人;2.国家“863计划”领域专家组组长、副组长;3.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承担研究任务的项目专家组成员;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总体组技术总师、副总师;5.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负责人;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重大项目主持人;7.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8.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者(学术带头人);9.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召集人;10.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七)近5年,所承担科研项目获得以下奖项,并按下列计算标准累计所得分值在10分以上(含10分)。
广东评一级职称评选的详细方法

一级职称是广东省教师资格评定标准中的最高级别,申请人需要具备较高的教育水平、专业知识和一定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
一级职称评选的详细方法主要包括资格条件、评审流程、材料准备和评定标准等方面。
以下是广东省评一级职称评选的详细方法:一、资格条件申请一级职称评选的教师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相应的学位等级和学位,并且具备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2.具有连续不少于五年的专业技术职务,并且在高校、中学或其他教育单位从事教育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3.在教育教学方面有显著的成果,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实践能力;4.具备师德师风,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以及不良的学术和教育业绩。
二、评审流程1.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教师需要填写申请表,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2.初审资格: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申请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可进入评审流程。
3.资格审核:由评定委员会对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者进行材料审核。
4.专家评审: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要提交教学设计、教材或教学成果等材料,经专家评审后进行成绩排名。
5.公示:评定委员会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正式授职:通过评审的申请者将正式获得一级职称资格并获得相应的职务晋升。
三、材料准备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申请表: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位等级教育背景等。
2.学位等级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3.执教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4.教学业绩材料:包括教学设计、教材编写、教学研究成果等。
5.其他评定委员会要求提交的材料。
四、评定标准一级职称评定的标准主要包括教学业绩、学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师德师风等方面,具体标准如下:1.教学业绩:包括教学设计、教学研究成果、教学能力和创新等。
2.学术水平:包括学术论文、教学实践研究成果等。
3.教育教学能力:包括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教学管理能力等。
4.师德师风:包括师德品质、教育教学服务态度等。
一级职称评选是对教师综合素质和教学业绩的综合评价,申请者需要具备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同时需要符合评定委员会的评审标准和条件。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中小学特级教师教学支援行动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中小学特级教师教学支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1.14•【字号】粤教师函[2011]5号•【施行日期】2011.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中小学特级教师教学支援行动计划”的通知(粤教师函〔2011〕5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为充分发挥我省中小学特级教师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特级教师责任感和使命感,帮助农村地区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均衡协调发展,我厅决定从2011-2013年实施“中小学特级教师教学支援行动计划”。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从2011年开始,省组织“特级教师教学支援总队”赴经济欠发达地区14市农村中小学开展巡回讲学活动,经济发达地区7市和经济欠发达地区14市组织本地区“特级教师教学支援分队”分别赴有对口扶贫关系的地市和本地区农村中小学开展巡回讲学活动。
争取用3年时间对经济欠发达地区14市的农村中小学教师进行一次高水平、多形式、全覆盖的教学支援行动。
二、师资组成“特级教师教学支援总队”由我厅遴选的厅直属学校和各地特级教师、高等院校教育专家、中学正高级教师和省评定的名教师等组成,各地“特级教师教学支援分队”人员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以在职中小学特级教师为主。
三、内容和形式巡回讲学的内容根据各地最急需支援的项目进行订单式设计,主要包括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教学课题研究、校本教研活动开展、教学能力提升、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等。
学科主要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品德与社会、品德与生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心理指导等。
巡回讲学的形式主要有示范教学、教学辅导、备课指导、课题指导、交流互动、专题讲座等,以实现引导教师进行教学反思,指导教师开展教学实践,帮助教师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全面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的目的。
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和特级教师名单公布
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和特级教师名单公布
作者:
来源:《广东教学报·教育综合》2021年第122期
近日,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授予卫景良等1367名同志“南粤优秀教师”称号,授予刘金军等150名同志“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关于表彰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提出,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中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全省教育系统要以“南粤优秀教师”和“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为榜样,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铭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传承红色基因,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同时,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授予陈式华等497名同志特级教师称号的决定》,经报请省政府批准,授予陈式华等497名同志特级教师称号。
《关于授予陈式华等497名同志特级教师称号的决定》提出,希望获得特级教师称号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师德表率、育人模范、教学专家的榜样作用,在新时代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中再立新功、创造新的辉煌。
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积极为特级教师发挥作用提供条件保障,广泛宣传特级教师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典型,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特级教师为榜样,不忘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做学生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当好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供稿订阅号“广东教育”)。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首批广东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首批广东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9.06.22•【字号】深教[2009]232号•【施行日期】2009.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首批广东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深教〔2009〕232号2009年6月22日)各区教育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局直属各有关学校: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推进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改革创新,建立“高校、市县教师培训机构、中小学名师工作室”三位一体的骨干教师培训体系,根据《关于开展首批广东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教继〔2009〕21号)要求,落实我市中小学名师申报成立名师工作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全市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的在编教师。
二、申报条件(一)“名师”应是教书育人的模范和科研的能手,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获得特级教师称号的中小学教师。
2.获得广东省基础教育系统名教师称号的中小学教师。
3.在所任教的学科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当地是被公认的学科带头人,有较丰富的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的经历和经验的优秀中小学教师。
(二)具有履行名师工作室主要职责的必要条件。
三、名额分配根据省教育厅分配指标,结合我市学段、学科及各区(校)获得特级教师和省名师称号人员的分布情况,确定各区(校)申报名额如下:中学27人,其中:福田区3人,罗湖区2人,南山区5人,盐田区1人,宝安区6人,龙岗区1人,光明新区1人,市直属中学8人(每校各1人);小学18人,其中:福田区4人,罗湖区2人,南山区4人,盐田区1人,宝安区3人,龙岗区1人,光明新区1人,实验学校小学部和深圳小学各1人。
四、评选程序(一)个人申报。
由学校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填写《广东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申报表》(一式三份),报区教育局预评加具意见后报送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按分配名额加具意见后,直接报送市教育局。
特级教师评选管理制度
特级教师评选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根据原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颁发的《特级教师评选规定》、《山东省特级教师评选管理办法》和《潍坊市特级教师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经区政府同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级教师是为广大中小学教师而设的一种具有先进性、专业性和示范性的称号。
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
第三条特级教师的评选范围:包括普通中学、小学、职业中专和教学研究机构的广大教师,重点是在普通中小学教学第一线上的广大教师,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
男48周岁、女45周岁以下的所占比例不低于80%。
第四条特级教师的评选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具有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务,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系统的文化业务知识以及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及时把握现代知识更新动向和本门学科的学术发展动态,在本学科教学领域里处于领先地位。
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教学质量高,效果显著;教学方法有独到之处,能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
善于培养学生正确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县以上范围内开设过有较高水平的公开课或示范课。
正确运用教育教学规律教书育人,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丰富的经验或突出的专长,有五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并取得显著成绩。
在教育科学研究尤其在教学方法研究和教材建设工作中刻苦钻研,成绩显著,出版过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著或在省以上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过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专业文章两篇以上;在教育、教学改革活动中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效果显著,形成对提高本地区教育、教学水平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的经验。
具有指导中小学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帮助培训教师提高政治思想、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业务能力上,取得显著成绩和一定经验。
特级教师评审标准
附件2安徽省特级教师评审标准“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有先进性、又具专业性的称号。
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
为做好评选工作,确保评审质量,根据原国家教委、原人事部、财政部颁发的《特级教师评选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参评资格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从事所申报学科〔专业〕的教龄15年以上,并具有相应系列的高级教师职务,且任现职3年以上〔小学高级教师,任现职5年以上〕。
特别优秀的评选对象,可不受资历限制。
3、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其中担任校园长的应完成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计划接受提高培训。
4、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标准》,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
3、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4、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较高的威望。
5、工作出色,任教以来,受到市〔厅〕级及以上表彰的优先申报。
三、教育教学方面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当地教育界享有较高的声望,具备以下条件:1、教育教学〔教研〕实绩。
经验丰富,业绩突出,评为省级“教坛新星”称号或评为市级“学科带头人”(农村学校教师市级“骨干教师”)。
教师须担任过班主任〔含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工作,在培养优秀班集体、学生思想教育、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等方面成绩显著。
校长须兼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到达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以上,在学校办学、行政管理等方面富有特色,业绩突出。
教研员须熟悉本地区课程改革的情况,对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独到的见解;在课程改革中勇于创新,教学研究成绩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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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特级教师评选标准
摘要:
一、广东特级教师评选标准的背景与意义
二、特级教师评选的具体条件与要求
1.教学经验与能力
2.教育教学成果
3.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4.学科带头作用与影响力
5.师德与职业操守
三、特级教师评选的程序与方法
1.个人申报与推荐
2.资格审查
3.业绩评审
4.面试与授课评价
5.综合评定与公示
四、特级教师评选对于教育事业的促进作用
1.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促进教师队伍建设
3.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
正文:
广东特级教师评选标准旨在选拔出具有高度教育教学水平、丰富教育教学
经验、较强教育教学研究能力以及良好师德操守的优秀教师,以此推动广东教育事业的发展。
根据广东特级教师评选标准,特级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与要求:首先,在教学经验与能力方面,应具备五年以上的教学经历,教学效果显著,受到学生、家长和同行的好评;其次,在教育教学成果方面,应取得一定的成绩,如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教学质量评价优秀等;再者,在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方面,应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如发表学术论文、参与课题研究、编写教材等;此外,在学科带头作用与影响力方面,应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声誉,能够带动学科发展,对其他教师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最后,在师德与职业操守方面,应具备高尚的师德品质,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在特级教师评选的程序与方法上,首先由个人申报与推荐,然后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参评教师的基本条件符合要求。
接下来进行业绩评审,对教师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各方面业绩进行评价。
在此基础上,进行面试与授课评价,以考察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现场应变能力。
最后,根据各项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并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广东特级教师评选标准的实施,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队伍建设以及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特级教师作为教育行业的佼佼者,他们的优秀品质和丰富经验将带动更多教师提升自身素质,为提高整个广东省的教育教学质量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