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4)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面向社区和家庭、各类供水点(农村集中供水点、学校 供水、城市二次供水点)、学校开展包括食源性疾病、 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计划生育等内容的巡访工作,并做好登记记录
(5)面向就诊居民收集包括食源性疾病、非法行医和非 法采供血、计划生育等内容的线索。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
1.建立健全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 2.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卫生计生监督协服务工作,明确
责任分工。 3.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零报告制度,即从初次上报报表
到本次上报报表之间的时段内,即使没有出现新情况也 要将报表填“0”上报,目的是为了掌握某时段内的最新 情况。 4.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提供卫生 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5.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 确、书写规范
二、基本要求
1.基层机构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 求提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相关提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确定辖区内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服务对象(辖区内居民)的基础上,根据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的指 导评估意见制订本辖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计划。 (2)协助相关专业机构开展针对社区和家庭、各类供水点(农村集中供 水点、学校供水、城市二次供水点)学校等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 培训。 (3)协助相关专业机构开展面向社区和家庭、各类供水点(农村集中供 水点、学校供水、城市二次供水点)、学校及就诊居民的宣传教 育
2.信息类别:根据信息内容,在“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 非法行医(采供血)、计划生育”中选一个最符合的填写。
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11.02•【文号】卫监督发[2011]82号•【施行日期】2011.11.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监督正文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11〕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8号)的精神,进一步落实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卫妇社发〔2011〕37号)的要求,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目标,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现就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重要意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国家关爱民生、彰显政府责任的重要体现。
各地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职业病危害、饮用水卫生安全等突出问题,借助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契机,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能作用,通过深入推进项目实施,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享受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
二、进一步明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政府免费提供的公共卫生产品,主要任务是由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并协助调查。
目标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充分利用三级公共卫生网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解决基层卫生监督相对薄弱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障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
卫生监督协管制度范文(七篇)

卫生监督协管制度范文(一)负责本乡镇、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等摸底调查,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乡镇、社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开展本乡镇、社区卫生许可现场初步____,并出具初步现场____意见。
(四)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社区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五)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社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六)负责本乡镇、社区群众____投诉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____、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七)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本乡镇、社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八)参与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本乡镇、社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九)完成区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责任制度1、及进掌握协管范围内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指导行政相对人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督促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
办理“健康合格证明”。
同时,负责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培训工作。
3、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进行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返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
4、对拒不整改或违法情节较重的行政相对人,应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局,并由卫生监督人员依法处理,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____、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参考范本(八篇)

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参考范本一、在完成卫生监督信息的采集之后,要按照“谁监督、谁填报”的数据归口原则进行卫生监督信息的报告。
二、被监督单位信息,在许可或首次监督后____个工作日内填报;在监督过程中发现被监督单位信息发生变动后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充或修正填报。
三、经常性卫生监督信息,在对被监督单位进行监督后____个工作日内填报。
四、卫生监督监测信息,在获得卫生监督监测结果信息后____个工作日内填报。
五、案件查处信息,一般程序案件实行“一案一卡两次报告”制度;第一次应在____送达生效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填报;第二次应在结案后____个工作日内对原信息就结案情况进行补充报告(跨年度结案的案件也应填报)。
简易程序案件、立案后不作行政处罚和仅实施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的案件,应在结案后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报告。
另外,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应在收到复议决定书或诉讼____书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对信息卡相应内容进行补充、修正。
六、各类涉及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的原始资料(如日常监督执法文书、许可档案等)应纳入档案管理,定期、完整地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卫生监督协管员廉洁自律规定1、卫生监督协管员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纪守法,秉公执法,依法行政。
2、卫生监督协管员必须严格遵守上级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肃认真地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树立和保持廉洁文明的执法形象。
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单位声誉和卫生监督队伍形象的活动。
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给予政纪处分和辞退处理。
3、不准利用监督协管权以权谋私、诸多刁难、____、不给好处不办事。
凡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违____法律法规明确禁止,事项而构成的刑事行为,由执法机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凡在执法过程中发生吃、拿、卡、要等未构成刑事责任的行为均属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等处分,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四篇)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一)负责本乡镇、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等摸底调查,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乡镇、社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开展本乡镇、社区卫生许可现场初步审查,并出具初步现场审查意见。
(四)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社区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五)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社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六)负责本乡镇、社区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七)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本乡镇、社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八)参与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本乡镇、社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九)完成区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责任制度1、及进掌握协管范围内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指导行政相对人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督促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
办理“健康合格证明”。
同时,负责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培训工作。
3、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进行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返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
4、对拒不整改或违法情节较重的行政相对人,应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局,并由卫生监督人员依法处理,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制度标准范本(四篇)

卫生监督协管制度标准范本为规范和加强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确保卫生监督协管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结合工作实际,指定《卫生监督协管人员例会制度》。
1、例会由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或卫生监督协管站负责人召集并主持,协管站全体人员、信息员参加;2、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并根据需要可随时召集;3、例会主要内容:(1)传达学习卫生局或卫生监督所会议、文件精神;(2)讨论、指定、安排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3)总结汇报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和下阶段工作打算;(4)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5)需要例会套路解决的其他事项4、根据工作需要,例会可由会议召集人邀请卫生局或监督所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5、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请假;6、需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7、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例会的人员,由会议记录人负责传达例会内容和精神。
卫生监督协管制度标准范本(二)1、乡镇卫生院防保站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2、开展辖区内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医疗机构等卫生的卫生许可初审工作,建立初审工作情况档案;3、开展卫生监督日常巡查工作,完成巡查工作任务(日、月工作量),提出卫生监督意见;4、受理辖区内举报投诉的先期介入初查工作,将初查情况及时反馈卫生监督所;5、负责开展辖区群体性聚餐活动的现场卫生监督指导,确保食品安全,并及时报送工作信息,重大群体性聚餐活动应提前向食安办、食品药品管理局报告;6、及时、主动发现违法案件并上报,对本辖区的非医活动及时主动介入并报县卫生监督所7、负责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登记和先期介入工作;8、摸清辖区内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基本情况并建立分户档案;9、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执法监督专项检查和日常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制度标准范本(三)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一、负责本村、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服务市场等摸底调查,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开展本村、医疗服务市场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卫生监督巡查,发现并上报违法线索。
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卫生监督工作职责,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卫生监督是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对辖区内学校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改进,并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卫生行政执法活动。
工作经费纳入公共卫生预算管理。
本规范所指的学校是指依法批准设立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实施学校卫生监督指导工作,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承担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任务,适用本规范。
第二章卫生监督职责第四条学校卫生监督职责:(一)教学及生活环境的卫生监督;(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卫生监督;(三)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四)学校内设医疗机构和保健室的卫生监督;(五)学校内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六)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情况的卫生监督;(七)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申请,开展学校校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选址、设计及竣工验收的预防性卫生监督指导工作;(八)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学校卫生监督任务。
行使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时,应当根据各级各类学校卫生特点,突出中小学校教学环境、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等监督工作重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认真落实本规范要求。
第五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职责:(一)制订全省(区、市)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制度、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情况,突出重点,确定日常监督内容和监督覆盖率、监督频次;(二)组织实施全省(区、市)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及相关培训,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监督机构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指导、督查、稽查和年度考核评估;(三)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卫生日常监督;(四)负责全省(区、市)学校卫生监督信息管理及数据汇总、核实、分析及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并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五)组织协调、督办本省学校卫生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六)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的申请,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学校校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选址、设计及竣工验收的预防性卫生审查工作;(七)组织协调涉及全省(区、市)学校卫生监督相关工作,承担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学校卫生监督任务。
重庆市卫生监督协管规范2012
重庆市卫生局电子公文渝卫监督〔2011〕192号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实施规范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发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现将《重庆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实施规范(2011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主题词:卫生监督 协管 实施规范重庆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26日印发重庆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实施规范(2011年版)重庆市卫生局2011年12月目 录前 言重庆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实施规范重庆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实施规范重庆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实施规范重庆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学校卫生服务实施规范重庆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实施规范前 言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大举措,是建设“健康重庆”、落实“民生十条”的内在要求。
为加强全市卫生监督服务,全面实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进一步规范本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管理,根据《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11〕82号),在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内容进行了补充、细化和完善,形成了《重庆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实施规范(2011年版)(以下简称《实施规范(2011年版)》)。
《实施规范(2011年版)》包括5项内容,即: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实施规范、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实施规范、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实施规范、学校卫生服务实施规范以及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实施规范。
在各项实施规范中,分别对本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内容、流程、要求、考核指标及服务记录表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实施规范(2011年版)》考核指标标准由本市统一制定,各区县(自治县)可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补充或细化。
卫生监督协管制度(10篇)
卫生监督协管制度(一)负责本乡镇、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等摸底调查,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乡镇、社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开展本乡镇、社区卫生许可现场初步审查,并出具初步现场审查意见。
(四)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社区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五)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社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六)负责本乡镇、社区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七)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本乡镇、社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八)参与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本乡镇、社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九)完成区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责任制度1、及进掌握协管范围内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指导行政相对人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督促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
办理“健康合格证明”。
同时,负责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培训工作。
3、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进行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返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
4、对拒不整改或违法情节较重的行政相对人,应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局,并由卫生监督人员依法处理,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制度守则
精心整理卫生监督协管管理制度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目录1、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资料管理制度15、卫生监督协管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及报告制度卫生监督管办公室资料管理制度一、一般性行政和业务文件,在收到文件之后一日内处理,重要文件和急件应在收文之时向领导汇报、请领导阅示。
二、注重项目痕迹资料管理。
凡属项目活动都要有完备的痕迹记录,包括工作计划、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督导与评估方案和结果、总结,以及项目实施各个阶段产生的其他各类文件材料及影像资料等,均应科学地加以分类归档管理。
三、立卷的原则是方便管理和查询。
按照项目目标、主要活动、活动类别、发生日期、发生机构等组卷。
案卷标题要确切反映卷内文件的内容,卷宗目录存入计五、督促、培训、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并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六、协助市、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卫生监督执法专项检查和日常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一、负责本乡镇、社区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服务市场等摸底调查,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开展本乡镇、社区医疗服务市场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卫生监督巡查,发现并上报违法线索。
三、督促、指导本乡镇、社区公共卫生经营单位开展整改,协助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送。
四、坚持办事程序公开、、执法人员姓名公开、监督结果公开、举报电话公开。
五、工作时间不饮酒,不得酒后实施卫生监督巡查。
六、不准以权谋私,收受服务对象钱物。
七、不准利用职权借故刁难、拖延或设置障碍。
八、不准借执行公务之便吃、拿、卡、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执法公正的招待和宴请。
九、不准在实施卫生监督时购买被监督对象的商品或接受监督对象提供的服务。
十、不准向被监督对象推销产品或建立经济关系。
十一、卫生监督协管员不得行使行政处罚权,不得擅自行使扣押、收缴、销毁2、对群众投诉举报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并造册登记。
3、来信、来电或来访人员咨询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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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一)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对象为社区居民、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等),以及其他需要卫生监督协管的人群。
(二)社区居民包括常住居民、临时居住居民、流动人口等。
二、服务内容
(一)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内容包括:卫生监督、宣传教育、卫生急
救和疫情防控。
1.卫生监督:开展对社区居民、单位的卫生行为的监督,有针对性地
指导和促进卫生行为改善。
监督内容包括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
等方面。
2.宣传教育: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区居民、单位的卫
生健康意识和知识水平,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
3.卫生急救:组织卫生急救培训,提高社区居民、单位的急救能力,
进行应急处置和急救救治。
4.疫情防控:加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处置工作,组织疫情防控培训,提高社区居民、单位的防控能力。
(二)服务方式
1.定期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
3.设立卫生急救站点,提供应急救助服务和急救培训。
4.加强社区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培训,保障社区居
民和单位的防控能力。
(三)服务要求
1.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卫生监督协管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
学习,提高服务水平。
3.服务人员应保持纪律和秩序,不泄露社区居民和单位的信息,保护
其合法权益。
4.服务人员应积极参与社区卫生工作,与其他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形
成协同效应。
三、服务管理
(一)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制度和规范,明确工作程序和流程。
(二)制定服务指标和考核办法,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进行评估和考核。
(三)加强对服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对服务对象的意见收集和反馈,及时改进服务工作。
(五)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多部门联动的卫生监督协管
服务体系。
总结: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是为了提高社区居民和单位的卫生健康水平,
促进全民健康,具备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通过规范、制度和管理,
确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同时,也需要广大社区居民和单位的支持和积极参与,共同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和健康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