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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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

需方:签订时间:

供方:

该供方战略合作协议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将约定供方的资格,和需方与供方之间商业往来应当

遵循的基本条款。

在供方未收到需方基于本协议而签发的订单前,本协议的签订并不导致需方对供方产生购买义务。

一、供方的一般信息

供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供方的税务登记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供方的营业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供方出具发票种类________________ ;

供方商务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

供方财务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

供方电子邮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供方应保证以上信息均准确属实。如相关信息有变化,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否则,供方应承担因该

供方信息的变化而给造成的损失。

二、合作类别

主要供货产品或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条件

1、结算周期:月结(30天)

2、供方货到、票到,次月25日前结清前月货款。

四、向供方发送订单方式

需方将不限于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形式,向供方下达订单。供方应在接到信息后,4个

小时内反馈是否能够按要求供货;如未及时反馈,视同满足订单交货要求。

五、交货地点

物料直接送到公司指定仓库

地址:联系电话:

六、标准条款和条件

1、订单下达及订单的取消

(1)供方在收到订单后,在有效期内方可根据需方的计划发货。

(2)在必要的情况下,需方可以要求供方书面确认订单。

(3)需方需取消订单的全部或部分时,应以书面、电子或电话形式提前及时通知供方。

2、付款条款

(1)付款期限按本议第三款执行。

(2)发票应根据需方的要求在结算时提供给需方。如因未能及时提供有效发票,由此而造成的付款延

迟的后果由供方承担。

(3)需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按时给供方付款。

(4)对于月结帐款供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需方采购提供上月到货清单及对帐单。并根据对帐结果

开具发票。

(5)供方财务应指定专岗与需方进行对账,如因对帐不及时,导致付款延误,将由供方自行承担。

(6)需方财务对帐联系方式:电话:邮箱:联系人:

3、抵消;应收款权的扣留,支付错误。

(1)经提前通知供方,需方可用所有当前的和将来的、因本交易或双方其它交易而产生的供方对需方的债务进行冲抵。

(2)供方同意,如果需方错误地支付了款项,或收到未到期的款项,将立即通知需方。

(3)需方扣取的供方订单违约金,在通知供方后,有权在应付帐款中扣除。

4、货运条款:

(1)所有货物的交付地点均为需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货物的运费由供方负责承担。需未按要求送货至指定仓库,需由需方自行转运时,按100元/吨收取短运费。

(2)供方委托第三方运输商品,运费由需方承担的情况下,供方应确保运输商品的第三方向需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货物运输发票。

(3)供方应按订单数量要求送货,短溢量允许在订单数量+/-10%内;超过部分送货,需方有权拒收;

(4)供方的工作人员及为供方送货的人员,在送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需方厂区作业范围内的各项管理制度。

5、税款。

(1)任何订单所列价格均视为包括所有税款。

(2)如果供方未能及时向需方提供符合本协议要求的适当发票,或任何由供方提供给公司的发票无效,则需方有权暂时停止付款,直到供方在法定时效内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6、价格

(1)供方保证将就其商品以最优惠的价格和条件向需方供货。

(2)如果在出售商品给需方的同时,供方以比本协议及其相关订单规定的价格更低的价格或更优惠的条件与第三方进行交易时,则订单中的价格或条件将自动按照供方向第三方出售或发出要约出售该等商品的最低价格和最优惠条件的同等价格和条件修正。

(3)如果年度合同供方要求提高供货价格,则供方应在该提价生效之日至少三十天之前将该等提价书面通知需方。任何价格提高须事先经需方核实并(书面)同意后方可生效,但需方接提价书面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需给予书面确认收到信息。

7、退货商品。

对于质量存在缺陷和瑕疵的商品,需方有权根据情况选择退货、换货或折价使用。退货产品应在确定处理方式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需方仓库。逾期按5元/吨.天收取保管费。

8、托运人装载和点件责任。

商品发送前,供方应负责监督装运过程,以保证产品数量及质量。

9、交货时间。

(1)订单中规定的商品装运或交货时间是本协议的核心内容。逾期交货,将按订单金额的_1_%/天计算违约金;逾期到货超过约定时间 3 天,需方有权取消订单;并有权追究因此所造成损失的权利。

(2)对于出现实际的或预期的无法将订单的部分或全部、或订单要求的具体商品,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到货的情况,供方应立即通知需方,并通知需方未能及时到货的商品的名称及具体规格。以上情况发生时,供方应根据与需方协商确认的结果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10、质量保证

(1)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无上述标准,应符合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

(2)商品应当是崭新的,非再次制造的,未经过修理或整修的。

(3)如果需方产品因使用供方产品而造成产品质量损失;或经第三方检验确认属供方质量问题,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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