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专用教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了 全淹没灭火系统、局部应用灭火系统 解 以及预制灭火装置的设计参数。
1 系统的灭火机理
灭火剂类型
灭火机理
灭火机理
注意事项
• BC类干粉(普通):灭 • 化学抑制
B、C、E类,碳酸氢钠、 • 隔离作用
碳酸氢钾等为基料。
• 冷却与窒息(干粉
• ABC类干粉(多用途): 高温下分解吸热、
灭A、B、C、E类,磷酸 放出水蒸气和二氧
(三)管线式比例混合器 管线式泡沫比例混合器的混合流程
(四)平衡压力比例混合器
环泵式
泡沫比例混合器
压力式
平衡压力式
管线式
• 负压 • 结构简单、工
程造价低、混 合比时间长
• 储罐规格单一 的甲乙丙类液 体储罐区
• 正压
• 常压
• 负压
• 比例混合器与泡沫 • 造价高,但混合 • 混合比精度不 液储罐一体,混合 比精度高,适用 高
3. 固定顶储罐的保护面积,应按储罐横截面面积计算。 4. 钢制单盘式与双盘式外浮顶储罐的保护面积,应按罐壁与泡
沫堰板间的环形面积确定。 5. 钢制单盘式、双盘式与敞ロ隔舱式内浮顶储罐的保护面积,
应按罐壁与泡沫堰板间的环形面积确 定;其他内浮顶储罐应 按固定顶储罐对待。
(二)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要求 1. 高倍数全淹没系统 ① 扑救A类火灾时,泡沫淹没深度不应小于最高保护对象高度
半液下喷射
移动式
发泡倍数
系统形式
低倍数 <20
中倍数20200(应用少)
全淹没 局部应用
高倍数>200
移动
泡沫-水喷淋
泡沫喷雾
固定式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
半固定式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
移动式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
固定式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
3.半液下喷射系统 泡沫从储罐底部注入,并通过软管浮升到液体
2. 该系统是扑救甲、乙、丙类液体火灾最行之有效的灭火 手段,具有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灭火效率高、无毒性 等优点。
3. 随着泡沫灭火技术的发展,泡沫灭火系统对扑救某些固 体火灾显现出良好的效果,其应用领域更加广泛。
4. 国家相继颁布和修订完善了相关标准和规范。
泡沫灭火剂的分类
常用泡沫灭火剂按成份可分为: 蛋白泡沫灭火剂 (不能液下) 氟蛋白泡沫灭火剂 抗溶氟蛋白泡沫灭火剂 成膜氟蛋白泡沫灭火剂 抗溶成膜氟蛋白泡沫灭火剂 水成膜泡沫灭火剂 抗溶水成膜泡沫灭火剂 合成型抗溶泡沫灭火剂
2. 防护区维护结构具有一定的耐火极限 和强度是保证灭火的基本条件。
3. 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熔化固体 火灾宜采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剂;可燃固 体表面火灾应采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
4. 组合分配系统保护的防护区与保护对象之 和不得超过8个。超过5个或喷放后48h不 能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时,灭火剂应有备 用量,并不小于设计的储存量。
系统的灭火机理
隔氧 窒息
辐射 热阻 隔
吸热 冷却
泡沫层,水 蒸气
2 系统的组成和分类
一、系统的组成
泡沫灭火系统一般由泡沫液储罐、泡沫消防泵、 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产生装置、火灾探 测与启动控制装置、控制阀门及管道等系统组件组 成。
二、系统的分类
喷射方式
系统结构
液上喷射
固定式
液下喷射
半固定式
枪用量、管道剰余量三者之和最大的储罐确定。 ② 固定顶与内浮顶油罐的保护面积应为油罐的横截面积。 ③ 油罐中倍数泡沫灭火剂应采用 特制8%型蛋白泡沫液。
二、泡沫-水喷淋系统与泡沫水喷雾系统
1. 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不 应小于10min;泡沫混合液与 水的连续供给时间之和应不小于60min。
2. 泡沫一水雨淋系统与泡沫一水预作用系统选用带闭式喷 头的传动管时,传动管的长度不应大于300m, 传动 管上 喷头应选用快速响应喷头,且布置间距不宜大于2. 5m。
2. 泡沫消防泵应保证流量的可变性和扬程的不变性。 3. 泡沫消防泵宜为自灌式引水。
二、泡沫比例混合器 1. 泡沫比例混合器是一种能使水与泡沫原液按规定比例
混合成混合液,并提供给泡沫产生设备发泡的装置。 2. 它按应用工况分有负压泡沫比例混合器和正压泡沫
比例混合器。
(一)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
(二)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
• 非水溶性及水溶 性可燃、易燃液 体的火灾。
• 氧化剂,硝酸 纤维
• 可燃金属 • 固体深位火灾。
• 天然气和石油气
等可燃气体火灾。
• 适用于火焰蔓延 • 一般带电设备的 迅速的易燃液体。 火灾。
4 系统设计参数
一般规定
1. 干粉灭火系统中干粉固体所占体积比 驱动气体小很多,宏观上类似气体灭 火系统。
火灾场所
具有非水溶性液 体泄漏火灾危险
的室内场所。
独立变电站 的油浸电力
变压器
B类流淌火
需排烟、降温或 排除有害气体的
封闭空间
流散的B类火 灾场所
存放量不超过 25L/㎡或超过 25L/㎡但有缓冲 物的水溶性液体室
内场所
面积≤200㎡ 非水溶性液 体室内场所
液体储罐按结构分类
固定顶储罐
储罐顶结构
浮顶储罐
•中腾建华教育
来自百度文库火题库
第三篇 建筑消防设施
第一章 概述
掌 泡沫灭火系统的组成和分类、使用 握 范围、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等内容。

习 要
熟 泡沫灭火系统灭火机理和工作原理。 悉

了 储罐区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和储罐 解 区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参数。
1 系统的灭火机理
泡沫灭火系统概述
1. 泡沫灭火系统是通过机械作用将泡沫液、水与空气充分 混合并产生泡沫实施灭火的系统,是水系灭火系统的应 用拓展,具有水灭火系统的许多特点。
(三)高倍数泡沫发生器(吹气)
(三)高倍数泡沫发生器 高倍数泡沫发生器工作原理图
(四)中倍数泡沫发生器
(四)中倍数泡沫发生器(吸气) 中倍数泡沫发生器工作原理图
第八章 干粉灭火系统
掌 干粉灭火系统的组成和分类、适用 握 范围、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等内容。

习 要
熟 干粉灭火系统的灭火机理和工作原理。 悉
1. 自动控制方式 2. 手动控制方式(类似气灭) 3. 半自动控制方式:探测器报警后,
人工确认火灾,启动手动按钮完成 喷粉动作。
系统工作原理
注意:两种不同类型或两组同一类型火灾探测器同时 报警,以防止勿喷。
干粉系统适用范围
系统特点
适用范围
不适用范围
• 灭火迅速,造价 低,占地小,不 冻结,对于无水 及寒冷的我国北 方尤为适宜。
二、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 烟感,温感,火焰探测 器,一氧化碳探测器。
• 一般公共建筑
• 无遮挡的大空间或有特殊要求的房间 • 电缆隧道等 • 有高速气流的场所 • 点型不能用的场所
三、系统设备设计及设置要求
• 火灾报警控制器地址总数不超过3200点,每 一总线回路不超200点,不少于10%余量。
• 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数不超过1600点,每 一总线回路不超100点,不少于10%余量。
有围挡设施 的小场所
四周不完全封 闭的A类与B 类火灾场所
天然气液化站与接 收站的集液池或储
罐围堰区
不完全封闭 的A类场所
限定位置的 流散B类火
灾场所
固定位置面积 ≤100㎡的流淌 B类火灾场所
移动式高倍数
移动式中倍数
泡沫-水喷淋系统
泡沫喷雾
火灾部位难以确定或 人员难以接近的火灾
场所
火灾部位难以确定或 人员难以接近的较小
2. 高倍数局部应用系统 ① 淹没或覆盖保护对象的时间不应大于2min。 ② 淹没或覆盖A类火灾保护对象最高点的厚度不应小于
0.6m。 ③ 对于汽油、煤油、柴油或苯,覆盖起火部位的厚度不
应小于2m。 ④ 其他B类火灾的泡沫覆盖深度应由试验确定。
3. 油罐中倍数系统 ① 泡沫混合液设计用量,应按罐内用量、该罐辅助泡沫
3. 泡沫一水雨淋系统的保护面积应按保护场所内的水平面 面积或水平面投影面积确定。
4. 闭式泡沫一水喷淋系統的作用面积应为465㎡。 5. 泡沫喷雾系统应同时具备自动、手动和应急机械手动启
动方式。在自动控制状态下,灭火系统的 响应时间≤60s。
5 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
一、 泡沫消防泵
1. 泡沫消防泵即能把水或泡沫液以一定的压力输出 的消防泵.
火灾探测器的分类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分类
2 系统组成、工作 原理和适用范围
触发器件 火灾报警装置 火灾警报装置 电源
消防联动控制器 图形显示装置 消防电气控制装置 消防电动装置 消防联动模块 消火栓按钮 消防应急广播设备 消防电话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成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作原理
启动火灾警报装置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工作原理图
消 防 联 动 控 制 系 统 的 工 作 原 理 图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适用范围
• 仅需要报警,不需要联动消防设备 的保护对象。
• 具有联动要求的保护对象 • 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或集中报 警系统,并联网。
3 系统设计要求
一、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
1、报警区域:一个防火分区或一个楼层,或火灾时需要 同时联动消防设备的相邻几个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一个。 2、探测区域:独立的房(套)间。 3、应单独划分探测区域的场所: (1)敞开或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 (2)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 楼梯间合用的前室、走道、坡道; (3)电气管道井、通信管道井、电缆隧道; (4)建筑物闷顶、夹层。
的1.1倍,且应高于最高保 护对象最高点以上0.6m。 ② 扑救B类火灾时,汽油、煤油、柴油或苯类火灾的泡沫淹没深
度应高于起火部位2m; 其他B类火灾的泡沫淹没深度应由试 验确定。 ③ A类火灾单独使用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时,淹没体积的保持 时间应大于60min;高倍数泡沫灭火系 统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联合使用吋,淹没体积的保持时间应大于30min。
系统设计参数
5 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
设置要求
第九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消防联动控
掌 制系统的设计、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组
握 成与设计、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组成与

设计、消防控制室的设计等要求。
习 要
熟无 悉

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分类和火 解 灾探测器的分类。
1 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 报警按钮和系统分类
外浮顶储罐 内浮顶罐
外浮顶储罐
固定顶储罐
内浮顶储罐
1.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宜选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2. 油罐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宜为固定式且为液上喷射。 3. 储罐区泡沫灭火系统的选择: ① 烃类液体固定顶储罐可选液上、液下和半液下; ② 水溶性甲乙丙类固定顶储罐选液上或半液下; ③ 内外浮顶储罐应选液上喷射; ④ 烃类液体储罐、直径大于18m的固定顶储罐及水溶性
燃料表面进行灭火的泡沫灭火系统。
移动式系统 由消防车或机动消防泵、泡沫比例混合器、移动式泡
沫产(发)生装置,用水带临时连接组成的灭火系统。
4.泡沫-水喷淋系统、泡沫-水喷雾系统
3 系统形式的选择
全淹没高倍数 全淹没中倍数
局部应用高倍数
局部应用中倍数
封闭空间场 所
有围挡设施 的场所
小型封闭空 间场所
(一)低倍泡沫产生器
液上泡沫产生器
横式(卧式)
立式
泡沫产(发)生装置
液下喷射空气泡沫发生器
(五)泡沫枪 空气泡沫枪是一种移动轻便的灭火器材,它的管牙接口与
水带接口相接,能喷射水或空气泡沫用以扑灭小型油罐、地 面石油和石油类产品等B类火灾及木材等一般固体物质火灾。 具有结构轻巧,使用方便等特点。
盐、磷酸铵盐等为基料; 化碳)
• D类干粉(专用):灭D
类,石墨、氯化钠类等。
• BC类与ABC类干 粉不能兼容
• BC类干粉与蛋白 泡沫或者化学泡沫 不兼容。
2 系统的组成和分类
干粉系统的组成
干粉灭火设备和自动控制两大部分。
干粉灭火系统的分类
3 系统工作原理和适用范围
系统工作原理和控制方式
液体立式储罐不得选用泡沫炮作为主要灭火设施; ⑤ 高度大于7m、直径大于9m的固定顶储罐不得选用泡
沫枪作为主要灭火设施。
4 系统的设计要求
一、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要求
1. 泡沫混合液设计用量,应按罐内用量、该罐辅助泡沫枪用量、 管道剰余量三者之和最大的储罐确定。
2. 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在泵启动后泡沫混合液或 泡沫输送到保护对象的时间不大于5min。
比已固定,设计与 范围广,工程中 安装方便、配置简 应用较多。 单、利于自动控制。 • 尤其适用于独立
• 主要用于移动 式泡沫灭火系 统
• 适用于分散设置独 泡沫站的大型甲、
立泡沫站的石油化 乙、丙类液体储
工生产装置区。
罐区。
三、泡沫产(发)生装置
泡沫产(发)生装置的作用是将泡沫混合液与空气混合形 成空气泡沫,输送至燃烧物的表面上。按产生的泡沫倍数分 为低倍数泡沫产生器、中倍数泡沫发生器和高倍数泡沫发生 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