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设备维修外包协议

企业设备维修外包协议

一、总体原则

1、总承包人负责制原则。由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总承包负责人,一厂(下称甲方)与总承包负责人代表设备科(下称乙方)签订承包合同,合同期满后按照费用逐年下降的原则继续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2、坚持企业受益、承包人受益、参与承包职工受益的三方利益均衡原则。

3、承包改制单元要立足企业,面向市场,灵活经营,用2—3年时间实现企业不承担工资、保险费用,完全依靠自主经营走上市场化经营的目标。

4、承包工资费用测算。工资以前五年人均月度工资为基数略有下降,费用与销售收入挂钩为依据,实行按人核定工资总额不变,维修费用随工作量变化而随之浮动的承包办法。

5、乙方在保证甲方设备、水、电、气、暖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要积极主动向外部市场找活干,提高设备维修人员的收入。

6、设备科现在岗人员有参加承包改制和不参加承包改制留在企业的双向选择权利。不参加改制留在企业人员由企业重新安排上岗,不服从分配的,可买断工龄或进入职介中心待岗。

二、承包工资、费用的额度核定办法

1、甲方按照一厂近五年年平均销售收入6000万元×

0.5%=30万元(不含税)作为乙方年度维修费用基数。另根据现有实际在岗人数,核定年度工资总额为24.24万元作为乙方年度工资总额基数。两项合计54.24万元作为总费用基数。年销售收入每增加或减少1000万元,维修费用增加或减少1万元。考虑到每年收入的不确定性,由乙方开具维修费用发票,每月预发2万元维修费给乙方,最终费用在年内第四季度或次年第一季度多退少补。维修费用主要用于修理工费、材料费、修理用备件等费用。乙方对维修费用及承揽外活收支情况应设立专人、专用帐户管理。每月核发给乙方工资总额2.02万元,由总承包人根据工作量情况分配,但不允许截留或挪用甲方支付的工资。当人员减少时,次月从总费用中核减。

2、甲方承担承包人员的企业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企业从个人应付工资中扣除后统一缴纳。

3、乙方承包人员享受企业原有住房、劳保及节日慰问等福利待遇,并由甲方承担水、电、暖场地使用费用。

三、双方的责任、义务

1、当月未发生因乙方修理水、电、气、暖、设备不及时影响生产事项,甲方应支付乙方当月的工资和费用。

2、乙方在积极承揽外活的同时,要配备专门力量保证甲方生产设备、水、电、气、暖正常运行需要。每有一次因乙方原因不及时修理或其它影响生产的事项,甲方有权外请设备机修人员修理并从乙方总承包费用中扣除当次外聘发生的费用,还要从总承

包费用中每次扣罚200---1000元。

3、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修理的,乙方需向甲方说明,甲方与乙方共同协商解决。

4、乙方负责保证水、电、气、暖、照明等基本的正常运转维修项目费用,如遇较大(≥5000元)的一次性修理项目(如空压机年度保养项目,其余技检科牵头组织认定),由甲方承担维修零件费用,乙方负责维修。

5、设备正常维修一次性一台次≥5000元的费用(技检科牵头组织认定),由甲方承担维修备件费用80%,乙方承担20%,乙方负责维修。因乙方未按制度保养检修小病酿成大病形成的较大额度(≥5000元)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各种费用及维修费用。

6、在承包期内乙方原有职能不变,负责的具体修理范围(见附件规定)

7、在承包期间,发生维修人员工伤事故,由承包负责人牵头,企业配合与保险机构办理理赔手续。

8、承包负责人需缴纳承包抵押金5万元,在承包期内,发生退包、职工群体性抗包等事件,要扣罚承包负责人缴纳的抵押金。

9、承包负责人在承包期内享受部科室主任政治待遇。

四、在承包期间,乙方对相关条款有议异时,解释权归一厂技检科。

五、承包期:XXXX年1月-XXXX年12月31日。

附:《设备维修承包服务项目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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