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科技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青秀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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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13年南宁市科技成果登记的通报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13年南宁市科技成果登记的通报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13年南宁市科技成果登记的通报
【法规类别】科技进步与经费
【发文字号】南科发[2014]1号
【发布部门】南宁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14.01.07
【实施日期】2014.01.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13年南宁市科技成果登记的通报
(南科发〔2014〕1号)
各县(区)科技局、各开发区经贸(科技)局:
今年以来,我市狠抓科技项目管理,不断加大科技服务企业的力度,科技成果快速增长。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全市通过自治区级科技成果登记103项(不含专利成果),同比增长13.2%。

其中,计划内科技成果85项,占82.5%;计划外科技成果18项,占17.5%。

现通报如下:
一、科技成果水平
国际领先水平1项,占1%;国际先进水平7项,占6.8%;国内领先水平46项,占44.66%;国内先进水平45项,占43.68%;区内先进水平1项,占1%;其他3项,占
2.9%。

二、科技成果分类
工业类54项,占52.4%;农业类20项,占19.4%;社会发展类29项,占28.2%。

三、所属辖区
高新区30项,经开区4项,东盟区1项,武鸣县1项、横县3项,隆安县1项,兴宁区10项,江南区8项,青秀区31项,西乡塘区12项,良庆区2项。

附件:2013年1-12月南宁市科技成果登记表
2014年1月7日
附件
2013年1-12月南宁市科技成果登记表。

青岛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14年青岛市科技计划结题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14年青岛市科技计划结题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14年青岛市科技计划结题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科技局•【公布日期】2014.12.29•【字号】青科计字[2014]64号•【施行日期】2014.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青岛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14年青岛市科技计划结题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青科计字[2014]64号各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根据《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青科字〔2013〕8号)和《青岛市科学技术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青财文〔2008〕65号)的规定,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定于近期对2014年应结题的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通知如下:一、验收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15年4月30日。

二、验收范围(一)青岛市科技计划中2014年度应结题验收的各类别计划项目。

其中,2014年当期应结题的项目501项,前期申请延期结题项目28项,2013年度验收不合格项目11项,合计540项(项目清单参见附件1)。

(二)2013年度验收结论为不合格的项目,本次进行复查。

三、验收组织2014年度青岛市科技发展计划结题项目验收工作由市科技局综合计划处统一组织,以市科技局相关职能处室为责任主体,由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各项目主管单位协助,共同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四、验收安排本次验收分材料准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评估和出具验收意见五个阶段。

各项目承担单位需要通过"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系统(老系统)"提交结题验收材料,市科技局各相关职能处室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评估,局监察组对项目验收进行监督检查。

(一)材料准备各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通知所辖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验收准备,各项目承担单位请于2015年1月15日24时前通过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系统(老系统)填报并提交结题材料(结题材料参见附件2),报各项目主管单位审核。

(二)形式审查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对项目主管单位提报的结题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14年10月8-31日2015年计划项目

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14年10月8-31日2015年计划项目

2015年度成果科项目指南解读如下:
第六部分 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后补助专项 项目54:技术转让成果产业化后补助 要求的是:1.国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项目33)必须是国家科技奖励成果或鉴定登记的科技成果, 国家级技术专家必须是国家科技成果网专家数据库中的技术 专家,企业与科技成果拥有者签有合作协议。 (项目49)高层次人才团队必须经南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认定,高层次人才团队应与驻邕企事业单位签订有共 同合作转化国家重点科技成果协议,国家重点科技成果转化 落地企事业单位应为在南宁市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
2015年度成果科项目指南解读如下:
项目37:国际科技创新成果引进与合作研究开发(成果科)
1.主要研究开发内容: 引进国外、港澳台地区先进技术成果,开展联合
创新和产业化应用合作研发,解决我市优势资源开发、
特色产业培育及社会发展相关的共性关键技术和瓶颈 技术问题。
2015年度成果科项目指南解读如下:
2.相关要求: (1)获得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先进技术、新工艺或新产品1 项以上; (2)申报单位与外方签订有实质性科技合作内容的合同、协议 或意向书且已开始实施,须提供签约文本复印件(附中文译文) 和有关课题实施进展的有效证明材料; (3)以企业单独或牵头申报的项目,要求企业有1:2以上的配 套资金投入; (4)优先支持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南宁市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重点实验室以及已与外方共建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的 依托单位申报的课题; (5)不支持基本建设、单纯设备引进、基础研究的课题申报。
2015年度市计划项目培训班讲话稿
1
2
网上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2014年 10月30日
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时间: 2014年10月8-31日015年度成果科项目指南解读如下:

2024年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24年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24年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原创实用版】目录1.2024 年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简介2.项目申报的时间和流程3.项目申报的要求和注意事项4.项目申报的支持政策和资金安排5.结语正文2024 年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已正式发布。

本文旨在为有意向申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详细的申报信息和指导。

一、项目申报的时间和流程2024 年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24 年 6 月 30 日止。

申报单位和个人需在此期间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流程分为线上和线下两个阶段。

线上阶段,申报单位和个人需登录南宁市科技局官网进行申报;线下阶段,申报单位和个人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南宁市科技局。

二、项目申报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申报项目需符合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的项目范畴。

项目申报要求如下:1.申报单位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的科研和技术开发能力;2.申报项目需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可行性;3.申报项目需符合南宁市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导向;4.申报项目需提交完整的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5.申报项目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申报的支持政策和资金安排南宁市科技局将对获批的申报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资金安排如下:1.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 10 万元至 50 万元;2.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 50 万元至 200 万元;3.优秀项目可享受额外的政策支持和资金奖励。

四、结语2024 年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已正式发布,欢迎广大单位和个人积极申报。

2014南宁科学技术奖形审合格受理项目

2014南宁科学技术奖形审合格受理项目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刘春香韦涌初
实用新型专利
新型智能口腔护理牙刷
中国
专利号201420187204.6
申请日:2014-4-17
发文序号:2014041800143540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刘春香韦涌初
项目标准情况
序号
标准具体名称
标准级别
标准号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编制单位
第一
编制人
该项目无信息
2013,19(28):3540-3542.
2013年10月
韦涌初
刘春香
项Hale Waihona Puke 知识产权情况知识产权类别
知识产权具体名称
国家
(地区)
授权号
授权
日期
证书编号
权利人
发明人
发明
专利
新型智能口腔护理牙刷
中国
专利号201410154589.0
申请日:2014-4-17初审合格发文日:2014-5-7
发文序号:2014041800129960发文序号:2014050400925110
2013,22(8下):145-146.
2013年8月
韦涌初
刘春香
4
经口气管插管患者三种口腔护理方法的效果观察与安全性探讨(护理研究)/中国民族民间医药/刘春香,韦涌初,祝立阳,等
2013,22(9上):129-131.
2013年9月
韦涌初
刘春香
5
过氧化氢在经口气管插管患者口腔护理中的应用(技术.方法)/ 中华现代护理杂志/刘春香,祝立阳,莫伟梅,等
2014年度南宁市科学技术奖形审合格受理项目
成果登记号
201393013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广西“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广西“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广西“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公布日期】2014.06.06•【字号】桂科协普发[2014]12号•【施行日期】2014.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广西“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通知(桂科协普发〔2014〕12号)各市、县(市、区)科协,财政局: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进一步夯实基层科普工作基础,促进农民收入提升和科学素质提高,2014年,自治区科协、财政厅决定继续实施广西“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名额分配2014年广西“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在全区评比表彰35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18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13名农村科普带头人和1个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其中,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的奖补资金标准为8万元,农村科普带头人的奖补资金标准为2万元,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奖补资金标准为10万元。

各设区市分别推荐申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3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2个、农村科普带头人2名,推荐申报已经建立并正常开展工作的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1个。

二、推荐工作和项目实施要求(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组织实施工作各市、县(市、区)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和广西“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桂科协普发〔2014〕8号)精神,在规定的推荐名额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加强监管,确保推荐质量。

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好中选优,严格进行项目评审和公示,做好推荐和初评工作。

(二)推荐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特别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点关注1.要重点关注边境地区中为稳边、固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南宁市2003年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南宁市2003年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02.07.10•【字号】南科[2002]45号•【施行日期】2002.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南宁市2003年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南科[2002]45号)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三宁”公司,两县、五城区科技局,各有关科研院所,有关单位:现将《南宁市2003年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指南做好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二00二年七月十日南宁市2003年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指南2003年是我市进入“十五”期间经济结构调整的第三年,也是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可持续发展”战略、“科教兴市”战略重要的一年。

为了做好南宁市2003年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推进科技与经济结合新突破,促进南宁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以及创新计划的顺利实施,我局编制了《南宁市2003年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指南》,供有关单位参考。

内容如下:一、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的精神,根据南宁市“十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科技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技术支持产品创新为核心,强化制度创新、理论创新和科技创新。

“抓源泉、疏渠道、促转化”,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以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及其产业化、提升传统产业技术水平、完善科技创新支撑服务体系、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和增强科技持续创新能力为主要目标,坚持以科技含量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的重点项目为突破口,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使我市科技工作在全区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

2014年南宁市青秀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南宁市青秀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进一步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13〕55号)和《南宁市财政局南宁市农业局关于开展2014年种植业保险工作的通知》(南财金〔2014〕35号)、《南宁市财政局南宁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14年森林保险工作的通知》(南财金〔2014〕21号)、《南宁市财政局南宁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2014年养殖业保险工作的通知》(南财金〔2014〕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城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实事求是、分步实施,强化管理、协同推进”的工作原则,以低保障、广覆盖、保大灾、保主要农产品和森林资源安全为重点,以保障农民灾后恢复生产为出发点,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作用,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救能力,推动城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平稳持续发展。

二、承保办法(一)被保险人和保险标的1、被保险人:青秀区范围内的水稻、糖料蔗种植企业及农户;生猪和奶牛养殖企业及散养户;经营森林的农户及企业。

2、保险标的:生产和管理正常(列入政府统计范围,种植地域划分清楚)的水稻、糖料蔗、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公益林、商品林。

(二)保险责任因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重大病害和意外事故,包括火灾、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火灾等造成的被保险标的的损失由保险承保机构按照农业保险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和保险协议约定进行赔偿。

(三)保险期限1、水稻:保险期限为1造。

自保险水稻秧苗的田间移栽成活返青后开始(直接稻从种植齐苗后开始),至保险水稻开始收割时止。

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载明日期为准。

2、糖料蔗、公益林、商品林、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保险期限为一年。

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载明日期为准。

(四)承保数量糖料蔗1.5万亩,水稻2.3万亩;公益林3.7万亩,商品林5万亩;能繁母猪14500头,育肥猪30000头。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05年度南宁市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05年度南宁市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04.12.31•【字号】•【施行日期】2004.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05年度南宁市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各县(区)科技局、各开发区、三宁公司,市属各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围绕南宁市“十五”科技发展计划和南宁市科技创新计划,我局提出“2005年度南宁市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申报。

特此通知南宁市科学技术局二0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005年度南宁市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一、编制说明2005年度,南宁市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计划继续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进一步突出年度重点支持领域和重点内容,突出项目集成和择优扶持,突出体现政府科技计划的导向性。

2005年度,南宁市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计划支持四大领域,即工业科技、高新技术产业及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现代农业科技;社会事业科技发展;与“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有关的软科学研究等领域。

安排两个专项,即重要技术标准研制专项、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专项。

南宁市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计划项目重点放在科技创新能力与条件建设、区域科技进步试点示范上。

重点支持的内容有:支柱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及新产品开发、生物技术及产品研究开发、特色软件产品开发和信息服务及相关技术产品攻关与应用示范、区域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化科技开发与示范、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与能力提高、区域卫生安全与健康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技术研究与开发、与南宁市“十一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科技问题研究等。

本指南为2005年度市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用指南。

申报两个专项计划要围绕四大领域的重点方向及其相应的重点内容。

南宁市科技局关于扶持微型企业进行科技开发的通知

南宁市科技局关于扶持微型企业进行科技开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11.11.02•【字号】南科发[2011]90号•【施行日期】2011.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南宁市科技局关于扶持微型企业进行科技开发的通知(南科发〔2011〕90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11〕21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11〕43号)和《南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南府办〔2011〕75号)等文件精神,南宁市科技局将进一步扶持南宁市微型企业进行科技开发,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市科技局支持微型企业在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技术咨询与转让、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和软件开发、服务外包、网络动漫、广告创意、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发展。

促进微型企业与高校合作,支持微型企业进行科学技术成果转化。

二、市科技局扶持微型企业以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补助形式体现,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中安排引导资金,对微型企业开展科技开发活动进行补助,鼓励微型企业技术创新,增加科技投入,研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三、市科技局每年定期发布年度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符合申报要求的微型企业可以进行申报。

通过立项的微型企业,可获得财政科技经费补助支持。

四、微型企业立项程序和经费扶持标准另行制定。

特此通知联系科室:发展计划与基础研究科电话:5533812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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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科技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青秀区科学研究与技
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计划
【发布部门】820063007
【发布日期】2013.09.24
【实施日期】2013.09.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宁市青秀区科技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青秀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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