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增值税概述
增值税PPT课件(最新)

【例●判断】诚佳酒店为小规模纳税人,出售其拥有的闲置笔记本电脑, 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答案】正确
【课堂练习】
【例●判断】赵某于2016年5月出售自有房屋一套,售价880万元,由于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因此应当 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
【答案】错误
一、纳税人
3.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 (3)纳税人登记的不可逆性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除外,纳税人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 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另有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转登记日前”连续 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在2019年12月 31日前,可选择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课堂练习】
【例●多选】下列各项中,按照“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的有( A.销售电力 B.销售热力 C.销售天然气 D.销售商品房
)。
【答案】B
【课堂练习】
【例●判断】】外购进口的原属于中国境内的货物,不征收进口环节增值 税。( )
【答案】错误
一、征收范围的一般规定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注意】加工、修理修配的对象为“有形动产”。
二、扣缴义务人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未设置经营机构的,以 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作为扣缴 义务人
【课堂练习】
【例●判断】】中国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 有经营机构的,以境内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
【答案】正确
叁 增值税征收范围
情况 (2)非企业性单位(如学校)(可选择) 算健全”,可申请登记
(3)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 为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税法总结增值税的一些总结

增值税税法总结增值税的一些总结
增值税是一种以货物和服务增值额为税基的流转税,是国家主要的税收来源之一。
增
值税法是国家对增值税征收和管理的法律规定,下面是增值税税法的一些总结:
1. 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人是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纳税的单位或个人。
一般来说,纳税人
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纳税人应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申报纳税等手续。
2. 税率:增值税税法规定了不同行业和商品的税率。
一般来说,增值税的税率有17%、11%和6%,具体适用税率由国家税务部门根据政策规定。
3. 抵扣:增值税税法规定了增值税抵扣的相关规定。
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购买的货物
和接受的服务所支付的增值税,进行相应的抵扣。
抵扣税额是指增值税纳税人在购进
货物、应税服务和进口货物过程中,支付且有法律依据的增值税金额。
4. 征收管理:增值税税法规定了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办法,包括税务登记、申报纳税、
税款缴纳、税务检查等方面的内容。
税务部门负责执行和监督增值税的征收工作,确
保纳税人按法律规定缴纳税款。
5. 减免、豁免:增值税税法对特定的行业和商品享有减免、豁免税的政策。
比如,对
农产品、生活保障商品等,可以享受减免税的优惠政策。
总的来说,增值税税法对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和执行有了详细的规定,确保纳税人按
规定缴纳税款,促进了税收的公平和透明,并为国家提供了重要的财政收入。
增值税法(PPT 78张)

节增值税的计算 节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规定 节增值税征收管理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一、增值税的概念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 种税,也可以理解为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 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所创造的新增价 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现在有两种办法征税: 1、按销售额计税 2、按增值额计税
第三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规定
可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一般应具备 以下条件: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 税范围的货物;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 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必须 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第三章 消费税法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第二节 消费税的计算 第三节 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二) 低税率 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 的,按低税率计征增值税,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 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农业产品; 6、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一、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国家以特定的消费品为征税对 象的一种税。 消费税是一个古老的税种。 1989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 征特别消费税。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三、消费税的作用 1、能够正确引导消费 2、有利于体现国家产业政策 3、可以调节收入 4、可以增加财政收入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五、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所规定的 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六、消费税的税目 1、烟 2、酒及酒精 3、化妆品
增值税税制概述

例题2
火神厨具公司是一般纳税人,09年5月购货情况如下 1、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原材料,取得了普通发票,
列明金额10300元,另支付运费400元,材料已入库 ,货款已经支付。 2、以物易物销售,用产品换入设备,双方分别开出 专用发票,不含税价款200000元,该批设备已投入 使用。 3、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入大米一批,取得了普通发 票,列明金额30000元,另支付运费1000元。 请计算该公司5月份应申报的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增值税适用税率
1.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2.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1)采取折扣方式销售。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 (3)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 (4)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 (5)带包装物销售的包装物押金处理。 (6)对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视同销售货物行为销售额的
例题7
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某年8月发生以下购销业务: 购入服装两批,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张专用发票上注明
的货款分别为20万元和36万元,进项税额分别为3.4万元和 6.12万元,其中第一批货款20万元未付,第二批货款36万元 当月已付清。另外,先后购进这两批货物时已分别支付两笔运 费0.26万元和4万元,并取得承运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批发销售服装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8万元,采用委托银行 收款方式结算,货已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货款尚未收回。 零售各种服装,取得含税销售额38万元,同时将零售额价为 1.78万元的服装作为礼品赠送给客人。 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家用电脑20台,每台6500元,另支付 顾客每台旧电脑收购款500元。
还本
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的, 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以物易物
以物易物双方均应做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 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 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
增值税法

增值税法导论商品税概述(一)概念征税对象:商品(劳务)计税依据:商品的流转额(流转税)商品的流转额=商品流通中的价值额=销售额或消费额流转总额销售、消费等流转的增值额(二)特征1、征税对象:商品这一特征使商品税区别于所得税和财产税。
2、计税依据:流转额,即商品流通、转让的价值额。
流转总额(如销售额、营业额)流转的增值额(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销售或消费的行为或事实为前提,均以商品的一定数量的销售额或消费额为计税依据。
——在外部,各税种之间的区分是以征税对象为主要依据的;在商品税内部,各税种之间的区分是以计税依据为主要依据的。
3、间接税4、商品税的征收具有累退效应根据对不同收入征税的比例,税收被分为“累进的”和“累退的”:如果随着收入的增加征税的比例加大,则税收是累进的;随着收入增加而递减则为累退商品税的征收不考虑纳税人的纳税能力,不论纳税能力强弱,均统一运用相同的税率。
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一、概念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计税依据:增值额对“增值额”的理解——1、从理论上讲,增值额是指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额商品价值C+V+M——C:消耗的生产资料转移价值;V:工资(劳动者为自己创造的价值);M:剩余价值或盈利(劳动者为社会创造的价值)增值额相当于V+M的部分,即劳动者新创造的价值,内容上大体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收入。
2、就一个生产单位而言,增值额是这个单位商品销售收入额或经营收入额,扣除非增值项目(相当于物化劳动,如外购的原材料、燃料、动力、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价值后的余额。
这个余额,大体相当于该单位活劳动创造的价值。
二、特点1、中性税种(不重复征税,流转额中的非增值因素在计税时被扣除。
)商品从生产到最后销售,经过几个流转环节,如原材料生产环节、产成品生产环节、批发环节、零售环节等等。
对同一个商品的生产经营全过程来讲,不论其生产经营经过几个环节,计税总值是最后的销售总值,而最后的销售总值等于该商品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之和。
增值税法

第二章增值税法-1增值税概述一、关于增值税的基本理论(一)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或劳务服务各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增值额是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应税产品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
商品的最终销售额=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增值额之和(二)增值税的特点●保持税收中性●普遍征收●道道征收,即实行“多环节课征原则”●税负具有前转嫁性●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实行比例税率●实行价外税制度(三)增值税的类型①生产型增值税,又称毛所得型增值税或GNP增值税,是指对购进固定资产价值不允许作任何扣除,其折旧作为增值额的一部分据以课税。
从全社会来看,其税基与国民生产总值GNP 一致,因而称为生产型增值税或GNP增值税。
由于固定资产没有扣除,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复征税,因而又被称为是一种不彻底的或不完全的增值税类型。
我国在2009年1月1日前实行的就是这类增值税。
增值额=销售收入-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等物质资料价值②收入型增值税,又叫净所得增值税,是指对购进固定资产价款,只允许抵扣应计入产品成本的折旧部分。
从全社会看,其税基相当于国民收NI,因此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此类增值税税基与前面讨论的理论上的增值额概念相一致,是严格意义上的增值税。
增值额=销售收入-外购物质资料价值-固定资产的折旧③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对当期购进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固定资产,允许从当期增值额中一次扣除。
从全社会来看,其税基仅限于消费资料价值,而固定资产价值则不在课税之列,所以此类增值税称为消费型增值税。
西欧各国大都实行此类增值税。
我国自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增值额=销售收入-外购物质资料价值-固定资产的价值(四)我国开征增值税的历史●1979,部分城市试行;●1983-01-01,《增值税暂行办法》全国试行;●1983-1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草案)》;●1994-0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9-01-01,消费型增值税;●2012-01-01,“营改增”营改增上海试行;●2012-07-31,“营改增”试点地区扩大到8省市。
增值税法的基本内容
增值税法的基本内容增值税法是指对增值税征收和管理的法律法规。
它是各个国家税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对商品和劳务的增值进行征税。
本文将介绍增值税法的基本内容,包括其适用范围、税率、纳税义务等。
一、适用范围增值税法的适用范围主要涵盖商品的生产、流通和服务的提供。
具体来说,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商品的生产和销售:增值税法适用于企业对生产的商品进行销售和转让的过程。
在商品的生产环节,企业需要纳税;在商品销售的过程中,最终消费者支付增值税。
2. 商品的进口和出口:增值税法对进口和出口商品的征税方式有所不同。
对于进口商品,被征收的是进口环节增值税;对于出口商品,可以享受免税或者退税政策。
3. 服务的提供:增值税法同样适用于服务行业。
无论是个体经营者还是企业,只要提供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服务,都需要按照税法进行纳税。
二、税率增值税法规定了不同商品和服务的税率。
这些税率根据不同国家的税制而异,根据商品和服务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一般来说,增值税的税率分为三个档次:1. 高税率:适用于一些日常消费品,如奢侈品、高档家电等。
2. 中税率:适用于一般消费品,如食品、服装等。
3. 低税率:适用于生活必需品,如教育、医疗等。
税率的具体调整可以根据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税收政策变化进行调整和修订。
三、纳税义务根据增值税法,纳税义务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1. 纳税登记:在适用增值税法的范围内,企业和个体经营者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登记。
登记后,才能合法地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并纳税。
2. 纳税申报: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增值税。
申报时需要按照规定的表格填写增值税申报表,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3. 纳税计算:纳税人需要按照增值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缴纳的税款。
计算方法一般为销售额减去购买原材料的成本,再进行相应的税率计算。
4. 税款缴纳: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纳税人需要按时缴纳应纳税款。
一般来说,税款需要在指定的时间内缴纳,逾期将产生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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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概述
1.增值税:是以商品和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
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
2.间接税:税款随着货物销售环节转移,最终消费者承担全部税款
(纳税人≠负税人)
3.价外税:是指在销售价款中不包含税款本身。
一、征税范围
1.增税范围
1)一般规定:
a.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销售货物: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b.销售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加工:委托方、受托方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
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1.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受托方属
于现代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收取处理费的6%征税。
2.专业化处理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委托方所有的:受托方属于提
供加工劳务,收取处理费的13%征税。
3. 专业化处理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受托方所有的:受托方属于现
代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收取处理费的6%征税。当产生的货物用
于销售时适用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c.销售服务——七类服务
1.交通运输服务:包括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
程组、期租(水路运输),湿租(航空运输)9%
光租、干租(只提供工具,按租赁服务计税)13%
2.邮政服务
3.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9%):语音通话
增值电信服务(6%):短信、彩信、互联网接入
4.建筑服务(9%)
5.金融服务
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金融商品转让
融资性售后回租属于贷款服务,融资性租赁属于租赁服务。金
融商品持有期间取得的非保本收益不征收增值税。
6.现代服务
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
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
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
务;商务辅助服务;其他现代服务。
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13% 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9%
7.生活服务
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
d.销售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e.销售不动产
【注意】
1.“租赁”涉及的征税范围:
有形动产经营租赁13%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13%
不动产经营租赁9%
不动产融资租赁9%
2.带“租”不一定是租赁
水路的程租、期租,航空的湿租,属于交通运输服务9%
水路的光租、航空的干租,属于有形动产经营租赁13%
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并且配备人员的按“建筑服务”9%
融资性售后回租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贷款服务”6%
【注意】缴纳增值税的经济行为应具备的条件
1、应税行为是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完全在境外发生、使用的无需缴纳我国增值税)
2、应税行为属于征税范围之内的
3、应税服务是为他人提供的——经营性活动
4、应税行为是有偿的
(例外:视同销售情形,无偿但为避免税款流失应缴增值税)
2)特殊规定
a.特殊项目
1.经营罚没物品收入
若如数上缴财政,不予征收
2.航空公司已售票但未提供服务取得的逾期票证收入按航空运
输服务(9%)征税,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
费等收入按其他现代服务(6%)征税。
3.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
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收入或者数量
直接挂钩的需缴纳增值税。
4.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
税的征税范围。
5.药品生产企业为患者提供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属于
增值税视同销售的氛围。
6.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服务,属于用于公益事业服务的不
征收增值税。
7.关于预付卡增值税的处理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售卡方——持卡方买卡预付充值——不征税开普票
销售方——为持卡方提供货物劳务——不开发票
销售方找售卡方进行销售款的结算,开普票备查,此时销售方
开具手续费、服务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进项税。
多用途预付卡:
支付机构——特约商户——持卡方
b.视同销售货物或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1、视同销售货物情形
A、将货物委托他人代销的——代销中的委托方
B、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
委托方——受托方——购买方
委托方:销项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到代销清单、收到货款、发货满180天
受托方:销项税-进项税(抵扣后为0),手续费(6%)
C、异地移送行为: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
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另一个机构用于销售(不同市县)
“用于销售”指向购货方开具发票或者向购货方收取货款
D、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或者集体福利
或者个人消费(内部使用)。
只针对自产和委托加工的货物,无外购货物
E、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用于:作为投资提供给其
他单位或者个体、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
者个人(外部使用)
2、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情形:
A、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
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B、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
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货物无偿赠送不区分用途,一律视同销售】
【其他个人在无偿提供服务时一律不视同销售】
c.混合销售
混合销售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
(销售行为必须是一项) 税务处理:看主业纳税
d.兼营
多项行为涉及不同税率的应税行为,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
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注意】例外: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
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分别按销售
货物13%和建筑服务9%核算
二、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
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价款/(1+税率)*税率】
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划分标准】1.经营规模 2.会计核算水平
一般纳税人:超过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年应税销售额>500
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
其他个人必须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