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建项目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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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建项目部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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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Xx项目部各项管理的通知

项目部各单位:

为了保证项目部有良好的生产秩序,保证职工的人身安全,更好地把精力投入到工作当中去,特制定以下制度,请各单位认真传达并贯彻到个人。

一、劳动纪律制度

1、新工人必须参加项目部统一安排的学习培训,凡试用期满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者,项目部及时解除劳动合同。

2、项目部一律实行点名制度。对点名迟到者,职工每次罚款20元,项目部管理人员每次罚款30元。对班中脱岗及早退者一律按旷班处理。

3、职工旷工每天罚款50元,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十天者,项目部报处批准依法解除其劳动合同。

4、职工提出辞职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报告项目部,经批准后方可离职,否则按旷班处理。

5、对班中出工不出力,消极怠工,工作不服从分配,班队长有权勒令停班检查,观其后效。情节严重交项目部处理,直至清退出项目部。

6、工作责任心不强,严重失职,给项目部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者,按损失额的5~10%罚款,对无法计算损失额的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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