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投资法与国民待遇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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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法与国民待遇分析论文

本文所谓国际投资法,指包括《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华盛顿公约》、《多边投资风险保障公约》、《投资待遇指导方针》、《跨国公司行为准则》以及适用于某些同盟的《北美自由贸易公约》(NAFTA)、《罗马公约》(欧盟)等等在内的一系列具有多边约束力的国际条约、准则等等。这些法律来自于几个方面的国际组织:联合国机构、世界贸易组织、世界银行、其它区域性自由关税(或贸易)同盟,等等。

历史地看国际投资法,其最初的宗旨,无非是对国际投资的保护问题,所以形成了若干多边条约,如《华盛顿公约》、《多边投资风险保障公约》等。但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国际投资行为越来越普遍和势在必行,这就使得解除各国政府对投资资本的限制的呼声日益高涨。其中,当时的欧共体的脚步似乎迈得最快,1988年6月24日的共同体指令正式确认了自由投资权,它提出要消灭所有阻碍欧盟内部乃至欧盟国与非欧盟国家间资本自由流通的壁垒。而确立从欧共体到欧盟的角色转换的《马斯特里赫条约》,更是将形成欧共体的《罗马条约》第73条予以修改,从第73B一73G都是关于国际投资自由的规定,其中73B规定:“成员国间或成员国与第三国间的资本流动不受任何限制。”这意味着,投资资本的自由化,正式成为国际法中的一部分。从而使国际投资法的核心转到了投资自由化的问题上来。

1994年的《北美自由贸易公约》,随之也将外国资本自由进入国内市场作为正式原则确立下来。

但是,条约的建立,并不意味着国际投资自由化的枷锁已经打碎,因为如果按自由化条约的表述,事关两个相互冲突的基本原则:一是作为主权国家,出于自身安全的考虑,需要阻止某些外来资本,尤其是那些来路可疑的外国资本涌入本国(人们对引发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的恶意外来资本一定记忆犹新):二是作为条约成员国,又必须守约允许外来资本在不受任何审查准入的条件下进入本国投资领域,换言之,国家面对外部资本实际上失去了任何控制,则事实上传统意义上的国家主权受到了挑战。

事实上,早在1976年6月21日,经合组织的《跨国公司行为指导原则》中,

就已经提出了“国民待遇”的概念:“所有成员国,在考虑到维持公共秩序,保证基本安全需要及履行有关国际和平和安全的义务的需要的同时,必须给予那些在他们的领土上经营的(外国)企业、那些隶属于其它成员国公民的企业以及或直接或间接受其它成员国公民控制的企业一种基于法律、法规及行政的操作制度,这一制度在与国际法基本原则并行不悖的前提下,应不低于在类似情况下本国企业所能享有的待遇。”1992年世界银行的《投资待遇指导方针》中,也有“外国投资者享有在同样条件下国家给予本国投资者的同样有利的待遇”的陈述。但是,只是当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将国际投资的“国民待遇”写进协定,投资的自由化才得到更加广泛的认可和保障。

以世界贸易组织巨大的经济贸易影响和权威而言,世贸协定将“国民待遇”原则拓展覆盖到投资资本,可以说是对国际投资法律的完善。一方面,投资的国民待遇问题既明确规定了投资自由化的一面,又合理地保障了传统国家主权的实施-国民待遇原则只要求做到非歧视即可。应该说,它是对若干国际投资法或具有类似性质的条约的一次概括。透过世贸协议对投资的国民待遇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到国际投资法中的对所谓投资自由化的保障,大致体现在如下方面得到与本国投资者相同或不低于的待遇的实现:

(1)由外国投资者控制的设立在本国的企业所进行的投资活动;(2)政府补贴:(3)税费的征收;(4)政府采购:(5)市场准入。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种投资保障是完全自由化的,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可取之处还在于,它有可适用的“例外条款”。首先例如,人们可以基于公共秩序的理由,来限制国民待遇原则。何谓“公共秩序”?法国的1966年12月28日法、1996年2月14日法和1989年12月29日第89—938号政令都规定:外国投资可能危及社会秩序、大众健康或国家安全时,应先报经财经部核准。可见,在法国政府的理解里,“社会秩序、大众健康或国家安全”都是公共秩序的一部分。事实上,经合组织在其《跨国公司行为准则》中,公共秩序也被定义为“基本安全利益及有关和平与安全的义务”,而今天,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也成为“公共秩序”的一部分。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在一起外国机构诉法国政府关于投资的案件中,法国的上述法规遭到了欧共体法院以有可能阻碍国际投资自由化为由,依据《罗马条约》等欧盟法于今年初作出的不利判决,法国最高行政法院

将可能依据欧共体法院的判决宣布废止法国的相关法令。但大家都注意到欧盟法院的判决仍然是留出了后门的:此类投资个案,应该个案处理。国家的监控能力,并没有被剥夺。其次,“国民待遇”本身,其实是一个基于事实的原则,即所谓“本国企业在类似情况下所能享有的待遇”,这本身牵涉到“本国企业在类似情况下所享有的待遇”这样一个有待确定的事实,因此,我们可以看到,投资的国民待遇,其实更多强调的只是,外国投资者与本国投资者在类似的环境下处于一种均衡的地位,由此来保证他们之间的公平竞争。对于外国投资者来说,国民待遇并不意味着与本国投资者同样的待遇。

不可否认,国际投资的自由化保障,是当前国际投资法律重点要解决的问题。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将其适用于国民待遇,无疑对投资的自由化是一种保护,同时却没有引起像《多边投资协定》那样的反对。因此WTO的规则,才显得有特别的精到之处,与其它WTO规则一样,值得我们认真钻研和利用。

国际法期末论文

论我国农村水污染问题 【摘要】:农村水污染是指构成农村水生态系统的水环境遭到人类活动尤其是日常生活、农业生产和乡镇工业污染的总称。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和乡镇企业的迅速崛起,农村已经成为人类最后的圣地。然而农村水环境也日益成为威胁的对象,并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农村水环境是指分布在农村地区的河流、湖泊、水库、池塘、沟渠等地表水、土壤水和地下水的水生态系统总称。本文主要是通过对我国农村水污染的现状进行讨论分析,从中找出问题所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水资源现状;农村水污染;防治措施; 一、我国农村水污染现状 我国的农村水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对我国也造成很大的影响。随着科技的进步,我国农业生产方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往昔的农家肥等有机肥料被农药、化肥的广泛使用所取代。近20年来,我国化肥的亩使用量已经超过世界平均亩使用量的一倍多。目前,我国农业每年的化肥使用量已经超过4000万吨,而利用率却只有30%—40%。农药的年使用量达120万吨以上,其中10%—20%附在植物体上,其余都散落在土壤和水中。并且,农药化肥和地膜的使用量有逐年大幅提高的趋势。这不仅带来了土壤的板结、酸化、土质和肥力的恶化,更重要的是化肥、农药等污染物通过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等方式进入地表水体,引起地表水体的富营养化。与此同时,又渗入到地下水中,严重影响了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质。 同时,在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生活方式并没有随经济的发展而发生变化,还是按照传统的生活方式生活,以井水(地下水)作为直接的生活和牲畜饮用水,生活污水直接排放、随处泼洒。由于农村地区的居民居住分散,不可能对生活污水进行统一处理,所以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对水资源的污染呈上升趋势。 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并且以小型工矿和乡镇企业为主的经济区域会越来越多。首先,这些企业中相当一部分属于效益较差、能耗较大、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使其环境呈现出脏、乱、差的局面,流经乡镇企业区域的河流水质往往较差。并且,由于乡镇企业设备陈旧、技术落后,多采用土法生产,直接污染严重。往往是一家小造纸厂、小印染厂污染一条河,一个小冶炼厂、小采选厂毁掉一座山。再者,基层政府由于看重短期的经济效益,故而环保意识淡薄,在环境保护措施上比较落后,更有甚者任其发展。二:国内外农村对污水的处理 国外已经对农村污水处理有了很好的应用,技术相当成熟,而我国的污水处理比较落后,可以借鉴国外技术处理我国农村污水。 (一):国外农村污水处理现状 农村污水处理方面,各国都有自己的处理工艺。德国很重视污水处理,到1992 年,全德国的污水接管率就达到92. 2 %[4]。在相对集中的农村采用集中处理,对于分散的农村采用分散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其主要以腐化池为主,外加生物滤池、生物接触池、稳定塘等[5]。韩国农村居民多分散居住,采用小型、简易的污水处理系统,工艺为湿地污水处理系统,其缺点是占地大,受充分供氧、气温和植物生长季节的影响等[3]。欧洲、北美、新西兰等农村也采用该工艺[3]。 (二)国内农村污水处理现状 我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比较晚,“十一五”规划推动农村污水处理建设,要求农村无 公害排放,但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才刚起步。

房地产投资分析工作总结讲课稿

房地产投资分析工作总结 房地产的投资分析报告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出国留学网的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房地产投资分析工作总结”,供大家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房地产投资分析工作总结XX的投资报告我想分为几大部分,第一部分应该是行业属性和企业未来成长性,因为投资企业成长性是最重要的,没有高成长性,投资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第二部分为企业当前市场估值的情况介绍,毕竟只考虑成长性没有合理的买入价格,投资回报也会大受影响。第三部分,应该说说投资这个企业的风险问题,以及风险控制的措施。 XX地产这个企业存在的前提就是依附于地产行业的,为地产企业提供相应的销售策划服务的,所以这个行业会受到地产行业的景气度影响,存在业绩较强的周期性,但是由于这个行业的所提供的服务是整个地产行业的所必须的,所以企业生存的前提就是提供优质的服务,而经济周期性影响只是针对业绩出现波动,对这个企业的扩展和发展没有大的制约和致命性打击。相反,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会帮助企业消灭很多体质较弱的竞争对手,为自己成长的过程提供空间,这个过程是每个成长性企业必然要经历的过程。 从以上角度分析,这个企业最大的风险在于自身管理及是否能够提供优质服务的这些因素,资金因素、经济周期等外来因素不会对企业造成致命打击,而且由于提供的服务不需要

大量的资金、固定资产的投入,这会降低其运营成本,提高其企业的毛利润。而且随着规模的扩大,已经管理水平的提高,其毛利率也会相应的小幅提高,由于在管理水平稳定的情况下,其简单的盈利模式的复制及其迅速的规模化成为可能,所以行业的成长空间巨大。而且通过分析,除了一线城市这种服务地产商的行业较为成熟以外,其他二三线行业的行业非常不规范,在很多地区可以说根本没有这种营销服务模式,其市场的不成熟性也为企业发展提供了足够的空间。XX地产是A股市场第一家上市的专业从事房地产营销的顾问代理机构。公司服务的主要对象包括相关政府部门、房地产开发商、机构及个人业主。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顾问策划、代理销售和经纪业务。 与同业比较,XX地产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顾问策划业务的品牌、规模效应将逐步体现。2、业务条线间协同效应显现。3、受益深圳特区扩容。4、管理团队高瞻远瞩。 目前A股尚没有房地产顾问公司上市交易。目前国内同行业有3家分别在香港主板和美国纽约交易所上市。目前中小板市盈率在35倍以上,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对XX地产未来估值也会造成一定影响。另外从风险角度看,公司所处的房地产行业正处在不确定的发展过程中,投资者对其风险有一定安全空间要求。

国际投资法论文:浅谈中国国有化补偿标准相关法律问题

浅谈中国国有化补偿标准相关法律问题 摘要国有化及征收的补偿标准一直是各国争论的焦点,本文旨在简析国有化补偿诸般理论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经济实力以及投资实践发生的变化,探讨中国的有关立场与对策应有的相应改变。 关键词资本输出国有化国有化补偿理论 一、国有化的概念 依据国际法学会1952年采取的定义,国有化是通过立法行为和为了公共利益,将某种财产或私有权利转移给国家,目的在于由国家利用或控制它们,或由国家将它们用于新的目的。关于国有化问题尤其是国有化的补偿问题的争论一直是国际社会,尤其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争论的焦点。 二、国有化补偿标准的相关理论 国有化补偿标准问题,即东道国对外国投资者财产实行征收或国有化之后,是否和在何种程度上给予补偿的问题。一般说来,关于国有化补偿的理论主张有三大类: (一)赫尔规则(HullRule) 1938年美国国务卿赫尔在致墨西哥政府的函件中首次提出因国有化后要从赔偿数量、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三方面要求获得完全的赔偿,即全部赔偿(FullCompensation),以确保投资者既得利益不受损害,因此被称为“赫尔规则”,长期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和部分西方学者坚持这种“充分(adquate)、有效(effective)、及时(prompt)”的赔偿方式,持这种观点的人往往还要求赔偿包括预期利润在内的间接损失。赫尔

规则以保护既得权和反对不当得利为法律基础。 (二)卡尔沃主义(CalvoDoctrine) 发展中国家普遍拥护的“卡尔沃主义”,是曾任阿根廷外长的南美著名法学家卡洛·卡尔沃(CarolCalvo)于1868年在其著作《国际法的理论实践》提出的。在国有化及其补偿问题上,卡尔沃主义认为:国有化及其补偿是一国国内法上的事情,完全不受任何形式的国际法的约束;一国有国有化或征收的主权权利,而不存在补偿的国家责任;是否补偿,补偿数额、支付方式与时间及争议的解决等项,完全是国有化国家的国内事务,只能据国内法加以裁决,排斥一切国内法之外的干涉。法理依据为国家主权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 有些国家和学者认为,国有化国不存在对被征收了财产的外国人予以补偿的国际法律义务,历史上也存在着不予补偿的先例,因此不予补偿理论也是国有化补偿理论的一种,其根据同样是国家主权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由此有些学者将“卡沃尔主义”等同于不予补偿理论,但我们要认识到,虽然两者的法理根据相同,但不予补偿本身并不能视为国有化的补偿标准,只是卡沃尔主义的一种极端表现形式,根据国家主权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也不能必然的推出不予补偿的理论,而只能得出根据国内法决定补偿或不补偿的结论,即是“卡沃尔主义”的结论。 (三)适当补偿(AppropriateCompensation)原则 关于国有化补偿的第三种观点是适当补偿,适当补偿原则是在国家补偿实践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明确的补偿标准理论,通过联合国1962

房地产论文题目

房地产论文题目 **市房地产市场的现状调研和发展趋势 房地产泡沫成因、评估、预控房地产评估中几个问题的思考关于房地产价格随机波动与评估、抵押风险的研究我国房地产评估市场的规范问题 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估要点当前我国房地产评估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基于模糊数学的“快速递减加权式”在比较法评估房地产价格中的应用研究房地产泡沫的评估与防范 正确理解、灵活运用基准地价修正法一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方法浅析房地产评估风险形成机制及其防范对策探讨 规范发展我国房地产评估业的片断思考探索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贷款项目房地产市场分析的有效性评估 当前房地产评估市场状况浅析 房地产评估机构脱钩改制后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 对房地产拆迁评估的几点思考 浅析房地产品牌及其价值评估 浅议抵押房地产价格评估风险 实物期权方法在房地产投资项目评估中的运用基于模糊数学的房地产评估实务 对完善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思考涉案房地产评估探讨 银行贷款抵押工作中涉及房地产价值评估业务所遇到的问题的思考当前保定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的通知 我国房地产评估业在加入WTC后所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初探享乐评价法在房地产评估中的应用重庆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之实践议房地产项目评估报告的编制 我国房地产价值评估的现状与对策房地产品牌及其价值评估房地产抵押价格评估探析房地产评估机构改革刍议房地产抵押贷款业务评估中的弊端及相应对策不同评估目的下房地产估价方法的选择房地产评估中三种评估方法的比较研究AHP法在房地产价格评估中的应用研究关于建行房地产贷款项目评估的若干思考房地产变现价格评估刍议 全球化对中国房地产评估业的影响及对策 房地产清算价格评估探析浅析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行业风险浅析房地产司法强制变现对评估价值的影响我国房地产评估业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商业银行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问题探讨收益还原法评估中房地产折旧费问题的探讨房地产评估系统的研究议房地产抵押价格评估房地产开发项目信贷评估分析用收益法评估房地产如何确定资本化率房地产评估企业面临的问题和发展思路房地产评估中使用年限与折旧年限的区别房地产三种评估方法结果异同之经济分析房地产价格评估的系统分析与设计试论房地产评估中的建筑物的损耗浅析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中存在的贷款风险诱因模糊模式识别在房地产评估中选取可比实例的应用 对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试论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体系的建立与运作对一宗房地产评估案例的评析与思考房地产抵押评估中的“保守性”质疑浅谈涉案房地产的评估集体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初探商业房地产租赁价格评估的特点脱钩改制与房地产评估业的发展谈房地产价格评估业亟待解决的问题住宅小区房地产投资经济风险的评估浅谈影响房地产价格评估的几个因素房地产价

国际经济法期末重点

一、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国际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是 A、股票海外发行 B、产品国际外包 C、外国旅客来中国旅游 D、海外遗产继承 正确答案:D 我的答案:D 2、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的主要区别是: A、国际经济法是调整经济活动的法律,而国际私法不调整经济活动。 B、国际经济法是公法的一个分支,而国际私法是私法的一个分支。 C、国际经济法直接调整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国际私法通过冲突规范间接调整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D国际经济法是由国际条约组成的,而国际私法是国内制定法。 正确答案:C 我的答案:C 3、下述国际经济组织中,每一成员均享有一票投票权的组织是 A、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B、世界贸易组织组织 C、国际金融公司 D、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答案B 世贸WTO 4、下列有关国际惯例的说法,正确的是 A、如同习惯国际法一样,由于其惯例的特性,国际惯例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B、国际惯例的效力来自于国家法律的确认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C、国际惯例是不成文的。 D、国际惯例与国内法冲突时,可以替代国内法的规定 正确答案:B 我的答案:B 5、CFR和CIF贸易术语适用于 A、海上运输 B、内河运输 C、装运合同 D、工厂交货 我的答案:ABC 6、买卖双方采用CIF术语签订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装运港为旧金山,目的港为上海。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卖方必须负责把货物运至上海 B、因美国西部海港装运工人罢工、封港,卖方可以不可抗力为由免除迟延交货的责任 C、对货物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灭损风险,由卖方购买保险,买方承担风险 D、出口清关手续由卖方负责 我的答案:CD 7、1997年7月20日,香港甲公司给厦门乙公司发出要约称:“鳗鱼饲料数量180吨,单价CIF厦门980美元,总值176,400美元,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厦门乙公司还盘:“接受你方发盘,在订立合同后请立即装船”。对此香港甲公司没有回音,也一直没有装船。厦门乙公司认为香港甲公司违约。在此情形下,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 B、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三个月装船 C、甲公司一直未装船是违约行为 D、该合同没有成立 正确答案:D

国际投资论文

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理论研究文献综述 摘要: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跨国公司的空前发展引起了国际经济理论界的广泛关注。因此,深入分析、探讨跨国公司理论的发展将对发展跨国经营起到顺水推舟的作用。本文仅对学术界公认的和比较有影响的传统理论以及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理论的发展前沿进行引述。但为了深入地了解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理论的发展进程,文献涉及又较为广泛,主要是国内外学者对于发达国家跨国公司核心理论以及发展的研究成果,主要参考了《国际贸易》、《经济评论》等核心刊物,还查阅了大量的国外关于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理论方面划时代的著作。 关键字:要素禀赋、跨国公司、国际直接投资、垄断优势、内部化 20世纪60年代以前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研究尚未从国际贸易和资本流动理论中独立出来,往往以要素禀赋理论为基础来解释国际直接投资。60年代初,美国学者海默(Stephen Hymer)率先向传统理论发出挑战,提出了“垄断优势理论”。不久,这一理论在经济学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刺激了对跨国公司的种种理论探讨。从此,跨国公司的学术研究呈现出百家争鸣的局面。 其中,以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为研究对象的跨国公司理论主要包括垄断优势理论、内部化理论、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和国际产品生命周期理论等。 一、垄断优势理论(Monopolistic Advantage Theory) 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的先驱、美国学者海默(Hymer,1960)在其

博士学位论文《国内企业的国际经营:关于对外直接投资的研究》中,首次对传统理论提出挑战。并由其导师金德尔伯格(Charles P. Kindleberger)等学者加以完善,发展成为研究国际直接投资最早的、最有影响的理论,即垄断优势理论。垄断优势理论是一种以不完全竞争为前提,依据企业特定垄断优势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是基于产业组织理论的一种分析。该理论认为,由于市场的不完全性,外国公司能够凭借其拥有的来自生产秘密、技术、管理以及规模经济等方面垄断优势同当地企业进行有效地竞争。 随后,金德尔伯格将市场不完全作为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决定因素。正如金德尔伯格所说:“直接投资的兴旺必定是因为存在着产品和要素市场的不完全性,或是存在着造成市场分割的政府或企业对竞争的某些干预”。他列出市场不完全的几种形式:产品市场不完全、资本和技术等要素市场不完全、规模经济和政府的关税等贸易限制措施造成的市场扭曲。 垄断优势理论突破了国际间资本流动导致对外直接投资的传统贸易理论框架,突出了知识资产和技术优势在形成跨国公司中的重要作用。邓宁和拉格曼(Dunning & Rugman, 1960)在《在国外直接投资理论中海默论文的影响》一文中也曾指出,海默的博士论文最大的贡献在于脱离了新古典贸易和金融理论,开创了以产业组织结构理论为基础的跨国公司分析。但沿用静态分析方法的垄断优势理论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它无法解释为什么拥有独占性技术优势的企业一定要对外直接投资,对于企业为什么不采取商品直接出口,或转让特许权的

房地产投资分析报告|房地产投资分析报告范文.doc

【个人简历范文】 房地产投资分析报告 前言 最近一段时间一直在寻找高成长性的企业,同时还要注意价格的问题,终于在昨天发现一直中意的企业——世联地产,一直以为这是一家地产企业,昨天偶然发现这是一家为地产商服务的企业,可见自己在平时的功课中是多么的粗心,在这里检讨一下。世联地产的投资报告我想分为几大部分,第一部分应该是行业属性和企业未来成长性,因为投资企业成长性是最重要的,没有高成长性,投资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第二部分为企业当前市场估值的情况介绍,毕竟只考虑成长性没有合理的买入价格,投资回报也会大受影响。第三部分,应该说说投资这个企业的风险问题,以及风险控制的措施。 世联地产这个企业存在的前提就是依附于地产行业的,为地产企业提供相应的销售策划服务的,所以这个行业会受到地产行业的景气度影响,存在业绩较强的周期性,但是由于这个行业的所提供的服务是整个地产行业的所必须的,所以企业生存的前提就是提供优质的服务,而经济周期性影响只是针对业绩出现波动,对这个企业的扩展和发展没有大的制约和致命性打击。相反,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会帮助企业消灭很多体质较弱的竞争对手,为自己成长的过程提供空间,这个过程是每个成长性企业必然要经历的过程。 从以上角度分析,这个企业最大的风险在于自身管理及是否能够提供优质服务的这些因素,资金因素、经济周期等外来因素不会对企业造成致命打击,而且由于提供的服务不需要大量的资金、固定资产的投入,这会降低其运营成本,提高其企业的毛利润。而且随着规模的扩大,已经管理水平的提高,其毛利率也会相应的小幅提高,由于在管理水平稳定的情况下,其简单的盈利模式的复制及其迅速的规模化成为可能,所以行业的成长空间巨大。而且通过分析,除了一线城市这种服务地产商的行业较为成熟以外,其他二三线行业的行业非常不规范,在很多地区可以说根本没有这种营销服务模式,其市场的不成熟性也为企业发展提供了足够的空间。 第一章标的行业属性及成长性分析 世联地产是A股市场第一家上市的专业从事房地产营销的顾问代理机构。公司服务的主要对象包括相关政府部门、房地产开发商、机构及个人业主。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顾问策划、代理销售和经纪业务。 与同业比较,世联地产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顾问策划业务的品牌、规模效应将逐步体现。2、业务条线间协同效应显现。3、受益深圳特区扩容。4、管理团队高瞻远瞩。 目前A股尚没有房地产顾问公司上市交易。目前国内同行业有3家分别在香港主板和美国纽约交易所上市。目前中小板市盈率在35倍以上,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对世联地产未来估值也会造成一定影响。另外从风险角度看,公司所处的房地产行业正处在不确定的发展过程中,投资者对其风险有一定安全空间要求。

国际投资法论文国际直接投资论文概要

国际投资法双语教学的实践与探索* 孙秀娟 (南京审计学院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29 [摘要]由于双语教学是教育领域的一个新生事物,对学校、师资、课程、教材和学生都有着极高的要求,因此,教育部积极开展和推进的双语教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以国际投资法课程为例,对目前高校专业课程双语教学面临的教材匮乏、师资力量缺乏、学生语言水平较差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双语教学;国际投资法;实践效果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 5823(201004 0112 04 Analysis on t he Practice of Bili ngual Teac hing of I nter nati onal Investm ent Law SU N X iu-juan (School of La w,N an ji ng Aud itUn i versity,Nan jing210029,Ch i na Abstrac t:Because the b ili ngual teach i ng is new and co lleges,teachers,courses,tex t books and students are str ictl y re qu ired i n it,this ne w teach i ng m ode of wh i ch t he M i n i stry of Educati on pro m o tes the i m ple m entation i n recent years faces m any proble m s.By taki ng In ternati onal Invest m ent L a w as ex a m ple,th i s a rtic l e ana l y zes t he proble m s o f b ilingual teach i ng i n co lleges and universiti es,such as deficiency o f text book,sho rtage of high-qua lity teachers and poo r f o re i gn language leve l of students,and presents so m e applicable suggestions to reso l v e the prob l em s above.

毕业论文之房地产价格分析

在房地产行业飞速发展的今天,如何确定商品房的价格成为开发商关注的热点问 题。房地产价格是购房者、开发商以及竞争同行最敏感因素。房地产企业为了实现预定的价格目标,必须在充分了解定价方法的基础上找出较优的方法,得出合理的定价,以保证企业利润的实现。 第一章影响XX市商品房定价的因素分析 1.1 一般性因素 1.1.1 供求分析 2008年1-4月,XX市房地产开发投资继续保持增长,共完成投资35.0亿元,同比增长27.3%;商品房施工面积763.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8.3%;商品房竣工面积98 . 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2.6%;商品房销售面积84.3万平方米,XX 市商品房的开发并没有受到大城市房价回落的影响。房屋的供给略大于需求,从供求关系上来说,商品房价格应该下跌或者保持不变,但由于商品房投资的特殊性,XX 市商品房价格总体处于上升趋势。没有与供求关系成正比。 1.1.2 直接开发成本 原则上,房价=成本+开发商利润+税金,所以直接开发成本是房价的基本构成部分。直接开发成本主要由土地出让价格和建筑成本两部分构成,据称,土地价格可以达到房价的30%,而在不同区域和不同土地来源,成本波动较大。建筑 成本中,建筑原材料成本是最大的一块,这部分一般占到建筑成本的60%,而且 受宏观经济环境和经济政策影响较大,波动较为明显,特别是这两年物价飞速上升,建材价格比前几年也上涨很多,人工费也占了很大的比例。 由于XX 是有关土地转让数据的不完善,难以计算土地的平均价格,但从近年XX市商住土地拍卖最高价来看,已达到6650元/M2,按其容积率3.5来算,已达到1900元/M2,也就是说,XX市住宅用地价格应该不超过1900元/M2。 1.1.3 宏观政策环境 国家GDP 高速增长,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对房价起到了良好的支撑作用。在政策上,国家限制房价上涨,提高按揭利率,适度建设两限房,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和集资房.对经济而言,也采取了相关措施,如有效抑制泡沫房产经济,防止通货膨

国际投法资论述题

国际投法资论述题

国际投资(international invest)是指投资者以盈利为目的而将其资本(包括资金、机器设备、专利、商标、技术秘密、有价证券等)投入到另一国家的经济活动。包括本国的海外投资和本国接受的外国投资。 国际直接投资,是指伴有企业经营管理权和控制权的投资,投资者在海外直接经营企业,并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有较大的控制权。 投资环境,是指能有效地影响国际资本的运行和效益的一切外部条件和因素。物质环境和社会环境。 国际投资的理论 1、资本国际移动论及资源国际转移说 2、垄断优势理论 3、产品生命周期理论 4、边际产业扩张理论 5、内部化理论 6、国际生产折中理论

国际投资法,是指调整国际间私人直接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国际投资法调整国际私人投资关系。 2、国际投资法调整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 3、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既包括国内方面关系,又包括国际方面关系。 国际投资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被国际社会普遍接受并贯穿于调整国际投资关系的各类法律规范之中的主要精神和指导思想。 公平互利原则,是指“所有国家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并作为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有权充分和有效地参加为解决世界经济、金融和货币问题做出国际决定的过程,并公平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是所有国家的一致目标和共同义务,每个国家都应当对发展中国家的努力给予合作,提供有利的外界条件,给予符合其发展需要和发展目标的积极协助,要严格尊重各国的主权平等,不附带任何有损它们主权的条

件,以加速它们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是指每一个国家都在经济上享有独立自主和不容剥夺的权利,“每个国家对本国的全部财富、自然资源以及全部经济活动,都享有并且可以自由行使完整的、永久的主权,其中包括占有、使用和处置的权利”。 1、对本国全部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 2、对境内外国投资和跨国公司活动进行管理监督的权利。 3、将境内的外国资产收归国有或征用的权利。 公平 1、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各国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公平不仅要求在形式上的平等,而且要求实现实质上的平等。 3、在公平、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实现真正的互利。 1国际投资法主体:是指在国际投资法律关系中

国际经济法论文

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研究 -以美国立法为视角 2008年12月,中国太阳能巨头皇明机关获得了高盛集团和鼎辉国际投资公司近1亿美元的注资,1此投资不禁让人联想到三年前凯雷并购徐工。过去几年,一些行业领头的企业先后被外资入股或控股。其中包括世界排名第一的国际纸业公司入股山东太阳纸业;2法国SEB集团入股苏泊尔;3英国RichKeen公司与统一控股完达山;4高盛和摩根斯坦利投资湖南太子奶集团等。5面对本国企业的"沦陷",让我们不得不深思这样一个问题:立法政策上在促进外资并购的同时,是否应就涉及国家安全之特定产业采行适度之管制措施?答案是肯定的,这也是本文的研究重点。 一、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概述 (一)外资并购内涵 外资并购实际上是企业并购按照主体进行划分的一种类型,要准确理解外资并购,首先应明确并购的含义。一般认为,并购这一概念来源于对英文Merger& Acquisitions(通常缩写为"M&A")的翻译。目前在我国,并购是企业兼并和收购的统称。兼并则是指公司的人格被另一公司所吸收,存续公司承受被兼并公司的财产、责任、特权与权力,被兼并公司不再作为独立的法律实体存在。6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支付现金、股票或者其它有价证券为代价,收购目标公司部分或者全部的资产或股权,以取得该企业控制权的一种行为。其次,要理解外资的含义。外资的认定实际上是外国投资者国籍的识别问题,外国投资者一般包括外国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外国公民。对于外国私人投资者的国籍识别,比较简单,我国实行严格的国籍标准,只要是非中国国籍的外国公民或无国籍公民,均视为外国投资者。但是对于外国企业国籍的认定,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则没有形成统一的理解和看法,而是交叉使用"资本控制主义标准"和"设立地标准"。7因此所谓外资并购购是指外国企业为了某种经济目的,通过一定的渠道、手段或支付方式,兼并或收购东道国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股份或资产,对东道国企业参股、相对控股或控股,最终取得东道国企业的经营管理权或实际控制权的企业经济行为。8 (二)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内涵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均没有统一的定义。但从该制度设立的目的来看,可对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做如下概括: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是指一国对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的外资并购进行审查,并采用限制性的措施来规制该危害国家安全的外资并购行为的做法。由此可见,要正确把握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首先必须对"国家安全"予以明确的界定。国家安全是一个历史的,不断演变的概念,国内外学者在不同时期对这一概念都有不同的诊释。例如佛农·戴科指出:"安全不仅是国家最终生存的欲望,而且是国家生存在重要利益和价值观不受威胁的环境中的欲望。"9阿诺德·沃尔弗斯认为:"国家安全在客观意义上是指不存在对既定价值观构成威胁的状况,在主观意义上是指不存在既定价值观可能受到攻击的恐惧。"10......当代世界的安全己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军事安全,而是军事安全和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环境或生态安全等的有机结合,因此,有人将其称为"综合安全"。11笔者认为,面对日益复杂的并购交易和国际形势,国家安全的宽泛理解应该是切实可行的,我国由此可以拥有合理的自由裁量权,根据个案的情况享有必要的灵活度,以最终满足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另外我国还可以借鉴美国对国家安全的考虑,不再局限于直接影响军事和国防产业的并购交易,还要充分考虑到任何可能对国家安全产生负面作用的行业、设施、技术等。 (三)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确立的意义

【毕业论文选题】热门国际经济法论文题目136个

热门国际经济法论文题目136个 1、中外双边税收协定研究 2、中瑞双边自贸协定的特色及其对两国经贸投资的影响 3、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研究 4、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外资准入法律问题探究 5、知识产权权利限制研究 6、应对数字经济对国际税收法律秩序的挑战 7、议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制度 8、亚太自由贸易区经贸争端解决机制研究 9、信用证付款的若干法律问题 10、新《合同法》与《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有关货物买卖的规定的异同分析 11、新《合同法》与《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比较 12、消极担保条款在国际项目融资中的应用 13、箱位承租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权利研究 14、稀土之诉引发的思考 15、我国现行外贸代理制度评析 16、我国民间融资法律规制对国际法律制度的借鉴 17、我国加入WTO的利弊分析 18、我国海外农业投资的环境风险与法制对策 19、我国国际贸易补贴与反补贴的法律政策研究 20、我国反倾销法中公共利益原则的重构 21、我国的反倾销与反补贴制度研究 22、我国产业扶持政策与反补贴规则的冲突 23、外汇储备通过PPP模式对外投资法律问题综述 24、双边投资协定中的劳工保护条款研究 1

25、试析世界经济秩序变革中的国际经济法新趋向 26、试分析冲突规范在国际税法的地位和影响 27、世界贸易争端解决的效率浅思 28、什么是非关税壁垒,GATT是如何打破非关税壁垒的 29、人民币国际化清算法律问题探析 30、浅析美国诉中国汽车及零部件补贴案 31、浅谈处理涉外合同翻译与避免国际贸易纠纷的关系 32、浅谈《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的根本违约 33、企业跨国收购的法律问题探讨 34、评“用尽当地救济”原则 35、平衡与协调:论跨国股票发行中的法律适用 36、欧盟转基因和非转基因作物共存的法律问题研究 37、欧盟航空碳税与低碳经济新秩序 38、欧盟反倾销规则中的正常价值问题 39、欧盟反倾销规则中的市场经济问题 40、欧盟反倾销规则中的分别裁决地位问题 41、欧盟反倾销规则中的出口价格的认定 42、欧盟法律制度若干方面研究 43、墨西哥诉中国服装和纺织品补贴案案例评析 44、美国反倾销规则中的正常价值问题 45、美国反倾销规则中的市场经济问题 46、美国反倾销规则中的出口价格的认定 47、买卖双方权利与义务分析 48、论专利权强制实施制度的应用 49、论我国外资法体系的完善 50、论我国公司法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适用 2

房地产投资分析课程论文

房地产投资分析课程论文 ——房地产投资风险分析及应对策略专业: 班级: 学号: 姓名: 日期:2016/6/5

【摘要】房地产投资是我国经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而其投资又具较大的风险。有效规避投资风险,降低风险损失,提高房地产投资风险管理效率,已成为当前房地产投资风险管理的重要任务。所以必须对房地产投资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和分析,才能有效地防范这些风险。 【关键词】房地产投资、投资风险、防范策略、应对策略 一、我国房地产投资风险总体状况及变化趋势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逐步转轨和国家一系列宏观经济政策的出台,房地产投资风险总体上呈现出下列变化态势。 (一)经济风险降低,技术风险、政策风险增加 房地产投资经济风险是指一系列与经济环境和经济发展有关的不确定因素给房地产开发经营所带来的风险。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整体经济环境的不断改善,房地产投资的济风险将有所降低。房地产投资技术风险主要表现为开发商对房屋户型设计、功能要求、智能科技含量的掌握上。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化深入,房地产开发商将面临多元化的消费群体,它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雄厚技术实力,能够及时掌握先进行业科技,同时又能准确判断不同层次房地产市场对科技含量的要求,及时满足更加苛刻的消费者需求变化。房地产投资的政策风险主要指中国房地产市场中的政策行为,特别是现阶段,部分房地产投资商所要求的政策“救市”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增加了那些经营状况尚属良好的房地产投资商的政策风险,并不利于房地产市场上的“优胜劣汰”。 (二)房地产投资风险地域性差异减小 房地产投资风险地域性差异的缩小主要是指我国当前房地产业发展中出现的东部调整、中部升温、西部启动。理由有:1)前几年我国出现的房地产开发热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楼盘积压空置也主要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而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中西部地区房地产市场发展较为滞后,商品房屋空置率也相对较低,因此消化调整的时间要比东部短。2)由于实行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及经济发展的“雁性原理”而导致的中西部赶超现象己初露端倪,中西部地区的投资回报率并不低于东部地区,甚至部分行业要比东部高。因此,中西部与东部地区经济差距的缩小将会引起房地产发展差距的缩小。3)随着住宅业作为新经济增长点政策的出台和我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日期的临近,我国将进一步缩小各地区在房地产政策上的差异,逐步实行全方位多层次开放政策,从而逐步冲淡房地产投资的地域性风险。 (三)投资风险信号日趋丰富 目前,中国每月经济景气分析报告的推出,己经成为把握我国当前经济形势和房地产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同时中房指数的推出,帮助房地产投资商直接了解当前房地产发展形势和各城市之间的差异,有利于实行空间组合的风险规避决策;各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建立,减少了房地产的私下交易,也提高了房地产市场信

国际经济法重点

一、名词解释 1.国际经济法: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法人与个人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简言之,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或跨国)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P3 2.提单: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P93 3.国际惯例:指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原则和规则。P18 4.代位:指当货物损失是由第三者的过失或疏忽引起时,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后,享有取代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进行索赔的权利。P115 5.要约:指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P70 6.国际投资法:指调整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的分支。P224 7.CFR: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抵达目的港的正常运费。(百度百科) 8.特许协议:指一个国家(政府)同外国投资者个人或法人约定在一定期间,在指定地区内,允许其在一定条件下享有专属于国家的某种权利,投资从事于公用事业建设或自然资源开发等特殊经济活动,基于一定程序,予以特别许可的法律协议。P229 9.倒签提单: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百度百科) 10.FOB:也称“离岸价”,指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百度百科) 11.GATT: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是一个政府间缔结的有关关税和贸易规则的多边国际协定,简称关贸总协定。(百度百科) 12.国有化或征收:指东道国针对外国私人财产而采取的收归国有或剥夺,妨碍其所有权的行为。P289 13.不可抗力条款:指合同中订明如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责任。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对此要求损害赔偿。因此,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百度百科) 14.委付:指在推定全损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把残存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保险公司,请求取得

国际投资课程论文

成都理工大学商学院 课程论文 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 课程名称国际投资学 学生姓名吴云 学号200808010206 任课老师雷佑新(老师) 提交时间2011年5月19日 考核成绩

三元收购三鹿案例 一案例背景 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使中国乳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首当其冲的三鹿集团直接宣布破产,而其他被检测出三聚氰胺的伊利、蒙牛、光明等乳业大头的销售量也出现巨幅下降,整个奶品行业进入了一个冰冷异常的寒冬。但是这段时期却成了三元历史上最辉煌的时期之一。 因为三元乳品在32批次的检测中百分之百合格,不含三聚氰胺,在市场上出现了其他奶品无人问津,而三元的产品出现脱销的局面。蒙牛、伊利、光明在2008年出现了大额亏损的情况下,三元实现盈利4076万元。2009年三元又在政府的支持下,以6.165亿元的收购了三鹿,完成了一个蛇吞大象的收购,得到一个的跻身乳业一线阵营的机会,也得到了一个发展全国市场的绝好机遇。可以说三元是2009年奶品行业大洗礼中的最大赢家。 二案例说明 三元并购三鹿是一次成功的并购,这是业内与舆论一致认可的,并在2010年初被评为08/09年度中国最佳商业案例。但我细细研究发现,三元收购三鹿并没有十分的成功,可以说因为三元的种种因素使三元并没有抓好这次绝好的机遇。

首先从数据上,从2009年初收购三鹿以后,三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出现持续亏损,当年净利润为-1.28亿元。2010年上半年虽然有所好转,但营业利润仍为-4742万元,与此同时,其他的乳品公司却都已经转亏为赢。而整个2011年虽然总公司的业绩靠三元股份旗下的其他项目实现转亏为营,但是河北三元公司仍然亏损-1.55亿元。可以说这是一组很难看的财务数字。 在从战略目标上面看,当时三元收购三鹿是虽然有一定的政治因素影响,但三元收购三鹿是为了迈出进军全国市场的步伐,争取进入中国乳业第一阵营。但是由于战略方案以及其他的一些因素,使三元赶超光明的目标没得以实现,2010年光明的营业额为68.1455亿元,而三元乳业的营业额仅为19.6552亿元。在全国市场并没有预想的作为,甚至没有抓住三鹿原有的市场。同时,也没能实现品牌的大提升的目标。三元没得在这次机遇中得到最大的回报,反而有使自己陷入泥潭的趋势。 从资源上来看,三元收购三鹿,得到了三鹿的7个重要工厂,但是君乐宝等原来三鹿的优质资源并没有得到。三元没能在三鹿原来的优势奶粉行业做出成绩,而三鹿出事前在国内奶粉市场占据第一的份额。所以说三元并没有利用好三鹿的资源。 下面我将从各个方面分析三元收购三鹿并没有实现目标的原因。 三案例分析 一战略方面

国际投资法论文国际直接投资论文

国际投资法 双语教学的实践与探索* 孙秀娟 (南京审计学院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29) [摘要]由于双语教学是教育领域的一个新生事物,对学校、师资、课程、教材和学生都有着极高的要求,因此,教育部积极开展和推进的双语教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以 国际投资法 课程为例,对目前高校专业课程双语教学面临的教材匮乏、师资力量缺乏、学生语言水平较差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双语教学;国际投资法;实践效果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 5823(2010)04 0112 04 Analysis on t he Practice of Bili ngual Teac hing of I nter nati onal Investm ent Law SU N X iu-juan (School of La w,N an ji ng Aud itUn i versity,Nan jing210029,Ch i na) Abstrac t:Because the b ili ngual teach i ng is new and co lleges,teachers,courses,tex t books and students are str ictl y re qu ired i n it,this ne w teach i ng m ode of wh i ch t he M i n i stry of Educati on pro m o tes the i m ple m entation i n recent years faces m any proble m s.By taki ng In ternati onal Invest m ent L a w as ex a m ple,th i s a rtic l e ana l y zes t he proble m s o f b ilingual teach i ng i n co lleges and universiti es,such as deficiency o f text book,sho rtage of high-qua lity teachers and poo r f o re i gn language leve l of students,and presents so m e applicable suggestions to reso l v e the prob l em s above. K ey word s:b ilingual teaching;In ternati onal Invest ment L aw;teachi ng e ffects 双语教学(B ili n gual Teach i n g)一般是指在学校里使用外语或第二语言进行各专业课的教学。教育部高教司2002年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中,将双语教学课程定义为用外语教材并且外语授课的课时占总课时50%以上的课程。专业课程上进行双语教学是语言学习所要达到的最高层次,它要求学生能使用第二语言进行思维,并能自由地在母语和第二语言之间进行切换。 一、 国际投资法 双语教学基本情况 当前,各高校法学专业都在开发适宜双语教学的课程。国际经济法系列课程对外语要求较高,其中 国际投资法 更是高阶课程,因此其首当其冲地成为开设双语教学的课程。本文结合笔者对该门课程授课的实践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尝试对国际法学科专业课程的双语教学模式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教学基础条件 国际投资法 课程具有极强的专业性、涉外性等特点,大量的术语、原理和实践都涉及英语的使用,要扎实掌握国际投资法必须具备一定的英语运用能力,而能熟练使用至少一门外语和全方位地理解、适应国际经济活动和法律的复杂性、多变性、灵活性和国际性的能力,也是国际经济法律人才最重要的素质之一。[1]85因此,在 国际投资法 课程中试点双语教学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基于课程的特性,该门课程面向已经学习过 国际经济法 ,具备一定的国际经济法专业基础 第26卷第4期Vo.l26No.4 兰州教育学院学报 J OURNAL OF LANZ HOU I N STI TUTE OF EDUC AT I O N 2010年8月 A ug.2010 *[收稿日期]2010-04-01 [作者简介]孙秀娟(1975-),女,江苏连云港人,南京审计学院讲师,复旦大学国际法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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