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营医院后勤财务工作管理制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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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后勤管理制度范例

民营医院后勤管理制度范例

民营医院后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后勤管理工作,提高后勤服务质量,保障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后勤工作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我院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后勤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

第四条后勤管理部门设置以下岗位:1. 后勤主任:负责后勤管理部门的全面工作,主持制定后勤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后勤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后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后勤管理员:负责后勤物资采购、仓储、分发、维修等工作。

3. 水电工:负责全院水电设施的安装、维修、保养工作。

4. 环卫工:负责全院环境卫生、绿化、保洁工作。

5. 车辆管理员:负责全院车辆的管理、调度、维修工作。

第三章物资管理第五条后勤物资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采购程序。

2. 采购物资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确保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

3. 采购价格合理,注重性价比。

4. 采购渠道合法,确保物资来源。

第六条后勤物资采购流程:1. 物资需求部门提出采购申请。

2. 后勤管理部门审核采购申请,确定采购计划。

3. 后勤管理部门进行市场调研,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4. 后勤管理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5. 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供应物资。

6. 后勤管理部门验收物资,确保物资质量。

第四章仓储管理第七条后勤仓库应保持整洁、有序,物资存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第八条仓库管理员应做好以下工作:1. 负责物资的入库、出库、盘点等工作。

2. 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清查,确保库存准确。

3. 对过期、损坏的物资进行及时处理。

第五章设备管理第九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全院设备的采购、安装、维修、保养等工作。

第十条设备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采购程序。

2. 设备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确保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

3. 设备价格合理,注重性价比。

私立医院民营医院财务管理新版制度

私立医院民营医院财务管理新版制度

私立医院、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旳作用,增进医院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省支出,对旳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证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动绩效考核措施,完毕目旳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旳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旳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

医院财务实行“筹划”为特性旳总院长负责制。

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旳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旳,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或由总院长书面授权旳执行院长审批。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

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总负责人,对本单位旳财务负总责。

医疗分支机构旳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旳管理。

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措施,做好财务管理旳基本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旳管理、监督和检查。

七、医院旳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旳指引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机构、会计人员、职责和任务一、会计岗位和人员编制医院财务部设立岗位4个,配备工作人员4名,其中部长1名,会计2名,出纳1名。

各医疗分支机构按内控管理制度规定设立相应旳岗位。

医院内财务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各医疗分支机构一般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有该单位财务部门旳主管人员监交;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医院派人监交。

2023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2023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为民营医院提供一套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以确保医院的财务活动合规,有效管理资金,提高财务运营效率。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院的财务部门和相关人员。

2. 财务部门职责2.1 负责制定和实施医院财务管理政策和制度。

2.2 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并进行定期监督和评估。

2.3 负责资金管理、收支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等工作。

2.4 负责与审计、税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3. 资金管理3.1 医院应建立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3.2 医院应合理规划资金流动,保证短期、中期和长期资金的平衡。

3.3 医院应建立银行控制账户,并制定相应的资金划转和使用流程。

3.4 医院应定期进行资金清算和核对,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收支管理4.1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收费制度,确保收费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4.2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收费管理岗位,负责收费事务的监督和管理。

4.3 医院应定期进行收费清算和对账,确保收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4.4 医院应建立费用预算和控制制度,合理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5. 会计核算5.1 医院应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进行会计核算工作。

5.2 医院应建立合理的会计制度和流程,确保账簿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3 医院应建立科目明细账簿和总账簿,做到科目清晰、账簿齐全。

5.4 医院应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和审核,确保财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6. 财务报告6.1 医院应按照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年度财务报告。

6.2 医院应提交年度财务报告给税务、审计等相关部门。

6.3 医院应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对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和分析。

7. 审计和税务7.1 医院应定期请专业审计机构对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7.2 医院应与审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7.3 医院应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按时申报税务信息。

7.4 医院应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纳税问题。

民营二级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民营二级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营二级医院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医院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级各类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收入、支出、资产管理、成本核算、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我院财务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3. 强化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 严格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我院设立财务部,负责全院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医院财务管理制度;2. 负责编制、执行医院财务预算;3. 负责医院收入、支出、资产、负债等财务核算;4. 负责监督、检查医院各部门财务活动,确保财务制度执行;5. 负责编制医院财务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财务状况;6. 负责其他与财务相关的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应指定财务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财务管理工作,确保本部门财务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财务制度。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六条医院收入主要包括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七条医疗收入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严格执行“应收尽收”原则,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八条药品收入严格按照药品采购合同和药品价格政策执行,确保药品收入的真实性。

第九条其他收入应依法合规,严禁非法收入。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条医院支出主要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第十一条医疗支出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医疗收费标准执行,确保医疗支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第十二条药品支出应按照药品采购合同和药品价格政策执行,确保药品支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第十三条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支出应按照预算执行,严格控制成本费用。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四条医院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民营医院新财务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新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营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医院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促进医院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民营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预算管理、成本控制、财务报告等。

第二章财务管理任务第三条依法组织收入,确保收入来源合法、合规、稳定,提高医院收入水平。

第四条努力节约支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成本,提高医院运营效率。

第五条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第七条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加强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

第八条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范围第九条预算管理:包括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等工作。

第十条收入管理:包括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等的管理。

第十一条支出管理: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的管理。

第十二条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的管理。

第十三条对外投资管理:包括对外投资项目的选择、评估、管理、回收等。

第十四条货币资金管理: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的管理。

第十五条财务分析:包括财务报表分析、成本分析、经营分析等。

第四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十六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

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院长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

第十七条设立财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核、监督财务政策,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

第十八条各部门、科室应配合财务部门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医院经济秩序。

第五章财务监督与考核第十九条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公开、透明。

第二十条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一条对财务工作实行绩效考核,奖优罚劣,激发财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民营医院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医院稳定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医院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而成。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各级财务部门、财务人员,以及在医院预算、管理、审核、监督等方面具有职能的其他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工作原则在制定和执行本制度时,应该严格信守以下几点工作原则:(1)全面规范。

确保医院各项财务管理工作按规章制度行事,不偏失公正。

(2)严格监督。

保障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开性,确保财务管理不受非法干扰及腐败行为的影响。

(3)精益求精。

不断革除不完善的部分、改进财务管理的方式,精简财务程序及流程,提高医院经济效益。

(4)积极稳妥。

在保证医院经济运营基础上,保障市场竞争能力,为医院的长期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

第二章费用管理第四条费用分类医院费用分人员费用、公用费用和杂费等。

其中人员费用包括工资、奖金和津贴等。

公用费用包括水、电、燃气、物业的费用等。

杂费包括通信、邮寄、保险、旅游等其他费用。

第五条费用核算医院应该每个月定期对各项费用进行核算并记录在册,核算的内容应该包括:人员费用、公用费用及杂费。

对核算结果中发现的异动支付,应立即核查并及时纠正。

第六条费用报销医院规定员工在报销费用时必须出具有效票据,并填写报销手续,出现的金额需符合财务规定标准,以便核算。

一旦发现恶意报销行为,应当严格处理。

第七条投资管理医院进行投资时,须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安全,投资项目也必须合法、安全并收益能够稳定。

投资项目的决策以及日常管理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及医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八条预算编制医院各部门应每年决定新一年预算,并参照上一年的计划指标进行评估。

预算编制前,必须通盘考虑医院的经济状况以及资源量的实际情况,尽量减少短期开支,保障医院资产与财务安全。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财务管理目标民营医院财务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医疗服务质量与效益,合理规划收支与资金使用,防范经济风险,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实现健康经营,最终保证民营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二、财务管理组织架构民营医院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全院财务管理工作。

具体包括:1. 财务主管:负责全院财务管理工作,制定财务工作计划、年度预算和财务报表。

2. 会计:负责全院会计资料的登记、记录、核对和报表制作。

3. 出纳:负责全院收支款项的管理、结算、支票开发和财务凭证的存档管理。

4. 资产管理员:负责全院资产管理保管、盘点和报废处理。

三、财务管理流程1. 收入管理:民营医院在收入管理上应合理制定价格,并将收入按时纳入医院账户。

全院所有收入均须通过银行结算,并开具发票和收据,确保所有收入的来源合法、账目清晰、能够被反复核对。

2. 支出管理:民营医院在支出管理上应采取标准化的流程,严控预算。

所有支付款项应经过审核、审批、备案等程序,财务主管对支付金额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资金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财务部门应做好支付凭证的管理及存档,如支票、现金、汇票等。

3. 资产管理:民营医院应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委托给设立专门机构进行管理,设置固定资产账户和低值易耗品账户。

资产管理员按折旧法计提资产折旧并进行资产盘点,以确保资产准确、规范进出和安全保管。

四、财务报表制作民营医院应按照财政制度规定完成财务报表的制作和上报工作,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财务部门应按月报送财务报表,并定期开展内部财务审计,对民营医院的财务数据进行审核和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五、财务制度的完善与执行为确保民营医院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有效性,民营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

同时,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全面配合,充分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顺利运作。

医院后勤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后勤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后勤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后勤部门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成本核算、内部控制等。

第三条医院后勤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2. 实际性原则:根据医院后勤实际情况,合理制定财务政策。

3. 效率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提高后勤服务质量。

4. 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医院后勤预算应根据医院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后勤部门实际情况编制,经医院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医院领导审批。

第五条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1. 后勤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提出预算编制建议。

2. 医院财务部门对预算建议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3. 后勤部门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预算编制。

4. 经医院领导审批后,正式下达预算。

第六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后勤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第七条预算执行结束后,后勤部门应进行全面预算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提供依据。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八条医院后勤收入主要包括:物业租赁收入、维修服务收入、食堂收入等。

第九条后勤收入应纳入医院统一管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第十条后勤收入应及时上交医院财务部门,不得截留、挪用。

第十一条后勤收入应定期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后勤支出主要包括:设备购置、维修保养、办公用品、水电费等。

第十三条后勤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出预算范围。

第十四条后勤支出应实行审批制度,重大支出需经医院领导审批。

第十五条后勤支出应实行凭证制度,所有支出均需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十六条后勤支出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七条医院后勤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随着医疗市场的不断发展与开放,民营医院作为新兴力量在整个医疗行业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然而,由于民营医院的经营特点和业务规模的不同,财务管理对于民营医院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仅可以提高民营医院的盈利能力,还可以规范民营医院的财务行为,保障医院的财务安全和稳定发展。

二、财务管理目标1. 提高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2. 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3. 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务安全;4. 优化资金利用效益,提高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

三、财务管理职责3.1 财务主管部门财务主管部门是民营医院财务管理的核心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工作,并对财务状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具体职责包括:1. 负责编制财务预算和财务计划;2. 监督和检查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合规性;3. 实施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4. 组织编制财务报表,及时反映财务状况。

3.2 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是民营医院财务管理的重要参与者,负责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1. 制定本部门的预算和财务计划,按照预算和计划执行开支;2. 监督本部门收支的合规性和合理性,确保财务行为符合法律法规;3. 提供准确的财务数据和资金需求信息,协助财务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分析;4. 配合财务审核工作,接受财务主管部门的财务监督和检查。

3.3 各员工各员工是民营医院财务管理的参与者,应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勤勉尽责,正确使用和保护医院的财产。

具体职责包括:1. 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正确填写和使用财务文书;2. 节约用水、用电等资源,防止浪费;3. 提高财务意识,加强财务知识的学习和了解,不从事与财务管理相关的违法行为;4. 及时向财务主管部门和上级报告发现的财务问题或异常。

四、财务管理流程4.1 预算管理民营医院应每年制定财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民营医院财务部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医院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财务部门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财务部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治财,规范管理;(二)公开透明,民主监督;(三)勤俭节约,高效使用;(四)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财务部门为医院内部管理机构,负责全院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金融等法律法规,制定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二)负责编制和执行医院财务预算、决算;(三)负责医院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合规;(四)负责医院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五)负责医院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六)负责医院财务档案的管理;(七)负责医院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八)负责医院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财务预算与决算第六条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财政、税收等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编制医院年度财务预算,经医院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七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及时调整预算,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八条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财政、税收等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编制医院年度财务决算,经医院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后报送相关部门。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规。

第十条资金收支应实行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资金结算应使用银行转账、票据等方式,严禁现金交易。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合理、合规使用。

第五章成本核算与控制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对医院各项成本进行核算和分析。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成本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降低成本。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加强与临床、医技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推进成本控制工作。

第六章财务报表与档案管理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医院财务报表,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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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民营医院后勤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一、财务处工作制度 1、正确贯彻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等各项财经政策,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同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严格执行国家对药品作价的规定和《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基准价格》等物价政策,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应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根据医院事业发展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保证临床和科研经费的需要,办理会计业务。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决算)。 4、加强医院的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院领导提供有价值的财务分析资料,以便领导正确决策,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5、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凡白条子、三联收据、自制收款收据等一律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院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6、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7、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配合,定期对固定资产(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和流动资产(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等)等国家资财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8、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批示处理。 9、会计核算、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报告、财务决算等,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10、加强住院费用管理,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 二、财务管理规定 1、预算编制按照事业发展计划,采取院领导、财务处、业务部门相结合的办法。由财务科拟定医院年度预算,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由财务处统一掌握执行。 2、收支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年度的预测编制。支出要量入为出,略有结余。 3、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手续,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4、购置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修缮(拆改建)项目,要事先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评议,提出可行性方案,经审计科审计后,报院领导审批,方可购买和实施。 5、在院长统一领导下,各项支出由财务处统一安排,掌握使用,根据批准的预算,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按制度规定及定额标准,实行指标控制。 6、各职能科室预算内开支,要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由财务处审核后执行。超预算或计划外开支,有关科室要提出书面报告,交财务处审核后,由院长批准执行。 7、固定资产实行财务处负责总账,管理部门负责明细账,使用科室负责台账(建卡)的三级账卡制度 8、低值易耗品实行“定额管理、定期核销、科室核算”的管理方法,根据各科室的实际消耗情况,核定消耗定额,按定额以旧换新。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9、药品实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合理核定药库和药房储备资金。 10、卫生材料和其它材料按照“计划采购、定量定额供应”的管理办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购买。 11、专项资金的管理,遵循“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用途和开支范围以及开支标准办理。 12、凡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药品、卫生材料等财产物资的购买,必须办理入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以购列支。 13、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医院各项开支必须由医院领导审批,方能报销。 2、会计人员对审批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3、会计人员对违反财务规定不纳入医院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4、会计人员对认为是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5、大项财务开支(如基建、设备购置等)要有财会人员参与决策。 四、内部牵制制度 为加强会计人员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核对,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防止会计事务处理中发生的失误和差错以及舞弊行为,特制定内部牵制制度。 1、现金、银行存款的支付,应由主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审核批准,出纳人员付款。 2、医院购入材料、药品,应由院长审批,采购员采购,药品检查员、仓库保管员、采购员验收入库,会计登记入帐。 3、用材料、药品,由库管人员发货,经办人员领用,会计入帐。 4、发放工资,由工资核算会计编制工资表,会计主管审核后,出纳向银行提取现金,分发工资。 5、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6、会计不得兼任现金及实物的保管工作。 五、稽核制度 稽核制度是指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对有关帐证进行审核、复查的一种制度。 1、会计凭证稽核:原始凭证所记载经济事项的内容、单价、数量、金额等是否一致;原始凭证是否合法、真实、完整,所具要素是否齐全;应用的会计科目是否正确,记帐凭证是否连续编号;记帐凭证所附单据张数是否正确等。 2、会计帐簿的稽核:校核会计帐簿的登记是否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会计凭证的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等是否逐项记入帐册;记帐凭证上的签章是否齐全、记帐符号是否注明;是否顺序、连续登记;是否按规定过次承结帐帐页;总帐与明细帐是否相符等。 3、会计报表的稽核:审计会计报表是否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会计报表是否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帐簿记录进行编制;数字是否真实、计算是否准确、内容是否完整;有关责任人的签章、单位公章是否齐备等。 4、稽核人员发现不真实的会计凭证、弄虚作假、隐瞒篡改会计记录的行为,应立即加以制止并责令限期改正,及时报告财务责任人和单位领导。 5、审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6、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帐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帐实是否相符;不符时应责令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六、会计监督制度 1、会计监督是会计的主要职能之一,是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主要手段。要经常教育引导财务会计人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秉公办事,按照《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坚决做好会计监督工作。 2、会计监督是每个会计人员的责任。在制定各级会计人员职责中均应具体、明确地作出规定并定期检查落实。 3、各级会计人员在经办每一项经济业务时,都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必要的审批手续。对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楚、手续不健全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要求其更正、补充、补办手续。 4、凡购入物都必须履行审批、采购、验收入库、入账等手续。对不合格的设备、临近到期药品、残次品以及非正当渠道购入的一切物品,或数量、规格、含量、金额不符的,保管员不予验收,会计不予报销。 5、经批准外购材料,设备,严格按合同办事。对外地的一 切托收要严加管理和控制,货没到或未到齐,以及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与合同不符的,应立即提出拒付或部分拒付。 6、财务处长应对基层单位如营养室、职工食堂、服务公司、后勤等单位的会计及药品会计,器械科会计,收款处、住院处工作人员加强财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财会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对于大型设备购置、基本建设项目严格计划管理。超计划、无计划、无审报手续自行购置物品,一律不予付款。 8、对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现象,要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无效时,一面执行,一面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对控购商品的购置,要事先申报,未经批准,财务科不予报销。 七、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支出范围 ①支付职工和临时工工资,各种补贴、津贴、福利费、劳务提成、加班费。 ②支付给个人的离休、退休金、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等。 ③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④支付给个人或集体的劳务报酬(如献血员营养费等)。 ⑤零星开支及购买办公用品等。 2、按照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及时存入银行,未经银行批准,不准透支、套取现金,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不准白条顶库。 3、派人到外采购,其采购款项,必须由财务处通过银行汇款,不得携带大额现金到外地采购。 4、预借差旅费,财务处按出差时间长短,路途远近,匡算出所须金额,由出差人员填制借据,院长、副院长审签后借支。 5、对已办妥的收付凭证,要及时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结出余额。账面余额要与实际库层现金核对相符,日清月结。若有长短款要及时向财务处负责人报告。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6、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及现金支票、空白收据、有关印章,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损,如有短缺, 要追究其经济责任。 7、各类外出人员返回后,一周内必须到财务处结算报销。如有特殊情况,本人确实无法来结账,应经领导批准,同时要指定他人按期结账,凡逾期不结者,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八、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1、所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和编号;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业务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填制单位的名称和财务(会计)专用章;经办人员签章。内容必须真实、完整。 2、经济业务发生时,要及时取得或编制原始凭证。经领导人、验收人、经办人签字后,及时送交财务部门。 3、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的签名或盖章。 4、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必须要一致。 5、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附有入库验收证明。 6、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必须注明各联的用途,并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7、财务部门对原始凭证要认真进行审核。审核凭证对应的经济业务和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数字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书写是否清晰。对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内容填写不全、计算有误、手续不完备、书写不清楚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拒绝付款、报销或执行。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伪造涂改凭证等违法乱纪行为,要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 8、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确需借用时,经单位领导和财务负责人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印件,应在专设的帐簿上进行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接收人员共同签名和盖章。 9、对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后,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等内容,并由经办人签名、单位领导和会计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10、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不得涂改,随意涂改的视为无效单据,不予报销。 11、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单,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情况,并做到计算正确、真实可靠。 九、财产清查制度 1、定期对固定资产、其他财产物资、材料、药品进行清查。 2、财产清查小组必须有会计参加。 3、根据各科室的需要,中小型器械由设备采购小组集中采购。 4、各种材料、低值易耗品由采购员进行采购。 5、财产物资的维修由设备和后勤人员根据分工负责。 6、购入的材料、低值易耗品由专人管理,材料的领发必须符合有关手续。 7、大型的固定资产报废,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权限上报有关部门批准。 8、在清查过程中,如果发现药品、材料的溢亏必须报告主要领导。物资的溢亏要查明原因。对物资管理人按其责任给予奖励或惩罚。 9、大型设备、贵重仪器要有专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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